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宣传材料

合集下载

工伤保险经验材料

工伤保险经验材料

工伤保险经验材料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或患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项保险制度。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们往往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工作,其中可能因为意外受伤或患病而需要理赔。

而针对这种情况,工伤保险便可以提供一种经济支持和保障,为职工们的身体和经济安全提供保障。

在这里,我将简述我本人的一次工伤保险经验,旨在说明工伤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注意事项。

在我工作的第三年,我不幸因工作而受伤。

在体育馆打扫工地的时候,我不小心将手指卡在了通风设备中,导致手指的骨折。

当天我第一时间到公司的保险部门申报了工伤,并且被告知到医院进行诊治。

医院认定我的手指骨折是因工伤导致的,随后开出了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经过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后,我的工伤理赔程序开始了。

首先是向公司的保险部门提交申诉书和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接下来是等待保险公司的处理,通常保险公司会在1周之内做出调查和审核的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赔偿。

在我的情况中,保险公司很快就完成了相关的审核,随后通知公司进行赔偿。

在细节上,我需要说明的是,公司的保险部门需要根据我的工作岗位和合同签署时间等,来确定我的基本工资和赔偿标准。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对病情的诊断证明、治疗方案、住院证明以及出院报告等进行仔细的验证,确保理赔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背景材料,比如公司的营业执照、工伤保险协议等,以便于判断和审核该工伤案件。

在顺利完成理赔的过程中,我想强调一下理赔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工伤发生后,职工需要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诊疗,取得医生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其次,职工需要向公司的保险部门及时提交工伤申诉书和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

此外,在处理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进行多项审核和调查,职工需要保持耐心和配合,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总结来看,工伤保险作为保障职工的重要制度和渠道,在职工们的日常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在工伤保险理赔的过程中,需要职工们和公司的保险部门等多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栏内容

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栏内容

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栏内容
工伤保险是指为劳动者提供赔偿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工作原因
造成的伤害及残疾,可以享受到医疗、赔偿和康复等服务。

工伤保险的费率一般由全国统一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分别支付。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生育、工伤保险,每月根据
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实际工资计算。

工作人员自愿参加失业、医疗、
公积金险种。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及残疾,包括
工作中身体受伤、疾病,以及新发病、原有病的恶化、复发等;伤残
以7级标准评定;诊治费用由工伤保险统一报销;终身伤残伤亡者,
家属享受一定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康复期间,家属可享受一定补贴。

工伤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职业人群,作为一种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应
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他们的安全,并积极配合工伤
保险的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环境。

工伤保险宣传推荐标语

工伤保险宣传推荐标语

工伤保险宣传推荐标语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
2、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工伤风险
3、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4、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5、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6、工伤保险——职工的安全之选
7、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8、工伤事故不幸工伤保险有情
9、工伤保险为职工支起劳动安全网
10、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劳动者是家庭的支柱工伤保险助您抵御风险
12、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享受工伤保险是职工
的基本权利。

工伤保险报销宣传标语

工伤保险报销宣传标语

工伤保险报销宣传标语
工伤保险,关爱每一位劳动者
工作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但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意外。


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在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
伤残津贴和丧葬补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了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工伤保险的报销政策,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宣传标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1. 关爱劳动者,保障工伤权益
2. 工伤保险,让劳动者无后顾之忧
3. 安全第一,工伤保险守护每一位劳动者
4. 保障就业,从我做起,关爱工伤者
5. 工伤保险,让劳动者享受应有的权益
6. 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让劳动者更安心
7. 不怕工伤,有保险就有保障
8. 工伤保险,让劳动者放心工作
9. 保障劳动者,从细节做起
10. 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关爱每一个劳动者
以上宣传标语旨在提醒大家关注工伤保险,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在工作中感受到安全和保障。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工伤保险制度,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保障。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让工伤保险成为每一位劳动者的坚强后盾,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在工作中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工伤宣传工作内容

工伤宣传工作内容

工伤宣传工作内容工伤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工伤宣传工作的内容,共计700字。

一、宣传工作目标:1. 提高职工对工伤事故的认识和警惕性。

2. 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 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4. 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发生。

二、宣传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1)制作和张贴宣传海报、标语,突出工伤防范知识和事故案例,提醒职工随时保持警惕。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通过企业内刊、网络平台,发布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文章,普及工伤预防知识,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2. 强化安全管理:(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工作场所,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3)加大对危险源的管理力度,对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等进行登记、标识,提高职工的认识和警惕性。

(4)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以便追责和改进。

3. 加强应急知识宣传:(1)制作并发放应急手册,详细介绍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包括火灾、化学泄露、交通事故等,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组织应急演练,定期进行火灾逃生演练、急救演练等,使职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提高遇险自救和互救能力。

4. 宣传法律法规和权益保障:(1)普及劳动法律法规,让职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措施。

(2)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告知职工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和待遇标准,增强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意愿。

