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镇志资料编纂和审核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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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镇志资料编纂和审核

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志办[2018]24号)的通知》(番志办[2018]4号)精神,进一步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沙湾镇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轨迹,2018-2019年,沙湾镇将推进《沙湾镇志》编修工作,该项工作由沙湾镇党委领导,沙湾镇人民政府主持,沙湾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18-2019年,沙湾镇将推进《沙湾镇志》编修工作。本项目按照《广州市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工作方案》和《<沙湾镇志>编纂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实施,采用以田野调查、文献收集考证等方式方法搜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以事记人或以人记事的行文方式,简繁并重地翔实记录和展示沙湾地区历史人文及城镇化的发展历程,重在突出历史文

化名镇“名”与“特”的文化内涵,形成《沙湾镇志》,力求达至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的目标。

(一)书稿内容

《沙湾镇志》分为大事记、建置区划、地理、政治、经济、军事与治安、教育与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人物传及文章选录共十一个部分。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18年,个别重大事项也延至搁笔。人物传记坚持生不立传,侧重于收录对社会及本镇发展有杰出贡献者,并严格掌控标准,不可过低过滥。

(二)体例

采用纲目体,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但需主线清晰,大事必录,一般意义的内容略去不载。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

(三)资料

入志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

(四)图照

卷首设沙湾镇行政区域位置图,行政区划图。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图文并茂。图、照的选用需注重典

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及领导工作照。

(五)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记述,采用朴实、严谨、简洁、流畅的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并剔去形容词,专用术语及符号必作注释。

(六)字数

最终定稿的版面字数不少于40万字。

三、项目提交成果

(一)《沙湾镇志》成品:排版及设计《沙湾镇志》,印刷的尺寸为正十六开(17CM×25CM),出版字数不少于40万字、100幅图片(每幅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图面尺寸不小于3×5CM)。书号申请和镇志印刷由沙湾文体中心另行实施采购。

(二)《沙湾镇志》书稿:《沙湾镇志》书稿的Word、Excel、PDF的电子版及文内图照电子版的原图。

(三)原始素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源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

四、项目建设要求

(一)采购人拥有本项目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采集素材的版权,拥有所搜集到的视频、音频、图片、图形、文字等形式资源的使用版权。

(二)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本项目的唯一合作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使用“沙湾镇人民政府(沙湾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制作”的名义。

(三)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沙湾镇志>编纂工作方案》,组建《沙湾镇志》编辑部,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计划、编辑部人员架构等相关资料,并报《沙湾镇志》编纂委员会审批。编辑部成员需对沙湾地区的地情、镇情和发展历程进行详细的了解和研究,并对志书的编写方法及具体要求熟练把握。编辑工作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广州市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志办[2018]24号)第五条之要求,从编纂的内容、版式、篇幅、要求等多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为广州籍并能熟练使用粤语,主要编辑人员中须有不少于3人为历史学、人类学或社会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不少于3人能够熟练使用粤语。志书编纂期间,项目负责人、主要编辑人员必须长驻广州。

(五)★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与编纂委员会密切沟通,在镇志初稿完成后,由审核小组做好志稿审核工作,审核小组审稿劳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志稿审核期间若需修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到出版社终审完成。

(六)★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并有权组织本项目相关专家组进行论证、

咨询和项目验收。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和项目验收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商务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

(二)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如期如数支付款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书稿初稿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书稿修改完成,提交定稿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成品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组织方案、人员名单及进度计划表。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范的保密制度。

3.★投标人在广州地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

4.★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关键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如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

5.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每周7个工作日×12小时热线和长期免费服务支持,无条件相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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