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可能添加或存在的

添加目的

食品种类可能涉及的

环节序号名称主要成分检测方法1五氯酚钠五氯酚钠河蟹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灭螺、清除野杂鱼

气相色谱法(SC/T 3030-2006)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19-2004)无GB/T 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目前没有检测食品中敌百虫的国家标准方法,可参照《SN0125-92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检验方法》。养殖2

3喹乙醇

碱性黄喹乙醇

硫代黄素水产养殖饲料

大黄鱼促生长

染色养殖流通4磺胺二甲嘧磺胺二甲嘧

啶啶叉烧肉类防腐餐饮5敌百虫敌百虫腌制食品防腐生产加工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序号食品添加剂

1胭脂红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

鲜瘦肉主要用途

增色检测方法GB/T 5009.35-200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35-2003可能涉及的环节生产加工、流通2柠檬黄大黄鱼、小黄鱼染色流通3

4焦亚硫酸钠

亚硫酸钠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陈粮、米粉等漂白、防腐、GB/T 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流通、餐饮保鲜测定

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防腐、漂白GB/T 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流通、餐饮鱿鱼丝、蟹肉、鱼糜等测定

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序号名称主要成分

1皮革水解物皮革水解蛋白对主要产品类别等的修改内容将“皮革水解物”修改为“革皮水解物”;备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第1条2甲醛

3苏丹红

4罂粟壳

5氯霉素

6酸性橙II将“检测方法”适应范围限定为“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甲醛“产品类别”中增加“血豆腐”“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11条苏丹红“产品类别”中增加“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品)”质名单(第一批)”第2条吗啡、那可丁、“产品类别”中增加“火锅底料及小吃类”“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可待因、罂粟碱质名单(第一批)”第17条氯霉素“产品类别”中增加“肉制品、猪肠衣、蜂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第11条“产品类别”中增加“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椒面和豆瓣酱”质名单(第四批)”第10条

经营非法添加药品成分的保健食品案件法律适用初探

经营非法添加药品成分的保健食品案件法律适用初探 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罗良杰 当前食品安全执法正面临食品监管体制调整和新旧法律体系调整的双重挑战,《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先后施行,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大量的部门规章尚未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调整修正,因为《食品安全法》沿用了原来暂行的食品分段管理模式,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履行食品监管新职能时必然将面对部门职能交叉和法律依据交叉的困惑。 一、新旧交替中的新困惑 现从一个情节非常简单的保健食品监管案件进行剖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后查实,一家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了药品成份。但由于监管部门职责交叉和新旧法律交替,让执法人员对如何处理案件犯了难。 首先,案件定性犯难。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对于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以未经批准生产为由对违法产品按假药论处。而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施行后,根据《立法法》的“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上述违法行为应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处罚。但本案中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是由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药品成份,而并非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添加,仅仅是在经营环节被查处,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又有所不符。更为关键的是,本案中违法产品并非普通食品,而是保健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仍在制定过程中,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尚缺少行政法规依据。当然,《食品安全法》作为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其相关规定是对所有食品的法定最低要求,在国务院出台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同样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对普通食品的要求。但遗憾的是,本案中的违法情形是“经营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保健食品”,而并非“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理似有不妥。 其次,监管职责难分。对于流通环节食品的监管,《食品安全法》规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拟将本案移送工商部门时,工商部门却认为案件应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辖。因为2009年7月20日公布并同时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也就是说,虽然国务院尚未出台保健食品监管的具体办法,但已经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将保健食品的全程监管职责明确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故工商部门认为管辖本案超越其法定职责。当然因地方机构改革尚在进行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明确,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没有到位前,由卫生部门继续行使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但保健食品原来并未由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严格监管,在机构改革没有到位前,卫生部门现在也仅仅只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继续履行监管职

