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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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

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见表一)。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见表三)。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发展促进部门欢迎无污染或较少污染、投资金额大、科技含量高、能够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和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公司实体在营业税、收

入所得税、原材料购置税等方面会给以较大优惠的免抵扣额度。以佐治亚州为例,该州按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将该州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为最不发达地区,因而出台的鼓励措施也最优惠,该州规定,投资于制造业、通讯业、仓储分销业、研发、信息处理(如数据、信息、软件等)和旅游业的公司,所提供的每一个工作职位5年内每年可抵免750-4000美元的公司所得税。如投资于港口设施的项目可使进出于佐治亚州境内港口的运输吞吐两大幅增加,则每个工作岗位可再抵免1250美元。如投资于制造业或通讯领域,营业三年以上,且投资金额超过5万美元以上,可申请投资税收优惠,比例为投资金额的1-5%,用于抵免当年应缴的公司所得税,如投资于可回收利用设备、污染控制设备或军品转民品的生产企业,可享受3-8%的税收抵免。如投资方将公司总部或分公司设于该州,,投资项目创造至少50个工作岗位,投资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且支付给当地雇员的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则可享受设立公司总部税收优惠。如国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则每个岗位每年可抵免5000美元当年该公司的公司所得税。该优惠期为5年。公司用于对所雇佣员工的部分再培训费用可用于抵免当年该公司的公司所得税。另外,公司为雇员购买、建造合格的儿童看护设施和场地所支出的费用也可用于抵免公司所得税。

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

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又称社安税或联邦保险捐助法税。该税收入主要用于为退休工人和残疾工人及其抚养人提供福利。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占纳税人薪资收入的

15.3%,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即7.65%,其中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占6.2%,老年保健医疗税占1.45%。根据美国税法,2005年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的征收适用于纳税人最先收入的90,000美元薪资,也就是说,超过该金额(90,000美元)的薪资部分免征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但老年保健医疗税则适用于纳税人所有的薪资收入部分。社安税在发放工资或佣金时由雇主代扣。

遗产税和礼品税(Estate and gift Tax)

联邦遗产税适用于公民死亡时财产的转移。遗产税有别于继承税(Inheritance Tax)的主要区别在于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遗产,而继承税的征收对象是即承人。遗产税税率根据遗产价值的大小从18%至48%不等。与联邦遗产税项配套的是联邦礼品税,开征该税的目的主要是为防止个人在生前以礼品赠送的名义将遗产转移给后人。根据税法,已婚夫妇每人每年可赠送给每一位子女11,000美元的免税礼品,超过部分则须交纳礼品税。由于遗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转移给尚健在的配偶,或可以扣除遗产管理费用后将遗产转移给慈善机构等,因此遗产税和礼品税在联邦税收体制中所占比例很小,2004财政年度中其在联邦税收总值中的比例仅为1.3%。

货物税(消费税)(Excise Taxes)

货物税是消费税的一种形式,它是为消费某些特定货物和服务,而不是对收入,而征收的税。消费税属于联邦税,2004财政年度,联邦消费税收入约占联邦总税收的3.7%,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其中燃油税是联邦货物消费税项下最大的税种,约占该税的30.4%,其它消费税包括国内民航旅客税、烈性酒、葡萄酒、啤酒、香烟和电话服务费等。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有些是为了增加收入,减少赤字,或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道路空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如电话服务费和燃油或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道路空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税,有些则是反映使用该纳税产品对社会形成污染的一种成本,如香烟消费税,还有些则是对进口商品征税,以确保国内同类商品市场不受影响。大多数联邦消费税收入通过信托基金形式用于不同的方面,最大的基金为高速公路信托基金。由于消费税税率对不同收入的消费者是一致的,低收入群体的纳税水平要相对高于高收入群体,因此该税采用递减税制。该税属于联邦税,

州税及地方税(State and Local Taxes)

美国的联邦税和州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纳税人在报税时,需填写不同的表格。美国各州和地方的税收主要来自交易税(如按从量税或从价税征收的销售税)、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涉及普通公民的税种主要是收入所得税、交易税、房地产税和汽车燃油税。

各州可根据本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有关法律和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来源的充裕程度等设立不同的税种和相关税率。生活水平较高的州

如美国东北地区州的总体税率水平要高于南部的州,而有些州,如阿拉斯加州,由于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和充裕的税源,因此该州不但没有州销售税和收入所得税,该州居民在交税后还可以获得部分税收返还的优惠待遇。有些州免征食品、药物的销售税,佛罗里达州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内华达、南达科他、得克萨斯、华盛顿和怀俄明等州则免征个人和公司收入所得税,但可能会征收特许权税或使用税,还有些州规定纳税人可以用所交的某些州税抵扣相同的联邦税(见表五)。

根据美国税收基金会最新估计,2005年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州税和地方税的平均税率负担为10.10%。该基金会基于家庭收入中主要税收之和而算出的2003年各州税率排序资料显示,美国税赋最高的5个州是缅因州、华盛顿特区、纽约州、夏威夷和罗得岛,税率分别为13.0%、12.2%、12.0%、11.5%和11.4%,而阿拉斯加、新罕布什、特拉华、田纳西和阿拉巴马州的税赋最低,分别为6.4%、7.4%、8.0%、8.3%和8.7%(见表四)。

应税收入的免、抵、扣

税收的免抵扣指的是纳税人在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将某些开支从其年度应税毛收入中扣除,以形成经调整的应税总收入,再以此为基础进行纳税。每个纳税人的免抵扣金额视其年收入水平和开支性质而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家庭住房按揭、慈善捐赠、业务开支、被抚养人的数量,以及教育费用支出和子女看护费用等都是可作为影响纳税人税负的变量。另外,部分个人退休账户、个

