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隧道工程盾构施工技术规程完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地铁隧道工程盾构施工技术规程

STB/DQ-010001-2007

申通地铁集团

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

2007年

1、总则

1.0.1 为加强市地铁工程区间隧道盾构掘进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地区地铁工程采用单圆土压平衡盾构掘进、预制管片拼装的区间隧道施工;

1.0.3 地铁区间隧道的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和工作大纲中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1.0.4 地铁工程盾构法隧道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DG/TJ08-236-2006)执行;

1.0.5 地铁工程盾构法隧道施工除执行本规外,尚应同时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标准、规的规定。

2、盾构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在地铁区间隧道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施工沿线的环境、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调查报告;

3) 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和工程技术要求文件;

4)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分包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5) 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风险应急救援预案。

2.1.2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2.1.3 盾构掘进施工,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和监控量测系统,以控制隧道和地层变形;

2.1.4 盾构工作竖井设置时,应满足盾构相关作业的要求;

2.1.5 采用盾构掘进施工前,应完成如下主要准备工作:

1) 记录竖井井位坐标;

2) 记录洞圈制作精度和就位后标高、坐标;

3) 进行盾构机掘进前的组装、调试与验收;

4) 始发基座、临时管片和反力架等设施的检查验收;

5) 检查预制管片的质量;

6) 准备盾构推进施工的各类报表;

7) 洞口前土体加固改良情况检查验收。

2.2 前期调查

2.2.1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调查

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特殊要求:

1)工程勘察的勘探孔位置,应离隧道外3m为宜。勘探孔勘探后应做好回填封孔工作;所有勘探孔均不得布置在隧道、联络通道等永久结构的空间围;

2)对于地层变化下、地质较稳定的地段,勘探孔间距宜为50m。而对地质条件复杂、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应合理加密勘探点,其勘探孔间距不宜大于25m;

3)对盾构进出洞和联络通道处应作控制勘探孔;

4)提供地下水位的变化、渗透系数、地下水的化学成分等资料;

5)室土工试验项目除常规要求外,尚应提供颗粒分析的不均匀系数d60/d10及d70;

6)必要时应提供土的基床系数等参数。

2.2.2 地表地貌及建(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应对地表、地貌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研究,调查道路和交通流量、地面建筑物及文物等,调查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对施工影响围的重要建(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和鉴定。

2.2.3 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应对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地下障碍物、地下构筑及地下管线等,调查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进行物探和施工详勘。

2.2.4 环境保护调查

隧道施工前应对工程环境保护的容和方法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

2.3 技术准备

2.3.1 盾构掘进施工前必须根据地质、工况、环境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风险应急救援预案;

2.3.2 根据工程及盾构性能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2.3.3 盾构法隧道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2.3.4 特殊地段的施工方案准备;

2.3.5 按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调查现状做好测量及监测的准备工作,确定施工影响围,布置监测测点,提前取得初始读数。

2.4 设备、设施准备

2.4.1 盾构及配套设施的选型及配置

1) 盾构选型应根据隧道外径、衬砌结构形式、埋深、地质条件、沿线环境条件等,经综合比较分析后决定;选择盾构形式应满足开挖面稳定和控制沉降等要求。

2) 盾构机械设备应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工厂制造;整机制造完成后应经总装调试合格方可出厂,并应提供盾构成品质量保证书;

3) 根据盾构掘进方法及隧道施工中各项工艺的特点,在地面设置必

要的辅助设施;

4) 应设置符合盾尾同步注浆施工要求的拌浆站,同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 选择合理的水平及垂直运输设备,须具有质保和安全证书;

6) 供电设备应满足盾构掘进施工的要求。

2.4.2 盾构始发/接收设施的准备

1) 始发井盾构基座应满足盾构组装,试运转及始发要求;

2) 接收井的基座应保证安全接收盾构,并能进行盾构检修、解体的作业或整体位移;

3) 设置盾构始发反力支撑系统,满足强度刚度要求;

4) 洞口设置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要求的洞圈密封装置。

2.5 作业准备

2.5.1 工作竖井施工

1) 竖井施工方法应依据地质条件、路面条件、交通量、工程噪音及振动对四周的影响等选择安全且经济的施工方法;

2) 始发井的平面净尺寸应满足盾构安装和始发推进的要求;

3) 接收井的平面净尺寸应满足盾构接收、解体或整体位移的要求;

4) 始发、接收井的进出洞洞口底标高应高于井底板0.65m;井的宽度应大于11m(盾构直径+1.5m×2)。

工作井预留洞口直径应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的要求。

2.5.2 工作竖井洞门外土体加固和洞圈密封

盾构始发和接收时,应试地质和现场等条件对工作井洞门外的一定围的地层进行必要的地层加固,并对洞圈间隙采取密封措施,确保盾构始发和接收安全。

2.5.3 土压平衡盾构施工准备

1) 场地布置:根据工程监理规模、现场条件、周边环境和使用的盾构机的数量等对现场进行规划和布置,合理规划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垂直和水平运输系统,并依此布置管片堆放场地、碴土存放场地、拌浆站及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

2) 弃碴土的方法:刀盘切削下来的碴土通过螺旋输送机和皮带机排放至运输土箱,然后通过洞水平运输和竖井或车站端头井垂直运输的方式运送至地面的碴土储存坑。

3、盾构进出洞段地基处理

3.1 进出洞段地基处理工法选择

根据洞门的结构和拆除方法、尺寸和埋深,并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环境要求和对地下管线与地面建筑物的影响因素,选用合理、安全的地基加固处理工法(如旋喷桩、搅拌桩、SMW桩、冻结法、降水法等)和加固围。当洞口处于砂性土或有承压水地层时,应考虑降水、堵漏等防止涌砂措施。