食品添加剂答案

《食品添加剂》复习题 绪言第一章 一、名词解释:、食品添加剂(GB2760定义)1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2、最大无作用量(MNL 是指动物长期摄入该受试物而无任何中毒表现的每日最大摄入量)3、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对健康无任何已知不良是指终人或动物每日摄入某种化学物质(食品添加剂、农药等等)效应的剂量。4、残留量 是物质在成品材料或物品中的最大的允许残留数量,以 在与食品接触的每 6平方分米的表面含 1毫克表示。 二、填空题 1、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代码用5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所属的_类目标识__,后三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的。类目中的编码代号 2、.毒理学试验通常分为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亚慢性 。四个阶段、慢性毒性试验毒性试验 三、单项选择题 1、每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代码用5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 A ) A 该食品添加剂所属的类; B该食品添加剂的编号; C 该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 3、食品用香料是按照香料名称的汉字笔画顺序编排的,用三位数字表示,数字前分别冠以英文字母,表示该香料的来源,那么在香料的名称前冠以N表示该香料是( A) A 天然香料; B天然等同香料; C人工合成香料; 四、多项选择题 1、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包括(ABC ) A提高食品的保藏性、防止腐败变质; B改善食品的感观性状; C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D便于食品加工 2、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包括( ABC )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1 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

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检测

附件1 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 BJS 201710 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保健食品中利血平、格列喹酮、羟基豪莫西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格列苯脲、格列美脲、豪莫西地那非、伐地那非、西地那非、那红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瑞格列奈、红地那非、格列吡嗪、洛伐他汀羟酸钠盐、尼莫地平、辛伐他汀、氨氯地平、洛伐他汀、美伐他汀、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佐匹克隆、尼索地平、脱羟基洛伐他丁、哌唑嗪、非洛地平、格列波脲、尼群地平、罗格列酮、吡咯列酮、罗通定、醋氯芬酸、硝苯地平、三唑仑、青藤碱、呋塞米、咪达唑仑、格列齐特、劳拉西泮、酚酞、二氧丙嗪、氯硝西泮、阿普唑仑、扎来普隆、氯氮卓、氢氯噻嗪、艾司唑仑、奥沙西泮、地西泮、硝西泮、西布曲明、文拉法辛、氯苯那敏、氯美扎酮、甲苯磺丁脲、阿替洛尔、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沙丁胺醇、司可巴比妥、褪黑素、芬氟拉明、苯巴比妥、可乐定、异戊巴比妥、卡托普利、苯乙双胍、巴比妥、麻黄碱、丁二胍、氨甲环酸、二甲双胍和烟酸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片剂、口服液、硬胶囊和软胶囊保健食品中的利血平、格列喹酮、羟基豪莫西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格列苯脲、格列美脲、豪莫西地那非、伐地那非、西地那非、那红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瑞格列奈、红地那非、格列吡嗪、洛伐他汀羟酸、尼莫地平、辛伐他汀、氨氯地平、洛伐他汀、美伐他汀、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佐匹克隆、尼索地平、脱羟基洛伐他丁、哌唑嗪、非洛地平、格列波脲、尼群地平、罗格列酮、吡咯列酮、罗通定、醋氯芬酸、硝苯地平、三唑仑、青藤碱、呋塞米、咪达唑仑、格列齐特、劳拉西泮、酚酞、二氧丙嗪、氯硝西泮、阿普唑仑、扎来普隆、氯氮卓、氢氯噻嗪、艾司唑仑、奥沙西泮、地西泮、硝西泮、西布曲明、文拉法辛、氯苯那敏、氯美扎酮、甲苯磺丁脲、阿替洛尔、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沙丁胺醇、司可巴比妥、褪黑素、芬氟拉明、苯巴比妥、可乐定、异戊巴比妥、卡托普利、苯乙双胍、巴比妥、麻黄碱、丁二胍、氨甲环酸、二甲双胍和烟酸共75种非法添加物质的检测,同样适用于片剂、口服液、硬胶囊、软胶囊类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中上述75种物质的检测。 2 原理 试样经甲醇提取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检测。 3 试剂和材料 注: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 试剂 3.1.1 甲醇(CH3OH):色谱纯。 3.1.2 乙腈(CH3CN):色谱纯。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序号名称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1 吊白块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2 苏丹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3 王金黄、块黄腐皮 4 蛋白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 5 硼酸与硼砂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6 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 7 玫瑰红B 调味品 8 美术绿茶叶 9 碱性嫩黄豆制品 10 工业用甲醛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11 工业用火碱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12 一氧化碳金枪鱼、三文鱼 13 硫化钠味精 14 工业硫磺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15 工业染料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16 罂粟壳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17 革皮水解物乳与乳制品、含乳饮料 18 溴酸钾小麦粉 19 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乳与乳制品 20 富马酸二甲酯糕点 21 废弃食用油脂食用油脂 22 工业用矿物油陈化大米 23 工业明胶冰淇淋、肉皮冻等 24 工业酒精勾兑假酒 25 敌敌畏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26 毛发水酱油等 27 工业用乙酸勾兑食醋 28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 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29 硝基呋喃类药物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30 玉米赤霉醇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31 抗生素残渣猪肉 32 镇静剂猪肉 33 荧光增白物质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34 工业氯化镁木耳 35 磷化铝木耳 36 馅料原料漂白剂焙烤食品

