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上报与监测制度

医院感染上报与监测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感染已成为严重影响患者康复和生命安全的问题。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医院感染管理法规和制度。
在此背景下,医院感染上报与监测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目的医院感染上报与监测制度的目的是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制度内容1. 医院感染上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感染病例,包括临床感染、实验室感染、手术室感染、重症监护室感染等。
2. 医院感染上报主体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均有义务上报医院感染病例。
具体责任如下:(1)发现感染病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2)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医院感染上报时间发现感染病例后,应及时上报。
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 医院感染上报方式采用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两种方式上报。
纸质报表由医务人员填写,科室负责人审核,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电子报表通过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上报。
5. 医院感染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感染病例进行持续、动态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1)感染病例的基本信息;(2)感染病原体及其耐药情况;(3)感染发生的环节及其原因;(4)感染控制措施及效果。
6. 医院感染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培训与教育,提高感染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1)医院感染的基本知识;(2)感染防控操作技能;(3)感染上报与监测制度;(4)感染控制策略与方法。
四、制度实施与监管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感染管理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落实;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医院感染报告制度(3篇)

医院感染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应及时、准确报告本科室发生医院感染的情况(一)人员构成各临床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由院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护士长、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组成。
(二)判断标准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____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的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
(三)医院感染的报告与控制1.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应共同协商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并于次月____日前将本月医院感染所有病例报告到院感办。
2.在同一病区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____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感办汇报,并由院感办牵头,及时____专家医师、护士讨论,查找感染原因,确定有无医院感染暴发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当发生____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时,按规定逐级上报。
4.当出现重大医院感染或疑难病例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感办汇报,院感办必须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于____小时内深入病房,与科院感监控小组共同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报告制度(二)1、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填表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医院感染管理科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医务科,并于____小时向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____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2)____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3、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在____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1)____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3月修订日期:2014年6月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及报告制度一、监测目的: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对象:全部住院病人。
三、监测方法: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实施内容。
四、确定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五、病例发现方法:由各病区经治医师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确定临床医院感染病例。
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及时按要求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由院感监控医生检查后于24小时内上交感染管理部。
遇有感染暴发时,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部。
兼职感染管理人员均有义务监督本病区的医院感染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到目标监测区域巡查、指导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上报工作,发现漏报应及时核查补报。
七、医院感染管理部需每季度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每季度向分管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定时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
监测资料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八、医院感染管理部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年监测病人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10%。
九、按照医院有100—500张床规模,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8%,1级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低于0.5%。
十、医院感染管理部每年应针对医院感染的高危区域、高危部门开展1—2项目标监测,对目标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追踪改进措施的效果。
十一、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分管院长,并通报相关科室或部门。
经调查证实医院感染暴发时按要求逐级上报。
十二、医院感染管理部应依据医院感染监测标准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纳入医院质量控制体系。
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院感染防控监测及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感染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感染防控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全员参与的感染防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包括感染预防、监测、控制、治疗、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感染防控培训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感染防控监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感染监测工作,对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发生状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感染异常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分析,制定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落实。
第四章感染防控报告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病例和感染暴发事件,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感染原因、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分类报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感染报告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对感染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五章感染防控措施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保持医院内部清洁、干燥、通风、卫生。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洗手和手消毒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的消毒、灭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洁净和安全。
医院感染病例诊断及报告制度