3.2 加固钻孔偏差控制

3.2.1 必须对加固的钻孔布置进行符合,确保桩体相互搭接,钻孔位置无地下管线后才能开钻。旋喷桩和搅拌桩桩位偏差40mm,垂直度偏差小于1%。

3.3 地基加固检验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地基加固方案及相关部门批复

2) 原材料质保书及检测报告

3) 施工记录

加固强度检测报告

3.4 进出洞段地基加固质量要求

3.4.1 浆液的配比必须符合规要求;

3.4.2 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要求和国家建筑材料现行规规定;

3.4.3 地基加固强度、抗渗指标必须经现场取样试验确定,并满足设计或施工规要求。(抽查检查、取芯试验、静力测探、试块强度检测或测孔温)

4、盾构掘进机组装验收

4.1 盾构掘进前的准备工作

4.1.1 盾构掘进所需的机电设备及风水管线准备就绪;

4.1.2 盾构掘进施工运输系统准备就绪;

4.1.3 参与施工的相关人员经相应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4.2 盾构组装前的准备工作

4.2.1 根据盾构部件情况、现场场地条件,制定盾构组装技术方案;

4.2.2 根据最大部件尺寸、最重部件规格和现场施工条件选择盾构吊装设备,应对地下管线、周围环境、交通做好防护工作。

4.3 盾构安装作业

4.3.1 盾构大件吊装作业应按相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盾构制造商的组装技术要求进行;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起重和组装,并设专人指挥;4.3.2 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现场明火、电焊作业时,必有有专人进行监护。

4.4 盾构验收

4.4.1 盾构组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各系统的空载调试,在空载调试正常的基础上后进行整机空载和负载调试;

4.4.2 盾构机组装完成后,应按设计的主要功能及使用要求提出验收大纲,按照验收大纲分系统逐项进行验收;

4.4.3 盾构主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盾壳外形应符合设计制作精度控制要求;

4) 在盾构推进千斤顶活动围,盾尾表面平整,无突出焊缝,盾尾失圆度在允许的围。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www.job2299./

4.4.4 切削刀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所有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应按盾构生产厂要求配置,均应用扭力扳手检查,达到设计扭矩值;

2) 切削刀盘空载运行各档正向、反向各15min,各减速机及传运部分无异常响声,液压工作压力≤8Mpa;

3) 主轴承密封圈的油脂泵的功能控制、油脂流量的控制(包括旋转接头)。刀盘驱动注油压力测试;

4) 切削刀装配应牢固,不得出现松动,刀具硬质合金焊接可靠坚固,且不得有裂缝;

5) 如刀具采用螺栓连接时,应对螺栓的紧固质量进行抽检,螺栓孔不得有油污,螺栓拧入扭矩应达到设计扭矩。

4.4.5 拼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载试车时,各运行件的行程、回转角度、提升距离、平移距离、调节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系统的工作压力满足设计要求;

2) 负载试车时,拼装机作回转、平移、提升、调节等动作、运动平稳,各滚轮、挡轮安装定位准确,经调整后针轮盘体径向跳动不大于2mm,拼装机中心轴线与盾构轴线不平行度不大于5/1000。各系统的工作压力正常。

4.4.6 螺旋输送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螺旋输送机驱动部分运转平稳,不应有卡死、异常声响,应按最大传送速度和最大转动速度正反向各旋转10min,液压工作压力应小于设计值;

2) 手动调节比例阀,螺旋输送机的转速应有明显的变化;

3) 螺旋输送机伸缩油缸、前后仓门及相关传感器灵敏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4.7 皮带输送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载试车时,不得有皮带跑偏现象;

2) 负载试车时,运转平稳,无振动和异常声响,全部托辊和滚筒均运转灵活,轴承温度应低于60℃。

4.4.8 完成盾构姿态及显示仪器、设备与常规测量进行数据互校和调整。

5、盾构始发和隧道施工运输

5.1 盾构始发

5.1.1 盾构始发前,应安设盾构施工的反力架,并对盾构始发前的姿态作复核、检查;

拆除洞口围护结构。

5.1.2 盾构始发时必须做好盾构的防扭措施和基座两侧的加固工作,防止盾构的旋转;

5.1.3 第一环管片定位时,管片环面应与线路轴线垂直;

5.1.4 盾构在基座上向前推进时,宜通过控制推进油缸行程等措施使盾构沿基座向前推进;

5.1.5 在始发阶段应注意推力、扭矩的控制,注意各部位油脂的使用情况;

5.1.6 在盾构始发掘进100环过程中,必须进行地表沉降监测,必要时增加土体变形和土压监测,并对监测资料及时反馈分析,不断调整和优化盾构掘进施工参数,应达到地面沉降控制及衬砌拼装精度要求。

5.2 隧道施工运输

5.2.1 盾构隧道施工运输应根据盾构的掘进速度、隧道程度,选择运输方式、运输机械及其配套设施。当采用轨道运输时,水平及垂直运输的转换应符合安全、方便迅速的原则;

5.2.2 水平运输宜采用轨道运输。水平运输的轨道应保持平稳、顺直、固定牢固,轨距误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5.2.3 长距离掘进时,应在合理位置设置会车道或转辙装置;

