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

为规范留学生管理工作,确保留学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留学生的学籍、学历、教学生活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申请、录取、注册报道

一.招收条件

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6—50岁,愿意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外国人,均可申请来我校学习、进修。申请者可直接向西北民族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名。

1、语言生和进修生

应具有相当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入学后进行语言水平测试,根据程度分班上课。(注:高级进修

生应具有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大学本科生

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3、硕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4、博士研究生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二.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1、语言生和语言进修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

C.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2、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和研究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C.HSK 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经申请获准者,可免)

D.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E.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

F.报考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和进修生者还需提供本人专业设计作品照片6张

3、本科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C.HSK 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D.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E.报考美术专业者还需提供本人美术作品照片6张(素描、色彩、专业设计作品各2张)注:所提供的各类证明若非中、英文者,需有经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三.申请时间

语言生:春季入学者应在1月1日前交申请表

秋季入学者应在6月15日前交申请表

本科生: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

进修生、研究生和博士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四、录取办法

1.向西北民族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索取《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使用,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010914373.html,),完整填写后随所需的其他材料(申请来校学习6个月以内无需体格检查表),一并寄至我校国际合作交流处。

2.材料经审核后,学校在入学报到的1个半月前向被录取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者》(JW202表)。

3.被录取者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到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申办来华学习签证。(来华学习6个月以上者需申办X签证)

4.被录取者持来华签证、《录取通知书》、《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X签证,按入学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准时来西北民族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到,并在入境30天内办好居留申请手续。

第二章收费标准

1、报名费(报名时支付)

A 学历生30美元

B 非学历生20美元

医学、艺术、体育类:参照文科类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70%

3、住宿费:

我院留学生公寓位留学生提供住宿,房间内设卫生间、电话等设施。

双人间:5美元/床、天

单人间:8美元/床、天

4、伙食费:自理

5、医疗

学校设有医院,留学生可持学生证到医院就医,另外兰州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一医院与学校毗邻,亦可就医,医疗费用自理。

6、教学计划之外的实习、试验、专业参观等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

7、收费方式

学生需交费用,可用美元现钞,也可交人民币、按当日外汇牌价收取,在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有关手续。

8、留学生所交费用一律教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住宿费交留学生公寓)

第三章教学管理

一、学制

本科生学制为4-5年;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3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

普通进修生:时间为1-2年

高级进修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二、教学内容

本科生有各系安排。其中政治课、外语课免修,专业课程及其他课程与中国学生相同。

研究生由导师及各系安排,其中政治课面修。

进修生课程由各系自己安排。

三、教学组织

1、各任课老师由教学单位聘任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

2、留学生任课教师教师课酬由学校按标准发放。

3、各教学单位负责留学生的成绩级学生档案的建立。

4、进修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学习,入无特殊原因,不单独组织学习。

四、学籍管理

1、留学生管理按照我校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

2、对犯错误留学生的校纪处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留学生学期末要有成绩单和学习评语,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将成绩单和学习评语向教务处提供一份以备归档。

五、关于留学生使用教材、图书、档案、资料

1、凡提供给本专业中国学生的教科书、讲义、参考资料等,原则上应向留学生提供。留学

生可向图书馆按规定借阅图书、报刊、文献、资料。允许留学生订阅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高校学报和《参考消息》。如学习需要,在确认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前提下,经学校领导批准,可向留学生提供内部不公开的书刊、资料。

2、对影印的外国书刊、资料,除在影印发行时注明不准外国人看的机密书刊、资料外,留

学生都可以在馆内借阅,但不得复制。

六、专业学习和社会实践

1、有关接受留学生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留学生进行实习。

2、留学生的实习或调查计划,由所在教学单位拟定,报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审定,留学生接

受教学单位派人员指导实习并通知当地外事部门。

第四章证书

一、本科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授予学士学位。

修满专业规定学分,也可提前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成绩不合格者,发结〔肄〕业证书。

二、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未获得论文答辩资格或未获得学位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三、进修生进修期满,发给进修证书。

