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所需资料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所需资料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所需资料

浅谈电梯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

浅谈电梯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 电梯系国家特种设备,国家对电梯安装前、后有相关的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根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七条规定,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备案和告知。电梯安装完工,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还须到安装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电梯方能投入使用。倘若在办理电梯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时稍有延缓或滞后,甚至电梯安装完工才办理告知手续和注册登记。不仅会给电梯企业或安装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给经办人员带来不少麻烦,来回折腾数次。笔者就遇到的情况粗浅谈谈电梯的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 一、电梯开工告知 电梯设备在安装或大修改造施工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具体资料如下:1、电梯产品合格证;2、电梯企业《电梯安装维修改资质许可证书》;3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资格证书;4、产品型试验报告;5、中文说明书;如果是被委托安装的企业,还须出具委托单位的法人委托书。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工作中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开工告知和注册登记,往往是电梯企业或安装企业帮忙给使用单位(用户)办理。即所谓的“钥匙工程”。 电梯设备运到用户安装现场后,安装人员首先将装有技术文件资料(含产品合格证)的包装箱打开,取出“产品合格证”带回公司,备齐上述资料后由公司专人负责办理电梯开工告书。如果安装公司系外地企业,首先要到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然后再到电梯设备安装地点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处)备案登记后安装人员才能进场施工。 案例一 2004年5月,笔者所在的安装公司在外地安装1台客梯,当时因安装人员未来得及办理开工告知书,就进场安装施工,结果电梯安装到一半,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人员查到该工程既未在市级政府部门办理开工告知,也未在当有关地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结果被当地区质量技术监察科处罚5000元的罚款。 案例二 2005年9月22日,同样系笔者所在的安装公司在黔江民族医院安装1台医梯时,因当时用户急需使用电梯设备,电话催得很紧,笔者在电话上耐心的解释:“电梯系国家规定的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件1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 (5)安装质量证明书; (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4)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5)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以上(1)至(5)项材料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一份。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没有规定提供产品数据表的压力容器,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表b的格式,制定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三、气瓶(依据《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应按批次填写《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本),并提供下列文件:(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新气瓶); (3)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新气瓶); (4)气瓶产权证明(购买凭证或产权转移证明); (5)检验合格证明(应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 以上第(1)至(5)项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用户办理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应逐只提供以下资料: (1)气瓶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合格证); (2)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合格证明; (4)安装监检证书;

电梯报开工所需资料

特检院报开工所需资料 1.开工告知单(1式5份) 2.施工方案 3.产品合格证(A05箱开箱取得) 4.公司安装资质 5.生产单位制造资质 6.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 7.型式试验报告 8.安全钳限速器调试证书(报吉泰安时未用) 9.施工人员操作资质 10.电气原理图 11.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2.井道图 以上资料盖公司鲜章通过后得到特检院《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 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所需资料 1.开工告知单(一式四份) 2.公司安装资质 3.生产单位制造资质 4.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 5.建筑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6.电梯井道各方责任主体主体工作面移交记录 7.电梯井道安全防护设施照片(防护设施高度不低于1.8米) 8.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报 以上资料盖公司鲜章通过后得到质监局《电梯安装施工前资料登记确认表》 《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电梯安装施工前资料登记确认表》+开工告知单复印后装订交付甲方一份

无机房电梯安装流程(有脚手架) 1.放样 2.导轨安装 3.厅门安装 4.主机及各大部件安装 5.轿厢和对重拼装 6.钢丝绳放置和电缆安装 7.钢管架拆除8.慢车调试9.快车调试 有机房电梯安装流程(无脚手架)1.放样2.底轨安装3.底坑安装 4.机房安装 5.轿厢和对重拼装 6.钢丝绳放置 7.慢梯调试 8.导轨安装 9.厅门安装(需封堵厅门洞口,放置五方对讲线,完成正式电源连接) 10.线路安装11.调试12.快车调试13.准备技检

库房布置 1.张贴标语 2.事故案例三级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小红本子放库房 3.工具平台需设置和摆放整齐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操作说明