体经营者的退休年金计划、学生贷款利息、赡养费、某些教育费用开支以及搬迁费用等也可依据有关规定从应税总收入中予以扣除。根据1997年税法规定,每名17岁以下儿童享受可以现金返还400美元的税收抵免,后经2001、2003和2004年数次调整,目前每一儿童可享受的现金返还式税收抵免额为1000美元。照顾儿童及被抚养人税收抵免(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Credit),可将为照顾儿童支出的看护费(每一儿童最多不超过3,000美元,或两名或更多的照顾对象不超过6,000美元)的35%用以抵免应税收入。纳税人经调整后的总收入超过15,000美元时,抵免率相应下调,但最低不得低于20%。继续教育费用支出抵免,为鼓励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纳税人接受大学本科教育头两年的绝大部分学费支出可用于税收抵免。替代最低收入税收抵免(Alternative Minimum Tax)

纳税人可根据联邦和州有关规定,以及自身收入及家庭财务负担状况,在每年的最后报税申报日(一般是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申请某些税收的抵、免、扣,最后根据上一年度缴税的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但此计算过程非常繁复,一般都会委托专业注册会计师来完成。

关于美国的税制改革

共和党在2000年执政后,布什政府为刺激经济、争取选民,一直积极提倡减税,并先后于2001年和2003年两次减税,如将每名儿童可享受的抵减税金额从原来的400美元提高至1000美元,让更多的纳税人享有按10%的最低所得税税率交税,继续延长按较低税率征收

资本收益和股息收入税,继续延长已婚夫妇纳税人减交婚姻惩罚税(Marriage Penalties)和中等收入纳税人免交替代性最低税负条例税(Alternative Minimum Tax),并提倡将已实行的减税政策永久化。

另外,布什政府极力主张改革现行的社会安全福利保障体系,提出将该体系逐渐私有化。美国现行的社会安全福利保障体系建立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在经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后,成百万的美国人处于失业状态,虽然罗斯福总统施行的新政纲领创造了一些新就业机会,但仍有许多年迈的工人因为失业而处于饥寒交迫之中。为此,罗斯福总统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一个针对老年退休工人的保险计划。即1935年出台的社会安全福利保障法。该法案制定的初衷是为老年退休工人提供一个老有所养的救济计划,后经过数十年的演变,其所涵盖的受益对象现已扩展到凡是按时支付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的纳税人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均可享受一定的退休金和医疗福利待遇。且该待遇与通货膨胀率挂钩,以防止实际福利待遇的降低。但随着美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尤其是二战后出生的婴儿潮逐渐达到退休年龄,近年来美国社会老年人增加的速度远远超过青年人增加的速度,而当年罗斯福总统创立社会安全系统时平均每一位退休者有20多位工作者供养,今天则只有2.5人,并且这一数字还在继续减少,因此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系统的可支配资金越来越少。专家测算,从1935年设立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系统至2014年,该系统每年收支相抵后都会有所盈余(从理论上讲,该盈余应被存入特

定的信托账户,由专业机构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运作,以期使之增值。但在实际上,该项盈余年年都被政府借调去平衡预算而被寅吃卯粮用掉了),即付钱的人比拿钱的人多。但从2014年开始,由于付钱的人数逐渐减少,而领取社会安全补助金的人逐年增多,预计社会安全系统年收支状况将从盈余变成亏损。但由于过去数十年的资金积累,社会安全体系在2037年之前,仍可以靠吃老本而继续运转。但2037年以后,整个系统将会进入全面亏损状态,即过去累积的盈余将全部耗尽,并将面临破产的境地。为解决这一历届政府都未敢触及的遗留问题,布什政府提出将目前的社会安全福利保障体系逐渐私有化的改革方案,初步设想是允许纳税人从其上缴的12%的社安税中拿出2%,划拨至一个属于该纳税人的私人账户中,由其自行控制,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收益率较高的投资,但投资收益必须到退休后才能取出。以后将逐步增加私人账户的比例,并最终使社会安全福利保障体系全部私有化,其根本思路就是使纳税人完全为自己今后的退休金进行强制储蓄,政府不再承担纳税人的退休福利责任。但目前社会对此设想褒贬不一,对其效果是否能达到设想的目的存在很大分歧,主要是纳税人自己控制的账户在投资过程中是否能够确保获利和持续不断的增值?

除此之外,布什政府还提出要彻底改革美国的现行税收制度,但该设想目前仍处于酝酿阶段,尚无具体措施出台。目前美国朝野对税制改革的优劣众说不一,但大多数美国人认为现行的税制太过繁复,

税种过多,税级划分过细,认为应该简化,使纳税人便于计算自己应缴的税额。具体而言,在开征税种上认为应该简化,如改成收入所得税或销售税,在税率上则缩减税级,也有认为变成单一税率等等。但税制问题是牵涉到联邦与各州和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多寡,以及各利益团体、不同收入纳税人之间、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政治、经济权益平等与否的大问题,非一朝一夕所能予以彻底解决,同时近年来美国内经济衰退,国际上战事频仍,再加上反恐和高额军费开支,克林顿政府当政期间积累下来的2360亿美元的预算盈余到现在不但当然无存,过去4年的财政预算年年出现巨额赤字,在截止9月30日的2004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赤字更高达4130亿美元。虽然布什政府在其2005财政年度预算规划报告中提出,要在2009年时将预算赤字减少一半。但大多数经济学家和业内人士认为,基于布什政府庞大的减税方案,并将已施行的减税永久化,将社会安全福利保障体系私有化,以及改革所得税税收制度等主张,要想成功地实施上述改革,就算不是空中楼阁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其难度之大也是可想而之的。

(鹿建光)