一、住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时,经治医师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联系进行病原微生物监测,明确诊断后应及时向本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如实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于24h内交院感办,同时在出院病历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时限与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已留标本,在转科后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信息卡。
二、医院感染上报内容包括: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特殊病原体感染、高度传染性病原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无菌操作和介入性操作所致感染、怀疑因输血、输液感染等。
院感办对报告的上述感染,立即与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起查找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院内感染。
三、当科室(病区)在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疑似或确诊的医院感染暴发、特殊病原体或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立即以电话的形式向院感办报告。
院感办按暴发处置预案要求
进行调查报告处置。
四、院感办对全院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工作进行考核,对医院感染病例未认真监测,迟报、漏报、谎报医院感染病例等,按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扣质控分。
五、院感办每月对全院院感病例进行汇总、统计医院感染发生率,每季检查出院病历,查看有无院感病例漏报情况,全院医院感染发生率<8%,医院感染漏报率<10%。
每季向各科反馈。
漏报与隐瞒不报,扣科室质控分。
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开展目标性监测、综合性监测、现患率调查和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医院感染部位、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等。
监测质量、结果评价及数据利用等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2.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展行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的主体责任,临床科室按要求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掌握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特点、医院感染发病率、前五位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名称及耐药率。
3.住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由主管医生于24小时之内登录医院HIS系统--选择患者列表--点击右键--进行院感上报。
4.同一病区一周内发生医院感染聚集或疑似暴发时,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应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立即电话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按照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流程进行调查、分析,并协调相关处室进行现场救治、患者隔离及防控指导,对不及时报告的科室当月进行考评。
5.临床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在转科后已留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医院感染者,由转入科室上报医院感染。
6.院感办常规进行医院感染病例漏报调查,漏报与隐瞒不报,参与当
月考评。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一、监测要求(一)住院惠者和医务人员。
(二)主管医生严密观察分管患者有无医院感染症象,及时进行感染相关检验检查,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确诊感染病例,24小时内通过院his中院感管理上报。
对疑似医院感染病例,及时组织讨论,明确诊断后及时上报。
(三)临床医生发现本病区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病例,及时电话报告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当某病区短期内 (1周)同一种标本检出同一种病原菌3例以上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手术科室建立术后回访制度,发现无植入物手术后1月内、有植入物手术1年内出现手术部位感染及时上报。
(六)微生物室发现多重耐药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和感染管理科,并记录。
(七)各手术室及时了解手术切口感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八)院感科根据医院感染发病率情况每年进行重点科室的目标性监测,危险因素监测等。
(九)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主动、持续地对调查对象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与记录。
每天院感信息系统上监测感染病例,根据情况到病区调查感染患者,核实诊断。
(十)监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特别是锐器刺伤的发生,按要求处理和报告。
二、监测内容:(一)住院基本情况:监测月份、住院号、科室、床号、姓名、年龄、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住院费用、疾病诊断、疾病转归、切口类型。
(二)医院感染情况:感染日期、感染诊断、感染与原发疾病的关系、医院感染危险因素(中心静脉插管、泌尿道插管、使用呼吸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早产、糖尿病、免疫抑制剂等)及相关性、医院感染培养标本名称、送检日期、病原体名称、药物敏感试验结果。
(三)监测月份患者出院情况:按科室记录出院人数,按科室和手术危险指数记录出院人数:或者同期住院患者住院日总数。
(四)目标性监测: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要求进行。
三、资料分析、总结和反馈:1、结合历史同期和上月医院感染发病率资料,对资料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监测中发现问题,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向临床科室反馈监测结果和分析建议。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1.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一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2.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的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
3.血液透析室(中心)出现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BsAg 或HBVDNA)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CV抗体或HCVRNA)阳转的患者,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使用同一台血液透析机或相邻透析单元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包括HBVDNA和HCVRNA检测;检测阴性的患者应1~6个月后重复检测。
4.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阴性)患者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5.建议丙型肝炎患者进行药物治疗。
(二)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
血液透析室(中心)发生院内感染的上报要求,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
1.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
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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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以掌握我院医院
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
并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
3.感染日期的确定是以出现症状的日期认定。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认真
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及时在
“医院感染管理手册”上登记感染病人的信息。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
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
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6.对所经治的病人,如在相对较集中的时间内出现较相同的感染,除了向本
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共同查找感染原
因,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发生医院感染的暴发或流行。
7.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
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8.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已留标本者,在转科后标本报告
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报。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进行漏报调查,对漏报与迟报的科室,按照《XXX医
院医院感染管理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质量管理考核。
10.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并通过月情通
报向科室作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