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HAF002/01)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1998年5月12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活动,以

及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这些活动的审评和监督。

第三条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进行审评、监督的依据是:(一)国家核安全法规。

(二)国家的与原子能、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和交通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

(三)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查认可或批准的文件以及发布的其他指令。

第四条国家核安全部门的监督并不减轻核电厂营运单位对核电厂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章应急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制定与审评

第五条在核电厂不同阶段对核电厂营运单位及有关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

应的要求: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分析推荐厂址区域的人口特点、地理特征及其他环境特征和在核电厂整个预计寿期内执行应急计划的能力。

(二)设计阶段

在核电厂设计阶段,应对核电厂事故状态(包括严重事故)及其后果作出分析,对厂内的应急设施、应急设备和应急撤离路线作出安排。

在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有关运行管理的章节中,应提出应急计划的

初步方案,其内容包括应急计划的目的、依据的法规和适用范围,营运单位所设置的应急组织及其职责的框架,应急计划区范围的初步测算及其环境(人口、道路、交通等)概况,主要应急设施与设备的基本功能和位置,撤离路线。相关资料可引用PSAR的其他章节的有关内容。

(三)建造阶段

若新建核电厂厂址的邻近已有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则新建核电查供应云单位应针对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在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准备程序并进行适宜的应急准备。如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场外时,新建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有效实施应急响应,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装料前阶段

营运单位的场内应急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应作为独立文件,与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批,并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6

项的规定,进行装料前的应急演习。在运行开始前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做好全部应急准备。

新建的核电厂只有在其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应急计划被审查批准后,方可装料。

(五)运行阶段

在整个核电厂运行阶段,应急准备应做到常备不懈;应急状态下需要使用的设施、设备和通信系统等须妥为维护,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应定期进行核事故应急演习和对应急计划进行复审和修订。

在核电厂出现应急状态时,应有效实施应急响应,及时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与场外应急机构协调配合,以保证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六)退役阶段

在核电厂退役报告中应有应急计划的内容,说明在退役期间可能出现的应急状态及其对策,考虑待退役的核电厂可能产生的辐射危害,规定营运单位负责控制这些危害的组织和应急设施。在退役期间一旦发生事故,应有效实施应急响应,以保证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第六条应急计划及其实施程序的制定

(一)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制定场内应急计划和相应的实施程序。

应急计划应根据核电厂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及其对厂内、外的辐射影响以及核电厂厂址周围的自然条件和设备经济特征等制定。

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根据其场内应急计划,编写相应的应急计划实施程序。实施程序清单应列入应急计划中。

(二)应急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及其职责

应概述核电厂营运单位的运行组织和应急组织及其职责;应急组织负责制定应急计划和进行应急准备,统一指挥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并负责与国家核安全部门及场外应急机构联系。

2、应急状态、干预水平和应急行动水平

应描述各应急状态的基本特征和不同应急状态下拟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提出各种应急防护措施下使用的干预水平。应根据核电厂的设计特征和厂址特征提出应急行动水平。在申请首次装料批准书时,提出初步制定的应急行动水平;在申请运行许可证时应提交修订后的应急行动水平供审评。

3、应急设施和设备

列出应设置的主要应急响应所配置的设备等。主要的应急设施包括控制室、辅助控制点、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技术支援中心应能获得核电厂的重要安全参数、厂内及其邻近地区的辐射状况,具有向国家核安全部门进行通信联络、实时在线

传输核电厂重要安全参数的能力,以及与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场外应急机构进行通信联络的能力。

4、应急响应行动和防护措施

应规定各应急状态下的通知(通知场内应急部门及人员,国家核安全部门,场外应急机构)与报告、启动应急组织、开展评价工作、采取纠正及补救行动和采取防护行动的决策及其实施的方法和程序。

5、应急终止和恢复

应规定应急终止的条件、批准和发布程序,并概述应急终止后采取的行动、主要恢复措施和实施恢复活动的组织。

6、应急能力的维持

为了维持营运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需规定进行应急培训、应急演习和对应急准备的监查、检查等活动的内容。

应概述应急培训大纲,明确规定培训的对象、要求、类型、教材、设备、频度、教员和记录等内容。在首次装料前应对所有应急人员(包括应急指挥人员)进行一次和在运行寿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与他们预计要完成的应急任务相适

应的培训和考核。

应急演习包括厂内应急组织的单项演习(练习)、综合演习和与厂外应急机构的联合演习,练习可以是演习的一个组成部分。综合演习至少每2年一次;联合演习按有关规定进行;练习至少每年一次,对通信和数据传输的练习要求更高的频度。应制定演习计划,计划中包括专门为演习或练习设计的合理的事故情景。综合演习计划及其事故情景设计应事先提交国家核安全部门。

7、场内、外应急计划的协调

场内应急计划应和场外应急计划相互补充和协调;应对可能的事故估计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数量,并提供相应的实施公众防护措施的内容和方法。

(三)应急计划的格式和内容应按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七条营运单位的应急组织应根据应急演习和练习的结果、核电厂实际发生的事件或事故的经验、核安全法规要求的变更、设施和设备的变动以及技术的进步等,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进行定期、不定期复审和修订。营运单位应至少每二年一次对应急计划进行修订,经修订后的应急计划必须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备案。应急人员替代表内记录的各项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和报告。

第八条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营运单位申请核安全许可证件时提交的文件中关于应急准备、应急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的审评:

(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厂址部分的评价

确定该厂址对实施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审查厂址周围的人口密度和分布(特别是可能影响采取应急措施的特殊人群组情况)及其在核电厂预计寿期内的变化,特殊的地理特征,周围经济、工业、农业、生态和环境特征。审评结论作为《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的内容之一。

(二)对应急计划初步方案的审评

审查初步安全分析报告中有关应急计划的初步方案的资料是否足够,是否满足本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第(二)款的要求。评价应急设施的设计和设备配置的合理性,应急计划初步方案的适宜性,应急计划区范围和撤离路线的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三)对应急计划的审评

审查申请者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评价该计划是否能保证在事故情况下采取及时的和后续的适宜的防护措施,包括应急计划所考虑的事故范围是否正确,应急行动水平是否反映核电厂的具体情况,营运单位的场内应急计划与核电厂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的场外应急计划是否协调一致。

