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区域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及实施

珠海市区域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及实施
珠海市区域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及实施

区域卫生信息管理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管理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采集各医疗卫生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建立卫生行业战略数据仓库,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支持提供数据资源,同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目标,促进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高端化和低碳化,基本实现全县医疗卫生信息的数据共享,实现区域医疗卫生业务的协同整合,实现网上诊疗查询、挂号、投诉、绩效考核等健康服务。 一、区域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目标 1、宏观层面 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县“一卡通”,电子健康档案EHR 全面共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集地区医疗资源、树立品牌消除地区差异,平衡医疗资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医疗健康产业。 2、业务层面 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实现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的实时监督与管理,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应急指挥和决策支持能力;实现区域卫生业务开展的协同作业支持医院医护人员进行科研教学。 3、技术层面

建设医疗卫生各条线的数据集成共享,实现医疗卫生行业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在较高层面弥补各条线独自建设带来的弊端建设数据中心逐步实现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社会化,为社区与医院双向卫生服务信息基础。建设数据共享逐步实现患者电子病历社会化,实现医院之间病人资料共享解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群体对跨部门数据采集和共享需求在信息互通的基础上,围绕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一卡通”,提供更广泛的医疗服务。 建设与其他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为将来与市级平台对接提供基础,建设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发布平台和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 二、效益预估 项目建成后,将为政府、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单位和居民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政府 系统建成后,可以为政府提供应急指挥的信息支撑系统,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为民办实事。 当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可以按照应急预案及其启动程序要求,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能有力、有效、有序地进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政府通过网络可以随时查阅区域内医疗卫生行业各种最新的统计数据,加强宏观管理,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建

有关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知识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第一部分参保及缴费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哪些人? 答: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公费和劳保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下称参保人),具体包括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下列人员: 1、本市城镇非从业居民; 2、本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 二、哪些人员属于“特殊人群”参保人? 答:下列人员属于“特殊人群”参保人: 1、享受低保待遇居民; 2、重度残疾居民; 3、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 三、本市户籍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吗? 答:可以。相关参保手续到户口所在居(村)委会办理。 四、参加居民医保个人每年要交多少钱?财政补贴多少? 五、什么是居民医保的缴费年度? 答: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居民医保的缴费年度。 六、“特殊人群”参保人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可以变更缴费标准吗? 答:不可以。 七、参保人在哪里办理参、停保及居民医保卡手续? 答: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在所在居 (村)委会办理参、停保及居民医保卡手续。 居民医保卡免费办理。 八、参保人怎样缴费? 答: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称社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合社)开设缴费账户,按要求存入足额款项,由社保中心通过银行扣取。 九、参保后续保要办手续吗? 答:不需要。参保人参保后未办理停保手续的,视为自动续保,社保中心继续按规定标准扣费;超过2个月无法扣取的,作停保处理(遭遇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意外事件除外)。 第二部分医疗待遇 十、参保人交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答:参保人从缴费次月1日起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十一、参保人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作者:————————————————————————————————日期: 2

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1、平台概述 (8) 1.1总体目标 (8) 1.2总体内容 (9) 1.3项目建设内容 (9) 1.3.1标准体系建设 (9) 1.3.2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9) 1.3.3基于区域卫生平台的应用系统建设 (9) 1.3.4市级医院信息系统接入 (10) 2、总体架构 (10) 3、总体设计要求 (11) 3.1系统设计原则 (11) 3.1.1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原则 (11) 3.1.2先进性与实用性原则 (11) 3.1.3开放性与扩充性原则 (11) 3.1.4可靠性和安全性原则 (11) 3.1.5规范化和标准性原则 (11) 3.2系统性能要求 (12) 3.3系统安全要求 (12) 3.4数据设计要求 (12) 4、技术路线选择 (13) 4.1体系架构的选择 (13) 4.2软件系统要求 (13) 4.3数据库的选择 (13) 4.4服务器的选择 (13) 4.5客户端的选择 (13) 5、系统基本功能需求 (13) 5.1平台基础应用系统 (14) 5.1.1基础服务 (14)

