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

理办法

FTG.225.023.7-2011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4日实施日期2011年01月04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FTG.225.023.7-2011

1 目的

按规定的程序对生产过程中的工序产品或在制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进而保证整车质量。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整车厂在冲压(含备料)、驾驶室装焊、驾驶室涂装、车架铆接和涂装、整车装配、调试(不含整车终检)等过程的检验和试验。

3 引用文件

FTG.225.030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FTG.225.031 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标识和可追溯性

4 术语

4.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实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

4.3质量门:生产线的检验工位,检验操作者按照作业标准对质量门规定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例行检查的一个工位。

4.4单一问题清单:检验过程出现的单发质量问题。

4.5PCR报告:质量问题交流报告,解决跨部门和较复杂质量问题的管理工具。

4.6质量门例会:在生产时每日例行召开的解决质量门发生的单发质量问题和现场需解决问题的会议。

5 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5.1.1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方案策划。

5.1.2过程检验和试验人员资格的确认。

5.1.3过程检验质量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5.2质量控制部,质检科,负责:

5.2.1对所负责的质量门检验岗位指导书(SOS) 、标准化作业单 (JIS)及物料清单(MDS)等文件进行制(修)订。

5.2.2负责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要求实施过程检验。

5.2.3负责按时召开质量门例会。

5.2.4负责建立健全质量检验记录。

5.3技术中心,负责:

为过程检验和试验提供最新有效的产品图样、产品标准、产品技术条件、产品特性清单等技术文件。

5.4制造技术部,负责:

5.4.1为过程检验和试验提供最新有效的关键工序明细表、工艺卡和质量门设置方案等工艺文件。

5.4.2为过程检验和试验提供最新有效的零部件明细表等文件。

5.5车架生产部,负责:

5.5.1负责车架生产过程质量门检验岗位指导书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的制(修)订。

5.5.2负责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要求实施过程检验。

5.5.3负责建立健全检验记录文件。

5.6冲压生产部,负责:

5.6.1负责车架生产过程质量门检验岗位指导书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的制(修)订。

5.6.2负责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要求实施过程检验。

5.6.3负责建立健全检验记录文件。

5.7其它各生产作业部,负责:

5.7.1按工厂的过程检验和试验的策划,实施“自检”和“互检”并建立相关记录。

5.7.2作业部级质量门的策划及实施。

5.8综合管理部,负责:

对检查员培训的计划和实施。

6 培训和资格

6.1所有专职检查员均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 流程图

8 程序/内容和要求

8.1检验岗位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记录的制(修)订和审批

8.1.1检验岗位作业指导书的制(修)订依据,应包括:

产品和工艺设计的输出(包括:产品图样、产品标准、产品技术条件、产品特性清单以及工艺卡、关键工序明细表等技术文件)及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标准等。

8.1.1.1检验岗位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

a)标准化作业指导书(SOS) 、标准化作业指令单 (JIS)、物料清单(MDS)等内容。

b)文件编号应按“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1.2检验岗位作业指导书的审批

8.1.2.1应按“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执行。

8.1.2.1当顾客有特殊要求(如:军方)时,检验标准及检验岗位指导书应经顾客批准。

8.1.3检验记录表单的制(修)订和审批

8.1.3.1检验记录表单的制(修)订依据,包括质量控制计划以及顾客(如军方)的特殊要求等。

8.2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8.2.1各作业部质量控制节点

8.2.3生产军车要求

8.2.3.1军车生产时,各生产过程授权检验员确认总成合格后,应提请检验技术主管或主管科长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质检科负责向驻厂军代表申请军检。军代表确认合格后(应经军代表在相应记录上签字或由军代表在所交付批(车身号)明细表上签字认可),授权检验员方可按规定粘贴合格标识,放行产品。当军代表有规定时,军代表军检合格的总成,应施加有军代表检验合格的标识后,方可转序。

