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也不断壮大,期货合约成为了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将围绕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展开阐述,从其发展历程、种类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此来更好地了解中国期货市场,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发展历程

我国的期货市场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

当时国家为了应对贸易摩擦,开始探索期货市场。1988年,

中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在河南郑州市成立,这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诞生。此后,上海、大连、中金、南华等各大城市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的期货交易所,形成了我国完备的期货市场格局。

二、我国期货合约种类

目前,我国主要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五个,它们分别发行不同的期货合约,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些期货合约:

1、上海期货交易所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期货交易所,现在发行了上海商品交易所(SHFE)的期货合约,其中包括:沪金、沪铜、沪铝、沪锌、沪铅、沪镍、沪锡、螺纹钢、热轧板卷、天然橡胶、沥青和燃料油等合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是我国第二个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主要发行大连商品交易所(DCE)的期货合约,其中包括:豆粕、豆油、大豆、玉米、棉花等农产品期货合约,还有铁矿石、焦煤、焦炭、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化工品期货合约。

3、郑州商品交易所合约

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发行了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动力煤、棕榈油、菜籽油、白糖等农产品期货合约,以及聚酯、甲醇和玻璃等化工品期货合约。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13年,主要发行金融期货合约,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期货等。

5、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合约

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15年,主要发行股指期货合约,包括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等等。

三、期货交易所合约的特点

1、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其杠杆效应是投资者得到高回报的原因之一。例如,假设某个商品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是10000元,但能够控制价值为100000元的货物,那么投资者只需要花费10000元就能掌控100000元的财富,

这就是杠杆效应。

2、价格波动大

期货合约的价格变动较大,因为它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需求、供应量、政策法规等。如果投资者能够预测这些因素的变化,就能获得丰厚的收益。

3、交易规则较复杂

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则较为复杂,需要投资者掌握相关的交易规则和市场情况,才能在市场上获取成功的机会。

四、期货交易所合约的优势和风险

1、优势

期货交易所合约的优势在于:高水平的托管服务、先进的交易技术、周到的交易保障、完善的监管体系等方面。投资者在购买和卖出期货合约时,可以得到良好的保障和服务。

2、风险

期货交易所合约的风险也比较大,主要有:价格波动风险、杠杆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应该全面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结语

我国的期货市场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其蓬勃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机会。在进行期货交易之前,投资者应该了解期货交易所的发展历程、合约种类、交易机制等信息,同时掌握相关的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法,以期获取更好的收益。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市品种 目录 一、阴极铜期货合约(CU) 二、铝期货合约(AL) 三、锌期货合约(ZN) 四、橡胶期货合约(RU) 五、燃料油期货合约(FU) 六、黄金期货合约(AU) 1.2 铜期货交易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铜精矿主要出口国:智利、美国、印尼、葡萄牙、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铜精矿主要进口国:日本、中国、德国、韩国、印度等。 精铜主要出口国:智利、俄罗斯、日本、哈萨克斯坦、赞比亚、秘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精铜主要进口国:中国、美国、日本、欧共体、韩国、台湾等。 铜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供求关系 铜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其需求量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时,铜需求增加从而带动铜价上升,经济萧条时,铜需求萎缩从而促使铜价下跌。 在分析宏观经济时,有两个指标是很重要的,一是经济增长率,或者说是GDP 增长率,另一个是工业生产增长率。 ●进出口政策 进出口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是通过调整商品的进出口成本从而控制某一商品的进出口量来平衡国内供求状况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铜原料的进口关税2%,出口关税5%。 ●用铜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 消费是影响铜价的直接因素,而用铜行业的发展则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例如,20 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在建筑行业中管道用铜增幅巨大,建筑业成为铜消费最大的行业,从而促进了90 年代中期国际铜价的上升,美国的住房开工率也成了影响铜价的因素之一。2003 年以来,中国房地产、电力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铜消费的增长,从而成为支撑铜价的因素之一。在汽车行业,制造商正

