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以及外国语地名的汉字译写等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海、岛礁、草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名称;

(三)城镇、区片、社区、村、自然村,城镇街路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纪念地、旅游地,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

(五)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地名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外交、国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将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研究,传承、宣传地名文化,健全标准体系,鼓励科技创新。

第九条对在地名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命名和更名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实施地名规划。

地名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其他专项规划涉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应当与地名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地名命名、更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得有损民族尊严,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不得违背其他政策法规;

(二)含义明确、健康,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符合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

(四)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第十二条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反映地理实体的专有属性,通名反映地理实体的类别属性,专名和通名应当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二)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名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街道名称,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社区、村名称,乡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村名称,专名不应重名;

(三)同一城镇内的街路巷、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不应重名;

(四)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当地地名统一;

(六)不以著名的山、河、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的专名,不以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的专名;

(七)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八)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九)一般不以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商标名称命名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符合语言习惯;

(十一)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前款第(二)、(三)、(四)项应当避免同音。

第十三条地名的更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二)项,第十二条(一)、(二)、(三)、(四)、(五)、(八)、(十)项规定的,应考虑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加强地名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已长期使用没有负面影响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十四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

第十五条国内外著名的或者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关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

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礁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前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意见,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核后,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申请。

第十七条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

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的命名、更名,由批准设立该功能区域的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八条居民地的命名、更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

规章制度起草说明

规章制度起草说明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道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注重实体的“法”、“法”的内容,而忽略这个“法”的诞生要求和过程,这就是一个立“法”程序的问题。其实,实体的“法”和“法”的程序同等重要,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一个企业的立“法”,都要有这么一个规范的程序,才能保证“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下面是我在最近几天里,为了配合梳理修订公司制度的需要,单独拟制的一个《规章制度制定规程》(草案),请朋友们多指正。 规章制度制定规程(草案) 1. 目的 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行为,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为规范服务与管理行为的需要,依法制定并由总经理签署发布的规定、办法、程序等的制定发布、修改和废止。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 研究、拟订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督促计划的执行; 2)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3) 审查规章制度送审稿,出具审查意见; 4) 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规章制度草案并作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报告; 5) 组织、草拟规章制度解释、修改、废止的意见。 3.2 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属于本部门(分公司)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草案。 3.3 办公室办理规章制度公布和归档事宜。 4. 程序规定 4.1 工作计划

4.1.1 公司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4.1.2 各部门(分公司)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质量管理部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章制度的申请。 申请应当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4.1.3 质量管理部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拟订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应当明确规章的名称、起草部门、项目责任人、进度安排、完成时间等内容。 4.1.4 在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对拟增减的项目进行补充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纳入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4.2 起草审查 4.2.1 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完整word版关于学校章程修改说明的报告

关于《静海县团泊镇中学章程》修改说明的报告 团泊镇中学章校长、学校章程修订领导小组组长:陈润树 章程是学校校内的“宪章”,是学校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接受外部监督、实施自我监督的基本依据,具有规范和统领校内管理制度的功能。为了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围绕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与制度成果,我校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程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形式研究制定,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的学校章程。 一、章程的主要内容 学校章程分为序言、总则、附则三部分。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等内容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主要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目的就在于完成体现学校需求与特色的高质量的章程。章程分几下几部分内容: 一是学校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所在地; 二是学校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 三是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四是学校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民

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五是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六是学校教学、德育、人事、后勤、安全等多方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七是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八是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九是章程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组成与负责人产生规则,以及议事程序等,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十是章程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健全保障教师、学生权益机制,对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的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章程中明确规定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突出对教师、学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其权利义务,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二、章程制定的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校章程在起草之前,成立了章程制定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首先对什么. 是章程、制定章程的目的和作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并在校内形成制定章程、制定好章程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法”这样一个氛围。

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名称】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0-06-13 【实施时间】2010-06-13 【正文】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在本规程中统称为法规草案;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统称为规范文件。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规范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发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告、命令等行政公文。 第三条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的工作内容: (一)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的法规草案; (二)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件。 第四条本规程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上报。 本规程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五条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过程中的立项、组织、协调、指导、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和公布。 各业务处(室)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政策法规处提出年度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应当说明法规草案和规范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2014年10月8日)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委托,向大会作《<学校章程> (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31号令),对高等学校章程应载明的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应当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2013年10月,教育厅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政法【2013】950号),就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4年4月教育厅将我校列为章程建设试点单位。我校应于2014年底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厅核准。 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学校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章程》(草案)制定程序 1.高度重视。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9月,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1、《………法》; 2、《……条例》; 3、………规章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概述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及其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 它是在《 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 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公文是传达政令的工具。公文质量的高低,关键看其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史记·楚元王世家》中有这样一句话:“安危在出令”。意思是说,安全和危险在于发布什么法令。可见,科学设计文件内容是何等重要。那么,起草文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戒照抄照转。现在有些地方贯彻上级的文件,不是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而是不管效果,照抄照转。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上级的文件是面对一定范围讲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一般是从普遍意义角度考虑的,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不可能都照顾到,有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也不可能讲得很具体。这就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必须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正如一位领导同志所指出的,每个层次都不单纯是个执行问题,都具有主动和被动这两重性,即对中央的指示

