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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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管理制度

稽查管理制度

编制:行政部

审核:

批准:

2015年6月25日发布2015年6月25日实施陕西德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第一条目的 (2)

第二条适用范围 (2)

第三条稽查人员权责 (2)

第四条需配合部门工作安排 (4)

第五条稽查结果确认程序 (4)

第六条罚单的公示、归档 (5)

第七条稽查工作依据 (5)

第八条稽查罚款标准 (5)

第九条附则 (7)

第十条附件 (7)

稽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公司所有人员都能够按流程、规定等作业,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力;

2、对违反流程、规定以及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

3、根据流程、制度等规定,依据岗位说明书以及部门职责,让员工能自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程序文件、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会议的决议事项、重要的通知、临时性需要跟踪的工作事项。稽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库、物料房以及公共区域。

三、稽查人员的权责

(一)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

2、稽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规条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稽查会议决议事项,以及临时性需要跟踪和处理的工作事项;

4、稽查宗旨:从小事做起,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5、稽查人员有权召集被稽查部门和员工召开座谈会和讨论会;

6、稽查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制度和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违规人员提出警告,并列到《稽查问题统计表》,如日后仍未得到改善,稽查人员有权对其开具罚单。

(二)稽查人员的工作分配: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稽查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会议决议事项稽查专员、安全员、6S制度稽查专员。

1、会议决议事项稽查专员

主要是跟踪检查各类会议决议需要处理事项以及各部门需要改善的重大事项,所有的问题都将汇总在《稽查问题统计表》和《会议决议事项表》中,稽查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追踪检查,看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安全稽查员即安全员

安全员主要负责检查厂区内的安全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以及违规操作等进行整改,并对其责任部门进行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处罚条例开具罚单。

3、6S制度稽查专员

6S制度稽查专员主要负责检查公司内部6S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于违反6S规定和制度的人员,专员可根据《6S制度规定》中的处罚条例对其开据罚单,罚款金额在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需配合部门工作安排:

行政部:根据稽查小组开具的罚单,依据罚款金额在工资中进行扣除,根据实际情况张贴通知,有权对稽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部门负责人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必须清楚,各人员所在的岗位职责划分明确,对于《稽查问题汇总表》和《会议决议事项表》中所有需要责任部门处理的事项,均需要制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期限,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五、稽查结果确认程序:

稽查人员发现违规操作的行为,依照相关流程制度要求当事人对事实进行确认,无异议则由当事人在罚款单上签字确认;

如当事人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确认,则由当事人的直接上司签字确认,或者由直接和间接上司同时签字确认;

如当事人和直接间接领导都拒绝签字确认,则由稽查人员提供罚款单所依据的规条制度,此事件将在例会中进行调查讨论,进行再次认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稽查人员有权对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的所有责任人进行加倍罚款;

稽查人员如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可将罚款单和罚款事由交至部门主管或经理,并要求其在30分钟内给予答复,如部门主管或经理

也不能确认责任人,则对其部门领导开具罚单。

六、罚单的公示、归档

1、稽查人员将确认后的罚款单须在当日直接通知当事人;

2、由行政部及时拟定通知并张贴在宣传栏;

3、行政部将在当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罚款金额;

4、行政部将所有的罚款单进行存档备案,以备查用。

七、稽查工作依据

1、工作职责

2、工作流程

3、操作指引

4、员工手册

5、各项规条制度

6、6S

7、工作任务

8、会议决议事项

9、内部工作联系单

八、稽查罚款标准

1、对于6S、制度稽查,6S制度稽查专员依据《员工手册》规定,对于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2、安全检查,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以及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第一次对部门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20—50元罚款,如因个人操作不当,对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

责任,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3、对于不配合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并且态度严厉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处以20元的罚款,被罚当事人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经稽查人员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对其进行加倍罚款;

4、对于《工作联系单》或上级指令未完成的,处以20元罚款;

5、对《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中需要执行事项初次未完成或未达到要求的,对当事人处以20元罚款;

6、对《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中需要执行事项第二次未完成或未达到要求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7、对《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中需要执行事项第三次未完成或未达到要求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8、对《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中需要执行事项已经完成,但未能持续进行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9、《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以月度为单位,一个月超过三次的,对直接领导进行通报批评,一个月超过五次的,给予降级处理;