在倡导用铝代替铜以降低车重从而减少该行业的用铜量。此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铜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拓宽,铜在医学、生物、超导及环保等领域已开始发挥作用。 IBM 公司已采用铜代替硅芯片中的铝,这标志着铜在半导体技术应用方面的最新突破。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铜的消费。 二、铝期货合约(AL) 中国是铝期货的最大生产国消费国 铝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是指用于期货交易的标准化合同。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交易中双方约定未来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特定品种的商品或者金融资产。合约是期货交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期货市场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这些期货交易所都通过制定一系列合约来规范期货交易,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可靠性。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分为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和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两种。 1. 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 标准合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用于规定交易标的的数量、品质等基本要素。标准化合同的使用可以提高期货交易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交易所获得合同信息,实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同时,也便于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结算和管理。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约商品名和代码:标明合约使用的商品名称和代号,有助于标准化交易。 (2)交割月份和交割方式:指合约到期的交割方式及月份,不同交易所的交割方式也不同。

(3)交割地点:标明合约的交割地点,例如在大连、上海或者郑州。 (4)交割品质:指合约表示的原料或贵金属的品种、品质等要素,确保商品质量标准一致。 (5)最小交割单位:指合约的最小交割单位,对于期货成交价的规定有重要影响。 (6)最小变动价位:指期货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越高价格的变动就越大。 (7)最大波动限制:指合约每日价格上下限制范围,是交易所为了保证市场稳定而采取的措施。 (8)合约到期时间:指交易所规定合约到期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合约就失效了。 2. 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 交易规则合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规范期货交易制定的一系列交易规则,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交易规则合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员资格:会员是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为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会员资格要求。 (2)交易时间:交易所规定的有效交易时间,通常是早上9点到晚上3点。 (3)买卖方式:包括开仓、平仓、强制平仓、现货交割等方式。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也不断壮大,期货合约成为了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将围绕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展开阐述,从其发展历程、种类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此来更好地了解中国期货市场,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发展历程 我国的期货市场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 当时国家为了应对贸易摩擦,开始探索期货市场。1988年, 中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在河南郑州市成立,这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诞生。此后,上海、大连、中金、南华等各大城市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的期货交易所,形成了我国完备的期货市场格局。 二、我国期货合约种类 目前,我国主要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五个,它们分别发行不同的期货合约,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些期货合约: 1、上海期货交易所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期货交易所,现在发行了上海商品交易所(SHFE)的期货合约,其中包括:沪金、沪铜、沪铝、沪锌、沪铅、沪镍、沪锡、螺纹钢、热轧板卷、天然橡胶、沥青和燃料油等合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是我国第二个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主要发行大连商品交易所(DCE)的期货合约,其中包括:豆粕、豆油、大豆、玉米、棉花等农产品期货合约,还有铁矿石、焦煤、焦炭、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化工品期货合约。 3、郑州商品交易所合约 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发行了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动力煤、棕榈油、菜籽油、白糖等农产品期货合约,以及聚酯、甲醇和玻璃等化工品期货合约。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13年,主要发行金融期货合约,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利率期货等。 5、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合约 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15年,主要发行股指期货合约,包括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等等。 三、期货交易所合约的特点