四、凡中途退学的,按有关规定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章其它

一、对留学生要进行入学教育,介绍我国的有关法律和我院的规章制度,帮助他们了解我国

的教育制度,适应我国生活习惯。

二、留学生可以参加我国公开的政治活动和我校学生会的有关活动。不吸收留学生参加我国

内部的政治性活动。

三、留学生在保证遵守我校规章的前提下,经学校审查同意,可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办

其国庆日、独立日、革命节的本国或多国性活动,但不得有反华、攻击第三国等内容。

四、对留学生的重要传统节日或宗教节日〔如宰生、圣诞、复活节等〕,学校不放假,如学

生请假,可准假一至三天。由外地回驻华使馆过节者,准假不得超过七天。校内不提供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留学生在校内不得进行传教活动。

五、留学生在校内成立以学习和友好为目的的本国或多国的学生组织,应由组织者向我院提

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本市公安机关和校保卫处备案,成立跨学校跨地区的组织、举行集会或游行,均应由组织者向本地市公安机关申请,按我国有关规定办理。

六、留学生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由校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留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的学习及

生活管理由教务处和留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具体负责。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科室下载版)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科室下载版)

第一章护理学教研室教学岗位人员资质与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在教务部的协助下,负责护理教研室临床教学的全面管理和质 量控制。 2.领导和组织执行学校和临床学院的教学计划,拟定教学大纲和编写见习(实习)指导 及方案,编制教学日历(进度表)。 3.领导制定本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制定教师培养和继续再教育计划以及研究生、进修 生、实习生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教研室教学会议、集体备课、试讲及其它教学活动,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应提交教研室会议讨论,每月参加1-2次教学听课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教学的有关问题。 5.领导和组织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并经常检查研究课题的进展情 况。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撰写科研论文,提高学术水平。 6.领导和组织期末考试的命题、监考、改卷、评分及试题综合分析。 7.领导和组织制定本教研室的基本建设规划,做好教学设备的请购、教学经费的管理。 8.组织期末或年度总结,对教研室成员进行考核,提出奖罚及晋级、晋职的建议。 9.指导教学秘书、临床科室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保管工作。 10.领导和组织完成本教研室其它有关工作。 二、教研室副主任职责 1.协助教研室主任分管教研室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2.制定教研室每学期的教学活动计划、教学工作总结。 3.负责教研室的教学运行管理并组织实施。包括: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课堂教学环节 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工作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 4.组织编制或修订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负责布置落实教学任务,审查任课 教师名单。 5.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和观摩教学等学术交流活 动,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学科学术研究和教育学术研究。 6.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负责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对教研室教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 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医务科——带教老师。 (2)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3)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4)医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协助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由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按实习大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带教老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3、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4、每年实习生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四)科教教学工作制度 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制度

2018年历史学考研院校汇总

2018年历史学考研院校汇总 2018年历史学考研备考已经开始了,大家准备好了吗?同学们在备考历史学研究生之前一定要了解哪些院校招收历史学研究生以及招生院校的详细情况。博仁考研老师通过收集相关信息为大家整理了历史学考研院校信息,希望能为2018年历史学考研的学子增添助力。 招生单位名称所在地院校特性自划线院校博士点北京大学(11)北京市985211√√ 中国人民大学(11)北京市985211√√ 清华大学(11)北京市985211√√ 北京师范大学(11)北京市985211√√ 首都师范大学(11)北京市√ 北京语言大学(11)北京市√ 中央民族大学(11)北京市985211√ 中国政法大学(11)北京市211√ 北京联合大学(11)北京市 中共中央党校(11)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1)北京市√南开大学(12)天津市985211√√ 天津师范大学(12)天津市√ 河北大学(13)河北省√ 河北师范大学(13)河北省√ 山西大学(14)山西省√ 山西师范大学(14)山西省√ 内蒙古大学(15)内蒙古自治区211√内蒙古科技大学(15)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师范大学(15)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民族大学(15)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学院(15)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大学(21)辽宁省211√ 辽宁师范大学(21)辽宁省√ 渤海大学(21)辽宁省 大连大学(21)辽宁省

