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6.13

•【字号】清政办发〔2020〕33号

•【施行日期】2020.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工作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

2.1.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4专家组

2.1.5应急工作组

2.2职责分工

2.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2.2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及报送

3.1.1气象、水文信息及报送

3.1.2工程信息及报送

3.1.3洪涝灾情信息及报送

3.1.4旱情信息及报送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2.2 河流洪水预警

3.2.3 干旱灾害预警

3.2.5 山洪灾害预警

3.2.6 供水危机预警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防汛抗旱风险图

3.3.2 防御洪水方案

3.3.3 抗旱预案

3.3.4 其它各类预案

3.3.5 预案修订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洪水预警级别及发布

3.4.2 干旱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Ⅰ级应急响应

4.3 Ⅱ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4.6.2 干旱灾害

4.6.3 渍涝灾害

4.6.4 山洪灾害

4.6.5 堤防决口、拦河闸坝垮塌、水库溃坝4.6.6 供水危机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指挥和调度

4.9 抢险救灾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 信息发布

4.13 应急响应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5.2.2 应急队伍保障

5.2.3 供电保障

5.2.4 交通运输保障

5.2.5 医疗保障

5.2.6 治安保障

5.2.7 物资保障

5.2.8 资金保障

5.2.9 社会动员保障

5.2.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5.3 技术保障

5.4 公众信息交流、培训和演习5.4.1 公众信息交流

5.4.2 培训

5.4.3 演习

6 善后工作

6.1 救灾

6.1.1 灾区人民政府

6.1.2 应急部门

6.1.3 卫生部门

6.2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6.3 水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

6.5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沟通与协作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预案解释部门

7.5 预案实施时间

7.6 名词术语

附图:清原县重点区域大洪水逃险示意图

附表1:清原县主要河流统计表

附表2:清原县主要河流洪峰流量频率计算成果表

附表3:各雨量站时段最大降雨量历史排序统计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使水

旱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本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辽宁省市、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细则》(试行)

《抚顺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各类水旱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或其它原因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依法行政,全民参与。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实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行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军民结合,平战结合。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本级行政首长统一指挥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建立完善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

1.4.3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及相关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1.4.4以防为主,常备不懈。以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及农业生产安全为基本目标,统一规划,防抗结合,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科学调度,运转高效。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水旱灾害防治规律实施应急处置,科学合理配置各类社会资源,最大程度发挥资源配置效益。严禁以应急处置之名,大肆浪费各类社会公共资源。

1.5工作目标

1.5.1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等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的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1.5.2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科学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5.3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安全,确保主要河流、各类水库、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重点产粮区等安全度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县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它各有关单位设立本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1.1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总指挥由县长担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担任。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

分管水利县领导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局长

清原镇镇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2.1.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

3.1各乡镇政府须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结构形式组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

3.2水务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须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2.1.

3.3有防洪任务的行业、部门、企业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

3.4跨行政区域的,可组织成立联合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上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须将机构组成及所承担的防汛抗旱工作任务于汛期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接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导。

2.1.4专家组

2.1.4防汛抗旱专家组的设立机制与作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由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熟悉防汛抗旱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每年汛前确定当年专家组成员名单,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专家组、专项专家组

等。

专家组根据汛情、旱情形势及气象、水文等信息,结合水利枢纽工程状况,评估防洪抗旱能力,制定调度方案、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科学指挥决策提供防汛救灾、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建议和咨询。

2.2职责分工

2.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2.1.1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2.1.2宣布汛期、旱期期限,确定防汛抗旱紧急状态时限和范围;

2.2.1.3组织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防汛抗旱工作涉及的其它专项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指县城及主要河流的年度防御洪水方案、水库及其它重要水利枢纽工程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抗旱预案和水资源调度配置方案等;

2.2.1.4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并根据工作需要,发布相关预警及汛情旱情公报;

2.2.1.5组织落实抗洪抢险救灾、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人员安置、卫生防疫及治安维稳等;