国内期货合约表

国内期货合约表 交易 所 品种交易代码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幅保证金比例 大连 黄大豆1号 A 10吨/手1元/吨4% 5% 黄大豆2号 B 10吨/手1元/吨4% 5% 豆粕M 10吨/手1元/吨4% 5% 豆油Y 10吨/手2元/吨4% 5% 玉米 C 10吨/手1元/吨4% 5% 棕榈油P 10吨/手2元/吨4% 5% 线性低密度聚 乙烯 L 5吨/手5元/吨4% 5% 郑州 强麦WS 10吨/手1元/吨3% 5% 硬麦WT 10吨/手1元/吨3% 5% 棉花CF 5吨/手5元/吨4% 5% 白砂糖SR 10吨/手1元/吨4% 6% 菜籽油RO 5吨/手2元/吨4% 5% 精对苯二甲酸 (PTA) TA 5吨/手2元/吨4% 6% 上海 阴极铜CU 5吨/手10元/吨4% 5% 天然橡胶RU 5吨/手5元/吨4% 5% 铝AL 5吨/手5元/吨4% 5% 锌ZN 5吨/手5元/吨4% 5% 黄金AU 1000克/手0.01元/吨5% 7% 燃料油FU 10吨/手1元/吨5% 8% 大连: 豆油、棕榈油2元/吨,L 5吨/手5元/吨 L:我国是最大的进口国和第二大消费国。 P:是世界上生产量、消费量和国际贸易量最大的植物油品种。我国消费以食用为主,主要依靠进口。 郑州: 强麦WS、硬麦WT 3% 我国是小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也是世界小麦贸易大国。 棉花CF 5吨/手5元/吨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生产和消费国。 白砂糖SR、PTA 保证金6% 主要生产国:巴西、印度、欧盟、中国 我国是重要的食糖生产国和消费国。 世界最主要的食糖期货市场是: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分别交易原糖和白砂糖,“国际糖价”。 菜籽油RO、PTA 2元/吨,5吨/手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菜籽油消费国。 上海: 阴极铜CU:10元/吨天然橡胶RU 黄金AU:1000克/手0.01元/吨5% 7% 燃料油FU:10吨/手5% 8% 铝土矿储量最大的国家:澳大利亚、几内亚、巴西、匈牙利。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 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 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15 商品交易所交易日8:55至8:59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8:59至9:00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金所交易日9:10至9:14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9:14至9:15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品种上市时间及交易单位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合约月份 M豆粕:2000年07月17日10吨/手1,3,5,7,8,9,11,12月 Y豆油:2006年01月09日10吨/手1,3,5,7,8,9,11,12 月 C玉米:2004年09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P棕榈油:2007年10月29日10吨/手1—12月 J LLDPE:2007年07月31日100吨/手1—12月 V PVC:2009年05月25日5吨/手1—12月 A黄大豆1号:2002年03月15日10吨/手1,3,5,7,9,11月 B黄大豆2号:2004年12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说明:大豆期货1993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时,交易标的为“黄大豆”,转基因、非转基因大豆均可以交割。2001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农业转基因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2002年,为贯彻执行国家转基因政策,加强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管理,大商所将黄大豆合约拆分为黄大豆1号合约(2002年3月15日上市,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和黄大豆2号合约 (2004年12月22日上市)。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 CF棉花:2004年06月01日5吨/手 SR白糖:2006年01月06日10吨/手 TA PTA:2006年12月18日5吨/手

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第三章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第一节期货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用于转移价格风险,获取风险收益。 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 (一)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二)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三)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一)合约名称(例: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 (二)交易单位/合约价值 (三)报价单位(RMB/吨) (四)最小变动价位(期货都不一样,股价0.01元/股) (五)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在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设定为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六)合约交割月份 (七)交易时间 (八)最后交易日 (九)交割日期 (十)交割等级

(十一)交割地点 (十二)交易手续费 (十三)交割方式 (十四)交易代码 第二节期货市场基本制度 本节重点介绍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基本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通常为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在国际期货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一般有如下特点: 第一,对交易者的保证金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一般来说,交易者面临的风险越大,对其要求的保证金也越多。 第二,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调节保证金水平。 第三,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向其会员收取保证金,作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分别称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二)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的特点 第一,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

