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账务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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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执行新准则账务调整方案为便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实现新旧会计准则顺利衔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账务调整方案:

一、首次执行日的选择

首次执行日确定为2011年1月1日,即:视同2011年1月1日起即执行了新准则,2011年1月1日为执行新旧会计准则的分界点。

二、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

新旧会计准则衔接主要涉及以下账务处理:长、短期投资、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建造合同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其他项目调整,现分别说明如下:(一)除股权投资外的长、短期投资

投资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基金投资。根据持有目的,将投资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如果企业持有一项短期投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将该项投资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如果一项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将该项投资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这类资产主要包括企业购买的各类债券。

根据上述分类原则,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重分类后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资产减值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应按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坏账准备。调整过程如下:

1)对应收款项划分账龄,重新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各事业本部、分公司、总部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2:坏账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可根据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单独计算。

注3: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到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注4: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或退回预付款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C+F)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C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F

(三)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即对子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调整过程如下:

1、确定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通常情况下是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如果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拥有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投权投资,一般掌握持股比例在20%(不含20%)以下。以上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此外,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主要是对子公司投资由原来的权益法核算转换为成本法核算,其他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保持不变。

2、分析计算需要做的调整,编制调整分录

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1)冲回原按照权益法累计确认的在子公司净利润中享有的份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A

投资收益B-A

贷:长期股权投资 B

2)调整原冲销长期股权投资的子公司利润分配

借:长期股权投资 D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

投资收益D-C

此外,对子公司除净利润外引起的净资产变动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也应一并调整:

借: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

经过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对子公司初始投资成本。

(四)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

1、将价值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10000元;

2、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出租的建筑物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应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

3、折旧年限和净残率可能与原执行的折旧政策存在差异。

分项调整如下:

1)因价值标准提高涉及的调整

第一步:编制单位价值1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清单

对现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进行筛选,以单位价值10000元为标准,列出截止2011年12月31日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清单,参考如下格式:

第二步:编制调整分录

对10000元以下原计入固定资产的资产作低值易耗品处理,仅调整2011年度,不再追溯调整。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C

累计折旧 B

贷:固定资产 A

借:低值易耗品 C

贷:固定资产清理 C

借:管理费用 C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C

仅将原在固定资产核算现需要分类至低值易耗品核算的资产余值转入低值易耗品。

2)出租的建筑物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步:编制已出租建筑物清单

参照如下格式:

第二步:编制调整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A

累计折旧 B

贷:固定资产 A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B

出租建筑物转到投资性房地产后,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因折旧政策变化涉及的调整

如公司现行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年限、净残值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中的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即:自2011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补提或冲销当期少计提或多计提的折旧,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工程施工

贷:累计折旧

(五)无形资产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1)编制持有待售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清单

参照如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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