吉林大学(22)吉林省985211√√延边大学(22)吉林省211√东北师范大学(22)吉林省211√北华大学(22)吉林省 吉林师范大学(22)吉林省√长春师范大学(22)吉林省√黑龙江大学(23)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2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大学(23)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3)黑龙江省 复旦大学(31)上海市985211√√上海交通大学(31)上海市985211√√东华大学(31)上海市211√华东师范大学(31)上海市985211√上海师范大学(31)上海市√上海财经大学(31)上海市211√上海大学(31)上海市211√上海社会科学院(31)上海市√南京大学(32)江苏省985211√√苏州大学(32)江苏省211√南京农业大学(32)江苏省211√南京师范大学(32)江苏省211√江苏师范大学(32)江苏省√苏州科技学院(32)江苏省 扬州大学(32)江苏省√浙江大学(33)浙江省985211√√浙江师范大学(33)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33)浙江省√温州大学(33)浙江省 宁波大学(33)浙江省√安徽大学(34)安徽省211√安徽师范大学(34)安徽省√淮北师范大学(34)安徽省 安徽财经大学(34)安徽省

西北民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西北民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校授予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校依法设立西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权限按学科专业门类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品行端正,达到相应学位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均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依程序申请相应学位。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要遵循程序合法、标准严格、全面考核、公正合理的原则。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西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5人组成,成员主要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等培养单位从副高职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中推荐,其中正高职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称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学位评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要遵循程序合法、标准严格、全面考核、公正合理的原则。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西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5人组成,成员主要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等培养单位从副高职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中推荐,其中正高职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称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学位评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分委员会按培养单位设立,由7至15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分委员会成员由培养单位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中遴选产生,全体委员选举或推荐主席1名,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外科学教研室临床教学管理办法

外科学教研室临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临床教学是教学医院非常重要的工作。临床教学是我们培养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思维方法的重要阶段。为确保外科学临床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外科学教研室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外科学临床教学管理组织机构由外科学教研室、临床科室两级组成。在管理上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教研室秘书协助教研室主任完成各常规教学工作。 各临床科室指定一名人员作为科室的教学组长,协助科主任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并负责教学通知传达、教学任务落实等具体工作。 二、各岗位工作职责 (1)临床科室职责 1、临床科室是医院教学的基层组织,直接对医院负责,在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按照教学实习计划的规定,努力完成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3、组织执行教学计划,根据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授课教师及实习、见习带教教师。 4、向教研室反馈教学、实习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5、组织教学、实习评估,负责科室教师的年度考核。 6、负责考核学生的劳动纪律,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请假,请假批准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教学组长职责 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本科室的教学、实习、见习工作。 2、组织本科室的理论教学及临床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 3、尽量安排各种基本技能操作,加强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4、组织本科室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填写实习生出科成绩。 5、负责本科室教学,实习质量控制。 6、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教学、实习有关的文件资料。 7、处理本科室教学、实习、见习工作的日常事务。

(3)、带习教师职责 1、带习教师应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应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完成教研室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以培养学生为已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精心传授知识。 3、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和纪律进行监督。 4、对典型病例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讲解,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5、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 6、给学生公正评分,鉴定意见要实事求 7、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或不愿参加教研室下达的教学检查,培训,监考等工作带习教师,经教研室查实后,将适时取消其带教资格,科室不得再安排其带教学生。 三、临床教学管理办法 (1)教学安排 1、带习教师保持相对稳定,不频繁更换。 2、科室安排小讲课,每月不少于1次。 3、必须按教研室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监考、督查等任务。 4、在病房实习的学生,原则上每人应分管3-5张病床。 5、病房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教学查房。 6、病房实习学生原则上每科书写完整病历至少3份,并交指导教师修改。 7、外科操作部分培训细化到科室,具体如下:普外科负责器械辨认、穿手术衣、消毒、铺单;骨科负责皮肤切开、缝合、打结、血管结扎、骨科石膏、牵引技术;泌尿外科负责无菌术(洗手、戴手套)、导尿术;其他各临床专科加强各科培训医师的临床操作技能强化。 8、教研室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并组织学生对带习教师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结合教研室考核以及科室意见,若考核成绩不合格,下一年度取消其带教。再次申请者,需经过专家督导委员会审查后,经试用,才能获得带教资格。 9、带习教师资格将向学生公布。无资格带习医师,若其带习学生,该学生需要被重新安排实习,否则不予出科。 (2)带习方法

