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机构介绍
船检局和船级社的区别

船检局和船级社的区别●中国船级社(CCS)和船舶检验局(ZC)基本上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国家的船舶安全监督机构,另一种是民间性质的船级社。
我国验船机构成立后,当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局”。
之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又成立了民间性质的独立的船级社———中国船级社(CCS)。
近来船舶检验局(ZC)的职能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而中国船级社成为独立的民间组织。
●中国船级社(CCS)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1956年成立。
1986年,为适应远洋运输船队迅速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船级社,与船检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ZC)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中国船级社(CCS)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中国船级社(CCS)作为交通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是国际船级社协会10家正式会员之一。
中国船级社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各种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和集装箱的入级规范和1或技术标准,并及时进行更新;对各种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和集装箱进行检验,并签发相应的证书和必要的文件;1参与有关标准的实施;2接受中国政府和其他国家政府的授权,代行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以及认证工作;接受其他方授权或委托进行检验和认证工作;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和入级标准的研究和试验;3承办公证检验业务;。
ccs船检认证标准

ccs船检认证标准船舶是海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CCS(中国船级社)是中国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执行这些标准并颁发船舶检验证书。
I. CCS船舶检验证书的意义CCS船舶检验证书是一种权威的证明,它证明船舶符合IMO制定的船舶安全、环境保护和设备要求。
持有CCS船舶检验证书的船舶可以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也可以在国际海洋贸易中更好地开展业务。
II. CCS船舶检验的范围CCS从下水的各类船舶中对设计、建造和设备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的结构、材料、机电设备、导航和通信设备、安全装置等。
只有通过CCS检验并符合标准要求的船舶,才能取得CCS船舶检验证书。
III. CCS船舶检验标准CCS船舶检验标准主要参考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和要求包括SOLAS公约(国际海洋人命安全公约)、MARPOL公约(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其他一系列附则和准则。
CCS还结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本土化的检验要求。
船舶检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船舶的结构要符合强度、稳性和船体完整性方面的要求,确保船体在各种运行和极端环境条件下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设备检验:船舶上的机电设备、导航和通信设备、消防设备等都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3. 环境保护:船舶必须满足排放标准,包括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4. 人身安全:船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和设备,确保船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IV. CCS船舶检验证书的颁发CCS船舶检验证书的颁发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评审。
首先,船舶所有者或代理人向CCS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船舶资料和证件。
CCS的专业人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对船舶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
根据检查结果,CCS会对船舶的合格性进行评估。
船舶检验

固体夹杂:在焊缝金属中残留的固体夹杂物。包括夹渣、焊剂或
熔剂夹渣、氧化物夹杂、金属夹杂(如钨、铜等)。
夹杂物与金属 本体物理性能 (密度)不一样
未熔合和未焊透: 未熔合:在焊缝金属和母材之间或焊道金属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
的部分。
未焊透:焊接时接头的根部未完全熔透的现象。
形状缺陷:
焊缝的表面形状与原设计几何开形状有偏差。
裂纹:
在焊接应力及其他至脆因素共同作用下,焊接接头中局部地区 的金属原子结合力遭到破坏而形成新界面所产生的缝隙
裂纹材质?
孔穴:包括气孔和缩孔 气孔:熔池中的气泡在凝固时未能逸出而残留下来所形成的空穴。
缩孔:熔化金属在凝固过程中收缩而产生的残留在熔核中的孔穴。
孔穴材质与金 属本体物理性能 (密度)不一样
小
一
结
课程意义(了解) 课程主要内容(了解) 考核方式(了解)
二
三
四
船舶检验机构及职能(理解)
无损检测在船舶建造中应用:
X 射线照相技术的应用
• 由于射线照相法是用胶片记录,射线透过被检工件(或材料)后射线强度变 化信息的一种检测方法。当射线在穿过物体过程中,会与物质发生相互作用, 因吸收和散射使其强度减弱,衰减程度取决于物质的衰减系数和射线在物质 中穿越的厚度。如果被透照物体或试件的局部存在缺陷。且构成的物质的衰 减系数又可用于试件,该局部区域的透过射线强度就会与周围区域产生差异。 胶片放在被检测的位置上通过射线的作用,使胶片感光,经暗室处理,获得 底片。由于缺陷部位和完好部位透射强度不同,底片上就会出现黑度差异, 把底片放在观片灯上观察,可以看到存在黑度差异不同的形状影像,因此我 们就可以据此判断缺陷的性质评价试件质量。
形状缺陷:
第六章 船舶检验

