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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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施工质量自检自查报告范文5篇

2021施工质量自检自查报告范文5篇

【导语】⾃查报告撰写过程中,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

以下是整理的2021施⼯质量⾃检⾃查报告范⽂5篇,欢迎阅读!1.2021施⼯质量⾃检⾃查报告范⽂ 根据地建建〔×〕1号⽂件《关于开展第⼀季度房屋建筑施⼯安全⽣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企业认真开展了⾃查、整改,⾃治县建设局从1⽉30⽇—2⽉1⽇历时三天组织相关⼈员对在建⼯程项⽬进⾏了重点抽查。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程项⽬共有48个、拆除⼯程7个;建筑总⾯积10。

76万m2,总投资4785。

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12个,私⼈建设项⽬2个。

对每个⼯地都进⾏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

所检查的建设⼯程项⽬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程项⽬和7个拆除⼯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程项⽬发放停⼯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续,全部停⼯整改。

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程已补办相关⼿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拆除⼯程安全⽣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表现在: (⼀)政策⽅⾯: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员经费不落实。

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产实⾏监管,但因在建⼯程项⽬点多⾯⼴,加之⼈⼿不⾜,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作较少,突出性⼯作⾛马观花,使安全⽣产⼯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程项⽬、卫⽣建设⼯程项⽬。

由于⼯程造价低,施⼯单位⽆⼒投⼊安全资⾦购置安全⽣产施⼯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程”、“⿊⼯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程项⽬、卫⽣建设⼯程项⽬、当地政府职⼯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园等⼯程项⽬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续,就擅⾃指定施⼯单位放线开⼯。

京建发 (2011) 130号文

京建发 (2011) 130号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滁政办电〔2017〕68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汲取滁城中都大道等重点工程质量问题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全面提升建设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整治范围2015年以来已竣工验收和在建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本次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2017年9月10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制定专项自查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备查。

(二)全面检查(2017年9月11日-25日)。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检查整改成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如围标、串标问题,转包、分包问题,监理、验收问题等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督查(2017年9月26日-10月10日)。

自查、检查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检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两项房屋建筑工程和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既看面上检查的广度,也看重点项目检查的深度。

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企业: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工作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银川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及安排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5日二、督查方式对两县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春季开复工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检查通报情况、处罚闭合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采取“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方式,抽取建筑施工项目2-3个。

银川市质监站配备2-3名检测人员,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抽测。

三、检查内容(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要求,全面开展部署安排工作。

是否安排部署春季开(复)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

是否建立日常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是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

靠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住建领域教育培训提升行动。

是否安排部署本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控情况。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8.28•【字号】建质安[2008]796号•【施行日期】200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建质安[2008]796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市建委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查。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一)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安全管理机构。

(二)在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特级、一级、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

每个区、县督查4个建设项目,其中建设主管部门推荐2个项目,督查组随即抽查2个项目;每个施工企业督查2个建设项目,其中企业推荐1个项目,督查组随即抽查1个项目。

此次督查采取专家打分评议的方法。

二、督查时间及安排督查自2008年9月1日开始,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至15日),对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9月16日至30日),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督查。

由专家组成四个督查组,其中第一组督查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和华苑科技产业园区;第二组督查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第三组督查武清区、宝坻区、大港区、汉沽区、静海县、蓟县和宁河县;第四组督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督查方式(一)听取区、县建委、施工企业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以及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检查建设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查阅日常管理的相关内业资料等。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外)20180903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外)20180903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市总站全年专项检查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及市总站“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市总站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总站受监范围内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间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9月19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自查表(详见附表)对参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记入现场台帐资料,留存备查。

2、总站专项检查阶段(9月20日~9月30日):总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1、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8〕3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55号)、《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建文领办[2018]1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外围形象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8〕95号)、《关于加强主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8〕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6〕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496号)和市总站《关于规范统一杭州市预拌混凝土出厂质保资料的通知》(杭建监总[2018]33号)、《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8〕20号)、《关于在工程施工关键部位留存数码影像的通知》(杭建监总〔2016〕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深基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监总〔2016〕62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5〕95号)等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黔建建通[2013]436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3〕436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建设规划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大检查进入重点检查阶段.为扎实推进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我厅决定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二、督查地区和日程安排9个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和中铁五局、中建四局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水电九局、七冶建设等5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其中9个市(州)抽查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及另外2个县(市)。

三、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四、督查内容(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处理(罚)工作情况。

重点检查地方住建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生产、预防坍塌事故等专项整治及处理(罚)工作情况;(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三)在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