(表一)美国近年来联邦税收构成

联邦税收在GDP

中所占比例主要税种在总税收所占比例

财政年度个税公司税社安税消费税其他税

1960 17.8 44.0 23.2 15.9 12.6 4.2

1965 17.0 41.8 21.8 19.0 12.5 4.9

1970 19.0 46.9 17.0 23.0 8.1 4.9

1975 17.9 43.9 14.6 30.3 5.9 5.4

1980 18.9 47.2 12.5 30.5 4.7 5.1

1985 17.7 45.6 8.4 36.1 4.9 5.1

1990 18.0 45.2 9.1 36.8 3.4 5.4

1995 18.5 43.7 11.6 35.8 4.3 4.6

2000 20.8 49.6 10.2 32.2 3.4 4.5

2004 16.3 43.0 10.1 39.0 3.7 4.2

资料来源:U.S.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Budget of the U.S. Government, Fiscal Year 2006, Historical Tables (Washington: GPO. 2005), pp.30-34

(表二)美国国内税收按税种分类值

(1960-2004财政年度)单位:百万美元

年度税收

总额所得税收入社安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

小计公司税个人税

1960 91775 67125 22179 44946 11159 1439 187 11865

1970 195722 138689 35037 103652 37449 3241 439 15904 1980 519375 359927 72380 287548 128330 6282 216 24619 1990 1056366 650245 110017 540228 367219 9634 2128 27139

2000 2096917 1372733 235655 1137078 639652 25618 4103 54811

2004 2018502 1220868 230619 990249 717247 24130 1449 54807

资料来源:IRS Data Book FY 2004

(表三)美国2005财政年度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

报税方式税率

按夫妇联合方式申报

0-14,600 10%

14,600-59,400 1,460美元+超过14,600美元部分的15% 59,400-119,950 8,180+超过59,400美元部分的25% 119,950-182,800 23,318+超过119,950美元部分的28% 182,800-326,450 40,916+超过182,800美元部分的33% 326,450以上88,321+超过326,450美元部分的35%

按个人方式申报

0-7,300 10%

7,300-29,700 730+超过7,300美元部分的15%

29,700-71,950 4,090+超过29,700美元部分的25% 71,950-150,150 14,653+超过71,950美元部分的28% 150,150-326,450 36,549+超过150,150美元部分的33% 326,450以上94,728+超过326,450美元部分的35%

按家庭户主方式申报

0-10,450 10%

10,450-39,800 1,045+超过10,450美元部分的15%

39,800-102,800 5,448+超过39,800美元部分的25%

102,800-166,450 20,198+超过102,800美元部分的28%

166,450-326,450 39,020+超过166,450美元部分的33%

326,450以上91,820+超过326,450美元部分的35%

注:长期资本收益和股息收入按照较低税率征税:收入所得税税率为10%和15%档次的按5%征收,收入所得税税率为15%以上档次的按15%征收。

(表四)美国州和地方税赋比较

(2005日历年度)

排名州别按人均收入计算的州/地方税率

全美平均税率10.10%

1 缅因州13.00

2 纽约州12.00

3 夏威夷州11.50

4 罗德岛州11.40

5 威斯康星州11.40

6 佛蒙特州11.10

7 俄亥俄州11.00

8 内布拉斯加州10.90

9 犹他州10.90

10 明尼苏达州10.70

11 阿肯色州10.50

12 康涅迪格州10.50

13 西弗及尼亚州10.50

14 新泽西州10.40

15 堪萨斯州10.40

16 路易斯安那州10.40

17 马里兰州10.30

18 印地安纳州10.30

19 肯塔基州10.30

20 加利弗尼亚州10.30

21 亚利桑那州10.20

22 密歇根州10.10

23 怀俄明州10.10

24 华盛顿州10.00

25 爱奥瓦州10.00

26 密西西比州10.00

27 爱达荷10.00

28 北卡罗莱纳州10.00

29 新墨西哥州9.90

30 伊利诺伊州9.80

31 佐治亚州9.80

32 马萨诸塞州9.80

33 南卡罗莱纳州9.70

34 弗及尼亚州9.70

35 宾西法尼亚州9.70

36 俄勒冈州9.60

37 科罗拉多州9.50

38 内华达州9.50

39 蒙大拿州9.50

40 俄克拉荷马州9.40

41 密苏里州9.40

42 北达科他州9.40

43 得克萨斯州9.30

44 佛罗里达州9.20

45 南达科他州8.80

46 阿拉巴马州8.70

47 田纳西州8.30

48 特拉华州8.00

49 新罕布什州7.40

50 阿拉斯加州6.40

哥伦比亚特区12.20

资料来源:税收基金会,2005

(表五)美国主要州收入所得税税率比较(2005税收年度)