10、对于稽查中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部门主管或经理未在30分钟内答复的,对其处以20元罚款。

11、《稽查问题统计表》、《会议决议事项表》中工作完成情况由专人在会中进行汇总上报。

九、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行政人事部。

十、附件:

一、《罚款单》

二、《稽查问题统计表》

罚款单

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

岗位罚款金额

罚款事由

被罚款人签名部门领导

稽查人审批

罚款单

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

岗位罚款金额

罚款事由

被罚款人签名部门领导

稽查人审批

罚款单

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

岗位罚款金额

罚款事由

被罚款人签名部门领导

稽查人审批

稽查问题统计表

序号稽查事项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稽查人员稽查时间备注1

2

3

4

5

6

7

8

9

稽查办案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稽查办案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稽查办案权力运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稽查机构根据上级机关、本部门稽查工作部署、安排和布置开展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工作。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应当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按计划进行。 程序启动 第二条稽查机构对下列违法线索应即时启动稽查程序。 (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二)检验机构检验发现的; (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 (四)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或者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第三条稽查程序启动由稽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指定相应稽查人员负责稽查。 调查取证 第四条执行稽查任务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首先应主动向被检查、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本次稽查的理由、调查或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稽查的地点应是有可能涉案的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办公等场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应如实记录现场有关情况,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登记表,

在被检查方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或者涉案单位有关人员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第六条执法人员现场询问有关人员时,应填写《调查笔录》。调查的问题应与本案有关,在记录时应尊重被询问人的原意,不得曲解;询问结束后,将笔录交被询问人确认后由其逐页签字或者按手指纹;如有改动,应在每处改动地点签字或者按手指纹确认。 第七条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书、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报告、鉴定结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为行政处罚的相关依据。 第八条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品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或者“与原件(物)一致”的字样。 第九条证据的保存、查封与扣押。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先行保存有关物品。保存证据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和《物品保存清单》,同时应当填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执法人员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和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物品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就地或者异地封存物品。同时,执法人员还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经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稽查管理办法

制订 审核 核准 日期 2017-9-25 一、目的 1、为了提高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公司所有人员都能够按流程、规定等作业,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力;对违反流程、规定以及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根据流程、制度等规定,依据岗位说明书以及部门职责,让员工能自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厂 三、稽查事项 所有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程序文件、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会议的决议事项、重要的通知、临时性需要跟踪的工作事项。稽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库、物料房以及公共区域。 四、稽查小组组织架构图 五、稽查工作流程: NG OK 稽查组长 (唐来有) 7S 稽查员 (唐来有) 行政、人事 稽查员 (刘碗玲) 安全、设备维护保养 稽查员 (骆志勇) TS 体系、品质、数据稽查员 (左涵元) 选定时间 进行检查 制定整改通知书 拍照取证 下达整改通知书 整改完成

制订审核核准日期2017-9-25 四、稽查人员的权责 (一)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 2、稽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规条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稽查会议决议事项,以及临时性需要跟踪和处理的工作事项; 4、稽查宗旨:从小事做起,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5、稽查人员有权召集被稽查部门和员工召开座谈会和讨论会; 6、稽查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制度和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违规人员提出警告,并列到《稽查问题统计表》,如日后仍未得到改善,稽查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二)稽查人员的工作分配: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稽查人员主要分为四类:行政、人事稽查员;安全、设备维护保养稽查员;7S稽查员;TS体系、数据稽查员。 1、行政、人事稽查员 ①、稽查公司员工考勤、员工劳动纪律及员工规范穿戴。 ②、稽查公司员工车辆是否按规定的位置停放。 ③、稽查门卫车辆出入登记表是否按规定执行。 ④、整理稽查结果资料需要处理事项以及各部门需要改善的重大事项,所