西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意见

西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意见(修订) 加强学风建设,树立优良的学风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优良的学风对学生具有较强的约束、激励、引导和凝聚作用,是优良校风的根本体现,也是培养和造就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学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学风,即求学、治学之风,是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的治学态度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等多种综合风貌的集中体现,是高等学校办学思路、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优良的学风,要求学生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正确的学习态度、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和独立思考、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以人为本办学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履行学校职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校园,激发学校创造活力的着力抓手;是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创造性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任务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保证和紧迫要求。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把学风建设作为校风建设的中心环节,狠抓落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校办学质量的高低已成为学校今后改革与发展、实现既定办学目标的决定因素。而学风的好坏,已成为学校办学上质量、上层次、上水平的关键因素。新的发展形势和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学风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在学风建设方面,无论是在思想认识层面和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还是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等都存在着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对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有待强化;二是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导意识不强,部分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育人意识有待强化,全员育人的氛围有待优化;三是部分学生专业成才和精神成才意识不强、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等;四是社会不良风气给学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全校师生员工对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学风建设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校上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抓好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将学风建设当作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当作事关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大事,齐心协力,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孙子兵法教学大纲-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孙子兵法与管理》教学大纲 制定时间:2016年10月

一、课程基本资料 课程编号:2301015X 适用专业:工商管理 主教材: 王泽民.《孙子兵法的管理学阐释》.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年1月。辅助教材: 黄朴民.《孙子兵法译注》.长沙:岳麓出版社.2010年7月。 课程性质:专业平台选修课 学时:54学时,其中理论课54学时 学分:3分,其中理论课3学分 先修课程:《管理学》、《战略管理》、《营销管理》、《管理思想史》授课方式:课堂讲授 课程考核: ?平时成绩: 20 % ,考核方式1:考勤;方式2:背诵原文;方式3:课堂笔记; ?期中成绩: 20 %,考核方式:读书报告; ?期末成绩: 60 %,考核方式:考察 参考书目: [1]李零.《兵以诈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8月。

[2]于泽民.《孙子兵学大典》第六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二、课程教学目标、组织形式、考核方式 毕业要求课程教学目标与 毕业要求对应点教与学 的方法 考核方式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政治思想坚定; 2.善于学习,善于思考, 3.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1.具备人文精神、科学 素养和诚信品质; 2.具有国际化视野,具 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 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 例与规则。知识要求: 1. 课堂讲授为 主; 2. 背诵原文是 关键; 3.深刻理解孙子 的相关论述。 1. 背诵原 文 2. 写作读 书报告,交 流心得体 会; 3.写作课程 论文,汇报 理解和领悟 的有关智 慧。 二、知识目标 1.掌握有关《孙子兵法》的基本知识; 2. 背诵《孙子兵法》的有关段落; 3. 整合有关知识储备,形成概括性管理知识、管理理论、管理思想。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 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 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 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 定量的分析方法;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 沿和发展动态。 1. 课堂讲授为 主; 2. 背诵原文是 关键; 3.深刻理解孙子 的相关论述。 1. 背诵原 文 2. 写作读 书报告,交 流心得体 会; 3.写作课程 论文,汇报 理解和领悟 的有关智 慧。 三、能力目标 1.准确理解管理文献的理解能力; 2.善于整合各种知识储备的思维能力; 3.善于表达自己相关思想的文字写作能力;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 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 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 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 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 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 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 思维能力。 1. 课堂讲授为 主 2. 背诵原文是 关键 3.深刻理解孙子 的相关论述 1. 背诵原 文 2. 写作读 书报告,交 流心得体 会; 3.写作课程 论文,汇报 理解和领悟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是医院医、教、研三大任务之一,我院在完成医疗任务、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承担着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根据各相关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管理 (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部组织实施。 2.科教部负责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1.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科教部——带教老师。 2.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3.科教部: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科教部工作制度 1.科教部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定临床