使用登记申请操作说明 1.1登陆特种设备业务系统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深圳市特种设备业务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516178158.html,/tzsb,可以看到如下页面: 在左侧【使用单位登陆】入口,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第8位和第9位中间的“-”不用输入,个人用户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系统,可以看到如下页面: 如提示“机构代码或密码错误”,请尝试“用户名”(即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1234”或“gtc”这三个密码,如还不能登录,请与辖区分局联系,各分局联系方式如下:

福田分局:83456056;罗湖分局:25655887;南山分局:26832426、26897927; 盐田分局:25251261;宝安分局:27836225;龙岗分局:28932623; 光明分局:88211091;坪山分局:89369039。 1.2使用登记申请 点击【公众业务】的【使用登记发证申请】,出现如下页面 点击【增加】按钮新增一个使用登记发证申请业务,或点击【查询】按钮,找到系统中已经申请过的使用登记发证信息,如图: 1.2.1新申请 1)点击【增加】,进行一个新增业务,页面显示贵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如信息有误,请修改;再填写【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然后选择设备类别,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设备添加页面 2)添加申请设备:在【未选设备列表】中的设备是该单位还未添加且运行状态为“在用”、下次检验日期大于当前日期、设备类别属于先前所选类别的设备信息,可勾选批量添加申请设备,添加的设备就在【已选设备列表】中,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识别码:电梯用于应急救援的定位识别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5.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5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须知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用气瓶。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附件:式样一或式样二);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按设备类别填写]、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注: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二) 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附件:式样三);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见附件),《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注: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

(附件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提交材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需提交材料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可以采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使用登记。 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以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气瓶、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及相应数据,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的气瓶、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年度安全状况报送登记机关。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注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电梯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识别码:电梯用于应急救援的定位识别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5.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5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 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电梯注册登记卡一览表

序号单位注册号层站地址 01 北京邮政管理局房产处 (绿洲方庄:2台)30101101062002070092 18 丰台区芳群园三区14#楼 02 30101101062002070093 18 03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绿洲房产正义路:4台)30101101012001121086 16 东城区前门东大街7号楼(建国 门) 04 30101101012001121087 16 05 30101101012001121088 16 06 30101101012001121089 16 07 北京邮政管理局房产处 (京邮海慧寺:4台)30101101062003030295 18 丰台区南顶村41#楼 08 30101101062003030296 18 09 30101101062003030297 18 丰台区南顶村42#楼10 30101101062003030298 18 11 北京邮政管理局房产处 (京邮西罗园:4台)30101101062003030299 18 丰台区西罗园四区甲20#楼 12 30101101062003030300 18 13 30101101062003030301 18 丰台区西罗园四区甲29#楼 14 30101101062003030302 18 15 北京邮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处 (京邮华威西里:2台)30101101052003030344 18 朝阳区华威西里28号楼 16 30101101052003030345 20 17 北京市西区邮电局 (京邮百万庄:2台)30101101022003090037 14 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8号 18 30101101022003090038 14 19 北京邮政管理局房产处 (邮票公司:3台)30131101012004030010 2 东城区东皇城根南街66号 20 30131101012004030011 2 21 30131101012004030012 3 22 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京邮亦庄:5台)30101101152005110028 3 北京市亦庄宏达南路东区商函 分局 23 30131101152005110009 3 24 30131101152005110008 4 25 30131101152005110007 3 26 30131101152005110006 3 27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京邮邮研所:1台) 30131101062002070057 6 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 28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京邮广外红居街:8台)30101101042003020008 18 宣武区广外红居街10号院1#楼 29 30101101042003020009 20

电梯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电梯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 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机关 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使用登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原件 2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注: 1、电梯应当按照逐台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2、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二、变更登记 说明: 1.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3.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原使用单位或者 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 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5条中(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1、改造变更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原件 2份); (2)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1份); (3)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1份) (4)改造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证书; (5)改造后的《产品数据表》(原件)。 注:登记机关应对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作注销标志。 2、移装变更 (1)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原件 2份); B、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1份); C、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1份); D、移装后的检验报告。 注:登记机关应对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作注销标志。 (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A、先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a)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1份);