第三章对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监督

第九条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状况执行应急响应的能力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为日常的和例行的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对应急组织、应急人员、程序、设施和物资以及对来自厂外的技术

支援的检查,验证和检查是否符合有关核安全法规和应急计划的要求、是否做到常备不懈。

检查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应急组织。检查营运单位的应急组织是否符合应急计划的要求,是否保持高效、快速的应急响应能力,检查与国家核安全部门、场外应急组织联系的组织、人员、条件及程序。

(二)应急状态分级和应急行动水平。检查营运单位的应急状态分级准则

和应急水平以及有关人员对这些文件的熟悉情况。

(三)应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检查应急人员具有完成应急响应的能力和知识,包括检查重要岗位应急人员连续24小时的应急能力,应急人员花名册,

应急人员及时获得通知的手段及程序,应急人员对自己在应急状态下职责及与其他应急人员的配合关系(包括与场外应急组织的人员的协调关系)的了解和所配备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及其有效性等。

(四)应急设施和设备。各种重要应急设施、应急设备、通信系统和器材是否齐备及其维护状况,是否保持随时可启用的状态。

(五)应急实施程序。检查营运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应急计划实施程序及其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最新情况。

(六)应急演习。检查营运单位制定和执行的应急演习计划,派核安全监督员现场监督在核电厂装料前和运行期间所进行的综合演习和联合演习,作出评价,并跟踪已发现的缺陷是否得到纠正。

(七)记录和报告制度。

(八)其他监督项目。

对应急准备的监督可以与其他核安全例行检查联合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

第十条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营运单位应急准备的核安全监督的方法及其对营

运单位的要求等,执行核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之二——核设施的安全监督》。为保证与国家核安全部门通信联络的及时可靠,营运单位应向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通信器材)。

第十一条在应急响应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应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西哪个应活动和应急决策及其与场外应急组织的协调和提出的或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

和评估,必要时进行干预;审查终止厂房应急状态及以上应急状态的条件。

在应急状态结束后,审查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后续行动和恢复活动,调查出现事故的原因和事故后果,评价营运单位对事故后果的分析,确定核电厂恢复运行、重新取证或退役。

第四章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运行状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对有关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和存档工作。

根据国家核安全部门的要求提交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计划报告和上年度的

总结报告。

(一)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计划博爱高的内容主要包括:

1、应急培训和演习的计划与内容;

2、应急设备的维护计划和预计的可能变更;

3、有关应急文件的修订计划等。

(二)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应急培训和演习内容、参加人员和取得的效果等;

2、应急设施、设备、通信系统和给类应急器材的清单、状况、标定以及检查维修的结果。

(三)运行事件通告和报告,按核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一——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营运单位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提交报告的时间为:

1、每次综合演习和联合演习结束后一个月内;

2、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上年的总结报告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末提交。

第十四条核电厂应急状态下和应急终止后的记录和报告:

(一)应详细地记录应急期间的下列内容并存档:

1、事故始发过程和演变过程;

2、应急期间的评价活动、监测结果、采取的补救措施、防护措施和执行的应急行动程序及时序等;

3、事故释放的源项和后果。

(二)营运单位应在发生事故并进入应急待命或高于应急待命状态后15分钟内,向国家核安全部门发出应急通告,并在进入厂房应急或以上应急状态后15分钟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出应急通告。

(三)营运单位应在核事故发生并进入厂房应急或高于厂房应急状态后的45分钟内向国家核安全部门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出应急报告;在应急初始报告发出后,每隔1小时向国家核安全部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指挥中心发一次后续报告;在事故源项或应急状态级别变更时,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方式项国家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若核电厂事故状态变化相对缓慢,可每隔2~3小时报告一次,知道应急状态终止。

(四)营运单位的应急指挥必须及时将终止应急状态的决定向国家核安全部门和终止厂房应急或高于厂房应急状态时应同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机构提交该报告。

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核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一——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执行。

营运单位对应急状态终止后的恢复措施所制定的详细计划和因事故使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不能执行其规定的安全功能时的重新起动计划,必须上报国家核

安全部门审批。实施恢复计划和重新起动计划期间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五章执法

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核安全部门可依其情节轻重,对营运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改进、停工或者停业整顿、吊销核安全许可证件的处罚:

(一)不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应急计划,拒绝承担核电厂应急准备义务的;

(二)玩忽职守,不能维持应急响应能力,使主要应急设施和(或)设备丧失功能的;

(三)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核事故真实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执行已经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批的应急响应计划的;

(五)核事故使核安全重要物项的安全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核安全标准时,或其他安全功能受到了损坏,未加纠正并未经国家核安全部门的审查批准擅自重新启动核电厂的;

(六)其他违反本实施细则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定义为:

应急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又称为紧急状态。

应急计划区

为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应急计划并做好应急准备的区域。

应急行动水平

用作应急状态分级基础的核电厂起始条件,如预先确定的、该核电厂及厂址特有的、可观测的阈值或判据。

应急准备

为应付核事故或辐射应急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应急计划,建立应急组织,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与物资,以及进行人员培训与演习等。

应急响应

为控制或减轻核事故或辐射应急状态的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

应急应急((响应响应))计划

经过审批的,描述营运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机构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的文件。该文件海笔许有专门实施程序加以补充。

应急防护措施

应急状态下为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所接受的剂量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应急演习

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所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单项演习(练习)、综合演习和联合演习等。

综合演习

场内、场外应急组织为提高应急能力、检查应急计划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加强应急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组织负有应急任务的全部或主要单位进行的演习。

联合演习

场内、场外应急组织,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特别是协调配合能力,按统一的演习情景,组织所属应急组织的全部或主要单位联合进行的演习。

干预

任何旨在减少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行动。

第十七条对核电厂以外的其他民用核设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监督管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解释、补充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核电厂防人因失误培训总结----对监造工作开展的指导作用

