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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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1)新野县13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城乡结合部的6个社区的人工、机械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范围包括乡镇驻地主要道路、辅路、人行道以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

(2)新野县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范围包括村内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边、村庄连接道路、穿镇(村)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以及村庄周边50米范围内的区域。

(3)从各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到垃圾处理厂的垃圾运输。

(4)以上服务由乙方投资概算4262万元。在项目运行中,根据标准提升要求不断追加设施设备和管理升级资金投入。

作业内容

1 乡镇驻地道路

乡镇驻地道路的人工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

乡镇驻地主要道路、辅道、人行道地面的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乡镇驻地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

2 村庄道路

村庄内道路的人工清扫与保洁;

村庄内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边、村庄连接道路、穿镇(村)国道、省

道、县乡道两侧,以及村庄周边50米范围内区域的保洁作业。

村庄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

3垃圾运输

村庄垃圾由清运车辆统一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由转运车辆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4 数字化监管

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分别建1个监控云平台,与乡镇综治信息系统链接,负责智能监控辖区内人员、车辆、环卫设施的在岗在位和运转轨迹情况,并与城区环卫云平台相链接,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5垃圾分类试点

根据上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积极搞试点,在中心集镇和条件好的村搞试点,分类收集、运输、集存、处理生活垃圾,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实施方式

3.1人员、车辆接管方式

3.1.1在编人员接管方式

由中标企业全员接收现有在编环卫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岗位工资标准。

不愿意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政府分流安置或成立环卫监督考核队伍,对市场化进行监管考核。

3.1.3车辆接管方式

政府现有可使用的环卫机械、可过户环卫车辆,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全部由中标企业接收或租赁。也可以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以公开拍卖或租赁的方式解决,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或浪费。

3.2 作业质量标准

作业时间

镇区作业时间:镇区实行普扫与捡拾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冬季(每年10月1日至下年4月30日)上午7:00前完成作业区的普扫,7: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进行垃圾收集和巡回捡拾保洁;夏季(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7:00前完成作业区的普扫,7:00至11:00,下午14:30至18:00进行垃圾收集和巡回捡拾保洁;若遇重大迎检活动,应适当延长作业时间。

2.村(社区)作业时间:实行普扫与日常捡拾保洁相结合的工作办法。普扫、垃圾收集和巡回捡拾保洁时间相对于镇区向后推迟半个小时。遇有重大迎检活动,应适当延长作业时间。

(二)人员设施基本配置

1、环卫保洁人员、设施配备标准。保洁人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农村总人口的2.5‰配备,并完善环卫保洁工作的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根据需求对各村、镇住户配备垃圾桶;按要求配备垃圾清运车辆,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有垃圾满溢、积存。

2、镇区道路保洁标准。镇区道路保洁应做到一天两扫,全天保洁,具体标准参照省、市关于农村垃圾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五净五无”(车行道净、步行道净、边角侧石净、井沟井盖净、树穴净,无垃圾积存、无污泥污水、无烟蒂痰迹、无浮土积存、无乱贴乱画)标准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3、村庄道路保洁标准。

⑴村庄保洁应做到一天两扫,全天保洁。并对道路路面、两侧绿化带进行清洁,确保沿街建筑物、线杆等无乱贴乱画,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标准。

⑵垃圾收运应日产日清,做到无积存、满溢现象,每日垃圾收集率应达到100%;收运过程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全程密闭转运,无遗撒滴漏。

⑶及时对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内外部进行清理,保持干净整洁;按照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加强蚊蝇孳生季节消杀管理;定期对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保养;定期维修、更换损坏的垃圾桶,确保完好正常使用。

4、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安全反光等标志明显。

(2)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脱)岗,不得聚众聊天,不得无故与他人争吵。

(3)保洁人员应采取降尘作业方式清扫,车辆要靠边停放,避免妨碍交通,清扫积水时注意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4)清扫保洁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5)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摆放整齐,每日定时擦洗,并保证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应整洁,无垃圾,无污水。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5、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质量要求

(1)保洁员应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桶)内,不得乱堆乱倒,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2)禁止将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

(3)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天气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4)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保持周围环境干净整洁、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

(5)清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无污垢、无外露垃圾;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

(6)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车辆运输尽量避开人流、车辆密集路段,并定期保养维护。

6、中转站作业标准及工作质量要求

(1)进站垃圾应及时转运,不得在站内积存,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垃圾转运中应做到密闭运输、杜绝遗撒及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杜绝遗撒垃圾渗沥液。

(2)中转站应配备清洗设备定时冲洗;及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站内地面无渗沥液积存;转运站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

(3)垃圾中转站、收集站内场地有专人管理,中转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得露天堆放垃圾;站内、门前及进站车辆等候区等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应整洁,无白色污染、无污水积存等现象。

(4)垃圾中转站、收集站要配备专业清洗设备,随时清洗,确保压缩设备干净,无污垢,无吊挂垃圾;蝇蛆孳生季节,应每天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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