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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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氢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氢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保障氢气在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氢气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氢气的单位和个人。

二、责任与义务1. 使用氢气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执行氢气安全管理制度。

2. 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氢气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单位和个人应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氢气在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

三、生产与存储安全管理1. 生产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氢气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 存储单位应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和场所,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氢气存储,确保储存过程安全。

3. 生产和存储单位应定期检查氢气生产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四、运输安全管理1. 运输单位应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和专业的运输人员,确保氢气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运输单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3. 运输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守运输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氢气的安全运输。

五、使用安全管理1. 使用氢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规程,明确使用氢气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2. 使用氢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检查使用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 使用氢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氢气事故时,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报告有关部门。

2. 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事故应急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3. 单位和个人应全力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七、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氢气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 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氢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氢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氢气站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氢气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氢气站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

二、安全管理目标2.1 实现氢气站安全生产零事故,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3.1 成立氢气站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氢气站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3.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氢气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4.1 安全生产责任制4.1.1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1.2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范围、奖惩措施等内容。

4.2 安全教育培训4.2.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设备管理4.3.1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3.2 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4.4 安全操作规程4.4.1 制定氢气站各项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4.4.2 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5 安全检查4.5.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5.2 安全检查应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4.6 应急处置4.6.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4.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5.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氢气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严格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生产使用氢气过程中的安全,保证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依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氢气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内容与要求1、生产使用氢气,应依据生产工艺特性和安全生产的实际必须要,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压缩机、管道以及放空过程中防静电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防止空气进入设备及生产系统以及高压氢气串入压缩机、氮气等公用工程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经有关技术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实施。

2、切实强化临氢系统的设备管理,对高压临氢部位设备的氢腐蚀、氢脆等状况,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系统检漏。

发现问题,马上处理,保证完好、达标。

3、装置、系统引氢、充氢前,须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或注水排气法进行吹扫置换,直至系统采样分析合格为止。

4、严禁在装置、厂房内排放氢气。

吹扫置换及放空降压时,须通过系统火炬管网放空。

当氢气大量泄漏、积聚时,应马上切断氢源,开蒸汽掩护或进行通风,不应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5、使用氢气,应执行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定期抽样分析。

发现质量问题,须100%采样分析。

6、外购氢气的单位,应严格氢气进厂质量检查制度,按3%--5%随瓶抽样分析。

发现质量问题,须100%采样分析。

7、充氢气作业,应设岗专管或明确相关岗位兼管。

上岗作业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氢气易燃易爆特性及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充灌氢气瓶接口管,须采纳铜管和铜接头,严禁用橡胶制品代替。

接电解气瓶的接口阀,应与一次充氢接上的瓶相符,且不应超过5瓶,如有多余的接口阀,应加丝堵,并检漏合格。

9、充灌氢气作业过程严禁碰撞、敲击,氢气瓶不应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日晒。

10、在充氢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应暂时停止充灌氢气时,应停用氢压机,关闭进出口阀或封闭缓冲罐,坚持一定压力。

氢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氢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氢气在生产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氢气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理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氢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氢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氢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氢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氢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氢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氢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对所有接触氢气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氢气的基本性质、安全使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氢气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第十条氢气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氢气储存罐、管道等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使用氢气的设备应具备防爆、防泄漏功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储存氢气的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氢气积聚。

第五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氢气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储存氢气时,应按照规定储存量进行储存,严禁超量储存。

第十六条运输氢气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氢气泄漏。

第十七条使用氢气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严禁在氢气泄漏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建立氢气泄漏应急预案,明确泄漏应急处置流程。

第二十条发现氢气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泄漏源,撤离现场人员。

第二十一条氢气泄漏现场应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氢气泄漏应急处置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泄漏处理。

氢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保氢气瓶的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以预防潜在的危险和事故。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2. 存放安全管理2.1 存放场所选择氢气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距离易燃或可燃物品的距离不少于5米;- 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瓶内气体的散发;- 无明火、静电积累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设备;- 场所应干燥、无水或有防湿设备。

2.2 存放措施- 氢气瓶应垂直存放于固定的支架或架子上,不得倒置或平放;- 氢气瓶应放置在专用的存放区域,并有明确的标识;- 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不得将氢气瓶存放于高温、高压或阳光直射的地方;- 存放区域应定期巡查和清理,确保无泄漏、损坏或异常情况。

2.3 氢气瓶的安全距离当存放多个氢气瓶时,应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垂直存放的氢气瓶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 儿童不宜接近存放区域;- 存放区域应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和热源。

3. 使用安全管理3.1 氢气瓶的搬运和运输- 氢气瓶应垂直提起,不得滚动、拖曳或投掷;- 搬运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并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运输时要确保氢气瓶的稳固,防止碰撞和摔落。