第六章船舶检验第一节船舶检验概述一、船舶检验的概念和意义船舶检验是指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公约、规则或规范的要求,对船舶的设计、构造、材料、设备、技术性能以及营运条件等进行的审核、测试、检验、检查和鉴定活动的总称。
船舶检验是各国为保证船舶的技术状态,从而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监督管理行为。
通过检验可以确定船舶及其设备是否适合预定的用途,是否具备在一定航区安全航行及营运的能力和条件。
船舶也只有通过检验,证明其符合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技术证书。
而船舶技术证书,是船舶办理登记、航行签证、口岸检查、船舶保险以及进行海事索赔等的必备文件。
二、船舶检验机构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是由民间组织—船级社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的,如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美国船舶局(ABS)、挪威船级社(DNV)、德国劳氏船级社( GL )、韩国船级社(KRS )、日本船级社(NK)、中国船级社(CCS )、意大利船级社(RINA )、俄罗斯船舶登记局(RS)等。
上述10个船级社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成员。
中国船级社(CCS)一方面对我国船舶进行船级检验,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进行法定检验;另一方面也受其他缔约国的委托对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法定检验并签发技术证书。
中国船级社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港口都设有分支机构,并派出验船师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与中国船级社实行“局社、政事分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船舶和航运的需要,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三级管理的地方船检系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船舶检验局公布的检验规章和船舶规范,开展船舶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是代表国家实施各项法定检验的主管机关。
第六章--船舶检验

第六章船舶检验第一节船舶检验概述一、船舶检验的概念和意义船舶检验是指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公约、规则或标准的要求,对船舶的设计、构造、材料、设备、技术性能以及营运条件等进行的审核、测试、检验、检查和鉴定活动的总称。
船舶检验是各国为保证船舶的技术状态,从而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监督管理行为。
通过检验可以确定船舶及其设备是否适合预定的用途,是否具备在一定航区安全航行及营运的能力和条件。
船舶也只有通过检验,证明其符合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技术证书。
而船舶技术证书,是船舶办理登记、航行签证、口岸检查、船舶保险以及进行海事索赔等的必备文件。
二、船舶检验机构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是由民间组织—船级社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的,如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美国船舶局(ABS)、挪威船级社(DNV)、德国劳氏船级社( GL )、韩国船级社(KRS )、日本船级社(NK)、中国船级社(CCS )、意大利船级社(RINA )、俄罗斯船舶登记局(RS)等。
上述10个船级社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成员。
中国船级社(CCS)一方面对我国船舶进行船级检验,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进行法定检验;另一方面也受其他缔约国的委托对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法定检验并签发技术证书。
中国船级社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港口都设有分支机构,并派出验船师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与中国船级社实行“局社、政事分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船舶和航运的需要,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三级管理的地方船检系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船舶检验局公布的检验规章和船舶标准,开展船舶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是代表国家实施各项法定检验的主管机关。
船舶管理--船舶检验 ppt课件