37 酸性橙Ⅱ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38 氯霉素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39 喹诺酮类麻辣烫类食品 40 水玻璃面制品 41 孔雀石绿鱼类 42 乌洛托品腐竹、米线等 43 五氯酚钠河蟹 44 喹乙醇水产养殖饲料 45 碱性黄大黄鱼 46 磺胺二甲嘧啶叉烧肉类 47 敌百虫腌制食品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该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局。 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号 保健功能 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称 检测依据 1 声称减肥功能产品 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 2 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 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9

3 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4 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5 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 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咪哒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氯美扎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4 6 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 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硝苯地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2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五批)可能添加或存在的 添加目的 食品种类可能涉及的 环节序号名称主要成分检测方法1五氯酚钠五氯酚钠河蟹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灭螺、清除野杂鱼 气相色谱法(SC/T 3030-2006)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19-2004)无GB/T 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目前没有检测食品中敌百虫的国家标准方法,可参照《SN0125-92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检验方法》。养殖2 3喹乙醇 碱性黄喹乙醇 硫代黄素水产养殖饲料 大黄鱼促生长 染色养殖流通4磺胺二甲嘧磺胺二甲嘧 啶啶叉烧肉类防腐餐饮5敌百虫敌百虫腌制食品防腐生产加工食品中可能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序号食品添加剂 1胭脂红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 鲜瘦肉主要用途 增色检测方法GB/T 5009.35-200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35-2003可能涉及的环节生产加工、流通2柠檬黄大黄鱼、小黄鱼染色流通3 4焦亚硫酸钠

亚硫酸钠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陈粮、米粉等漂白、防腐、GB/T 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流通、餐饮保鲜测定 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防腐、漂白GB/T 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流通、餐饮鱿鱼丝、蟹肉、鱼糜等测定 对前四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序号名称主要成分 1皮革水解物皮革水解蛋白对主要产品类别等的修改内容将“皮革水解物”修改为“革皮水解物”;备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第1条2甲醛 3苏丹红 4罂粟壳 5氯霉素 6酸性橙II将“检测方法”适应范围限定为“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甲醛“产品类别”中增加“血豆腐”“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第11条苏丹红“产品类别”中增加“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品)”质名单(第一批)”第2条吗啡、那可丁、“产品类别”中增加“火锅底料及小吃类”“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可待因、罂粟碱质名单(第一批)”第17条氯霉素“产品类别”中增加“肉制品、猪肠衣、蜂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第11条“产品类别”中增加“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椒面和豆瓣酱”质名单(第四批)”第10条

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一)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第一批) 表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号名称主要成 分可能添加的主 要食品类别 可能的主 要作用 检测方法 1 吊白块次硫酸 钠甲醛腐竹、粉丝、 面粉、竹笋 增白、保 鲜、增加 口感、防 腐 GB/T 21126-2007 小麦 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 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 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 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 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 知》(卫监发〔2001〕159 号)附件 2 食品中甲醛 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 2 苏丹红苏丹红I 辣椒粉着色 GB/T 19681-2005 食品 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 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 王金黄、 块黄碱性橙 II 腐皮着色 4 蛋白精、 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虚高蛋白 含量 GB/T 22388-2008 原料 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 检测方法 GB/T22400-2008 原料 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 液相色谱法 5 硼酸与硼 砂腐竹、肉丸、 凉粉、凉皮、 面条、饺子皮 增筋 6 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保鲜

