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01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条 规划背景及编制目的 (1)第2条 规划原则 (1)第3条 规划范围 (1)第4条 规划依据 (1)第5条 控制体系 (2)第6条 成果构成 (2)第7条 强制性内容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 (2)第8条 发展定位 (2)第9条 发展目标 (2)第10条 发展规模 (3)第三章管理单元控制 (3)第11条 管理单元划分 (3)第12条 核心控制指标 (3)第四章规划地块控制 (4)第13条 地块详细控制 (4)第14条 地块划分原则 (4)第15条 控制内容 (4)第五章土地使用控制 (4)第一节 发展底线控制 (4)第16条 全域空间控制底线 (4)第17条 道路红线控制 (4)第18条 城市绿线控制 (5)第19条 城市黄线控制 (5)第20条 城市蓝线控制 (5)第21条 城市紫线控制 (6)第二节 用地布局控制 (6)第22条 空间结构 (6)第23条 用地布局 (6)第24条 用地性质 (6)第25条 地下空间控制 (8)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及安置规划 (8)第26条 居住用地组织模式 (8)第27条 保障性住宅用地控制 (8)第28条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控制 (9)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9)第29条 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体系 (9)第30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控制 (9)第31条 教育设施控制 (9)第32条 文化设施控制 (10)第33条 体育设施控制 (10)第34条 医疗设施控制 (10)第35条 社会福利设施控制 (10)第36条 配建设施引导 (10)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2)第37条 对外交通 (12)第38条 城市道路网 (12)第39条 公共交通 (14)第40条 综合交通枢纽 (14)第41条 慢行交通 (14)I第42条 停车系统 (15)第43条 加油加气及充电站 (16)第44条 道路竖向工程 (16)第九章生态系统控制 (16)第45条 绿地系统 (16)第46条 海绵城市 (17)第47条 生态城区 (17)第48条 气候适应性 (18)第十章文化遗产保护及旅游发展规划 (19)第49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19)第50条 旅游发展规划 (19)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控制 (19)第51条 供水设施控制 (20)第52条 排水设施控制 (20)第53条 电力电信设施控制 (22)第54条 燃气设施控制 (23)第55条 供热设施控制 (24)第56条 环卫设施控制 (24)第57条 综合管廊规划 (25)第58条 管线综合规划 (26)第十二章城市安全体系控制 (26)第59条 防洪工程控制 (26)第60条 抗震防灾控制 (27)第61条 消防设施控制 (27)第62条 人防工程控制 (27)第十三章城市设计引导与控制 (28)第63条 城市设计引导 (28)第64条 重点地区风貌控制 (29)第十四章实施规定 (29)第65条 法定地位 (29)第66条 规划实施 (29)第67条 规划变更 (29)第68条 规划解释权 (29)附则 (30)附录一:实施说明 (30)附录二:名词解释 (31)附录三:文本用词说明 (31)附表技术经济指标 (32)附表一规划用地汇总表 (32)附表二单元规划管理总表 (33)附表三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35)II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及编制目的为了承接《西咸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等一批规划调整对秦汉新城提出的新要求;把握“一带一路”倡议、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秦汉新城带来的重大机遇;以及《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及《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编制要求。
梅州城区梅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梅州市西南部。
规划范围东起府前大道、梅江,西至天汕高速,南起梅龙高速,北至广梅南路,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图1区位二、规划原则(一)生态优先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通过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梅江自然生态环境,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二)区域协调明确梅县西片区在梅州市的功能定位,从更宏观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谋划片区发展。
(三)弘扬特色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指导片区有序建设。
三、功能定位规划围绕“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联动”的设计理念,打造“山水相融”特色空间。
梅县西片区着力建设文体中心、曾宪梓体育场、现代物流园、中山大学粤东医院等项目,重点发展行政文化、商业商务、宜居社区、商贸物流、创意研发等产业,未来打造成为梅县行政文化中心、商业商务中心、生态宜居新城。
四、空间结构依据城市总体布局形态与空间结构,结合本片区的空间特征,确定规划区的总体规划结构。
规划的总体结构可概括为“三轴三带、三心四片”。
三轴:剑英大道发展轴、宪梓南路发展轴、府前大道发展轴——以剑英大道、宪梓南路形成串联规划区重要节点的主要发展轴,并通过府前大道发展轴对接梅县区周边组团。
三带:梅江生态景观廊道、程江生态景观廊道、外环路景观廊道——延续总规要求,沿梅江和程江控制生态廊道,同时沿外环路防护绿带控制景观廊道,并融入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生态公园等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景观生态品质。
