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继续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一)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
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
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
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卫生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仪仗队队员”、“百分奖”评定办法

桂林市卫生学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定办法一、先进个人(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无违纪,操行成绩为优秀。
2、各门学科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
3、体育合格,体育科成绩达75分以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评定达良好以上。
4、按班级人数15 %评选。
(二)优秀班干部评比条件: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成绩可放宽到平均分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敢管善管,执勤率达到95%。
3、配合班主任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威信。
5、班级人数的6%评选。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担任学生会干部,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执勤率达到100%。
3、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威信。
(四)优秀仪仗队队员(五)百分奖对每学期单科考试、考查考取满分100分的学生颁发“百分奖”荣誉证书。
(六)、评选办法1、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主任根据评比条件及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学生科审核公示,学校领导审批。
3、凡评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仪仗队队员”、“百分奖”的,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先进集体(一)文明宿舍评比评比办法每四周,由学生宿舍管理小组根据“自习纪律,环境卫生,人际关系”等内容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评比,评为文明宿舍者,授予流动红旗,舍长和成员各加德育操行分5分和3分。
对未达60分的宿舍,舍长和成员各扣5分和3分,并责成限期进行整改。
每学期末,根据每四周一次的评比情况,对各宿舍进行复评,评为文明宿舍者(占总数40%),给予物质奖励和德育操行加分,舍长加10分,其他成员各加5分。
对未达60分的宿舍,舍长和成员各扣10分和5分,并通报批评。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1、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比一次,按照学期考评分确定。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奉献,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及不文明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年所学课程成绩优良,获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4、身体健康,能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衣着整洁,打扫宿舍卫生积极、认真。
5、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关心集体,热爱科学,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自强,助人为乐,勇于奉献,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勇于创新,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1/ 102、能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谋私利,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无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4、讲究卫生,注重仪表,坚持锻炼,身心健康。
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用。
5、全学年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1、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含考查科目)。
四、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初中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标兵评选办法

保师附校初中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标兵评选办法为了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典范,更好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特制订以下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各类标兵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各类标兵的评选条件(一)优秀班干部评选: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保师附校各项规章制度;2、必须担任班委成员或团支部成员。
3、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考试成绩在班内前二分之一。
4、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身体健康,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
6、、讲文明,有礼貌,讲团结,有爱心。
(二)三好学生评选以下四项为必须具备项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保师附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无违纪现象。
2、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在期末考试中,在班内成绩达到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
4、承担班级工作: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三)行为规范标兵评选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保师附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一学期无违纪行为。
(四)学习标兵评选1、学习成绩突出,在期中考试或月考、期末考试中,成绩年级前四分之一以上。
2、参加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进步标兵评选1、一学期思想积极向上、行为习惯有较大转变。
2、学习成绩在大考中与上次相比进步100名以上3、同学、老师认可的其它重大进步。
三项具备一项者就可获奖。
(六)体育标兵评选1、积极参加大课间的跑步、做操活动。
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的评选办法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同时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和程序如下一、参评对象:我院2013级和2014级全体在校并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名额:评选比例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26人,比例2:1,优秀班集体3个。
三、申报条件:(一)三好学生申报条件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综合测评成绩优异。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面发展。
4、严于自律、品格高尚。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5、综合测评成绩突出,测评由学期内必修课(考试、考察)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组成(学业成绩占70%,素质教育成绩占30%),在一学年内必须连续两次获得(二个一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二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三等奖,或两个二等奖等级)学校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关注时事政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
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利益得失,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局、创建和谐校园而积极开展工作。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
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
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
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
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按照《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赣教基字[2008]56号)执行。
“三好”学生应具备的条件1、思想品德好。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2、学习好。
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残疾学生(须持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共青团员。
(2)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高中学生以会考成绩为准,按等第制计,九门学科成绩均为“B”等以上,其中有6门学科要求达到“A”等。
“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有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基本条件。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单位表彰和奖励。
4、所在班(支部)、组在其任职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共青团员,并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XX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一)思想品德好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教好的群众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
(二)文化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记律。
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以上。
3、凡参加地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学习成绩可加5 分。
(三)身体锻炼好1、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校级三好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由校长室批准。
三好学生由学校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生相同。
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著成绩。
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生。
第四条·以上诸项奖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办法一、前言学校每学期都会评选出优秀的三好学生、班里的优秀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通过评选,不仅能够激励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也能够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评选三好学生必须是在学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成绩排名前20%即可参评。
在学习中,学生成绩不仅体现了学生的学习能力,也体现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2. 品德表现优秀评选三好学生还需要考虑学生的品德表现,包括守纪律、守公德、守诚信等方面。
参评学生应该无违反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同时具备积极向上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3. 社会活动表现优秀评选三好学生还要考虑学生的社会活动表现,包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
在社会活动中,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三、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1. 履职表现优秀评选优秀班干部的首要条件是要求班干部在班级中履职表现优秀,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 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优秀班干部需要具备高度的团队意识和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和其他班干部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有效地组织班级内的各项工作。
3. 品德行为优良评选优秀班干部还需要考虑学生的品德行为,班干部应该无违反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带头遵守班级规定,以身作则,为班级树立好榜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先进班集体,首先要考虑班级的学习成绩表现,发挥了集体的学习优势,达到年级前20%的成绩水平,也就意味着班级在学习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优势。
2. 集体协作能力先进班集体还需要具备高度的集体协作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集体活动、开展集体事务,班级内部信息沟通通畅,团队合作精神鲜明。
3. 品德行为优良评选先进班集体还要考虑班级的品德行为,班级应该无违反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为学校争光添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奉献,全面进展,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建
立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选方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榜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及别文明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年所学课程成绩优良,获三等(含三等)
以上奖学金。
4、躯体健康,能坚持体育锻炼;说究卫生,衣着整洁,打扫宿舍卫生积极、仔细。
5、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关怀集体,热爱科学,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自强,助人
为乐,勇于奉献,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坚持原则,
勇于创新,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2、能仔细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依照实际事情制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
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仔细负责,任劳任怨,别谋私利,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个运气德修养,学习刻苦仔细,无违纪和别文明行为。
4、说究卫生,注重仪表,坚持锻炼,身心健康。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
用。
5、全学年两学期综合素养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1%。
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
1、干部考核别合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别及格(含考查科目)。
四、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人数别超过本系(部)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别超过本系
(部)学生干部人数的20%。
五、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三好学生、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团支部、班委会依照评选条件
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候人,经班级民主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上报系(部),
系(部)审核符合条件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彰奖励审批表》,
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最终人选。
3、系(部)级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系(部)学生工
作办公室依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
彰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4、校学生会、团委等组织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工作由学生工
作部负责。
5、评选工作在新学年开学一具月内完成。
6、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上级部门每年下达的文件要
求,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各系(部)依照学生工作部的安排,在校级三好学生中进行初评,确
定的候选人名单在系(部)公共场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复核后确
定最终人选。
六、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系(部)的评选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