7 玫瑰红B 罗丹明 B 调味品着色 8 美术绿铅铬绿茶叶着色 9 碱性嫩黄豆制品着色 10 酸性橙卤制熟食着色 11 工业用甲 醛海参、鱿鱼等 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 和质地 SC/T 3025-2006 水产品 中甲醛的测定 12 工业用火 碱海参、鱿鱼等 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 和质地 13 一氧化碳水产品改善色泽 14 硫化钠味精 15 工业硫磺白砂糖、辣椒、 蜜饯、银耳 漂白、防腐 16 工业染料小米、玉米粉、 熟肉制品等 着色 17 罂粟壳火锅

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份应从严监管

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成份应按假药论处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笔者参与了一起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检验发现其中含有化学药品成份盐酸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的案件调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在案件讨论中,参与案件查办的公安部门认为,根据2013年5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只能按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来刑事立案。 一、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食品刑事责任明显小于生产经营假药的刑事责任,与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着的严峻现状不相适宜。 从法律的角度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而《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如果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看出,按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刑事责任明显要小于按生产经营假药的刑事责任。目前《刑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食用食品致人死亡或对人体造成特别严重伤害时,应该处以何种处罚。 二、应加大对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食品类产品应按假药论处。 1、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正是因为如此,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查处工作。虽然《解释》明确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是对非法添加药品成份的食品类产品,实际反而是减轻了处罚。 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执行以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检验中发现食品中如果非法添加了药品成份,一般会以假药论处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生产销售者的刑事责任。而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以后,因《食品安全法》

食品添加剂复习资料(整理版)

3.丙酸盐:抑制微生物合成丙氨酸而起抗菌作用。 4.对羟甲苯钾酸酯类: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的呼吸酶系与电子传递酶系的活性,破坏微生物细胞膜结构。使用山梨酸或山梨酸钾应注意什么问题? 1.山梨酸较易挥发,应尽量避免加热; 2.山梨酸能够严重刺激眼睛,切勿溅入; 3.应避免在具有生物活性的产品中使用。因为酶可以使山梨酸分解成1,3—戊二烯,失去防腐能力,同 时还会产生不良气体; 4.不可与乙醇共存,否则产生异味; 5.贮存时防潮、放热(<38℃),防氧化包装完整。 天然防腐剂有何利弊? 利:资源丰富、抗菌性强、安全无毒、抗菌谱广、水溶性好、热稳定性好等优点,在人体消化道内可降解为食物的正常成分,不影响消化道菌群,不影响药用抗菌素的使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弊:天然食品防腐剂的作用机理、抗菌谱研究不够深刻,其适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也需要进一步的明确,还有其对食品风味的影响,如何能最大程度发挥其功效等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同时如何将不同来源的天然食品防腐剂配合使用、协同作用,达到互补或协同增效作用,也值得深入探讨。 如何合理使用防腐剂? 1、了解所用食品防腐剂和食品的性质; 2、严格按规定确定适用范围和使用剂量; 3、使用注意事项: (1)尽量减少微生物的污染; (2)确定合理的添加时机; (3)适当增加食品的酸度; (4)与热处理并用; (5)溶解与分散; (6)几种防腐剂的协同作用。 第四章食品抗氧化剂 1、食品抗氧化剂:是指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2、抗氧化剂作用机理? 答:食品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有三种: (1)数量最多的一类抗氧化剂是靠提供氢原子来阻断食品油脂自动氧化的连锁反应,从而防止食品氧化变质; (2)第二类是抗氧化剂自身被氧化,消耗食品内部和环境中的氧气从而使食品不被氧化; (3)第三类抗氧化剂是以通过破坏、抑制氧化酶的活性来防止食品氧化变质。 3、简述油溶性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及其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 作用机理:油溶性抗氧化剂均属于酚类化合物,它们能够提供氢原子与油脂自动氧化产生的自由基结合,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阻断油脂的链式自动氧化过程。 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对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起到良好的抗氧化作用。 4.抗氧化剂主要有哪些类型?各有何使用特点? 答:按来源可以分为天然抗氧化剂和人工合成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食品抗氧化剂和水溶性食品抗氧化剂。油溶性抗氧化剂能溶于油脂,对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起到良好抗氧化作用,水溶性抗氧化剂能够溶于水,主要用于防止食品氧化变色。 4、抗氧化剂使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充分了解抗氧化剂的性能; (2)正确掌握抗氧化剂的添加时机; (3)抗氧化剂及增效剂的复配使用; (4)选择合适的添加量:油溶性抗氧化剂的使用浓度一般不超过0.02%;水溶性抗氧化剂的使用浓度相对较高,一般不超过0.1% (5)控制影响抗氧化剂作用效果的因素:主要有光、热、氧气、金属离子及抗氧化剂在食品中的分散性; (6)使用时必须使之十分均匀地分散在食品中才能充分发挥其抗氧化作用。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附件2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修订背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蓄意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警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并按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食品,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卫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了清理、整合,现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黑名单?)。 二、修订原则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需要列入?黑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一)不属于以下范围的物质: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物质、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物质、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添加