三心:梅县西商业商务中心、梅花山文体中心、梅县行政中心——在剑英大道发展轴和宪梓南路发展轴交汇处打造梅县西商业商务中心,成为梅州城市西部的标志性地区;结合梅县行政、文化等重点服务设施建设梅县行政中心和梅花山文体中心。
四片:梅花山行政文化商业区、三葵居住区、滨江居住区、蔡岭居住物流区——打造四个组团式布局的宜居社区,每个宜居社区居住人口约3-5万人。
汉中龙岗大道建设规划方案

汉中龙岗大道建设规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龙岗大道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境内,是连接市区和龙岗新区的一条重要交通干线路。
随着近年来龙岗新区的不断发展,龙岗大道逐渐成为了汉中地区交通拥堵的瓶颈之一。
为了解决路网拥堵,提升市民出行效率,进一步完善汉中市的交通体系,汉中市政府决定对龙岗大道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
二、建设目标本次龙岗大道的规划建设旨在缓解交通拥堵,添加更多的公共交通设施,同时不断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具体来说,建设目标包括以下几方面:1.加宽道路:拓宽道路,增加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
2.建立公交专用道:新建公交专用道,缩短公交行驶时间,增加市民的出行效率。
3.建立步行和自行车道:建立步行和自行车道,增加非机动车出行的安全和便捷性。
4.新建公交站点:新建公交站点,增加市民出行便利度。
5.提高道路安全性:设置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增加视觉引导,降低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具体规划1. 道路拓宽道路拓宽是本次规划建设的重点。
计划将原来的2车道路改成4车道路,缓解交通压力。
拓宽后的道路宽度为18米,其中包括了10米的路面宽度和4米的人行道宽度,剩余的部分用于新建公交专用道。
2. 公交专用道和公交站点新建公交专用道约为3米,位于车道旁边。
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可以有效地缩短公交车的行驶时间,为市民的出行提供方便。
公交站点设置在道路两侧,设计合理布局,方便市民搭乘公交车。
同时,为提高市民出行的便捷程度,部分公交站点还将新增自行车停车区域。
3. 步行和自行车道为了增加非机动车的出行安全和便捷性,本次规划建设新建了步行和自行车道。
步行和自行车道在人行道和路面间设置,步行道宽度为2.5米,自行车道宽度为2米。
4. 提高道路安全性为了提高道路安全性,本次规划建设在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和警示牌等设施,增加视觉引导,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四、建设时间和预算本次规划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工程将于2022年开工建设,预计于2024年完工。
小区控制制详细性规划平面图

汉中一江两岸地区城市品质提升路径探索——以汉中一江两岸景观提升规划项目为例

汉中一江两岸地区城市品质提升路径探索——以汉中一江两岸景观提升规划项目为例摘要:汉中一江两岸地区作为汉中城市发展的最核心区域,既是汉中的城市客厅,也是汉中的生态绿廊和产业通道,其发展质量与建设品质直接支撑和决定了汉中城市发展战略与人民的生活福祉,对于促进地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扩张,粗放式、高强度城市建设抢占公共空间,沿江单一的开发建设模式致使产业转型与生态价值转化及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研究汉中滨江两岸地区的发展历程、发展面临的制约与挑战以及汉中城市发展的基础特征与规律,旨在探索提升城市品质的路径,包括构建绿色发展模式、塑造山水人文特色空间以及制定规划建设指引,以此提升一江两岸地区的城市品质,实现汉中的高质量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
关键词:汉中,一江两岸,城市品质,高质量,发展路径1、引言汉中位于我国秦巴山区腹地,北据秦岭,南依巴山,汉水穿城而过,自古便是四川盆地与关中平原交通联系的必经之地,具有极高的历史地位.目前也是陕西南部的区域中心城市。
汉中一江两岸地区位于汉中市中心城区,上下游50公里,是汉中城市沿江发展轴带上最核心区段,其发展质量直接决定了汉中的城市发展质量。
在经历了背江-临江-跨江发展阶段后,汉中市正式进入拥江发展新时代,滨江两岸地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滨江两岸地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城市功能单一等问题。
因此,合理利用滨江空间资源,及时遏止一层皮开发倾向,科学管控引导建筑高度及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提升滨江两岸地区的城市品质成为了迫切的任务。
图1 汉中一江两岸景观提升规划项目范围图片来源:作者自绘2、汉中一江两岸地区特征分析1.1承担大江源头生态保护与百万人口城市发展的双重任务汉中市位于秦巴山区腹地,是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是朱鹮、大熊猫保护栖息地,是长江流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及肩负着“一江清水送京津”的国家使命,汉江流域16万平方公里,沿线分布汉中、安康、十堰、丹江口、襄阳、武汉6大城市,人口总量2432万;生态保护是汉中的根基;同时汉中作为全球罕见位于大江源头的百万级人口城市、陕西省南部区域中心,带动区域共同富裕是汉中的责任。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6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1 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县(区、市)名区片编号年产值标准(元/亩)标准补偿倍数补偿标准范围描述元/亩万元/公顷汉台区61070200525032870084105.1260北关街道办事处:焦山庙村、唐家巷村、武家沟村;鑫源街道办事处:凹口寺村、八里桥村、崔家沟村、大坝村、莲花村、千户村、赵寨村、塬上村;七里街道办事处:留马山村、田家庙村、染房营村、新民寺村、胡家扁村、马家坝村、文家庙村;龙江街道办事处:柏花村、孤山村、桂花村、河坝村、黄营村、龙江村(刘台村并入)、龙台村、沙沿村(谷邵村并入)、唐营村、王张村(张山村、王坟村合并)、梧风村、西郑营村、新堰村(谭堰村、新营村合并)、张码头村、张营村、周营村、竹林村、小店村;老君镇:付庙村、四联村、五星村。