州别个人税率公司税率

阿拉巴马2.0-5.0 6.5

阿拉斯加无个人收入所得税1.0-9.4

亚利桑那2.87-5.04 6.968

阿肯色1.0-7.0 1.0-6.5

加利福尼亚1.0-9.3 8.84

科罗拉多4.63 4.63

康涅狄格3.0-5.0 7.5

特拉华2.2-5.95 8.7

佛罗里达无个人收入所得税5.5

佐治亚1.0-6.0 6.0

夏威夷1.4-8.25 4.4-6.4

爱达荷1.6-7.8 7.6

伊利诺伊3.0 7.3

印第安纳3.4 8.5

爱奥瓦0.36-8.98 6.0-12.0 堪萨斯3.5-6.45 4.0

肯塔基2.0-6.0 4.0-8.25

路易斯安纳2.0-6.0 4.0-8.0 缅因2.0-8.5 3.5-8.93

马里兰2.0-4.75 7.0

马萨诸塞5.3 ---

明尼苏达5.35-7.85 9.8

密西西比3.0-5.0 3.0-5.0 密苏里1.5-6.0 6.25

蒙大拿2.0-6.9 6.75

内布拉斯加2.56-6.84 5.58-7.81

内华达无州收入所得税无州收入所得税新罕布什尔仅征个人红利、利息税8.5

新泽西1.4-8.97 9.0

新墨西哥1.7-6.0 4.8-7.6

纽约4.0-7.70 7.5

北卡罗来纳6.0-8.25 6.9

北达科他2.1-5.54 2.6-7.0

俄亥俄0.743-7.5 5.1-8.5

俄克拉何马0.5-6.65 6.0

俄勒冈5.0-9.0 6.6

宾西法尼亚3.07 9.99

罗得岛按联邦税的25%征收9.0

南卡罗来纳2.5-7.0 5.0

南达科他无州收入所得税无州收入所得税

美国关税政策介绍

美国关税政策介绍 关税税则 协调制.自1980年7月1日起,按成交价征税. 自1990年以来,美国开始使用《协调制度》或HS制度下的关税税则,从而代替了原来的《美国税则》.协调制税则是国际通用的关税税则,它改善了进口统计的分类,也可满足海关的使用要求.《协调制度》税则美国文本共将商品分为22类、97章. 海关估价方法 美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关税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该批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海关评估进口货物价值的法律依据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修正)第402节有关估价的条款,这些条款曾在1979年贸易协议法中得到修正.在大多数情况下,海关评税的价值基础是货物的交易价值;如果交易价值不能确定,则可根据特定的二级基础对进口货物进行评税.这些二级价值基础依次为相同货物、相似货物的交易价值、推论价值和推算价值. 进口货物的交易价值指的是该批货物被出售以输往美国时实际支付或准备支付的价格,其中应包括买者承担的包装费、买者支付的所有佣金、特许费和卖者因进口货物后来又再卖、转让或利用而应支付的费用;如果交易价值不能确定,海关可根据以前进口过的相同货物的交易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没有可比的相同货物交易价值,则可根据相似货物的交易价值进行评估;如果相同或相似货物交易价值都不能确定,则可根据推论价值计算.推论价值指的是进口货物在美国再卖时的价格,其中应减去佣金或利润和管理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海关关税和联邦纳税、深加工后的增值.海关对进口货物估价的最后一个基础是推算价值,即生产该批进口货物过程中原料、制造处理、利润和管理费用、包装等费用的总和.如果进口商请求优先以推算价值评估进口货物的价值,海关可以颠倒推论价值和推算价值的先后次序. 如果进口商品依照税则从表价税率全部地或部分地应征关税,由必须应用有关的税率来确定该项商品的应税价值.海关确定应税价值的过程被称为"海关估价". 海洋运费、海上保险费和其它出口后各项费用,是不包括在应税价值之内的.换言之,应税价值通常是决定于外国出口港口的离岸价格. 根据修改的第402款的估价,1979年贸易协定法修改的第402款建立了5项估价标准或方法法,与一个包罗一切的条款一起使用,后者只有在其它标准下不能完全适用时才能使用.第一条标准即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是主要的标准.其它各条标准都是可选择的,按照顺序依次优先适用.这就是说,如果主要标准不能用时,适用时特定的商品的第一个选择就成为估价该商品的唯一方法.修改的第402条款新规定新估价标准或方法的次序如下: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同商品的成交价格;相似商品的成交价格;倒扣价格;计算价格. 海关征税制度 1.预付税款的缴纳 进口商应交纳的海关税费,包括边境税和特别税费,如反倾销税、反贴补税,或标志税. 根据经1978年的海关手续改革和简化法案修改的美国法典中第19卷第1505(a),应允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或条例规定的晚些的某一时间,但不得晚于提交所需进口申报单证后的30天期交纳进口商品预估应纳的税款.海关条例规定,如果有关单证已提交,则要求进口商在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时,即在货物申报进口后10日内,交纳预估税款.如果货物是进入保税仓库的,则在其从保税仓库提出供消费时交纳预估税款.

美国税收政策

美国税收制度 美国是我国“走出去”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之一,因其优越的经济环境、领先的技术水平及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在内的政府优惠政策而受到我国投资者的青睐。为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美国税制、做好投资前后的税收因素分析和税收风险控制,掌握税收争议解决的有效途径,深圳地税局“走出去”税收沙龙以“投资美国税务风险控制”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一、美国税制简况 美国实行由联邦、州和地方分别立法及征管,联邦以所得税、州和地方以销售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联邦税包括所得税、预提所得税、雇佣税、贸易及海关税收;州和地方税包括所得税、特许(权)税、销售和使用税、财产税。 美国的所得税分为公司收入所得税及个人收入所得税。 公司联邦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实行15%至38%的累进税率,在计算公司联邦收入所得税时,净营业损失与资本利得损失分别计算,净营业损失可向前追溯2个纳税年

度向后结转20个纳税年度、净资本利得损失可向前追溯3个纳税年度向后结转5个纳税年度。 个人收入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源,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包括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保税四种,采取累进税率制。雇佣税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和州政府失业税。 当美国公司或自然人向非美国人(包括非美国公司、非美国合伙企业和非美国自然人)支付来源于美国的服务费、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养老金及其他与业务无关的报酬时要代扣代缴美国联邦税负,即缴纳报酬总额30%的预提所得税,在符合中美税收协定的条件下可享受协定议定的实际税率。 美国各州有权自行制定税收制度,可根据所在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有关法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设立不同的税种和相关税率,因此美国各州的税收制度比联邦税收制度更加多样化。在计算联邦所得税时,州和地方的所得税可以进行扣除,有些州如内华达州、南达科他州、怀俄明州等免征州公司收入所得税,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引导投资方向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鼓励和欢迎无污染或较少污染、投资金额大、科技含量高、能提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的公司投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重点)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2010年04月01日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

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见表一)。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见表三)。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

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一国或多国的税收管辖权行使与适用,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其核心内容为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指的長多个国家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