电梯报检流程及参考资料

电梯检验报检流程一、电梯定期检验报检流程图

二、安装监督检验流程图 三、部分问题解答 1、到期未检电梯的处理方式 (1)对于超过检验期限三个月以内未检的电梯用户,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有关检验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受理报检。 (2)对于超过检验期限三个月以上未检的电梯用户,先到市局特设处或各分局处理后,凭处理单来我院报检,并经有关检验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受理报检。(3)超过两个月需加收相应检验费。

2、检验报告丢失补办方式 (1)在报社刊登遗失广告,广告内容中要写明设备注册代码和报告编号。 (2)补办检验报告书面申请,在申请单上加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经检验人员、科室负责人、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科研技术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方可补办。 附表: 1、电梯定期检验申请单 2、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 3、电梯安装施工前资料确认单 4、电梯施工前井道勘查记录(垂直电梯、自动扶梯) 5、电梯隐蔽工程记录 6、钢结构井道质量验收证明 7、限速器校验协议

3 新安装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确认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验研究院: 我单位负责安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台电梯准备进场施工,现将相关技术资料(具体目录见下表)提交给贵院,请予以审查。 电梯产品出厂编号:

注: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检验机构一份,电梯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2.序号1至8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序号9至13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4 电梯施工前现场勘测记录 1、设备概况 2、检查记录

电梯使用登记表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登记类别: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式样二)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或者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施工单位名称

电梯使用登记表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或者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施工单位名称

(质监局-电梯)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附件4-4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 使用登记编号: 注:请参照《填写说明》,没有该项目或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得空项。 — 1 —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使用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编码规则参考市质监发〔2015〕号附件6)。 2.登记机构:填写具体办理该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如: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湖分局; 登记日期:按受理日期填写; 更新日期:当设备过户、参数变更时填写,新装设备无需填写。 3.注册代码:填写该台设备按相关规定确定的注册代码。 4.登记类别:按新装、过户、变更实际项目填写; 登记人员:填写具体办理该台设备使用登记的监察单位的监察人员。 1-4项及使用登记证编号为监察机构填写,必填。 5.厂车牌照号:使用登记证发放后,使用单位至检验单位领取牌照。 6.产权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7.产权单位地址:填写产权单位的注册地址。 8.产权单位法人:填写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9.使用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的通讯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技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该台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 13.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该台设备使用地点的详细地址,区(县)后,应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14.应急联络电话:填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接通。 5-14项为使用单位填写,除第5项外均为必填项。 1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该台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全称,没有时填“/”。 16.土建施工单位:如需土建支撑需填写施工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17.土建验收单位:对土建工程的验收单位名称,没有时填“/”; 竣工验收编号:对土建工程的验收报告编号,没有时填“/”。 18.安装单位:填写设备安装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安装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安装日期: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的日期; 项目负责人:该安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姓名; 安装告知编号:安装单位把该设备安装行为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的告知书编号。 19.检验机构:填写负责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 检验类别:检验检测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验的类别; 检验周期:该台设备的法定定期检验周期; 下次检验日期:该台设备本次检验日期加上检验周期的日期,或检验机构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 18-19项针对需要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如不需要安装可填“/”。 20.维修保养单位:填写负责该台设备维修保养的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维修保养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维保负责人:填写维修保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维保合同编号: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编号;电梯必填。 21.制造单位:填写该台设备的制造单位全称。必填;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该制造单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上的编号。 22.设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必填。 23.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制造日期及主要性能参数:按照设备种类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参照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的信息填写,如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应责成制造单位对信息进行更正,必填。 — 2 —