防人因失误培训总结 年 月 日 , __NPC组织了为期三天的防人因失误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为心理学简介、工作执行人员防人因失误工具的介绍和防人因工具实践操作使用三个方面。 人因失误是指由于人的失误导致事件的结果偏离了预期目标或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围。每个人都会犯错,但人因失误是可预见、可管理和可预防的。根据人因失误的发生机理,结合防人因失误工具的使用情况,将核电厂现场设备的管理环境置换成设备监造的工作环境,我认为监造人员也可以加强对于人因失误的认识和理解并在实际的监造工作中通过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来减少或者避免人因失误的发生。 人因失误的四个要素为:触发时间的行为、失误先兆、不完善的屏障和潜在的组织缺陷。根据工作任务类型的不同,人因失误可以分为技能型失误、程序型失误和知识型失误三种,技能型失误指的是执行非常熟悉并且经常执行的任务时犯下的错误。程序型失误指的是使用书面指令时犯下的错误。知识型失误是在没有已知的准则存在时犯下的错误。这三种失误发生的概率分别为1/10000、1/1000和1/2。也就是是说知识型失误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几率最高,这对于监造工作同样适用,在培训、训练时间有限的情况下,面对专业面广度以及专业深度要求都较高的工作任务时,监造人员往往会由于知识或经验缺乏而不能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导致失误。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加强对于人员的培训,完善监造人员的思维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组织屏障,加强监造屏障的纵深防御,避免相应的问题或事件进一步扩大。 在核电厂现场工作执行中共有16种防人因失误的工具,其中基本的防人因失误工具有工作审查、工作现场检查、质疑的工作态度、不确定时停止、自检、使用并遵守程序、三段式交流和字母的谐音表达8种(其余8中为有条件使用的防人因失误工具,分别是工前会、并行验证、独立验证、同行检查、防错误标记、程序状态标记、工作交接班和工后),对应监造工作的开展,我认为在进行见证时,我们也可以使用相应的防人因失误工具: 在见证实施前,监造人员应该对见证活动进行“工作审查”。首先应确认见证依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有效性,其次要了解具体要见证的内容是什么,见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应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可能得到什么样的处置

核电厂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

核电厂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 发表时间:2019-06-13T09:04:47.430Z 来源:《电力设备》2019年第1期作者:冯柳阳李洋 [导读] 摘要:核电作为清洁、高效的能源在世界新能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拥有无限的发展潜力。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福建漳州 363000) 摘要:核电作为清洁、高效的能源在世界新能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拥有无限的发展潜力。华龙一号作为国之重器更是取得了耀眼荣誉。但是核电厂产生的环境问题依旧是国家和人民极其关注的问题,例如: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可能排放出的固态、气态、液态温排水等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无法接受的影响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分析目前核电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及核电厂目前采取的措施,对这些措施的有效性给出一定评价。 关键词:核电厂;环境影响;措施;评价 一、核电厂产生的环境影响 核电厂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运行期及事故状态。由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波及范围较小,污染可控性较强,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产生的环境问题即可彻底解决,因此施工期的产生的环境影响属于次要的,此处不在对施工期进行赘述。[1] 二、运行期间环境影响 核电厂运行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主要包括气态流出物(包括气溶胶、碘-131等)、液态流出物(氚、锶-90等)、被植物吸附的碳-14等放射性物质以及核废料。这些物质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影响环境:排入大气、排入水域(河流、海洋)、废物处置。[4]在正常运行期间,假设这些污染物为连续排放,并找出各类放射性污染物的产生途径,通过分析核电厂针对这些物质采取的治理措施,从而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核电厂在运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标要求,控制放射性流出物的瞬时排放量及年排放总量,并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3] 放射性气态流出物,核电厂的放射性与非放射性气体经过处理达标后通过一定高度的烟囱排入大气;液态流出物采用雨污分流、放射性与非放射性分开处理的方法。 液态污染物:包括放射性液体及非放放射性液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海中或用于绿化;工业用水中可能含有油类、重金属、酸碱等,应收集于专门容器中,然后按照法规要求处置。放射性液态流出物经测量达标后排放,核电厂产生的废物最主要的污染是对海洋的污染,主要有温排水、余氯、氨氮、以及氚等;目前我国已并网发电的核电厂均位于沿海地区,温排水的排放成为对海洋最大的威胁。核电厂约60%的余热需要用海水带出,并排入周边海域。目前核电厂主要采用热红外遥感方法监测热污染,能够有效的及时监测温排水异常。经研究表明,温排水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与生物种类有关,对活动能力较弱的浮游动物的影响较小,温度升高7℃范围内实验用海洋生物均无死亡。有研究者提出核电厂在吸取冷却水时,可能会对海洋中的生物产生很大吸力,当水流速度过快时,水中生物会与旋转滤网、拦污栅等发生碰撞受伤。但根据经验反馈,目前核电厂取水流速较低,不会对生物产生损伤。核电厂排水口的放射性核素可能对海洋生物有一定影响,经实验测定,排水口放射性核素对海洋中生物的影响率低于10-2。因此在核电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水口放射性核素基本不会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2]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主要是通过控制废物产生量,并对已经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减容、暂存、然后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厂处置等措施。乏燃料暂时存储于专门的乏燃料水池中,然后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运输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要求,防止发生危险。低、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树脂、浓缩液、废过滤器芯子等)在暂存库中衰变一定时间后,运输至最终处置场。 三、运行期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 核电厂在严格遵循各项法规要求下,建立有完善的废物处理系统、环境实验室及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等板块,能够做到在线连续监测以及实验室取样测量,能够及时保障核电厂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在合理可行尽能低的水平。 核电厂运用自身的废物处理设施,先对这些污染物进行去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需要排放的污染物在厂内废物库中暂存特定时间后,运至国家规定的放射性废物库储存或处理。部分液态和气态放射性物质经收集、处理、衰变储存合格后排放到环境中。同时运用连续监测系统对放射性流出物进行监测,若放射性超标,则立即自动切断排放管线,维修后再进行。核电厂环境实验室定期对核电厂周围10km的空气、水、土壤、动植物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提交环境监测月报及年报,保证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不会对环境及周围人居生活造成影响。 核电站在正常运行下,核电厂射性物质对周边500m 处公众的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7.4×10-4-8.3×10-2mSv/a,低于国标规定的 0.25mSv,说明在正常运行期间,核电厂对周边环境的放射性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4] 四、总结 核电站在正常运行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放射性物质及非放射性物质对周边环境及人居造成危害,但其运行过程中还需注意对“人因失误”的管控,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方人因失误管理制度,确保三相交流的准确性。及时更新程序以及淘汰老旧设备,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对厂内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公众交流机制,消除公众的担忧心里,核电厂环境监测控制管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参考文献: [1] 乔桂银.必须重视核能发电的安全和环境风险[S].产业发展,2011,10:26-30. [2] 陈妍,郑鹏,陈海英,张春明,李小龙.核电厂环境风险评价框架及方法[S].产业发展,2015,33(4):37-43. [3] 成丰,叶宝琪,金晓祥,肖奕.核电厂环境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S].聚焦,2018,21(004):13-17. [4] 李舒,马宗伟,毕军.核电环境风险研究进展及管理启示 [S].中国环境管理,2018,21(004):13-17.

