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 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所从事的设备规 划、设计、制造、销售、购置、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 机 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国务院设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国

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设备管 理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守依靠技术进步、保障生产经营与专业服务活动和安全运行的方针,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 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从事设备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应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应用相

关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设备所有者和使用者获得良好的投资效 益或使用效果。 第七条国家支持设备管理与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鼓励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的业务、技能培训。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

第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采用以下先进方法与手段: (一) 计算机辅助管理

(二) 寿命周期费用理论与方法; (三) 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四) 以修复性技术为主的设备修理方法; (五) 以微电子技术为重点的设备改造技术; (六)

其他设备管理先进方法与手段。

第九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与维修机构和人员。国 家倡导优先利用设备资源市场和专业化维修服务。

第十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 规程与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凭证管理、数据管理、定额管理和 档案资料管理,建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单位规划、决策和改进设

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的规章,对本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指导和管理。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设备管理行业的全国性、 工

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 对 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性社会团体,负责相关的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技术管理,重视增加设备的技术含量,采用先进的检测、修理、改造技术,适时进行设备更新,不断提高设备性能。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单位应重视设备现场管理,做好清洁、润滑、保养、检查和调整工作。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应重视设备经济管理,加强设备资产投资规划与分析和核算工作,合理制定运行、维修费有指标,提高设备利用程度,保证设备资产的投资效益。第十五

条设备使用单位应重视各级设备管理与技术人员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

术、业务素质,使其达到岗位要求。

第三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单位对设备资产购置、建造和改造等投资活动,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寿命周期费用和安全、节能、环保性能评价。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已纳入政府采

购范围设备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七条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标准和条件,界定固定资产设备。企业固定资产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折旧,并保证设备的确良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除依照法律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国家倡导大型、成套设备和采购金额较大设备的购置或建造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大型、成套设备的目录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九条除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监理的项目外,国家倡导大型、成套设备的制造、

安装实行监理制度。自制设备应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并将价值达到规定限额标准和条

件的自制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国家倡导设备使用单位对大型、成套设备和特种设备实行资产安全保险。第

二十一条国家倡导大型、成套设备的处置实行技术鉴定与价值评估,按质论价转让或淘

汰报废。

单位抵押设备资产,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资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应按国家

资产评估有关规定进行设备价值评估。

第四章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设备制造单位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制造高安全要求设备的单位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单位生产的设备和

选用的配件均应达到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并提供使用、维护、检修所需的技术资料和维修服务,保证用户安全使用。设备使用单位购置设备时,应掌握制造、销售单位的资质状

况,并检验设备的质量。第二十三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保障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保障设备的设计、制造、安状、使用、检测、维

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国标准或行业标准。单位必须对安全保障设备进行经常

性维护,并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维护和检测应做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四条设备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执行设

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设备超负荷运行。单位

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对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生产、储存、运输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第二

十七条对特殊设备产生的电磁波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应有防护措施,使人体所受的辐射、

施射强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测,确保工作可靠,不准擅自拆除或闲置。

易受强风和雷击损坏的室外作业设备,应有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设备操作者和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大型、成套设备的操作者和维修工应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发生设备事故,应当认真分析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与类别,确定责任者,做出妥

善处理,并完善防范措施。凡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设备事故分类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设备管理行业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公布。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淘汰设备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单位不得制造、销售、使用、出租、转让国家明令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的设备。第五

章设备节约能源

第三十二条设计、制造设备的能耗,应符合合理利有和节约能源的原则,达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节能标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资源配置状况,定期发布淘汰耗能过高设备目录。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过高设备,其生产、销售单位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规

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

第三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对耗能过高的在用设备,应采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国家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实现各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

第三十五条国家鼓励进口境外先进的节能设备,禁止进口境外落后的耗能设备。

第三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对无法改造或无改造价值的耗能过高设备,应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淘汰目录与淘汰期,实行设备资报废。列入淘汰范围的耗能过高设备,不准转

让与租赁使用。第六章设备环境保护第三十七条设计、制造单位生产的设备,应达到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第三十八条设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有害物质含量,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凡超过排放标准的设备应停止使用,并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

内治理或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设备应报废。防治污染的设施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不准擅自拆除或闲置。第三十九条设备生产的噪声,在单位界域边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超过排放标准的设备应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或改造。在城市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过程中,设

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四十条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设备实行

淘汰制度。淘汰设备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单位必须自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的期限起,停止生产、销售、购置和使用列入淘汰目录的设备。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