公司夜班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夜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夜班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夜班期间因监控不力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夜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所有夜班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开展作业活动,杜绝因夜班期间无车间主任和安全、质量监督人员而出现工作散漫、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2、夜班生产中,公司领导、调度和车间各值班人员,要采用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公司领导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一次,调度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两次,车间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违章、违规现象立即制止,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值班要有相应的记录。 3、所有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出现迟到、提前下班、代班、脱岗现象,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4、夜班期间当班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无班组长时,车间要临时指定带班负责人,带班负责人即为本班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班班组人员的安全、质量、进度、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及思想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员工出现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懒散、松懈等不规范行为。 5、夜班生产应和白班一样,坚持班前会制度,车间值班人员或班组长(带班负责人)班前应对当班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

现场的设备、电气、工具、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并留有记录。 6、夜班期间,班组长(带班负责人)应实行生产过程的全过程监控,做好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夜班期间出现的工序流转,应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制度,进行交接确认签字,严禁不交接私自把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当班出现安全违章、违规和违纪现象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并于次日上报车间。 7、夜班生产中,原则上不进行装卸车、大构件翻转,因工期要求或特殊情况下需进行装卸车、大构件翻转时,车间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车间必须安排具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8、夜间生产、包括装卸车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若区域内照明不足时,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灯,确保现场光线充足。 9、车间安排夜班生产人员时,在同一工作区域内必须有2人以上作业,人员尽可能安排在同一住宅小区或居住较近人员同路上下班。 10、夜班作业人员,未经车间班组长(带班负责人)或车间值班人员同意,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车间值班人员同意,并签发出门证方可离岗。 11、夜班员工必须严格遵照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本岗位的生产设备,不得使用、操作其它非职岗位的机械设备,如需要时,必须经车间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酒店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酒店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酒店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促进酒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检查原则 质量检查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要求检查考评要客观的反映部门员工的实际情况,对于同一性质的问题使用相同的检查考评标,部门与员工要知道自己部门与自己的详细考评标准及考评结果。 二、检查依据、类别与处理 (一)检查依据:以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部门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操作与服务标准,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为依据,主要检查项目有店规店纪、服务质量、卫生安全、文明规范、客人投诉、表扬等项目,通过《内部考核单》进行沟通建议或奖惩。 (二)检查期: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检查周期。 (三)检查分类:分为公司级检查与部门级检查两类。 (四)检查处理: 1、公司级检查 (1)常规检查,以大堂副理检查为主,发现不合格由大堂副理填写“内部考核单”,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开单人,签字确认等详细记录,由质量主管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部门负责回复整改情况,整改后复查由大堂

副理进行,在“内部考核单”上填写验证情况,并签字确认。 (2)经理值班检查,以值班总经理、值班经理检查发现情况为主,由大堂副理根据总经理或授权人批示意见,填写“内部考核单”,下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处,部门负责回复整改情况,整改后复查由大堂副理进行,在“内部考核单”上填写验证情况,并签字确认。 (3)公司级检查发现严重不合格服务由质量主管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部门负责人负责整改,由质量主管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签字确认。 (4)专项检查,由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如月度安全质量联合检查、食品安全检查、用电安全检查等,通过SL-2-004-01C“安全质量检查表”发放至各部门限期整改。 2、部门级检查:各部门经理、主管(领班)检查为主,发现不合格由部门经理(主管、领班)填写“内部考核单”,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开单人、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等详细记录,由部门主管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在“内部考核单”上填写验证结果,并签字确认。 部门发现严重不合格服务由部门主管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整改,由质量主管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签字确认。 三、要求 (1)所有检查项目必须在“内部考核单”下发一周内回复,延迟回复或不回复,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 (2)复检项目未按期整改,且无书面回复未按期整改

