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指南

珠海市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指南
珠海市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指南

珠海市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指南

一.保障人群:参加了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珠海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珠海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二.选定门诊定点机构:

1、参保人需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其就医机构,社保年度内不予变更。因工作调动或住址变动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如调令、劳动合同、房产证、户口本、房屋租赁证明等)到新选定机构办理变理。定点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山可作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服务网点。

2、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代办的须带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门诊定点机构,填写《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个人选定申请表》,办理选定手续。

三.医疗待遇享受时间:参保人自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纳入门诊统筹,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签约后发生的门诊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欠缴门诊统筹费用的,暂停享受待遇。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停保的,门诊统筹待遇可享受至该社保年度末。

注:社保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四.医疗待遇: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属门诊统筹支付的部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门诊统筹基金予以支付以下费用:

1、普通门诊诊查费

2、符合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疗服务设施费

3、三大常南侧、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4、除外暂行办法规定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以下费用:

(一)非治疗性费用:挂号费、救护车费、会诊交通费等。

(二)各种按摩保健用品费用。

(三)手法推拿费用。

(四)残疾康复费用、麻风病治疗费用。

(五)各种美容美体、整形、矫形、减肥、戒毒等检查治疗费用,如洗牙、镶牙、牙列正畸术、验光、配镜、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等费用。

(六)无有效驾驶证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有效牌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打架斗殴以及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自杀、自伤或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九)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属其他责任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

(十一)其它不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五.转诊: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机构盖章同意,转往协议定点医院或市级专科医疗机构,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回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按规定报销。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转诊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个人自付7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六.急诊:参保人在市内其他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急诊的,应及时告知其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费用支付方式同转诊。在非门诊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最新医保政策是什么

最新医保政策是什么 (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 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 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 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 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 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 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 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 缴费比重。 (三)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 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

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 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 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 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 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 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五)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 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 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 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 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六)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医保卡在异地能不能报销呢?那么,到底是什么把医保困在原地?医保“全国漫游”还要等多久? 医保没有“一卡通”,群众“跑腿”“垫资”烦 80多岁的郭大爷在海口过冬时突发心脏病,住院近一个月。要 是在老家郑州住院,只需自掏1万多元,但因身处异地,两省之间 无法跨省即时结算,郭大爷的家人“垫资”了6万多元,再办理多 重手续回参保地才得以报销。

2020农村医保调整新规定.doc

2020农村医保调整新规定 如今,新农合已经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农村,让广大农民就医有了基本的保障,解决了不少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医保调整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xx农村医保调整新规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大病补助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因病致贫的农村家庭。因患病治疗造成日常基本生活消费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6、农村五保户 20xx农村医保调整新规定:以下情况是无法申请到大病补贴 1、专项资金公共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这其中包括小孩子预防接种以及婚前检查等费用,这类费用是需要个人承担的。预防接种很多针剂也在免费的范围内,不属于免费项目的针剂需要自费。 2、跨区域就医或者到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医疗事故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另外因偷盗、醉酒驾驶、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费用不列入大病补助范围。 4、因个人流产、堕胎以及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大病补助范围。 5、美容、减肥等非疾病诊疗所产生的费用。 22类大病都有哪些: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危重孕产妇、BH4缺乏症、唇腭裂、甲亢、I型糖尿病、血友病、脑梗死、急性心肌梗塞、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20xx农村医保调整新规定:农村医保缴费标准将要提高了 近日两会正在不断深入研究农民问题,看病难题在会议上也作出的深入的讨论,关于解决农民看病的难题。 同时李还指出,城乡居民的医保补贴将会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更多的药品纳入到保障范围。这就预示着未来农民看病将会有更多的保障,农民看病将会出现这几大变化了! 医保缴费补贴提高、缴费标准提高,随着老农合变新农合,农民购买医疗保险将能够得到政府的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新)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一、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所有的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暂不包括铁路运输系统、电力系统职工和用人单位派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一)城镇职工医保费的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有关规定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城镇小微企业可以单建统筹、不建个人账户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由个人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4、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参保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其中,2003年1月1 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军人的军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均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以市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政策缴费并享受待遇至最低缴费年限。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居民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制度。 二、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人群有哪些? 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县域内就医的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县域外普通门诊就医的不享受此待遇。 三、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遵循的原则是? (一)依托基层。普通门诊统筹在医保协议管理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所)实施。 (二)保障基本。医疗机构向参保居民提供适宜诊疗技术和基本药物,保障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三)方便就医。参保居民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四)总额控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费用结算,实行“总额预算、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建立医疗费用控制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如何筹集?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所需基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全市统一筹集标准,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筹集使用。 五、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具体待遇是什么? (一)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元,每日负担一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卫生室(所)不设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与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参保居民发生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未签约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0%。 (三)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完整word版)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

