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租赁执行民事裁定书

合集下载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8篇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8篇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8篇篇1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方作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XXXXX],在签订租赁房屋合同后,因某些原因需要解除该合同。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贵法院提出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并详细说明如下:一、申请事项1. 请求贵法院确认解除租赁房屋合同;2. 请求贵法院对租赁房屋进行交接并处理相关费用结算问题;3. 请求贵法院对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进行认定并处理。

二、基本情况合同编号:[XXXXX],签订日期:[XXXXX],签订双方为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

租赁房屋位于[XXXXX],面积为XX平方米,租赁期限为XX年。

由于某些原因,现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需要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三、解除合同的事实与理由1.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由于某些原因,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沟通,就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均认为解除合同是合理的选择。

3. 履行合同中的纠纷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问题,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解决。

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在此过程中,双方将尽最大努力配合贵法院的工作,确保顺利进行。

双方在此对合同解除后相关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乙方将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交还甲方;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等相关费用;对于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愿意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双方声明在解除合同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顺利进行交接工作,双方共同委托贵法院执行本解除租赁房屋合同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承担。

郭莉虹、陈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郭莉虹、陈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郭莉虹、陈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6【案件字号】(2020)闽08民终10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英琼郭胜华童寿华【审理法官】吴英琼郭胜华童寿华【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郭莉虹;陈君;潘晓梅【当事人】郭莉虹陈君潘晓梅【当事人-个人】郭莉虹陈君潘晓梅【代理律师/律所】童长欣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陈丽君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童长欣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陈丽君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童长欣陈丽君【代理律所】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郭莉虹【被告】陈君;潘晓梅【本院观点】郭莉虹主张陈君向其借款,提起本案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提供了陈君出具的借条和转款凭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郭莉虹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立案条件。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自认财产保全诉讼请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郭莉虹主张陈君向其借款,提起本案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提供了陈君出具的借条和转款凭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郭莉虹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立案条件。

陈君未提供本案属刑事案件的证据,其在一审庭审笔录中亦陈述有向郭莉虹借款,本案讼争款项涉嫌犯罪的依据尚不充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020)闽0881民初329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

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1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

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状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状况。

此致申请人:年月日附:生效判决书〔裁定、调解书〕份。

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2男方: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__在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看法,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于___育有一婚生女,名______,由女方直接扶养,双方共同承当孩子扶养费,男方按月支付扶养费___元,直至___完成学业独立生活止。

双方各支付___各项所必需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必要花费〕的一半。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存款共计___元,归___所有;2、房屋: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房产四处,〔1〕位于______房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男方必需在办理离婚当日向女方交付购房合同、购房款缴费凭证;〔2〕位于______房屋,离婚后归男方所有;〔3〕位于______房屋,离婚后归男方所有;〔4〕位于______房屋,离婚后归婚生女所有,男方必需在办理离婚当日向___交付购房合同、购房款缴费凭证。

该房屋产生的租金收入,归___所有,必需按期打至其名下银行账户。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5篇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5篇

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5篇篇1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方作为租赁房屋的原告(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因相关原因与出租方存在分歧,决定提出解除租赁房屋合同的申请,现向法院递交解除租赁房屋合同执行申请书。

为保证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现将具体情况详细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概述申请人与出租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XXXX年。

现因种种原因,双方无法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经过多次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因此决定向法院提出解除租赁房屋合同的申请。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若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本次解除合同的依据为:(具体条款)。

三、解除合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由于租赁房屋存在以下问题:(问题一)、(问题二)、(问题三)等,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申请人来说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解除该租赁合同是必要的。

同时,考虑到出租方可能也存在一定的损失,我方愿意进行合理的赔偿。

经双方协商,对于赔偿问题已有初步的解决方案。

四、具体执行措施和安排为了保障解除租赁房屋合同的顺利进行,我方提出以下具体执行措施和安排:1. 解除合同的申请得到法院支持后,申请人将及时向出租方支付约定的赔偿款项;2. 出租方在收到赔偿款项后,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3. 交接完成后,申请人将按照约定将房屋恢复原状;4. 解除合同后,双方将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提交法院处理。