核电站论文:由核殇看核电站安全之重要性

由核殇看核电站安全之重要性 【摘要】:随着核资源广泛利用,核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新的安全形势下,特别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核恐怖事件的潜在危险在不断增加,核设施和辐射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失误等原因引起事故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针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存在的隐患,应从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监测系统开发、人员培训、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完善法规、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改善我国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现状的相关对策,以不断提高我国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水平。 正文: 何为“核殇”?这是我自己对于核事故所起的 名字,因为核事故只要一发生,不管是大是小,都 会带来让人心痛的后果,是故为“殇”…… 1986年4月26日凌晨1时23分,在现为乌克 兰的前苏联境内的切尔诺贝利核电厂发生核泄露 灾难,距今全球共有20亿人口受切尔诺贝利事故 影响,27万人因此患上癌症,其中致死9.3万人。 右图为核事故后的切尔诺贝利核电厂。 1988年1月6日,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一座核 电站,由于对核材料筒加热不当引起爆炸,造成1 名工人死亡,100人受伤。 1992年11月,法国发生了最严重的核事故: 三名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进入一座核粒子加速器后 受到污染。 1999年,东京附近的一座核反应堆曾发生辐射泄漏,造成2名工人死亡。 1998年到2002年:印度在四年间核电站共发生了6次核泄漏事故。 2003年12月29日:韩国荣光核电厂5号机组发生核泄漏事故。 2004年8月9日,正值日本长崎市民纪念第五十九个“原子弹被爆日”时,日本中部福井县美滨核电站再次发生蒸汽泄漏事故,导致4人死亡,7人受伤。 2005年5月,英国最大核电站、位于英格兰北部的塞拉菲尔德核电站的热氧再处理电厂因发生放射性液体泄漏事件被迫关闭。 太多太多的事故归根结底是因为核安全技术措施还不够到位,而造成核事故损失巨大的则是因为核辐射,可见提高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水平的是紧密相关的,核科学技术获得发展和应用的前提是拥有一个高水平的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环境。由于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引起世人关注,关于核安全及其应对策略的研究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发生大型的核事故事件,但是为了预防事故可能性,保证核安全,我建议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我国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水平。 一、加强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职责,提高自制指挥快速反应能力,是有效应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前提。建立国家核应急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应急组织和地方单位应急组织的三级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核安全实施

谈防人因失误工具在核电项目调试中的管理实践

谈防人因失误工具在核电项目调试中的管理实践 发表时间:2018-06-19T15:42:18.10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5期作者:李诗君蔡瀚霖 [导读] 摘要:人因失误是核电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隐患,做好防人因失误工作,对保证核电调试的安全尤其重要。(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350318) 摘要:人因失误是核电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隐患,做好防人因失误工作,对保证核电调试的安全尤其重要。因此,核电调试安全管理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下,充分应用防人因失误管理手段,营造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氛围,有效地避免人因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核电调试;核安全文化;人因失误;防人因工具 核电调试是核电站建造的最后一个环节,其基本管理任务是使调试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调试目的的实现。调试的安全管理,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逐步完善实施的同时,充分运用商运核电站中成熟的管理手段,预防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防人因失误管理,就是调试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防人因失误的基本概念 人失误是很难完全避免的,即便是很优秀的人也会犯错误;失误通常不是本人的主观愿望,可能发生失误的情景是可以预测、控制和防范的;个人行为受到组织、制度和管理水平的深刻影响;理解并消除导致失误的因素,通过培训从以往的事件中汲取教训,可有效避免人因失误的发生;旧理论与新理论的比较:传统观念认为个人是引起事故的原因,对犯错人员进行点名批评、责备,使其羞愧[1]。假定过失或错误的原因是疏忽、精力不集中、不仔细、缺乏知识或技能、态度不积极或者许多其他过失之一,利用对纪律的强调和敬畏来提高安全程度。 二、从案例看核电项目调试中人因失误的类型 按照人因失误的分类理论,结合调试现场的经验反馈或状态报告,调试中发生的人因事件分为三类:即技能型失误、程序型失误、知识型失误。 技能型失误:指的是执行非常熟悉并且经常执行的任务时犯下的错误。熟悉的环境和频繁进行的日常工作使大脑处于放松状态,注意力未集中在当前的工作上,犯错从来不是有意的,而是无意的失误或疏忽。 技能型失误导致的人因事件案例A:2014年12月30日,某调试工艺队发现核电某房间阀门限位开关被脚手架压坏,限位开关紧固螺栓已经断裂[2]。经现场检查确认,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横管直接压在了限位开关上,造成限位开关受力损坏。 本案列中,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时,没有注意到阀门限位开关的状态、位置,搭设完毕后,工作负责人也没有进一步检查确认脚手架状态。 程序型失误:指的是使用书面指令时犯下的错误。执行任务的人始终在思考,但有意的行动导致了无意的后果,这区别于技能型失误的特征:无意的行动导致了无意的后果。 程序型失误导致的人因事件案例B:2014年7月25日,在进行核电系统复役时发生三相母线接地短路,导致电气三个开关跳闸,造成供电母线失电。 在本案例中,执行送电人员首先违反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其次违反了《调试活动许可证管理》,未按照上述文件填写操作票,对送电设备状态不清楚,对倒闸操作内容和步骤不明确,执行过程没有指令执行文件[3]。 知识型失误是在没有已知的准则存在时犯下的错误。当事人不再有任何已知的经验和准则可以依靠,帮助他决定怎么办,大脑根据过去学到的原则,运用解决问题的技巧来处理当前面临的问题,决定都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做出的。 知识型失误导致的人因事件C:2015年5月11日,调试处理缺陷,执行工作票:安全阀过期校验需拆除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甲在得到运行隔离人员的“管道有残压,可自行放气卸压”的告知后,没有确认设备的隔离状态,是否具备拆除条件。之后,工作负责人在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拆除安全阀。安全阀与容器是螺纹连接,在拆除最后的两圈螺纹时,导致管道内的残余压力气体,冲掉安全阀,摔落地面。随后通知隔离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设备进口电动阀没有关严,隔离人员用手动将该电动阀重新关闭。本事件中,工作负责人甲是位新进员工,虽然有几年的机械检修方面的工作经历,但缺乏核电生产的工作经验,且对于安全阀的解体技能明显不足,在案例中,当运行人员告知“管道有残压,可自行放气卸压”的信息后,工作负责人甲不知道如何消除这个风险。 三、防人因失误工具在海南调试现场的具体应用 防人因失误工具应用于商业运行的核电站中,是帮助人员在工作中减少人因失误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或思维方式。由于核电调试具有商运核电站的生产特点,及管理上的要求,因此,目前核电调试在安全管理中,直接或间接地使用防人因失误的工具分别为:保守决策、变更控制、有效沟通、同步确认、独立验证、风险分析、监护操作、经验反馈、逐项标识、工前会、工后会、及时消除隐患、规程的使用及遵循、质疑的态度、自检、遇疑则停。 工具中,核电调试结合调试活动的实际情况及调试试验的阶段性特点,应用时,有所侧重,并加以提升改进。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HAF002/01)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 (1998年5月12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活动,以 及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这些活动的审评和监督。 第三条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进行审评、监督的依据是:(一)国家核安全法规。 (二)国家的与原子能、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和交通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 (三)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查认可或批准的文件以及发布的其他指令。 第四条国家核安全部门的监督并不减轻核电厂营运单位对核电厂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章应急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制定与审评 第五条在核电厂不同阶段对核电厂营运单位及有关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 应的要求: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分析推荐厂址区域的人口特点、地理特征及其他环境特征和在核电厂整个预计寿期内执行应急计划的能力。 (二)设计阶段

