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

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安全生

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

精神,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金华市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安全托管及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服务工作应坚持诚信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解决客户问题

为目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负责、专业委自律、接受安监部门监管的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内部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着力为中介机构营

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

各种资源,持续提升中介机构团队学习能力,优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造金华市“安全托管”服务品牌。

第七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坚持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

约束性、可操作性原则。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业委

员会负有下列职责:

1. 协调“安全托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2. 收集政府、机构、企业问题反馈,组织人员研讨并确立问题解决方

案;

3. 组织社会化服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讨与讲座,提升服务水平;

4.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例会;

5. 做好机构与上级安监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上情下达;

6. 对各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通过定期抽查样本,监督考核,推动机构服务按照既定模式运行。

7. 评比先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并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质服务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

第八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第九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有托管程序文件、托管企业档案、托管辅导人员档案等文档资料;

第十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从事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专业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放《金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辅导员》工作牌。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事项按金华市安监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监督、指导与管理。

三、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托管服务需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 向企业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对企业进行安全诊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

3. 协助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4. 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5. 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与台帐;

6. 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7.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或合格证;

8. 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9. 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及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10. 协助企业现场安全规范管理。对存在有较大危险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 督促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并督促企业整改隐患;

12. 协助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3. 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

14. 指导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5. 指导企业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

16. 协助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起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服务协议生效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方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查。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问题诊断、现场隐患(含照片)与整改依据与建议、服务工作计划(服务咨询人员、机构负责人签字)等。

第十六条服务频次:要求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每月赴企业现场办公不少于二次,其中:

1. 每月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

2. 每年协助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二次;

3. 每年协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4. 按当地安监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工作。

以上工作内容要求有相应工作记录或工作联系单,并与托管企业及属地安监部门保持日常联系。

第十七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协助企业,并结合实情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6.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9.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生产定置清洁管理制度;

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3.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如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台账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协助企业,并结合实情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与台帐,至少包括:

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2.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账;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台账;

4. 设备(特种)管理台帐;

5.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6.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台帐;

7. 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8. 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等。

第十九条风险分布图的建立:要求风险点排查到位,风险分级合理,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企业总体安全风险四色图、车间或厂房风险牌、车间内作业场所或岗位风险告知牌。

第二十条亮牌服务:为了有利于被服务企业对辅导人员的了解、配合

与监督,实行身份亮牌服务,严格履行告知程序。逐步引导机构采用电子工卡,实行辅导人员动态监测。

1.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的项目、内容、参加服务的人员、服务活动的时间等向企业和项目所在地安监局进行告知。

2.佩挂《金华市“安全生产托管”辅导员》工作牌。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佩挂《辅导员》牌(《辅导员》牌应标明: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照片、姓名等相关信息)进行技术服务;

3.张挂《服务公示牌》。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当在被服务单位张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公示牌》,《服务公示牌》中应标明:被托管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及手机号码、企业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牌》由专业委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一条托管服务数量控制:为确保服务质量,每一位辅导服务人员的服务企业一般不超过40家。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服务质量,根据不同企业的规模、行业、简易难度的特点,采用合理的技术服务价格,每家企业一个服务周期服务费建议为1.5万以上。要传达和体现“安全托管”价值,并保有充足的信心,要宣传高价格、高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第二十三条相关信息上报:

1.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将机构基本信息、人员继续学习及执证情况、质量控制程序、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内容上传安全生产智慧云服务系统(中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

2.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将“安全托管”、“标准化咨询”、“体检站”等形式开展的每份合同相关信息内容上传至系统平台,实现机构工作“在线化”。

3.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根据金华市安监局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并将服务企业的记录、信息、数据及结果上传系统平台。

4.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根据各级部门要求,利用系统平台功能及时整理并提供相关表格、报告,帮助其及时、有效完成监督工作。

五、服务质量考评方法

第二十四条组织时间:每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时间约一周;