(3)加强对雇主责任险的宣传,鼓励雇主购买责任险,提供更好的工伤保障和赔偿。

5. 培育良好工作氛围:(1)举办各种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和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组织职工参观学习,考察先进单位的安全管理经验,激发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以上宣传工作内容的开展,可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工伤保险汇报发言材料范文

工伤保险汇报发言材料范文

工伤保险汇报发言材料范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汇报有关工伤保险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与几位同事一起调研了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同时也进行了一些数据分析和对比研究,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的意义和必要性。

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保障,保障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后续的救助。

工伤保险采用的是社会化的方式,通过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保险费的形式来实现。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广泛的实施。

根据相关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共有近2亿人参加工伤保险,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劳动者群体。

同时,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对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保险金的发放和受益人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有些企业和单位对工伤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宣传和培训,导致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利用程度不高。

其次,一些劳动者在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申请工伤保险,或者对申请过程中的相关规定不了解,从而无法及时得到应有的保障。

此外,工伤认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

首先,我们建议加强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知晓率和利用率,使其能够正确合理地享受保险权益。

其次,我们建议加强对工伤申请和认定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确保申请流程透明、公正,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我们还建议加强对雇主的责任与义务的宣传和强化,推动其积极保障员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最后,我想重申一下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工伤保险不仅仅是一项法定义务,更是一项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全体员工共同的任务。

只有加强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和实施,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伤保险宣传标语_

工伤保险宣传标语_随着现代工业和生产的高速发展,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和健康,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显而易见,如何宣传和推广工伤保险,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其中,是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共同发展的重要问题。

工伤保险宣传标语,是一种简短、鲜明、生动的语言表达方式,能够迅速地传达宣传信息,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和参与,起到重要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下面,我将结合工伤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宣传标语的作用和特点,分析工伤保险宣传标语的写作要点和策略。

一、工伤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致残、因工死亡、因工受伤及因工职业病患病或者发生工止赔偿责任的制度,旨在维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家庭的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可以为工人提供医疗和经济上的保障,加强对工态劳动者的社会帮助,增强团结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稳定发展。

以中国为例,工伤保险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面推行,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保险的覆盖面和质量也不断提升。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和完善,为劳动者提供了稳定和可靠的保障。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2.7亿,工伤保险基金总额达到2.4万亿元,向受伤、残疾、病故、抚恤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医疗和经费支援。

二、工伤保险宣传标语的作用和特点宣传标语是一种轻松、幽默、易于传达信息的工具,能够有效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让人们了解、关注和记住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意义。

标语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语言和文化的巧妙运用和传达。

工伤保险宣传标语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1. 简洁明了。

工伤保险宣传标语要求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记忆。

标语贴近人们的生活和实际,抓住人们的注意力和共鸣点,能够更好地引导人们注意和关心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汇报材料范文

补充工伤保险汇报材料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汇报一下咱们公司补充工伤保险的相关情况。

一、引言。

您说这保险啊,就像咱们生活中的“小棉袄”,冷不丁儿遇到个事儿的时候,它就发挥大作用了。

咱们的补充工伤保险呢,那更是这“小棉袄”里的加厚层。

二、补充工伤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一)参保范围。

咱公司那可是把能照顾到的员工都照顾到了。

从在生产一线辛苦劳作的兄弟们,到在办公室默默耕耘的姐妹们,只要是和咱们公司签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在补充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之内。

这就好比是一张大网,把大家都稳稳地兜住了。

# (二)缴费标准。

这缴费标准呢,是根据咱们员工的工资基数来定的。

就像是根据每个人的饭量来盛饭一样,工资高一点的呢,就稍微多交一点,工资低一点的呢,就少交一点。

但是这个比例是非常合理的,既不会让大家觉得负担过重,又能保证这个保险能有足够的资金池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打个比方,就像咱们一起凑份子吃饭,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出点钱,到时候谁要是遇到点难事,大家凑的这个钱就能派上大用场了。

三、已取得的成效。

# (一)员工受益案例。

咱公司有个小伙子,在车间里不小心受了伤。

那伤得可不轻啊,当时全家人都愁坏了。

好在咱们有补充工伤保险,这保险就像及时雨一样。

小伙子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很大一部分都被这个保险给承担了。

而且后续的康复费用、误工费啥的,也都有了着落。

小伙子恢复得也快,现在又生龙活虎地回到工作岗位上了。

他逢人就说,这补充工伤保险可真是帮了大忙了,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呢,每次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就觉得咱们做这个补充工伤保险真是太对了。

# (二)对公司的积极影响。

您可别小看这个补充工伤保险,它对咱们公司来说,那也是好处多多。

一方面,这提高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员工们知道公司为他们考虑得这么周到,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工作起来那可更带劲了。

就像一群小蜜蜂,采蜜都更积极了。

另一方面呢,从长远来看,减少了公司因为员工工伤而可能面临的一些潜在的巨大经济风险。

工伤宣传方案

工伤宣传方案工伤宣传方案1. 背景介绍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而需要接受医疗、休养和康复的一种工种护理保险。

工伤的发生对职工和企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不仅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会给企业带来不稳定因素和经济压力。