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

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荥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 管理规范 为推动我市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对门诊统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快建立门诊统筹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使参合农民真正受益。现制定门诊统筹各项管理制度如下: 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核实身份。接诊工作人员应严格核实患者身份与新农合IC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统一,并如实填写门诊日志,做到看病有登记,诊疗有资料,严防冒领新农合门诊补助资金。 2、规范诊疗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3、实行统一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要实行统一限价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门诊医疗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 4、建立处方备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要统一使用荥阳市新农合专用二联处方,处方书写要规范清晰;严禁分解或虚开处方,严禁把目录外药品转换成目录内药品;药品价格标识准确明了,处方上要有患者签字,不得代签;处方每日或每周装订成册,并统一制定处方封面,存档三年以上备查。

5、切实做好各种诊疗补助登记。定点医疗机构要准确填写统一印制的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医务人员和患者签字要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虚假补助。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各种补助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以备核查。 6、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伏线。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40%,年度补偿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对单日门诊实行限额控制,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30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50元。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度期间,以前年度参合农民家庭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用于门诊统筹补偿后自付部分的结算。 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 1、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门诊统筹规范运作,防止各种违规行为发生。乡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内部财务规范管理和建立门诊补助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 2、加强药品出入库管理,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收入要建帐管理,每月发生的业务收入及药品购销、结存要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对库存药品实行季度盘点制度,以备随机核查。 3、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收入汇总统计表显示的业务收入情况和药品库存金额作为记帐凭证。业务收入做到处方、报表、账目三对照。 4、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每月5日前将门诊补助资料报送本乡镇新农合经办处审核,市农合办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新农合补助的会计账目和发生补助的原始诊疗资料及药品出入库情况进行核查。 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份意见中提到了哪些实用信息?小编为你梳理了诸多干货,赶紧来看看吧! 1、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6、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 今日起,北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可以执行大医院的药品报销范围,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在社区都可以使用和报销。下文是橙子收集的关于北京最新医保政策,仅供参考!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大医院的医保药品在社区医院也可以使用并报销 目前,北京市医保大医院药品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为2510种,社区药品报销品种为1435种。12月1日起,北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可以执行大医院的药品报销范围,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在社区都可以使用和报销。 对于很多药只能在大医院买得着,社区买不到的问题,人社局今日表示,医保社区用药报销范围与大医院统一后,社区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治疗需求,及时配备相关药品,方便患者就医用药。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全市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报销一周期内不另算起付线 按照此项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时,因病情需要,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住院期间需转诊的,由主管医师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转出后24小时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医疗

费用按连续住院计算,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转入医院不再收取起付线。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门诊就医时需转诊的,由医师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在转诊期限内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纳入报销。这里转诊不局限于本人选定的医保机构,而是由医师在北京市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决定转诊,转诊后均可按政策报销。 这些重大突破,向全国基层医院传递了一个好的信号,希望能对基层力缆狂澜的作用。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参保职工在社区就医门诊报销达到90% 在医保报销上,本市进一步加大在社区就医的倾斜力度,全力保障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用药需求,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据介绍,目前,本市参保职工在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如果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门诊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来个真实案例,职工王女士患糖尿病多年,长期服用的一种降糖药每年药费5200元。在三级医院报销的比例是70%,个人负担1560元。如果王女士在社区就医保用这种药,个人负担只有520元,每年就可以节省1040元。 北京最新医保政策: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 20xx年,北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台了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通知,表示可通过巡诊等方式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 为保障上门巡诊工作的顺利落实,方便百姓就医,北京市医保部门明确,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由医