5.1.2个人身份识别服务 (14) 5.1.3索引服务 (14) 5.1.4以个人为中心的存储服务 (15) 5.1.5数据交换服务 (15) 5.1.6数据调阅服务 (15) 5.1.7互联互通 (15) 5.2注册服务 (15) 5.2.1居民注册服务 (16) 5.2.2医疗卫生人员注册服务 (16) 5.2.3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服务 (16) 5.3存储服务 (17) 5.4医疗卫生信息共享 (17) 5.4.1个人基本信息域 (17) 5.4.2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域 (17) 5.4.3儿童保健域 (18) 5.4.4妇女保健域 (18) 5.4.5疾病控制域 (18) 5.4.6疾病管理域 (19) 5.4.7医疗服务域 (19) 5.5全程健康档案服务 (19) 5.5.1索引服务 (20) 5.5.2业务服务 (20) 5.5.3数据服务 (20) 5.5.4事务处理 (21) 5.6信息接口服务 (21) 5.6.1通信总线服务 (21) 5.6.2平台公共服务 (21) 5.7数据交换平台 (22) 6、卫生信息资源中心 (22) 6.1数据架构 (22)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提供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适用本办法。 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普通门诊保障另行 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统称门诊统筹)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共济、依托社区、定额结算的原则。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转每人每年50元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其中,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 员的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统筹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并征收。 门诊统筹基金不再单独建账。 第二章医疗待遇 第五条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包括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以下门诊医疗服务: —1—

(一)未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统称门诊病种)管理的门诊 医疗服务。 (二)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镇卫生院签约实行门诊病种分 级诊疗的门诊医疗服务。 第六条参保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起始时间与其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一致。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停保或在基本医疗 保险一、二档间转换的,其门诊统筹待遇可享受至该社保年度 末。 第七条参保人按《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珠府〔2016〕47号)第十六条规定补缴的,其符合《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予以支付。 第八条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属门诊统筹支 付范围的下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二)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 费用。 第九条门诊统筹不予支付范围: (一)推拿、按摩费用。 (二)补牙费用。 (三)戒毒、残疾康复、麻风病治疗费用。 (四)无有效驾驶证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 有效牌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公费和劳保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具体包括18周岁及以上的下列人员(下称参保人): (一)本市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本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 (三)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或以上的,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个月内办理。其保险费(含财政补贴部分)由个人缴纳(665元)】2014.1.1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应当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单独建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居民医保基金的筹集,并按本办法规定将应由财政补贴的医疗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居民医保基金当年收不抵支时,采取动用结余基金、调整缴费标准以及由市财政补贴等办法解决。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居民医保的参保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居民医保待遇给付、居民医保基金财务核算等业务经办工作。 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居民医保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负责居民医保卡的制发和管理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居民医保的医疗服务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市审计部门按规定对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依法对居民医保基金实行社会监督。 市、区人民政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协助做好居民医保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七条居民医保基金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 第八条居民医保基金由以下来源构成: (一)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二)市、区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 (三)其它收入。 第九条居民医保实行参保人个人定额缴费,财政定额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一)参保人个人定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50元。(2012年7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年

关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 若干问题的通知(一) (征求意见稿)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为了进一步做好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享受问题 (一)本市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本市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二)市外户籍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市外户籍人员在本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仍未就业的,可在3个月内,持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按照城乡居民身份筹资及享受待遇,筹资额(含财政补

贴部分)由个人缴纳。重新就业或不在本市居住的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三)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问题 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开始享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均为连续参保缴费的,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可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二、其他特殊情形参保问题 (一)新生儿参保问题 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按照学生和未成年人的身份筹资及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后1年内,应凭新生儿本市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资料变更前因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待资料变更后按规定予以报销;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资料变更的,其资料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出生后户籍为非本市的予以停保。 (二)嫁入女入赘男参保问题 鉴于本市已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珠劳社函〔2008〕142号)中“非本市户籍的嫁入女、入赘男,可凭结婚证随其家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执行。 (三)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五年等待期问题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取消《关于调整城乡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设计方案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设计方案