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四)教研室工作制度 1.设内科学教研室、外科学教研室、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救医学教研室、眼耳鼻喉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影像学教研室等教研室。 2.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督促完成教案。 4.教研室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组织并规范教学查房,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 5.完成本学科全年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完成对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考核。 (五)临床教学 1.凡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教学能力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有承担临床教学的义务。

临床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临床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订、修订所属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三、负责系部每一学年专业课程的排课任务,并在每学期末将下学期教学日历及时发放到教研室、教师和所在班级及学生。组织实施相应的理论、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四、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学生实际人数,认真作好各类教材的预订、购买和分发工作,以保证教学的正常需求。 五、负责每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做到严格、准确、合理。 六、负责相应课程的考试、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试卷的审核、送印以及考场、监考人员安排和其它有关工作。 七、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教学过错、教学事故的初步认定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每学期末作好成绩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教学主管部门。 九、负责学生重修的各项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学课时津贴的核算与发放。 十一、负责配合教务处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方面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各类教学奖项和高教研究项目的申报、报奖等工作。 十三、根据教务处审定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要求,负责系部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联络工作。 十五、负责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医院科室及教师的教学考核工作,协助医院人事处做好教师教学职称晋升工作,协助医院做好综合目标考核。 十七、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教学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和统筹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全面负责办公室人员的思想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整

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督促办公室各类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系领导管理使用各项业务经费,负责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及教学津贴发放的审核,负责办公室各类经费预算工作。 四、负责对各类教学人员晋级、奖惩的考核。 五、定期检查临床教学工作,督促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安排并落实日常教学、实习生教学。 三、协助科主任做好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做好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规划、购置及管理工作,做好教室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公室各类教学活动、教学会议的组织、安排。 六、协助科主任做好办公室各类教学经费的核算、发放。 七、管理和使用办公室印章。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办公室科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科室领导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文件、来函的登记、存档等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人员的考勤工作。 四、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工作。 五、负责办公室报刊、杂志的订购、领取发放及整理工作。 六、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七、负责办公室有关会议的记录、整理。 八、负责教师工作量、学生成绩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统计、存档工作。 九、协助科室领导做办公室的治安、保卫、卫生等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大纲等。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教学管理 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实施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3、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事务、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 (一)、教学管理组织机构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科教科——教研室——教学秘书——带教老师。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科教科:由主任领导、主管教学专职管理人员具体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教研室:主任统一领导教学工作,监控教学质量,对带教老师督促、指导,并反馈科教科。教学秘书:协助主任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本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上交科教科。(二)、教学管理机构设置示意图 院临床教学领导小组分管院长科教科护理部 外科学教研室内科学教研室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护理学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急救医学教研室耳鼻喉科学教研室眼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影像学教研室

三、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院长、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教研室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2、实施《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加强教学管理。按实习大纲要求统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树立教学光荣的思想和责任感,不断改革和发展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4、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每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的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秩序。 5、每年度初及新学年实习医师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教师备课情况。 6、每年保证两次的教学行政查房,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教师及.

历史学近百年来各个学科的大牛们(附任教学校)

