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国标
工业污水水处理原则及方法

工业污水水处理原则及方法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对于保护环境来说,工业废水的处理比城市污水的处理更为重要。
工业废水的处理虽然早在19世纪末已经开始,并且在随后的半个世纪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和生产实践,但是由于许多工业废水成分复杂,性质多变,至今仍有一些技术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这点和技术已臻成熟的城市污水处理是不同的。
一、工业废水分类,通常有三种:1、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
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2、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3、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氟废水、含辂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
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
此外也有从废水处理的难易度和废水的危害性出发,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归纳为三类:第一类为废热,主要来自冷却水,冷却水可以回用;第二类为常规污染物,即无明显毒性而又易于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生物可降解的有机物,可作为生物营养素的化合物,以及悬浮固体等;第三类为有毒污染物,即含有毒性而又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和不易被生物降解的有机化合物等。
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会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
黑水灰水国标

黑水灰水国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黑水和灰水是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是城市环境中常见的污水种类。
为了规范和控制这些污水的排放和处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其中就包括黑水和灰水的国家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黑水和灰水国标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黑水和灰水黑水是指来自家庭生活的污水,包括厨房、浴室、洗手间等产生的污水,含有有机物质、油脂、皂类等污染物。
灰水是指来自工业和商业活动的污水,包括洗涤、清洁、冷却等活动产生的污水,含有废水、化学物质、重金属等污染物。
二、黑水和灰水的危害黑水和灰水的大量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地下水质量等,危害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黑水中的有机物质和油脂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产生废水还会导致水生生物死亡,降低水质。
灰水中的化学物质和重金属会对植物和动物造成伤害,对土壤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控制和规范黑水和灰水的排放和处理,国家发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
黑水的国家标准是GB 1798-2008《城市污水排放标准》,灰水的国家标准是GB 1798-2008《城市污水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黑水和灰水的检测方法、排放标准、处理要求等内容,是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环保治理的依据。
针对黑水和灰水的污染特点,有很多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如生物降解技术、物理化学处理技术、膜分离技术等,可以有效地净化和处理黑水和灰水。
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采取一些简单的节水和减排措施,如固定指洗澡时间、减少使用洗涤剂等,减少黑水和灰水的排放量。
五、结语黑水和灰水是城市环境中常见的污水种类,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净化和处理黑水和灰水,国家发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了黑水和灰水的排放标准和处理要求。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减少黑水和灰水的排放,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字数不够时,可以适当增加处理方法和案例等内容】。
第二篇示例:黑水灰水是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混合物,是一种污染物质含量较高的水体。
污水处理常用规范

污水处理常用规范【说明】仅供同行参考。
一、水处理设计手册《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6册)-工业排水》(第二版)《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水卷)》(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等主编)《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张自杰主编)二、通用水处理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1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742-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三、农村水处理规范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省住建厅2011.6)东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东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中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四、民用水处理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 号)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五、工业水处理规范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50684-2011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GB50405-2007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07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8-2012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2012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8O-2010)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30-2013)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1-2014)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六、工艺水处理规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2010)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9-2010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7-2010)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8-2010)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1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0-2011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8-2010)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9-2010)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2010)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 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池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4-2012厌氧颗粒污泥膨胀床反应器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3-2012 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1-2012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4-2012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3-2012七、水处理结构规范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八、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 九、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1993)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O-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2010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8-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3-2011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13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14470.2-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14470.1-2002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与分析方法标准GB14374-93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十、环保技术政策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0号)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9]134号)。
印染废水的处理精选全文完整版

