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代父亲签租赁合同儿子是实际上的房屋使用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儿子代父亲签租赁合同儿子是实际上的房屋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物权法试题第5卷(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28道题,每题1分)

1.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地役权

C. 土地所有权

D.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AD两项是担保物权,从属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BC两项是用益物权,但B地役权附属于需役地权利之上,C项是独立存在的物权。)

2.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

B.包括知识产权

C.须是特定物

D.须是独立物

【答案】B

【解析】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如权利质权,但权利不是物。)

3.甲因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6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

由甲提供房屋产权证作为质押担保。乙向丙借款25万元人

民币,双方约定,由乙以一辆其所有的汽车向丙提供担保,而该汽车则继续由乙使用。则()

A.银行对甲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B.银行对甲的房屋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C.丙对乙的汽车享有质权

D.丙对乙的汽车不享有质权

【答案】D

【解析】理由:质押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部分财产权利,题目中甲与银行约定的质押担保标的物为房屋产权证,根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不能作为质押物对债务人进行担保。实际上,将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的行为,类似于担保法中的权利质押行为,但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股票等权利属于质押范畴,而房产证不能质押,因此将房产证用于借款质押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选B题目中乙以一辆汽车向丙提供担保,如乙丙担保合同为抵押合同,丙对该汽车享有抵押权,当然不享有质权;如乙丙担保合同为质押合同,自乙丙签订合同之时,合同生效,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之日起设立,所以乙丙的担保合同有效,但是乙并为将汽车转移交付,致使丙对该汽车不享有质权。丙享有要求质押人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力。所以选择D

4.甲将笔记本电脑丢失,发出悬赏广告,称如有拾得者,酬谢1000元,乙拾到后将电脑归还甲。下列说法对乙的权利义务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归还电脑,可以请求为此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B.归还电脑,可以请求甲支付报酬

C.归还电脑,可以请求甲支付承诺的1000元

D.若甲不支付承诺的1000元,乙可以行使留置权

【答案】B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遗失物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112条:

“权利人

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九天考资权利人应当支付拾得人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无报酬请求权,但是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故只有选项B不正确。

5.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

A、发生效力

B、登记机构认可就有效力

C、不发生物权效力

D、视情况而定答案:C。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

6.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与8月7日向电视

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 H

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1,对方表示同:1,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交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

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宾馆通过租借占有了此摄像机,8月9日通电

视台达成了买卖协议,此时视为摄像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此交易的方式为简易交付。

7.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在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是()。

A.他物权

B.用益物权

C.从物权

D.法定物权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支配力范围的不同,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完全物权是指权利人对标的物可以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即所有权;定限物权是指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在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即他物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