8.2.4检验的实施

质量门检验员实施检验时,在独立的质量门检验工位,依据标准化作业指令单 (JIS)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合格车辆不进行记录,不合格车辆的缺陷要记录在质量门即时记录表内。对于总装生产现场不能返修的质量缺陷,将问题记录在整车检验跟单中的相应位置,受控转序。

过程检验过程中的专项抽检项目有专职检查员按照质量控制部质检科的检验控制节点和检验频次进行检验。

8.3检测器具/设备的使用

过程控制和检验使用的检测器具/设备均应保证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在有效的检定周期之内。按“检测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维护。

8.4质量记录的通用要求

8.4.1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8.4.1.1负有检验职责的检查员和操作者应认真填写质量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填写完整。

8.4.1.2检测后可用数值表达检验结果时,必须在相关质量记录中记录实测数据。规定目测的检验项目,其检验结果可在相关检验项目栏中划“√”或划“×”(合格划“√”、不合格划“×”)。

8.5不合格品的控制

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

8.6质量信息管理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信息,按“质量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反馈、汇总和报告。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质量管理部部

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

本办法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本办法起草人:曹凯华

本办法审核人:张磊

本办法会签人:上官云飞、史海燕、陈金财、徐丽、侯绪杰、王海涛、孙自飞、闫万柱、田永才、杨军领、刘远平、杜明楚、孙志强、张慧强

本办法批准人:田兵

本办法发放范围:欧曼工厂各部门

FTG.225..023.7-2011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第8页共45页附录A:

操作者检查员

检验结论日期年月日

备注:检验合格后

在方格内打√检验人:

车身部螺母凸焊强度检查记录表

FTG.225..023.7-2011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第18页共45页附录

附录L:

车身部巡回检验记录表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1[1].0

试验和检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控制,严肃认真地对工程质量负责,坚持准确、可靠、公正的原则,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提供正确的数据。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原材料进场验收、取样试验、工程施工检测、竣工检验。 职责 项目部材料员、技术员、试验员和保管员负责对进货物资材料的验收和取样试验。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测。 1、原材料在到达施工现场及入库前都必须对材料的数量、质量、环保证明等文件加以确认。确保材料与材质证明相吻合,检验方法采取以下手段:观察外观质量、检查产品标牌和规格型号、计量或清点产品数量、测量产品的尺寸、审核产品质量环保证明文件的符合性,货物的每次交接都要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2、材料进场后由材料员、保管员共同签字。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焊条、焊剂、焊药、防冻剂、防水材料等,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发包方和监理方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抽样检测。和在没有接到材料检测报告或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材料时,不得放行。常用机电安装大型材料和设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进行验证。 3、产品质量环保证明书由保管员会同材料员、技术员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质量环保文件由资料员进行管理。

4、验证发现质量环保文件内容有缺陷或不合格项时,对该材料进行复验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置。 5、进货检验和试验除必须由现场试验员、技术员负责试验项目外,其他部分可由材料人员组织进行,根据物资性质不同,由相应的各专业人员配合。 6、未经检验或试验的物资不得投入使用或进入施工过程,材料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库验收制度,特别加强对主要物资及批量较大物资的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取样检测。 7、对有规定要求送法定检测单位复验、试验的物资,由项目部试验员联系并送有关法定单位检验。 8、对供方及试验室提供的各类质量记录及报告均由项目部人员仔细验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 原材料状态标识 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别用颜色标识: 合格绿色 不合格红色 待检黄色 待定兰色 进入施工现场的砖、瓦、灰、沙、石、水泥、木材、钢筋等大宗材料,用插牌标识(300×450);标识内容有:名称、规格、品名、数量、产地、出厂日期、等级、负责人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危险场所要加警示表示。 9、施工过程检验和验收 送法定检料单位试验项目的试验记录,由施工现场试验员及时索取后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10、评定方法 检验和试验的评定方法均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如合同另有规定,则按合同指定标准执行。