医院如何适应当前医保新政策

医院如何适应当前医保新政策 我院按照人力资源保障局工作部署,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由据实结算转变为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后,以“把握精神、大力宣传、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为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院领导的支持及全院医务人员的大力配合下,我院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应对医疗保险结算方式转变有以下几点措施: 1、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我院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把次均费用控制在8000元以内,药品比例控制在58%以下。我们做到了以下五点:一是杜绝重复、过度的检查、治疗;二是加强对各药品用量的监控,限制进口高价药品的使用;三是建立了定期分析制度,医保科对各科室每15天医保患者费用数据进行分析,监控。对使用的贵重药品、耗材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审批,尽可能的限制不合理的使用,降低医疗费总量。四是由医保科制定了医保处罚规定,把政策落实到实处,从入院登记、住院核对、出院即报三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另外医保科定期到病区查患者有无挂床现象、有无冒名顶替现象,一旦发现就及时更改、及时制止、及时解决,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2、绩效考核,薪酬挂钩。为适应医保支付政策调整,配合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增长,我院绩效考核体系中加大了对药品比例、均次住院费用等指标的权重。医院对不合理检查治疗等问题,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加大扣罚力度,通过经济奖惩的手段合理控制科室医保费用。 3、加强核算,降低成本。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医院的预算额度总量不足,患者对医疗服务要求也来越高。面对形势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我院要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必须实行全成本核算,严格规范经济行为,加强医院经济管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我院通过向科室强调成本核算观念,明确将成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我国最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和经济的认识越来越多。医疗保险成为老百姓必不可少的保障。由此而引发的保险赔偿。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问题,认真了解医疗保险的政策成了每个公民必须了解的东西。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目前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这次改革中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

2020年职工医保新政策相关规定.docx

2020 年职工医保新政策相关规定 1、覆盖哪些人群 ?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 ( 合) 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 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 2—3 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 ?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合 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 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 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 利用 2—3 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 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 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 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6、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 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 75% 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 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7、医保基金如何管理 ?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 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 用。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 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 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 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8、明确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 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 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 构总体合理。同时,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 整。 9、医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 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 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

新医保政策问答

新医保政策问答 1、关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及账户计入金额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规定的口径(养老金60%)确定,并设置最低保底线。最低保底线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以70周岁年龄段区分,70周岁以下按照划账基数的5.8%按月计入,70周岁以上按照划账基数的6.8%按月计入,年初预设全年的个人账户金额。 举例: 某机关事业退休职工72岁,养老金每月发放数7000元,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就为7000x60%=4200元(未到最低保底线,即上年度省平工资),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暂定4310元(上年度省平工资未出台前暂按2015年省平工资确定),每月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4310×6.8%=293.08元,全年个人账户预设资金为293.08×12=3516.96元;(待2016年省平工资出台后差额部分进行补划账户) 2、门诊、住院医疗待遇具体情况 门诊:先使用个人当年账户资金,当年账户用完后按照不同医院等级承担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自付部分有历年账户的直接由历年账户支付,无历年账户的现金支付),具体医院等级比例参看下表:

历年结余资金1000元,本次门诊医疗就诊费用5000元(假定全部为目录范围内甲类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支付如下:个人当年账户支付2000元,当年账户余额0,剩余医疗费用5000-2000=3000元; 门诊起付线:纳入公务员补助基金支付,具体为300x75%=225元,个人自付300 x25%=75元,历账支付75元,历账结余925元; 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00-300)x75%=2025元,个人自付(3000-300)x25%=675元,历账支付675元,历账结余250元 住院:先承担一个住院起付线,分别是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及基层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住院起付线不使用个人当年账户资金,由公务员补助资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比例参照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有历年账户的直接由历年账户支付,无历年账户的现金支付)。起付线以上部分医疗费用按照不同医院等级承担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自付部分有历年账户的直接由历年账户支付,无历年账户的现金支付),具体医院等级比例参看下表:

北京医保卡使用新规定

北京医保卡使用新规定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北京医保卡使用新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民生保障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领域,作为关系老百姓就业、养老、医保等各方面的政府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备受关注。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希望你们喜欢!1、北京医保卡就医使用... 民生保障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领域,作为关系老百姓就业、养老、医保等各方面的政府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备受关注。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希望你们喜欢! 1、北京医保卡就医使用 ①、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 ②、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社保卡和医疗手册; ③、缴费时,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2、北京医保卡报销方法 第一、在职职工看病有1800元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超过18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住院的话另有一个18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按所住院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 第二、医保个人账户每月都会返还钱,不管你看不看病这钱都是你的,按缴费基数不同、各人年龄不同,这个数也不同。35岁以下的是2.8%,35-45岁是3%,45岁到退休前是4%。

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 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 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 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 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3、北京医保卡查询余额 ①北京医保卡电话查询:12333 ②北京医保卡在线查询:北京医保卡余额查询 ③网上银行查询医保存折 ④医保卡服务窗口查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⑤其他方法: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4、北京医保卡挂失补办 补办卡应先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一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电话挂失;二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书面预挂失;三是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预挂失有效期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之后,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1、人工器官报销提高50% 此次发布的医保新政策调整了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在目前水平上提高50%。报销范围包括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

职工医保政策

职工医保政策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2、统筹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3、职保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900元。 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600元。 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300元。 2、统筹比例:城镇居民不含学生儿童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三 级医院45% 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5%。 3、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支付为55%。学生儿童医保政策: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含二级专科200元。一级医院 为100元。 2、统筹支付比例:15000元以下支付70%。15000-30000支付80%。30000元以 上最高支付限额内支付90%。 3、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1元至5万元支付8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支付90%。10万元以上支付95%。年度最高支付为15万元。

2020医保新政策和报销比例要求

2020医保新政策和报销比例要求 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2017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 准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 准不一);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单位按本单位缴费个人当 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基数。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上海】70周岁以上: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70元;60—69 周岁: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19—59岁:2900元,其中个 人缴费7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 【天津】成年居民,高档:148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政 府补助800元,中档:1180元,其中个人缴费380元,政府补助 800元,低档:95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助800元。学 生儿童档:930元,个人缴费130元,政府补助800元。 3、农村医疗保险 甘肃省2017农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 150元; 启东市2017农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人均850元,其中参合者 自缴170元,政府补助680元; 运城市2017农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150元;

巢湖市2017农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残疾人免缴个人费用; 大连市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 玉门市2017农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1、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待遇的前提为达到退休年龄; 2、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 因此,各地的医疗保险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规定是不一样的。 江苏盐城社保局官方回复 (1)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包括1996年12月31日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和1997年1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 (2)1997年1月1日之后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重庆社保局官方回复 (1)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 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 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 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1、药品报销 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 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城镇职 工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过医疗保险新政策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医保报销 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2020-2020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2020-2020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二、适用条件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医保综合减负,具体如下: (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25%以上的部分; (二)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三)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25%以上的部分; (四)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五)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六)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七)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25%以上的部分; (八)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30%以上的部分。 三、综合减负标准及范围 (一)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 (三)年累计自负医疗费,不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其他减负规定减负的医疗费。 3.按照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规定报销的医疗费。 四、资金来源 医保综合减负资金从本市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定点医疗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实行综合减负的参保人员自申请办理综合减负后,原则上实行门诊定点医疗。参保人员可按有关规定选定1所一级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病情需要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属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的,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医。 实行综合减负的参保人员,未按上述规定实行门诊定点就医的,其此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列入综合减负范围。 六、申请减负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和标准的,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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