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章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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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会通过;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章程修改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五条 股东权益
(一)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净资产分配等权益;
(二)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公司重要文件;
(三)公司股东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四)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转让其股权;
(五)公司股东有权依法继承或赠与其股权。
第六条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
(三)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七条 利润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二)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公司的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
(二)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公司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生效与解释
(一)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三)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说明文档:
本章程范本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结构和运作规则,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法律依据。各条款的作用和意义如下: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产生(注:股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股东对于上述职权可另行约定)第十七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章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___
(公司简称):___
2. 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注册地址:___
(2)公司经营范围:___
(3)公司注册资本:___
(4)公司出资人信息:___
4. 公司管理机构
(1)董事会
(2)监事会
(3)经理
5. 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6. 公司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核算和管理财务。

二、章程生效及解释
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生效,对本公司及公司出资人具有约束力。

本章程如有解释歧义,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解释为准。

三、其他条款
任何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行为均无效。

四、签署单位
公司名称:___
单位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签署日期:__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书篇一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签订。

鉴于: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甲方基本情况如下:(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五)甲方截至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审计并经乙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一),评估报告(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乙方基本情况如下:(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五)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______________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_%;(六)盈利状况:______________20__年、20__、20__年……[盈利/亏损];(七)乙方截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经审计并经甲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三),评估报告(见附表四)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即合并前甲乙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三)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
第七条 公司的股东构成如下:
1.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的报告;
2. 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八条)阐述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的构成和职权,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性。
3. 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董事和监事的任期,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有序进行。
4. 第四章(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5. 第五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涉及公司利润分配、股东出资转让、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内容,保障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6.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讲述了公司章程的修改、生效、解释权等事宜,为公司的长期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法披露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应当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应当及时修改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应当经过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中外合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 (外方投资者名称)出资(外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外方出资比例)%;- (中方投资者名称)出资(中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的(中方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外方投资者名称)和(中方投资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其股权。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股权,但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增资、减资或者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由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6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6篇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6篇第1篇示例: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模板经典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合资公司的优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为中外合资公司,中方股东为__________,外方股东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收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以经营__________为主营业务,兼营__________。

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争取业绩稳健增长,实现效益共享。

第五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法公平竞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尊重和支持员工的创造性劳动,保障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合法权益,鼓励员工学习和技能提升,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第九条公司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的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持股比例、分红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等。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维护合资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得以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为目的行使股东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如有出资额等不对等情况,应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员工和客户等利益。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执行董事一人。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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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章程范例-1 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普通规定及公司的普通情况设计,仅 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由××××中心、 ××综合商社双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 于 200×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 触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北里乙××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水泥、建造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 配件、饲料及原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 用电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及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橡胶与橡胶 制品的销售;汽车维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服装、汽车配 件的生产、加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 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 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2 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综合商社 出资额 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3% 出资方式 货币 ××××中心 出资总额 560 万, 占注册资本的 46.7% 其中:实物出资 70 万元 货币出资 49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 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者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患上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患上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份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3 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允许;不允许转让的股东应 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允许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 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 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 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 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 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 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 不患上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 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人选,根据经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 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5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 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 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 能履行职务时,挨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 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由被 7

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 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副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 1 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 6 任期每届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暂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患上兼任 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 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 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 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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