产品质量稽核管理办法

标题 产品质量稽核管理办法 1.0目的 规范产品质量稽核管理流程,及时纠正显性不良并协调处理现场产品质量问题,通过预防潜在或隐性不良有效提升产品品质。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工序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管制,包括产品现场异常处理,现场工艺改进处理,物料贮存放置处理,设备使用与规范处理等。 3.0职责 3.1 质量稽核员:负责指导和培训IPQC检验操作,及时发现并指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隐患(如人为 原因/设备故障原因/工艺设计原因/物料控制原因/环境控制等其它原因造成的),对首检及巡检的结果进行确认,必要时针对物料贮存放置和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反馈,并跟踪处理整改执行的效果并负责统计和通报。 4.0定义 1.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为了防止潜在的的不合格、缺陷或其它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清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 为了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它不希望情况再次发生,清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 为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5.0 现场稽核工作流程: 稽核范围:新工艺压力车间,老工艺压力车间,温补车间,烧结车间,机加工车间,喷砂及高温老化工艺过程,风速风向磁致位移等新产品车间。 稽核项目: 1.该车间生产线区域标识是否清楚,工作台是否保持清洁,其它生产环境是否符合产品作业要求。 2.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或摆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对产品质量造成显性或隐性影响。 3.现场检验人员有无按检验标准执行检验,检验方式是否按相关标准执行,检验记录是否完整真 实有效。 现场操作人员有无按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操作方法是否会对产品质量造成显性或隐性影响。 4.现场使用设备是否有经校准合格,是否有专人进行点检维护,设备使用方法是否符合设备操作 指导,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5.现场产品工艺流程是否符合新工艺作业流程,是否和作业指导书保持一致。产品生产制作是否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质量稽查管理制度N

GB/GR-ZL-2018程序管理文件 质量稽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逐步明确、细化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状态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处于持续有效的状态,通过对公司各门店的稽查来提升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执行力,规范企业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连锁店。 第三条质管部及门管部依照本制度对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考核,与营运稽查管理工作组(原门管)两部门相互配合,协调。 第二章质量稽查工作内容 第四条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一)依法经营,合法资质,亮证经营,门店的证件必须悬挂在店堂内醒目的位置,门店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门店必须配备空调、阴凉柜、冰箱、灭蚊灯等以保证药品按说明书储存; (三)企业应配备监测和调控温度常温10~30℃,阴凉温度20℃以下,冷藏温度2~10℃,门店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门店的含特殊成分的的商品提供专柜储存,并有警示语(凭身份证销售,单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并做销售记录; (四)企业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五)企业经营场所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和生活区域及私人物品必须分开,不得混放; (六)处方药品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并做好处方药品销售登记,及时收集处方、病历、出院小结等; (七)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拆零药品必须做 第 1 页共10 页

夜班管理规定

B4生產部夜班管理規定 一.目的 为對夜班生產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保证夜班工作效率,品質,严肃夜班工作纪律,加强夜间现场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範圍 此管理規定適用於B4生產車間所有夜班工作人員的工作管理活動。 三.定義 3.1 管理責任人: 車間安排一名助理主任或以上的管理人員,作為B4生產車間夜班管理負責人。 3.2 樓長:凡有夜班生產的樓層,每層樓安排一名當晚該樓層上班的最高職務者為樓長,作為該樓層夜 班管理總負責,向夜班管理責任人匯報。 四.管理細則 4.1 勞動紀律管理: 4.1.1 員工離崗必須向樓長匯報并如實填寫離崗登記表,樓長同意并確認離崗登記表之後方可離崗 離崗時間原則不超過15分鐘,不允許串崗,串樓層。 4.12 樓長要對離崗登記表的內容資料真實性負責,并對串崗人員及時制止并上報夜班管理責任人。 4.1.3 管理責任人除了負責所在樓層的樓長職責之外,不定時到其他夜班樓層稽核夜班管理情況, 所有夜班人員,樓長要配合管理責任人的核查。 4.2 物料管理: 4.2.1 各樓層對貴重物料(比如鮑魚,豬肉,臘腸,臘肉,瑤柱,蝦仁,果仁等)要上鎖專人管理。 4.2.2 樓長負責做好白夜班的物料交接工作,如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管理負責人匯報。 4.3 安全管理: 4.3.1 夜班生產結束,及時做好5S工作,并對空調,照明,水/電/煤氣等全方位安全檢查,根據實 際情況及時關閉,避免浪費,杜絕安全隱患。 4.3.3 管理責任人/樓長每日夜班下班前對相關的安全事項各樓層確認複查。 五.補充說明: 5.1 每週五,部門經理發出下周夜班的管理責任人和樓長,聯繫方式,張榜公佈,便於相關人員清晰了解, 協調管理。 5.2 所有人員/物料/安全的交接班記錄需要保存三個月以上,以備必要時的調查核對。 5.3 此規定自2016年1月18日開始執行。 批准:

稽查管理制度

稽查管理制度 编制:行政部 审核: 批准: 2015年6月25日发布2015年6月25日实施陕西德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第一条目的 (2) 第二条适用范围 (2) 第三条稽查人员权责 (2) 第四条需配合部门工作安排 (4) 第五条稽查结果确认程序 (4) 第六条罚单的公示、归档 (5) 第七条稽查工作依据 (5) 第八条稽查罚款标准 (5) 第九条附则 (7) 第十条附件 (7)

稽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公司所有人员都能够按流程、规定等作业,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力; 2、对违反流程、规定以及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 3、根据流程、制度等规定,依据岗位说明书以及部门职责,让员工能自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程序文件、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会议的决议事项、重要的通知、临时性需要跟踪的工作事项。稽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库、物料房以及公共区域。 三、稽查人员的权责 (一)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 2、稽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规条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稽查会议决议事项,以及临时性需要跟踪和处理的工作事项; 4、稽查宗旨:从小事做起,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5、稽查人员有权召集被稽查部门和员工召开座谈会和讨论会; 6、稽查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制度和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违规人员提出警告,并列到《稽查问题统计表》,如日后仍未得到改善,稽查人员有权对其开具罚单。 (二)稽查人员的工作分配: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稽查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会议决议事项稽查专员、安全员、6S制度稽查专员。 1、会议决议事项稽查专员 主要是跟踪检查各类会议决议需要处理事项以及各部门需要改善的重大事项,所有的问题都将汇总在《稽查问题统计表》和《会议决议事项表》中,稽查人员对相关项目进行追踪检查,看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安全稽查员即安全员 安全员主要负责检查厂区内的安全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以及违规操作等进行整改,并对其责任部门进行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处罚条例开具罚单。 3、6S制度稽查专员

2020年安全稽查制度

安全稽查制度 为制止违章行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稽查工作是指对公司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在整个运行过程中进行以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安全稽查工作由分管经理及安全科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稽查范围:公司所属各线路营运车辆。 三、安全稽查内容: 1、检查驾驶人是否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上岗证、客车驾驶员即时证明,驾驶证、资格证所记载的准驾车型是否与所驾车型相一致,“即时证明”是否所驾车辆相符。驾驶证是否参加年检,内部上岗证是否参加学习盖章。 2、检查、纠正驾驶人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 3、检查、纠正驾驶人超速、超员、超载的违章行为。 4、询查驾驶人在行车中的精神、身体状况,纠正疲劳驾驶。 5、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灯光、雨刷、喇叭是否完好有效,前轮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螺丝是否紧固,油箱架是否完好。 6、根据班次、道路天气等具体情况对驾驶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

7、检查车容车貌和各种安全事项。 四、安全稽查时间: 1、每月底编制下月的路查计划,安全科配备两名在职安全稽查人员按计划上路及到各站点检查;分管经理、安全科长经常带队上路、稽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公司其他领导按计划带班上路。 2、每月上路稽查不少于四天,稽查车辆不低于45辆次,以保证每月每车受到一次路检。 3、在事故多发季节和路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节假日和客运高峰期间,大雪、雨季、暑假增加路检时间及次数,以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 每月初制定安全稽查计划,并认真执行,对重点人员、重点班次、重点线路、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月末对当月稽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稽查情况分析报告。 五、违章处理 对驾驶人的违章处理按照公司《安全稽查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夜班值班管理制度

夜班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物,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夜班工作人员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点起至下午5点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5点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每日值班人员由管理部编排(为管理人员主任级以上人员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人员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公司或工厂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及时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货物等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

主管领导转呈检查。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新工艺、新装置、新技术、新产品)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表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表 制度名称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执行情况 检查评定符合一般较差 药品购进管理规定1、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2、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中必须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填写齐全, 盖有供需双方的红色公章。 3、 4、按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药品验收入库管理规定1、 2、购进药品必须由验收员验收,验收员在来货凭证上签字。 3、 4、验收时按购进票据与实物对照、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5、 6、验收后的药品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都要符合规定要求。验收记录要按 要求填写,并亲笔签字或盖章不得缺项或漏项。 7、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药品养护管理规定1、 2、按药品规定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养护。 3、重点品种应每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4、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养护并做好记录。 5、温湿度按规定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员。 7、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及时下架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合 格药品的处理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台帐。 药品陈列管理规定1、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陈列。 2、陈列药品做到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包装和品名易混淆的药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一般药品分开陈列。

