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文件通知(修改)

关于规范文件通知(修改)
关于规范文件通知(修改)

关于规范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材料报送格式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规范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报送的各种公文及书面材料(以下简称“公文”)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报送的有关材料格式如下规范: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的概括所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种类

(一)标题形式

工作计划、总结等建议采用“学院+部门名称+时间+文种类型”的形式,如“石工院团委宣传部2010年10月工作计划”、“资环院学生会生活部2010年11月工作总结”。

活动、会议通知等建议采用“学院+部门名称+事项+文种类型”的形式,如“材料院学生会科技部关于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化工院学生会关于召开部长例会的通知”。

(二)标题格式:一般用小二号,宋体加粗字体,据页面正中位置。

二、公文称谓(收文单位)

活动、会议通知等需列出称谓(收文单位)的,应在标题之后换行列出;称谓格式:“接收单位名称+冒号”,顶行,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如“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公文正文

正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件中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六层以上有拟文者本着清晰明了的原则自行决定。

正文一般用小四号,宋体,段首空2格,1.5倍行距,字符为标准间距,特殊需要强调的地方可用黑体。

四、公文落款:

一般建议采用“学院+部门名称”的形式落款,如“机电院团委组织部”,落款时间(××××年×月×日)在下一行列出。字体、字号等同正文,居页面靠右位置,加盖公章。

五、公文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六、公文用纸

公文用纸一般为国际标准A4型(长29.7厘米、宽21厘米),左侧装订,页边距为一般按(上下各2厘米,左右各2.5厘米)设置。

七、其他说明:

(一)公文及报送材料中涉及表格、表单类文档,原则上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以上六项为参考规范,公文实际制发过程中,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字体、字号、页边距和正文行距具体参数,但要求排版整齐、美观、节约。

(三)报送给其他上级单位的公文、材料,上级单位有明确行文、格式要求的,按上级单位要求执行。

校团委学生联合会 2011年10月9日

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名称】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0-06-13 【实施时间】2010-06-13 【正文】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在本规程中统称为法规草案;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统称为规范文件。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规范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发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告、命令等行政公文。 第三条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的工作内容: (一)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的法规草案; (二)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件。 第四条本规程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上报。 本规程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五条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过程中的立项、组织、协调、指导、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和公布。 各业务处(室)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政策法规处提出年度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应当说明法规草案和规范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

技术文件的更改办法

技术文件的更改办法(修定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产品技术文件的更改原则、权限、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产品技术文件的更改,其他文件可参照执行。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J/T 207.5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5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 SJ/T 10531工艺文件的更改 2 技术文件的更改原则 3.1技术文件需要更改时,应由相关部门下达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更改通知单),凭批准后的更改通知单进行更改。更改通知单格式见附录B,有2种格式,可视情况采用其中的一种格式。当更改为临时性时,应在表头标题“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后注明“临时”字样,并至于圆括号“()”内,字体要工整、协调。 3.2技术文件的更改,应考虑设计与工艺文件的先进性、生产的可行性和经济的合理性,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关键工艺及技术参数等的重要更改,其更改通知单应附有论证、试验报告,或注明相关的论证、试验报告文件编号。 3.4技术文件的更改必须履行签署手续,同时进行标准化及工艺的审查,做到完整、正确、统一、协调,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5技术文件的更改要保持底图、复印图和产品相一致;保持基准技术文件(备份光盘等)、工作技术文件和产品的一致。 3.6技术文件更改时,与其相关的文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更改,必须做好保持相关技术参数的一致性。 3.7 更改通知单必须进行统一入档登记,以便有据(档)可查。公司技术档案室负责更改通知单的统一入档登记。 3.8 更改通知单的更改内容应能反映出更改前后的情况,更改的相关部位应 表示清楚。 3.9更改部分与其相关部分的字体、图线和符号应协调,力求更改后的技术 文件清晰、整洁。 3 技术文件的更改权限 4.1自行设计、测绘设计的技术文件,更改权属设计或编制部门。 4.2外购的技术文件,更改权属购入单位的设计或编制部门。 4.3统一(联合)设计的产品、技术引进的产品及上级有明确规定的产品技术文件,更改权按上级规定办理。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1、《………法》; 2、《……条例》; 3、………规章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概述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及其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 它是在《 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 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公文是传达政令的工具。公文质量的高低,关键看其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史记·楚元王世家》中有这样一句话:“安危在出令”。意思是说,安全和危险在于发布什么法令。可见,科学设计文件内容是何等重要。那么,起草文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戒照抄照转。现在有些地方贯彻上级的文件,不是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而是不管效果,照抄照转。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上级的文件是面对一定范围讲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一般是从普遍意义角度考虑的,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不可能都照顾到,有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也不可能讲得很具体。这就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必须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正如一位领导同志所指出的,每个层次都不单纯是个执行问题,都具有主动和被动这两重性,即对中央的指示

