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教案——税收制度与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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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与税法体系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教学难点:正确理解把握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教学用具】多媒体

【教学方法】

讲授、分组讨论等方法。

【课时安排】

2课时(90分钟)。

【教学过程】

一、课前导入(10分钟)

教师提问讨论:请同学们想一想,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具体税收项目?

学生共同讨论回答: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教师总结: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以下税种,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五类:

1.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4种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关税是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2.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包括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烟叶税(2006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等3种税。它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时间是2007年3月16日,执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

3.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4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财产税类

包括房产税、契税等2种。它是以纳税人拥有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别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5.目的行为税类

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2007年1月1日实施,包括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和筵席税(下放地方)等7种税。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除了税收之外,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三个:教育费附加、矿区使用费和农业税地方附加。

教师点拨:上述税种构成我国税收体系,即我国的税制结构。

二、讲授新课(75分钟)

(一)税制结构

1.税制结构的概念

税制结构是指由若干不同类别的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

教师提问:税制结构由许多税种组成,我国税收收入的税种构成:(资料如下)

2000—2005年,税收收入总量中,约87.3%来自于流转税和所得税,其中来自于增值税收入为40.0%,来自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约为15.9%,来自于营业税收入约为14.2%。

请问:哪个税种在税收收入中比重最大,是不是就说明其他税种不重要?

学生共同讨论并回答:流转税,不是。

教师点拨: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其他为辅助税种。

在现代经济社会,由于税收履行着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分配收入等多种职能,自然就会形成多种税同时并存,各税种既相对独立又协调配合、互为补充的复合税制体系,而不是单一税制体系。

在不同类别的税种中,有的可充当主体税种,有的只能充当辅助税种。主体税种是普遍征收的税种,其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总额中占较大比重,因而在税收体系中占主要地位,决定税收体系的性质和主要功能。税收体现的财政、公平和效率目标主要通过主体税种来实现。辅助税种是在主体税种某一方面的补充并起特殊调节作用的税种,往往为实现某一特定情况下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而设置。

教师讲解: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税制结构一般有以下分类:

2.税制结构的分类

(1)以全值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居主体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种居次要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只起辅助作用。

优点:由于全额流转税是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只要有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发生,就能课征到税款。所以,这类税制征税范围广,而且不受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税源充裕,不仅具有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而且还有征管简便的特点。在实行价内税的情况下,这类税的税金又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它能够与价格杠杆配合,调节生产消费和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企业的赢利水平。

缺点:由于该类税制只是在生产与流通领域形成收入过程中对国民收入进行调节,所以其调节功能相对较弱,而且容易产生税负转移,其中有些税种还存在累退性,有些税种存在重叠征税等缺陷。

(2)以增值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在税制体系中,增值税占主导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

优点:由于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流转的增值额为课征对象,因此,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既区别于以全值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也不同于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在这类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征税范围广,涉及生产流通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对社会经济生活起普遍调节作用;在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制度并实行管理电脑化前提下,增值税征税过程会产生纳税人之间互相监督,连锁牵制的自动勾稽效应,有效地防止偷漏税或随意减免税,能充分地保证财政收入;而且,在规范的增值税制度下,增值税的征收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对生产者的决策和消费者的选择不产生干扰和扭曲,因此,能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市场机制的充分运转,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

缺点:由于增值税的征收建立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上,为了保证这张发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般要建立电子计算机网络来实施对发票的管理,这就需要较大的经济投入,从而提高税收成本。另外,由于规范的增值税一般要求实行单一税率或接近单一税率,因此,增值税的经济作用是中性的,它难以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调节作用。

(3)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

优点:由于这类税制结构对纳税人的纯收入课征,也就是对纳税人毛收入扣除各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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