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保护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避免实验室感染,制定本制度。 1、检验科及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 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无菌操作,静脉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 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 用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入医疗废物 专用袋。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以打印单发放。 7、检验科及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医务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 洗手。操作场所配备速干手消毒液,安装洗眼装置。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 级报告。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6 、储血设备应专用于血液及血液成分,每周清洁消毒 1 次,每月对冰箱内 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霉菌。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 200CFU/m3 且无霉菌生长。 7、严格无菌操作,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并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工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 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 理。

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检测活动人员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全省检测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人员是指经过省总站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后,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并可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签字的人员。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分为A类和B类。 第五条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按照检测方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抽样、制样和养护样,并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分析检测数据、逐级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以确定其有关特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全部活动。 第六条持A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从事相应专业的检测活动不受限制;持B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只能从事检测现场操作工作,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上签字,不得以报告签发人或审核人身份签署报告。 第七条检测人员报名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 (二)具有相同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A类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在检测行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检测活动3年以上经历;B类检测人员应具有从事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四)每个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检测单位,且只能持A 类或B类“考核合格证”的一种类型,原则上每人只能考取不超过2个检测项目的“考核合格证”。 第八条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由检测单位统一组织并向省总站提出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附件1);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材料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材料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1. 总则1.1 为了规范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对现场标准养护室的设置和管理、原材料及过程产品的取样送检、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砂浆(混凝土)施工试验控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3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管理,项目技术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项目总工负责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管理,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2. 定义和术语 2.1 物资进场检验:检查验证进场物资的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及对照供货合同、产品说明书、材料规范或封样样品等对进场物资外观、牌号、数量进行全部(抽样)验收检查。物资试验检验: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取样送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或检测中心对其主要性能、技术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是否合格。 2.2 过程产品: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3. 项目试验员职责 3.1 工程项目应根据项目规模设置不少于 1 名试验员负责项目试验管理工

作,试验员应持有试验员上岗证,项目试验员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试验管理工作。 3.2项目试验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按相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过程产品进行取样送检,并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及时领取试验报告单并反馈试验检验结果。 322商品混凝土进场的坍落度检测、预拌砂浆的稠度检测,以及制作试块。 323如有自拌混凝土、砂浆,其配合比及其它有配比要求物资的标牌制作和填写;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用骨料含水率测定及混凝土、砂浆和易性的测定,并确定混凝土、砂浆施工配合比和每拌原材料用量。 3.2.4负责现场标准养护室的管理。 325建立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分类按时间先后汇总试验记录。 4. 现场试验工作管理 4.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能满足要求的现场标准养护室。标准养护室应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4.1.1房屋要求保温隔热,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标准养护室的面积,最小不少 2 于5 m; 4.1.2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使室内温度控制在20 士3C范围; 4.1.3有条件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90%也可砌水池养护,但

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现场检测试验实施管理细则

现场检测试验实施管理细则 一、概述 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及规划对质量控制的要求,管理细则主要是对其进行控制并保持其现行有效,从而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人员 本试验室已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赋予其必要的权力和资源,明确其职责,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控制,区分检测程序的偏离,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这种偏离。 试验室从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方面保证试验室及所有人员与检测活动、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存在利益关系。所在母体组织通过公正性声明确保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试验室所有人员承诺确保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外泄。 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由母体授权任命,当人员发生变更时报监理、业主备案。 三、部门职责 1、选定料源:主要指地方材料(包括土、砂石材料、石灰)等,按设计文件提供的材源,通过试验,选择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开采方便,运输费用低的料场供施工使用。

