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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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名称备案时间备案单位

此为备案扫描件

六、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

备案编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为全面做好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现予以播发。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来确定。对于已有规定的行业,地方是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类别提出调整建议,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 2、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是以生产能力区别,这个生产能力以环评批复为准,还是实际生产规模为准? 答: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生产能力界定是以实际生产能力为准。强调一下生产能力、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

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所以不要把生产量或者是生产力混淆了。 3、对于《名录》中第61类中,实行简化管理的橡胶制品业291,提出的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是仅适用橡胶板、管、带制造2912,还是同时也适用橡胶零件制造2913以及291 4、291 5、2916? 答:《名录》规定的行业判别,如果中间使用顿号隔开的,定语是从前一直管到最后的;如果是逗号隔开,定语就是截止的。所以这种对于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都是适用的,即不仅适用2912,同时还适用2913、2914、2915、2916。 4、《名录》第七条(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请问污染当量怎么核算,是否需要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答:污染当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计算,无须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5、《名录》第七条COD大于30吨的需重点管理,这30吨指的是排环境的量还是纳管量? 答:30吨是指排出企业厂界的量。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docx

2020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应该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doc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县(市、区)企业名称 1 市直管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污水处理厂 2 市直管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3 市直管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4 市直管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5 市直管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6 市直管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 7 市直管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8 市直管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 市直管浙江省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浙江工业大学) 10 市直管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1 上城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12 上城区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3 上城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4 上城区杭州市肿瘤医院 15 上城区浙江省中医院 16下城区浙江大学儿童医院(湖滨老院区) 17下城区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8下城区杭州市儿童医院 19下城区浙江省人民医院 20下城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1 江干区浙江省眼科医院杭州院区 22 拱墅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23拱墅区 有限公司) 24 拱墅区浙江省新华医院 25 拱墅区浙江省肿瘤医院 26 西湖区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7 西湖区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 28 西湖区杭州市西溪医院 29 西湖区浙江省应用化学重点研究实验室(浙江大学) 30 西湖区浙江省中山医院(浙江名中医馆) 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31西湖区 公司) 32 西湖区杭州市中医院 33 西湖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34 滨江区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5 滨江区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6 滨江区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 37滨江区浙江大学儿童医院(滨江新院区) 38滨江区杭州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 39滨江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 40经开区浙江星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江奶牛场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附件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第三条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本规定的筛选条件,每年商有关部门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下一年度本行政区域重点排 —3—

污单位名录。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时公开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和运行全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信息管理系统,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信息维护管理。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码、所属行政区域、经纬度、名录类别、主要污染物指标等基础信息。名录更新、单位名称和地址变更等信息变更应及时反映到信息库中。永久性停产和关闭的排污单位不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第二章筛选条件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一种或几种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 废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及汞、镉、砷、铬、铅等重金属。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污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 企业。 —4—

广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单位名称(盖章)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报出日期:2016 年4月19 日 表1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 码 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广州兴森快捷电 路科技有限公司-7 邱醒亚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光 谱中路33号 年产高密度互连积层样板40万平方米,刚挠结 合板6万平方米及研发设计 1页

表2-1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数量(个) 2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1 01 废水排放口) (排放口2名称 02废水排放口) (排放口3名 称) (排放口4名 称) 年度污 水排放量(万吨) 135.3391 其 中 直接排入 海量 (万吨) 直接排入 江河湖库量 (万吨) 排入城市 管网量 (万吨) 135.3391 其他 去向量(万 吨)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年度平均排放浓度 (毫克/升) 年度核定排放量 合计达标排放量超标排放量化学需氧量80毫克/升40 16.8293吨16.8293吨0 铜0.5毫克/升0.3 0.4132吨0.4132吨0 氨氮15毫克/升10 0.487吨0.487吨0 2页

