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填写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领证顺序号。按唐山人才网“职称评审”栏目上查询结果填写;

3.“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5.“报考专业”:填写“会计”;

6.“级别”:参加初级考试的填写“初级”,参加中级考试的填写“中级”;

7.“类别”:填写“会计”;

8.“取得资格名称”:参加初级考试的填写“会计初级”,参加中级考试的填写“会计师”;

9.“取得时间”:参加初级考试的填写“2016年5月”,参加中级考试的填写“2016年9月”;

10.参加会计中级考试人员还需按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领证现场审核),领取资格证书。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

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另外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