剂公告)和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物质。 (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即该物质是否真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对人体造成较大的健康风险。 (三)是否属于经济利益驱动的非法添加。即违法使用后是否获利。 (四)违法添加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即违法使用后是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要影响。 三、修订过程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黑名单?名单审查专家组和检验方法专家组,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了专家组章程,确定了专家组工作机制。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召开了5次专家研讨会,对?黑名单?进行了讨论。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各部门新提出的建议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物质进行了审查,在工业用或其它非食品级物质中新增?工业硫酸铜?,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为?加工皮蛋?;抗菌药物类的非食用物质新增?硝基呋喃类?;非食用物质新增?过氧化苯甲酰?,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为?小麦粉?。 (二)为避免重复管理,属于农业部管理的在种植、养殖环节可能非法使用的相关物质不再列入本?黑名单?。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二十条提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

保健食品主要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探讨——易鹏1

保健食品主要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探讨——易鹏 2012年03月06日17:12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 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共有27项。除了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外,营养素类产品也纳入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范畴,称为营养素补充剂,如以维生素、矿物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补充人体营养素为目的的食品,可以用以申报保健食品。国家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于2011年8月1日发出[食药监保化函[2011]322号]公函,公开征集对拟修改的保健食品功能草案的意见,如果草案正式成立,中国保健食品的功能将从以上27项,变为18项。 目前,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有1600多家,27项功能的保健食品产品近10000余个,目前在生产的产品约4000个,产值超过1000多亿元。 中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大多为中小企业,产业集中度低;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含量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各企业间素质极不平衡,差异很大,一些企业自律意识不强;产业中生产组织方式存在多样性与不确定性;产业发展中环境、能源等外部性问题导致的可持续能力不够。 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证号标识混乱。 2、说明书标识混乱。 3、生产企业标识混乱。 4、保健功能宣传混乱。