国外税收鼓励政策

在“走出去、请进来”新的发展态势下,实行税收新政策 的国际借鉴研究参考资料 一、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增强本国企业竞争力各国采取的措施 日本实行出口限额免税政策,资本规模在5亿日元以内的公司,其上年出口收入的0.176%~1.41%可获得免税扣除,出口技术和工业产权的公司可享受其数额为所收到支付款的16%~25%(专有技术、专利等)的专项扣除;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降低中小企业的法人税率;中小企业法人债务在次年不必全部清帐,还可提取16%作为积累;对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所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减免所得税;中小企业共同使用的机械设备减征固定资产税。此外,日本还在其他很多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以税收优惠。 韩国对出口企业可按出口收入的2 %进行扣除,其扣除最高限额是这类企业净所得的50%;新加坡对出口企业免征5年所得税,新兴“先驱企业”的出口免征8年所得税;泰国对出口企业出口所得按5%抵免税。 美国对出口允许免税或递延交税。美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减少对企业新投资的税收;降低公司所得税率;推行加速折旧;实行特别的科技税收优惠;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等。根据1997年纳税人税收减免法,美国小企业在今后10年中将会得到数以十亿美元计的税收减免。 英国政府连续削减公司税率,将年产出低于30万英镑的小企业的公司税率由24%降低到20%这一历史最低水平(大企业税率为30%),并正在

拟定继续为小企业减轻赋税的计划。 法国建立了"研究开发投资税收优惠"制度,规定凡是R&D投资增加的中小企业,都属减税范围。法国政府还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以专利形式向创新企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外部环境。从1997年起,在预定的产权转让尚未发生的情况下,以专利或者可获得专利的发明、或工业生产方法等无形资产向企业投资者,其所获利润的增值部分可延期5年交税。 德国规定:落后地区新建的中小企业可以免交营业税5年;对新建的中小企业所消耗完的动产投资,免征50%的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使用内部留存资金进行投资的部分免交财产税。 加拿大主要通过降低税率、减免税收、返还税收和延长税收宽限期对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台湾当局对中小企业采取免税或低税政策,通过《奖励投资条例》的多次修订,使捐税减免的幅度不断扩大。 二、各国反倾销税收的惩罚措施 美国反倾销的救济措施 (一)美国具体救济措施 从美国反倾销法律和实践分析来看,对受到倾销损害的国内工业采取的救济措施大致有三种,就是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和中止协议。 1.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反倾销税可分为临时反倾销税和固定反倾销税。在美国反倾销税法中,临时反倾销税也称估计反倾销税。一般指商务部按被指控倾销的进口产品在初步调查后,得出的正常价值超过出口价格,由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发展促进部门欢迎无污染或较少污染、投资金额大、科技含量高、能够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和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公司实体在营业税、收入所得税、原材料购置税等方面会给以较大优惠的免抵扣额度。以佐治亚州为例,该州按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将该州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为最不发达地区,因而出台的鼓励措施也最优惠,该州规定,投资于制造业、通讯业、仓储分销业、研发、信息处理(如数据、信息、软件等)和旅游业的公司,所提供的每一个工作职位5年内每年可抵免750-4000美元的公司所得税。如投资于港口设施的项目可使进出于佐治亚州境内港口的运输吞吐两大幅增加,则每个工作岗位可再抵免1250美元。如投资于制造业或通讯领域,营业三年以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美国的现行税制

美国的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遗产与赠与税等。 一、个人所得税 总的说来,税率是不断提高的,宽免额也不断增加,所得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重不断上升,从而使美国的税收制度由过去的以间接税为主体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体。按照征收级别的不同,美国个人所得税又分为联邦个人所得税、州个人所得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其中,以联邦个人所得税为主。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居民。美国公民是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加入美国国籍的人。美国居民指非美国公民,但按美国移民法拥有法律认可的永久居住权(如获得绿卡)的人,不符合美国公民和居民身份的为非居民。 课税对象、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民和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美国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征收方法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期限为一全年。特殊情况可少于12个月。全年纳税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12月31日的,为按日历年度计的纳税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度其他的任何一个日期的,为按财务年度计的纳税年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日历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在纳税年度次年的4月15日前申报纳税;按财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应在纳税年度终止后次年的第4个月的第15日前申报纳税;以领取工薪的纳税人,实行由雇主预扣代缴的制度。 二、公司所得税

美国公司所得税是对美国公司的国内外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分联邦和州地方两级征收,是美国除个人所得税和薪工税外的第三大税种。 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以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作为纳税人。美国税法规定,凡是根据各州法律而成立,并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也不论其股权属谁,均为美国公司。凡是根据外国法律而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即使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属于美国,都是外国公司。 课税对象、税率 美国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外的所得(即全球的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上述所得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公司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美元至33.5美元之间的,加征5%的附加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公司,要缴纳的附加税是超过1500 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或1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二者取较小者。主要从事提供服务的公司,只按35%的比例税率纳税。外国在美国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所得,按照美国公司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征税。 征收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任意选择各自的纳税年度,即纳税的起讫日期,但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纳税人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现金收付制或其他会计核算方法作为计税方法。纳税人应在每年4月15日前提交预计申报表和上年实际纳税表,并按预计申报表在该纳税年度的4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按一定的比例纳税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按年一次征收。纳税人可在其选定的纳税年度终了后两个半月内申报纳税。年度之间的亏损可以抵补和结转,本年度亏损,可向上转抵3年,向下结转15年。 三、社会保险税

美国比中国税收少了多少

美国比中国税收少了多少?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下面就以每天的衣食住行为例,请各位一起来看一下咱们到底缴了多少税。 早上起床笫一件事,穿衣服。你知道一件100元的T恤要交缴多少税吗?营业税、增值税、教育附加费、社保等加一起占27%。上班前要刷牙洗脸用个化妆品,这就更贵了。一瓶100元的化妆品包含17%的增值税,30%的消费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最后发现这些税加在一起占到零售价的50%,你相信吗?那在美国呢,企业缴的税主要有三种,所得税、社保税以及财产税。一件polo衫在美国卖20美元,企业负担的所有税加一起也就4.6%左右,销售的时候还要加上额外的消费税5.5%左右,所以美国一件衣服零售价中的税收成本只有零售价的10%,我们是27%,税率几乎是美国的3倍。 好了,然后你下一步要做什么呢,开车去上班。这里面的税就更多了,一辆普通的轿车,购置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车船税,加一起要占到车款的40%。美国呢,汽车便宜是出了名的,企业缴的税只占汽车零售价的2%左右,消费税平均是5.5%,两者加起来也就7.5%,而我们是40%。除此之外,我们汽车的保有成本也非常高,美国汽车保有成