目录 方案要点 (3) 第一章概述 (5) 1.1、前言 (5) 1.2、基本原则 (8) 1.3、建设原则 (8) 1.3. 1先进性原则 (8) 1.3.2安全性原则 (9) 1.3.3可扩充性原则 (9) 1.3.4成熟性原则 (9) 1.3.5稳定性原则 (10) 1.3.6开放性原则 (10) 1.3.7标准化原则 (11) 1.3.8集成性原则 (11) 1.3.9一致性原则 (11) 1.3.10最佳性价比原则 (12) 1.4 系统建设指导思想 (12) 第二章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模式 (14) 2.1、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区域医疗信息网络平台的概念 (14) 2.2、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区域医疗信息网络平台的架构 (17) 2.3、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的互操作性和集成 (19) 2.4、区域卫生信息网络的标准化 (20) 2.5、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必须遵循的标准和规 (20) 第三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设计 (23) 3.1、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的设计 (24) 3.1.1 区域健康档案的基本概念 (24) 3.1.2 区域健康档案服务体系功能设计 (25) 3.1.3 区域健康档案数据的采集 (26) 3.1.4 区域健康档案数据的信息来源系统 (28) 3.2、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 (31) 3.3、公共卫生信息建设的设计 (31) 3.3.1、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32) 3.3.2、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 (32) 3.3.3、重大疾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 (32) 3.3.4、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与报送系统 (32) 3.4、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 (32) 3.5、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 (33) 3.6、医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 (33) 第四章 **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35) 4.1、**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 (35) 4.2、**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37) 4.3、**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分析 (39) 第五章 **市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设计 (41)

珠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 管理办法》政策解答 第一部分保障对象 一、《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门诊特定病种(下称门诊病种)指的是什么? 答:门诊病种是指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并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统称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疾病。 第二部分门诊病种待遇 三、门诊病种分为几类? 答:门诊病种分为两类:中额费用门诊病种、高额费用门诊病种。 四、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目录有几种,具体包括哪些? 答: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目录有25种,具体如下(明细见附件): (一)结核病(活动型)。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三)高血压(合并靶器官损害)。 (四)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 (五)心脏瓣膜病: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

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三尖瓣关闭不全。 (六)心肌疾病: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特异性心肌病。 (七)慢性心力衰竭。 (八)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含心房扑动),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幸存者,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置入术后,原有基础心脏疾病发生频发、或多源、或多形、或成对室性早搏,或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九)慢性肾脏病。 (十)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死伴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和体征。 (十一)糖尿病。 (十二)多发性硬化。 (十三)重症肌无力。 (十四)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症(震颤麻痹)。 (十五)多发性肌炎。 (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十八)运动神经元病(肌萎缩侧索硬化)。 (十九)强直性脊柱炎。 (二十)癫痫。 (二十一)慢性肝炎(中度及以上)。 (二十二)克罗恩病。

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

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 发表时间:2011-11-28T12:57:20.153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1年第31期供稿作者:刘凯陈伟全[导读] 在医改文中这样说到: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刘凯陈伟全(广东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广东深圳 518116) 【中图分类号】R19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1-0280-02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社会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信息量也越来越大,如何处理这些庞大的信息成为当前社会一个难题。所以我们急需一个信息化的平台来处理这些信息数据,尤其是医疗卫生这方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建设步伐也明显被加速推进,为了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发展,卫生部门和许多医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力图使我国的医疗卫生在新的世纪里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在医改文中这样说到: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所以发展区域性的卫生医疗系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一个区域内,这里特指大城市的区或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各个医院单独建网,存在许多缺陷和局限,例如,在网络管理维护和资源组织建设上,会遇到许多单一医院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所以,在一个区域内统一规划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并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各个医院的院内网建设,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优势十分明显,这是一条既经济又合理,且能更好地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化的有效途径。由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是连接规划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业务管理单位及各相关卫生机构)各机构的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是让区域内各信息化系统之间进行有效的信息整合的基础和载体,多元化子系统整合的一个综合业务平台。从业务角度看,平台可支撑多种业务,而非仅服务于特定应用层面的系统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包括妇幼、计生、急救等系统在内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不再是各个医院各自开发、各自建设,成为一座座的信息孤岛。 实现健康一卡通。包括建立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个人终身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健康服务与绩效考核;建立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的医疗卫生信息。一卡通对区域卫生信息化来说是一个重点,主要通过一卡通使病人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和获取健康服务的时候能够获得身份确认,另外也为病人提供从挂号、交费、取药到检查等各个医疗服务环节更加快捷的医疗服务。 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共享。按照国家标准,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主要采取健康档案树记录生命周期中的健康活动数据,实现数据集中存放和共享;把生命周期从胚胎发育到死亡过程的各个时间点对健康情况的干扰和措施进行全程记录,包括门诊、住院、妇幼保健等。 实现健康信息集中的存放和共享。健康信息主要通过病人就诊获得,集中的几个主要方面包括,病案的首页、门诊处方信息、住院医嘱信息、病历信息、检验报告、检查报告、PACS信息、双向转诊共享,实现区域内社区居民健康活动数据的集中收集、存储,实现对人整个生命周期健康信息的完整记录,并建立针对居民健康流行病学数据分析,为卫生部门和相关单位及社会提供一个预警信息、健康服务信息、居民健康信息、流行病学的流行状态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等。 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及决策的支持。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对个人健康档案统一管理。作为健康档案不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交换,那么健康档案往往发挥不了它的作用,所以我们通过区域信息平台把健康档案进行统一标准、统一存储、统一管理。这样,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健康信息的情况。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每个居民提供服务,上网便能够了解到自身健康的情况,还可以达到健康教育,逐步达到健康干预的目的,做到疾病的早预防、早治疗和早康复。 总的来说,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以个人健康档案为核心,生命周期为主线,通过对人一生各个生命周期的健康问题及采取的干预活动的多渠道全动态采集、集中存储,形成一个完整的动态的个人终生健康档案;另一方面,平台通过对个人健康档案的统一管理、全面共享、数据挖掘,向个人、医疗机构、政府机构等不同服务对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而其三方共建的建设、运营模式,突破传统,为其他地区的区域卫生信息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通过卫生信息共享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降低医疗成本以及降低医疗风险的作用已经得到充分验证,并被公认是未来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开展国家级及地方级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所以我国发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是必然的趋势。