5.2.4 牵引设备的牵引能力应满足隧道最大纵坡及牵引系数的要求;

5.2.5 车辆配置应满足出碴、进料及掘进进度的要求;

5.2.6 垂直运输方式应根据竖井深度、盾构施工速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升设备的提升能力应满足出碴、进料的需要;

5.2.7 垂直运输可根据安全需要采用稳定防护设施。垂直运输通道上下不得有妨碍运输畅通的障碍物。

6、盾构掘进施工

6.1 土压平衡盾构的掘进操作工艺

6.1.1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地质状况、埋深、地表环境、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制定当班盾构掘进施工指令;

6.1.2 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盾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当班的掘进指令控制盾构掘进参数与盾构姿态;

6.1.3 施工中应设专人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并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6.1.4 盾构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盾构姿态人工复核测量;

6.1.5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控制盾构姿态,及时纠偏;

6.1.6 施工中做好碴土改良工作,确保碴土的流动性和止水性。

6.2 千斤顶编组

合理利用千斤顶顶力值和千斤顶编组,开启只数尽量多。

6.3 盾构自转控制

为减少盾构推进及管片拼装施工时,由于盾构自转所产生的倾斜,应控制盾构的自转。一般控制在±3°以。

6.4 盾构纠偏

当盾构轴线偏离设计位置时,必须进行纠偏。

6.4.1 盾构纵坡最大纠偏量可按下式求得:

i+(i盾-i衬)≤[i]

式中 i —盾构与管片相对坡度;

i盾—盾构推进后实际纵坡;

i衬—已成隧道管片纵坡;

[i] —允许坡度差值(一般小于0.5%)。

6.4.2 盾构平面最大纠偏量可按下式求得:

△L<S×tanα

式中α—盾构与衬砌允许的水平夹角(一般为tanα≤0.5%);

S —两腰对称的千斤顶的中心距(mm);

△L —两腰对称的千斤顶伸出长度的允许差值(mm)。

6.4.3 盾构纠偏不得损坏已安装的管片,并保证新一环管片的顺利拼装;

6.4.4 盾构纠偏应防止盾尾漏浆而增面变形;

6.4.5 盾构推进坡度与隧道设计轴线的偏角应小于0.3%。

6.5 盾构施工监控

6.5.1 加强施工监测,随时调整推进参数,不断完善施工工艺,控制

施工后地表最大变形量,控制盾构、管片、设计轴线三者之间的偏差;

6.5.2 推进过程中应掌握好开挖面土压力、推进速度、出土量、千斤顶工作油压或区域千斤顶工作油压等施工参数,并做好记录;

6.5.3 隧道圆环高程与平面在施工中的允许偏差±50mm;

6.5.4 盾构掘进引起的地层损失应小于1%,相应管片脱出盾尾15天以后不同盾构覆土厚度处的地面沉降槽最大沉降量△及盾构前方的最大隆起量δ不得大于下表中的规定数值:

6.5.5 盾构施工过程应根据隧道穿越的地质状况、地表环境情况,选择合理的掘进参数,确保盾构刀盘前方开挖面的稳定,做好掘进方向的控制,确保隧道轴线的符合设计要求。盾构施工时应做到一下几点:

1) 盾构掘进中应确保开挖面土体稳定;

2) 土压平衡盾构掘进速度应与进出土量、开挖面土压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3) 当盾构停机时间较长时,应采取防止开挖面压力降低的技术措施;

4) 盾构掘进中应严格控制隧道轴线,发现偏离应逐步纠正,不得猛纠硬调,控制地面隆沉。

6.6 盾构掘进中止

盾构掘进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掘进,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6.6.1 盾构前方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

6.6.2 盾构自转角度过大;

6.6.3 盾构位置偏离设计轴线超出标准;

6.6.4 盾构推力较预计的值有较大出入时;

6.6.5 管片发生裂缝或注浆发生故障时;

6.6.6 盾构掘进扭矩发生较大波动时;

6.6.7 壳卡住隧道衬砌环;

6.6.8 盾构上飘或磕头,推进坡度难以掌握。

7、特殊地段及复杂地质条件施工

7.1 一般规定

盾构施工进入环境保护要求很高的特殊地段及地质复杂地段前,必须详细分析工程的地质状况与隧道周边环境状况,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下的盾构施工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措施。

7.2 浅覆土层施工

7.2.1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开挖面压力管理,把地层变形控制在容许围之;

7.2.2 必须对壁后注浆的压力及流量进行控制,减小地层变形;

7.2.3 应事先制定相应的防止抬头的措施,以克服因覆土荷载小发生盾构抬头现象。

7.3 小半径曲线施工

7.3.1 必须对地层条件、隧道线路、盾构、管片、超挖量、辅助工法、壁后注浆等进行综合研究,提出掘进控制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7.3.2 修建小半径曲线隧道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 选择满足小半径曲线段施工的盾构;

2) 应对衬砌结构进行适当的加强;

3) 使用超挖装置时应将超挖量控制在施工需要的最小围之;

4) 及时注浆充填衬砌和围岩之间的空隙,尽量选择体积变化小、早期强度高、速凝型的注浆材料;

5) 适当增加测量的频率,勤测勤纠,并定期检测洞控制点。

7.3.3 宜尽量使用小楔形量和环宽较小的管片,不得任意用垫片做成楔形;

