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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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日期:二〇一〇年一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名称和性质 (1)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

1.3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1)

1.4 项目建设地理位置 (1)

第2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2)

2.1 水环境现状 (2)

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2)

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

第3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

3.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

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

3.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

3.4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4)

3.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

第4章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结果 (6)

第5章审批原则符合性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

5.1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8)

5.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

第1章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和性质

(1)项目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1)建设规模:根据市场需求状况,技改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生产线,其中包括年产10000t二氟甲烷(HFC-32)生产线、年产10000t五氟乙烷(HFC-125)生产线、年产5000t四氟乙烷(HFC-134a)生产线和年产5000t三氟乙烷(HFC-143a)生产线各1条,上述产品混配生产线1条。在建设该项目的同时,淘汰现有年产3000t氟盐项目和3000KV A发电项目。

(2)投资规模:本技改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300万元(设备投资4273万元,安装及材料费18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1000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227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3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

1.4 项目建设地理位置

本技改项目所在地位于武义县东南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总占地面积约153333m2,本技改项目4个制冷剂产品车间等均属于在公司现有厂区内闲置场地新建,总占地面积为24262m2,总建筑面积约为14186m2,各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6。公司厂区东南面是永康江,隔永康江相距约196m是白洋街道黄杜村,西南面是浙江武义纸塑彩印有限公司和武义城南链条冲件厂等,西面是武义大器涂料涂装有限公司,西北面是武义县创意扑克厂,北面是青年路,隔路自西向东是胡处村、武义劲马工艺品有限公司、武义精益科技有限公司等。

第2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2.1 水环境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技改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永康江,根据监测资料,评价区域内永康江水体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主要是氟化物、氨氮、COD Cr超标。

根据调查分析,目前永康江水体氟化物浓度超标主要是受到上游永康市境内小五金企业酸洗含氟废水超标排放所致,而氨氮、COD Cr估计与沿永康江两岸农业面源污染有关。

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在监测期间,项目拟建地周围各监测点SO2小时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HF和HCl的小时、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厂界监测点各因子均符合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

另外,氟挂片监测期,所有监测点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氟化物(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月均浓度限值(3.0μg/dm2·d)。因此,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监测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和夜间时段L Aeq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厂址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标准。拟建厂址附近生态环境主要为人类经济活动调控的农业生态系统,并向城郊型发展,而随着武义生态县建设的深入以及下山脱贫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武义总体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森林覆盖率已达73%,城区空气优良率达100%;云豹、黑麂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猕猴、穿山甲等3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迅速繁衍,生态环境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第3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脱氯预处理+生化+双钙法除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三美化工污水处理站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可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可达标排放。技改项目建设过程中,拟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加处理能至300t/d,而技改项目建成后,三美公司与森美公司合计废水排放量约97.3t/d,有足够处理能力,并实现回用,最终实现通过以新代老削减污水量以及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本技改项目废水对永康江水体环境的影响不大。

另外,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生活废水也不新增。

因此总体上永康江水质可趋于改善,所以本环评认为在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永康江水体环境的影响不大。

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技改项目排放的HF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且占标率较低。各敏感点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年均贡献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小时、日均叠加浓度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技改项目HF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技改项目排放的HCl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各敏感点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均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叠加背景浓度后仍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因此,技改项目HCl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论

根据计算结果,技改项目排放的HCl、HF,在距离源中心10m~5000m范围内的预测点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技改项目大气环境防护的最小距离为技改项目厂界。

3.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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