在核电厂设计阶段,应对核电厂事故状态(包括严重事故)及其后果作出分析,对厂内的应急设施、应急设备和应急撤离路线作出安排。 在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有关运行管理的章节中,应提出应急计划的 初步方案,其内容包括应急计划的目的、依据的法规和适用范围,营运单位所设置的应急组织及其职责的框架,应急计划区范围的初步测算及其环境(人口、道路、交通等)概况,主要应急设施与设备的基本功能和位置,撤离路线。相关资料可引用PSAR的其他章节的有关内容。 (三)建造阶段 若新建核电厂厂址的邻近已有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则新建核电查供应云单位应针对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在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准备程序并进行适宜的应急准备。如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场外时,新建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有效实施应急响应,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装料前阶段 营运单位的场内应急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应作为独立文件,与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批,并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第6 项的规定,进行装料前的应急演习。在运行开始前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做好全部应急准备。 新建的核电厂只有在其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应急计划被审查批准后,方可装料。 (五)运行阶段 在整个核电厂运行阶段,应急准备应做到常备不懈;应急状态下需要使用的设施、设备和通信系统等须妥为维护,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应定期进行核事故应急演习和对应急计划进行复审和修订。 在核电厂出现应急状态时,应有效实施应急响应,及时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与场外应急机构协调配合,以保证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六)退役阶段

核电土石方工程中的安全管理

某阳江核电站位于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我葛二公司主要承接了阳江核电的厂平一期和二期工程,工期从2003 年一直到2008 年,现在主要就厂平二期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浅析,厂平二期工程开工于2006 年8 月,至2008年6 月完工。厂平工程属于大方量的土石方工程,有很大的特点,阳江核电的厂平二期工程爆破开挖土石方量在800 多万方,工期为一年半,本工程的作业量大,工期短,且工程单价低,这些势必造成人员设备的流动性大,给安全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在本工程的施工高峰期,现场人员在600 人左右,其中,外协队人员500 多,对外协队人员的管理也是一个相当大的难点。 我部在建工程为阳江核电前期工程厂平(H期)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钻爆、开挖、运输、回填,规格石供应,截洪沟施工,护坡等。 主要的临建包括:油库,修理厂,混装炸药地面站,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仓库,生活区等。在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上,主要集中在爆破作业、挖装运输、高临边作业、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方面,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实现本质安全,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在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我们始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入贯彻我公司“守法诚信,文明施工保健康;全员参与,节能降耗防污染;持续改进,安全环保双达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基本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本工程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1.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率小于3.5 人/每亿元产值,重伤率小于0.9 人/亿元产值,无死亡事故。 2.机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控制在0.5 %以内。