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策划方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为了加快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卫生改革,提高卫生管理、科学决策和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成都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意见》和新津县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纵横联网、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开发建设集城乡卫生管理、医疗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应急指挥、社区服务、居民档案、远程会诊、网络教育、医保互通、电子政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效、快速、畅通、安全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并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和研究。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市卫生局、县内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适应卫生改革发展需要的区域卫生信息体系。 二、基本框架 按照成都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1131”网络框架,即:一个管理中心,一个网络平台,三大应用体系,一张居民健康卡。逐步建立起以县卫生局为中心,覆盖县级医疗

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的一体化卫生信息网络。(网络框架拓扑图见附件2)(一)一个管理中心 在县卫生局设立“卫生信息化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总体规划和设计;负责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设置局域网站点和信息安全体系出口;负责监管三大应用体系,及时维护应用系统数据、协助网络运营商做好网络故障排查,确保网络畅通;负责组织卫生人才信息化相关知识培训,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息化工作。 (二)一个网络平台 依托现有的新津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搭建区域一体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县级管理平台,实现卫生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县卫生局之间,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之间、县卫生局与县内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与支持;为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相关卫生信息窗口。 (三)三大应用体系 1、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介绍: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医院收费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药品管理、病案管理、处方管理、人事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模块以及医学影像与通讯系统(PACS)、实验室检查系统(LIS)、应用电子病历系统(CPR),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等交互式网络信息服务系统。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人申报表

QR-GX-0018(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 (申报须知附后) 参保人员类型:□ 学生和未成年人

月日 学校(幼儿园)盖章: 说明:1、请在“□”选择项中打“√”。 2、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请填写怀孕胎数,一胎缴纳一份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 3、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定监护人须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 4、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不需填写户籍类型、户籍性质和公安户籍编号。 5、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学校须在此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申报须知 一、参保对象 1、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和未成年人)。 2、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入籍本市的,在母体妊娠期内可以母亲名义参保。 二、缴费标准 1、参保人按缴费年度一次性缴费,缴费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个人缴纳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执行。 3、参保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上按全额缴费,6个月以内(含6个月)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按50%缴费。 4、本市的低保待遇人员、五保户、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及智力残疾参保人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方式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参保人提供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账户上扣缴应缴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含门诊统筹)。 四、参保须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户口簿(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提供新生儿父母的公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3、参保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原件。 4、属“低保”家庭参保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参保人需提供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的参保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五、停保须提供的材料 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原件(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非入籍本市,提供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停保)。 六、办理程序 在校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收集材料并审核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未在学校统一参保的,除大学生外可由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辖区居(村)委会办理。 七、注意事项 1、新参保的在参保申报的次月10日前扣取当年度的社保费(节假日顺延),以后每年7月1日起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申请当年度参保的请于扣缴下一年度社保费前(即7月1日前)申报办理。缴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应缴社保费+保留银行账号费用1元。 2、参保人应当在扣费账户上存足余额,保证银行从账户上正常扣取到社保费。超过3个月扣取不到的,作停保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参保缴费后未申请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直至参保人年满18周岁自动停保。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需办理续保手续。 4、申报下一年度停保的,参保人应在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前(即7月1日前)申报办理。 5、属港澳台、外籍的,“身份证号码”栏填写通行证或护照号码,同时必须填写出生日期及性别。 6、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非入籍本市的或由于流产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出生的,请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7、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须入籍本市,否则不能享受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且缴纳的社保费不能退款。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应提供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资料变更前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等资料变更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如出生后一年内未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其资料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欢迎拨打咨询电话12345或登陆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参保缴费情况。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珠人社[2017]264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的通知 (珠人社〔2017〕264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统称统筹基金)管理,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及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以下统称医疗费用)结算。 第三条医疗费用结算应遵循“严格预算管理、保障适宜诊疗、发挥激励约束、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统筹基金原则上保持年度内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四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联网结算。属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一)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总额预算管理,采取以病种点数法为主,按服务单元、按项

