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指中国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的关于国土全面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和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土地空间规划的总纲,对长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性意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包含四个主要部分: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总体发展思路,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

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是关键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整的背景与基本情况。该部分包括了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优先考虑的发展方向及其实现的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等重要信息。在该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它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总体发展思路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核心部分。该部分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即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国家安全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科学

布局、可持续利用”原则的基础上,优先发展高效农业、高水

平智力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产城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空间布局是该纲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空间布局是基于综合评估国土空间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一套建设规划系统。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各类空间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在跨省份、市镇和区域进行了详尽的解析。根据此部分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构建现代化城市体系和促进国土空间集约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划性指导意义。

最后,保障措施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该部分以政策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制定、科技支撑等保障措施为重点,规划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方面面。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最后,提出了加快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统计监测能力,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思路,为该规划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总之,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中国政府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制度安排,它具有战略指导效果和操作指导效果。它将中国具体的发展目标、重点、环境保护、经济、社会、文化需求等方面充分在规划中沉淀,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国际竞争力,还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改善人民生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完整篇.doc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 容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二)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3万公顷(945万亩)和182万公顷(2730万亩)。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

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7万公顷(255万亩)和46万公顷(690万亩)。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34万公顷(510万亩)和139万公顷(2080万亩)。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指中国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的关于国土全面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和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制度安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土地空间规划的总纲,对长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性意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包含四个主要部分: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总体发展思路,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 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是关键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整的背景与基本情况。该部分包括了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优先考虑的发展方向及其实现的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等重要信息。在该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它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总体发展思路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核心部分。该部分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即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国家安全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科学 布局、可持续利用”原则的基础上,优先发展高效农业、高水

平智力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产城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空间布局是该纲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空间布局是基于综合评估国土空间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一套建设规划系统。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各类空间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在跨省份、市镇和区域进行了详尽的解析。根据此部分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构建现代化城市体系和促进国土空间集约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划性指导意义。 最后,保障措施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该部分以政策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制定、科技支撑等保障措施为重点,规划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方面面。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最后,提出了加快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统计监测能力,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思路,为该规划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总之,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中国政府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制度安排,它具有战略指导效果和操作指导效果。它将中国具体的发展目标、重点、环境保护、经济、社会、文化需求等方面充分在规划中沉淀,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国际竞争力,还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改善人民生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2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人口统筹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正式公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即为“纲要”,是指导我国全国范围内土地 利用和开发利用的重要战略性规划,为打造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布局提供了顶层设计。 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背景 在新时期,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建设日益加快,土地利用问题也变得十分紧迫,土地废弃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为此,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人口统筹发展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定位,制定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资源保护制度,有效保护农业、环境等公共利益,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1. 总体目标:到2050年,我国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 格局科学合理、保障农业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2. 总体原则: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因地制宜,优质高 效利用,生态文明优先,可持续发展。

3. 总体框架:明确的发展战略,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思路、空间布局框架和管理制度等。 4. 总体计划:规划中明确了国土空间分类体系、土地集约利用与节约用地的总量关系,以及一系列保障农民、推进特色小镇与城乡一体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拓展路径等。 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意义 1. 推动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科学化、可持续化和法治化。科学化,即统一性、完备性和科学性;可持续化,即符合环境规制、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利益保护的要求;法治化,即依法管理、规范化行为、增强预期稳定性。 2. 实现城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纲要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城乡经济的深度融合和互补,打通城乡发展最大的瓶颈之一,形成高质量均衡发展。 3.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全面生产能力。纲要的实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业生产的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总之,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顶层设计,是从国家战略层面上引导我国绿色、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录 导言 第一章基本形势 第一节重大机遇 第二节严峻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战略格局 第一节高效规的国土开发开放格局 第二节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三节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四章集聚开发 第一节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 第二节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第三节优化现代产业发展布局 第五章分类保护 第一节构建“五类三级”国土全域保护格局第二节推进人居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强化自然生态保护

第四节严格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 第五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章综合整治 第一节推进形成“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第二节实施城市化地区综合整治 第三节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四节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 第五节加快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综合整治 第六节开展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 第七章联动发展 第一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支持特殊地区加快发展 第三节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第八章支撑保障 第一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第三节强化水资源综合配置 第四节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节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第六节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七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第九章配套政策