3.2 瓶阀和管路安全-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瓶阀和管路是否完好;- 使用时要确保瓶阀处于关闭状态;- 不得擅自更换瓶阀或修理管路;- 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瓶阀,并排空管路内残留的氢气。

3.3 使用环境要求- 使用氢气瓶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禁止在易燃、可燃物品附近使用氢气瓶;- 不得在密闭空间或有火源的地方使用氢气瓶。

4. 应急处理4.1 泄漏处理- 发现氢气瓶泄漏时,应立即将附近人员疏散,并远离泄漏源;- 避免明火、电火花或静电产生;- 禁止使用手机、打电话或开关电灯开关等可能引发火花的行为;- 使用专用的泄漏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4.2 火灾处理- 发生氢气瓶火灾时,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尽量远离火灾现场,避免接近扩大的火势;- 不得使用水灭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氢气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氢气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氢气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氢气瓶的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的氢气瓶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氢气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氢气瓶安全管理设备,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称氢气瓶是指用于贮存和运输氢气的容器,包括氢气钢瓶、氢气合金铝瓶、氢气复合材料瓶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气瓶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气瓶的购置、领用、储存、运输和使用。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七条公司在购置氢气瓶时,应当选择具有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书的正规厂家或经销商,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八条购置氢气瓶应当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并对购买的氢气瓶进行严格的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氢气瓶的购置登记制度,做好氢气瓶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氢气瓶的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报告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库存的氢气瓶进行盘点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三章领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氢气瓶领用申请制度,制定申领条件和流程,确保领用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十二条领用人应当对领用的氢气瓶进行认真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氢气瓶在领用后应当进行验收和登记,做好领用记录,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员、领用数量等。

第十四条领用人应当定期对氢气瓶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氢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氢气瓶的储存管理制度,建立氢气瓶的专门存放场所,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通风、排水等设施,保证氢气瓶的安全存放。

第十七条氢气瓶储存应当按照规定的堆放方式进行,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

第十八条氢气瓶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标识,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工作。

用氢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用氢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体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气体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气体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六条气体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明确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安全卫生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七条气体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建设,包括消防设备、通风设备、排放设施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气体单位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防护设备,提供给员工使用,并提供培训指导,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内容,准备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气体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三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任何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气体单位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气体单位应当进行事故处置,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

氢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氢气瓶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部门和个人,涉及到氢气瓶的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场所和环境。

三、存放规定1. 氢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禁止明火的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 存放的氢气瓶应垂直放置,稳定可靠,避免倾斜倒塌。

3. 存放氢气瓶的仓库或储存室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物品,保持干燥清洁。

4. 存放氢气瓶的仓库或储存室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存放物品为氢气瓶,禁止吸烟和明火入内。

四、使用规定1. 氢气瓶的使用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 氢气瓶的使用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禁止有明火和静电产生的操作。

3. 使用氢气瓶时要注意避免瓶身受到撞击或摔落,防止泄漏或损坏。

4. 使用氢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操作。

5. 使用氢气瓶的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6. 使用后的空瓶应及时关闭阀门,并妥善存放于指定位置。

五、应急处理1. 如发现氢气瓶泄漏或有异常情况出现,应立即远离现场,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扑灭火源,并避免氢气瓶暴露于高温环境。

3. 应配备合适的应急处理装备和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操作和救援。

六、责任与处罚1.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 如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氢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 注:本文档内容由助手自主撰写,未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氢气管束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氢气管束车的安全管理,保障氢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氢气管束车的使用、维护、运输及储存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氢气管束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应熟悉氢气管束车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

(3)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设备管理(1)氢气管束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氢气管束车,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3)氢气管束车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应急切断阀等。

3. 运输管理(1)氢气管束车运输氢气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氢气泄漏,如密封、防震、防静电等。

(3)氢气管束车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设施和危险源。

4. 储存管理(1)氢气管束车储存氢气时,应选择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

(2)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储存氢气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检查和记录,确保储存安全。

5. 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氢气管束车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救援等程序。

(2)发生氢气泄漏、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四、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氢气管束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氢气管束车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氢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降低事故风险,为公司和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氢气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氢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氢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氢气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氢气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三)制定氢气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氢气生产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严格按照设计参数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确保设备运行稳定;(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加强对氢气泄漏的监控,发现泄漏及时采取措施;(四)氢气生产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五)氢气生产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三章储存安全第六条氢气储存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具有足够的容积和强度,能够满足储存需求;(三)设置必要的通风设施,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四)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七条氢气储存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严格按照储存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储存,确保储存安全;(二)定期检查储存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氢气储存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四)储存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四章运输安全第八条氢气运输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具有足够的容积和强度,能够满足运输需求;(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四)驾驶员具备相关资质,熟悉氢气运输安全知识。

