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0298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0298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0298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

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

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

第3.1.8条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3.1.8的规定。

第二节群众活动部分

第3.2.1条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

第3.2.2条观演用房

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第3.2.3条游艺用房

一、游艺用房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供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当规模较大时,宜分别设置儿童游艺室及老年人游艺室。儿童游艺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

二、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大游艺室65㎡

中游艺室45㎡

小游艺室25㎡

第3.2.4条交谊用房

一、交谊用房包括舞厅、茶座、管理间及小卖部等。

二、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等。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2㎡计算。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四、舞厅应设光滑的地面、较好的室内装修与照明,并应有良好的音质条件。

五、茶座应附设准备间,准备间内应有开水设施及洗涤池。

第3.2.5条展览用房

一、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

二、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四、展览厅(廊)出入口的宽度及高度应符合安全疏散、搬运版面和展品的要求。

第3.2.6条阅览用房

一、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存间等。

二、阅览用房应设于馆内较安静的部位。

三、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采光窗宜设遮光设施。

四、规模较大时,宜分设儿童阅览室。

五、阅览桌椅的排列间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第三节学习辅导部分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第3.3.2条综合排练室

一、综合排练室的位置应考虑噪声对毗邻用房的影响。

二、室内应附设卫生间、器械贮藏间。有条件者可设淋浴间。

三、沿墙应设练功用把杆,宜在一面墙上设置照身镜。

四、根据使用要求合理地确定净高,并不应低于3.6m。

五、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6㎡计算。

六、室内地面宜做木地板。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第3.3.3条普通教室和大教室

一、普通教室每室人数可按40人设计,大教室以80人为宜。教室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1.40㎡。

二、课桌椅布置及有关尺寸,不得小于《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用具柜及挂衣钩;教室前后均应设电源插座。

四、大教室根据使用要求,可为阶梯式地面,并设置连排式课桌椅。

第3.3.4条美术书法教室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二、美术书法教室的设施,应接普通教室设置,并增设洗涤池。室内四角另增设电源插座。

三、美术书法教室的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2.80㎡,每室不宜超过30人。

第四节专业工作部分

第3.4.1条专业工作部分一般由文艺、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摄影、录音等工作室,站室指导部,少年儿童指导部,群众文化研究部等组成。

第3.4.2条美术书法工作室宜为北向采光,室内宜设挂镜线、遮光设施及洗涤池;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2。

第3.4.3条音乐工作室应附设1~2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m2,

并应考虑室内音质及隔声要求。

第3.4.4条摄影工作室

一、摄影工作室应附设摄影室及洗印暗室。

二、暗室应有遮光及通风换气设施,并设置冲洗池及工作台等。

三、暗室应设培训实习间,根据规模可设置2~4个工作小间,每小间不小于4㎡。

第3.4.5条录音工作室

一、录音工作室包括工作室、录音室及控制室;其位置应布置在馆内安静部位。

二、大、中型文化馆宜设专用录音室。

三、录音室和控制室的内部装修,均应考虑室内音质的要求。

四、录音室和控制室之间的墙壁上,应设隔声观察窗。

五、录音室和控制室均应采用隔声门窗。

第五节行政管理部分

第3.5.1条行政管理部分由馆长室、办公室、文印打字室、会计室、接待室及值班室等组成。其位置应设于对外联系和对内管理方便的部位。

第3.5.2条行政管理部分的附属用房,包括仓库、配电间、维修间、锅炉房、车库等,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第四章防火和疏散

第4.0.1条文化馆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现行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4.0.2条文化馆的建筑耐火等级对于高层建筑不应低于二级,对于多层建筑不应低于三级。

第4.0.3条观演厅、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等人员密集的用房宜设在底层,并有直接对外安全出口。

第4.0.4条文化馆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第4.0.5条文化馆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的门均不得设置门槛。

第4.0.6条凡在安全疏散走道的门,一律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不得使用旋转门、推拉门和吊门。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设置金属护栏时,护栏内设置的支撑不得影响群众活动。

第4.0.9条人员密集场所和门厅、楼梯间以及疏散走道上,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五章建筑设备

第一节给水排水

第5.1.1条文化馆建筑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第5.1.2条群众活动部分及学习辅导部分应设置开水或消毒水供应设施。