(完整版)《食品添加剂》题库

《食品添加剂》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食品添加剂: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2、增稠剂:能提高食品的粘度或着能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叫做增稠剂。比如琼脂、卡拉胶、糊精和海藻酸钠等。 3、乳状液:两种互不相溶的液体,其中一种以微小液滴的形式均匀地分散在另一种液体中形成的分散体系叫做乳状液 4、膨松剂:膨松剂是指加入食品中后,当食品烘烤加工时能够发生分解产生气体,在食品内部形成膨松多孔结构的食品添加剂。 5、防腐剂:防腐剂是指能够抑制微生物增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比如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等 6、香精:香精亦称调合香料,是一种由人工调配出来的含有两种以上香料的混合物。 7、精油:用水蒸气蒸馏法和压榨法从芳香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挥发性油状液体,其商品统称为精油。 8、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9、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 二、填空题 1、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代码可以用5位数字表示,如磷酸CNS 01.106。前两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所属的类码标识,后三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的编号代码。 2、按照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编码系统,防腐剂的分类号是17。 3、按来源分,食品添加剂可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两类。 4、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5、不得以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对食品的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7、能提高食品的粘度或着能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叫做增稠剂。 8、乳状液中以小液珠状态存在的一相叫做分散相。 9、苯甲酸有杀菌和抑菌作用。其效力随酸度增强而增加,在碱性环境中失去抗菌作用。 10、山梨酸类的适用pH值范围为5.5以下。 11、根据色料的混合原理,红色与蓝色相混产生紫色色; 12、根据色料的混合原理,黄色与红色相混产生橙色色; 13、根据色料的混合原理,黄色与蓝色相混产生绿色色; 14、食品中最常用的发色剂是硝酸钠和亚硝酸钠。 15、按照作用机理,食品漂白剂可分为还原型漂白剂和氧化型漂白剂两大类。 16、用水蒸气蒸馏法和压榨法从芳香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挥发性油状液体,其商品统称为精油。 17、从溶解性能来看,食用香精可分为水溶性香精和油溶性香精两类。 18、夜盲症是由于缺乏维生素A1引起的。 19、赖皮病是由于缺乏维生素B5引起的。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范文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及分类 保健食品在许多国家有不同的概念,如在日本称为功能食品,强调以调节人体机能为主要目的。在美国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这一类的保健品统称营养品和功能性食品。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特点在于它对人体机能的调节上,而不在于对疾病的治疗上。保健食品是食品,又不是普通食品。 首先,保健食品必须是食品, 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普通食品的基本要求,即能提供一种或多种营养素,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安全无害。 其次,保健食品应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可满足一部分特殊人群的特殊生理机能的调节需要;同时,它不能取代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种必需营养素的需要。 再次,保健食品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是为解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的特殊食品,它的食用对象、食用量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人人皆宜。 此外,保健食品对人体的调节作用是缓慢的, 所以保健食品不应也不能作为药品,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当病人处于病态时,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的分类:大的方面分为二类。 一类是特定功能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保健食品的功能划分为以下27类(每种保健食品最多可以申报和审批两种保健功能): 1. 增强免疫力功能。 2. 辅助降血脂功能 3. 辅助降血糖功能 4. 抗氧化功能 5. 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 缓解视疲劳功能 7. 促进排铅功能 8. 清咽功能 9. 辅助降血压功能 10. 改善睡眠功能。 11. 促进泌乳功能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 减肥功能 16. 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 增加骨密度功能。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 祛痤疮功能 21. 祛黄褐斑功能 22.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 改善皮肤油份

几种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1,甜蜜素:升高血压 摄入过量的甜蜜素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有学者发现,甜蜜素虽然本身不能被人体代谢吸收,但被肠内细菌降解为环已胺后,反而会引起血压的升高。国家规定每千克的果蔬汁中含甜蜜素不能超过0.25克,在日常生活中,蜜饯、陈皮、话梅、杨梅干、罐头、糕点及各种清凉饮料中都含有甜蜜素。 解决方法:注意看食品配料表中甜蜜素的含量;一天喝含甜蜜素的饮料不宜超过300毫升;常吃杏仁、黑巧克力、花生、三文鱼、胡桃等食物,则有助于防止血压升高。 2,日落黄:引起脱发 含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大部分酱咸菜都含有日落黄,有学者就发现,如果长期食用酱咸菜等含有日落黄的食品,其毒素会沉积于肾脏,对人体的头皮组织、毛囊细胞造成损害,首先出现的症状是脱发。我国规定每千克酱咸菜中日落黄的含量不超过300毫克。 解决方法:由于日落黄是溶于水的,所以,可将酱咸菜用约40℃的温开水浸泡2分钟以上再食用,这可以清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及解决之道。除其部分的色素。 3,咸味香精:升高血糖 我国咸味香精的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已经进入了世界前列。目前流行的仿生食品一般是用豆腐、魔芋、淀粉等原料,通过添加咸味香精等原料,模仿肉的口感和口味做成的。如素火腿、素鸡、素鸭、素鱼等。但有学者就发现,咸味香精经高温加热后会,具有升高血糖,诱发炎症和动脉粥样硬化等危害。日常生活中,除了各种仿生食品,各种肉类罐头、膨化食品、方便面等等食品都含有咸味香精。 解决方法:将新鲜蔬果榨汁250毫升加1克姜黄粉,与仿生食品一起食用,可促进咸味香精的分解,并对减轻胰岛素抵抗和预防糖尿病有一定的功效。 4,阿斯巴甜甜味剂:导致记忆力减退 一般米醋中都含有阿斯巴甜甜味剂,以改善米醋口感。有学者发现,阿斯巴甜加热后会分解成甲醛、乙酸和二酮哌嗪,这些分解物会损伤大脑细胞,长期摄入易造成记忆力减退。