第一节资源环境政策 第二节产业投资政策 第三节财政税收政策 第十章《纲要》实施 第一节夯实实施基础 第二节加强实施管理 导言 我国的国土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这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宝贵家园,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载体。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开发格局、提升开发质量、规开发秩序,有利于形成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编制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举措。《纲要》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下称三大战略)落实,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作出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对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是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 《纲要》围涵盖我国全部国土(暂未含港澳台地区)。规划基期为2015年,中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 第一章基本形势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4) 第一节区域概况 (4)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6)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7) 第四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4)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7) 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目标 (18) 第一节指导思想 (18) 第二节基本原则 (18) 第三节主要任务 (20) 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20) 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5)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6)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8) 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33) 第一节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3)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36) 第三节统筹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36)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8)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38) 第二节科学配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39)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牧区建设用地 (40) 第四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40)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1) 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44)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44)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49) 第三节加强盟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50)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2) 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52) 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3) 第三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54) 第四节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及措施 (55)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及安排 (59)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59) 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59)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60) 第十章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4) 第一节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4)

安徽省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安徽省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字体:大中小] 目录 一、规划总则 2 (一)规划指导思想 2 (二)规划依据 2 (三)规划原则 3 (四)规划期限 4 (五)规划范围 4 二、涡阳县概况 5 (一)行政区划与地理位置 5 (二)自然资源 5 (三)社会经济 7 (四)土地利用现状 9 三、规划目标 11 (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11 (三)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11 (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2 四、指标分解 13 (一)分解因素 13

(二)分解原则 13 (三)分解方法 13 五、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生态平衡 15 (一)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15 (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20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平衡 22 六、用地分区及空间管制引导 25 (一)空间管制引导总则 25 (二)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措施 26 (三)土地利用功能综合分区及管制措施 39 七、实施规划的措施 45 (一)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45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49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51 相关表格汇编 图件汇编 涡阳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示意图 城关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 前言 涡阳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7年开始编制,2001年1月《涡

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审批,进入实施阶段。规划自实施以来,在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落实“1234”工程(即打响一张老子品牌,争取新型工业化水平和生态县建设两项工作分别走在全市、全省的前列,着力建设机械化工、优质农产品、中型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企业民营化进程)力争使涡阳县综合经济实力走在全省县级前列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未来土地布局和需求估计不足,导致部分乡镇已基本提前达到了上一轮规划控制指标和任务、部分乡镇指标尚有盈余。随着老子故里、煤炭生产服务基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深入,涡阳县委、县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实施科教兴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外向带动、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突出名人牌、旅游牌、绿色牌、生态牌,把涡阳县建成皖西北的能源基地、旅游服务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020年实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为此,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组织编制了涡阳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_2010年)

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容未包括特别行政区、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 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200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933万公顷(19.40亿亩)以上;201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801万公顷(19.20亿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0856万公顷(16.28亿亩)以上,占现有耕地总面积的83.5%以上。林地、牧草地面积增加,2000年,林地面积达到23533万公顷(35.30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5%,牧草地面积达到26700万公顷(40.05亿亩);2010年,林地面积达到24999万公顷(37.50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9%,牧草地面积达到26867万公顷(40.40亿亩)。水面面积保持稳定。加强中、低产农用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有林地和人工、半人工草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 2、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1997—2000年,新增建设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

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 (二)关于基本农田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规划期内,确保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2020年,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 (四)关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各地可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2-

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松溪县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

目录 前言......................................................................................... I 第一章松溪概况 (1)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1) 二、社会经济状况 (1) 三、自然条件 (2)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3)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 一、土地利用现状 (4)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0)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战略和目标 (14)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 (14) 二、土地利用战略 (16) 三、土地利用目标 (17) 四、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20)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6)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6)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1) 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与管制 (41)

一、土地利用用途分区与管制 (41) 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47) 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1) 第六章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52) 一、环境友好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52) 二、快速城市化地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4)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56) 一、制度保障 (56) 二、行政手段 (56) 三、经济手段 (58) 四、技术支撑 (58) 五、机制措施 (59)

前言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松溪县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松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松溪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原则与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和调控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等,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规划范围为松溪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04024.82公顷(1560372.2亩)。 《大纲》是松溪县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