本中的最大税种是汽油的燃油税和消费税,每升约7.5美分,折合人民币0.46元,而中国汽油的消费税是每升1元。而且更可怕的是什么?我们还有全世界最长的收费高速公路,加起来中国汽车的保有成本是美国的3倍。 吃午饭,点一个青椒炒肉丝,如果20元的话,你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税吗?我们查了一下,对养猪的农民要征收15种税费,屠宰费、消毒费、检疫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等。你发现这个猪的贡献甚至比人要大,它还要负担我们的城市建设,还负担我们子女的教育。同时对餐馆还要收营业税、所得税、教育附加费、员工五险一金,等等。因此20元里面30%都缴税了。美国开餐馆牌照费一年60美元、卫生费300美元,然后就是各州的消费税基本还是5.5%,加上企业所得税,总体20美元的一顿饭税不会超过10%。那我们缴的税又是美国的3倍。 最后,回家了,我们就得说说房子,这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你知道你为一套房子付了多少税吗?一共是12种税,56种费,我随便列举几种,首先是土地出让金,然后建房过程中要交人防费、消防费、配套费、规划费、规划定界费、覆核费、评价费、防雷检验费、开口费、治安费、印花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设施建设附加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等。这12种税跟56种费各位猜一下占到房价的多少?最高能占70%,尤其是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这样的房子能不贵吗?那美国呢,美国的房子不但便宜,而且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税,房主购买时一次性缴2%~4%的印花税。比如在美国中西部,中产阶级住的有车库、花园、前后院的房子,大概20万~40万美金。不过大家都知道美国房产持有成本非常高,主要是房产税,平均每年2%,相当于基本上50年重新把这个房子买一次。

国际税收讲义

国际税收讲义 教材:《国际税收》杨斌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6 本课程的参考书: 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001 F810.42/611.3 《国际税收导论》邓子基、唐腾翔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F810.42/091 2、《国际税法学》廖益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996.3/788(陈安1987鹭江出版社) 《国际税法》(第二版)高尔森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 D996.3/761(88版) 《国际税法学》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D996.3/867.01(99版) 3、《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税总国际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F810.42/086.2 《联合国范本注释》刘金枝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F810.42/862 《国际税收协定通论》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F810.42/768 《对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919页F810.42/611.3

4、《国际税收筹划》朱洪仁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F810.42/686.4 《全球经济中的转让定价策略》税总科研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参考杂志:《涉外税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导论 第一:居民身份确定规则第二: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 第三:税收协定范本比较研究第四: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 第五:国际避税方法及防范第六: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 第七:非启示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导论 一、前言 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 一是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

美国税收管理的特点及启示

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税收征收率高达87%,税收成本率约为0.5%.美国税收管理何以能做到低成本、高效率?笔者通过对美国进行实地访问考察,了解到美国税收管理的如下特点,并得到一些启示。 税法遵从机制健全 美国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强,究其原因,有三个方面值得关注:其一,公民的国家观念强。笔者看到,美国政府大楼前普遍悬挂国旗,平常在不少商场及居民别墅门前也都悬挂国旗。公民的国家意识浓,自然就能重视国家利益,偷逃国家税款的动机就小。其二,美国税制有利于营造税收氛围。联邦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的财产税都是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种,由纳税人个人向税务局申报缴纳。州的销售与使用税实行价外税,商店陈列的商品所标价格都是不含税价,消费者交款时除支付价款外还要支付一笔税款,开具的发票将价款、税款、价税合计额分别列明,一目了然,个人日常购物就能感受缴税,而且,零售商代收税款的特点非常明显,其向税务部门代缴税款时并不觉得是承担了一笔负担。我国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制,但零售环节按价税合计额标价,消费者支付款项全成了货款,没有缴税的感觉,不利于公民树立纳税意识,店主也往往把购物者所付税款当作自己的收入,千方百计少缴税收。因此,笔者建议,我国推广税控收银机时,打印给购物者的发票应分别标明价款、税款、价税合计额,这将有助于改变中国多数公民税收知识缺乏、税收意识淡薄的局面。其三,美国重视纳税意识的培育。美国对小学生灌输依法纳税意识,多数美国人长大后认为避税不应该,不会有意识地去想方设法少缴税。美国税务部门虽然不通过电视、报纸、标语、广告进行直接宣传,但也有不少实实在在的税收宣传措施,如,在办税大厅、邮局、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纳税申报表及税收宣传出版物;新的税收法案出台后,大量印刷发行小册子,介绍税收政策;电话热线和网络可以查询税收政策;每年公布重大税务案件;每年举办税务代理人员参加的研讨会,等等。 税收软件科学实用

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

美国税收居民认定规则  一、个人 一般来说,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所有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都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对非美国公民(外籍个人)而言, 需依据“绿卡标准”或者“实际停留天数标准”来判定是否为外籍个人税收居民。美国居民标准通常基于公历年度计算。 绿卡标准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外籍个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的任何时间里是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该个人即满足了绿卡标准。上述“合法永久居民”是指,由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或者该组织前身)特许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个人。一般来说,当个人拿到USCIS发放的外国人注册卡(即“绿卡”)时,便取得了美国的永久居住权。除非存在下文讨论的双重税收居民身份的特殊规定情况,只要个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未被USCIS撤销或依法判定已经放弃,该个人将一直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绿卡过期并不一定代表美国税收居民身份的终结。 实际停留天数标准 如果外籍个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被视为满足本标准: 1.本公历年度内在美停留不少于31天;