制订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所确立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按照工作安排,市食药局风险监测管理处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检验。被筛查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简化流程,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前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或者持有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无异议并且自行下架或者销毁该批次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其自行下架或者销毁后,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会产生实际影响,且初筛不合格的,会有负面影响,急需制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管理规定,以指导和规范我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目前,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开展了一些简化抽样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实践,但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快速检测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辅助手段,市食药局和各辖区局组织开展的快检,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的“一街一车一室”,其全年的快检数量较大,但快检结果和快检产品质量、快检人员操作水平、以及快检机构日常管理等要素密切相关,总局和省食药局也未制定具体的快检检测工作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可行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初步筛查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二是快速检测。 从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来看,市食药局通过采取以消费者名义匿名购样,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简化现场制样环节等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具体工作为制定该《规定》提供了实践经验。此外,在制定《规定》过程中,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范本(小手册)

附件1: 关于《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 办法》起草说明 为使用和管理好企业续贷周转金,确保周转金规范运作,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周转金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起草依据及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切实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减少投放风险,确保周转金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周转金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 —1—

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为起草法律依据。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对周转金的筹集,使用原则、投放回收以及监督管理予以明确。 为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工作,特请县政府发文,正式出台《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县《管理办法》报请政府审查决定。 当否,请批示。 航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2—

附件2:(加盖公章)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 一、在政策制度上无风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精神,县财政局起草《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制度上有依据。 二、在实际操作上无风险 设立企业续贷周转金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而设立的临时应急“过桥”资金,一是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因归还银行贷款而带来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周转时间不超过 —3—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查文书 文件名: 起草单位: 送审日期: 目录

部门审批表

长春市人民政府局关于申请《(草案)》合法性审查的函 市政府法制办: 为了,根据,我单位起草了《(草案)》。我单位法制机构已对《(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拟以的名义制发。现送贵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请予审查。 附:《起草说明》 (公章) 年月日关于《(草案)》的起草说明 市法制办: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 ×××××××××××。

二、制定的依据 、××××××××××××××××××××; 、××××××××××××××××××××; 、××××××××××××××××××××; 三、设定的主要制度及情况说明 、×××××××××××××××××××; 、×××××××××××××××××××; 、×××××××××××××××××××; 四、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采纳情况 ××××××××××××××××××××××××××××××××××××××××××。 年月日 (公章)

规范性文本格式 为统一草案文本格式,便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议,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格式进行如下规范: 一、文本封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为宋体磅,“(送审稿)”为宋体小初,印制日期为汉字宋体磅。其他文字字体、字号参见附件文本格式样式。 二、文本封面不标注页码,正文底层中处标注页码。 三、法规草案文本采用文档格式、左侧装订成本,纸张规格为型纸,文字方向为横向。 年夹馅棚户区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磅宋体)

