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4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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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和认可文件;b. 具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c. 有独立的检测和评估能力;d. 保障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职责:a. 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b. 完成质量检测任务,并按时提交检测报告;c. 参与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评估工作;d. 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程序和要求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程序:a. 确定检测项目,包括主要结构、地基基础、室内装修等;b. 编制检测方案和计划,确定检测时间和地点;c. 配备检测设备和材料,保障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d. 开展现场勘察和取样工作;e. 进行实验室检测,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f. 编写检测报告,包括检测结果和建议措施;g. 提交检测报告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要求:a. 检测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b. 检测的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技术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c.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责任心和职业操守;d. 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e.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措施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包括资质审核、质量控制和数据监测等方面。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质量检测的权责和处罚措施,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意义和作用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摘要新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越来越快,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尤其是质量问题,受到了人们高度重视。

因此,需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加强验收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

本文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引言随着整个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质量检验市场发展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的一方,检验机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阶段,检测机构的市场意识以及服务意识也在不断进行提升,竞争在不断加剧,如在价格、服务等方面,其科学性、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性1、质量检验是建设工程的基本条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是工程建设的基本条件。

如果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施工要求,将没有足够的材料来完成项目的施工。

建设项目需要多阶段的材料质量检验,以确保建筑材料在施工前没有问题,采购阶段的质量检验是特别关键的环节。

虽然建筑工程施工中,有非常多的材料种类,但使用的材料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只有通过质量检验的材料才能使用。

2、质量检验可以加快新材料的应用施工质量检验能够更好的推动对新材料的应用。

建筑工程需要高质量的材料,为确建筑材料不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整体进度,必须检查建筑材料的质量。

新材料与现有材料进行对比,质量非常高,成本比较低。

3、质量检验可以优化过程关系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也可以优化工序关系。

开展质量检验是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施工要求的重要途径。

同时还能够结合试验结果对材料的工艺配比进行优化。

经过无数的经验,拥有百分之百的最佳建筑材料,其中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最高的。

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将继续鼓励材料制造商开发新的材料工艺。

建筑项目的购买者更倾向于选择性能和质量更好的材料。

二、工程质量检验方法设计质量检测方法如下:第一,光学检测技术在我国工程检测中也很普遍。

该技术的应用可以全面分析施工质量和各种工程数据安全指标,协调和分析相关数据,促进影像工程的顺利施工。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壹)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关联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于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能够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能够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且应当于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于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于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方案无效,由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且处1万元之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且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摘要:众所周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科学且规范化的质检操作可以降低建筑工程的施工损失,此次论文先是对建筑工程质检的重要性以及项目进行了分析,随后又对其质检工作方法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引言目前市场上的建筑工程类型多样,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烦琐的施工中,如何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选择切实可行的管理方式进行质量监管,有助于规避质量问题出现,打造符合市场要求的建筑工程。

对此,设立专门的试验检测机构,选择合理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对建筑工程各环节质量进行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环节及时整改。

但由于试验检测工作专业性较强,面对的工程项目类型多样,可能受到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最终试验检测结果精准度不足,无法为工程项目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所以,为了打造高质量的建筑工程项目,推动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持续发展,应建立相较于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监督试验检测工作全过程,进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创造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质检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介绍如下:其一,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材料质量密切相关,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有助于为施工材料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建筑工程施工中各类材料的使用数量较为庞大,且材料种类丰富,无论是何种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都会降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实际上是在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

其二,建筑工程的施工规模不同,其质量检测标准也会不同,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有助于为工程质量的合格提供保障。

事实上,建筑结构的设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则需要通过工程质检工作进行检测,以便于为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保障。

其三,受经济以及施工技术不断发展的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规模会逐步扩大,且建筑高度会逐渐增加,进而对于施工检测的要求会日渐提高,为确保后期建筑工程使用的安全性,工程质检工作在所难免,既可以为其他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提供经验参考,又有助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023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3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对其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第十九条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第二十条 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五条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以及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对京沪高速铁路JHTJ-6标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状况,及时、准确地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铁道部、建设部及京沪铁路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京沪高速铁路JHTJ-6标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2工区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及工程实体等进行的试验、检测工作,均执行本办法。

1.3工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建设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及设计、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机构和职责2.1经理部按照两级管理模式管理试验工作。

经理部委托二工区(中交一航局)组建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各工区均应设工地试验室、梁厂试验室、拌和站试验检测组;工区根据各自管段实际情况,规划、设置作业工区试验室,满足现场的试验检测需要,由工区工地试验室统一管理。

经理部成立试验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本标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织机构如下:组长王建副组长安爱军张羽组员李建华赵祥允李明锋陈宝良工区应成立相应的试验检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报经理部备案。

2.2中心试验室在经理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JHTJ-6标工程试验检测的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2.2.1代表经理部参加业主、监理主持有关试验方面的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及精神以书面形式传达到各工区。