一.先秦史 王国维,董作宾,郭沫若,梁思永,夏鼐(考古,北大),吕振羽(吉林大学),吕思勉,许倬云(台湾中央研究院),费孝通(考古,社科院),张光直(考古,台湾中央研究院),尹达(考古,台湾中央研究院),苏秉琦(北大),林耀华(中央民族大学),徐中舒(史前和三王,四川大学),翦伯赞(先秦和秦汉,北大),齐思和(先秦史、世界中古史和中国近代史,北大),马非百(中国历史博物馆),赵光贤(西周史和孔子研究,北师大),束世徵(华东师范大学),王玉哲(南开大学),唐兰(北大),李亚农(上海历史研究所),杨宽(复旦大学),童书业(山东大学),黄子通(北大)金景芳(吉林大学),田昌五(山东大学),吴荣曾(北大),徐修鸿(复旦大学),赵锡元(吉林大学),杜水生(北师大),张广智(青海师范大学),李学勤(清华),詹子庆(东北师范大学),晁福林(北师大),刘泽华(南开大学),王震中(社科院),江林昌(烟台大学),朱凤瀚(南开大学),罗新慧(北师大),韩巍(北大),陈伟(先秦及秦汉考古,武汉大学) 二.秦汉史 钱穆(秦汉史、中国古文化、儒学,北大),林剑鸣(西北大学),顾颉刚田余庆(秦汉及魏晋史,北大),邢义田(台湾中央研究院),余英时(汉史、中国古文化、儒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林甘泉(人大),田人隆(社科院),李祖德(社科院),安作璋(山东大学),朱绍侯(秦汉和魏晋史,河南大学),陈苏镇(秦汉和魏晋史,北大),王子今(秦汉和魏晋史,北师大),李开元(北大),刘庆柱(秦汉考古,社科院) 三.魏晋南北朝史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和隋唐史,北大),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和隋唐史,武汉大学),韩国磐(魏晋南北朝和隋唐史,厦门大学),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和隋唐史,山东大学),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日本史,北大),贺昌群(魏晋南北朝和汉唐史,社科院),尚钺(魏晋史、先秦史、中国古代通史,人大)何兹全(北师大),齐涛(山东大学),朱大渭(社科院),陈爽(社科院),阎步克(北大),罗新(魏晋南北朝史、北方民族史、西域史,北大),赵克尧(魏晋史和汉唐史) 四.隋唐五代史(不计前面重复的) 胡如雷(河北大学),陶懋炳(五代史,湖南师范大学)吴宗国(北大),荣新江(北大),薄小莹(北大),王小甫(唐宋史,北大),郑学檬(唐史、古代经济史等,厦门大学),陈明光(汉唐史,厦门大学) 五.宋辽夏金元史 邓广铭(宋史,北大),漆侠(宋辽夏金史,河北大学),黄现蟠(宋元史及民族史,广西大学),韩儒林(西夏史和元史,北师大),吴天墀(西夏史,四川大学),陈述(辽史,社科院),张博泉(辽金史,吉林大学)舒焚(辽史,湖北大学),陈振(宋史,南京师范大学),周宝珠(宋史,华中师范大学),杨树森(辽宋金史,吉林大学),汝企和(宋史,北师大),邓小南(宋史、唐宋妇女史,北大),张希清(辽宋夏金史,北大),张帆(宋史,北大),刘浦江(辽金史,北大),李锡厚(辽金史,社科院) 六.明清史 吴晗(明史,清华),郑天挺(南开大学),谢国桢(南开大学),韦庆远(人大),邓之诚(北大),戴裔煊(明史、民族史、澳门史,中山大学),王毓铨(明史,社科院),梁方仲(明

西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Nnnnnnnnnnnnnnnnn in iiNn 西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民大发〔2013〕1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 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位论文 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西北民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 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他各类学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应遵循严格管理 与以人为本相统一、违纪情节与处分等级相适应、教育与惩 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四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保障学生 的合法权利,为学生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有效的申诉途径。 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享有知情权、申辩权、申诉 权。对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或上级教 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应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年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开除学籍处分。 在留校察看期间,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察看;有突出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察看;在察看期间经教育不改或有新的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学生因心理疾病(精神病),经权威机构鉴定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而违纪的,劝其退学;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而违纪的,可以减轻处分,劝其退学或休学治疗。 第七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轻处分:(一)违纪情节及后果较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纪的;

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留学生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暂行) 为规范留学生管理工作,确保留学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留学生的学籍、学历、教学生活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申请、录取、注册报道 一.招收条件 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6—50岁,愿意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外国人,均可申请来我校学习、进修。申请者可直接向西北民族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名。 1、语言生和进修生 应具有相当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入学后进行语言水平测试,根据程度分班上课。(注:高级进修 生应具有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大学本科生 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3、硕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4、博士研究生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 二.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1、语言生和语言进修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 C.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2、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和研究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C.HSK 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经申请获准者,可免) D.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E.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 F.报考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和进修生者还需提供本人专业设计作品照片6张 3、本科生 A.《西北民族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B.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C.HSK 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D.由银行出具的经费担保证明 E.报考美术专业者还需提供本人美术作品照片6张(素描、色彩、专业设计作品各2张)注:所提供的各类证明若非中、英文者,需有经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三.申请时间 语言生:春季入学者应在1月1日前交申请表 秋季入学者应在6月15日前交申请表 本科生: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 进修生、研究生和博士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临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职责汇编