通知书之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

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 【篇一:技术部门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 通知单 注:编制人员自更改实施日期起一个月内应不定期地对更改进行监 督检查至少3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在《技术文件更改执行情况监督 检查表》上作为附件随 同本文件一同存档备查。 附件:技术文件更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表 注1:本表单为《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件,与其一同存档; 注2:如果第一次检查结果为更改已执行,则无需进行后两次检查。技术更改经过三次监督检查仍未执行到位时,请将检查结果报技术 管理部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经续监 督直至更改执行到位。 编制:审核(产品开发部长/技术主管): 【篇二:图纸、技术文件更改规定】 技术文件图纸更改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更改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档案图纸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必要的修改,图纸的修改必须由 生产或技术部门提出修改建议,由技术或有关专人签发图纸修改通 知单,并经会签后由总经理室批准方可生效,因此特制定本规定加 以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型号的滑动轴承套技术文件、工艺文件 (工艺流转卡)的更改控制。 3、职责: 3.1、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的更改。 3.2、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更改的审核。 3.3、技术工艺人员负责技术文件更改及相关工艺的审核。 3.4、标准化人员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更改的标 准化审核。 4、工作程序:

4.1、技术文件更改的原则: 4.1.1、为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做到 图物一致,技术人员根据产品试制、生产取得的经验和用户使用产 品提出的意见;档案室的图纸因设备改进或其它原因而必须要进行 修改的图纸,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是必要的。 4.1.2、更改技术文件应慎重考虑对当前生产、试制有无影响,更改 后对其它产品能否继续使用,在制品和库存制品如何处理,更改内 容从何批体 现等问题应全面予以考虑,除一般笔误和明显错误外,更改的内容 应经过认真研究和必要的试验后方可更改,可改可不改或更改效果 不大的,一般不要更改。 4.1.3、技术文件的更改应反映出技术文件的变动过程和更改后的状况。 4.1.4、为使试制投产和生产准备工作能正常进行,更改技术文件应 尽量在一批试制或生产结束后一次进行。 4.1.5、在生产、试制过程中,因货源短缺,临时使用不符合技术文 件规定的外购件且不影响产品质量时,技术文件可不做更改,而由 技术人员办理临时更改手续即可。这种临时更改仅一次有效,不允 许第二次使用。 4.1.6、在生产、试制过程中发生问题若不立即更改,将造成返工或 报废时,可采用特急更改手续,即技术人员于现场用红笔在设计文 件蓝图上进行更改并填写好更改表,同时签署姓名和日期,然后技 术人员必须在产品运出生产、试制车间前,补拟好技术文件更改通 知单,并负责协调好会签及更改通知单的传递。 4.1.7、如果被更改的技术文件同时用于其它产品时,则应考虑更改 后继续适用于其它产品的可能性。如果其它产品不能继续适用或不 宜作相应更改,则应编制新的技术文件,原有技术文件予以保留。 4.1.8、如果更改将引起有联系的其它技术文件更改时,则应同时进 行相应的更改。 4.2、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更改的原则 4.2.1、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实施更改必须是完成了研制过程阶 段工作内容,办理了归档手续的产品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 4.2.2、生产过程中,工艺文件(工艺流转卡)的更改必须慎重处理,严防由于盲目更改造成缺陷,降低产品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

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审核工作流程

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 公布和备案流程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规范提请市法制办对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有关程序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65条规定,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科室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机关、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起草科室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将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责任科室:法规科

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十五、十六条和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试行)》第71条规定,起草科室应当将文件草案交法规科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 起草科室应当向法规科提供下列材料: (一)该文件的起草说明;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的文本; (三)协调论证结论和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等有关材料。 法规科在受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后,应当严格遵照《大庆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依法把好合法关、合理关、可行关,应当自接到该草案之日起十日内,就下列事项依法提出审核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三)内容是否与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相违背; (四)拟确立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六)起草工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涉及重大事项时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最终形成审核意见。对于在合法性审核中,未与起草科室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法规科明确要求起草科室将该情况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文件更改通知单(DOC)

No.BG310-048A-2016-01 编号:JL/CX-01-07 更改文件名称烧结厂备品备件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BG310-048A更改部门设备科 更改内容: 更改前内容: 3.1设备科负责质量异议处理的归口管理,检查督促质量索赔及考核工作。 4.2.3设备科在收到质量异议后,应以最快的方式向机动能源处和设备材料部通报质量异议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留好影像资料。 4.3.3供方整改结束后,由设备材料部和设备科对整改后的备件质量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开具验收单。 4.3.4对产品质量异议暂时无法判定,由设备材料部、设备科、供方单位共同抽样密封,送交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仍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更改后内容: 3.1设备科和建设公司负责质量异议处理的归口管理,检查督促质量索赔及考核工作。 4.2.3设备科在收到质量异议后,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建设公司、机动能源处和设备材料部通报质量异议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留好影像资料。 4.3.3供方整改结束后,由设备材料部和设备科、建设公司对整改后的备件质量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开具验收单。 4.3.4对产品质量异议暂时无法判定,由设备材料部、设备科、建设公司、供方单位共同抽样密封,送交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仍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生效日期:2016.06.16 更改页码第1,2页更改条款3.1,4.2. 3,4.3.3, 4.3.4 修改码A/1