代表经理部发布试验方面的工作指令,及时组织召开试验方面的工作会议。

2.2.2对各工区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2.2.3对标段内的工程实体及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的频率进行随机抽样试验,出具检测报告。

2.2.4、参与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关的质量检测资料。

2.2.5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统计并向上级单位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质量试验检测工作,提升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项目的质量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质量试验检测是指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对建筑材料、构件、设备和施工工艺等进行检验,以评定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质量试验检测工作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条所有参与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组织机构第六条我单位应建立一支专业的质量试验检测队伍,由合格的检测人员组成,负责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的统筹和执行。

第七条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组织机构由以下部门组成:质量试验检测部、实验室、现场试验检测组。

第八条质量试验检测部负责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制定质量试验检测计划和方案,审核试验报告。

第九条实验室负责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和分析,确保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条现场试验检测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艺进行现场试验和检测,确保施工工艺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三章质量试验检测流程第十一条质量试验检测的流程包括试验计划制定、样品采集、试验检测、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等环节。

第十二条质量试验检测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试验计划,明确试验的数量、地点、时间和试验项目。

第十三条样品采集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采样地点的选择、采样工具的清洁和样品的密封保存。

第十四条试验检测应严格按照试验方法和标准进行,试验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校准,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操作流程,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数据分析应结合试验结果和相关标准进行,评估试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报告编制应准确、完整地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包括试验方法、仪器设备、试验结果和评价意见等内容。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试验检测工作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制及检验的必要技术手段。

为了加强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公司试验检测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的试验管理工作。

第四条试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程原材料、结构、构件、半成品和成品等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合同要求;通过标准试验、现场测试和监督做好工程质量过程试验检测控制,开展试验研究和“四新”技术推广,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为科研、设计、施工提供试验数据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各项目部应以为施工生产为目的,按照要求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配足人员、设备及场所。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试验检测工作,不断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试验检测室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现“三标一体”管理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属各级试验检测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公司由施工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工程项目需根据工程实际性质和具体情况设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分为管理性试验室和自检性试验室。

管理性试验室必须至少设立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能;自检性试验室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和工程特点,按照本办法要求配备人员、设备、完善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取得检测资质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九条自检性工地试验室的设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组建自检性工地试验室。

自检性工地试验室应获得相应的检测资质授权。

获得资质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公路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已注册至授权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5月4日修正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5月4日修正版)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检测任务。

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水平。

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检测机构管理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从事检测活动。

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检测过程控制、检测设备管理、检测人员管理、检测报告管理等方面。

8.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测人员的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1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测报告的管理,确保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检测活动管理1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检测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解释和说明。

1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测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测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检测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1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测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5月4日修正版)四、检测责任与义务1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工程试验管理制度1一、适用范围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二、相关文件1、《管理手册》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三、实施职责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四、工作流程4、1进货检验和试验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

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供方质量文件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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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1.机构设置 1.1 为了使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保证,按照合同承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特设立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负责中铁一局在本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1.2 项目部中心试验室由中铁一局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授权,受项目部直接领导,根据项目部的管段长度及工程划分,分别在项目分经理部设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由相应项目分经理部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心试验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地试验室统一进行编号,分别命名为中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8标第一工地试验室(一分部)、中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8标第一工地试验室(二分部)、中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8标第一工地试验室(三分部)、中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8标第一工地试验室(四分部)。 1.3 混凝土拌和站、级配碎石拌和站设置的试验站、现场配备的专职试验员,由所属的项目经理分部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试验站的名称设置为xx混凝土拌合站试验站或xx级配碎石拌合站试验站。 1.4 试验室在通过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试验室由安泽指挥部和中南通道公司组两级验收,各分部工地试验室由总监办和安泽指挥部两级验收)。 1.5 试验室印章管理 试验室印章应与试验室名称相一致,设公章、检测专用章、CMA章各一枚。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1.6 试验室牌匾管理 牌匾名称与试验室名称相一致,规格、材质及悬挂位置符合标准化试验室标准要求。 2.人员配备 试验室人员的配备应能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检测人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经历,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2.1中心试验室人员资格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中心试验室由主任、技术主管、试验员和资料管理员等组成(可兼职),持铁路试验员(师)证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铁路试验工程师2人。 2.1.2中心试验室技术主管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持铁路试验工程师证(或交通部检测工程师证)。掌握集料、石料、水泥及钢材等常用建筑材料的试验及质量评定方法,熟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结构混凝土工程等的常规检验方法、质量评定标准。 2.2 分部工地试验室人员资格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分部工地试验室持铁路试验员(师)证的人员不少于5人。 2.2.2 分部工地试验主管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持铁路工程试验员证及以上资格证书。 2.3 混凝土拌合站持铁路试验员(师)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2.4 各级试验部门的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可随意更换,项目部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的更换应首先征得局试验检测中心的同意并重新取得授权,再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分部工地试验室人员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如确需撤换,须经中心试验室确认。 3.仪器设备配置及设施环境条件 3.1 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中心试验室应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投标承诺配备仪器设备,且满足规定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对部分频次低、设备价格昂贵的试验检测项目可进行委外检测。 3.1.2试验分室根据管段内的工作内容以及分工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3.1.3混凝土拌合站的试验仪器设备配备应满足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拌和物性能检测要求。 3.1.4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状态、量程及精度(分辨率)应满足标准要求。试验仪器在启用前应经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校准)以确保设备在检验、试验的程序中保持仪器应有的精度、量程范围及运行状态。仪器设备应实行标识管理,每台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后,应根据仪器的检定结果分别贴上“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识,予以识别。 3.1.5仪器设备应悬挂设备铭牌,其中应标明设备名称、管理编号、设备状态等内容,铭牌尺寸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具体尺寸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具体化)。 3.1.6设备布置应排列整齐,操作方便,满足检测工作和安全的要求,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1.7 主要、常用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统一格式并贴于墙上醒目位置。(标牌规格尺寸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具体化) 3.1.8 试验室应配备办公、劳保、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施),配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备专用交通和通讯工具。 3.2设施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需要,且布局合理。 3.2.2指挥部中心试验室应设办公室、样品室、胶凝材料室、砂石及混凝土室、混凝土标养室、力学室、混凝土耐久性室、土工室等,其面积及环境要求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中心试验室房屋及环境条件要求 序号 名称 面积(m2) 环境控制 1 办公室 45 温度 2 样品室 20 温度 3 胶凝材料室 25 20℃±2℃,相对湿度不小于50%