第5.1.3条文化馆建筑应分层设置厕所。

第二节采暖与通风

第5.2.1条采暖地区文化馆宜采用热水采暖。儿童活动房间的散热器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5.2.2条文化馆各种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第5.2.3条各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机械排风。

第5.2.4条厕所应有独立的通风排气设施。

第三节电气

第5.3.1条一般规模的文化馆宜为低压配电。其总配电装置应设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的部位。

第5.3.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的电气设计应考虑房间需要互换和增加设备内容的可能性。

第5.3.3条配电线路应按不同用电场所适当分开。对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和行政管理部分,应根据规模和使用要求,分别划分支路。

第5.3.4条观演厅舞台除设工作照明外,应适当设置演出照明。

第5.3.5条观演厅应考虑演出及会议扩声装置。

第5.3.6条各类用房室内线路应暗线敷设。

第5.3.7条各类用房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推荐值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用房业

务工作用房

综合排练室

普通教室

大教室

美术书法教室

75~150

75~150

75~150

100~200

应设局部照明

第5.3.8条文化馆建筑应设置工作专用电话及公用电话。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参加单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主要起草人:陈述平、张宗尧、王正本、李京生

附录一名词解释

1文化馆: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的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当地政府;是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部门和活动场所。

2群众艺术馆:群众艺术馆是国家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地(州、盟)、市一级的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研究群众艺术的部门。

3文化站:文化站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公所一级的基层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所;是当地开展综合性群众文化宣传娱乐活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的组织辅导部门和活动场所。

4观演厅:文化馆的观演厅主要是供群众文艺演出和欣赏所用。可举办文艺汇演、调演及音乐会、故事会、演讲会等,又可放映电影和录像,还可作为讲座课堂和报告的会场。它是综合性的演出和集会场所。

5综合排练厅:综合排练厅是辅导群众排练舞蹈、戏剧、音乐活动的排练室,一般不考虑歌舞剧和戏剧武打排练使用。

6画廊:文化馆的画廊是以绘画、书法为主,以文字为辅的活动版面组合而成的宣传设施。

7橱窗:文化馆的橱窗是以展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和画报剪贴、各种图片等宣传资料为主的宣传设施。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第1 章总则第2 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群众活动部分 3.3 学习辅导部分 3.4 专业工作部分 3.5 行政管理部分第4 章防火和疏散第5 章建筑设备 5.1 给水排水 5.2 采暖与通风 5.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 1 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 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 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 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 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 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 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 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 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 3 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第3.1.1 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殡仪馆建筑设计

殡仪馆建筑设计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 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 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 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 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 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 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 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2.0.8 祭悼场所 place for mourning 殡仪馆内祭悼逝者的场所。 2.0.9 殡仪车 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3 选址 3.0.1 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0.3 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3.0.4 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1.1 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0298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 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 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 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

理化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2008-11-3] 实验室是建设是普及实验教学的硬件,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而实验室的建设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建设实验时必须掌握其建筑设计要求和规范。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市近年来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实验室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室建筑要求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1、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的,与教室毗邻。若建专用的实验楼,宜建于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集中地安排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于实验教学计划的落实和工作联系。限于目前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大多都在教学楼内建设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不得小于教室,建设时应注意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量避免朝东或朝丁。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排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于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要注意适应、经济,要有超前意识。例如,目前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执行二类标准,即学生实验用仪器配备1 3件(套)而在建设实验室时应根据房屋尺寸设计成15组或18组,甚至24组或28组。 我们为学校进行实验室规划时,一般都要求将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建在一楼(底层),这有如下优点:①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漏雨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②有利于排除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重);③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于同一层楼,便于管理和教学。仪器室与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于仪器的搬运。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基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工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督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实验室家具是指在实验室内使用的实验桌凳、仪器柜等设备。其具体设计要求应严格遵循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有关功能尺寸及式样。各校在建设实验室时,我们都已提供实验桌凳、仪器柜、演示桌、准备及药品柜的整套图纸,全市执行统一的标准。需要补充说明的是: 1、仪器柜内的隔板应是活动的,高度可以调整,以适应不同高度的仪器。 2、中学化学药品室内除有木质药品柜外,还应根据化学药品管理规定,设计危险品柜从存放危险药品用。一般采用水泥结构,高1000mm左右、长1200~1800mm,厚500mm,内设2—3

