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收益权转让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

新兴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出质人)

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质权人)

签订的

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

本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出质人:新兴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质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质权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境内分支机构

鉴于:

1.出质人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贷款合同(定义见下文),质权人

同意为出质人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的贷款融资。出质人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抵押合同,出质人同意将位于[深圳市盐田区]之[1306-0013号]地块(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予质权人。出质人同意将抵押物的租金收益权(定义见下文)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被担保债务(定义见下文)的担保。

现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定,特订立本合同,以兹遵照执行。

2. 3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在本合同内,除另有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违约事件:指在贷款合同第[ ]条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

贷款合同:指由出质人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融资的

贷款合同;

保险:指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而为抵押物已经及将会购买或设

置的所有保险,以及保险的所有权益和收入,包括任何

性质的索赔及归还的保险费;

被担保债务:指根据融资文件(定义见下文),出质人现在或将来任何

时候应向质权人偿还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逾期利息、手续费、杂费、佣金等一切债务以及

为实现本合同项下之质押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租赁合同:指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所签订的有关抵押物的所有租赁

合同,包括对该等租赁合同的任何变更;

租金收益权:指出质人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对抵押物的承租人享有的

收取租金及租赁押金的权益;

重大不利影响:指,发生任何情况,且根据质权人的意见,该等情况

可能或已经对租金收益的状况、价值或任何其它方面或

质权人或任何质权人在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该等权利

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融资文件:指(ⅰ)本合同;(ⅱ)借款人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贷款合同;(ⅲ)出质人与质权人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抵押合同。

1.2.继任人和受让人

出质人、质权人,如上下文内容许可,包括他们各自的代理人、继任人、受让人。

1.3.其他

本合同之标题只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并无任何法律效力。

2.租金收益权质押

2.1.作为出质人对被担保债务的担保,出质人在此同意,出质人将所有租

金收益权,包括出质人在本合同生效时所享有的租金收益权和将来可以享有的租金收益权,质押予质权人。2.2.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不会使质权人承担本合同

项下的责任或义务以外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出质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仍由出质人承担或履行。

2.3.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文件。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

文件的部分或全部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3.融资文件的变更

3.1.出质人确认,如质权人转让其于其他融资文件项下的债权,不影响本

合同项下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质押担保。

3.2.出质人确认,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变更其他融资文件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及变更贷款本金金额、利率,视为已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继续为变更后的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

4.一般的声明与保证

4.1.本合同各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4.2.本合同各方均是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经营其业务,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经营管理的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4.3.本合同各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4.4 本合同各方具有完全的资格和

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义务。

4.5 本合同各方在协商和签署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在所有实质方

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全面的,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导致误解的实质性事实或内容。

4.6 本合同各方已仔细约定本合同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签署

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7 本合同各方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下列事

项:

(1)本合同各方各自的公司章程;或

(2)本合同各方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或

(3)适用于本合同各方的任何法律和规定。

4.8 本合同对本合同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并具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4.9 本合同个各方已取得与本合同签订、生效和执行有关的所有所需的批

准、授权以及登记和备案。

5.出质人的承诺与保证

出质人在此向质权人承诺并保证:

5.1.出质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促使租赁合同的相对方(指租赁合

同中除出质人外的其他签署方,下同)履行其在该等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5.2.在得到质权人的书面同意之前,

(1)不会修改、增加、补充租赁合同的重大条款而使得出质人或质

权人根据租赁合同可以享有的收益被严重减少或损害;

(2)不会使得租赁合同的相对方的任何重大的责任或义务得到豁免

或减少;

(3)不会豁免租赁合同的相对方的任何重大的责任或义务;

(4)不会允许、授权、同意租赁合同的相对方延迟或拒绝履行租赁

合同项下的任何重大的责任或义务;

(5)不会在租金收益权上设置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导致任何第三

方对租金收益权由任何追索权。

5.3.出质人将及时全面并准确地:

(1)履行出质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2)通知质权人任何有关抵押物租赁合同的变更情况,包括对有关

租赁合同的重大修改、转租、续租的情况;

(3)通知质权人任何有关租赁合同的任何重大违约情况,包括出质

人的违约情况和租赁合同相对方的违约情况;

(4)采取或维持任何必须的行动和/或程序以保护、维护出质人和/

或质权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

5.4.出质人将保证质权人的地位在任何时候至少与其他被担保人平等。

5.5.在质权人要求时,立即毫不迟延地通知租赁合同的相对方,租金收益

权已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质押予质权人的事实,并应促使租赁合同相对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质权人支付任何租赁合同项下的应由租赁合5.6

5.7

5.8

5.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同相对方支付的款项,并存入质权人指定的帐户。出质人承诺,在未得到质权人事先的书面同意之前:(1)不会向质权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质押租金收益权或在租金收益权上设置任何其它的第三人权益;(2)不会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以至于影响、改变或可能影响、改变租赁合同项下出质人和/和质权人可以享有的权益。出质人同意其将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将抵押物的租金收益定期存放于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人民币结算帐户中,并且质权人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根据需要随时划取相关租金帐户中的款项用于偿还出质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欠付质权人的任何本金和利息。所有与租金收益权有关的到期应付款项和税费已予支付,并已完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租金收益权未涉及任何扣押、查封、冻结和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并保障租金收益权免受任何扣押、查封、冻结或其他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因任何原因,使质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租金收益权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