第一章教学治理制度 一、实习教学治理工作规范与程序 为了规范教学治理,落实各项教学治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依照医院教学治理制度、学校毕业实习打算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教学治理程序与规范,供教学工作中执行。 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以科室为单位执行,由教学秘书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实施。不设教学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在执行中若发觉问题,或拟提出建议,请各教研组长(科主任)、教学秘书和带教老师向科教科反映,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一)实习轮科登记 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实习轮科登记卡》 作实习轮科登记。 2、本卡由实习小组长保存,入科时凭卡到科室集体报到,教学秘书在 登记卡上签名后安排实习。小组长于报到2天内将本卡送科教科阅签。 3、出科时小组长将组员的登记卡逐一交带教老师签名并记录考勤情况。 4、实习结束时各院校实习组长收齐各小组的轮科登记卡交科教科保存。

5、各科教学秘书负责实习生的出、入科教育并经常检查实习生的实习 情况。关于实习生不按打算轮科的情况要及时发觉、纠正,并向科教科报告。 6、科教科定期(教学行政查房)或不定期检查实习生轮科及科室治理 的情况。 (二)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 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实习生请假审批登 记卡》进行请假、销假的审批登记。实习期间无专门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2、请假0.5—1天经科主任(教研组长)或教学秘书审批;请假1天以 上(3天以内)经科主任审批后报科教科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先经学院审批,再报科主任、科教科备案。病假须附病假单。用其他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 3、外语等级考试、考研、专升本考试、学校集体活动或集体参加人才交 流会等可由实习组长凭有关通知直接到科教科办理集体请假(在审批登记卡上注明),免除科室请假手续。小组长应在办妥手续后知会教学秘书。 4、假期结束,应分不于24小时和48小时内向科教学秘书及科教科销假。 5、见工择业限假14天,可累积用假。超假后请假须报所属院校批准。

招收历史学各专业研究生的院校名单

060101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北京: (10001)北京大学 (10002)中国人民大学 (10027)北京师范大学 (10028)首都师范大学天津: (10055)南开大学 (10065)天津师范大学 内蒙古: (10126)内蒙古大学 辽宁: (10140)辽宁大学 吉林: (10183)吉林大学 (10200)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 (10212)黑龙江大学 (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 上海: (10246)复旦大学 (10269)华东师范大学 (10270)上海师范大学 (87903)上海社会科学院 江苏: (11117)扬州大学 安徽: (10357)安徽大学 (10370)安徽师范大学 (10373)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福建: (10394)福建师范大学 (10414)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 (10422)山东大学 (10446)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 (10475)河南大学 (10476)河南师范大学 湖北: (10486)武汉大学 (10511)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 (10542)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10574)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 (10602)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 (10635)西南大学 四川: (10610)四川大学 云南: (10673)云南大学 陕西: (10718)陕西师范大学 甘肃: (10730)兰州大学 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北京: (10001)北京大学 (10002)中国人民大学 (10027)北京师范大学 (10028)首都师范大学

(10052)中央民族大学 (8020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天津: (10055)南开大学 山西: (10108)山西大学 内蒙古: (10126)内蒙古大学 辽宁: (10140)辽宁大学 (10165)辽宁师范大学 吉林: (10183)吉林大学 (10200)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 (10246)复旦大学 (87903)上海社会科学院 江苏: (10284)南京大学 (10319)南京师范大学 (10320)徐州师范大学浙江: (10335)浙江大学 安徽: (10357)安徽大学 (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 (10384)厦门大学 (10394)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 (10408)景德镇陶瓷学院 (10414)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 (10422)山东大学 (11066)烟台大学 河南: (10459)郑州大学 (10475)河南大学 湖北: (10486)武汉大学 湖南: (10533)中南大学 广东: (10558)中山大学 (10559)暨南大学 广西: (10602)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 (10635)西南大学 (10637)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 (10610)四川大学 (10656)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 (10673)云南大学 (10691)云南民族大学 陕西: (10697)西北大学 (10718)陕西师范大学 甘肃: (10730)兰州大学 060103 历史地理学