因此,加强工伤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宣传目标工伤宣传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职工传递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和预防工伤的方法,提高职工对工伤问题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

具体包括:- 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让职工知悉自己的权益,并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工伤保险。

- 培养职工主动关注工作环境安全的习惯,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 强化职工对工伤预防的认识,帮助他们识别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提高企业管理层对工伤防范的重视程度,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

3. 宣传内容为实现上述宣传目标,我们将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工伤宣传活动:3.1 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在宣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包括保险范围、报销比例、申请流程等。

通过与职工交流互动、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让职工们了解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并提醒他们及时申请报销以维护自身权益。

3.2 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课程,指导职工提高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使用机械设备的注意事项、防止火灾和事故的预防方法等,帮助职工预防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3.3 工作环境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工作环境安全检查,对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通道以及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和整改,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3.4 工伤案例分享通过工伤案例分享,向职工展示工伤事故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引导职工深刻认识工伤事故的代价,并加深职工对工伤预防的重视。

4. 宣传渠道为确保宣传活动的有效性,我们将采用多种渠道进行工伤宣传:- 内部宣传:通过企业内部刊物、企业微信公众号、员工培训等形式,向员工提供工伤保险知识和工伤预防方法。

工伤保险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工伤保险工作交流发言材料工伤保险工作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分享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的交流内容。

工伤保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交流。

首先,我们要加强宣传。

工伤保险是一项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而很多人对工伤保险的认识还不够,甚至存在一定误解。

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劳动者明确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和权益,提高他们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我们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媒体等多种途径,将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到每一个角落,让更多人受益于工伤保险制度。

其次,我们要优化服务。

工伤保险是一项服务民生的社会保险制度,优质的服务对于保障广大劳动者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高工伤保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工伤保险服务队伍建设,培养更多专业化、高素质的服务人员,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我们要推进工伤保险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等方式,方便广大劳动者及时了解申领程序、享受待遇、解决问题,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再次,我们要强化监管。

工伤保险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了确保工伤保险的公平公正,我们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管。

首先,我们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顺利执行。

其次,我们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最后,我们要不断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我们要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研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提高保险待遇和保障范围。

此外,我们还要推动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对接,实现保险制度的整合和优化,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伤保险宣传材料一、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包括职工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两个部分。

二、工伤保险针对工业化社会客观存在的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强制采取的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是指对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获得抚恤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制度,其特征为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三、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

四、工伤认定(“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工伤认定机构、程序、材料要求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认定。

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以外的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南开区劳动局和社保南开分中心报案。

5日内向社保南开分中心报送《事故备案表》。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②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伤亡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⑤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市见义勇为机构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⑥属于因战、因工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市、区劳动局应当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15日内补齐。

市、区劳动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经办机构。

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程序、材料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局、人事局、卫生局、工会组织、社保中心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在劳动局。

(一)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二)南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①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②停工留薪期的确认;③旧伤复发的确认;④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⑥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治愈,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社保中心。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社保中心。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②工伤认定决定书;③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治疗病历、影像资料;④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⑤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应当提供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

七、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一)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二)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八、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治疗包括抢救性治疗和恢复性治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九、配置辅助器具对于器官和肢体缺损或者不能行走的工伤职工,根据生活和工作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十、旧伤复发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已经恢复工作后,原伤害部位的伤情重新发作需要继续治疗。

对于是否属于旧伤复发,不仅仅依靠职工本人口述症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检查诊断的体征进行确认,并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

十一、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其他症状和体征,这些症状和体征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所引起的必然结果,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甄别和界定。

由于工伤或者职业病所引起的,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费用;反之,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没有因果关系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二、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①工伤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的费用,包括旧伤复发和停工留薪期满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凡符合《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及诊疗目录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但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②康复性治疗费工伤职工经过抢救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认为伤情稳定的,经社保中心同意,应当及时转送定点康复性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③辅助器具配置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相应的辅助器具(类型和费用标准参见《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与支付费用限额》)。

如果工伤职工自主选择辅助器具的类型和档次,超出费用标准的部分由工伤职工个人负担。

①生活护理费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当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鉴定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未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③一至四级伤残津贴(限退休前)①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中毒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应当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符合国家规定情形并经社保中心核准的人员。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计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但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工亡职工的本人工资。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直系亲属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①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负伤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包括在定点康复性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用人单位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按其标准的70%发给;低于本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按照本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发。

无论是由医院食堂提供的,还是亲属送饭的,只要是在医院住院治疗,就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其住院伙食补助费。

已经治愈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的,不在支付范围。

如果没有住院治疗,而在自家修养疗伤的,不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

②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因治疗需要,经定点医疗机构建议,报社保中心批准,工伤职工可以到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③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具体按照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办理。

④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安排陪护⑤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限退休前)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已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工伤职工未重新就业之前,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任何费用。

(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①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最低不少于5年,领取5年的是指被供养亲属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人员)。

一次性领取只能按照当年的伤残津贴标准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不再考虑此后调整的因素。

(四)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应当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③拒绝接受治疗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十三、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市、区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当自接到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中心提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