2、试样管理;包括试样的采集、运输、分类、编号及保管。 3、验收复检:指对已进场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的规定,分批量进行有关技术性质试验,以决定准予使用或封存、清退。 4、标准试验:指完成各种混合材料的配合组成设计试验,提出配合比例及相关施工控制参数。 5、工艺试验:包括试验路铺筑、混合材料的预拌等过程中的试验工作,为施工控制采集有关的控制参数。 6、自检试验:包括配合比例、压实度、强度(包括各类试件的成型、养护和试验)、施工控制参数、分项或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试验等。 7、协助试验:指为监理试验室提供其复核试验所需的一切材料(同现场监理人员一同取样,每种材料取两份,一份留自己试验用,一份送监理试验室),为现场监理人 员抽检试验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及人员协助,以及委托试验的送样任务。 8、协助有关方面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为调查处理提供真实、齐全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9、对试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提出分析报告,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供有关人员参考。 10、参与现场科研试验工作,推广及应用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11、关键岗位质量职责

实验室检验管理规定

实验室检验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索伟 本标准审核人:张雅民 本标准批准人:牛民卜 本标准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实验室检验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作业文件的目的是规范检验的秩序和行为,实现分析检验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以达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实验室检验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实验室一切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3-001 文件管理程序

TX-C-2013-002 记录管理程序 TX-C-2013-01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TX-Z-2013-092 实验室留样、取样管理规定 3 职责和权限 3.1品管部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此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供样部门,同时负责样品的留存和原始记录的保存; 3.2生产中心车间班长应认真填写《报检单》,交予品管部检验人员。 3.3营销中心、物流中心、研发部等部门送检样品时,填写《样品送样单》,并提供样品。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检验程序 4.1.1车间产品及原材料、OEM产品按规定要求取样,并做好标识。取样作业,要执行《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或考核、能力评价制定如下规定 一、资质认定准入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二、培训考核 1、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检验科每季度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能力评价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2年进行一次临床技术工作 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试考核合格,由医务科下达准 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项目工作(理论75分合格,技能 90分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 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四、分级授权 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临床细胞学、临床微生物学检 验工作;高年资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输血学检验。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 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输血学检验工作,开展一般科研实 验项目和教学。 高级技术职称:重点从事特殊或重大检验项目的检验工 作,开展重大科研实验项目和教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管理办法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管理办法 实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检验程序 .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对于外购化工料,依据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发下来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采样。 ..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

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睁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组长。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

试验室检测管理规定

受控受控状态 分发编号文件 3 50 编号:001-2014 实验室检测管理规定版)(D 日月2015年0729实施日期:月发布日期:2015年0729日 1 目的明确样品检验过程中,实验室应控制的项目和样品实施监督检验的流程、依据、方法及样品处理方法。 适用范围2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室中润滑油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外购散装油及外来样品的检测管理。 职责3 技术研发中心3.1 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3.1.1. 3.1.2 负责开展实验室检验和管理工作。

4 引用文件 4.1 《 11121 汽油机油》 4.2 《 11122 柴油机油》 4.3 《 11118.1 液压油》 4.4 《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4.5 《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4.6 《 011 实验室样品编号和批号规则》 4.7 《 012 柴油机油内控标准》 4.8 《 013 汽油机油内控标准》 4.9 《 014 重负荷车辆齿轮油(5)内控标准》4.10 《 015 液压油内控标准》 4.11 《 017 切换油内控标准》 4.12 《 018 润滑油添加剂内控验收标准》 4.13 《 019 基础油内控验收标准》 5 检验计划 5.1 检验计划表

5.2.1 成品油(调和油品,灌装过程首检、抽检、切换、外购油品等非原材料油品)的检验依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的企业标准(工程规范、检验规范等)。灌装油品抽检粘度按照《切换油内控标准》执行。 基础油检验依据:按合同、来样报告及《基础油内控验收标准》验收。5.2.2 5.2.3 添加剂检验依据:按照本规定的相应条款的要求进行检验,核对按双方合同约定、来样报告和内控标准。

