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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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说明

本章分为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加工厂预制构件模板和构筑物工程模板四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混凝土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构筑物工程中的滑升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倒锥形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了组合钢模板配钢支撑、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加工厂预制构件配混凝土地模、现场预制构件配砖胎模、长线台配混凝土地胎模编制,使用其它模

板时不予换算。

3.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

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

3.6m 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下表系数。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属于高大支模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构件争高超过3.6米增加系数表

净高在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支模高度净高(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

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

至上层板底面: (2)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

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

上层板底面:

(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

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4)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

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设计T、L、十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

内按T、L、十形柱相应子目执行,其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T、L、十形柱边的确定:

7.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的定

额,其支撑量己含在周转木材中,模板与支撑按7:3拆分。

8.模板材料己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辞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

9.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弧形板部分的模板按板定额执行。砖墙基上带形混凝土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10.混凝土满堂基础底板面积在1000m2内,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基础有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

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m2时,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11.地下室后浇墙带的模板应按己审定的施工组织

设计另行计算,但混凝土墙体模板含量不扣。

12.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以系数 1.30,其它不变(其它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1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14.钢筋混凝土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混凝

土、混凝土基础时,按烟囱相应定额执行。

15.烟囱钢滑升模板定额均己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己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定额也适用于一般

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7.核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连梁、有梁斜板核

桥,其超过3.6m支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18.本章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混凝土地沟按本章相应子目

执行。

19.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篷及阳台,设计底面不抹灰者,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m2。

20.飘窗上下挑板、空调板按板式雨篷模板执行。

21.混凝土线条按小型构件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详见附录)。

2.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但后浇墙、板带的工程量不扣除。

4.设备螺栓套孔或设备螺栓分别按不同深度以个计

算:二次灌浆按实灌体积计算。

5.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

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6.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7.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混凝土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挑出墙外的牛腿及板边模板己包括在内。复式雨篷挑口内侧净高超过25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挑檐定额计算(超过部分的含模量按天沟含模量计算)。

8.整体直形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圆弧形楼梯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圆弧形梯段、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10.楼板后浇带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

不包括在内)。

11.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己注明者外,均按垂直

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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