No.BG310-024B-2016-01 编号:JL/CX-01-07 更改文件名称烧结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BG310-024B更改部门设备科 更改内容: 更改前内容: 4 职责 设备科是备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5.2.1设备科负责建立健全备件质量验收制度和要求。 5.2.3仓库验收员应做到图、物相符,入库的备件质量问题由仓库验收员负责。 5.2.4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备件员对备件质量负有责任,到有关业务单位提货时要注意备件质量,不要将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备件进库,外委工矿备件要严格把关,对已进厂的备件不管在任何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备件员都要负责落实返工,退货。 5.2.7备件员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备件员直接按规定处理,并承担处理不当的责任,有问题要向上级主管汇报,验收员发现备件质量问题向计划员反映或向领导汇报。 5.5.1备件员每月10日前将备件计划编制完成,由仓库保管员或相关运行人员证实签字,交科长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后报送机动能源处。 更改后内容: 4 职责 设备科和建设公司是备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5.2.1设备科和建设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备件质量验收制度和要求。 5.2.3仓库验收员应做到图、物相符,入库的备件质量问题由仓库验收员和建设公司相关人员负责。 5.2.4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备件员和建设公司相关人员对备件质量负有责任,到有关业务单位提货时要注意备件质量,不要将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备件进库,外委工矿备件要严格把关,对已进厂的备件不管在任何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备件员和建设公司相关人员都要负责落实返工,退货。 5.2.7备件员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备件员直接按规定处理,并承担处理不当的责任,有问题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并通报建设公司相关人员,验收员发现备件质量问题向计划员反映或向领导汇报。 5.5.1备件员每月10日前将备件计划编制完成,由仓库保管员或相关运行人员证实签字,交科长和建设公司相关人员核实,报烧结厂主管厂长及建设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机动能源处。 生效日期:2016.06.16 更改页码第1,2,3页更改条款4,5.2.1, 5.2.3,5. 2.4,5.2. 7,5.5.1 修改码B/2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神农架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林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乡镇政府、林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和其他依法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其他上位法(包括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区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和奖惩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林区政府法制办主管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与备案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送

林区政府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林区政府所属部门的法规科或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上级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从实际出发,依法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七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体现改革精神,有利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符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六)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暂行规定)、“决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意见”、“通告”等。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邱县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邱县交通局草拟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提高效率,保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政府规章,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起草的,按照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并以市政府规章形式颁布的调整交通行政管理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以市人民政府或者邱县交通局 文件形式发布的调整交通行政管理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起草规章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改革决策与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决策相结合; (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四)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 (五)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 第四条有关处(局)、科室负责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安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审查。

局有关处(局、室) 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计划 第五条安全法规科根据局工作安排,每年九月底以前组织有关处(局、室) 研究、拟订下一年度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计划草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有关处(局、室) 对需要制定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应当区分轻重缓急,确保重点,急用先立。凡是改革经验还不成熟,分歧意见较大,重大问题尚未作出决策的,不宜报请立项。 年度计划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分为完成项目、调研项目。完成项目是经论证、比较成熟的、当年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项目。调研项目是指当年进行调研、论证,不提交局务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项目。 第六条年度计划由安全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安全法规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规划和计划的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查 第七条列入市政府或局年度计划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由安全法规科提出实施意见,报局领导批准,确定有关处(局、室) 负责起草工作;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处(局、室)的,组成各有关处(局、室) 参加