第九条氢气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严格按照运输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运输,确保运输安全;(二)定期检查运输车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氢气运输车辆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四)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稳定,避免碰撞和颠簸;(五)运输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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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
氢气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氢气生产和使用的各种作业活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厂(中心)氢气安全管理。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3国家安监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1.3.4 GB 4962—2008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3.5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3.6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3.7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3.8 GB 50177—2005 氢气站设计规范
1.3.9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3.10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4术语和定义
1.4.1明火地点:指室内外有外露的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1.4.2含湿氢气:指具有一定相对湿度,且在输送过程中能达到饱和并析出水分的氢气。

1.5工作职责
1.5.1 HSSE部
负责氢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工作。

1.5.2生产厂(中心)
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氢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工作规定
2.1生产运行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1.1输入系统的氢气含氧量不得超过0.5%。

2.1.2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1.3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2.1.4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2.1.5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

吹洗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空管排放。

2.1.6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氢气系统必须做耐压试验、清洗和气密试验,符合有关的检验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2.1.7氢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置换法或注水排气法。

氮气置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

2)置换必须彻底,防止死角末端残留余气。

3)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分析合格。

2.1.8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2.1.9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

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棉质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2.1.10泄漏量试验合格后,必须用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以不小于20m/s的流速进行吹扫,直至出口无铁锈、无尘土及其他脏物为合格。

2.1.11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应符合氢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表2.1.11中的规定。

表2.1.11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
注:
1)表中P指氢气管道设计压力。

2)实验介质不应用油。

3)以空气或氮气做强度实验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4)用空气或氮气做强度实验时,应在压力到达后保持5min,以无变形、无泄露为合格;以水做强度实验时,应在压力到达后保持10min,以无变形、无泄露为合格。

5)气密性实验达到规定压力后,保持10min,降至设计压力,对焊缝及连接部位进行
泄露检查,以无泄露为合格。

6)泄露量实验时间为24h,泄露率以评价每小时小于0.5%为合格。

2.1.12各类制氢系统、供氢系统,均应设有含氧量小于0.5%的氮气置换吹扫设施。

2.1.13各类制氢系统中,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
水水封排至室外。

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2.2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2.2.1管道和附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格的产品,并应适合氢气工作压力、温度的要求。

氢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金属管道,禁止使用铸铁管道。

2.2.2管道的连接一般应采用焊接或其他有效防止漏气的连接方式;管道上应设放空管、和吹扫口,其位置应能满足管道内气体吹扫、置换的要求。

2.2.3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氢气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

埋地敷设的管道埋深不宜小于0.7m。

含湿氢气的管道应敷设在冰冻层以下。

2.2.4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设套管,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及铁路汽车道路等,当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管道不得穿过生活间、办公室、配电室、仪表室、楼梯间和其他不使用氢气的房间。

不宜穿过吊顶、技术(夹)层,当必须穿过吊顶或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2.2.5室内外架空或埋地敷设的管道和汇流排及其连接的气瓶均应互相跨接和接地,跨接和接地措施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2.6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台数,应根据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氢气纯度和用户最大小时氢气耗量或用户使用特性等确定。

氢气压缩机台数不宜少于2台。

氢气压缩机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当规定的净距不能满足零部件抽出时,则净距应比抽出零部件的长度大0.5m。

氢气压缩机与其附属设备之间的净距,可按工艺要
求确定。

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IICT1)。

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线路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的规定执行。

2.2.7有爆炸危险房间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其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等高效光源。

灯具宜装在较低处,并不得装在氢气释放源的正上方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及导线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的规定。

敷设导线或电缆用的保护钢管,必须在导线或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和相邻的环境之间各处做隔离密封。

2.2.8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 (体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2.2.9室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距建筑100m内管道,每隔25m 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Q。

埋地氢气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2.2.10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在进出氢气站和供氢站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2.11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

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2.2.12氢气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阀、截止阀。

2.2.13氢气管道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触氢气的表面,应彻底去除毛刺、焊渣、铁锈和污垢等,管道内壁的除锈应达到出现本色为止。

2)碳钢管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作底焊;不锈钢管应采用氩弧焊。

3)管道、阀门、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焊渣、铁锈及可燃物等进入或遗留在管内。

2.3事故应急处理
2.3.1使用氢气的中心应针对本中心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氢气泄漏、着火等应急预案。

2.3.2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现场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停止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3)如有可能,将泄漏氢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4)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2.3.3氢气着火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切断气源。

2)冷却、隔离,防止火灾扩大。

3)保持氢气系统正压状态,以防回火。

2.3.4氢气泄露时,现场操作人员要穿戴防静电服装,禁止携带非防爆电器进入,同时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2.3.5氢气着火时,火焰不易察觉,救护人员防止外露皮肤烧伤。

三、附则
3.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若以往相关制度与本规定有相冲突处,以本规定为准。

3.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HSSE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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