中国期货所有品种合约详情

中国期货所有品种合约详情 期货市场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约作为交易的 核心部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与风险管理。在中国期货市场中,有许多不同品种的合约可供投资者选择。本文将对中国期货市场 的各个品种合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国期货市场概况 中国期货市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为主的期货交易体系。截至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共有以下品种的合约可供投资者交易。 二、商品期货品种合约 1. 能源类期货 能源类期货包括原油、燃料油、天然气等合约。这些合约主要受到 国际原油价格和供需关系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全球 能源市场的波动。 2. 农产品期货 农产品期货包括大豆、小麦、玉米、棉花等合约。这些合约的价格 主要受到国内外供求关系、季节性因素等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 些合约参与农产品市场的投资。 3. 金属期货

金属期货包括铜、铝、锌、铅等合约。这些合约主要受到国内外经 济形势、工业需求等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金属市场 的投资。 4. 化工期货 化工期货包括聚丙烯、聚氯乙烯、PTA等合约。这些合约主要受到 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能扩张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 合约参与化工市场的投资。 三、金融期货品种合约 1. 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沪深300指数、中 证500指数等合约。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 对冲股票投资风险。 2. 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是以国家债务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10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等合约。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国债市场的投资,对冲利率风险。 3. 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是以外汇市场的汇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人民币兑美元、欧元兑美元等合约。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全球外汇市场 的投资,对冲汇率风险。

中国期货品种介绍期货品种介绍

中国期货品种介绍期货品种介绍 期货品种介绍 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 交易品种黄大豆1号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交易单位10吨/手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报价单位元/吨交割等级具体内容见附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交易手续费4元/手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交易代码A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2、豆粕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豆粕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交易单位10吨/手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报价单位元/吨交割等级标准品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D001-2002)》中规定的标准品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7%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交易手续费3元/手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交易代码M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3、郑州小麦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小麦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交易单位10吨/手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报价单位元/吨交割等级标准品:二等硬冬白小麦符合GB1351-1999 替代品:一、三等硬冬白小麦符合GB1351-1999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交易手续费2元/手(含风险准备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WT上市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4、郑州强筋小麦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优质强筋小麦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交易单位10吨/手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报价单位元/吨交割等级二等优质强筋小麦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股指期货合约标准化条款

股指期货合约标准化条款: (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2)质量和等级条款(3)交割地点条款(5)最小变动价位条款(6)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7)最后交易日条款 一、以“沪深300期货合约”标准化条款为例: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 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 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的月份。在《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中,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 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比如在2011年 11月12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将有1112、1201、1203和1206四个月份的合约。“12”表示2011年,“11”表示11月份, “1112”表示2011年12月份到期交割结算的合 约。1112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1201就成为最 近月份合约,同时1202合约挂牌。1201合约到 期交割结算后,1202、1203就成为最近两个月份合约,同时1209合约挂牌。采用近月合约与季月合约相结合的方式,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共有四个合约同时交易,具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的效果。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8%。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实际比例以中金所正式公布的合约中所规定的比例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普通投资者无法直接在中金所开设保证金账户,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来进行交易和结算,相应的期货公司为了更严格地控制投资者的风险,一般会在中金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基础上再上浮若干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依投资者开户的期货公司而定。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交易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该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结算时得以自动平仓,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空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多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的资金,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将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转的方式来了结交易。现金交割与当日无负债结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差别在于两点:其一,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同;其二,现金交割后多空双方的持仓自动平仓,而当日无负债结算后双方的持仓仍然保留。 由于交割结算价是根据当时的现货价格按某种约定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因而股指期货的交割使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在合约到期日趋合。 (9)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现规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 1. 起源与早期发展 中国期货市场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 当时,中国经济正在进行全面的市场化改革,为了引导资源的有效 配置和对冲价格风险的需求,中国政府开始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可 能性。 1988年,中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成立,开始交易黄金期货合约。该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市 场的起步阶段。随后,中国还陆续成立了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和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分别负责交易大豆、食用油和棉花 等农产品期货合约。 2. 快速发展的中期阶段 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期货市场迅速发展,交易品种不断增加。1997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了中国股指期货的交易,标志着