防人因失误案例

1.事件描述 防人因失误工具在实际生产活动中没有得到广泛有效应用。 通过对现场生产活动中人员行为的观察,发现工作人员对防人因失误工具有一定了解,但是没有规范地应用在实际工作中。防人因失误工具应用有效性存在不足。 2.事件后果 防人因失误工具应用有效性存在不足,可能不能避免人因失误的发生。 3.事件分析 1)关于AFI中观察问题的分析: A)主控操纵员在启动KAA30泵的过程中未有效使用“三向交流”工具。例如:在执行启动泵的操作时,堆操口诵操作指令:“确认KAA10310关闭”,监护人没有重复指令,而是直接回答:“好的”,然后执行人员点击鼠标,执行了操作。两个人分别确认了操作后果后没有相互交流确认,结束了操作。 分析: 查阅了《运行人员行为规范》(P-IP-OPN-112)程序,第6.1.5条规定了三段式交流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中b)款规定下达设备操作指令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三段式交流。操纵员没有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执行是没有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的原因。 B)主控操纵员在启动KAA30泵的过程中未有效使用“遵守程序”工具。例如:反应堆操纵员在根据操作单进行操作时,执行完了几步后,再在操作单上一次划上几个“√”,没有使用“随做随记”,即Place Keeping 工具。 分析: 对于操作单《1KAA30通道投运(KAA30AP001启动)》(SOB-1-KAA30-802)中第四部分“操作细则”,每一条操作步骤后面都对应有方框,方便操纵员执行过程中划勾。同时查阅了《运行文件执行管理规定》(P-BP-OPO-122),其中6.2.3条规定“主控操纵员和现场操作员必须按照运行执行文件的要求按步骤顺序执行,必须切实一步一步操作到位,不能凭主观判断跳步,并在每步执行完后打勾确认。”程序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反应堆操纵员没有严格执行该程序的要求,没有完成一步划一个勾。 C)1#启动变切换操作“工前会”召开不够规范。例如:参加工前会的人数多达30人,这使得房间非常拥挤,沟通效果不好;开会时多数时间主持人独白,其他人员聆听,很少有讨论;主持人没有向各个小组的负责人员提问,要求反馈他们对风险和重要事项的理解;工前会没有使用确认单。 分析: 查阅了《运行人员行为规范》(P-IP-OPN-112)程序,其中6.1.1工前会c)条中提出了工前会的失效症状:“缺少提问、讨论和互动”、“会议环境容易让人分心”;另外查阅了《运行值班管理》P-IP-OPN-110,其中6.8条规定“满足条件e“需多部门配合的工作,需多地点相互传递信息的工作”条件时,工前会上必须填写工前会记录表格。因此程序是对防人因失误工具的应用有明确要求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执行,没有形成使用防人因失误工具的良好习惯。

(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

国家核应急预案 颁布单位:国务院 1总则 1.1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使我国政府在核设施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制定本应急预案(也称应急计划)。 1.2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国家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我国其它核设施、核活动发生的核或辐射事故和其它国家发生的对我国造成或可能造成辐射影响的核或辐射事故,参照本预案实施。

1.3实施本预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国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1.4本预案是我国进行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遵照执行。 1.5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技术基础 2.1应急状态分级 2.1.1核电厂 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总体应急)。 (1)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事件的状态。宣布应急待命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缓解后果和进行评价,加强营运单位的响应准备,并视情况加强地方政府的响应准备。 (2)厂房应急。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但实际的或者预期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场区局部区域的状态。宣布厂房应急

后,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现场人员。(3)场区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场区边界处的辐射水平没有或者预期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宣布场区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场区人员,并根据情况作好场外采取防护行动的准备。 (4)场外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场外需要采取紧急防护行动的状态。宣布场外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和受影响的公众。 2.1.2其它核设施 其它核设施的应急状态一般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潜在危险较大的核设施可能实施场外应急。 2.2应急计划区划分 2.2.1核电厂 应急计划区划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前者针对放射性烟羽产生的直接外照射、吸入放射性烟羽中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内照射和沉积在地面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外照射;后者则针对摄入被事故

核电厂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问题

核电厂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问题 1 引言 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能源需求和环境保护压力的日益增大,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考虑,积极发展核电已成为共识。国家《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2005-2020)》的颁布更是在我国掀起了一股核电建设的高潮,到目前为止已有二十余个省份先后开展了核电厂选址工作。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且人口分布不均匀、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国家,在当前核电建设形势下,如何在既满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展核电厂选址又使得核电厂与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从事核电厂选址和核安全监管人员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在核电厂选址工作中的经验,根据核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要求,重点分析了我国核电厂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并提出了我国核电厂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问题。 2 核电厂选址应关注的核安全和环保问题 笔者参与了多个核电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初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以下就核电厂选址从核安全和环保角度展开探讨,并提出值得关注的问题。 2.1 关于核电厂选址的法规要求 根据我国《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以及国内外核电厂选址有关法规要求,在核电厂选址中需要评价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一是厂址外部环境对核电厂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外部自然和人为事件;其二是核电厂对厂址周围区域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第三点是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即在假定核电厂发生需要采取应急的事故工况下,厂址周围区域特征对实施应急计划的影响。对于一个特定厂址,如果在上述三个方面不存在影响厂址可接受性的因素或者能够通过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那么该厂址就具备建设核电厂的厂址条件[1]。 2.2 民用飞机坠毁对核电厂的安全影响 《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HAD101/04)中详细说明了飞机坠毁对核电厂安全影响的评价。对于飞机坠毁对核电厂的安全影响,导则指出,对于在核电厂4km范围内经过的航线或起落通道需考虑其造成飞机坠毁的潜在危险。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两个厂址上空航线距厂址小于4km的案例,对其进行的坠机概率评价分析得出:采用近10年的平均事故率计算得出从目前至2020年,厂址区域坠机概率均小于或等于10-8,小于HAD101/04的筛选概率水平10-7。

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标准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标准版)

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标准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辐射存在于整个宇宙空间。辐射防护是研究保护人类和其他生物种群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应用性学科。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类。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质子和中子等属于电离辐射,而红外线、紫外线、微波和激光则属于非电离辐射。在核能领域,人们主要关心的是电离辐射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及其防护。通常将电离辐射简称为辐射或辐射照射。 人类有史以来一直受着天然电离辐射源的照射,包括宇宙射线、地球放射性核素产生的辐射等。事实上,辐射无处不在,食物、房屋、天空大地、山水草木乃至人们体内都存在着辐射照射。人类所受到的集体辐射剂量主要来自天然本底辐射(约76.58%)和医疗(约20%),核电站产生的辐射剂量非常小(约0.25%)。在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约为2.4毫希,有些地区的天然本底辐射水平要比这个平均值高得多。 核能应用领域的辐射照射来源于核能产生装置(如核电站)在运