食品添加剂答案最新版

《食品添加剂》复习题 第一章绪言 一、名词解释 1、食品添加剂(GB2760定义):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2、最大无作用量(MNL) 是指动物长期摄入该受试物而无任何中毒表现的每日最大摄入量 3、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是指终人或动物每日摄入某种化学物质(食品添加剂、农药等等),对健康无任何已知不良效应的剂量。 4、残留量 是物质在成品材料或物品中的最大的允许残留数量,以 在与食品接触的每 6平方分米的表面含 1毫克表示。 二、填空题 1、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代码用5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所属的_类目标识__,后三位数字表示该食品添加剂的类目中的编码代号。 2、.毒理学试验通常分为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四个阶段。 三、单项选择题 1、每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代码用5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 A ) A 该食品添加剂所属的类; B该食品添加剂的编号; C 该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 3、食品用香料是按照香料名称的汉字笔画顺序编排的,用三位数字表示,数字前分别冠以英文字母,表示该香料的来源,那么在香料的名称前冠以N表示该香料是( A) A 天然香料; B天然等同香料; C人工合成香料; 四、多项选择题 1、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包括(ABC ) A提高食品的保藏性、防止腐败变质; B改善食品的感观性状; C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D便于食品加工 2、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包括( ABC )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

抗风湿及镇痛类中成药和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检测方法研究进展修改

抗风湿及镇痛类中成药和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检测方法研究进展修 改

抗风湿类及镇痛类中药制剂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检测方法 研究进展 申兰慧 (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无锡,214021) 摘要对抗风湿类及解热镇痛类中药制剂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分析方法进行综述。现在主流的分析方法主要是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液质联用。并参考相关文献,根据分析方法对各种抗风湿类及解热镇痛化学物质分别进行阐述。 关键词中药制剂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检测方法 Progress of Detection Methods for Chemical Materials illegally added in Antirheunatic and Analgesia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hen Lanhui (Wuxi Institute for Drug control Jiangsu Province, Wuxi,214021)ABSTRACT The author overviewed the analytical methods for chemical materials illegally added in Antirheunatic and Analgesia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he main current analytical method were TLC, HPLC, and LC-MS.The author referred correlate documents and explained Antirheunatic and Analgesia chemical materials separately according the analytical methods. KEY 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llegally added, chemical materials, detection methods 近年来,中成药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

食品添加剂》复习试题

《食品添加剂》题库阅读说明:本试题均来自网上,仅以辅助复习,请有选择地利用。 一、填空题 1、安全性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首要要求。 2、毒理学评价的主要方法:动物毒性实验和人体观察 3、毒理学评价程序:急性毒性、遗传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 4、LD 50受实验动物的个体差异性影响最小,它比较稳定,有代表性,可根据LD 50 数据大小来判定受试物毒性大小,LD50数据愈小,则该受试物的毒性愈大。 6、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或天然物质称为食品添加剂。 7、在肉制品中添加的亚硝酸盐与蛋白质代谢产物反应生成亚硝胺是致癌物。 8、肉制品中常用的水分保持剂是磷酸盐类。 9、在面条、饺子皮中作为保湿剂使用的是丙二醇。 10、我国批准许可使用的护色剂为硝酸钠(NaNO 3 )和亚硝酸钠(NaNO2)。 11、乳化剂HLB范围一般为0~20,HLB 在3~6的乳化剂最适合 W/O 型乳浊液 12、乳化剂HLB的数值越小表示亲油性越大,数值越大表示亲水性越大。 13、乳化剂的乳化能力用HLB值来表示。 14、生产中常用的膨松剂有两大类:化学膨松剂和生物膨松剂。 15、生物膨松剂主要是指酵母。 16、复合膨松剂由碳酸盐类、酸性物质和淀粉组成。 21、食品加工中比较重要的酶类是氧化还原酶类和水解酶类。