常用业务参数海关常用代码表

常用业务参数海关常用代码表 领证商品备注表(LICENSEN) 征免性质代码表(LEVETYPE) 关别代码表(CUSTOMS) 国内地区代码表(DISTRICT) 反倾销名单(IMPORTSU) 货币代码表(CURR) 国别地区代码表(COUNTRY) 进口商品临时税率表(TEMPOR) 监管证件代码表(LICENSED) 监管方式代码表(TRADE) 运输方式代码表(TRANSF) 计量单位代码表(UNIT) 用途代码表(USE_TO) 结汇方式代码表(LC_TYPE) 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LEVYMODE) 地区性质代码表(DIST_TYPE) 货币代码表(CURR) 企业性质代码表(CO_TYPE) 成交方式代码表(TRANSAC) 常用计量单位换算资料 长度1英寸=25.4毫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码=3英尺=0.9114米
1英里=1760码=1.609千米
1海里=1852米
面积
1平方英寸=6.45平方厘米
1平方英尺=144平方英寸=9.29平方分米
1平方码=9平方英尺=0.836平方米
1英亩=4840平方码=0.405公顷
1平方英里=640英亩=259公顷
体积
1立方英寸=16.4立方厘米
1立方英尺=1728立方英寸=0.0283立方米
1立方码=27立方英尺=0.765立方米
容积
英制
1品脱=20液量盎司=34.68立方英寸=0.568升
1夸脱=2品脱=1.136升
1加伦=4夸脱=4.546升
1配克=2加伦=9.092升
1蒲式耳=4配克=36.4升
1八蒲式耳=8蒲式耳=2.91百升
美制干量
1品脱=33.60立方英寸=0.550升
1夸脱=2 pints 品脱=1.101升
1配克=8 quarts 夸脱=8.81升
1蒲式耳=4s 配克=35.3升美制液量
1品脱=16液量盎司=28.88立方英寸=0.473升
1夸脱=2品脱=0.946升
1加伦=4夸脱=3.785升
常衡
1格令=0.065克
1打兰=1.772克
1盎司=16打兰=28.35克
1磅=16盎司=7000谷=0.4536千克
1英石=14磅=6.35千克
1四分之一英担=2英石=12.70千克
1英担=4四分之一英担=50.80千克
1短吨(美吨)=2000磅=0.907公吨
1长吨(英吨)=20英担=1.016公吨
适用从量消费税商品的重量与体积换算关系为:
啤酒1吨=988升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 编码的俗名和学名对照表 俗名学名商品编码备注

新三板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项

新三板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项 在2015年岁末,资本市场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万科的股权之争了,围绕着收购与反收购、控制权争夺等焦点,在当事各方你来我往大显身手的同时,也有业内同行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万科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仔细的研读和分析,并提出各式论断。由此可见,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相当于宪法对一个国家,是公司最重要的治理规则,也是公司有效运行的基础。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公司章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 因此,公司章程并非一个简单的范本就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不能认为章程仅仅是用于工商注册登记,尤其对于拟登陆资本市场的公司而言更为重要。本文拟结合新三板挂牌、定增及相关实务,对新三板公司章程的起草注意事项略作梳理。 一、新三板公司章程起草的法律依据虽然公司章程之于公司类似宪法之于国家,但对于公司章程而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合法合规。因此,起草新三板公司章程,下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是章程条款的来源和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三板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其组织形式在公司法分类上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章程制定需要符合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我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对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十一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份公司章程制定,对上述法定内容均需要涉及,当然并不等于照搬照抄公司法的条文。 2、《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在新三板向全国扩容以前,很多挂牌公司的章程基本是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来制定的,虽然都是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各个证券市场服务对象的成熟度不同、交易规则不同等等因素,上市公司的章程也不能照搬为新三板公司所用。为了监督和引导非上市公众公司内部治理,应新三板向全国扩容的需要,证监会于2013年1月4日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3号指引》)。至此,新三板公司章程制定 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和规范。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 除了《公司法》和《3号指引》对新三板公司章程内容和必备条款进行规范外,股转公司的业务规则和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其他监管办法也会授权部分事项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因此,在起草时,也应结合挂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二、新三板公司章程的内容 从新三板公司章程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