建筑专业常用规范图集

设计图集 1.关于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天津、内蒙古新版图集 1)网上有河南电子版图集 2)各省市图集内容完全一致,仅图集编号前缀不同 3)前缀:河北、山西、天津、内蒙—12J,河南—12YJ,山东—L13J 2.住宅厨卫烟气道尽量选择地方标准图集 1)国标《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 2)河北《住宅厨房卫生间ZDA防火型排气道》J10J123 3)河北《住宅厨房、卫生间组合变压式耐火排烟气道》J13J133 4)辽宁《厨房、卫生间自动调压排风道》2009J802-1 5)山东《住宅厨卫组合变压式耐火排烟气道》L12J118 6)安徽《住宅防火型烟气集中排放系统》2005J112 7)湖南《住宅防火型排气道》2010J906 8)天津《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09SJ116 9)江苏《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J19-2009 10)北京《导流式、防火型住宅厨卫排气道》09BJZ28 11)北京《变截面、防火型住宅厨卫排气道》10BJZ41 12)北京《防火型、变截面住宅厨卫排气道》10BJZ8 3.近期通用图集 国标 1)《防火门窗》12J609

2)《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 3)《坡屋面建筑构造(一)》09J202-1 4)《地下建筑防水构造》10J301 5)《室外工程》12J003 6)《住宅建筑构造》11J930 7)《楼梯、栏杆、拦板》06J403-1 02J401 《钢梯》8). 9)《无障碍设计》12J926 10)《建筑玻璃应用构造》11J508 11)《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 12)《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 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自保温》10ZJ106 14)《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吸声构造》11CJ30 15)《中小学校场地与用房》11J934-2 1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图示》11J934-1 17)《住宅设计规范图示》13J815 北京 1)《楼板隔声和电梯井道、机房隔声》88JZ22 2)《建筑外保温(节能75%)》13BJJ2-12 3)《A级不燃材料外墙外保温》12BJ2-11 11BJZ58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1 目的 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 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 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 审查定稿。 3.4 批准 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 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 4.1 工程设计 4.1.1 投标方案 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 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 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 4.1. 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 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 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 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5.2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交审核人。审核人审核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进行修改后,再经审核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审核任务。 5.3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及审核人填写的《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审定人。审定人审定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后,再经审定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后,即完成审定任务。 5.4 设计人按照校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后,应在《设计校审记录表》修改意见栏中写明修改情况,不得仅用“√”示意。 5.5 在设计各阶段最终校审时,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判为不合格设计,不予出图,及时组织评审和处置,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DS- -2002)。 6 校审的质量要求 6.1 校对审核工作应纳入设计计划进度。 6.2 工种负责人应按计划进度期限,将设计图纸、文件及其原始资料、计算书等有关材料提交校对人、审核人,必要时,应进行解释或说明。 6.3 校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国家建筑

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是建设是普及实验教学的硬件,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而实验室的建设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建设实验时必须学握共建筑设计要求和规范。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市近年米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实验空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宅建筑耍求包含三个方而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l、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的.与教室毗邻,若建专f l J的实验楼,宜建十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焦中地安扑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十实验教学计划的谘实和工作联系。限十日前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悄况,大多都在教学楼内建设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不得小十教室,建设时应注慈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址避免朝东或朝「.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扞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 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千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屯要注慈适应、经济,要有超前慈识。例如,日前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执行二类标准,即学生实验用仪器配备 13 件(套)而在建设实验室时应根据房尼尺寸设计成15 组或18 组,.县至24 组或28 组, 我们为学校进行实验宅规划时,一般都要求将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宅)建在桉(底层),这竹如下优点@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油雨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有利十排除咑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巫);@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悄况时,使十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十同一层楼,便十管理和教学。仪器室1了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十仪器的搬运。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壮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T 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仔促施T . 确保施飞质拱,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实验室家具是指在实验室内使用的实验桌凳、仪器柜等设备.其具休设计要求应严格迷循国 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有关功能尺寸及式样。各校在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 JGJ124-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第1.0.4条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活动的场所。 第2.0.2条业务区divison f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第2.0.3条殡仪区div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第2.0.4条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第2.0.5条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第2.0.6条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第2.0.7条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第2.0.8条祭悼场所place for mourning 殡仪馆祭悼逝者的场所。 第2.0.9条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第3章选址 第3.0.1条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3.0.2条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第3.0.3条殡仪馆应选在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第3.0.4条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第4章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第4.1.1条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等。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2.0.5条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第2.0.6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第2.0.7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2.0.8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2.0.9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2.0.10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2.0.11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0.001mg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求恒温、恒湿、