表2-2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排放口数量 (个) 25 其中工艺废气排放口数量 (个) 25 其中燃烧废气 排放口数量(个) 年度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163546.8 其中工艺废气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 163546.8 其中燃烧废气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标准年度平均排放浓度 (毫克/立方米) 年度核定排放量(吨) 合计达标排放量超标排放量 硫酸雾80毫克/立方米 3.66 6.916 6.916 0 氯化氢30毫克/立方米10.67 12.72 12.72 0 甲苯40毫克/立方米0.10 0.41 0.41 0 二甲苯70毫克/立方米0.09 1.21 1.21 0 3页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类管理名录版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第三条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10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第八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表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表企业名称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 信息公开内容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建明 (3)环保负责人:周淑青 (4)产品及生产规模:酮酸系列产品/年产60.02吨 盐酸曲美他嗪/年产7吨 盐酸帕罗西汀/年产0.99吨 奥美沙坦酯/年产1.99吨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336197476T (6)单位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五路以东 二、排污信息 (1)废水排放 废水排放口:1个,厂区西南角 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排放标准:临港污水处理厂进水协议标准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1903-2008)。 排放浓度限值:COD≤200mg/L、氨氮≤20mg/L、总氮≤35mg/L 许可总量:COD2.937t/a,氨氮0.294t/a,总氮4.063t/a (2)废气排放 废气排放口:4个 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主要污染物:HCL、甲苯、丙酮、甲醇、VOCs、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执行标准:HCL、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丙酮、甲醇、VOCs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 (新改扩建)及表2标准 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HCL≤100mg/ m3、甲苯≤40mg/ m3、丙酮≤60mg/ m 3、甲醇≤20mg/m3、VOCs≤60mg/m3,效率>90%、氨气排放速率 ≤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许可总量:VOCs29.808t/a 三、环境违法情况 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分公司无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 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 四、环境保护投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环保投资:1167.75万元

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016年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监管单位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重点监控类型 企业详细地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国控市控 风 险 源 废 水 废 气 污 水 厂 重 金 属 危 险 废 物 废 水 废 气 重 金 属 危 险 废 物 1 市环保局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火电●●吉林市丰满区大长屯街88号677324939-0 2 市环保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汽车制造●●●吉林市丰满区高新区恒山东路12448327-8 3 市环保局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制造●●●吉林市深圳街99号717149339 4 市环保局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制药●●●深圳街95号73255311-0 5 市环保局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龙潭区晨鸣路7787235x 6 市环保局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火电●龙潭区徐州路35路124497514 7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动 力一厂 火电●●龙潭区郑州路9号71717421906 8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动 力二厂 火电●●龙潭区合肥路27号71717421911 9 市环保局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联合企业●●●●吉林市龙潭区九座村726760930 10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吉林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 厂 污水处理●●●龙潭区遵义西路98号71717421907 11 市环保局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江机公司机械加工●●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584611664 12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乙烯厂 有机化学原料 制造 ●●●●●龙潭区榆树街乙烯路71717421908 13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丙烯腈厂 有机化学原料 制造 ●●●●龙潭区漓江路322号71717421915 14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乙二醇厂 化学原料制造●●●龙潭区龙北路21号71717421910 15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化肥厂 氮肥制造●●●●龙潭区合肥路27号7171742190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办监测[2017]86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7.11.25 【实施日期】2017.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办监测[201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鑫 电话:(010)84943162 84943136(传真)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 电话:(010)66556973 66556824(传真) 邮箱:zhiguanchu@https://www.360docs.net/doc/0a14639651.html, 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

2018年度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附件 2018年度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一、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86家) 序号设区市县(市、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详细名称 1泉州市丰泽区61153957-4()91350500611539574P()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 2泉州市丰泽区63390171-4()91350500633901714N()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 3泉州市丰泽区91350500611552955C()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4泉州市丰泽区66037023-4()91350500660370234F()泉州市孚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 5泉州市丰泽区68937214-5()913505006893721458()泉州市宏恩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东海污水处理厂) 6泉州市丰泽区75499322-1()91350500754993221U()泉州市圣泽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宝洲污水处理厂) 7泉州市丰泽区75499322-1(2)91350500754993221U(2)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峰污水处理厂) 8泉州市泉港区71786842-1()913500007178684212()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泉州市泉港区15816596-4()91350000158165964E()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 10泉州市泉港区69902150-9()91350000699021509R()福建省福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1泉州市泉港区79376252-2()91350505793762522N()泉州盈源环保有限公司 12泉州市泉港区06227831-5()91350000062278315U()嘉城(福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3泉州市石狮市75136439-0()91350581751364390X()石狮市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 14泉州市石狮市75736057-7()913505817573605775()福建冠兴皮革有限公司 15泉州市石狮市05841904-X()9135058105841904XD()石狮市科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6泉州市石狮市56338126-5()石狮市科达凯瑞尔水务有限公司 17泉州市石狮市71736544-5()石狮市南华环境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泉州市石狮市72643971-7()石狮市海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9泉州市石狮市73185804-3()石狮市光华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泉州市石狮市75137360-9()913505817513736092()石狮市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1泉州市石狮市77290578-2()91350581772905782C()皇宝(福建)环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22泉州市晋江市77754879-6()91350582777548796H()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 23泉州市晋江市15647524-8()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表.doc