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调查与研究报告

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调查与研究报告 作者:胡蓉 指导老师:陆道纲 【摘要】国际能源局势风起云涌,各国为解决能源储蓄、运输、缓解环境压力等问题,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安全的能源局势,都将积极发展核电列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分。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是国家核电发展计划得以实施的重要基础,对核电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的核电事业刚刚起步,但是就初步了解得知目前公众对核电的接受情况并不理想,这势必对大力发展核电造成阻碍。面对这样的境况,应该如何提高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要使国家、企业与百姓三方达到和谐共赢的局面,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都要尽力发挥自身作用,履行社会义务,为核电的健康有序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次调查于2009年2月开始,历时一个多月,以对秦山核电站附近居民和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的调查为主,同时对杭州、上海等城市居民和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等院校大学生展开调研,就公众对核电站的接受度、核电站对公众的健康影响、核电站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等问题,利用调查问卷、座谈、资料查阅等调研手段,以实际调查结果为根据,运用电脑数据分析,结合专业知识一一总结分析,力求从中找出原因并探寻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政府、核电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也是作为在校大学生为我国的核电事业贡献出的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核电公众接受度改善方案 引言 我国核电事业刚刚起步,要想长远健康发展更是需要公众的支持。核电以其“事故发生率低而后果严重”引起高度的公众关注度,而且国际上两次较大的核事故对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仍在。因此,公众的接受度不仅仅依靠技术的提高而改变,更多的是靠社会工作如宣传、教育、福利等方面多层共行,才能营造一个积极良好的核电发展氛围,更有效的拉动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浅析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 莫晓强

浅析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莫晓强 发表时间:2019-08-26T13:00:02.947Z 来源:《电力设备》2019年第7期作者:莫晓强[导读] 摘要:核电厂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不得不引起人们反思。针对此问题,文章提出了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策略:规范核电厂运行人员行为;完善核电厂程序执行文件;实施外部监督制度;提升运行员知识水平。(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 350300)摘要:核电厂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不得不引起人们反思。针对此问题,文章提出了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策略:规范核电厂运行人员行为;完善核电厂程序执行文件;实施外部监督制度;提升运行员知识水平。如果合理执行,对于减少核电厂人因失误造成的事故一定会有重要作用,希望引起同行的重视。 关键词:核电厂;运行人员;人因失误;管理策略一、引言当今社会,随着核电技术的成熟和相关设备可靠性的不断提高,由设备本身缺陷引起的事故呈现出越来越少的趋势。然而,人因失误却是近年来引起核电站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前人研究结果可知,直接或间接的人因失误引起的事故占核电站事故总数的大部分(约65%)以上,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核电厂工作人员工作可靠性的思考。世界上几起严重的核电厂事故(例如:美国三里岛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与人因失误密切相关。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链理论”阐明了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事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事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由人的缺陷造成的),防人因失误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消除人因失误陷阱是保证核电站安全的重要任务。为此,本文提出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策略。 二、核电厂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管理策略(一)规范核电厂运行人员行为核电厂的运行人员需要逐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为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没有足够的个人专业能力,核电厂运行人员可能无法胜任那些容易出错的工作项目,这或许会导致人因失误,这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情况。为此,运行人员应定期参加技能培训或防人因失误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结果与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测。当然,也可以到设备厂家进行技术交流,深入地了解核电厂设备的运行以及工作原理。从同行电厂的经验反馈和良好实践中学习、树立榜样,使同样的错误不再重复发生,减少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核电厂运行人员以应该注意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运行人员应确保其工作状态正常,不得过度紧张或者懈怠,要保持“中道”,“匀速”工作,这样的工作状态可以长久。如今,大多数运行人员都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而且他们的工作非常方便,但是他们在执行每一项任务时都应该有一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他们需要有与第一次完成每一项任务相同的态度,以尽量减少个人工作失误。(二)完善核电厂程序执行文件规章制度的产生是为了限制人们的某些错误以及“不如法”的行为。在核电厂中,规章制度是通过将工作步骤、工作方法或经验反馈制度化而形成的。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的步骤和措施,完成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人因失误。与此同时,必须保证程序、规程等文件的准确性,有必要在规章制度中增加重要的经验反馈,以提醒运行人员。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能会出现笔误、印刷等错误。如果没有发现,在执行时可能会发生人因失误。此外,除规章的编制和审批外,不应忽视规章制度的及时升版与改进。每份程序的执行过程实际上相当于测试该程序可靠性的过程。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管理障碍,只能在不断更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三)实施外部监督制度工作观察指导以及工作监督最初是同行评估中常常使用的一种技术,但它已发展成为一种防止人因失误的方法,对人因失误管理非常有用。实施工作外部监督有两种方式。第一,上级领导定期对下级运行人员进行监督。通过现场观察指导等,对运行人员防人因失误工具的使用和态度进行调查与评价,并提出建议与指导,运行人员必须通过绩效考核来纠正不适当的方法。第二,运行人员之间相互监督,提出建议与意见,不断完善现场工作的质量控制体系,指派负责高风险工作的监督人员,现场工作,监督人员参加见证和提问,可防止运行人员因为工作习惯而产生的人因失误。(四)提升运行人员知识水平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导致人的错误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随着核电的发展和人员流动,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储备也显得越来越紧迫。如何提高和保持员工的专业技能一直是企业和公司努力的方向。毫无疑问,只有精心培训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但为了长远考虑,必须实现这一目标。为了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目标,良好的教材和优秀的教师资源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实现二者的统一,是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的方向。使用高质量、有针对性的专业教材,可以提高培训效果。一本高质量的教科书不仅可以继承调试和运行的经验,而且可以将作者本人自己对电厂系统的亲身体验和深刻理解融入到书本课文中,使枯燥的系统教科书具有莫大的吸引力与良好的可读性,如图所示(见图1)。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选择了有经验的主控室操纵员和值长作为编写和校核人员。这样,多年来,我们积累了对系统最深刻的理解,积累了最有经验的现场知识和事故处理经验的人员,对事故进行了调试、操作、异常判断和处理。所有的知识财富都深藏在大脑以及内心深处,通过它们的总结和提炼,浓缩在教科书中,传给后代工作和技术人员。这是一项艰巨而艰巨的任务,但是完成以下系统中教材的编写十分有必要。 图1 三、结束语