殡仪馆建设项目施组

第一章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X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XXX街道XX。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9月20日。 质量要求:合格。 二、编制依据 1、XXX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2、本工程建设审批单位对方案的批复。 3、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的审批意见。 4、相关部门对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5、经批准的本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的设计文件、建设方的意见。 6、现行国家有关建设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 《民用建筑通则》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建筑制图标准》 本公司颁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用无缝钢管》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西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通用图》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甲方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大型文化馆建筑设计——以湖北宜城文化馆设计为例

分类号学号M201372916 学校代码10487密级 硕士学位论文 大型文化馆建筑设计 ——以湖北宜城文化馆设计为例 学位申请人:叶笛 学科专业:建筑学 指导教师:李保峰教授 答辩日期:2015.5.26 A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Architecture A Research of the Large Culture Center ---A Case Study of Culture Center in Yicheng,Hubei Candidate : Ye Di Major : Architecture Supervisor : Professor Li Baofeng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Wuhan 430074, P.R.China March, 2015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县级市、区一级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有的地区也称群众艺术馆,或者叫文化活动中心。本文结合宜城市文化馆这一建筑设计的案例,调研了湖北地区颇具代表性的两处已投入使用多年的大型文化馆,探讨了如何在当下将文化馆建筑设计与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变化有机的结合起来。 关键词:文化馆大型建筑设计宜城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Abstract Cultural center is a county-level or district level government nonprofit cultural institutions, some area is also called the public art center, or cultural activity center. In this paper, sets the case of the Yicheng culture center design as a example, research representative two large cultural center in Hubei province which have been put into use for many years, discusses how to design cultural center building and the new demand for spiritual and cultural life of the masses in the new period ,. At last,the paper puts forward four points need special attention in the cultural center design: architectural features, function composition, activity zoning, streamline organization. Keywords: Culture center Large Architecture Design Yicheng

(完整版)分析实验室设计规范常识

分析实验室设计规划常识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建设 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分析技术人员从事各领域分析测试工作的场所,是许多厂矿及科研院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验室的建设,不论是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化的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美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环境的三大要素,也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本篇将分四章介绍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筑设计、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以及各类实验室等问题,供分析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借鉴和参考。 一、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基本程序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首先要制定和提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性质、目的、任务、依据和规模,确定各类实验室功能和工艺条件以及规模大小;同时要做好建筑设计的某些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吸纳国内外同种性质、同等规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防止走弯路,作为借鉴,根据实验室的工艺条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好计划任务书;然后在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做好实验室建筑设计工作,综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划要求,绘制出富有时代感、先进的实验室建筑蓝图,为实验室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如某某研究所、某某学院或某某工厂。 (2)建设项目如某某实验楼或某研究楼。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 (4)建设地点及用地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取得城建局的同意,并附图说明。需要征用土地,必须说明征用土地的来源、范围和面积,并经城建局的批准同意。 (5)建设的目的、依据及规模说明为什么要建设此项目,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科研任务有哪几方面,发展的规模如何。(6)人员编制现有人员编制及核定的人员编制。新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增加人员控制数。(7)建筑物要求及内容如结构形式、层数、建筑标准以及各种工程管网的类型。(8)抗震、防空措施按抵抗几级地震强度及人民防空工程等级及战时用途设防,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9)公害处理对废气、废水、废物、噪声、辐射、振动等的技术处理措施。(10)设备建设项目价值在二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要分别列出清单。(11)建筑面积新建实验室的总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12)投资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计划。分类列出各种用房的每平方米单价和控制造价。二万元以上设备投资数。(13)建议要求设计时间、施工日期以及交付使用的日期。 2、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准备工作 2.1 参观同类型的实验室或参考国内外文献资料借鉴同类型实验室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方案设计创造有利条件。在方案设计以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应研究下列几方面的问题: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r depositing ashes of the dead 寄存骨灰并提供有关服务的区域。 2.0.8 祭悼场所plaec for mourning