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随着我国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加快~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已引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足够重视~同时~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的起草也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备的行政能力。目前~专门总结和研究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起草的文章很少看到~实践中又需要从理论上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的起草加以指导。本文拟对如何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一探讨。 一、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概述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及其说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便于行政首长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决定而撰写的对该草案有关事项的说明性公文。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它是在《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与其他行政公文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从属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该规范性文件 的主要附件。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也将图表、统计资料等作为附件。 ,2,解释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该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补充~对该规范性文件具有解释的作用。如果该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原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就是权威的解释。 ,3,动态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为该规范性文件草案服务的~它随着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规范性文件主文草案的修改而修改。

,4,思想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其内容承载了该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背景和过程、文件体现的管理思路、手段措施的针对性等~对统一思想认识起重要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的有关人员往往忽视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其实~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把规范性文件比喻为药品~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就是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试想~某一药品如果没有说明书或者说明书不完善、不正确~必将产生严重后果。 一个好的的草案说明~可以帮助有关人员及时了解文件起草背景~明确制定目的~理解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推动有关方面及时作出决策。因此~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对于行政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通过的效率~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的作用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具有以下作用: 1、为起草人员服务。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可以帮助起草人员进一步明确起草目的~理清起草思路。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起草人员对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总体思路、方向框架、主要内容成熟化、系统化过程的记载。“说明”讲不清就很可能是“文件草案”思路不清晰或不正确。 2、为被征求意见单位和有关人员服务。一个比较好的说明~可以为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单位和人员提供理解的依据~有助于被征求意见单位和人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征求意见的效率和质量。 3、为法制机构和有关专家服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行政首长会议讨论之前~要由人民政府或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说明或者说明不完善~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或有关专家很难对其作出高质量、高效率的审查。

黄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

黄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规范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一)陈述应当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理由。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必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制的理由等内容; (二)必要时,介绍全省其他城市或全国各地同类城市的相关情况及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 主要说明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法定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 1、只要在制定本规范性文件中作为依据使用或者参照、参考了的,都要列举出来; 2、在列举顺序上,首先是上位法依据,其次是参照依据,再次是参考依据; 3、列举制定依据的名称,必须是其全称并加书名号,同时注明其文号和公布时间。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一)对于并非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一般性不同意见、不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的不同意见等,可以不作说明。 (二)对于一些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确须作出规定但经过协调仍达不成一致的不同意见、虽然达成一致但有可能在实施中重新提起异议的不同意见等,则必须要将意见相左各方的具体意见、相关部门的协调情况、法制机构的具体建议等,在说明中列专条作出具体说明; (三)对于经过协调达成一致的一些重大问题,还要将达成一致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四、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一)以高度概括、简洁明了的方式,说明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二)对本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理由、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相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各位领导: 《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客观中肯地评价政府工作,找准存在问题,结合县情提出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意见,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为认真总结好我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任期第一年的工作,向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一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承上启下、操作性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对《报告》的拟写高度重视,经过政府办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200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已顺利完成起草工作。下面,我就起草情况及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告》的起草情况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是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报告》提纲的起草,到形成初稿前后100多天时间,经历了一个集民智、聚民意、凝民心的过程,政府办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拟写做到了"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 (一)整个《报告》的形成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的结果。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一年来政府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去年9月初,政府领导就要求政府办着手思考、策划《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领导的要求和布置,政府办及时成立起草工作小组进行专题研究,着手《报告》提纲的起草。10月中旬,经过多次征求政府领导意见和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起草提纲,马志山县长认真审定《报告》提纲后,对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要求《报告》的起草要"限制篇幅,简明扼要,朴实无华,尊重事实"。按照提纲内容要求,从10月下旬正式着手《报告》的草拟,在起草过程中县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副县长对分管业务部分的起草也及时提出了建议,由于领导重视并亲自参与,12月上旬《政府工作报告》初稿顺利完成。初稿形成后,县长亲自动笔作了深入细致的修改,各位副县长也从分管业务部分入手对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分别综合县政府领导修改意见后,又将《报告》提交到政府党组和第13次常务会上进行集体讨论修改,通过采取个人分别修改和集体讨论修改等形式,力求《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2004年政府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科学合理地安排部署2005年的政府工作。 (二)整个《报告》的形成是政府办公室团结协作当好参谋的结果。为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办首先针对2004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拟写好2004年的工作总结和2005年的工作意见,为《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打牢基础。在收集各级各部门报送材料的同时,安排两位秘书从总结回顾与工作安排两大块分工进行全封闭式的拟写,历时10余天后形成初稿分发到各位秘书人员手中,根据其所联系部门工作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第二稿,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凝聚集体智慧,召集办公室全体文秘人员集中进行统一修改后形成第三稿,为使《报告》在内容上更加充实完善,根据秘书人员所了解的部门工作情况,在第三稿的基础上再次将《报告》分块落实到个人进行修改,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综合后形成第四稿以书面形式送县政府领导征求意见,综合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报告》内容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后形成第五稿。在整个《报告》的起草及修改过程中,政府办所有参与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密切配合,殚精竭虑地认真工作,一次次广泛讨论,一次次集中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好的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修改、推敲,形成了团结干事,一心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良好氛围,较好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的示范样本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的示范样本 精品文档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的示范样本 案例:关于《AA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及操作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现执行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是2005年制定的,与上级新发布的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急须对其进行修改,重新发布。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年活动的通知。黑民办[2008]42号。 、黑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以及加强贫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黑民办[2008]93号 、哈尔滨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及加强贫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哈民政发[2008]68号。 、AA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AA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及操作办法》的通知。尚政发[2007]12号 三、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健全基本保障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调整政策,使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完善和规范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通 1 / 2 精品文档