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

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 [摘要] 介绍以IAEA的要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为依据的适应核设施营运单位开展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相关内容,为开展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帮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核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完善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1 背景 1986-04-26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了严重的反应堆事故,导致核电站向环境释放了前所未有的放射性核素。这些放射性核素沉降在欧洲、亚洲和北美洲广大地区,引起了明显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后,苏联政府紧急启动了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疏散了核电站周围30 km范围内的11.6万居民,及时对核电站厂区和周边进行了放射性污染清理。 2011-03-11发生在东北地区太平洋洋面地震和由地震引起的海啸,袭击了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核电站,引发了历史以来大规模且长时间的核电站事故。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紧急成立了以首相为部长的核现场应急响应总部,开展了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设定了室内躲避区域,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响应行动,目前仍在继续实施中。 核设施核事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认真总结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核事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是缓解和处理核事故的关键。事先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世纪70年代美、苏等国就开始了应急预案的研究和应急准备,IAEA从1981年起提出了应急预案的要求[1-2],出版了系列安全丛书。我国从实行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制度开始,就将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作为运行许可的主要条件之一,将其视为核设施安全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先后了发布了GB/T1768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3]、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4]、HAD002/06《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5]等标准和规定。 2 核事故应急体系的构成和核事故应急 2.1 核事故应急体系的构成核事故应急体系由3个方面构成。 2.1.1 文件系统建立一个应急体系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要求,结合营运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合营运单位核事故应急工作需要的应急预案和具体的执行程序,明确各应急响应小组的应急响应行动。 2.1.2 组织系统一个良好的应急体系必须由训练有素、相互协调的应急组织来构成,并能实施有效的响应行动。应急组织由各学科的专业人员构成,具备在应急响应时胜任相应工作

核电厂安全知识点

核电厂潜在的危险性:1)核电厂存在大量的放射性物质2 反应堆停闭后会长时间释放衰变热3)反应堆存在大量的高温高压水4)反应堆功率可能迅速升高。 核安全文化的定义:安全文化是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他建立在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厂的安全问题由于他的重要性得到应有的重视。 特性:安全文化的有形导出、安全文化主动精神。 实质:在电厂内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在核电厂内营造人人自觉关注安全的氛围,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培养员工尊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工作习惯,从而提高人员绩效和核电厂的安全性能。 人品特性:质疑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相互交流的工作习惯。 自我检查是一种极高人员绩效的工具,常用方法:STAR”stop停止、think思考、act行动、review 检查。 监护:指两名操作人员同时检查将要进行的操作的正确性。 安全文化评价的方法:人员访谈、行为观察、文件查阅。 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分为: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指导性文件、参考性文件。 核电安全许可证:核电厂厂址安全审查安全批准书、核电厂建造许可证、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核电厂退役批准书、操作员执照、高级操作员执照。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指许可证申请者向环境保护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核安全报告分为定期报告、不定期报告、和事故报告。 核事故应急管理的方针: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应急计划是针对应急响应行动制定的文件,是其他应急文件的基础。 应急计划区:为了在核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保护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电厂周围划出制定应急计划并做好适当准备的区域。 应急状态分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厂区应急、场外应急。 通用应急水平即又防护行动客避免的剂量。。。。隐蔽10 撤离50 典防护100 临时性避迁(第一个月30 第二个月10)(mSv)永久性在居住寿期内1Sv 核电安全的总目标是建立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民和环境免受危害。用防护目标、核电技术安全目标、核电安全目标的目标的数量指标做补充。核动力厂设计的纵深防御的五个层次:1)高质量的设计、施工及运行,使偏离正常运行状态的情况很少发生、2)设置停堆保护系统和相应的支持系统,防止运行中出现的偏差发展成为事故3)设置专设安全设施,限制设计基准设计的后果,防止发生堆芯融化的严重事故4)利用特殊设计设施,进行事故管理5)场外应急设施和措施。 轻水堆核电厂普遍采用的四道实体屏障:芯块、燃料元件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承压边界和安全壳及安全壳系统 概率安全分析:把整个系统的失效概率通过结果的逻辑推理与他各个层次的子系统、部件及外界条件等的失效概率联系起来,从而找出各种事故发生的概率。 概率论的分析方法:1)事件树分析:建立事件树即进行功能模化,继始发事件后,把各项与安全相关的功能按失效与否逐级开展,就能得到一系列后果不同的事件序列。2)故障树分析:把系统的失效作为分析的目标,由此反推,寻找直接导致这一失效的全部因素。直至毋需再研究其发生的因素为止。 电厂的概率安全分析通常是在三个级别上进行的。一级概率安全分析确定可导致堆芯损坏的事件序列及这些序列的估算频率,可对上述弱点及防止堆芯损坏的的方法提供重要见解。二

核电站面临的腐蚀问题及对策(苏州院刘飞华)

我国核电站面临的腐蚀问题及对策 刘飞华1,任爱1,费克勋1,杨帆2 1 苏州热工研究院, 2 大亚湾核电站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本文从核电站设备和结构所处环境的角度综述了核电站面临的腐蚀问题,以及这些腐蚀问题对核电站安全运行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宏观解决这些腐蚀问题的策略。 关键词:核电站腐蚀安全 核电站由于其环境条件、运行工况的特殊行,对设备和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腐蚀作为材料失效的三大模式(断裂、磨损和腐蚀)之一,同样也是核电站设备和结构失效的主要模式。从国内外核电站的运行经验和相关的报道来看,腐蚀不仅使与海水、酸碱盐等腐蚀性介质接触的常规设备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样也使核安全屏障相关部件,特别是那些在核电站整个寿期内不能更换的部件(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安全壳)的完整性遭受到破坏,使核安全受到了威胁。美国Davis-Besse事件以来,腐蚀对核电站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更加高度的关注。 1.核电站面临的腐蚀问题及经验反馈 大部分核电站都是利用工艺水来传递热量,利用海水作为核电站最终的冷却源,为了能满足工艺的要求,还需要利用很多化学物质来进行水处理,核电站面临各种各样的腐蚀环境。下面将从核电站设备面临的各种不同腐蚀性环境来讨论核电站的腐蚀问题。 1.1 一回路高温高压硼酸水环境 压水堆核电站(PWR)一回路包含了核电站最重要的设备,有反应堆压力容器(RPV)、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堆内构件、一回路管道、主泵等。这些设备的可靠性关系到整个核电站的安全和运行,例如包容燃料堆芯、维持一回路压力边界、冷却对芯、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现今PWR核电站的设计寿命一般为40年,在这40年的寿期中,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安全壳是不能更换的,如果它们损坏就意味着核电站的关闭;蒸汽发生器、主泵、稳压器、一回路管道虽然能够更换,但更换所需的时间长,维修费用大。从过去的运行经验看,蒸汽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