2.根据以下计算公式,本公历年度和过去两个公历年度加起来的三年内在美停留不少于183 天: a.本年度在美停留的全部天数,加上 b.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三分之一,加上 c.再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六分之一。 一般来说,个人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出现在美国境内都视为其当天在美停留。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人在美停留时间不计算在实际停留天数内。相关信息可以查阅美国国内收入局519号刊物——外籍个人税务指南(https://www.360docs.net/doc/1e12249117.html,/pub/irs-pdf/p519.pdf)。 第一年选择(First-Year Choice Election) 外籍个人若在前一公历年度被视为非美国居民、但在随后一年满足实际停留天数标准并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那么其可以自主选择在前一年度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美国税收居民。相关信息可以查阅美国国内收入局519号刊物——外籍个人税务指南。 双重税收居民 一些绿卡持有者和外籍居民个人有可能同时是与美国签有税收协定的辖区的税收居民。如果此类“双重税收居民”根据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tie-breaker rule)判定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他们可以选择在整个或部分纳税年度内作为非居民外籍个人计算其在美国的应纳税额,但前提是必须事先就此事通知美国税务当局,否则他们将继续作为美国税收居民计算应纳税额。

美国关税政策(DOC10)

美国关税政策 关税税则 协调制.自1980年7月1日起,按成交价征税. 自1990年以来,美国开始使用《协调制度》或HS制度下的关税税则,从而代替了原来的《美国税则》.协调制税则是国际通用的关税税则,它改善了进口统计的分类,也可满足海关的使用要求.《协调制度》税则美国文本共将商品分为22类、97章. 海关估价方法 美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关税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该批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海关评估进口货物价值的法律依据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修正)第402节有关估价的条款,这些条款曾在1979年贸易协议法中得到修正.在大多数情况下,海关评税的价值基础是货物的交易价值;如果交易价值不能确定,则可根据特定的二级基础对进口货物进行评税.这些二级价值基础依次为相同货物、相似货物的交易价值、推论价值和推算价值. 进口货物的交易价值指的是该批货物被出售以输往美国时实际支付或准备支付的价格,其中应包括买者承担的包装费、买者支付的所有佣金、特许费和卖者因进口货物后来又再卖、转让或利用而应支付的费用;如果交易价值不能确定,海关可根据以前进口过的相同货物的交易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没有可比的相同货物交易价值,则可根据相似货物的交易价值进行评估;如果相同或相似货物交易价值都不能确定,则可根据推论价值计算.推论价值指的是进口货物在美国再卖时的价格,其中应减去佣金或利润和管理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海关关税和联邦纳税、深加工后的增值.海关对进口货物估价的最后一个基础是推算价值,即生产该批进口货物过程中原料、制造处理、利润和管理费用、包装等费用的总和.如果进口商请求优先以推算价值评估进口货物的价值,海关可以颠倒推论价值和推算价值的先后次序. 如果进口商品依照税则从表价税率全部地或部分地应征关税,由必须应用有关的税率来确定该项商品的应税价值.海关确定应税价值的过程被称为"海关估价". 海洋运费、海上保险费和其它出口后各项费用,是不包括在应税价值之内的.换言之,应税价值通常是决定于外国出口港口的离岸价格. 根据修改的第402款的估价,1979年贸易协定法修改的第402款建立了5项估价标准或方法法,与一个包罗一切的条款一起使用,后者只有在其它标准下不能完全适用时才能使用.第一条标准即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是主要的标准.其它各条标准都是可选择的,按照顺序依次优先适用.这就是说,如果主要标准不能用时,适用时特定的商品的第一个选择就成为估价该商品的唯一方法.修改的第402条款新规定新估价标准或方法的次序如下: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同商品的成交价格;相似商品的成交价格;倒扣价格;计算价格. 海关征税制度 1.预付税款的缴纳 进口商应交纳的海关税费,包括边境税和特别税费,如反倾销税、反贴补税,或标志税. 根据经1978年的海关手续改革和简化法案修改的美国法典中第19卷第1505(a),应允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或条例规定的晚些的某一时间,但不得晚于提交所需进口申报单证后的30天期交纳进口商品预估应纳的税款.海关条例规定,如果有关单证已提交,则要求进口商在提交即时放行进

美国税收管理模式

《比较税制》第九章税收管理体制模式比较 第一节税收管理体制模式比较 一、税收管理体制模式 世界各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分散立法、税源共享、自上而下的资金补助的分税制模式 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政府机构分联邦、州、地方三级层次,各层次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此相适应,美国税收管理体制也是三国分权,是典型的分税制。其主要特点是: 1、税种上划分为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各自成体系,主要税种同源分享征收 联邦以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主,辅之以货物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灌水;州税以营业税为主体,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货物税;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此外还有地方政府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税源共享关系。这种税源共享关系包括:(1)税收补征。联邦和州以及地方政府对统一税源分别按不同税率各自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下级政府采用上级政府的税基,以自己的税率征收;二是税收寄 征,即上级政府提下级政府征收,然后拨给下级政府。 (2)税收扣除。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税所得时,允许从总收入中扣除已向州和地方政府缴纳的所得税。 (3)税收抵免。纳税人对州和地方政府的纳税额可以抵消向联邦政府缴纳的税款。可抵免的税种有遗产税和失业保险税等。 (4)税收分享。上级政府将所征收的某种税款按一定比例分给下级政府,此办法通常用来处理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5)税收免征。是对购买州和地方政府债券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利于周和地方政府筹措资金。 2、三集政府各自行使归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司法权及执行权 联邦税由联邦政府立法和执行,州税由州政府立法,地方税由地方政府立法,形成统一的联邦税收制度和有差别的州及地方税收制度并存的格局。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税收管理机构,他们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有相互合作配合的工作关系。 3、实行从上而下的补助金制度 美国的分税制不是绝对的分税制,存在收入分享成分,收入分享表现为从上而下的补助金制度。从政府层次看,补助金主要由联邦对州和地方政府的两帮补助金,以及周对地方政府的州补助金。联邦补助金主要有三大类: (1)一般目的补助金 (2)使用范围较宽的补助金 (3)规定用途的补助金 美国通过财政手段以及法律首付按,来实现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的控制。联邦政府正式通过这种自上而下有控制、有目的的资金流动,来实现自己的政策意图。 4、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之间收入与职责划分清楚,各司其职。

