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719.3-2016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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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

A 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719.3—2016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commercial logistics

Part 3:Standard actualize and appraise

2016-12-30发布2017-0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标准实施 (1)

4 标准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 (2)

5 标准化工作改进 (4)

前言

DB12/T 719《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标准体系;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本部分为DB12/T 719 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南开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梅、申娜娜、高玉斌、何君、郑广远、金笑非、孙彩英、姜振华、焦志伦、杨沣江。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1 范围

DB12/T 719 的本部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中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标准化工作改进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实施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42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DB12/T 719.1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DB12/T 719.2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3 标准实施

3.1 实施原则

3.1.1 系统性原则。

3.1.2 有效性原则。

3.1.3 持续性原则。

3.2 实施方法

3.2.1 过程法

过程法是按照服务过程实现的时间和逻辑顺序来实施标准的方法。当标准是按流程阶段给出要求时,可采用此方法。采用过程法实施标准应注意各流程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

3.2.2 要素法

要素法是按照服务的各个要素来分别实施标准的方法。当标准是按服务活动或结果的各个要素给出要求时,可采用此方法。采用要素法实施标准时应注意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

注:在采用上述方法实施标准的同时,往往还采用符合性评价的方法来评价标准实施过程或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保证标准的实施。

3.3 组织实施

3.3.1 计划

制定标准实施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实施标准的范围、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时间安排、应达到的要求和目标等。

3.3.2 准备

3.3.2.1 组织准备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组织标准实施工作。

3.3.2.2 人员准备

设置实施标准的关键岗位,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3.3.2.3 物资准备

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服务用品、工具、资金及实施符合标准的环境条件。

3.3.2.4 技术准备

实施物流技术标准,应进行相应的技术准备,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3.3.2.5 宣传准备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标准实施氛围。

3.3.3 实施

3.3.3.1 对商贸物流活动涉及的设施设备、服务用品、工具及相应的环境条件等,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投入使用。

3.3.3.2 对于从业人员,应通过考核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准予上岗。

3.3.3.3 对商贸物流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应转化为各岗位具体工作要求,加以实施。

3.3.3.4 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标准各项要求的贯彻实施。

3.3.4 信息反馈与改进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以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加以修订、完善。

4 标准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

4.1 评价原则

标准的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a)实事求是原则;

b)公开透明原则;

c)合法合理原则;

d)时效性原则。

4.2 标准实施评价

4.2.1 评价准备

4.2.1.1 组织准备

成立标准实施评价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权限。

4.2.1.2 人员准备

评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标准化知识和商贸物流知识,熟悉标准及实施的有关要求,熟练运用评价方法。

4.2.1.3 物资准备

应准备必要的测量工具、试验用品及评价记录表等。

4.2.1.4 确定评价方案

4.2.1.4.1 参照GB/T 24421、DB12/T 719.1的相关要求,结合各物流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4.2.1.4.2 评价方案应明确评价指标、方式方法及工作计划等。

4.2.2 评价内容

4.2.2.1 符合性评价

根据标准的各项规定,确认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对于商贸物流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具有定量指标要求的,应采用测量、试验等方法得出定量数据;标准中的定性规定,可采用比较方法进行衡量,并给出标准实施是否合格的结论。

4.2.2.2 实施性评价

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反映标准实施效果的指标体系、方式方法等进行评价。

4.2.2.3 评价报告

对于标准实施情况结果分析汇总,形成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价时间、评价人员、范围、存在的问题、评价结论、整改建议等。

4.3 标准体系评价

4.3.1 评价依据

标准体系评价依据 GB/T 24421、DB12/T 719.1、DB12/T 719.2等相关标准以及部分发布的评价细则、办法等。

4.3.2 组织机构

成立标准化工作评价组织,评价组织由熟悉标准化工作和商贸物流的人员组成,评价任务和职责明确。

4.3.3 评价人员

评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商贸物流和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及实施有关要求,能熟练运用评价方法。

4.3.4 评价方法

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评价包括组织自评、外部组织测评等方式。

4.3.5 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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