第二十五条考评方法:考评采取听取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汇报和抽查服务对象相结合的形式。被考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向考评组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总结和服务对象花名册,由考评组随机在花名册中抽取签约两个月以上服务企业若干家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合同签约规范性,流程、内容、频次、亮牌服务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责令中介服务机构整改,考评结果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于考评结束后统一汇总。

第二十六条考评组组成: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设“技术服务质量”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由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第二十七条考评结果通报。考评结果将在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微信群、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通报县市区安监部门。

第二十八条违法情况上报。每次考评结果将作为金华市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满意度考评依据。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直接上报金华市安监局。

第二十九条严明考评纪律。考评组必须严格考评,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考评组成员不得接受被考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抽查企业的宴请,收受好处,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严格问题整改。对考评组指出的问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要积极落实整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将借助群众监督、机构监督、政府监督,实现网络协同。通过系统平台功能,实现即时、精准考核,逐步降低线下考核比例,并将定期公布各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六、监督考核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其托管业务辅导咨询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通报,建议相关企业取消或中止与其业务合作:

1. 技术服务工作运行不规范,挂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 被服务企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而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未及

时排查发现的;

3. 服务期内受服务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

4.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之间搞价格恶性竞争、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秩

序的。

七、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金华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华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O一八年一月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 二、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改革审批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取消甲、乙级资质分类,完善资质

条件。2020年底前取消资质审批,建立条件审查公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布公告,变单一的行政监督为行政和社会双重监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快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批制度。 (二)推进服务融合。扶持有实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发展壮大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主体,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推动形成龙头企业,至2020年打造形成10家左右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在审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优先审查之前已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同类事项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评价一体化,合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勘查记录,全面汇集与服务要求相关的资料。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前,要书面告知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项目、程序、收费参考标准、现场勘查图像影像证明和技术服务报告等项目,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底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底前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开展,确保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号)、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全省公路系统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保洁、养护、维修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采取的公路应急措施等工作。 第三条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边施工边通车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省公路管理局监督,公路总段(分局)监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同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各级路 政、交警部门应依法履 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省公路系统养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工业集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不留责任盲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负其职,互不代替”的原则,各单位各级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内,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安全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熟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评价,以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各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一)集团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 (二)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以及生产安全组、防火防爆和交通安全组、防汛防垮塌和防雷避电组、职业健康组四个专业组。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集团集团公司办公室、发展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制造技术部、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行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三)各子集团公司、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履职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审批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联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守库、押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规程(暂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的暂行规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案件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第三条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本联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联社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联社及辖内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协助主要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本联社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卫部门,配齐所需人员、安全防范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安全防范设施质量,提高安全防范标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监事长是

具体责任人,协助主任抓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本联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联社负责组织实施河北省联社和公安部门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订安全保卫工作相关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安防设施建设及安防产品购置项目招标工作。指导、管理、督促、检查辖内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相关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信息反馈、统计上报工作。 第七条本联社对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二)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 (三)组织对重点岗位人员审查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制定各种防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做好安全保卫案件的防范治理工作; (六)做好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 本联社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联社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3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 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条登高作业 (一)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 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目录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工守则 (12) 4.1、职工安全职责 (12) 4.2、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要点 (12) 4.3、施工现场入场须知 (13) 4.4、变换工种时安全教育要点 (13) 4.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4) 4.6、施工现场“十不准” (14) 5、主要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6、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3)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3) 8、“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66) 9、“文明工地”八条标准 (66) 10、安全纪律 (67) 11、高处作业纪律 (67) 12、拆除安全技术要求 (68) 13、变动工种时安全教育要点 (69) 14、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岗位职责 (70) 15、管理干部安全岗位职责 (82) 16、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8) 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13) 18、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18) 19、施工现场检查及隐患记录 (120) 20、安全工作会议纪录 (121) 2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22) 22、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123)