2.2.1.6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给各成员单位,并组织协调各单位合力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建立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

2.2.1.7组织完成与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县防指总指挥职责: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全面工作。当预测需要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时,进驻县防指,主持会商,指挥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县防指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当预测需要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时,进驻县防指,协助组织或主持会商,指挥防汛抗旱减灾工

作。组织全县防指成员单位、乡镇防指,开展县防指日常事务性工作。

2.2.2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传达县领导的指示、批示,接收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县政府;汛期(6月1日至9月20日),负责为防指领导配备和管理指挥车辆;

人武部:防汛紧急时期,负责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抗洪抢险。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程序组织调出。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协调组织应急工业品的生产和保障工作;加强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各电信运营企业,提供防汛指挥通信保障。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汛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督促通信企业尽快修复被水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为灾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

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及时向县政府、县防指报告水质状况;指导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区防汛抗旱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城防内涝方案预案制定工作。负责指导县城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县城市政设施的防洪、排涝、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民用设施防洪、排涝、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城建系统所属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县城供水的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等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县水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发布;负责防洪抗旱相关的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协调水工程调度,负责全县抗旱水源优化配置、调度和管理;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完成水利应急度汛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干旱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因灾致死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旅游景点防汛安全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的预警、避险、警示、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动态情况,及

时协助县防指向公众发布暴雨、风暴潮等预报预警信息及防汛、抗洪紧急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防汛抗旱期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指导灾害地区卫生应急工作的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指导组织实施灾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各项应急措施,按要求发布灾后卫生应急处置信息等。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较大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驻清部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资源参加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情核查、上报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督促、指导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雨情与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监测与趋势预测工作。负责对可能影响汛情的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分析、研判、预报及滚动订正,依据行业规定制作发布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全县天气实况、预报预警、气候预测、土壤墒情、干旱卫星遥感监测及相关气象灾害等级分析评估报告。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供电公司:负责排涝用电的供给,防汛抗旱救灾期间做好全县的安全供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施。

清原镇政府:负责清原镇防汛抗旱工作,同时负责县城区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制定转移方案。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全面防汛抗旱工作。

2.2.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2.

3.1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行使相应工作职责;

2.2.

3.2具体组织、落实、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2.

3.3组织检查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提请指挥部责令清除河道行洪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对病险水库、险工、险堤等水利工程责令主管单位制定并落实防汛抗旱特别应急措施;

2.2.

3.4负责防汛抗旱资金及抢险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

2.2.

3.5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防汛抗旱抢险科学技术;

2.2.

3.6负责构建快捷、准确、高效的信息采集、汇总网络平台,促进气象、水文、通讯等各类防汛抗旱信息站网的自动化、现代化建设进程,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第一时间掌握气象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为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

2.2.4县防职能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县防指设置综合协调和专业指挥两个职能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10个职能工作组。包括:1.秘书组,组长单位:县政府办公室;2.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3.医疗防疫组,组长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4.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5.通信保障组,组长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6.治安保障组,组长单位:县公安局;7.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8.调查评估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9.核灾救灾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10.新闻宣传组,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专业指挥组,负责指挥10个职能工作组。包括:1.即应急专家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2.气象组:组长单位:县气象局;3.水利工程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4.地质灾害防治组,组长单位:县自然资源局;5.县城供水组,组长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县城防涝组,组长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生产安全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8.学校安全组,组长单位:县教

育局;9.应急抗旱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10.旅游安全组,组长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1.秘书组(组长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传达县领导的指示、批示,接收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县政府;负责审核县领导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方案及材料,审核县防指印发县领导讲话文件;负责审核县领导检查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2.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县防汛办做好抗洪抢险应急力量建设,协助做好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协助县领导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处置工作,协调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及多种应急资源参加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3.医疗防疫组(组长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指导灾害地区卫生应急工作的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指导组织实施灾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各项应急措施,按要求发布灾后卫生应急处置信息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因灾致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4.通信保障组(组长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各电信运营企业,提供防汛指挥通信保障。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汛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督促通信企业尽快修复被水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为灾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5.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组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的生产、保障、储存、调用和管理;县应急局负责救灾物资调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存储保管;县水务局负责抢险