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7)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0) 第一节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10)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1)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13)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5) 第四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8)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8) 第二节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19)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20) 第五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 第一节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22) 第二节土地节约集约建设模式 (22) 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5) 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5)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5)

第三节生态功能分区与调控对策 (26) 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8)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8) 第二节加强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30) 第八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31) 第一节构建现代化大城市城镇空间格局 (31) 第二节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优化 (31) 第九章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36) 第一节中心城市功能发展定位 (36) 第二节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36) 第三节中心城市土地空间优化策略 (37) 第四节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37)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预期成效 (41) 附表 (42)

引言 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是城乡建设与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下简称“现行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对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的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资源的优化配臵、重大工程的保障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安徽省被列入“长三角”城镇群规划中确定的“三省一市”范围,将直接参与“长三角”城镇群的分工与协作。合肥市作为省会城市和省内唯一的中心城市,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已发生重大变化。在此形势下,省委、市委要求合肥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强化产业支撑,构建交通枢纽,提高经济首位度,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省会经济圈,进而发挥承东启西、辐射皖中、带动全省的作用。 面对蓬勃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现行规划暴露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需求不符等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现行规划已难以适应合肥的发展实际。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科学、节约与集约利用,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合肥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对现行规划进行修编,编制《合肥 *“中部崛起”战略: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涉及中部六省: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 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对土地利用目标、原则、方针、政策、重点区域和项目的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本文将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应该以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方向。这包括城市化程度、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建设用地面积等方面。规划目标的明确,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规划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必须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统筹性、可行性和灵活性。这些原则旨在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城市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三、重点区域和开发项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城市重点区域和开发项目,包括城市中心区、产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同时,规划也会列举出针对城市发展的重点开

发项目,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开发、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等。 四、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重要的一点是制定了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明确优先发展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空间功能分工的原则。土地利用方式的规划包括开发、保护和利用顺序、空间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土地利用结构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用地用量和用地比例等方面。 五、保障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需要考虑保障措施,以确保规划落实和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例如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城市绿化计划、土地拍卖制度、土地增值税政策等。 六、规划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到实际的使用中。规划实施包括规划方案和实际实施过程。规划方案需要制定详细的指南和计划,以指导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反馈和调整规划方案。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一个重要工具。通过规划目标、规划原则、重点区域和开发项目、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解读:新一轮土地规划以6项约束性指标保护耕地

解读:新一轮土地规划以6项约束性指标保护耕地 解读:新一轮土地规划以6项约束性指标保护耕地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王立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共提出15项调控指标,其中6项约束性指标突出了耕地保护与控制用地的核心管理意图。 《纲要》提出土地调控指标包括总量指标、增量指标和效率指标三大类,按指标性质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国土资源部强调,约束性指标是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在15项指标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6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是规划目标的具体化,反映了土地利用规划最核心的管理意图,其意义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突出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在6项约束性指标中有4项指标涉及耕地。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两项总量指标作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明确在目标年必须保有的耕地规模和在任何时点都必须保持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是相互关联的指标,体现耕地占补平衡法人责任制的政策要求。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要控制在指标确定的规模以内,不得突破,突出强调各项建设应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二是强调对建设用地的控制。6项指标中3项指标涉及建设用地,分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作为约束性指标,一方面强化对包括城镇、独立工矿和农村建设用地在内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既要满足城乡人口的合理用地,又要从人口与用地关系上保持协调一致,遏制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控制建设过多占地。另一方面,促进城乡用地的统筹发展,防止城镇化发展带来城镇工矿用地增长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约束性指标强调用地效率方面的引导控制,重点是防止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而不是限制城镇化、工业化对建设用地的正常需求,同时防止规划中夸大城镇人口发展规模而人为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土地“闸门”将关紧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王立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国家进一步强化土地“闸门”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以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发展。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从我国土地国情出发,明确提出今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转变方式”: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不仅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还要通过加强宏观调控,统筹经济社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从改进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管地机制入手,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落实共同责任,转变用地方式,促进多方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为此,《纲要》在明确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同时,提出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国开土地利用规划形考任务1-4答案