22、酶制剂是一种生物催化剂,具有高效性、专一性、反应温和性等特点。 23、我国主要使用的漂白剂是还原型漂白剂。 24、还原型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盐类化合物,仅适用于植物性食品。29、根据香料的挥发度,确定香精组成的比例,一般头香香料占20~30%,体香香料占35~45%,基香香料占25~35%。 30、杀死有害微生物的物质称为杀菌剂,抑制微生物生长作用的物质称之为防腐剂。 31、方便面中严禁添加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 32、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国标中测定的第一法为气相色谱法。 3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按其溶解性不同可分为油溶性色素和水溶性色素。 35、甜味剂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 36、甜味剂按其营养价值可分为营养型甜味剂和非营养型甜昧剂。 37、通常以柠檬酸的酸度为标准,将其酸度定为100 38、到2012年,已经生产并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有四大类:氨基酸及其含氮化合物、维生素类、矿物质及不饱和脂肪酸。 二、选择题 1、我国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标准号是:( D ) A、GB14880-1994 B、GB2760-2003 C、GB2780-2007 D、GB2760-2014 2、不是食品添加剂毒理学评价的实验参数有( D ) A、MNL值 B、ADI值 C、LD50值 D、急性毒性试验 3、亚硝酸钠不具备的性质是( D ) A、急性毒性物质 B、致癌性 C、发色剂 D、亚慢性毒性物质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 添加剂品种名单 发表日期:2009年1月13日【编辑录入:yjj3】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品种名单(第一批)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一、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二、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三、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 四、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 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健康关注:滥用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执法力度显著加强,但食品安全的形势却不容乐观,相继出现了一系列由添加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问,拥有较好的利润,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经营者不能摆正心态,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按有关规定标准操作,由此引发出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如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保质期长、食品色泽好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加入超标的防腐剂、着色剂或违规使用其它添加剂等,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并且造成了市场混乱。 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充许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但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有的厂家缺乏食品安全意识,根本不顾食品添加剂的用量问题;有的则是设备简单陈旧,缺乏精确的计量设备,缺乏生产技术和人员,从而出现违规违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成为食品安全的一

食品添加剂与香精香料中英文词汇

食品添加剂与香精香料中英文词汇 https://www.360docs.net/doc/1d432647.html,/cn_news/tech/2010041305.html 食品添加剂与香精香料中英文词汇 发布者::chem 发布时间::2010-04-13浏览次数::40

食品添加剂与香精香料中英文词汇Food additive and flavoring substances 1 碳酸钠 Sodium carbonate 2 磷酸氢钙 Calcium monohydrogen phosphate 3 六偏磷酸钠 Sodium hexametaphosphate 4 硝酸钠 Sodium nitrate 5 硫酸钙 Calcium sulfate 6 无水亚硫酸钠 Anhydrous sodium sulphite 7 硫酸铝钾(钾明矾) Aluminum potassium sulfate 8 盐酸 Hydrochloric acid 9 沉定碳酸钙 Calcium carbonate precipitated 10 2,6-二叔丁基对甲酚 (BHT) 2.6-ditertiary butyl-p-cresol 11 苯甲酸 Benzoic acid 12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13 冰乙酸(冰醋酸) Glacial acetic acid 14 羧甲基纤维素钠 Sodium carboxymethyl cellulose 15 山梨酸 Sorbic acid 16 亚硝酸钠 Sodium nitrite 17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Tertiary butyl-4-hydroxyl anisole 18 液体二氧化碳(发酵法) Liquid carbon dioxide(from alcohol fermentation 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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