61070200624132867564101.3460铺镇镇:安然寺村、姜坝村(白杨村并入)、大寨村(大梁村并入)、小寨村(许寨村、丁坝村合并)、关爷庙村(刘李营村并入)、回龙村、金坝村、李冲村、莲花寺村、联丰村、刘堡村、芦坝村、新铺村(王山村、磨桥村并入)、南池村、狮子村、双庙坝村、陈岭村(四合村并入)、贺坎村(王庙村并入)、新安村、新桥村、杨家营村、杨奄村(普陀村并入)、元房村、皂树村、张家巷村、陈家营村(郑坎村并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丹南片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丹南片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4•【字号】商政函〔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规划发展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丹南片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资源局:你局《关于批准〈商洛市中心城区丹南片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商自然资字〔2021〕92号)收悉。
依据市规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洛市中心城区丹南片区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规划区位于商洛市中心城区西北部,东起南秦河,西至南新街,南靠龟山,北临丹江,总用地面积3.49平方公里。
二、《控规》的规划目标是商洛市门户形象展示区、商洛市现代风貌示范区、商洛市生态环境体验区。
规划定位为以生活居住、文化教育、体育休闲为主导功能,成为商洛市丹南组团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的现代化城市居住时尚新区。
规划区功能结构按照“一带、两轴、两区、两中心”进行空间布局。
“一带”即滨河休闲景观带,“两轴”即商鞅大道和四皓大道两条城市发展轴,“两区”即丹南生活片区和两江生活片区,“两中心”即文教体育中心、休闲商业中心。
三、批准后的《控规》具有法律效力,是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在《控规》范围内开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控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商洛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4日。
城固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评优)

旅游开发规划
旅游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
城固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1-2030)
“一心、一轴、三大板块”的空间结构
பைடு நூலகம்
一个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城固县县城;
一条旅游发展轴 — 以108国道城固段作为
旅游发展主轴;
三大板块 — 中部历史文化观光板块;南部
南沙湖山水生态度假板块,北部桔园-胥水河沿
线乡村旅游板块。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平方公
里。
城乡统筹规划
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城固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1-2030)
柳林航空城 规划定位
“中国航空产业高地,西部航 空名城”
规划结构
“两轴、三心、八片”
规划规模
2020年人口规模为5.0万人,建 设用地面积为8.5平方公里。 2030年人口规模为13.0万人, 建设用地面积25.66平方公里。
-
100
15 100 56 80 53 35 40 28
100
25 100 45 90 52 35 38 28
100
40 100 35 95 50 35以下 35以下 28以上
水体保护
废物处理 废物处理 空气质量 水质保护 环境质量 生活质量 生活质量 生活质量
城镇登记失业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5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0%,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60亿元,人均GDP达 到288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75元 。 中期目标: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5%,国民生产总值480亿元,人均GDP达到 842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000元. 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60%,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为850亿元,人均 GDP达到 115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55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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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要点及目标- 1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与控制- 2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5 -第五章土地利用强度规划- 7 -第六章“6211”刚性控制核心内容- 10 -第七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4 -第八章附则- 20 -附:汉中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1、土地利用现状图2、功能结构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4、土地利用规划图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6、高度分区图7、绿地系统规划图8、绿地系统分析图9、景观系统分析图10、开发强度图11、色彩体系规划图12、城市特色意图分区图13、道路系统规划图14、道路系统分析图15、道路竖向工程图16、给水工程规划图17、排水工程规划图18、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19、燃气工程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保证规划区的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规划以《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15)》为依据进行编制,根据该片区建设实际,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必要的调整。