中国期货市场进一步向多样化发展。此后,更多的农产品期货合约和金属期货合约相继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选择。 期货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激活了金融市场的活力。此外,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期货市场开放的限制,吸引了更多国内外投资者的参与。 3. 现代化与国际化的进程 进入21世纪,中国期货市场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2006年,中国期货市场整合了上海、大连和郑州三个交易所,成立了中国期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CFMC),打破了传统的分散管理模式,实现了统一监管和管理。 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合作也越发紧密。中国期货市场与国际期货市场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与港交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等国际交易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加入了国际衍生品协会(FIA),推动中国期货市场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 4. 风险管理与市场监管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是我国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和市 场化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呈现出以下的发展现状: 一、规模逐步扩大。自2001年中国第一家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第一张豆粕期货合约以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目前,我国有5家期货交易所推出了43个合约品种,规模逐步扩大。其中,以食品类期货合约为主导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以农产品为主的郑州商品交易所规模最大,成交量较高, 市场影响力较大。 二、品种丰富多样。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涵盖了农产品原料、种子、化肥、农膜、肉类、蔬菜、水果、豆类、谷物等多个领域,合约品种丰富多样。这些品种的推出, 充分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有利于市场的差异化发展,并提高了市场的竞争力。 三、成交量有所提高。2019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总成交量达到了8775万手,同 比增长了23.7%。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量最高,为3074万手,郑州商品交易所成交量为3110万手,大连商品交易所成交量为2608万手。虽然总体成交量较高,但不同品种 的成交率存在着较大差异,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推广和产品宣传。 四、市场监管加强。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处于引导价格、规范市场、保障两农收益的 定位,因此在市场监管上,作为发起者的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出台新的行业准则,制定合 理适用的监管政策,加强涉农期货管理,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市场风险管理和维护公平竞 争秩序的能力。 五、市场风险不容忽视。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市场风险也相应较高,这也 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在此背景下,市场管理方应当逐步完善风控 机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和引导,提高交易者的风险意识和市场风险管理能 力。 总的来说,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已经进入了成熟期,但仍有积极推动该市场持续健康 发展的任务与挑战。未来,市场管理方应当继续通过改进制度、扩大宣传、引入优质商品、完善风控机制等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向更加成熟、专业的方向发展。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背景介绍 期货是指以标准化合约标的为交易对象的一种交易方式,它具有 杠杆效应和风险对冲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现代金融市场。而期货交 易所则是期货交易的场所,它是一个重要的交易平台。我国的期货市 场始于1980年代,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期货市场之一。 期货交易所对交易合约规格的制定,是期货市场运营的核心内容。本文将以我国期货交易所为例,介绍其合约规格的相关内容。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的概述 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 商品交易所。三家交易所都是国有企业,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三家交 易所的交易合约规格基本相同,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合约标准、交 割方式、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和最大交易限额等。 合约标准 合约标准是指期货合约中标的数量和质量的规定。我国期货交易 所的合约标准通常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以确保合约具有通用性 和标准化。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原油期货合约标准为一手合约为1000桶,标的为布rent原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豆粕期货合约标准为 一手合约为10吨,标的为黄豆粕。

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是指在合约到期时,标的物如何交付给合约买方。我国 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方式主要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是指 交付实际的标的物,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豆粕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就是实物交割。而现金交割则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支付差价的方式来完 成交易,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就是现金交割。 交易单位 交易单位是指合约中标的物数量的最小交易单位。我国期货交易 所的交易单位一般根据商品的市场习惯而定,通常以标准包装单位作 为交易单位。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白银合约交易单位为15公斤/手,而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玉米合约交易单位为10吨/手。 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合约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这是期货交易中非 常重要的规定,因为它决定了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所面临的风险和回报。我国期货交易所的最小变动价位比国际上的期货交易所要小,这 意味着更小的价格波动范围,更高的交易效率和更高的交易成本。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0元/吨,而美国芝加 哥商品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005美元/磅。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属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年月日 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元,交割月份。 本合约根据《上海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根据市