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从采购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商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验收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 一 ) 质量管理部负责验收工作的实施。 ( 二 ) 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概述 ( 一 ) 质量管理部应根据采购商品有关标准及合同规定制定商品验收规程(见附页),其中应包括对采购商品无菌、无热源检测项目的验证(检测报告由供应商提供),进货验收规程作为进货验收的依据应经过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 二 ) 采购的商品到货后, 由仓库管理员核对数量和名称、规格、型号 后开出《入库单》交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进行验收。 ( 三 ) 质量管理部接到《质验单》后,按照商品的验收规程中规定的验收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进货质量验收记录表》。记录应完整、规范、真实。 ( 四 ) 在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严格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执行。 ( 五 ) 经检验人员验收合格的商品,由检验人员在《入库单》上签章,方可办理人库手续。 五、相关文件 进货验收规程 ( 见附页 ) 六、记录 ( 一 ) 《入库单》 ( 二 ) 《进货质量验收记录表》

进货验收规程 一、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经营医疗器械商品的进货验收。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批量大小,检验员按10%的比例进行抽样,当数量少于五件时,应全部检验。 三、检验项目 1 、帐物核对 检验人员应认真核对入库单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名称、生产批号、消毒批号、有效期等与实物一致。 2 、外包装检查 商品的外包装应一致,完整并无破损。封箱带应牢固。包装上的标识应清晰,正确和完整。 1 、有效期检查 检查商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2、其它 每批产品应有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至少应有元菌、元热源的检测报告 )。 四、检验在确认以上检查项目均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或盖章。

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和有效地搞好我站各个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各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我站检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认真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每间实验室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室的钥匙,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水、电、火、气、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上岗,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四、放有易燃及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各种

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五、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专柜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使用应作登记,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六、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切实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生产有毒气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 七、每日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水和煤气等,断开电源闸刀。捡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 八、实验室贵重金属(如白金、黄金、银等)及其他贵重制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离开实验室应随手关好门窗、橱柜和保险箱,门窗、气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上班。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脚裤、拖鞋(室

产品首件确认管理规定

产品首件检验确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首件检验,降低因首件确认不及时或不正确而造成批量报废,保证产品质量,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的各个生产工序 三.具体内容: 1.首件确认的定义: 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玻璃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调整设备等改变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件玻璃,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第一件到第五件之间的任意一件。 首件确认必须采用“三检制”的方法,即先由生产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品管员专检。 2.下列情况必须经首件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2.1每个班刚开始; 2.2 每个工人每道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2.3 生产中更换操作员; 2.4 生产中更换或调整工装机器设备; 2.5 更改调整工艺参数; 3.首件确认的条件: 3.1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3.2模板及样板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技术部或品管部、客户的相关人员签名)3.3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3.4不执行首件确认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品管员有权拒绝检验产品,由此而

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视情节严重赔偿报废品损失另加行政处罚; 3.5首件确认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再次进行首件确认; 3.6确认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勤看、勤量、勤检查,品管员需 要加强巡检的次数,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3.7对于生产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三检”,增 加巡检的次数。 4.首件确认错误责任之规定: 4.1 产品不经首件确认报告而私自生产,所出现的玻璃报废损失由生产责任人、 班组长、品管员按7:2:1比例承担;生产员工另加行政处罚200元,班组长另加行政处罚100元,品管组长另加行政处罚60元,品管员另加行政处罚50元。 4.2 确认错误而致批量性报废由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5:2:3 比例承担报废玻璃的损失。 4.3 生产责任单位要求品管员进行首件确认,而品管员无故拖拉(超半小时以 上)未及时处理时,对品管员每次处罚100元(需生产责任单位举证,品管主管确认);因此而造成批量错误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6:2:2比例承担损失。 4.4 首件确认正确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擅自调整工艺、参数、机器等而致批量 性玻璃报废,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按8:1:1承担。编制:品管部审批:

检验实验室管理制度

检验实验室制度 检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 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 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 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 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 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 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 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 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 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 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 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 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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