美国微观税收政策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示

美国微观税收政策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示 [内容提要]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但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微观税收政策要比宏观税收政策效果更为明显。本文在分析美国微观税收政策主要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西部地区的实际,借鉴美国微观税收政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若干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举措观税收政策只调节社会需要和供给总量,微观税收政策则对个别的需求和供给进行调节。两者相比微观税收政策更具有方向性,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效果更为明显。在我国如何运用微观税收政策更好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美国的微观税收政策对我们有一定 的借鉴作用。 美国微观税收政策的主要特点 由于微观税收政策除了能起到促进某种投资和某类消费的作用外,还有助于实现宏观调节的一些目标。因此,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微观税收政策的调节领域,已经形成了包括调节区域经济、调节部门结构、支持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公益事业等多方面比较完善的微观税收政策体系。其特点主要有: (一)有效地利用税收政策,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1、实行加速折旧政策。美国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主要是战后开始的。1954以前,美国的有关法律对折旧方法规定得比较严格,直线法是唯一允许使用的折旧方法。1954年以后对公司所得税税法进行了修改,引进了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均允许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的前期比后期计提更多的折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加速折旧”。与传统的折旧方法相比,加速折旧给公司一个延期纳税的机会,或者说,公司企业可以占用原应上交国家的税金作为自己的资本。这种占用,实质上是一种无息贷款。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来加速折旧。例如1981年里根上台实施的“经济复兴税法”就有进一步缩短折旧期限的规定。将车辆的折旧年限缩短为3年,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为5年,公用事业财产的折旧年限缩短为10年等,显然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

2016年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美国的税收政策 美国的税收制度 美国自独立以来,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税制体系及税务管理体系,对正处于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攻坚时期的我国,有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税收制度 美国联邦和州共开征80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35%,社会保障税约占30%,公司所得税占7%左右,其他税占7%左右,非税收入占20%左右。 一、个人所得税。 美国征收联邦个人所得税,除阿拉斯加等7州外的各州还征收州个人所得税。 (1)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遵循属人原则,凡美国公民,均就其来自美国国内外的所有收入纳税;非美国公民的外国人,只就其来自美国国内的收入纳税。 (2)课税范围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薪金、退休金;独资或合伙经营取得的商业利润;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农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3)联邦个人所得税实行15%-39.6%的五档税率。非居住的外国人在美国取

得的与工商业活动直接有关的所得,比照美国公民适用的累进税率纳税;取得与工商业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所得,除税收条约另有规定外,按30%的比例税率纳税。州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至11%。 (4)应纳税所得额为纯所得减去减免项目后的余额,纯所得为调整毛所得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调整毛所得为总所得减去不予计列项目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总所得中不予计列项目有:资本利得的半数,州和地方政府公债的利息,雇主提供的医药费,教师的讲学金,失业救济金,慈善机构赠予的救济款,亲友馈赠的礼金,战争负伤抚恤费,债务支出、债权收入等。从调整毛所得中可以扣除的项目,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标准扣除是对单身或夫妻联合申报分别核定一个普遍性的减免额;分项扣除的项目包括州与地方政府的税款、抵押借款、医药费、给慈善机构的捐款、幼儿保育支出、工会会费、意外事故损失、与工商业有关的直接费用支出等。从纯所得中可以减免的项目,包括纳税人个人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可享受的3000美元左右的免税额。为鼓励购房,个人购房支出也可在税前扣除。 (5)个人所得税采取先按季预缴,再按年申报清缴和部分预扣两种方式。即:职业固定的雇员,其工薪收入的应纳税款由雇主预扣代缴,年终由纳税人申报结算;纳税人的其他收入,按季自报缴纳,年终结算;资本利得税在出售股票、财产取得收入时课征,年终不再申报;外国人在美国按总额单一税率所纳税款在取得收入时预扣,年终不再申报。 二、公司所得税 (1)美国采取登记注册标准,将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即:凡根据各州法律成立并向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设在国内国外、其股权归谁,都是美国公司;凡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何处、股权归谁,都是外国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是国际税收重要的基本内容,是各国解决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工具。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在国与国之间经济不断融合的全球经济大潮流中,税收的国际合作不断发展,这大大推动了全球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前迈进。同时,商品、资本、劳务、技术等的跨国流动使税基变成了全球性的,不仅属于某个国家,这就让国际税收协定的难度加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1、从税收协定程度来看 国际税收协定经历了由主权国家单方面自主性税收协定到国际税收协定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协定,国际税收协调程度不断加深。 (1)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国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制订协定的活动日益活跃,税收协定的功

能及其重要性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依据《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在逐步建立起的税收协定网络也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和升级。具体表现为:①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②发达国家着重对原有协定的修订和发展中国家着重拓宽新协定的缔结对象,协定区域不断扩大。③协定的内容日渐丰富和扩大。包括增加协定适用新税种;协定有关反避税的条件更加充实完善;国家间税务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增加税务争议解决方法如税收仲裁等方面的规定,对各国间的税收协调起到了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促进作用。 (2)区域性国际税收协定进程加快,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从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全球经济一体化首先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因此应该协调税收政策,建立起包括关税、流转税及所得税在内的一体化税收制度。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一部分国家的课税主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通。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卷入了经济一体化潮流,现存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诸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多边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措施和规则已有广泛的发展。例如,欧盟的《税务相互协商公约》,丹麦、荷兰、挪威、冰岛和瑞典的《北欧公约》。 2、从税收协定内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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