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 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201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2010)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公布日期】 •【文号】 •【施行日期】2010.02.2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三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第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一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二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第十四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席位是指会员参与交易所期货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交易所监管、服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简介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简介 一、国内期货交易所 1、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8年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 粮油交易所三所合并而成,其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铜、铝和天然胶。 2、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从事以粮油交易为主, 逐步开展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她的前身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 场,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小麦、优质强筋小麦。 3、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11月成立,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大豆、豆 粕。 二、国内期货品种 一、大豆(大连) 大豆是重要的粮油兼用作物,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在我国大豆大部分供食用,工业上的用途也很广泛。 我国是大豆的故乡,分布广泛,遍及各地。世界上主要生产国为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美国约占48%。近年来,世界大豆贸易增长很快,价格波动剧烈。大豆属于国际性商品,有很大的差价利润可图。

影响大豆价格的主要因素: (1)市场供求变化。尤其是美国、巴西等国的生产情况。 (2)大豆库存量及供给动向。 (3)天气情况。 (4)国家粮油政策的影响。 (5)玉米、小麦等期货价格的影响;这几种物品有一定的替代性。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标准合约 二、豆粕(大连)

豆粕是大豆经过提取都有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按提取方法不同可分一浸豆粕和二浸豆粕。 豆粕主要用于饲料、糕点食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和抗菌素原料等。85%用作饲料,豆粕富含蛋白质,豆粕主要产于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印度、巴拉圭。它的生产基本上和大豆保持同等增长。主要消费国为美国、欧盟、中国、东亚国家。我国豆粕市场的特点是北方生产,南方消费,东北三省是我国主要豆粕生产地。 影响豆粕价格地主要因素: (1)豆粕供给及需求因素。 (2)豆粕与大豆、豆油地比价关系。 (3)进出口政策。 (4)汇率因素。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标准合约

国内期货交易所及交易品种表[1]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大 连 商 品 交 易 所 郑 州 商 品 交 易 所 国内期货物种一览表 品种代码合约成数涨跌最小改动保证金 幅度价位比率沪深300指数IF 每点300元±10% 0.2点12% 品种代码交易单位涨跌最小改动保证金 幅度价位比率铜CU 5吨/手±6% 10元/吨5% 铝AL 5吨/手±5% 5元/吨5% 锌ZN 5吨/手±6% 5元/吨5% 黄金AU 1000克/手±5% 0.01元/克7% 螺纹钢RB 10 吨/手±6% 1元/吨7% 线材WR 10吨/手±6% 1元/吨7% 燃料油FU 50 吨/手±6% 1元/吨8% 天然橡胶RU 5 吨/手±6% 5元/吨5% 铅PB 25吨/手±6% 5元/吨8% 玉米 C 10吨/手±5% 1元/吨7% 大豆1号 A 10吨/手±5% 1元/吨7% 大豆2号 B 10吨/手±5% 1元/吨7% 豆粕M 10吨/手±5% 1元/吨7% 豆油Y 10吨/手±5% 2元/吨7% 棕榈油P 10 吨/手±5% 2元/吨7%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 5吨/手±5% 5元/吨7% 聚氯乙烯V 5吨/手±5% 5元/吨7% 焦炭J 100吨/手±6% 1元/吨5% 优良强筋小麦WS 10 吨/手±6% 1元/吨5% 硬白小麦WT 10 吨/手±6% 1元/吨5% 棉花CF 5吨/手±7% 5元/吨5% 白沙糖SR 10 吨/手±7% 1元/吨6% 精对苯二甲酸PTA TA 5吨/手±6% 2元/吨6% 菜籽油RO 5 吨/手±6% 2元/吨5% 甲醇ME 50 吨/手±4% 1元/吨5% 早籼稻ER10吨/手 ±7%1元/吨 5%