殡仪馆祭悼逝者的场所。 2.0.9 殡仪车hearse 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 3 选址 3.0.1 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0.3 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3.0.4 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1.1 总平面布局根据功能分设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区和停车场。 4.1.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殡仪区为中心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3.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4.骨灰寄存区宜设置祭悼场所。 5.行政办公用房朝向良好。 6.有改扩建余地和绿化用地,绿化率不应小于35%。 7.有集中处理垃圾的场地 8.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室外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4.1.3 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4.1.4 停车场设计除宜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做好交通组织。

JGJ91-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doc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9.电气 9.1 供配电 9.1.1 科学实验建筑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应根据其重要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科学实验工作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按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9.1.2 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要求时, 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 如滤波、屏蔽、隔离、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 9.1.3 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当采用备用电源自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方式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 2.当采用一般稳压稳频电源设备仍然不能满足对稳压、稳贫的精度要求时。 3.当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时。 4.当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时。 9.1.4 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 应采用频率50Hz, 电压220/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宜为TN-C或TN-C-S。有特殊要求时, 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9.1.5 供配电系统应预留适当的备用容量及扩展的可能。 9.1.6 在同一科学实验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 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装置保护时, ?应有良好的隔离。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 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许同一管内敷设。 9.1.7 实验室负荷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繁起动的设备等, 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单独的馈线回路供电或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 9.1.8 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采暖等负荷占较大比重时, 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9.1.9 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供电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漏电保护电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开关。 9.1.10 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 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供配电设备。 9.1.11 实验室供配电线路较多的多层科学实验建筑, 垂直线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设。强弱电管线分别设置管道井。当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 应敷设在管道井内;两侧。 9.2 照明 9.2.1 科学实验建筑用房, 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应符合表9.2.1规定。 ┌──────┬──────┬────────┬──────┐ │房间名称│平均照度 lx │工作面及高度 m │备注│ ├──────┼──────┼────────┼──────┤ │通用实验室│100-150-200 │实验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生物培养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天平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电子显微镜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谱仪分析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放射性同位素││││ │实验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研究工作室│150-200-300 │桌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学术报告厅│100-150-200 │桌面 0.75 │一般照明│

殡仪馆设计要求

殡仪馆设计要求 一、设计要求 2.1殡葬文化及殡葬形势分析 重礼仪,讲孝道,自古就有守孝三日之传统。推行殡葬改革后,仍传承亲朋好友均选择前往殡仪馆为死者作最后送别。城区居民去世后,均在殡仪馆举办丧事。据统计,2012年,市殡仪馆火化尸体2530具,在殡仪倌举办丧事400余起。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区不断拓展,城区人口不断增加,预计至2020年,全市纳入火化区人口预计将达70万人,按6‰的死亡率,到殡仪馆火化将达30 00-3500具。城区人口将达20万人,按现有比例推算,城区在殡仪馆举办丧事将达500- 600起。每起丧事在殡仪馆将停留2.5天左右,参加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随行车辆少则10台,多则几十台,具有车流、人流较大的特点。 2.2设计理念 1)庄严肃穆,尊重殡葬习俗 整体设计要呈现大方、庄重、典雅、和谐、安详的效果。 2)以人为本,融入殡葬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借助文化长廊、灯箱、雕刻、书画等形式,凸显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精神和共创和谐的美好愿景。 3、功能齐全,展现时代特征打破传统观念,通过空间序列的组织、体量和尺度的控制以及造形和意境的建构,使各功能区明显分开,创造一种宁静、松弛的氛围,让生者与死者在宁静的环境中作最后的告别。 4、园林环境,具有观赏价值