重金属
其它
印染废水色度造成的主要因素是染料。废水中的染料能吸收光线,降低水体透明度,影响水生生物和微生物生长,不利于水体自净,同时易造成视觉上的污染。严重污染的水体会影响到人类的健康。因此,对染料的排出必须严格控制,尤其是对那些毒害严重的染料,如酞青铜盐类染料和一些偶氮类染料。
反渗透
将膜出水和车间生产用水作对比试验,探讨回用水在染色、漂白及后处理皂洗方面对颜色的影响废水采用反渗透膜设备处理后,含盐量、电导率大大降低,达到或超过印染工业用水标准,可满足中高档产品的生产需要。经反渗透膜处理后,回用水水质优于公司车间用水。另外,膜处理后的浓缩液也能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反渗透膜回用处理技术的应用(工程案例):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印染废水回用处理方案:将部分已达标的印染废水经深度处理后,进入反渗透膜处理系统进行除盐处理,以达到高级印染工序的要求。
高级氧化法
高级氧化法
陈楠等. Fendon法深度处理制浆中段废水的工程应用.中国造纸, 2009,10 (28), 59-61.
高级氧化法
工程案例: 广西某制浆企业Fenton法深度处理废水工程自2009年建成运行至今一直高效稳定,废水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印染废水的两大污染源是退浆及染色工序,它们在整个印染工艺流程所产生的废水中占有非常高的比重。
3
漂白:漂白剂易分解,废水量大,BOD 约为200 mg/L ,COD较低,污染程度较小。
4
丝光:碱性较强,pH 值较高12-13,SS (悬浮固体)和BOD 较低,水质组成复杂,色度一般很深,可生化性较差。
纺织业的经济贡献率均低于2003年,但污染贡献率却不降反升
概述
工业废水概述

工业废水概述一、工业废水的含义所谓工业废水是指各行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和排出的废水。
它可分为生产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大类。
(1)生产污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被有机或无机性生产废料所污染的废水(包括温度过高而能够造成热污染的工业废水)。
(2)生产废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但未直接参与生产工艺、只起辅助作用,未被污染物污染或污染很轻的水,有的只是温度稍有上升(诸如冷却水等)。
二、工业废水的分类工业废水分类通常有以下三种分类方法:第一种是按行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等。
第二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称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称有机废水。
如电镀和矿物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所产生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第三种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氟废水、含酸废水、含铬废水、含有机磷废水等。
这种分类方法突出了废水中主要污染成分,针对性强,有利于制定适宜的处理方法。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还可根据工业废水处理的难易程度和废水的危害性,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为易处理危害小的废水。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热排水或冷却水,对其稍加处理后可以回用或排放。
第二类为常规污染物,水中污染物无明显毒性,含有易于生物降解的物质,可作为生物营养物的化合物悬浮固体。
第三类为有毒污染物,水中污染物含有毒性又不易被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和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化合物。
上述工业废水的分类方法只能作为了解污染源时的参考。
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可能含有多种不同的污染物。
例如染料废水,即排出酸性废水,又排出碱性废水。
纺织印染废水由于织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污染物和浓度往往有很大的差别。
三、工业废水的危害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排入水体后,会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宪法中有关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以及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使工业企业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工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在设计工业企业时,应坚持自力更生、土洋结合的原则,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和“废水、废气、废渣”等,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亦应采取必要的综合预防、治理措施,使工业企业设计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业企业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三废”排放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新建、改扩建、续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各种有害因素的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建委、卫生、劳动、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必须发动群众,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监督本标准的实行。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续建的大中型工业企业。
对于产生显著毒害的小型工业企业,亦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有工业企业,有污染危害的,亦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达到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应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大氣、水源和土壤的衛生防護第一节厂址选择和大气卫生防护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区、居住区、废渣堆放场和废水处理场等用地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地点,应同时选择,并应符合当地建设规划的要求。
第六条选择厂址时,必须防止因工业废气的扩散、工业废水的排放和工业废渣的堆置污染大气、水源和土壤。
第七条产生危害较大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以及噪声和振动等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内修建。
第八条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居住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工业废水处理PPT课件