3、药品陈列分类标识清晰,摆放准确。 4、药品陈列环境和陈列条件应按规定按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考核人:时间: 制度名称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执行情况 检查评定符合一般较差 药品效期管理规定1、对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近效期时限应下 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予以处理。 2、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品种,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1、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在不合格区标志明显。 2、在陈列药品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做销毁处理。 3、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应符合有关规定,在质量管理员和有关人员的监督 下执行。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登记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 存管理规定1、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向具有药品经营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 2、所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外包装应符合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调配中 药处方。 3、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 4、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和串斗。 药品拆零管理规定1、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 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 3、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4、药品拆零记录真实完整。 人员健康、培训管理 规定1、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体检,新上岗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2、凡发现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等,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岗位。 3、定期对从事药品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有培训记录,学习笔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1、概念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2、记录完整、准确、规范。

公司夜班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夜班生产安全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司夜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夜班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夜班期间因监控不力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夜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所有夜班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开展作业活动,杜绝因夜班期间无车间主任和安全、质量监督人员而出现工作散漫、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2、夜班生产中,公司领导、调度和车间各值班人员,要采用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公司领导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一次,调度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两次,车间值班每晚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违章、违规现象立即制止,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值班要有相应的记录。 3、所有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出现迟到、提前下班、代班、脱岗现象,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4、夜班期间当班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无班组长时,车间要临时指定带班负责人,带班负责人即为本班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班班组人员的安全、质量、进度、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及思想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员工出现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懒散、松懈等不规范行为。

5、夜班生产应和白班一样,坚持班前会制度,车间值班人员或班组长(带班负责人)班前应对当班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现场的设备、电气、工具、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并留有记录。 6、夜班期间,班组长(带班负责人)应实行生产过程的全过程监控,做好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夜班期间出现的工序流转,应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制度,进行交接确认签字,严禁不交接私自把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当班出现安全违章、违规和违纪现象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并于次日上报车间。 7、夜班生产中,原则上不进行装卸车、大构件翻转,因工期要求或特殊情况下需进行装卸车、大构件翻转时,车间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车间必须安排具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8、夜间生产、包括装卸车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若区域内照明不足时,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灯,确保现场光线充足。 9、车间安排夜班生产人员时,在同一工作区域内必须有2人以上作业,人员尽可能安排在同一住宅小区或居住较近人员同路上下班。 10、夜班作业人员,未经车间班组长(带班负责人)或车间值班人员同意,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车间值班人员同意,并签发出门证方可离岗。

华为供应商质量稽查管理制度V

文件名称 供应商质量稽查管理制度 版 本 V1.00 生效日 期 2013-2-29 文件编码 Proc/Supplier/Quality_P02/W08_D 流 程 架 构L1Procurement 拟 制 人 陈鹤群 L2Manage Supplier 审 核 人 景永强 L3Manage Supplier Quality & System 批 准 人 罗永国 L4 适用范围 终端定制件供应商 一、 概述 本文主要描述了终端采购物料质量管理部SQM对供应商稽查管理要求及供应商自查自纠的管理制度 适用于针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的定期、突击现场稽查。但不适用于潜在供应商考察和新供应商认证。 二、 术语 名称 定义 三、 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稽查、自查自纠的业务行为,提高供应商稽查的效率,并通过对稽查发现问题的管理跟踪,达到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的目的,制定本管理制度。 四、 操作说明 根据稽查需求和目标的不同,供应商稽查分类:1)定期稽查 2)编码转产认证稽查 3)突击稽查 4)供应商自查自纠 1定期稽查义说明: 定期稽查,是SQM依据供应商质量表现及业务比例,制定的年度计划及月度稽查计划,预防性稽查包括:QSA稽查、制程QPA稽查、事先通知供应商稽查内容、时间、稽查人员。 要求: 供应商在华为稽查前一周(QSA稽查提前两周通知),需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特别是Critical/Major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给出改善措施、华为现场稽查发现的Critical/Major 问题,将计入季度考评扣分项。具体参见考评说明。