回归自然,多设草坪、树木、亭榭、荷塘,使其成为环境优美、生机盎然的景观。 5、适度超前,确保持续发展 超前而不奢华,先进与实用并举,同时考虑社会的发展和殡葬事业的新需求,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力求做到可操作性和应变性。 6、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现状地形地貌,依山就势,尽量降低土方施工成本。 2.3规划布局 根据功能分为综合服务区、吊唁区、火化区、公墓区及其他配套工程。公墓区占地108.6亩,馆区占地90亩,区域内应设大小两个出口。公墓区与馆区设透视栅栏,各分区联系方便,互木干扰,规划布局紧凑,交通便捷,公墓区停车场与馆区停车场能形成大循环,可综合利用。车辆和人员分流有序,绿化率不小于35%。总建筑面积10812平方米。 1)综合服务区含馆前广场(兼做外部停车场)49000平方米:办公楼长300米,宽20米,占地600平方米,设计为二层,一层为殡仪服务大厅,高6米,内设殡仪业务洽谈处、丧葬用品制作及销售;二层为办公室和休息值班室,高4米。餐厅招待所占地长49.7米,宽20米,共994平方米,设计为二层,一层餐厅,内设操作间120平方米,大厅面积874平方米(含两个包间);二层招待所,内设标间19套,套间1套,单间2套,晒台150平方米。设立能容纳400个车位的生态停车场。 2)吊唁区,为馆区主建筑,每栋长50米,宽24米,设有三种规格,共十个悼念厅,其中高档厅2个,每栋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中档厅6个,每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普通厅2个,每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房屋底座高1米,走廊边为云彩柱,5级台阶、花台,走廊两头为无障碍通道。各悼念厅内分设接待室、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系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名称:材料力学实验室 1.房间名称:材料力学实验室; 2.房间数:1间; 3.房间使用面积:150m2。 一、建筑要求 1.房间位置:一层(实验室内有多台大型设备,重量较大); 2.房间尺寸:建议进深7.8~8.4m。 3.门的数量及位置: 设3个门。房间靠走廊内墙前后各设置为宽1000~1500 mm;另一个门设在外墙上以便大型仪器设备的搬运,开启方式为双向弹簧门,门的宽度为2100~2400mm,高度为3000。 4.墙面:一般要求。 5.底层地面: (1)由于有大型设备,需要设备基础。建议采用600 mm厚毛石为垫层,其上浇筑300 mm厚的C30混凝土。 (2)面层水泥砂浆。 6.通风:一般要求。 二、给排水:无给排水要求。 三、实验室用电与照明 照明办公用电与仪器设备用电分开布线。 1.设备用电量约为180kw。 2.实验室内要设有三相交流电源和单相交流电源,要设置总电源控制开关。 数显液压万能试验机、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液压万能试验机大型设备 均应设备三相四线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及漏电 保护。 3.实验室的四周墙壁适当位置都应配备足够的电源插座,以保证实验仪器设备的用电需求。 4.照明:日光灯。

实验室名称:建筑材料实验室 1.房间名称:胶凝材料实验室、混凝土及防水材料实验室; 2.房间数:2间; 3.房间使用面积:80 m2和120m2。 一、建筑要求 1.房间位置:一层(实验室内有多台大型设备,重量较大); 朝向:南向,室内温度在20±5℃; 2.房间尺寸:建议进深7.8~8.4m。 3.门的数量及位置: (1)胶凝材料室设置2个,房间靠走廊内墙前后各设置1个宽度为1000~1500 mm。 (2)混凝土及防水材料实验室共设置3个门,房间靠走廊内墙前后各设置为宽900~1500 mm;另一个门设在外墙上以便大型仪器设备的搬运及实验材料的运输,开启方式为双向弹簧门,门的宽度为2100~2400mm,高度为3000。 4.墙面:水槽周边墙裙高度应高出水槽上沿进行防水处理,镶贴瓷砖,便于清洁。其余一般要求。 5.底层地面: (1)由于有大型设备,需要设备基础。建议采用600 mm厚毛石为垫层,其上浇筑300 mm厚的C30混凝土。 (2)面层水泥砂浆。 6.通风良好。(进行水泥、混凝土及沥青等试验) 二、给排水 1.冷水:水源采用城市中的自来水或地下水。每间需设有一处给水管道,在室内设置一水槽,水龙头设置个数为5个。 2.排水:设有排水管道,并设置地漏,地漏是实验室地面上设置的一个排水口。地下排水管道的坡道要求相对大些。(因为排水中含有砂、水泥等混合物,防止堵塞。) 三、实验室用电与照明 照明办公用电与仪器设备用电分开布线。 1.设备用电量约为72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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