(8)波兰船级社(PRS)
(9)挪威船级社(DNV)
7/
2)亚洲系
(1)中国船级社(CCS)、 (2)韩国船级社( KR) (3)印度船级社(IRS) (4)日本海事协会(NK)
习题集(5章).doc
第五章 船舶检验
第一节 船舶检验的目的、机构和种类
二、船舶检验的机构和种类 1、船舶检验机构 中国船级社(CCS)于1988年加入IACS。CCS对中国籍船 舶进行船级检验,并进行经海事局授权的法定检验,同时也 接受其他缔约国的委托,对停靠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进行 法定检验,签发技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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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船舶检验
第一节 船舶检验的目的、机构和种类
二、船舶检验的机构和种类 1、船舶检验机构 世界上大多数海运国家的船舶各类检验是由民间组织— —船级社来完成的。 国际船级社协会(lACS)于1968年成立,致力于联合各船 级社,利用技术支持、检测证明和开发研究,通过海事安全 与海事规范,维护与追求全球船舶安全与海洋环境清洁。
习题集(5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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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船舶检验
第二节 法定检验
一、法定检验的范围、目的与依据
1.范围 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SOLAS公约中规定的各种船舶 机构与设备检验;MARPOL公约中规定的各种船舶结构 与设备检验;LL公约规定的船舶载重线勘绘与检验;特 种船舶构造和设备检验;船舶起重、吊货设备的检验;船 舶吨位丈量等,以及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制定国内法规, 对船舶结构、设备、载重线、稳性、吨位等进行各种监督 性检查、试验和鉴定。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船舶是海洋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其航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对船舶进行检验管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船舶检验管理规定进行分析。
一、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为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船舶检验和管理制度,以便对船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船舶进行检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监督、掌握船舶的状态情况,及时修复隐患,提高船舶的运转效率和安全性。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以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和船舶的健康发展。
二、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船舶检验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以发现船舶潜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或者维护保养方案。
船舶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结构检验、船舶设备检验、船舶电气检验等。
船舶检验分为初检、定期检、特别检和不定期检四种类型。
初检主要是对新建船舶的检验,定期检是对船舶定期进行检查以掌握其运行状态,特别检则是为了排除船舶在特殊情况下的故障,如长期停泊或者重大维修后的检验,而不定期检则主要是因为船舶主要构件或者设备出现异常时,需要对其进行检验排除问题。
2、船舶检验机构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主要负责船舶检验任务的承接、实施和检测结果的确认。
船舶检验机构根据不同的类型和层次分为三类,分别是船级社、船检站和检验机构。
船级社是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专业船舶检验机构,船检站是经过特别培养审核合格的船舶检验人员,检验机构则是在相关技术领域有一定职业技术能力的机构。
3、船舶管理船舶管理是指对船舶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主要包括船舶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运输管理等。
船舶企业要建立完整的船舶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船舶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船舶检验