23、安全教育制度 (126) 24、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164) 25、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128) 26、施工设施台账 (129) 27、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131) 28、职工工伤事故台账 (133) 29、职工工伤事故月报表 (135) 30、安全文明工地的表彰情况 (137) 31、表彰安全生产企业的通知 (138) 32、意外伤害保险 (139)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工守则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自律管理 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安全生 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相关文件 精神,特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金华市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安全托管及安全标准化咨询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服务工作应坚持诚信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解决客户问题 为目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机构负责、专业委自律、接受安监部门监管的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内部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团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着力为中介机构营 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 各种资源,持续提升中介机构团队学习能力,优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造金华市“安全托管”服务品牌。 第七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坚持权威性、独立性、自主性、 约束性、可操作性原则。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专业委 员会负有下列职责: 1. 协调“安全托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2. 收集政府、机构、企业问题反馈,组织人员研讨并确立问题解决方

案; 3. 组织社会化服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讨与讲座,提升服务水平; 4.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工作例会; 5. 做好机构与上级安监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上情下达; 6. 对各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通过定期抽查样本,监督考核,推动机构服务按照既定模式运行。 7. 评比先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并向政府和社会推荐优质服务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 第八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能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第九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有托管程序文件、托管企业档案、托管辅导人员档案等文档资料; 第十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从事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专业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放《金华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辅导员》工作牌。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事项按金华市安监局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监督、指导与管理。 三、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托管服务需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

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 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界面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 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各企业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07]118号)及省卫生厅等六部委《XXX开展“XXXX”创建活动实施意见》(X卫发[2007]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XX 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固定员工、合同工、返聘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外用(包)工及休养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平安”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科室工作计划与医疗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同总结评比。 第四条院长为本院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各分管线领导为“部门”责任人,各科、病区的主任(负责人)是科室(包括下属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危险货物品名表List of dangerous goods -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

危险货物品名表 List of dangerous goods GB12268-2005 代替GB 12268-1990 自 2005-11-1 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除4.7外)、第6章表1中第1~6栏为强制性的,其余力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有限数量例外》(第13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本标准与GB 12268-1990的差异为: ——采用GB 6944-2005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 ——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了“英文名”、“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和“包装类别”等栏目; ——修改了原标准中危险货物品名的编号方法,采用联合国编号。将原标准中的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作为过渡列在“备注”栏; ——危险货物名称采用《规章范本》第3部分中的正式运输名称; ——参照《规章范本》第3部分内容,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 ——增加“爆炸品配装组划分方法和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 为方便使用和管理,做好与原标准(GB 12268-1990)的衔接,原标准中危险货物编号(CN号)允许存在两年,即:从标准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需要使用CN号的产品或场合在标注联合国编号(UN号)的同时可标注CN号;本标准实施前已印制的有关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数据单等应视为有效,但必须加注或粘贴UN号。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慧丽、吴维平、褚家成、陈正才、张海峰、王小兵、李运才、孙庆义。 本标准于1990年3月首次发布。 引言 ——危险货物的编号和正式名称按其危险性类别和组成确定。 ——《危险货物品名表》(以下简称《品名表》)列入了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最常见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力求在可行的范围内列入具有商业重要性的所有危险物质和物品。 ——《品名表》没有列入那些物别危险非经批准禁止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的危险货物。另外,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品名表》也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没有列入《品名表》的某些危险货物并不表明不受到特别限制即可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危险货物品名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工程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全线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代建单位应成立“德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代建单位各部室负责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等 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应当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项目办报备,主要人员调整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组织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2.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 3.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中非主要责任指承担管理、次要和一定责任;自然灾害事故等级参照国务院493号令中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第二章考核评价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根据各公司经营领域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评分体系,并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一)主业为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超过控制指标。 承担非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超过2起。 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主业为非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