期货交易规则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顶尖操盘手寻找资金合作以下是实力简介 把巨额学费交给市场,不如尝试与我们合作,只要你有勇气加入我们,我们就不会让你失望; 1.资金及股票账号你自己掌控或者代理操盘,前期免费提供2-3周操盘建议检验操盘实力真金不怕火炼; 2.本人十年外汇期货经历,曾任私募基金首席操盘手,有着丰富的外汇期货实战操盘经验,稳定的盈利模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操作系统,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社会寻找资金合作 3.提供本人历史成交记录查询 4.在保证你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一个月预期可以取得25%到65%的收益,只有当

您的收益超过了10%的情况下才收费; 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期货风险高,申穆温馨提示,请警惕期货市场风险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国内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具体如下: 一、交易单位:根据各商品特性决定 二、报价单位:元人民币/XX 三、交易规则:双向交易,可做多,做空 四、交易方式:T+0,随时买卖,撮合成交 五、最小变动价:不同商品最小变动价不一样 六、报价原则:国内市场集中竞价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的区别

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远期合约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常在金融机构的柜台或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交易,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专门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 2. 期货合约通常有标准化的合约条款,期货合约的合约规模、交割日期、交割地点等都是标准化的,在合约上有明确的规定,无须双方再商定,价格是期货合约的唯一变量; 因此,交易双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合约,并通过交易所竞价确定成交价格; 3.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并不直接接触,期货交易所更确切地说,清算所充当期货交易的中介,既是买方的卖方,又是卖方的买方,并保证最后的交割,交易所自身则进一步通过保证金等制度设计防止信用风险; 4. 交易到期时,远期合约通常会发生实物或现金交割,期货合约通常在到期前会被平仓; 因此,从原理上来看,远期和期货是本质相同的两种衍生产品,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交易机制的设计不同;期货交易通过标准化的合约设计和清算所、保证金等交易制度的设计,提高了交易的流动性,降低了信用风险,从而大大促进了交易的发展;下面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 1.定义 远期合约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衍生产品,它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个确定的时间,按照某一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协议;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在合约签订日约定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和交易时间,并在这个约定的未来交易时间进行实际的交割和资金交收;远期合约与即期合约对应,即期合约是指在今天就要买入或卖出资产的合约;远期合约是在场外交易市场中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与远期合约类似,期货合约也是在将来某一指定时刻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产品的合约;与远期合约不同的是,期货合约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为了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交易所对期货合约指定了一些标准特性;期货合约的交易双方并不一定知道交易对手,交易所设定了一套机制来保证交易双方履行合约承诺; 2.标准化程度 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合约,是交易双方间的私下合约,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有:交易品种、交易单位即合约规模、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期货合约的补充要素有:头寸限额、非标准资产的换算方法等; 3.交割 远期合约通常在合约规定日采取实物或现金交割,一般为单一交割日;期货合约则有一系列的交割日,交割地点由交易所指定,并且期货合约通常以其交割月份来命名;交易所必须指定交割月份内的准确交割时间对于许多期货而言,交割时间区间为整个月;可交割时间由交易所定义,这些时间的定义在合约与合约之间会有所不同,具体交割时间是由期货的短头寸方来决定的;结清期货头寸的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实物交割,对冲平仓和期货转现货;实物交割Delivery:大多数的期货合约在最初订立时都要求通过交割特定的商品来结清头寸;目前大约只有不到2%的期货合约是通过实物交割来结清头寸的;对冲平仓Offset:这是目前期货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结清头寸的方式;那些不愿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者,可以在交割日之前就通过反向对冲交易相当于期货合约的买者将原来买进的期货合约卖掉,期货合约的卖者将原来卖出的期货合约重新买回来结清自身的期货头寸,而无须进行最后的实物交割;期货转现货Exchange-for-Physicals,EFP:期货市场上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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