电梯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电梯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是报检,报检需要上一年度的检验报告、电样的使用登记证、与维保单位的维保合同、电梯的安全管理员证(部分电梯还需要司机证)。再有就是检验时需要还看一些资料,本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相关的一些原始资料(整机合格证、各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规定:“未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使用单位须按上一年检验合格证签发日期到期日前一个月到特种设备检验所报验,确定具体检验日期。 1、使用单位应备如下资料及事宜: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前一年定期检验报告(包括整改意见书)。 3)、电梯技术资料。 4)、与维保单位签发的保单维保合同。 5)、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管理制度。 6)、交纳定期检验费。 2、维保单位应备事宜: 1)、本单位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制造厂的委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正常情况下应备配合检验的维保人员。 检验1台——6台至少2名检验7台——10台至少4名检验11台——20太至少6名 (注:本文所提供的关于行业或项目或个人的一些总结及计划,或策划方案或如何写总结的方法,培训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具体使用)

3、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被检验电梯结论为“合格”的电梯可于十日内直接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2)、被检验电梯结论为合格,但有整改项目的电梯,需由维保单位整改完毕,并填写结果后,由电梯使用单位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被检验电梯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需由维保单位整改合格后从新检验。 使用单位应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确认,经再次检验合格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电梯报年检资料 一、新梯检验:带以下资料去区技术监督局报开工: 1.加盖公章的甲方组词机构代码证、 2.开工告知书(填好后盖章)、 3.电梯合格证、 4.安装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施工单位安装许可证原件(技术监督局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技术监督局留底)。验收时要提供机电类设备验收申请表及自检报告去市技术监督局报验。 二、电梯定检:带以下资料去区技术监督局申请: 1.甲方组词机构代码证、 2.电梯合格证 (注:本文所提供的关于行业或项目或个人的一些总结及计划,或策划方案或如何写总结的方法,培训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具体使用)

电梯报开工所需资料

1.开工告知单(1式5份) 2.施工方案 3.产品合格证(A05箱开箱取得) 4.公司安装资质 5.生产单位制造资质 6.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 7.型式试验报告 8.安全钳限速器调试证书(报吉泰安时未用) 9.施工人员操作资质 10.电气原理图 11.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2.井道图 以上资料盖公司鲜章通过后得到特检院《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 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所需资料 1.开工告知单(一式四份) 2.公司安装资质 3.生产单位制造资质 4.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 5.建筑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6.电梯井道各方责任主体主体工作面移交记录 7.电梯井道安全防护设施照片(防护设施高度不低于米) 8.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报 以上资料盖公司鲜章通过后得到质监局《电梯安装施工前资料登记确认表》 《电梯安装施工前制造资料审查确认表》+《电梯安装施工前资料登记确认表》+开工告知单复印后装订交付甲方一份 无机房电梯安装流程(有脚手架) 1.放样

2.导轨安装 3.厅门安装 4.主机及各大部件安装 5.轿厢和对重拼装 6.钢丝绳放置和电缆安装 7.钢管架拆除 8.慢车调试 9.快车调试 有机房电梯安装流程(无脚手架)1.放样 2.底轨安装 3.底坑安装 4.机房安装 5.轿厢和对重拼装 6.钢丝绳放置 7.慢梯调试 8.导轨安装 9.厅门安装(需封堵厅门洞口,放置五方对讲线,完成正式电源连接) 10.线路安装 11.调试 12.快车调试 13.准备技检

库房布置 1.张贴标语 2.事故案例三级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小红本子放库房 3.工具平台需设置和摆放整齐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梯)登记类别:

附录 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 b4 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 b4 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b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电梯维保资质需要的条件

电梯维保资质需要的条件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流动式起重机、赛车类游乐设施等以完整成品出厂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不适用于本规则。 从事上述施工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也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3个施工类别按照设备类型及其不同技术参数分别分为若干等级。具体的分类分级方法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表》(附件1)。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安装、改造施工单位的资格许可,除客运索道施工单位及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外,其他单位的资格许可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管理;维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许可,由施工单位所在地的省局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及其他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或省级、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执行本规则规定的申请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和公布。 第二章资格许可条件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申请改造资格的企业还应有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二)应任命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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