国开2023年土地利用规划形考任务1-4答案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1 1.土地资源有哪些特性?请简要说明。 简答题(20分) 土地资源的特性:(1)面积的有限性;(2)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差异性;(3)整体性;(4)土地资源的再生性与非再生性;(5)多用途性;(6)社会性。 2.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是什么? 简答题(20分)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 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是因为土地资源的特性决定的。首先是土地面积的有限性,人口增加对土地造成的压力;其次是土地资源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的差异性,决定了使用要因地制宜;第三,土地资源各组成要素有整体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土地生态系统;第四,土地资源有多用途性;最后,是土地资源的社会性。由于这些原因,决定了要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就需要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 3.试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简答题(20分) 答:(1)综合分析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系统性原则。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互相关联(3)灵活性与动态性的原则。(4)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5)统筹兼顾,全而安排的原则。(6)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 (7)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综合性,要求政府首脑和政府各业务部门的共同参与,以便使规划具有权威性和广泛的接受性,(8)以供给能力调控用地需求的原则。 4.影响土地特性的水资源三要素有什么?它们分别是如何影响的? 简答题(20分) 影响土地特性的水资源三要素水量、水质和水分布。 1、水量指的是可利用的水的数量,影响土地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农业和工业用水的供给和满足方面。 2、水质是指水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直接影响土壤的肥力和植物的生长。 3、水分布是指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情况,决定了土地的干湿程度,进而影响农作物的选择和产量。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与规划第二章学习辅导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在1998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规划的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土地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基础,同时亦为实行用地分区和用地审批相结合的土地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规划的特点:具有战略性、地域性、政策性、综合性、动态性,也兼有近期实施的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法定的最权威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的总纲,对城市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的规模和布局起控制和指导作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配置的战略性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社会总体利益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自上而下,逐级控制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是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不同,地域空间尺度不同,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总的来看,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规划体系中,从上至下,规划任务和内容由宏观逐渐向中观,进而向微观转变。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高层次的政策性规划,主要起宏观调控作用。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作为省级规划的依据。 3、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地区(市)级规划是由由省级规划向县级规划过渡的中间层次,其中,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属于政策性规划的范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管理型规划。

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面临的形势 (5) 第一节“十一五”成效显著 (5) 第二节“十二五”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 (11)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2) 第一节指导思想 (14) 第二节主要目标 (16) 第三节政策导向 (20) 第三章提升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能力 (22) 第一节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 (22) 第二节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5) 第三节增强地质公共服务能力 (28) 第四节提升海洋资源保障能力 (31) 第五节提升测绘公共服务能力 (34) 第四章强化国土资源保护 (36)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36) 第二节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38) 第三节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权益维护 (40) 第四节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41) 第五章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2) 第一节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2)

第二节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43) 第三节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45) 第六章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综合整治 (46) 第一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47) 第二节编制实施国土规划 (49) 第三节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49) 第七章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50) 第一节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50) 第二节健全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机制 (52) 第三节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 (54) 第四节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56) 第五节健全深化地质找矿新机制 (58) 第六节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60) 第八章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 (62) 第一节推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62) 第二节完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支持体系 (64) 第三节推进国土资源卫星应用体系建设 (65) 第四节培育发展资源新兴产业 (66) 第五节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国际合作 (68) 第九章积极实施国土资源领域重大工程 (69) 第一节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69) 第二节地质矿产保障工程 (71)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好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林地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本《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林地保护利用战略,明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实现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的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纲要》是指导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本《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保护利用现状 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结果,全国林地总面积30378.1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1.6%;森林覆盖率20.36%。林地中,有林地18138.09万公顷,灌木林地5365.34万公顷,疏林地482.22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32.63万公顷,苗圃地45.4万公顷,迹地(含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709.61万公顷,宜林地4403.54万公顷,林业辅助用地101.36万公顷。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林业发展方针、政策,林地保护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促进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我国森林覆盖率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20.36%。森林面积达到19545万公顷,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61%;森林蓄积量达到137亿立方米,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34%。尤其是近20年来,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持续增长。人工林面积达6169万公顷,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人工林面积的38%。仅“十五”期间,全国植树造林面积就达3993万公顷。 ——实现了局部生态明显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2400多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倍。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天然林9500多万公顷,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26亿立方米。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600多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900多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两个多百分点。全国沙化面积由20世纪末的年均扩展约3436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约1283平方公里,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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