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设计

.专业资料分享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1、平台概述 (6) 1.1总体目标 (6) 1.2总体内容 (7) 1.3项目建设内容 (7) 1.3.1标准体系建设 (7) 1.3.2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8) 1.3.3基于区域卫生平台的应用系统建设 (8) 1.3.4市级医院信息系统接入 (8) 2、总体架构 (8) 3、总体设计要求 (9) 3.1系统设计原则 (9) 3.1.1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原则 (9) 3.1.2先进性与实用性原则 (10) 3.1.3开放性与扩充性原则 (10) 3.1.4可靠性和安全性原则.................................................. 1 0 3.1.5规范化和标准性原则 (10) 3.2系统性能要求............................................................. 1 0 3.3系统安全要求 (11) 3.4数据设计要求............................................................. 1 1 4、技术路线选择 (12) 4.1体系架构的选择 (12) 4.2软件系统要求............................................................. 1 2 4.3数据库的选择 (12) 4.4服务器的选择............................................................. 1 2 4.5客户端的选择 (12) 5、系统基本功能需求 .......................................................... 1 3 5.1.1基础服务13

XX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规划方案

XX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规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6) 第二章现状及项目背景分析 (8) 2.1. 对卫生业务现状的宏观分析 (8) 2.1.1. 我国卫生体系概况 (8) 2.1.2. 我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9) 2.1.3. 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机遇 (9) 2.1.4.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原则 (10) 2.2. 对XX市发展策略的理解 (10) 2.3. 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必要性 (10) 2.4. XX市卫生信息技术应用现状分析 (11) 2.4.1. 优势和基础 (11) 2.4.2. XX市卫生应用系统分析 (11) 2.4.3. XX市卫生信息技术治理分析 (12) 2.4.4. 下一步建设重点分析 (12) 第三章区域卫生信息化需求分析 (14) 3.1.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用户分析 (14) 3.1.1. 居民 (14) 3.1.2.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用户 (14) 3.1.3. 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用户 (16) 3.1.4. 卫生行政部门用户 (17) 3.1.5. 其他卫生相关单位与部门用户 (17) 3.2.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业务需求分析 (18) 3.2.1. 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18) 3.2.2. 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 (20) 3.2.3. 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21) 3.2.4. 综合卫生管理的需求 (21) 3.2.5. 各医疗机构间协同 (23) 第四章区域卫生信息化总体设计 (24) 4.1. 建设目标 (24) 4.1.1. 宏观层面 (24) 4.1.2. 业务层面 (24) 4.1.3. 技术层面 (25) 4.2. 规划原则 (25) 4.3. 总体规划 (26) 4.3.1. 规划架构图 (26) 4.3.2. 规划与“智慧XX”的关系 (27) 4.4. 区域标准卫生信息资源库(一个中心) (28) 4.5.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一个平台) (31)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

QR-GX-0033(20190428)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 (申报须知附后) 参保人员类型:□ 学生和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审核人:审核时间:年月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盖章: 说明: 1.请在“□”选择项中打“√”。 2.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请填写怀孕胎数,一胎缴纳一份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 险费;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定监护人须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不需填写户籍类型、户籍性质和公安户籍编号。 3.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申报表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填写“预计高中毕业年月”,申报表须学校审核人签名并加 盖学校公章。