4 砂石及混凝土室 60 20℃±5℃

5 混凝土标养室 35 20℃±2℃,相对湿度大于95%

6 力学试验室 30 10℃~35℃

7 混凝土耐久性室 20 20℃±5℃ 8 土工室 温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30

合计 265 3.2.3工地试验室应设办公室、胶凝材料室、砂石及混凝土室、土工室、力学室和混凝土标养室等,其面积及环境要求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试验分室房屋及环境条件要求 序号 名称 面积(m2) 环境控制 1 办公室 25 温度 2 胶凝材料室 25 20℃±2℃,相对湿度不小于50% 3 砂石及混凝土室 35 20℃±5℃ 4 土工试验室 25 温度 5 力学试验室 25 10℃~35℃ 6 混凝土养护室 35 20℃±2℃,相对湿度大于95% 合计 170 3.2.4 试验室工作室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检验标准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或自建的活动板房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 4.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4.1 各试验室应建立以下主要管理制度:(各制度具体内容可参照客运专线铁路工地试验室建设管理手册第4.5章) 4.1.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1.2样品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4.1.3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4.1.4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4.1.5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4.1.6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4.1.7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4.1.8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4.1.9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4.1.10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4.2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仪器设备购置(调拨)、验收、建档、安置、标识、溯源、日常使用、流转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等主要内容。 4.3 样品管理制度应包含样品的接受、标识、流转、储存、留样及处置等内容。样品应设专人管理。 4.4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应包含记录格式、信息、数据及数据处理、记录的更改原则、复核以及标识、查阅、归档等内容。 4.5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应包含报告格式、信息、审核签发程序及检测报告发放、标识、查阅、归档等内容。 4.6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应包含试样制作、样品储存、各操作间在试验过程中的温湿度要求等内容。 4.7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应包含资料收发、标识、保管、查阅、修订和废止等内容,档案资料应设专人动态管理。 4.8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应包含试验检测事故发生时的处置及现场保护措施,检测事故责任界定、原因分析、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制定等内容。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4.9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包含不合格品的复检、留样、反馈、建立不合格品台帐以及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等内容。 4.10、各级试验室还应建立关键岗位的岗位职责,如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试验员岗位职责、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等,并统一格式制作上墙。 5. 试验资料管理 5.1应建立各种试验台帐,包括各种原材料的试验台帐、不合格品台帐等。 5.2应建立在用有效文件清单,包括在用的规范、标准、上级文件等。 5.3试验资料管理 5.3.1记录、报告的存放应根据材料类别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5.3.2试验报告的发放应有记录。 5.4、试验检测报告 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按建指下发的有关表格格式执行。报告一律由电脑打印,签字由测试人员用黑墨水笔填写。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所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字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文字简练,公正确切。报告应经授权的工地试验室主任或授权负责人审核批准,加盖检测试验单位章和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5.5 安全 5.5.1 操作室应做到通风、采光好,化学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5.5.2 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防毒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安全操作。 5.5.3 试验室主要设备电路应做到一机一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5.5.4 试验室须做好日常安全防护,试验人员要有防火、防毒、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5.5.5 试验室应配置灭火器、消防砂等防火设施。 5.6 现场环境卫生条件要求 试验室室内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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