2编码转产认证稽查 定义说明: 编码转产认证稽查,SQE依据项目进度在量产前对物料成熟度特别是产品的直通率是否达到量产要求、制程成熟度、治具完善情况,进行稽查。 要求: 在华为稽查前,供应商应根据各物料族的特点及要求进行自查,如结构件参照《结构件供应商新编码制程稽核管理规定》及《新产品(新编码)制程认证checklist-V01.0》,充分的暴露问题,给出改善措施。 华为现场稽查发现以下5要素出现不符项、将停止项目生产,彻底解决问题后恢复生产。 编码转产5要素: 1、零件各制程均有SOP/IS/SIP,且经过评审受控发布,悬挂于现场。 2、生产、检验所需要治具/检具必须制作完成并进行有效验证(需提供治具/检具清 单及验收报告)。 3、FAI尺寸全部合格。 4、单个零件的直通率需要达到报价的80%,瓶颈工序有扩产方案。 5、产品信赖性测试合格有记录,且过程有抽样测试及记录,有特采审批记录。 3突击稽查 定义说明: 突击稽查,是为了检查华为管理要求及改善措施落实情况而进行的稽查,具体包括:PCN/ECN稽查、关键岗位稽查、重点项目(北美、日本)专项稽查、质量改善措施落实稽查(如批量隔离、市场投诉、错混料、物料族月度lar值不达标首位及其他质量异常),案例分享措施的落实情况,不会事先通知供应商稽查内容、时间、稽查人员,而进行的临时稽查。 突击稽查的供应商及时间安排: 稽查项目 供应商范围 时间 PCN/ECN稽查 所有供应商 随时 关键岗位稽查 有设置关键岗位供应商 随时 重点项目(北美、日本) 专项稽查 重点项目生产阶段 随时 质量改善措施落实稽查 批量隔离、市场投诉、错 混料、停线、案例分享 一个月内

值班夜班管理制度

值班夜班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2016 值班夜班管理制度 XX集团夜间值班管理制度值班夜班管理制度|2015-09-2923:23 一、目的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保障公司夜间设施设备和财产安全,提升夜间值班人员迅速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 各门店安保人员、行政值班人员。 三、有关要求 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四、相关规定 (一)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每晚值班时间为:晚7:00-早7:00。 (二)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三)值班人员应提高警惕,对值班场所进行全面、细致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门店店面、办公区域、酒店楼层、酒店后堂、冷冻冷藏设备等。确保每小时巡视1次。 (四)值班人员应重点加强对值班区域水、电、气 1 / 16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商品的防损巡查,同时,确保窗关门锁。

(五)遇大风、大雨、冰雹、高温等异常天气情况,值1 班人员须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 (六)值班人员须加强对冷冻冷藏设备的巡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如遇设备故障,须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并迅速做好冷冻冷藏物品的转移。 (七)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须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 (八)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公益电话,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九)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电话全程畅通。(十)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员必须严格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十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 2 / 16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楼回目录检修工夜间值班管理制度值班夜班管理制度|2015-09-2916:58 1、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厂部规定的时间到单控室签到,并写明本人手机号或电话号。 2、夜间值班期间,不能离岗、迟到、早退。

品质稽核管理制度

品质稽核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 适时发现问题并采 取对策,确保品管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 稽核工 作,均适用本规章。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稽核规定 定义 对各项品质活动与相关结果进行查核, 以验证其与本公 司品质管理体系之规定是否一致, 以及规定是否被正确 执行,并达到预定之目标, 此项查核工作即为品质稽核。 品质稽核分为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 品质稽核种类 不定期稽核 1) 品管部主管视需要可指定人员对某项品质活动进行 1. 1.1. 1. 2. 1. 3. 2. 2.1. 2.2. 2.2.1.