第四条文本适用于汉中市城市西部,北至秦龙西路,南至西新街,东至西一环路,西至西二环路,面积为4.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文本与汉中市西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同时配套使用,二者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相关的标准、规范,结合汉中市西城片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汉中市城市建设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经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汉中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要点及目标第八条规划指导思想:1、综合城市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综合区位优势和现状有利条件,高起点、大手笔、前瞻性的建设汉中市西城片区,使之成为生活设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现代化城市新区,也成为汉中城市形象的新亮点。
2、坚持科学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使之成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城市新区。
3、坚持区域协调和整体规划原则,把规划区置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背景中,明确其区域地位和职能,使其发展获得更广泛的区域支持。
4、坚持动态规划原则,使规划更好的适应建设开发的需要。
5、注重城市文化环境建设,在充分体现汉中城市景观新形象的同时,寻找其与历史文化渊源的内在联系,强化与历史文化环境的有机联系。
第九条规划要点:1、导入以公用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历史保护为重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6211”核心内容。
2、重视研究区域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开发价值。
3、多途径论证控规各项指标的合理性。
4、提高城市设计及景观设计的策划性和操作性。
5、科学处理控规与上层次规划的关系第十条功能定位:以“生态优先、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为主旨,突出城市门户地位和山水相依的自然风貌特征,重点塑造沿虎桥路和兴元路的城市景观,构建和谐、富有独特魅力和宜居的城市新区。
第十一条用地规模规划区位于汉中市城市西部,北至秦龙西路,南至西新街,东至西一环路,西至西二环路,总用地规模为4.18平方公里。
第十二条人口规模规划确定规划区人口规模为6.5万人。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与控制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性质是指城市用地按照所负担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用途类型,如居住、公建、工业、仓储等。
第十四条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十五条用地边界线是指用以界定和区分相邻地块或不同用地性质用地的界线,通常由道路红线、地块界线及河流等自然界线组成。
第十六条在规划区内,根据地形特点、道路等级、结构布局及用地性质,将规划区共划分为4个街区,以A—1—01的形式来划分规划区的地块,共划分为173个地块。
第十七条以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边界线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做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十八条部分用地具有一定的兼容性,但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变更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城市用地分类表》(见表1)。
表一:城市用地分类表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第十九条功能结构分区:规划区形成相互联系的“一核心、五板块”的空间结构。
“一核心”是指以体育中心和区政府为核心形成的商业行政中心,也是整个规划片区中心。
该中心沿虎桥路东西向延伸,形成虎桥路商业发展轴,向东串连起汉中城市中心区,向西延伸至滨江景观绿地,构建起西城片区的发展主轴。
“五板块”分别为活力住区板块、人文住区板块、和谐住区板块和生态住区板块和生产物流板块。
第二十条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92.5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6.79%,人均居住用地29.63 m2。
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四个街坊,并形成街坊中心,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站、粮店、副食店、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文化站、门诊部、市场等。