基础信 息 排污信 息 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表 公开时间: 2018 年 8 月 7 日 单位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 9137010072624213XP 码 法定代表 严文俊联系电话58069612 人 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潘王路西 产品及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是中国重汽集团旗下的高端重卡生产基地。公司拥有中卡、中重卡、重卡系列近千个 业规模简 产品,年产能力 5 万辆。 介 主要污染水环境污染来源于重汽工业园生活污 排放方式 污水经园区三级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入光大水物名称水和工业废水务(章丘)运营有限公司三厂。 排放口数 量和分布废水排放口一个,编号 ws-00129 超标情况达标排放 情况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 pH 7.1 ;化学需氧量 10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环境公司变更污水排放标准请示的批复》 ( BOD5)6.2mg/L ;悬浮物 12mg/L;氨氮 0.62mg/L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执行的污总氮 10.2mg/L ;总磷(以 P 计) 0.75mg/L ; F- ( GB/T31962-2015) B级标准同时满足2018 年 6 月 染物排放0.69mg/L ;石油类 0.33mg/L ;全盐量 860mg/L; 光大水务(章丘)运营有限公司三厂进排放浓度 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69mg/L ;总镍 0.12mg/L ;总 5 水水质要求。( COD≤ 200mg/L、BOD≤ 锰未检出;总锌 0.074mg/L ;苯< 0.05mg/L ;甲20mg/L、SS≤50mg/L、 TN≤ 30mg/L、氨 苯< 0.05mg/L ;二甲苯< 0.05mg/L 氮≤ 10mg/L、TP≤4mg/L、全盐量≤

环保部第 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19年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2019年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山东公路重交沥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70300766685234H 所属行政区域石油炼制经纬度 118°5'27.56" 36°53'52.26" 排污许可 证编码 91370300766685234H 001P 名录类别水气√土壤其他行业类别C2511单位地址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政府驻地邮政编码256410法人代表魏学专环保负责人姜能刚 主要产品名称及规模润滑油、基础油、轻油、重交通道路沥青;230万吨/年AH-70至AH-130重交通道路沥青装置。 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方式污水、废气。污水经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排入光大水务(淄博)三分厂,连续排放;加热炉燃烧废气通过烟囱连续排入大气。 排放口的数量及分布污水排放口数量为1个,废气排放口数量为1个。废水:排放为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气:230万吨/年AH-70至AH-130重交通道路沥青装置一个排气筒。 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SO2:3.5mg/m3、1.12t/a;NOx:15.84mg/m 3、163.06t/a;烟尘:5.6mg/m3、1.79t/a 污染物排 放标准及 核定总量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1570-2015) COD:6.2t/a;氨氮: 0.62t/a;SO2: 15.58t/a;NOx: 31.16t/a;烟尘: 6.232t/a 污染物防治设施 建设和运行情况 无超标排放情况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情况环评文件类别:环评报告书; 环评文件编制机构: 淄博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环评批复机构及文号: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三同时”验收机构:淄博市环保局。 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 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已编制,在桓台县 环保局备案,备案编 号: 370321-2018-063-M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公开或临时公开的内容无 备注说明无 企业审核人员 (企业盖章) 年月日 -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二批)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20 问 (第二批) 21、排污单位以前申领的简化管理许可证,但根据《名录(2019 版)》被列为重点管理的,在首发许可证期限内,排污单位未申请变更的,是否无需强制变更? 答:原证书有效,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变更,但无需强制要求排污单位进行变更。 22、根据《名录(2019 版)》,很多行业均以是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来区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年初定期更新一次。如新建排污单位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示后申领,尚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又符合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条件,初次申领是按照重点管理还是简化管理? 答:此类行业排污单位管理类别划分只看其是否在重点排污单位目录中,不考虑其是否满足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 23、除《名录》涉及的排污行业,其他行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申报省版排污许可证? 答:对于未纳入《名录》的其他行业,地方法规有规定的,依法办理省版排污许可证。