必要之稽核工作

2) 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视需要要求品管部对公 司之品质体系全面的稽核,或对某项品质活动作必 要的稽核工作。 定期稽核 由品管部于每年 12 月提出次年度《内部品质稽核计 划》,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原则上每半年 进行一次稽核。 定期稽核规定 稽核准备 稽核人员组成 由品管部提出参加稽核的人员组成情况, 经总经理 (管 理者代表)批准,并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委任稽 核组组长。稽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熟悉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与规范。 2) 受过相关之训练 ([注 ]ISO9000 认证之企业, 稽核人 员应具有内部审核员的资格) 。 3) 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好。 4) 非被稽核部门之工作人员。 稽核实施计划 由稽核组组长编制《稽核实施计划 表》 ,经总经理(或 管理者代表) 批准, 并提前一个星期向被稽核部门发出 通知。实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2.2.2. 3. 3.1. 3.1.1. 3.1.2.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总经办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二条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包括账务、业务、财务、总务及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以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应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还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查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并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被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细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需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财务稽核 第十二条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恰当,有无遗漏、错误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符,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与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3、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4、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输,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送税务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是否有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8、活页账页的编叼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或账簿有无缺号。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销毁,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收费管理制度文件

收费稽查工作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党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 二、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不得超越稽查工作职权范围。 三、稽查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所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劳动纪律进行稽查。定期不定期的对征费运行情况、反贪堵漏进行稽查,按时查看征费运行录像,随时抽查征费票据。被稽查人必须接受检查,不得拒绝。 四、稽查时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 五、执行稽查工作必须两人以上。稽查应严格标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 六、稽查人员在稽查中应着装规范,并佩戴稽查标志,证件齐全。 七、应做到文明稽查,举止端庄,动作规范,正确使用稽查用语。 八、稽查人员处理问题时应注意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 九、对重大违纪行为的处理,要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并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处理。 十、奖罚记录及有关处理材料应妥当保存,保证齐备完善,便于核查。 十一、定期整理稽查材料,及时发出稽查通报。

收费统计工作制度 为了使收费统计工作规范、统一,确保各类统计资料、数据详实准确,作到帐目记录清晰,报表上报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统计工作内容包括:通行费收入的日、旬、月、年报表,各类收费管理报表、以及各种收费分析资料,各类通行费票据、通行卡的领用(缴销)记录等。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收费统计工作,统计管理人员和通行费收缴出纳人员要按照“日清月结”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统计工作,服务于管理决策。 三、各类收费统计报表、要规范填报,数据准确无差错,每月初、年初将上一月、年报表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统计资料要按照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归类存放、保管,确保安全。 四、定期与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通行费上解和拆分数据。 五、各类报表时限要求:

(完整版)供热公司稽查管理制度

供热公司稽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管理,规范用热秩序,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热公司供暖的所有用户。 第二章稽查职责范围 第三条、负责稽查二次关断栓工作。 第四条、核查新入网居民小区实际供热面积与签订《城市供用热合同》的用热面积是否相符。 第五条、抽查已供热用户的用热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 第六条、抽查停栓、退网、减供的热用户是否存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开栓、私接等情况。 第七条、抽查热用户是否有对其供热设施管理不当,造成供热系统失水现象。 第八条、检查热用户是否存在擅自更改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增加供热面积、调节供热阀门(自管站用户)、安装放水装置等窃热违约行为。 第九条、抽查辖区内各类热用户的供热面积是否与实际录入经营管理收费软件系统内的面积相符,是否有漏报和漏管的行为。 第十条、根据停栓用户信息进行抽查,对停供热用户、用热单位用热情况检查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建筑物层高供热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依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制止向热力管网沟内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以及在供热设施上搭建建筑物、悬挂标语牌等行为,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联系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制止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搭建临时建筑以及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稽查员行为准则 第十三条、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供热行业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熟悉公司供热管网系统及相关规定;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热用户与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情况及热用户的用热状态; 第十五条、掌握与供热稽查有关的业务内容。 第十六条、稽查人员必须坚持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工作的原则,不允许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与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影响稽查工作的各种因素。 第十七条、稽查人员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影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地履行职责。 第四章稽查业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根据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 第十九条、实施热力稽查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组成稽查小组,由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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