物资的调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现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现场供应。

6.治安保障组(组长单位: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7.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等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8.调查评估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水毁调查评估,提出水毁修复建议,争取资金开展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及组织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9.核灾救灾组:(组长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水旱灾害救助工作,对转移受灾安置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灾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现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现场供应。

10.新闻宣传组(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专业指挥组

1.应急专家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组织专家组成员参与应急会商,及时研究讨论、提出决策方案,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调度提供参谋和咨询意见;组织专家组成员分析评估险情灾情,提出处置应对方案,对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气象组(组长单位:县气象局):负责全县雨情与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监测与趋势预测工作;及时提供全县雨情、水情、墒情、旱情及气象灾害等级分析评估报告;负责开展洪水分析预报和预警工作。

3.水利工程组(组长单位:县水务局):负责防洪抗旱相关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协调水利工程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完成水利应急度汛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4.地质灾害防治组(组长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县城供水组(组长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城建系统所属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县城供水的相关工作。

6.县城防涝组(组长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县防内涝方案预案制定工作。负责指导县城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市政设施的防洪、排涝、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民用设施防洪、排涝、抢险工作。

7.生产安全组(组长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做好矿山、尾矿库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协调做好沿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学校安全组(组长单位: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

9.旅游安全组(组长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旅游系统防汛安全工作;指导做好全县旅游景区的预警、避险、警示、教育等工作。

10.应急抗旱组(组长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掌握各乡镇供水情况,协调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协调水工程调度,负责全县抗旱水源优化配置、调度和管理,调度水库及输水工程开展灌溉供水和抗旱补水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及报送

预防预警信息是指为有效实施防汛抗旱及相关突发事件处置行为需提前、实时掌握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信息,水利工程信息,洪涝灾情和旱情信息等。

3.1.1气象、水文信息及报送

3.1.1.1气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在防汛抗旱紧急时期,应加密气象预报频次并尽力提高预报精度;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系统应及时进行监测、会商和预报,尽最大可能提前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1.1.2县防办及时与上级水文部门沟通,第一时间充分了解防汛抗旱期间的水文监测工作,知悉雨情、水情、墒情等水文要素的实时监测精度;及时将实时监测数据及洪水预报成果报送上级机关。

3.1.2工程信息及报送

3.1.2.1堤防工程信息

汛期各级堤防及穿堤闸站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和巡查,安排专人负责汛情信息、工程信息监测、记录和报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遇有堤防、涵闸、泵站等出现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20分钟内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在30分钟内将重点堤防、涵闸出现的险情上报市、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堤防、涵闸和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因遇险或其它原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第一时间通知可能受灾范围群众撤离,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

3.1.2.2水库工程信息

汛期各类水库应加强水情监测和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水情监测、记录和报送。当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要加密监测、记录和报送频次,尤其要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加以特别监控,并按照已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蓄泄调度,及时将工程运行状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在30分钟内将重大险情上报市、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水库溢洪超过下游堤防防护标准或大坝可能出现溃坝等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报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

3.1.2.3拦河闸坝信息

汛期拦河闸坝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水情的监测、记录和报送,及时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向下游发出预警信息,将有关情况在20分钟内报上级管理机关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橡胶坝需坍坝泄水时,根据已制定和批复的调度运行方案执行。泄水前24小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下游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并对下游危险

区域发出有效的预警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及报送

洪涝灾情信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农作物、受灾人口以及群众生命财产、重要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鱼、交通运输、通信和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村负责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及时向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县应急局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同时组织灾情核实工作,并及时将核实后的灾情上报。