24、对于《名录》第七条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申请重点管理排污许可,是只针对第108 类的排污单位吗?1-107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需要考虑这六种情形吗? 答:《名录》第七条六种情形只适用于第108 类排污单位,对于1-107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不需要考虑以上六种情形。 25、《名录》第七条规定,存在六类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如何实现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答:排污单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对照《名录》判别自身属于哪一种管理类别,是否符合《名录》第七条六类情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对排污单位排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税征收等监管过程,提醒排污单位依法申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具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申请填报。 26、请问关于家具行业的“或者”的理解,《名录》中写到“年使用20 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我们现在有一个排污单位,水性漆年用量9 吨,水性胶黏剂年用量18 吨,那应该是简化管理吗?“或者”意思是20 吨=水性漆+水性胶黏剂?还是说水性漆、水性胶黏剂各20 吨? 答:只要二者用量之和超过20 吨就属于简化管理。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完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第三条??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10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第八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 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

附表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理处罚整改情况序号行政区划类型排污单位名称处理处罚情况整改情况 1北京市丰台区污水 处理 厂 北京市丰台区污 水处理设施管理 所 原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已针对企业污水排放 超标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企业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目前已达标排放。 2河北省石家庄 市污水 处理 厂 石家庄市栾城区 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9日,石家庄市栾城区执法大队工作 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企业确属超标排放,拟对 企业罚款10万元。 企业采取增加投放剂,消除进水隐患措 施。 3河北省唐山市废气唐山不锈钢有限 责任公司2019年3月2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 05-4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9 年3月26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05-49 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唐环罚听告字 〔2019〕05-49号);2019年4月16日,唐山市生 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唐 环罚字〔2019〕05-49号),要求企业保证污染物 达标排放,处罚款60万元。 企业针对超标原因补充催化剂,燃气锅 炉污染物于2019年4月14日稳定达标排 放。 4河北省唐山市废气河北唐银钢铁有 限公司2019年4月15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 04-1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同日 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告字〔2019〕 企业对2*80t电厂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和 脱硝治理。 —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50问)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50问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来确定。对于已有规定的行业,地方是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类别提出调整建议,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 2、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是以生产能力区别,这个生产能力以环评批复为准,还是实际生产规模为准? 答: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生产能力界定是以实际生产能力为准。强调一下生产能力、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所以不要把生产量或者是生产力混淆了。 3、对于《名录》中第61类中,实行简化管理的橡胶制品业291,提出的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是仅适用橡胶板、管、带制造2912,还是同时也适用橡胶零件制造2913以及291 4、291 5、2916?

答:《名录》规定的行业判别,如果中间使用顿号隔开的,定语是从前一直管到最后的;如果是逗号隔开,定语就是截止的。所以这种对于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都是适用的,即不仅适用2912,同时还适用2913、2914、2915、2916。 4、《名录》第七条(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 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请问污染当量怎么核算,是否需要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答:污染当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计算,无需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5、《名录》第七条COD大于30吨的需重点管理,这30吨指的是排环境的量还是纳管量? 答:30吨是指排出企业厂界的量。 6、请问工业建筑如何判定,位于非工业用地里的企业且从事生产的,是否认定为也是工业建筑? 答:工业建筑和是不是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没有直接关系。混合功能的商场、民房所在位置虽然不是工业建筑,但专门从事生产的,《名录》一律认定为工业建筑。工业建筑的具体定义可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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