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安全生产重伤事故超过2人次(设备制造类超过3人次)。 承担非主要责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标准分均为200分。 (一)投资、勘察设计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1; (二)建筑施工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2; (三)设备制造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3; 第六条评分表采用单表设基准分,单项不设基准分,单表基准分减去单项所扣分即为本表得分,单表不得负分。 第七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劳务合同为依据,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077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Regulations on Safe Work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新建铁路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3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 -第四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7 -第七章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 39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施工生产和行车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法规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突出体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项目部必须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第四条项目部下属工区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承建所有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自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引出,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和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等,沿既有沈山铁路引入沈阳站。正线全长697公里。辽宁省境内长406.7公里,其中沈阳市87.7公里、阜新市90.6公里、锦州市18.8公里、朝阳市209.7公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36-38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xxxxx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规范管理,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总部和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 第五条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作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督查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

关于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思考

关于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以政府为主要倡导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难题正逐步被破解,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本文重点针对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主体(即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中介机构的发展条件、中介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政府的应对措施、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准则等几个方面谈几点思考。 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条件 一是政府政策推动。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由于安监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企业数量众多,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日显捉襟见肘,安全监管人员力量与实际监管的企业数量严重不对等,政府“保姆式”的安全监管方式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安全形势。政府通过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鼓励中介组织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企业自身需要。由于前期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低,且限于自身经济实力,许多企业都是先成立、后建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存在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部分企业负责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对安全生产工作心存侥幸,重效益轻安全。多数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么缺岗要么兼职,安管员业务素质及能力不高,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匮乏。一般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较慢,且流动性大、从业时间短,导致安全操作能力不强。中介机构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可有效弥补企业的上述薄弱环节。 三是社会发展需求。当前,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从以往的解决温饱,到现今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呈递增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从事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新产业、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需求也在动态改变之中。而当前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无法完全满足变化发展中新兴行业的需要,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的适时出现,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安监人员的行业领域短板。 二、中介服务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政府的应对措施 (一)中介服务机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从目前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来看,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未形成一套系统的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中介不忠、中介不专、中介不实、中介不法”四大类问题。笔者以为,中介机构首先要找准目前发展环境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短板,对症下药,才能正确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一是人才储备不足。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着服务人员素质不高、人手不足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服务队伍跟不上企业托管数目的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录 1、岗位责任制 (2) 2、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7)

岗位责任制 一、端面铣操作者岗位责任制 端面铣由专人负责,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具备一定操作能力。 1、使用前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进行加工。 2、加工前要熟悉图纸及加工方法,掌握设备的调整方法及图纸的技术要求后方可操作。 3、严格遵守工艺纪律,按工艺操作。 4、要贯彻三检制度,首件三检(自检、互检、检验员)合格才能批量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要经常自检,检验人员要抽检。 5、严格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做好三检记录,工作区要保证规范整洁,对于废品,成品半成品要严格分放。 6、操作者要熟悉本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不安全因素能够及时排除。 7、操作者要对设备进行三级保养,工作前,工作结束,要对设备的润滑部位加油润滑。 二、下料工岗位责任制 下料工使用设备有双头锯、方箱锯,设备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位。 1、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情况,开机前开机后要对设备进行保养,在设备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再进行操作。 2、下料时材料加工的第一道工序,操作者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图纸不清楚,有疑问必须清楚后方可工作。 3、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如果在加工中遇到必须对工艺进行更改的情况,要通过技术部门下达工艺更改单。 4、要贯彻三检制度,首件必须通过检验人员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随时随地抽查。 5、严格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做好三检记录,对于废品要严格管理,要隔离放置。 6、工作区要保证规范整洁,成品、半成品要严格分放。 7、操作者必须熟悉本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设备的不安全因素能及时排除。 8、操作者要及时对设备进行三级保养,工作前与工作结束要对设备的润滑部位加油。 三、冲床磨具操作者岗位责任制 1、冲床磨具由专人管理,对于设备的情况必须掌握。 2、提前十分钟上岗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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