7.3.4 应注意盾尾间隙的变化控制在允许的围。

7.4 地下管线段施工

7.4.1 盾构施工之前,应详细了解、调查隧道所经过地段地下管线的分布、管线类型和管材、接头形式、允许变形值等情况,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7.4.2 对重要管线和施工中难以控制的管线施工前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迁移、加固措施;

7.4.3 应设定合理的掘进参数控制地下管线的变形;

7.4.4 施工中,应加强对管线的监测,时刻掌握管线的动态变化;

7.4.5 盾构掘进时应及时调整掘进速度和出土量等施工参数,从而减少地表的沉降和隆起;

7.4.6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同步注浆压力和注浆量来保证注浆质量。

7.5 地下障碍物处理

7.5.1 地下障碍物处理前,必须对障碍物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

7.5.2 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应遵循提前从地面采取措施处理的原则,如需在洞进行处理时,盾构必须具备处理障碍物作业的功能或者确保人工处理时的安全保障功能;

7.5.3 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避免长时间停机,导致地层沉降。

7.6 穿越建(构)筑物施工

7.6.1 盾构施工前必须对可能穿越的建(构)筑物进行调查,并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预测施工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

7.6.2 应加强盾构的保养与维修,避免盾构在桩机或建筑物下部的非

正常停机;

7.6.3 盾构掘进时应及时调整掘进速度和出土量等施工参数,减少地表的沉降和隆起;

7.6.4 少地表下沉和隆起现象;

7.6.5 盾构施工中,必须对地表及建筑物沉降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不断调整和优化盾构施工参数。

7.7 小净距隧道施工

7.7.1 施工前,应根据隧道所处的地层条件、盾构形式、隧道断面大小、两条隧道之间的距离,研究施工对已成隧道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7.7.2 施工过程中,对地层、盾构隧道及已成隧道进行监测。当施工监测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辅助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7.7.3 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掘进速度、土仓压力、出土量、注浆压力等减少对临近隧道的影响;

7.7.4 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采取以下辅助施工措施以防止地层和盾构隧道的变形:

1. 加固盾构隧道周围的土体;

2. 加固已有结构物的承载地基。

8、管片拼装

8.1 一般规定

盾构施工之前,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管片设计、排列情况,施工过程中应依据施工位置、盾构姿态、盾尾间隙、设计状况等准备、运输、安装管片。

8.2 拼装准备

8.2.1 隧道管片在地面上按拼装顺序排列堆放,并应粘贴好接缝弹性密封垫等防水材料,备好连接螺栓和定位棒;

8.2.2 盾构推进后现状姿态应符合拼装要求;

8.2.3 应对前一环管片环面进行质量检查和确认;

8.2.4 应对拼装机具和材料进行检查;

8.2.5 在管片拼装前必须清除前一环环面和盾尾里的垃圾和异物。第一块管片定位(在定位前应观察管片与盾构四周空隙情况及上环管片成果报表来决定本环纠偏方法与纠偏量,然后确定第一块的拼装位置)及每块管片位置的准确性。

8.3 拼装作业

8.3.1 管片拼装应按拱底块、左右标准块、左右邻接块、封顶块顺序进行;

8.3.2 在管片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盾构千斤顶的伸缩,使盾构姿态保持不变的开挖面稳定;

8.3.3 拼装机操作腰平稳,转速不能过大以免造成管片碰碎、止水带损坏,管片位置应放正确,千斤顶要有足够的顶力使管片不发生相对滑动;

8.3.4 安装作业应按拼装工艺要求逐块拼装管片。定位棒安装准确到位,确保完好无损;

8.3.5 成环后作圆环校测,并全面检查所有纵向螺栓,均需拧紧,应用标准测力扳手检测拧紧程度;

8.3.6 环纵向螺栓应全部穿进。在盾构掘进的同时依次拧紧环纵向螺栓。对后几环的环向螺栓,应以长扳手予以拧紧(扳手柄长一般为70~80cm);

8.3.7 拼装过程中遇有管片损坏,应及时用规定材料修补,管片损坏超过规定的标准应严禁使用。

8.4 特殊管片拼装

8.4.1 平曲线段管片拼装时必须使各种管片在环向定位准确,保证隧道轴线符合设计要求;

8.4.2 特殊位置管片拼装时,应根据特殊管片的设计位置,调整好盾构姿态和盾尾间隙。并按设计做好管片拼装工作。

8.5 管片拼装的要求

8.5.1 管片无贯穿裂缝,无大于0.2mm宽度的顶裂裂缝,无缺角掉边现象;

8.5.2 管片防水条齐全、无缺损,粘贴牢固、平整、防水垫圈无遗漏。

8.6 管线拼装成环允许偏差

9、盾构隧道注浆

9.1 一般规定

9.1.1 地铁区间隧道采用土压盾构掘进施工,必须在盾构掘进的同时,进行盾尾同步注浆和管片壁后注浆作业,以充填盾尾建筑空隙,达到控制地面沉降和隧道长期稳定的要求;

9.1.2 盾尾同步注浆的材料配比必须选用可硬性浆液,注浆率、注浆压力、注浆部位等必须满足施工规程要求。对穿越构筑物及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地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同步注浆和多次壁后补压浆作业。

9.2 可硬性浆液材料及配比

9.2.1 可硬性浆液由水泥、膨润土、粉煤灰、砂、外掺剂、水等搅拌而成,材料的要求如下:

9.2.2 应按地层性质、地面超载条件、变形控制要求并经试验合理调整,同时应根据不同盾构注浆设备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浆液配比; 9.2.3 注浆材料的性能应达到下表的规定:

9.3 拌浆作业准备

9.3.1 地面拌浆系统应满足拌制浆液的质量和数量要求,机具设备运转正常并符合安全要求。拌浆间位置应利于材料运输,保证人员安全、放浆方便,部区域划分清晰、有序;

9.3.2 材料堆放整齐,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材料配合比明确标识; 9.3.3 各材料进货需严格把关,水泥每200T 做依次复试,其余材料如膨润土等每区间复试一次,拌浆必须称量准确。浆液使用的水泥、粉煤灰须新鲜、干燥,不结块,外掺剂须储存在阴凉的地方。细砂使用前必须用小于5mm 筛网筛分; 9.3.4 注浆各岗位操作人员需经专门培训,熟悉有关操作要点。

9.4 可硬性浆液拌浆作业

同步注浆 管片编号: 日

9.4.5 每班拌浆作业结束后,拌浆设备应冲洗干净,以防残留浆液板结;

9.4.6 每作业班必须对浆液取样作比重、稠度、初凝值、泌水率测试,并如实填写拌浆记录表。每拌制20m3浆液,应取样作比重、稠度、初凝值、泌水率测试,并做2组(6块)7.07cm ×7.07cm ×7.07cm 浆液试块,养护后送检,测试28天抗压强度。

9.5 可硬性浆液注浆作业

9.5.1 拌浆作业须与盾构推进同步进行,应采用多点均匀浆液注入量应同掘进速度相适应;

9.5.2 注浆率一般应为140%~250%,可根据隧道工程的地层条件、隧道稳定性和环境保护要求通过试验实测确定其合理注浆率;

9.5.3 作业人员须随时观察注浆工况,控制好注浆压力略大于周边地层压力,严格控制地面沉降和隧道沉降(小于20mm);

9.5.4 一旦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要求暂时停止盾构掘进,排除故障后方可复工;

9.5.5 首次注浆前所有管道均须水润湿后方可压浆;

9.5.6 24小时作业结束前最后一拌浆拌制清洗浆液,并压送至盾尾浆管。长时间停顿时,须将压浆直管及环管等所有拌浆、注浆设备用水循环泵洗、清空;

9.5.7 若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进行充分的同步注浆施工而出现管片渗漏水的现象时,需根据实际清空,对上述段进行补充注浆,壁后二次补压浆液宜选双液浆;

9.5.8 如实填写盾构推进过程质量控制压浆记录表(见下表),并做好每班交接班工作:

9.6 注浆的质量控制

9.6.1 每环的注浆量应在理论注浆量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以保证地表和隧道沉降达到控制要求;

9.6.2 注浆压力以控制地表变形为原则,压力应均匀以避免损坏管片;

9.6.3 浆液的性能、注入量及注浆压力必须经现场试验确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9.6.4 浆液易压送且在输送过程中不离析、不沉淀;

9.6.5 注浆应饱满、密实;

9.6.6 压浆作业与盾构推进同步进行,其压入量应与推进速度相适应,并在每段隧道推进前做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

9.6.7 压浆浆液必须按配合比拌浆,不得私自任意更改;

9.6.8 盾构推进300m,施工监理必须对压浆施工质量作抽检。在拱底和拱腰部位取30个压浆孔拧开后探查浆液厚度和强度。(采用60cm钢钎锤击)

10、隧道防水和缺陷处理

10.1 隧道防水

10.1.1 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防水应包括管片本体防水、管片接缝防水和隧道渗漏处理三项容;

10.1.2 管片接缝防水是作为防止隧道渗漏,保证隧道安全施工和正常使用的关键措施,接缝防水必须进行渗漏点观察,其结果应符合隧道防水设计提出的要求;

10.1.3 对于采用遇水膨胀类的防水材料,其运输和存放时必须做好防潮工作,以免失效;

10.1.4 管片接缝防水密封条粘贴前必须做好预留槽的清洁工作,以保证防水条与管片粘贴紧密可靠。管片角隅处加贴自粘性橡胶薄片时,应保证不漏贴,以提高接缝处的防水效果;

10.1.5 粘贴防水密封条后的管片堆放,应设置防雨措施。粘贴施工质量应有自检、互检记录;

10.1.6 管片拼装时应精心施工,严防托槽、扭曲等损坏防水材料的现象发生。封顶块拼装时应保持足够的封口尺寸,防止防水密封条搽坏、变形;

10.1.7 接缝防水密封条的构造形式、截面尺寸、强度、遇水膨胀倍率和材料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缝防水密封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质量;

10.1.8 按管片型号套上同型号防水密封条,严禁使用尺寸不符合要求及有质量缺陷的产品;

压浆孔闷头、手孔必须按规进行拧紧和封堵。

10.1.9 采用的防水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同时现场应分批进行抽检送检,尤其是防霉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500环送检一次,防霉试验1段区间送检一次;

10.1.10 水密封条粘贴要牢固,使吊运和拼装过程中不失落、不移位。

10.2 管片修补

10.2.1 当隧道衬砌表面出现以下缺陷时,必须进行修补:

1. 缺棱掉角;

2. 混凝土剥落;

3. 大于0.2mm宽的裂缝或贯穿性裂缝。

10.2.2 管片修补时,应分析管片破损原因及危害程度,制定适当的修补方案;

10.2.3 修补材料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2Mpa,抗压强度不应低于管片强度的85%。

10.3 渗漏水治理

10.3.1 对隧道渗漏水必须提出渗漏封堵治理方案,认真实施;