3.1.4旱情信息及报送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灾农作物、影响人口等,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事发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同时组织灾情核实工作,并及时将核实后的灾情上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等内容。

3.2.1.1思想准备。利用各种媒体、舆论工具,加强防汛抗旱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要求各级防汛抗旱工作人员消除麻痹思想,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每年利用世界水日、水法规宣传周等契机开展两次以上的宣传活动。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02 •【字号】清政办发〔2020〕43号 •【施行日期】2020.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和职责2.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县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组成和职责3响应机制 3.1灾害分级 3.2分级响应与级别调整 3.3响应终止 4监测与预警 4.1地震监测 4.2地震预警 4.3灾情报送 5响应内容 6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 6.1Ⅳ级响应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 6.2Ⅲ级响应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 6.3Ⅱ级响应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 6.4Ⅰ级响应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8.2指挥平台保障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8.4避难场所保障 8.5基础设施保障 8.6医疗卫生保障 8.7社会动员保障 8.8培训与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 9.2预案编修与管理 9.3预案解释 9.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抚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清原满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6.13 •【字号】清政办发〔2020〕33号 •【施行日期】2020.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工作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 2.1.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1.4专家组 2.1.5应急工作组 2.2职责分工 2.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2.2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及报送 3.1.1气象、水文信息及报送 3.1.2工程信息及报送 3.1.3洪涝灾情信息及报送 3.1.4旱情信息及报送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2.2 河流洪水预警 3.2.3 干旱灾害预警

3.2.5 山洪灾害预警 3.2.6 供水危机预警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防汛抗旱风险图 3.3.2 防御洪水方案 3.3.3 抗旱预案 3.3.4 其它各类预案 3.3.5 预案修订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洪水预警级别及发布 3.4.2 干旱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Ⅰ级应急响应 4.3 Ⅱ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4.6.2 干旱灾害 4.6.3 渍涝灾害 4.6.4 山洪灾害 4.6.5 堤防决口、拦河闸坝垮塌、水库溃坝4.6.6 供水危机

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关于防汛抗旱会议精神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行政审批培训机构的防汛抗旱安全管理;指导学校、机构的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宣传;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编制重点学校、幼儿园防汛抗旱预案。各校做好本校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县教体局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各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培训机构等,简称学校,下同)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县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体局局长潘清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教体局班子彭南海、张中琪、彭南娅、黄启忠、刘朝晖、彭善礼担任,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校(园)长为成员。局长负责全局组织指挥,其他局领导负责分管股室的组织指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职能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一)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县教体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 2.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防汛抗旱知识教育、安全警示宣传、应急演练和各学校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或I级响应期间停课的发布、组织和保障等相关工作。 3.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学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的工作。 5.县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县教体局有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办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县教体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县教体局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学校涉及防汛抗旱的相关工作,做好值班安排、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车辆等后勤保障。 校园安全管理服务站: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和命令。 计财股:指导和监督各学校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类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学校做好各类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指导灾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10篇)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0篇) 防汛的应急预案1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县卫生局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1)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 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5、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6、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防汛的应急预案2 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确保汛期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确保无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抗洪抢险时使用。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抗洪抢险的领导,学校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等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抗洪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汛期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上传下达领导指示等各项工作,由汤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通用5篇)