对有城市下水道且有集中二级处理厂者,一般执行部标
(四)国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五)《污水水质标准》GB3097—87
.
8
工业废水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
现场调查
(1) 废水量调查 平均流量和最大流量,单位:m3/h;
(2) 污染物调查 记录不同工序排水水量和主要污染物种类, 相同工序不同工艺的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种 类,并水平衡明细表。
.
10
(5) 确定排放标准 (6) 了解排水去向 资料分析 (1) 有机废水要分析其可生化性。 (2) 无机废水要分析是否有络合物存在。 (3) 废水回用; (4) 无处理排放; (5) 废水分流。
.
11
工业废水处理方法概述
物理法 调节、离心分离、沉淀、除油、过滤。
化学法 中和、化学沉淀、氧化还原。
T
WT qiti i0
qi––– 在t时段内废水
的平均流量,m3/h;
ti––– 时段,h。
Q
流量曲线
平均流量曲线
(h)
.
19
平均流量
工业废水通常以平均流 量为设计的依据。
T
Q WT
qiti
i0
TT
Q
平均流量曲线
Q –––为周期T内的平均
流量, m3/h。
.
(h)
20
累积水量(m )
m m
物理化学法 混凝、气浮、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
生物法 好氧生物法和厌氧生物法。
.
12
废水处1理0.方4 法工的业选废择水处理方法概述
污染物在废水中存在状态
悬浮物 粒径为1~100mm;
胶体 粒径为1nm~1mm;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废水污染防治)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废水污染防治)污染源控制一、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满足或优于相应类别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废水总排放量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中总量控制要求。
二、纯水制备系统排污、循环水系统排污、蒸汽凝水宜回收利用。
三、清洗药用包装材料应采用高效率清洗设备;高洁净度包装材料的清洗废水宜重复利用于低洁净度包装材料的清洗。
四、水冷却系统不应采用直流水冷却,应使用循环冷却水。
废水治理一、生产车间、原辅料和产品储存场地的地面冲洗水及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应纳入废水系统。
二、高悬浮物废水宜采用混凝沉淀或气浮等措施预处理。
三、高硫酸盐废水宜采用蒸发浓缩或生物脱硫措施预处理。
四、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必须在车间单独收集,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时应设置处理设施。
车间排放口或处理设施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五、可生物降解的高浓度废水宜采用厌氧生化预处理;难生化降解的化学合成类废水宜采取微电解、高级氧化等预处理措施。
六、含氮、磷废水宜选择生物脱氮、除磷法处理。
高氮磷废水宜采用物化法预处理。
七、含较高色度的提取类、中药类废水应进行脱色处理。
八、厂区雨、污水排放口应设置切断设施。
事故废水必须进行截留、收集,检测不达标的废水应采取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一、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
二、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首先回收、重复利用、综合利用。
三、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应回收利用。
四、有机溶剂应循环使用,并应设置回收系统。
挥发性有机溶剂回收应选用密闭、高效回收系统。
五、硫酸铵、磷酸铵等含高氮、高磷废液,宜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应直接纳入废水处理系统。
六、提取类、中药类产生的药材残渣应综合利用。
七、热值较高但不能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宜采取焚烧处理,并宜回收热能。
八、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贮存、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以及地方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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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国标
工业废水回收是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
确保回收的废水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国家制定了工业废水回收标准,也称为国标。
以下是工业废水回收标准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业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和设备。
它涵盖了各个行业的工业废水回收,包括但不限于制药、化工、电子、纺织等。
2. 回收水质量要求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对回收水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确保回收水
可以安全有效地再利用。
主要的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悬浮物浓度:回收水中的悬浮物浓度应在国标规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对设备和工艺造成损害。
- pH值:回收水的pH值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以保持回收水的稳定性。
- 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回收水中的COD和BOD应满足国标规定的限值,以确保回收水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重金属浓度:回收水中的重金属浓度不能超过国标规定的限值,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 细菌和病毒:回收水应经过适当的处理,确保其中的细菌和病毒符合卫生标准。
3. 监测和评估要求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要求回收处理系统和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监测和评估装置,以监测回收水的质量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监测和评估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定期监测:回收处理系统应定期对回收水进行监测,确保其质量稳定。
- 检测方法:监测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方法和设备,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 数据记录和报告: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监管部门对回收处理系统进行评估和监督。
4. 处罚和责任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回收处理系统和设备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责任主体包括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他们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法律效力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作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所有从事工业废水回收处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标的要求,否则将面临法律追究。
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国标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工业废水回收处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各个行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国标的研究和理解,确保回收水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为工业废水回收标准-国标的简要内容介绍,更详细的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文件和技术规范文件。
> 注意:以上内容为简要介绍,请以相关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