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 相关推荐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范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安全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关于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领导班子在非常重视,立刻行动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检查小组,对救护队所有房屋认真进行检查,一一落实,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雨季房屋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我单位的房子十分老旧,雨季易出现不安全现象,所以在自查中坚持“四员一站”查隐患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排查落实,共查处安全隐患13处,其中队员房屋有10间漏雨情况严重,会议室、仓库、办公室存在个别地方渗水现象! 漏雨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年代久远,属棚户房。房顶瓦砾已风化,下面牛毛毡已腐蚀。 根据我单位的房屋现状,依据通知要求。对所查处的13条隐患,在雨季到来之前,全部进行整改,措施如下: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修缮,并对修缮的房屋进行密切注意观察。 二,坚持“四员一站”查问题、排隐患的工作方针,领导干部划分责任区,查处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责任到人,进行整改。 三,坚持雨季查隐患“日报制”。每天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于以及时处理。 四,认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我单位的职工宿舍,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等房屋进行重建改造,使我单位领导职工在安全、干净、明亮的条件下办公值班。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加强汛期危漏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廊坊[2014]80号)的要求,我校对今年防汛工作非常重视。由于近期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学校大力开展防汛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使校园内外排水畅通,院内无积水,房屋不漏雨,室外电器设施坚固完备不漏电等等,切实做好学校防汛抗旱排查工作。近期我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整个校园的校舍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校高度重视防汛排查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思想,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进一步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责任落实到防汛工作中,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 三、开展校舍安全排查。 我校接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指示,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重点检查了校舍、校内场地及周边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园内、外排水沟是否存在开裂渗漏等安全隐患,检查做到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立即修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取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1、排查了各处房屋屋顶和门窗,各房屋屋顶防水处理完好,无漏雨现象;各房屋门窗也完好,无隐患。 2、排查了学校用电设施、电源以及教室、功能室内外的电器线路,结果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排查校园内外的泄水通道,对泄水通道都进行了清理,排除了汛情隐患。 四、防洪抗灾工作安排及措施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安排各室管理人员对所负责教室的电路进行一次大检查; 2、组织动员教师自己动手,疏通校内及学校周围的排水沟,保证汛期排水畅通。 3、防汛小组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注意观察学校校舍及周边的安全情况。 4、及时掌握险情,随时注意观察天气变化,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并将学校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成立校防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洪工作,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坚持随时监测、巡查、排查制度,发生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汛期确保与防汛部门的联络,做到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防汛信息。 房屋安全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地建建〔〕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5.15•【字号】陕建发[2013]114号•【施行日期】201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建发[2013]114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号)精神,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3〕47号)安排,省厅决定于5月20日起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省厅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建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王光荣(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丁守宽(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成员:金冀(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何清堂(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王俊川(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贾安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郭正凯(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总工)任占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助理)二、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本次检查分为四个小组。

第一组:检查西安市、西咸新区组长:丁守宽副组长:郭正凯成员:张勇胡锐于战红李江奎王毅董培良联络员:张勇135****2650第二组:检查宝鸡、杨凌、咸阳、渭南组长:王光荣副组长:贾安乐成员:薛钊周军贺磊王爱军翟卫忠联络员:贺磊130****9071第三组:检查汉中、安康、商洛组长:王俊川副组长:崔建明成员:崔建明兰军利张磊李西寿联络员:兰军利135****0788第四组:检查榆林、延安、铜川组长:何清堂副组长:任占厚成员:杨海平马浪庄德福姜承飞联络员:杨海平139****6651三、检查内容(一)检查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3〕47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3〕100号)文件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自查报告范文(3篇)

施工单位自查报告范文一、总体概述自建设部门验收之日起,我单位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十分注重自查工作的开展,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按照建设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全面检查了质量安全方面的各个环节,重点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安全。

二、自查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首先,我们对我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自查,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文件及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比往年的自查报告和近期的施工过程,我们发现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质量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未能跟上新标准、新规定的变化;(2)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不够及时,新员工适应期较长;(3)质量管理文件记录不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已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督促各部门进行制度更新和人员培训,加强对质量管理文件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施工工序及材料自查其次,我们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和材料进行了自查,包括施工设备的使用、施工工艺的操作、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比近期的施工记录和检查结果,我们发现在施工工序和材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设备使用不当,未能达到标准要求;(2)施工工艺操作存在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3)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操作失误的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已对相关工序和材料进行了重新培训,加强了工艺操作的监督和控制,增加了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加强了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安全管理自查最后,我们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比安全管理记录和安全检查结果,我们发现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2)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够到位,意识较差;(3)施工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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