10.3.2 隧道堵漏材料应满足堵水要求;

10.3.3 堵漏注浆时,注浆压力不应大于管片的设计荷载压力。

11、盾构施工测量

11.1 一般规定

11.1.1盾构施工测量是指导盾构按设计要求正确掘进而进行的测量工作,在盾构施工全过程应提供盾构施工所需的施工测量控制点、盾构姿态和管片成环状况,并对盾构自身定向系统进行检核测量,提供修正参数;

11.1.2 盾构施工测量主要容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竖井联系测量、地下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

11.1.3 了解盾构结构和自身定向系统特点、精度,制定科学可行的盾构施工测量方案;

11.1.4 地面施工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和路线形式或同精度的其它形式;地下控制测量在隧道贯通后也采用附和路线形式重新布设和施测;

11.1.5 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必须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由于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埋设在变形区的施工测量控制点必须经常检核;

11.1.6 测量外业数据采集和业数据处理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使用规的表格和软件,并有复核手续。

11.2 地面控制测量

11.2.1 在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间必须建立统一的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控制点应分布在两个井口便于使用的地方,每个井口应应布设不少于3个控制点;

11.2.2 平面加密控制网的技术要求见下表:

11.2.3

高程加密控制网的技术要求见下表:

11.3 联系测量

11.3.1 联系测量容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竖井定向测量和导入高程测量以及地下近井导线和近井高程测量;

11.3.2 竖井定向测量可采用联系三角形法、陀螺仪与垂准仪组合定向法;

11.3.3 导入高程测量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在竖井悬吊钢尺进行高程传递测量时地上、地下的两台水准仪应同时读数,并在钢尺上悬吊与其检定时相同的质量的重锤;

2. 传递高程时独立进行三次,高程较差应小于3mm;

3. 高差应进行温度、尺长改正。

11.3.4 地下近井导线点不应少于3个,近井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各类点间并应构成检核条件。

11.4 地下控制测量

11.4.1 地下控制测量应包括地下施工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测量和地下施工水准测量、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11.4.2 地下控制测量起算点必须采用直接从地面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井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一般地下平面起算点不少于3个,起算方位边不少于2条,起算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

11.4.3 控制点可埋设在隧道两侧或顶、底板上;

11.4.4 地下控制网一般为支导线和支水准路线,有条件时必须构成附和路线或导线网;

11.4.5 隧道掘进中先布设施工导线和施工水准,隧道掘进大于200m,应选择稳固的施工导线点组成施工控制导线;

11.4.6 施工控制导线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般直线隧道平均边长150m,曲线隧道平均边长60m;

采用2秒全站仪施测,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较差应小于6秒;

最远点横向中误差应在±25mm之。

11.4.7 施工控制水准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水准点间距宜150m;水准点可利用导线点标石,也可埋设管片上标志;

11.4.8 每次延伸地下控制导线和控制水准,应对已有施工控制点进行检核,检测点如有变动,应选择其它稳定点进行延伸测量;

11.4.9 地下控制导线和控制水准在隧道贯通前应独立测量3次;

11.4.10 隧道贯通距离大于1000m时应采取措施增强地下控制网强度。11.5 掘进施工测量

11.5.1 盾构始发井建成后,应采用联系测量方法,将平面和高程测量数据传入井下控制点上,并应满足盾构拼装,反力架和导轨等安装对测量的要求;

11.5.2 测量盾构姿态所设置的测量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盾构测量标志不少于2个,测量标志宜设置在同一纵向截面上,不易碰动处,标识点间距离要尽量打,标志可粘贴反射片也可安置棱镜;

2. 测量标志点间三维坐标系统应和盾构几何坐标系统一致或建立换算数学模型;

3. 对测量标志初始测量值经换算得到的盾构姿态应与盾构机本身测量系统测算的盾构姿态一致。并应以精度高的数据为依据计算修正参数,保证两个测量系统一致;

4. 盾构就位后应准确测定其对于隧道设计轴线的初始位置和姿态,盾构自身导向系统测得的成果应与盾构的初始位置和姿态一致。

11.5.3 盾构姿态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每环管片拼装完成后与脱离盾尾后各施测一次,一般盾构每掘进累计预计形成15mm管片误差时,进行测量L;

2. 衬砌环测量容应包括衬砌环中心横向及高程的偏差、椭圆度和前沿

里程。并用报表形式及时提供测量成果。测量时应结合现场状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和测量辅助工具。测量精度应小于3mm。

11.6 竣工测量

11.6.1 盾构隧道贯通后应进行贯通误差测量,贯通误差测量应在接收井的贯通面设置贯通相遇点三维坐标,利用接收井和始发井传递下来的控制点分别测定贯通相遇点三维坐标,贯通误差应规划到线路纵向和横向的方向上;

11.6.2 隧道贯通后应利用始发井和接收井控制点进行贯通隧道附合

路线测量,并重新平差作为以后测量依据;

11.6.3 竣工测量容应包括隧道中心的三维坐标、横向偏离值、高程偏离值、椭圆度测量等,应每5环测一个断面;

11.6.4 测量方法可采用极坐标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小于10mm;

11.6.5 竣工测量成果应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作为隧道验收依据。

12、监控量测

12.1 一般规定

12.1.1 盾构施工中应结合施工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与进度确定监控量测方案;

12.1.2 监控量测方案应覆盖由于施工活动对隧道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的各个方面,监控量测手段必须可靠、科学,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有应急监测方案;