申报须知 一、参保对象 1. 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和未成年人)。 2. 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出生后入户本市的,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 二、缴费标准 1. 参保人按缴费年度一次性缴费,缴费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 个人缴纳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标准按政策规定执行。 3. 参保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上的按年度费用全额缴费,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年度费用50%缴费。 4. 本市的低保待遇人员、五保户、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及智力残疾参保人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方式 学生和未成年人或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扣缴账户为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母亲名义参保为父母任一方)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参保人提供的个人活期结算存折(或借记卡)账户上扣缴应缴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含门诊统筹)。 四、参保须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 提供以下身份证明之一: 2.1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2.2本市户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2.3香港及澳门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4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应为本市户籍)身份证原件;在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的,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属父母任一方为驻珠现役军人条件参保的,提供相关军人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 3. 属“低保”家庭参保人需提供我市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属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参保人需提供我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属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的参保人需提供我市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 五、停保须提供的材料 1.申报表。 2.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原件;香港及澳门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程序 在校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收集材料并审核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未在学校统一参保的,除大学生外可由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本市户籍的也可在户籍所在辖区村(居)委会办理。 七、注意事项 1. 新参保的在参保申报的次月10日前扣取当年度的社保费(节假日顺延),以后每年7月1日起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申请当年度参保的请于扣缴下一年度社保费前(即7月1日前)申报办理。缴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应缴社保费+保留银行账号费用1元。 2. 参保人应当在扣费账户上存足余额,保证银行从账户上正常扣取到社保费。超过3个月扣取不到的,作停保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 参保缴费后未申请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直至参保人年满18周岁自动停保。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需办理续保手续。 4. 申报下一年度停保的,参保人应在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前(即7月1日前)申报办理。 5. 属港澳台、外籍的,“公民身份号码”栏填写通行证或护照号码,同时必须填写出生日期及性别。 6. 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非入户本市的或由于流产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出生的,请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7. 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须入户本市,否则不能享受学生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且缴纳的社保费不能退款。新生儿出生后应提供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 欢迎登陆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408995713.html,/zhrsClient/login.jsp查询参保缴费情况。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 (3)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 (申报须知附后) 户口簿户号:***** 户主姓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手机号码家庭电话 声明 1、申报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完全接受并认真履行本表背面《申报须知》中的所有规定,同意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如下账户中,扣取本家庭下述申报参保成员应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普通门诊统筹费,如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含一次性费用)和银行手续费。 2、开户人同意从本人的开户户名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结算存折账号□借记卡号) 上扣取本家庭下述申报参保成员应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普通门诊统筹费,如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含一次性费用)和银行手续费。 3、2007年12月3日以后户籍迁入本市未满5年的居民,个人按“居民医保年筹资标准×(6-入户年限)”(注:入户年限不足整年,按一年计算)缴纳一次性费用后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缴纳的一次性费用与居民医保费一并征收)。 特此声明。 申报人签名:开户人签名:年月日 家庭成员申报(在□内打√)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户主 关系 人员类型缴费类型 参停保 时间 项目□居民 □农民 □被征地农民 □一般人群□低保家庭□五保户 □困难农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下的老年人 年月 □参保 □停保□居民 □农民 □被征地农民 □一般人群□低保家庭□五保户 □困难农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下的老年人 年月 □参保 □停保□居民 □农民 □被征地农民 □一般人群□低保家庭□五保户 □困难农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下的老年人 年月 □参保 □停保□居民 □农民 □被征地农民 □一般人群□低保家庭□五保户 □困难农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下的老年人 年月 □参保 □停保□居民 □农民 □被征地农民 □一般人群□低保家庭□五保户 □困难农民□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下的老年人 年月 □参保 □停保 居(村)委经办人:申报时间: QR-GX-0024(20130104)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解读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解读 发布时间:2013-08-20 作者: 区域卫生信息化从2006年开始,逐步在全国探索和发展。卫生部2011年在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和医院平台方案的基础上启动了《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区域平台技术规范”)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医院平台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本项目由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包括上海等4省卫生厅(局)、解放军总医院等6家医院和万达信息、东华软件等医疗卫生IT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研制工作,并从各参研单位挑选长期从事临床、卫生信息标准化、医院管理以及信息技术等领域工作的专家组成标准研制项目组,于2011年7月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 明确定位 为保证技术规范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2011年7月,首先对技术规范的定位进行研讨。技术规范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各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的建设,对于已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启动标准的测试、认证、评价和验收工作。技术规范明确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的技术路线以SOA架构为核心,同时在必要时补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注册服务、健康档案整合服务、健康档案存储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档案调阅服务、健康档案协同服务等基础服务,对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及IT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技术要求。医院信息平台提供注册服务、电子病历整合服务、电子病历档案服务、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交互服务、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服务。 厘清技术路线 2011年8月重点厘清了平台技术规范编制的技术路线,包括采用何种编写体例,平台技术规范具体的技术内容的范围,从哪些方面来体现“测”(测试)与“评”(评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