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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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1] 影像科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处理应急预案

(放射部分)

为给急危重患者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危急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为此,对发生在影像科的危重患者的抢救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1.来本科室的急危重症患者或在检查过程中又发生急危重症变化者。

2.急危重病人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一律先进行检查,后补记费用的诊疗制度。

3.各病区、急诊室(含ICU)、门诊等急危重症患者,一定需要临床医生陪同,并要求在病情得到稳定后才可以进行检查。

4.接受离子型碘对比剂造影,应有临床医生在场陪同。接受碘对比剂的患者,检查前做好过碘敏试验及相关的预防用药。被检查者或家属需签署“接受碘对比剂知情同意书”。

5、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危及生命的病情变化和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检查。

6、在场的医生和护士立即处置病人,吸氧、测血压、吸痰,使用必要的急救用药。同时将身体放平,头侧转,以防呕吐物堵塞吼道。必要时使用气官插管。

7、放射科医技人员一方面配合医生护士急救,另一方面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同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协调抢救,并向医务科、业务院长汇报。

8、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

9、当现场急救后确认病情趋向稳定时,应立即转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10、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11、放射科实行科主任、副主任二线听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迅速到位。

12、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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