同时,双方应保护彼此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871号】(未经消防验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871号】(未经消防验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87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浏阳制造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刘祥富,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诉人):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阳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张维友,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朵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湘民终5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朵公司申请再审称,(一)火灾发生时的消防监控视频是二审审结后发现的新证据,可以证明原判决关于一朵公司和中铁公司对本次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失各承担50%责任的认定是错误的。

1.案涉二车间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原审法院对此没有进一步审理查实。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不能投入使用,原审法院没有采纳一朵公司的此项抗辩理由是错误的;2.根据浏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于2013年12月31日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记载,案涉火灾系中铁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起火原因与一朵公司毫无关系,本案损害后果应由中铁公司全部承担;3.消防监控视频可以证明是因中铁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火灾并导致事故损失扩大,二审判决认定火灾发生时中铁公司在常规作业,与火灾鉴定中“施工不慎”的认定相矛盾;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朵公司依约做好了厂房的隔离工作,并得到中铁公司的认可,中铁公司从未对隔离墙提出过整改建议,一朵公司做到了安全生产。

一朵公司只能对自己租赁范围内引发的火灾负责,不能让一朵公司承担案涉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50%的责任。

(二)原判决酌情认定中铁公司租金损失的事实错误,证据不足。

1.2014年1月,一朵公司与中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后,一朵公司清理了全部物品并将厂房交还给中铁公司。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帅彬民事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帅彬民事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帅彬民事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渠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1725执328号申请执行人: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17号5楼。

法定代表人:乔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彬,四川君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王帅彬,男性,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渠县。

本院在执行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帅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2018)川1725民初270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该判决确定被执行人王帅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4301.3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04元。

因王帅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执行。

因被执行人王帅彬下落不明,本院通过公告向被执行人王帅彬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决定书,但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王帅彬既不履行义务,又不报告财产。

经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帅彬无银行存款、无互联网银行记录、无有价证券记录、无工商登记记录、有车辆登记信息但无法实际控制、处置,经传统查询房管部门,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房屋登记信息,现执行人王帅彬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现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王帅彬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出境。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王帅彬至今下落不明,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未提供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同时,申请执行人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本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新推荐】民事裁定书(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范文模板 (2页)

【最新推荐】民事裁定书(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范文模板 (2页)

【最新推荐】民事裁定书(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民事裁定书(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 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 ) 执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 ) 执字第 号____________的裁定,查封(或扣押、冻结等)了____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或撤销)对________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表述为:“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 ) 执字第 号的裁定,查封(或扣押、冻结等)了___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查封(扣押、冻结)等裁定的制作日期、文书编号,裁定的主要性质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财产的名称、数额等内容。 2.在“现因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解除或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事实和理由。如查封物因拍卖已交付买受人等。

清偿债务民事裁定书(精选3篇)

清偿债务民事裁定书(精选3篇)

清偿债务民事裁定书(精选3篇)清偿债务民事裁定书篇1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________被执行人__________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一案中,被执行人____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因被执行人系____的分支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追加____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限被执行人____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向申请执行人____清偿债务____元。

三、逾期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清偿债务民事裁定书篇2(________)武民一初字第________号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被告________原告叶自、张罗与被告罗时房屋纠纷一案,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与武宁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称生资公司)签定联建合同约定,生资公司提供土地,原告出资,合作开发县城豫宁北路靠交通东路十字路口沿街100米路段,所开发的房屋、铺面产权均归原告所有。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被告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按市场价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生资综合楼三楼住房一套(面积131.55㎡)及临街铺面一间(面积41.5㎡),住房价格为580元/㎡、铺面价格为2700元/㎡.被告在房屋竣工后即将合同约定的住房及铺面占有,但至今为止仅支付了150000元价款,余款一直未付,故要求被告尽快支付余欠房款及逾期利息合计40000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页,共3页
去除租赁执行民事裁定书
(标准模板word版)

甲 方:XX公司或XX个人
乙 方:XX公司或XX个人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XXX省XX市XX地

第2页,共3页

去除租赁执行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本院于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_____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第3页,共3页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