12.1.3 根据监控量测中变形量、变形速率等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监控量测方案;

12.1.4 地上、地下同一断面的监控量测数据以及盾构掘进机施工参数必须同步采集,以便进行科学分析;

12.1.5 必须选择成熟的监控量测的仪器和设备,同时应满足量测精度要求,抗干扰性强,适应长期测试等条件;

12.1.6 监控量测项目见下表:

12.1.7 采用测量方法进行监控量测时,应在变形区外埋设水准基点,水准基点一般不少于3个,应埋设在道面基层以下稳定的原状土层中,也可埋设在稳固的建构筑物的墙上;

12.1.8 采用物理传感器进行监控量测时,应按各个仪器不同的埋设规定和监控量测方案要求埋设传感器;

12.1.9 观测点应埋设在能反映观测物体变形敏感的部位。

12.2 隧道环境监控量测

12.2.1 隧道环境监控量测应包括:线路地表沉降观测、沿线邻近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和地下管线变形测量等;

12.2.2 线路纵向地表沉降观测点应沿线路中线按3-5环间距布设;横向地表沉降观测断面设置一般50m间距,应按盾构掘进沿线环境保护要求重点设置,观测围一般不少于中线量测10m(大于隧道底埋深),测点间距2m-5m;

12.2.3 施工变形区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应根据其结构状况、重要程度、影响大小有选择地进行变形测量;

12.2.4 施工变形区邻近地下管线变形测量一般应直接在管线上设置

观测点,对于不便开挖的管线也可在周围土体中埋设沉降仪和位移计间接测定其变形状况;

12.2.5 环境监控量测应在施工前进行初始观测,并应从距开挖工作面前方H+h(H为隧道埋深,h为隧道高度)距离处开始,直致观测对象稳定时结束;

12.2.6 变形测量频率在盾构切口前20m至盾尾脱出后30m为重点监测时段,不少于每天2次。盾尾脱出30m后,当变形速率大于5mm/d,不少于每天2次;当变形速率在1mm/d-5mm/d,不少于每天1次;当变形速率小于0.5mm-1mm/d,每2天1次;当变形速率小于0.5mm/d以后,每周1次或更长;

12.2.7 盾构穿越地面建筑物、地铁隧道啊、铁路、桥梁、防汛墙、地下管线等重要构筑物时,除应对穿越体进行观测外,还应增加对其周围土体的变形观测。

12.3 隧道沉降测量

12.3.1 &a, mp;n, bsp; 隧道沉降测量测点为每5环布设1点,测点应设在隧道拱底;

12.3.2 隧道沉降测点的初测应在隧道衬砌环脱出盾构车架后;

12.3.3 隧道沉降测量每1个月测一次,区间隧道贯通后应及时提供全线隧道的沉降变化曲线。

12.4 资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12.4.1 监控量测数据的采集要实时化,对数据处理要自动化,并建立监控量测数据库;

12.4.2 应结合施工和现场环境状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绘制出隧道环境变形、地表沉降、隧道沉降等时态曲线图;

12.4.3 应对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选择与实测数据拟合较好的函数进行处理,并对变形趋势进行预测评价;

12.4.4 对重要的观测项目要建立预警值,当实测变形值大于预警值时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12.4.5 每次监控量测完成后应提供书面中间成果;

12.4.6 监控量测全部工作完成后应提供工作报告。

13、施工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1.1 开工前应根据合同要求、在进行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13.1.2 应随时掌握施工的实际情况,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整个工程在顺利、合理有序状态下进行;

13.1.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盾构掘进过程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13.2 作业管理

13.2.1 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盾构施工规程、技术方案等进行作业,所有

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13.2.2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开挖面的状态,隧道轴线位置、隧道沉降、地面沉降、管片的变形、破损和漏水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13.2.3 盾构施工时应不断协调各工序之间的关系,确保盾构掘进保持均衡;

13.2.4 盾构及后配套设备应每天进行检查和维护。日常检查保养的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维修保养工作中,应做好盾构机的故障和维修保养记录;

13.2.5 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监测,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确保盾构掘进参数选择科学、合理。

13.3 质量管理

13.3.1 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与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总体及分项质量管理目标;

13.3.2 测量与试验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的程序,建立完整的测试、检查、试验等记录;

13.3.3 应加强过程控制,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13.3.4 对工程主要材料及制品必须进行试验检验工作,确认其质量、形状、尺寸、强度等符合规之后再使用;

13.3.5 对容易破损、变质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管理。

13.4 安全管理

13.4.1 施工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与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13.4.2 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配置消防设施,遵守明火动用规定,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13.4.3 施工中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整改措施。

13.5 作业环境管理

13.5.1 施工作业环境应保持安全、卫生,文明施工;

13.5.2 应根据盾构设备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进度、隧道掘进长度等选用合适的通风方式和通风设备和洞降温措施,应设置空气质量监测仪表,确保满足作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13.5.3 所有作业场所必须设置照明设施;

13.5.4 盾构施工中,洞、洞口必须安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13.5.5 为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任何作业位置与场所必须保证作业通道的畅通;

13.5.6 施工过程应根据周围环境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附件1

地铁隧道盾构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确保地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降低工程施工风险,落实《地铁隧道盾构施工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特制定《地铁隧道盾构施工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在建和拟建线路采用单圆土压盾构施工工艺的地铁区间隧道工程施工。

第三条(管理职责)本管理办法由神通地铁集团组织编制,地铁盾构施工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遵照执行。