第二十一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44.1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72%,人均居住用地6.79m2。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依托体育中心形成体育中心商圈,同时也是商业文化中心,并适当的沿虎桥路和兴元路东西向延伸。
第二十二条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4.0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69%,人均居住用地6.77m2。
规划搬迁现汉中市油泵油嘴厂、海红汉中轴承厂等工业企业,保留现综合陕西铀浓缩公司LX部件加工生产区,在武侯路北侧规划对城市居民生活干扰较小的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普通仓储用用地面积为27.09公顷,占总用地的6.58%,人均建设用地417 m2。
规划在规划区东北侧结合铁路专用线建设物流中心。
第二十三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59.9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39%,人均居住用地9.10 m2。
规划一处游憩集会广场用地,位于明珠路南侧、兴元路西侧,规划面积0.71公顷。
规划机动车停车场库一处,位于虎桥路南侧、万营巷西侧,占地面积0.48公顷。
第二十四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1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9%,人均居住用地0.18m2。
供应设施用地:规划一处110KV变电所,占地面积0.27公顷,位于虎桥路和舒家营路交叉口东北角。
规划一处西郊电信分局,占地面积0.43公顷,位于虎桥路南侧、兴元路东侧。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一处消防站,位于明珠路北侧、西一环路西侧,占地面积0.27公顷。
规划在西新街北侧、兴元路西侧设置一处天然气加气站,占地面积0.30公顷。
第二十五条绿化用地:规划绿化用地面积为42.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35%,人均居住用地6.55m2。
公园:规划一处综合性公园,占地4.70公顷,位于劳动西路南侧、兴元路西侧。
街头绿地:按照道路性质和宽度分为两级,一级为西二环路和虎桥路,道路绿化分别为20米和15米,其中虎桥路北侧(110KV变电站西侧)部分地段道路绿化宽度为20米;二级为西一环路、兴元路、西新街和武侯路,道路绿化宽度为10米。
沿明珠河、清水河和碧水河等水系两侧规划10~15米的绿化带。
防护绿地:在综合陕西铀浓缩公司LX部件加工生产区外围沿前进路、舒家营路、沙沿路和武侯路规划15米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对周边其他用地的干扰。
规划区内近期需要保留的15处水源井周围划定20米宽的防护绿地,这类用地在水源井逐步取消的同时,将防护绿地置换为街头绿地。
规划在天然气加气站周围设置10米的防护绿地。
表二:规划区用地平衡表第五章土地利用强度规划第二十六条用地分类: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划分至小类。
第二十七条地块编码分类:以A—1—01的形式来划分规划区的地块,五个街区共划分为186个地块,每个地块均有控制的量化指标。
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兼容性:表三:土地使用与建筑相容性表第二十九条地块用地面积:是地块的净用地面积,按地块界限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15米)的计算至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
第三十条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一般为上限值。
第三十一条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对于总面积大于3公顷的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如进一步划分小地块(小于一公顷)时,其开发强度可按规定进行调整细分,小地块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原地块的规定限度。
第三十二条建筑控制高度(一般指平均层数,特殊要求可注明):烟囱、屋脊装饰、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及防火墙在屋顶上的出头部分等屋上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
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第三十三条绿地率(绿地面积/地块面积):规划范围内各地块绿地率指标不得低于《地块控制一览表》的绿地率指标的规定值。
向公众提供开放空间和平台绿化、竖向绿化的建设项目可实施建筑面积补偿,具体措施由汉中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四条车行出入口方位:地块交通出入口具体方位和禁止开口路段。
出入口位置的确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出入口离主干道交叉口(主+主)不得小于100米,离主次干道交叉口(主+次)不得小于70米,离次干道交叉口(次+次)不得小于50米,且出入口相互间距(包括非机动车入口和机动车入口)在主干道上不得小于10米,在次干道上不得小于7米,否则只许右转。
第三十五条后退红线距离:人流量较大的建筑物为满足人流集散要求,须设集散广场。
其后退道路红线不得小于规定的2.5倍,或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计算。
露天停车场按每车位25-30平方米计;室内停车库每车位按30-35平方米计,自行车停车场按每车位1.5平方米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交叉点附近,且距离交叉口大于50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次干路和支路上。
第三十七条配套设施:地块内需配套建设的具体设施,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配置。
第三十八条土地的相互兼容和置换规定1、总的原则:整体性职能用地不能兼容,特色性职能用地一般不容许兼容,基本性职能用地中公益性内容不得兼容或补偿兼容,其它内容与竞争性职能可适当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