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通用5篇) 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1 目前已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我区各校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深刻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责任单位、学校领导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防汛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校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校要加强对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教师的防汛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校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校(园)长要亲自带队,联系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助镇帮校干部,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村小防汛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1、学校的应急行动 (1)一旦发生险情,各校领导在及时向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学校职能部门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校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2、教育局的应急反应 (1)教育局在接到学校灾情报告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受灾现场,准确掌握灾情,及时传递信息。 (2)指导受灾学校迅速转移师生,慰问安抚受灾师生,协助有关部门合理调配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分发到涉及学校。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受灾师生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三、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区政府防汛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0.07.26 •【字号】前政办发〔2010〕18号 •【施行日期】2010.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城 区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前政办发〔2010〕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前郭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领导小组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前郭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强降雨天气时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和“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全力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在城区现有防汛排涝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灾情,制定防汛排涝工程的调度运行、指挥排涝抢险、抗灾物资、地段划分、重点地段看守、防汛抢险责任及人员转移等方面的对策及措施,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地防汛排涝,做到遇设计标准以内降水,保证各类防汛排涝设施不出险,主要保护对象不遭受较大损失;遇超标准降水时,应急对策能够迅速启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具体实施防汛排涝工作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县城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及前郭尔罗斯镇在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防汛工作的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调动城区内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城区的防汛排涝抢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防汛排涝准备工作。 我县汛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15日。在汛期,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区防汛排涝的前期准备工作。 1.做好防汛排涝设施检查和安全检查工作。以哈达大街为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前郭尔罗斯镇要分别做好城区主街路和镇南村、红星村巷路的排水管道疏通和排水泵站设备检修工作,对重点涝洼地段排水沟渠、蓄水坑进行清淤,安装临时排水泵站并搞好设备检修。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前郭尔罗斯镇要组织力量,立即对有渗漏情况的房屋进行修缮,对严重破损房屋及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做到万无一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广电、供电、气象等部门要对各种管线、高空作业设施、共用天线、避雷设施、铁塔、广告牌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做好防汛排涝重点地段的督促检查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前郭尔罗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且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 (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且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且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三、装备保障 社区为各应急分队配备电棒20把,电筒20个,口哨20个,绳子50米,必要急救器材、药物,由xx负责联系社区卫生室;并且确定xx军区xx房管处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主任负责。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2023年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2023年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2023年防洪防汛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工作,明确安监部门开展防汛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汛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因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能职责及汛期值班安排的通知》(平防汛指〔〕2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镇(街道)安监办、相关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

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安监部门、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局防汛工作的启动,向镇(街道)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的上报、防范自然灾害的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各片区分管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联系片区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防汛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物资储备、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 应急管理组:由应急办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起草文件,部署防汛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促有关股室(队)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村委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模板(10篇)

村委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模板(10篇)村委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模板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_,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防汛应急预案、黄河防洪预案和山洪沟道及滞洪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防汛应急预案、黄河防洪预案和山洪沟道及滞洪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 •【公布日期】2009.07.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防汛应急预案、黄河防洪预案和山洪沟道及滞洪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防汛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黄河防洪预案》、《巴彦淖尔市山洪沟道及滞洪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巴彦淖尔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防汛、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防汛、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等技术规程,《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防汛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防汛灾害包括:黄河洪水、冰凌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凌水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自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不断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 1.4.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工业生产和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4.4 防汛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坚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依法约束人的行为,既要利用水资源又要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防汛应急预案等三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防汛应急预案 等三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06 •【字号】伊政办规〔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春市防汛应急预案等三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政办规〔202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防汛应急预案》《伊春市抗旱应急预案》《伊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衔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伊春市防汛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 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2.3 基层防汛组织 2.4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2.5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分级 4.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3 Ⅳ级响应 4.4 Ⅲ级响应 4.5 Ⅱ级响应 4.6 Ⅰ级响应 4.7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8 信息报送和处理 4.9 指挥和调度

4.10 抢险救灾 4.11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13 信息发布 4.14 结束应急行动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3 技术保障 5.4 国际沟通与协作 5.5 奖励与责任追究 6 善后工作 6.1 救灾 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6.3 水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 6.5 防汛工作评价 7 预案管理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7.4 预案更新 7.5 预案实施时间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汇编1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干旱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 2.学校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水法》、《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洪水影响;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黔江河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总务部门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

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4.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学校校舍楼房倒塌时,学校应及时把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防汛工作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尝校舍和易发生倒塌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及从事重大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组织指挥学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4.保持与气象台联系,了解天气信息,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抗旱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备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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