西张村镇初级中学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推进和规范全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教政法[2016]363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一校一章程”工作,进一步激发 学校内部活力,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特制程张村中学章程建设计划及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章程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校长负责、民主管理”为核心,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任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高水平完全中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制统一原则,避免与上位法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章程的制定不只是文本撰写层面,更是凝聚办学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制定始终,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听取共识,鼓励全校各方对学校发展模式,特别是学校发展特色及内涵进行深入探究,从而为学校未来发展拓展空间。 (三)立足长远发展。章程制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突破观念束缚和现有体制机制的樊篱,不拘泥于现有制度规范的约束。在章程编制过程中,应符合我校改革发展方向,成熟合法的内容可以详细撰写,正在探索中的只能明确原则的内容简略撰写,要保持必要的弹性,不追求制定一劳永逸的章程。要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逐步建立我校现代学校制度,并以此引领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和修改,健全学校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教研教改机制、社会合作等制度,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创新和长远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高朋波 副组长:王红军李朋林 成员:上官万军丁明薛文江侯磊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领导章程的建设与推动工作;听取章程建设起草办公室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各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梳理、审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章程建设起草小组 组长:高朋波

制订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所确立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按照工作安排,市食药局风险监测管理处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检验。被筛查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简化流程,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前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或者持有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无异议并且自行下架或者销毁该批次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其自行下架或者销毁后,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会产生实际影响,且初筛不合格的,会有负面影响,急需制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管理规定,以指导和规范我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目前,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开展了一些简化抽样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实践,但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快速检测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辅助手段,市食药局和各辖区局组织开展的快检,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的“一街一车一室”,其全年的快检数量较大,但快检结果和快检产品质量、快检人员操作水平、以及快检机构日常管理等要素密切相关,总局和省食药局也未制定具体的快检检测工作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可行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初步筛查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二是快速检测。 从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来看,市食药局通过采取以消费者名义匿名购样,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简化现场制样环节等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具体工作为制定该《规定》提供了实践经验。此外,在制定《规定》过程中,

各种国际贸易方式及代码

贸易方式代码表 0110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 0214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0243 来料以产顶进 来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245 来料料件内销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 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45 来料成品内销 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6 加工设备内销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0466 加工设备退运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0513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 0615 进料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 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0700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内销 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0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0865 来料边角料复出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10 对台贸易 对台直接贸易 1139 国轮油物料 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1215 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 保税区仓储转口 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赁不满一年 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

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 各位代表: 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颁发的《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保证本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2、《章程》明确农合会的性质。

实验小学章程起草说明

镇江中学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高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15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的性质,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第二章学校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校长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校委会职责以及教代会职责。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第四章政教管理,主要内容为政教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以及财物管理程序。第六章校产设备及经费,规定了学校的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及要求;第七章教师与学生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与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八章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学校安全的管理职责范围及要求等;第九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范本(小手册)

附件1: 关于《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 办法》起草说明 为使用和管理好企业续贷周转金,确保周转金规范运作,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周转金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起草依据及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切实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减少投放风险,确保周转金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周转金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 —1—

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为起草法律依据。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对周转金的筹集,使用原则、投放回收以及监督管理予以明确。 为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工作,特请县政府发文,正式出台《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县《管理办法》报请政府审查决定。 当否,请批示。 航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2—

附件2:(加盖公章)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 一、在政策制度上无风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精神,县财政局起草《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制度上有依据。 二、在实际操作上无风险 设立企业续贷周转金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而设立的临时应急“过桥”资金,一是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因归还银行贷款而带来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周转时间不超过 —3—

起草说明

附件2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行为,优化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规则适用效能,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本所结合监管实践和调研情况,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指引》)。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模式创新迭出且日趋复杂,为持续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本所陆续发布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以下简称《2号备忘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以下简称《6号备忘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以下简称《11号备忘录》),以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各板块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备忘录等,构建较为全面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有效引导上市公司规范交易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行为。 本次起草《交易指引》的主要考虑如下:

一是优化完善规则体系。2019年以来,本所全面启动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适应性评估与修订工作,致力于构建结构层次清晰、适应创新发展的规则体系。本次起草《交易指引》是优化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系列工作部署,通过系统梳理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则,把规范领域相似的规定予以分类整合,解决规则体系分散、监管要求不一等问题,做规则“瘦身”,提高规则便利性与统一性。 二是着力降低市场主体负担。本次《交易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兼顾执行成本与效率,善于做“减法”,将原有部分不符合现行监管需要、过于增加上市公司负担等规定予以优化,着力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进一步明晰监管标准。交易与关联交易形式较为复杂,原有部分规则可能仅作原则规定,无法全面覆盖预计出现的各种情形。本次《交易指引》对市场关注多、呼声高的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梳理分析,优化完善相关规则,进一步明晰监管标准,致力提升规则适用效能。 二、主要内容 《交易指引》共五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一般规定、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资产评估以及附则等章节。“总则”部分共四条,包括立规宗旨及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制度、合法合规要求等;“一般规定”部分共九条,主要明确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标准、审议关注点、自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要求、少数股权交易豁免、关联交易审议豁免、高溢价购买资产特别规定、新增关联人交易事项、资金占用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