第二章施工技术准备

第四条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熟悉工程技术文件,包括:地铁隧道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施工沿线的环境、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调查报告等。

第五条盾构掘进施工前,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工况、环境等条件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的工程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针对重要和特殊的复杂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专题评审,落实评审意见,完善方案,并报批。

第六条根据工程及盾构性能特点,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章施工作业准备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检查并复测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的平面净尺长、进出洞洞口直径和底标高,并附和规程2.5.1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负责盾构始发基座、反力支撑、洞圈密封的安装,并满足规

程2.4.2的技术要求。

第九条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环境要求,综合考虑地下管线与地面建(构)筑物的影响因素,施工单位应选用技术经济合理、安全的地基加固处理施工技术措施,并编制盾构进出洞段地基处理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盾构进出洞段的地基加固强度、抗渗指标及现场取样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取样试验确定,结果应满足规程3.4的技术标准要求。

第四章施工设施设备和监测准备

第十一条根据盾构机型性能及掘进施工工艺特点,施工单位应在地面设置变电站、拌浆站、充电间等必要的辅助设施;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二条根据盾构掘进参数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合理配置水平及垂直运输设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应具有经核准的质保和安全准用等证明文件,并满足规程5.2的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选择的专业盾构掘进机的吊装作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吊装专业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盾构掘进机的组装和调试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商完成,施工和监理单位负责盾构的井下现场验收,其指标应满足规程4.7、4.8、4.9、4.10、4.11的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监测单位:按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现状调查实际,监测单位应编制施工监测技术方案,按要求报批,并布置监测测点,提前取得初始读数,做好测量及监测的准备。

第五章盾构掘进施工

第十六条盾构始发前,建设单位必须会同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盾构设备验收、洞口土体加固处理验收和其他准备工作的检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实施洞口围护结构的凿除,并随时观测渗漏水和洞口外土体的稳定性,如发生意外,必须及时按应急预案的方案实施。

第十八条盾构壳体全部推出洞口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实施洞圈密封施工。第十九条盾构100环始发段,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监测数据调整和优化盾构掘进参数,减少地表和隧道沉降,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应加强对监测量测数据的监督检查和对调整的盾构掘进参数的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地质环境条件、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等,施工技术负责人书面签发每班盾构掘进施工指令,盾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施工指令实施,并如实填写施工记录表。监理应加强对盾构掘进施工中工程原始文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章盾尾同步注浆施工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述盾尾同步注浆施工工艺,应选用可硬性盾尾同步注浆浆液,其配比、工艺流程、拌浆设备、技术指标等应满足规程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和建设单位负责各自职责围的审核批准工作,审查应严格执行规程要求。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地面拌浆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产出的浆液量应满足拌制浆液的质量和数量要求,且设备运转正常附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选择的拌浆间位置应利于材料运输,保证人员安全、放浆方便;部区域的划分清晰、有序;材料堆放整齐,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材料配合比明确标识。盾构始发前,监理应做好各项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二十四条监理应严格检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拌制浆液所用的水泥、粉煤灰、膨润土、外掺剂等材料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现场的检验和试验。水泥、粉煤灰应新鲜、干燥、不结块,外掺剂应储存在阴凉的地方,细砂使用前应使用5mm 筛网筛分。

第二十五条拌浆进料的流程,施工单位应按配比要求和工艺要求执行,拌浆时间≤10min,当班作业工应如实填写拌浆记录表。

第二十六条按规程要求,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应做好盾尾注浆各岗位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交底,使其熟悉有关操作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并建立相应的施工文件台帐。监理应加强督促和做好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盾构每推进4m,施工单位质量员或材料试验员应至少1次对浆液取样做比重、稠度、初凝值、泌水率测试,如实填写记录表。监理应做好抽检工作。第二十八条每推进5环,施工单位质量员或材料试验员应取样做2组(6块)7cm×7cm浆液试块,按标准养护后送检,测试7天和28天抗压强度。监理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平行检测工作。

第二十九条浆液拌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运输至盾构作业面并使用,储浆时间≤8h。

第三十条当班施工员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对盾尾同步注浆的注浆率、注浆点、注浆压力等施工参数的调整,压降作业人员如实填写记录表;监理应做好抽检查验工作。

第三十一条盾构隧道每推进300m,监理应做好盾尾注浆施工质量的抽检工作,要求在拱底、拱腰部位选取30个压浆孔做压浆效果检查,探查浆体厚度和强度。检查中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应扩大探查和检查围;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可采取壁后补压浆的施工技术措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员和监理应经常检查拌浆材料、浆液指标、压浆参数的现场情况和记录表。检查中发现违反施工规程和质量问题的,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要求其整改;对发生2次或以上的同类质量问题,监理应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工程质量验收时扣分。

附件2

盾构施工过程控制表式清单

表1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任务单

表2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螺栓、橡胶止水带、衬垫进场验收记录表

表3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片、橡胶止水带、衬垫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4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片、橡胶止水带、衬垫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5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拌浆记录表

表6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拌浆记录表

表7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盾构推进记录表

表8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盾构推进记录表

表9 盾构推进加泥、加水、加泡沫记录表

表 3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片、橡胶止水带、衬垫质量验收记录表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拌浆记录表

补压浆单液浆浆液管片编号:日

表 7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注浆记录表

表 8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盾构推进记录表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隧道轴线测量记录汇总表

表 11

盾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当班施工记录表

表 12

附件3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执行本规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序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名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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