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索证并参考家庭实际收入核定家庭收入的办法,制定行业收入标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完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势力争取把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达到应保尽保。 四、与相关部门协调情况 本办法涉及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已协调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五、制发程序 本文制发前已经AA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2 / 2

公文写作模板之其他类公文1.文件起草说明的写法

文件起草说明的写法 一、基本释义: 文件草案的说明是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 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它是在《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二、基本特点: 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必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的理由等内容,并且主要说明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法定程序的相关情况。 三、基本分类: 一般分某某文件起草说明 四、基本框架: 1.标题。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又由正标题和题注两部分组成。正标题一般表述为:《关于〈×××××草案〉的说明》。题注应根据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如在起初起草部门内部征求意见,可署名为《×××××》起草组;如起草部门对外征求意见,应署名本起草部门即征求意见单位。

2.正文。正文是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的重点内容。关于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2)起草过程。起草过程包括起草该规范性文件涉及有关问题的调研情况,草案征求意见及意见的采纳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职权时有关争议的处理和协调情况等。(3)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4)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这是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的主要内容。在这一部分的开始,要简要介绍该规范性文件的条款数、内容基本构成等,属于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还应说明修订的部分。接下来应介绍该规范性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3.结尾。结尾部分应当用较短的的文字表示请求提出意见或提请会议审议讨论。

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摘要 一、部门起草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A.需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 B.需召开论证会的规范性文件 C.需召开听证会的规范性文件 D.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文件 二、依法公布 三、备案审查

××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一.部门起草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起草单位报送审查的公函和部门法制机构初审意见函 (初审包括:1.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2.内容是否合理、可行,结构和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协调;3.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是否已经协调;4.语言文字、文种使用、文本格式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和纸质、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应当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采纳有关部门、专家或者社会公众意见情况。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应当说明评估结果采纳情况。) (三)征求意见或者进行社会评估的有关材料及有关参考资料。(具体要求见A,B,C,D) (四)部门办公会议对该部门代ZF草拟或本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要进行集体审议,参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提出意见修改后,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对内容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的必须会签。对不同的意见要充分讨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的草案,再由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A.需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

1.征求本部门、本系统或有关部门的意见 2.听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意见 起草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起草部门听取意见,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3.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可以向社会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1.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3.起草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 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本机关的ZF网站,或者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征询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15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询意见的期限可以缩短,但最短不少于7日。 B. 需召开论证会的规范性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可以组织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 1.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或者可行性需要进一步论证的;

规范性文件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科室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审查、修改的参考。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人事秘书科审查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人事秘书科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列席有关文件审议的办公会议。 报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规(草案); (二)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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