船舶检验
公正检验
船级社或政府的船舶检验机构应船舶所 有人、承担人、保险人等有关方面的申 请,指派验船师对所申请检验的项目提 供技术鉴定以证实其存在或证明实际原 因的检验叫做公正检验。
船舶检验
包括:起、退租检验;索赔检验、海损 检验、其他公证检验、质量体系认证。 如船舶起(退)租时的状况鉴定,船存油、 水数量的测定证明,某些海损事故所致 损坏程度的鉴定等。检验后,验船师提 出检验报告。该报告可作为交接、计费、 理算、索赔等的有效凭证。
船舶检验
CCS主要业务: 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 验和公证检验; 受我国政府的授权代行法定检验并签发证书; 也受其他缔约国的委托,对停靠在我国港口的 外国籍船舶进行法定检验并签发技术证书; 依据ISM CODE 要求对船舶执行SMS认证等。
船舶检验
凡经船级社批准入级的船舶,对其船体、 轮机和(或)货物冷藏装置,将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授予不同入级符号及附加标志。 1.中国船级社的入级通则 凡符合中国船级社(CCS) 《钢质海船入 级与建造规范》或等效要求者,CCS将授 予相应的船级。已在CCS入级的船舶,如 能遵循CCS保持船级的各种检验并仍符合 入级要求者,将继续保持其相应船级。
船舶检验
4.船级的丧失 凡经CCS批准入级的船舶,若其船体(包 括设备)和机械(包括电气设备)遇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将丧失其船级: (1)根据船东的要求; (2)导致船级暂停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 予更正时; (3)船舶在超出船级符号及附加标志规定的 条件下营运时,船级取消应立即失效; (4)未按时交纳检验费时。
船舶检验
(5)锅炉和热油加热器检验 (6)循环检验 所谓循环检验,就是把船体和机电设备 的全面检验项目,分在规定的间隔期内 陆续检验完毕。在循环检验周期内,应 尽量将特别检验项目按年度平均分配进 行,且每一项目的检查周期,最长不超 过循环检验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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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员会(Legal Committee,简称LEG)于1967年成 立,曾作为IMO理事会处理法律问题的辅助机构。1979年 成为IMO的常设专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IMO范围 内的法律事务,起草有关法律方面的公约、修正案并提交 IMO大会审议和通过。
2.理事会
理事会是由IMO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2个会员国 组成,任期2年,在IMO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大会管 理该组织各项事务的职权。❖ 选举理事会成员的原则:
A类理事国:应有8个在提供国际海运服务方面具有最 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B类理事国:应有8个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具有最大利 害的国家; C类理事国:有16个上述A类和B类国家以外的与海上 运输和海运有着特别利害关系的、能代表世界所有重 要地区的国家。
❖ 海上安全委员会(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简称 MSC)是IMO的资格最老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在IMO公约 中规定:在IMO范围内研究有关航行救助、船舶结构与设备、 从安全角度配备船员、避碰规则、危险货物装运、海上安全 措施和要求、水文资料、航行簿和航行记录、海难调查、海 上搜索和救助的全部问题以及其他直接影响海上安全的任何 问题。自1966年起,海安会下设11个分委会,以便更好地 开展工作。目前,其中2个分委员会的职责将由海安会和海 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共同分担,而使分委会减至9个,各分委 会分别负责以下议题:
❖ 3.专业委员会
国际海事组织的技术工作是由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海 上安全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技术合作 委员会承担。这些委员会的委员是由IMO全体成员国的代 表组成。各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召开2次。 海上安全委员会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与船舶检验工作较 为密切。
(1)海上安全委员会
第一节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负责处理国际海运问题,也是国际海事界的权威组织。 其前身——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简称IMCO), 成立于1959年1月6日,总部设在伦敦。1982年5月22 日改名为现在的国际海事组织 .
IMO的口号是“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
大会 理事会
海上环境 保护委员会
海上安全 委员会
便利运输 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技术合作 委员会
各分委员会
国际海事组织的组织机 构
1.IMO会员大会
IMO会员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是国际海事组织 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2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必要时 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大会职 权。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批IMO的工作计划,通 过IMO的财政预算和决算,选举理事会理事国,审议理 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公约、决 议等。
一、国际海事组织的成立
1948年2月19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海运会议上通 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但由于一些海运国家 的意见分歧,公约在10年后,于1958年3月7日才生效。 于是IMCO成为第1个致力于海上事务的惟一国际性组织。 总部设在伦敦。
该组织的目的是:制订各国政府间在政府规定和实施方 面进行合作的法规,这些法规与影响国际海运的各种技术 问题相关;鼓励普遍使用保证海上安全和航行效率以及防 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污染的最高可行标准;处理其他行政和 法律方面的问题。1982年5月22日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正 式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成为自主管理和自筹资金的组织。
自1958年成立IMO的公约生效以来,IMO陆续在海上安 全、便利航行运输、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等方面制 订了35个公约、规则。近年来,根据国际海运的发展、重大 的海难及各种海事问题等不断地对一些重要的公约,如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3年国际防止船 舶造成污染公约》进行多次地修正,以使公约更有利于船舶 的安全航行和海洋环境的保护。
❖ 由于国际上对防止海洋污染的焦点集中到船舶,特 别是油船对海洋造成的污染,所以在IMCO成立前4年, 即1954年制订了第1个国际公约——《1954年防止海 上油污染公约》。IMO成立后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就是 召开1960年6月17日第4次安全会议,通过了《1960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从此执行该公约就成为 IMO的重要任务,对增进海运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起 了重要作用。到1997年11月(IMO第20届大会开会为 止)IMO共有155个成员国和2个联系会员。IMO还和 35个政府组织缔结了合作协议,并被授权与5个非政 府组织进行协商。
海安会根据上述9个分委会的研究和讨论的问题, 起草IMO有关海上安全等的公约及其修正案,提交海安 会或IMO大会审议和通过。
(2)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简称MEPC)于1973年成立,最初它只是IMO 会员大会的辅助机构,1985年成为具有全部法律地位的机 构。它被授权研究IMO范围内有关防止和控制来自船舶污染 的任何问题。与海安会共同负责液体和气体货物运输、船 旗国履约2个议题,以及直接领导海洋环境保护科学状况专 家小组。
❖ 1993年11月的IMO大会通过了IMO公约的修正案,将理 事会的成员国增至40个,即10个A类理事国、10个B类理 事国和20个C类理事国。
❖ 我国于1975~1987年任理事国,自1989年起当我国船舶 运力(吨位数)列为世界第8位时,在IMO的第16届大会 上首次当选理事会的A类理事国。1997年11月在伦敦召开 的IMO的第20届大会上中国连续第5次当选为A类理事国。
a 危险货物、固体货物和集装箱(DSG); b 防火(FP);
c 航行安全(NAV); d 船舶设计与设备(DE); e 稳性、载重线和渔船安全(SLF); f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STCW); g 无线电通信和搜索救助(COMSAR)。 h 与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共同负责的2个议题: I 液体和气体货物的运输(BLG); j 船旗国履约(F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