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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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https://www.360docs.net/doc/227222905.html, 发布时间:2010-08-11 16:4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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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有关精神,努力探索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新思路、

新方法,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区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切实为加快商务中心区建设,推动东区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现就我区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专权、不敢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个别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有的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没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抓落实不够,执行力不强;个别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干部问题不敢抓不敢管,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的甚至触犯了党纪国法。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一定要充分认识对干部疏于管理监督的危害性和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把严格要求干部、严格教育干部、严格管理干部、严格监督干部等从严管理干部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
(一)加强对区级各部门、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把党政正职的选拔放在干部选拔任用的突出位置。党政正职人选在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基础上,突出政治上坚定、具有实际经验、贯彻民主集中制好、党性和宗旨意识强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强调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干部选拔到党政正职岗位上。
2.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逐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考察预告、任

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防止出现“带病提拔”。
3.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能力培养。要增强领导干部攻坚破难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打开新局面的能力,强化抓执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能力。要努力提高党政正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党政正职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4.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对党政正职要重点在选人用人、重大问题决策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加强监督。实行领导班子党政正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党政正职要认真履行好“班长”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
慎重选拔配备干部。对掌管人财物、执纪执法、项目推进、关系民生等重要领域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要探索和实践竞争性选拔和差额选拔等模式,让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在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重要工作中贡献力量。
2.
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按照《攀枝花市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试行)》规定,对组织、人事和经济管理等重要部门领导班子任职满 5
年的,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交流。逐步健全和完善党政机关内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干部的定期轮岗制度,克服和防止某些要害部门和实权岗位存在的不正之风。
3.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环境,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扩大监督范围,转变监督方式,实现干部监督由重工作监督向思想监督、工作监督并重转变,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方位监督转变,由重查处监督向教育预防、及时纠正的综合监督转变。
4.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等改革,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各部门和干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一)突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
1.教育干部增强学习和研判意识,坚定理想信

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足中心城区职能,不断强化理论、业务学习,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捕捉发展趋势的敏锐眼光。
2.教育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群众观念,真正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教育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牢固组织观念。要自觉维护党的利益,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安排,讲团结顾大局,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大力整顿会风,改进文风,强化效能问责,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兢兢业业地完成好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
4.教育干部增强实践意识,提高岗位胜任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体察民情、反馈民意,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实现干部素质与岗位要求的较好匹配。
5.教育干部增强危机意识,提升执行力。增强干部审时度势的主动性,科学分析东区的发展优势与瓶颈,坚定信心,攻坚破难,咬住工作目标不放松,建立严格的“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抓落实机制。更加注重在重点工作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复杂问题解决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和使用干部。
6.教育干部增强廉洁意识,追求高尚的人品官德。不断提升道德境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争做讲操守、重品行的表率,把好权力关、人情关、亲情关、生活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在廉洁自律方面必须提出明确要求。
(二)不断完善干部教育的方式方法
1.强化经常性教育。继续抓好各类班次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不断创新和完善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对领导干部思想教育的成效。
2.加强示范教育。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弘扬正气,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3.突出个性化教育。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个性化定制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教育,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

心入脑。
4.注重廉政勤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设
1.加强对区级各部门、街道(镇)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监督。继续深化“四好班子”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全面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教育领导干部敢于讲真话、听真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面子,团结一心干事业的良好风气。
3.加强对区级各部门、街道(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坚持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区级各部门、街道(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委组织部领导成员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重点部门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测评制度,区委定期对区级各部门、街道(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测评,对质量不高的民主生活会,要责令重开。
4.完善并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攀枝花市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在坚持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退休谈话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年内与所分管部门、街道(镇)的党政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领导干部谈话。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经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的努力和成绩多指导、多鞭策、多鼓励,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和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四、严格干部考核和监督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东区实际,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制定《攀枝花市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准考实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

实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2.强化非动议考察,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在掌握真情实况,了解干部的德才情况、关键时刻表现、特点特长、优点缺点等,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
3.建立定期分析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满意度调查,定期对领导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的工作情况,加强日常了解,做到使用干部心中有数。
4.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二)强化和强化和强化和强化和严肃干部组织纪律严肃干部组织纪律严肃干部组织纪律严肃干部组织纪律
1.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和辞职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制度、领导干部兼职审批、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
2.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有关事项,群众举报、申诉、控告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重要问题,区级各部门、街道(镇)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区委报告。
3.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东区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出国(境)定居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有关事项。将是否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内容。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4.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上级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

督和巡视监督,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重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调查了解。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三)完善和创新干部关怀机制完善和创新干部关怀机制完善和创新干部关怀机制完善和创新干部关怀机制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坚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与崇尚实干用人导向并重、要求干部从严律己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并重、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与完善干部制度制约并重、倡导干部积极奉献与重视干部关心激励并重、给干部交任务加压力与注意干部心理关怀并重,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优先选派表现突出的干部参加省、市及各类高校培训、到上级部门、先进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要把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注重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和表彰先进典型。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相关规定,坚持干部生病住院探望慰问制度和干部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对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干部提供帮助和关怀,努力为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
(一)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1.
采取下派锻炼、上挂见习、外派学习、交流轮岗等方式,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基层、招商引资以及重大项目推进等急难险重工作中锻炼培养,增强干部党性锻炼和实践历练,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加大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回避交流力度,继续推进组织、人事、纪检、财政、建管、环保、法院、检察院等重要岗位干部交流。建立重要岗位新提拔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大力推行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制度,建立机关中层干部跨系统跨部门交流轮岗制度。
3.强化干部任期观念,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保持干部任期内相对稳定。
(二)强化治庸治懒措施
1.
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组

织上认为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要通过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需要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组织部门要用书面形式进行函询。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对干部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追踪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2.严格责任追究和效能督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等,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要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完善并实施《攀枝花市东区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效能督查,对不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但尚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谈话、效能告诫、效能通报、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督查督办批评的问题、媒体曝光的问题、网络舆情提炼出的典型问题、信访举报投诉并查证属实的问题,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
5 类问题“必查”。
3.强化组织调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攀枝花市东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探索干部调整后的多种安排方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等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力不强,政令不畅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干部;作风专断,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个人说了算,导致决策失误的干部;领导班子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干部;生活作风不正,低级趣味,铺张浪费,社会形象不好,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并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干部;对在岗不敬业、不在状态,工作长期无起色的干部等
6 种干部“必免”。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严格干部管理落到实处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从严管理干部工作,区纪委、区委其他部门分工负责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具体工作。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责任,把从严管理干部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增强从严管理干部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责任,牢固树立加强管理

是本职、疏于管理是失职、抓不好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要敢抓敢管,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所在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发生严重问题的,本系统、本单位干部发生严重问题以及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执纪不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各部门、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201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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