附件2: 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 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参照。 三、为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各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章程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目。 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两个以上法人组成教育集团,应另行制定集团章程,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 五、“说明”后内容仅作学校制(修)订章程过程中提示用,正式成文时应予删除。 六、民办学校制(修)订章程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涉及事项,可参照本章程参考样本。 — 1 —

(学校全称)章程 (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X年X月X日经通过,X年X月X日经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英文译为;地址为;邮政编码为;学校注册域名为。 (说明: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与邮政编码。学校网址建议填写,英文译名、注册域名为可选项。)(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三条学校由举办,经晋江市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校为实施年制(高级中学或职业中专学校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 — 2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查文书 文件名: 起草单位: 送审日期: 目录

部门审批表

长春市人民政府局关于申请《(草案)》合法性审查的函 市政府法制办: 为了,根据,我单位起草了《(草案)》。我单位法制机构已对《(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拟以的名义制发。现送贵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请予审查。 附:《起草说明》 (公章) 年月日关于《(草案)》的起草说明 市法制办: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 ×××××××××××。

二、制定的依据 、××××××××××××××××××××; 、××××××××××××××××××××; 、××××××××××××××××××××; 三、设定的主要制度及情况说明 、×××××××××××××××××××; 、×××××××××××××××××××; 、×××××××××××××××××××; 四、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采纳情况 ××××××××××××××××××××××××××××××××××××××××××。 年月日 (公章)

规范性文本格式 为统一草案文本格式,便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议,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格式进行如下规范: 一、文本封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为宋体磅,“(送审稿)”为宋体小初,印制日期为汉字宋体磅。其他文字字体、字号参见附件文本格式样式。 二、文本封面不标注页码,正文底层中处标注页码。 三、法规草案文本采用文档格式、左侧装订成本,纸张规格为型纸,文字方向为横向。 年夹馅棚户区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磅宋体)

学校章程完整版

某某学校章程 序言 某某学校,地处某某地区……。在学校各届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下,学校办学质量逐年稳步提升,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 学校以“激励教育”为核心,确定了“人人关怀,相互激励”的办学理念,积极践行“做最好的自己”的校训,“尊重关爱、教学相长”的校风,“厚德博爱、治学育人”的教风和“乐学勤思、明辨笃行”的学风。学校坚持“文化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培育“书香艺美”特色,正朝着“创建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这一目标努力前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优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某某学校,英文表述为: …… 第三条学校地址:某某地区 网址为:…… 第四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个班。

第五条学校性质:学校由……创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办学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学校为实施小学六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说明:第二、三、四、五条是对学校名称、校址、网址、办学规模、学校性质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某某学校】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六条办学理念:人人关怀相互激励 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健康快乐的阳光少年 第七条办学目标:创建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 第八条校训:做最好的自己 第九条校风:尊重关爱教学相长 第十条教风:厚德博爱治学育人 第十一条学风:乐学勤思明辨笃行 第十二条校徽: …… 【说明:本条是对校徽内涵的规定。】 第十三条校歌:《……》 第三章管理组织与运行体制

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审核工作流程

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 公布和备案流程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规范提请市法制办对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有关程序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65条规定,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科室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机关、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起草科室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将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责任科室:法规科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五、十六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71条规定,起草科室应当将文件草案交法规科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 起草科室应当向法规科提供下列材料: (一)该文件的起草说明;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的文本; (三)协调论证结论和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等有关材料。 法规科在受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后,应当严格遵照《大庆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依法把好合法关、合理关、可行关,应当自接到该草案之日起十日内,就下列事项依法提出审核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三)内容是否与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相违背; (四)拟确立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六)起草工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涉及重大事项时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最终形成审核意见。对于在合法性审核中,未与起草科室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法规科明确要求起草科室将该情况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章程说明

新泰市中小学校章程核准申请表 填写内容可附页。 新泰市放城镇上庄联办小学章程说明

一、起草程序: 根据《新泰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学校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代表的意见,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学校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对校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从2016年3月开始,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师会审议的草案。在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组先后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研究起草学校章程草案的任务。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九章。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校长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校委会职责以及教代会职责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 第五章学生管理: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以及财物管理程序。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与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校产设备及经费,规定了学校的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及要求。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主要内容是育人体系,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2016年 5月18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 19人、实到 19人,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鲁鹏校长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大会做了说明。经教代会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

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1)word版本

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此文为民办学校章程范例,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应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二、为需填写部分,〔〕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 织。。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举办学校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省市区(县)街(路)号。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应当具体明确〕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______ ,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 第十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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