西北民族大学学术活动及其经费管理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学术活动及其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活跃学术思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了鼓励我校师生员工积极进行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校的学术知名度,促使我校的学术交流、学术活动及经费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所有学术活动内容要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要紧密结合院、部(所)的科研方向、学科和专业建设,注重掌握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新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学术活动应当有利于增进国内外学科之间、学者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有利于激发创造性思维,培育团队意识,确保学术自由,促进学术繁荣。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及专家教授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各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活动。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以西北民族大学的名义主办、承办或协办各类国际性、全国性和地方性学术会议。会议主题应与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及特点相一致。旨在结合会议主题,宣传我校在该领域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和特色,进一步提升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搭建平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 量。 第六条鼓励教师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经有关部门批 准并注册的各类学术组织。

第七条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召开的各种相关 学术会议。 第八条学校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的归口管理单位是科技处,科技处负责审定拟举办各类会议的必要性、可行性,审查会议名称、议题,对文章及发言内容的保密等作出要求。 第九条学校宣传部、统战部负责会议名称、议题、论文 及发言内容的政治审查。 第二章学术交流活动的定义及范围第十条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及学术沙龙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确定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是: (一)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 会议或地方性学术会议; (二)我校教职工参加在国内和国(境)外举办的各类学 术会议; (三)我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进行学术交 流、讲座或合作研究。 第十二条各类学术活动定义: (一)国际性学术会议:包括在国内外举行、有两国(包括港、澳、台)以上专家学者参加,与会人数在50人以上,与会国(境)外专家、学者占总与会人数20%以上,以年会、研讨会等形式讨论交流某一个学术领域或科研课题的会议。 (二)全国性学术会议:指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在本国举行,只有本国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 议;

护理临床教学工作计划

护理临床教学工作计划 导读:护理临床教学工作计划一 一、目的——教学相长 (一)实习生 1、通过临床实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使理论与医学实践有机结合,形成科学的临床思维和学习工作能力; 2、了解临床医疗及护理的工作特点; 3、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原则和预防措施,掌握临床基本操作技术,初步掌握常见危重病的诊治原则; 4、树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良好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为今后从事临床医疗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带教老师 1、通过带教,对知识温故而知新及自觉学习、更新知识,与时俱进,跟上医学发展的时代步伐。。 2、通过教学准备及具体的理论讲课、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技能操作示范、修改医疗文书等教学活动,自我规范医疗行为。 3、通过教学活动、为人师表,提升个人外在形象,从而提升我院医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时间 x年x月至x年x月 三、临床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活动内容 1、理论大课。每月一次,由科教科组织,主要由高级职称医师主讲。 2、教学查房。每周一次,每次60-90分钟,由科教科与教研室共同组织,主要由中级职称医师完成。 3、教学病例讨论。每两周一次,每次60-90分钟,由科教科与教研室共同组织,主要由高级职称医师完成。 4、基本技能操作。每月2次,由科教科与教研室共同组织,主要由中级职称医师完成。 5、小讲课。每周1次,每次15-30分钟,由高年资住院医师主讲,各科室具体安排。 (二)要求 1、各科室总带教召集本科室带教老师,学习临床教学大纲及医院教学计划,讨论制订出本科室的带教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带教。 2、凡具有带教资格的医师,必须按照教学计划每年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医疗文书修改、理论大课、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基本技能操作及小讲课。教学任务完成后,一周内将相应的教学资料交总带教作为科室教学资料保管。 教学资料包括: ①大课、小讲课的教案、讲稿、PPT课件及讲课记录。 ②病例讨论的教案、PPT课件及讨论记录、实习生发言稿(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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