机动处设备管理考核标准 一、机、电、仪事故 二、基础工作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设备事故 管理 未按规定上报设备事故未按程序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单位擅自检修。 少通知一个考核50元, 未进行通知一次考核100~200元 发生设备事故,车间必须按重大、一般和微小事故写出事故 报告,报机动处存档,违反规定。 扣50-200元 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 (单体修理费1-3万元) 每发生一起较大设备事故(单体修理费3-5万元) 每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 (单体修理费5-10万元) 考核100-500元;影响产量按生产考核 考核500-2000元;影响产量按生产考核 考核2000-5000元;影响产量按生产考核 提前发现事故苗头,避免事故隐患 奖励100-1000元 2、设备单体大修 按程序、按检修方案进行大修,因检修质量问题返工。 扣200-500元/次 因责任心差,造成检修事故,致使备品备件损坏。 扣100-500元 3、文明检修 检修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检修过程中备件摆放整齐。 1、检修现场未清理一项次扣50元; 2、检修过程中备件摆放杂乱一项次扣50元。 4、电机管理 因电气车间自身原因造成电机烧毁 扣800-1500元/1000kw 及以上; 扣500-800元/1000kw 以下; 扣100-300元/500Kw 以下 属管理原因造成烧电机。 工艺、电气分别扣500-800元/1000kw 及以上;扣300-500元/1000kw 以下;扣50-300元/500kw 以下。 5、跳车管理 因电仪、检修原因造成设备跳车 扣罚相关责任单位100-200元,产量按生产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设备完好 全部设备完好 每增减一台,加、扣200元。 主要设备完好 每增减一台,加、扣400元。 完好设备有一项不达标 扣100元 车辆不完好 扣50元/项 联轴器防护罩等摆放不正,联接可靠性差 扣30元 2、动静点 泄漏介质为原料气(液)的(需系统停车处理的除外) 每处考核50元(超出检验标准和泄漏率) 泄漏处为动漏,或泄漏介质为非原料气(液)的 每处考核20元(超出检验标准和泄漏率) 车间未对泄漏点进行登记(ERP ) 每处考核50元/日; 泄漏点当日未得到有效处理 次日加倍考核 车间每日公布的漏点,对于当日上午得到有效处理的 经机动处落实后,可免于考核 对于实施带压密封的漏点,因夹具制作周期长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 免于考核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940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例 Examples of company equipmen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

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设备管理考核条例(最新版) 为促进冶炼厂点检工作的顺利推行和加强设备维护,遵照“点检工作、人人有责,全员抓点检”的主导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广大员工的素质,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使设备以良好高效的状态服务于生产。按照“操作准确、责任到位、严格考核”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办法,用于监督、指导各车间的设备点检和维护工作的认真执行。 一、设备操作考核 (一)、设备操作考核通则 1、各车间凡发生导致非正常停机的设备故障,不论何种原因,均属点检不到位造成,一律考核设备所在车间50~200元。岗位操作工人对设备负有日常点检的责任,当班操作人员应履行日常点检义务职责,填写《日常点检表》,检查发现一项(次)没填写,考核当班人员5-10元。

2、凡因岗位操作人员的日常检查、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精度降低、技术状态下降,考核车间50-200元。 3、凡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考核当事人10-30元/次,造成设备小故障,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程度根据总公司安监部裁定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直至开除。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润滑油的种类,润滑系统以及各类润滑器具,出现损坏、不齐全、不清洁,考核责任人10-50元/次。 5、设备润滑管理不当、设备缺油、漏油未造成故障的,考核责任人5-20元/次。 6、设备给油脂作业按《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执行,如因设备缺油而引起设备损坏考核相关责任人20-100元。 7、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计算机软、硬件配置的,考核车间负责人50-100元。 8、凡非正常业务造成计算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考核责任单位领导20-50元,责任人50-200元。

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全部生产、运营设备管理。 第三条企业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的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使企业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二章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与办法,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规范管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全国和行业、地方设备管理协会,负责规范和协调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八条业设备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设备不仅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投资。企业设备不仅是设备资产购置或建造应进行认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安全、环保性能评价。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要对投资决策承担责任。 第九条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标准,确定企业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折旧,并保证企业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条企业大型、成套设备的购置或建造应实行招标和投标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大型、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应实行监理制度。企业的自制设备应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大型、成套设备的处置应实行技术鉴定与价值评估,量质论价转让或淘汰报废。 第四章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制造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备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单位生产的设备和选用的件均应达到技术质量要求,保证用户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企业对各类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带病作业和超过负荷标准运行。 企业起重运输设备(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汽车、供变电设施和大型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 第十五条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十六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应当认真分析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与类别,确定责任者,并做出妥善的处理。 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全套)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固定资产管理 (1) 第一节总则 (1)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1)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 (4) 第一节设备采购计划的提出与审定 (4) 第二节采购原则 (4) 第三节设备选型 (4) 第四节设备采购管理 (5) 第三章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7) 第一节设备机台的划分与档案管理 (7) 第二节设备的技术状况管理 (7) 第三节设备技术指标与管理效能的计算方法 (7) 第四节设备技术状况检查 (8) 第四章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0) 第五章设备的日常管理 (12) 第一节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2) 第二节设备定人定机管理 (12) 第三节设备交接班与运转记录管理 (13) 第四节设备操作要求 (13) 第五节设备润滑管理与设备定期维护 (14) 第六章重点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17) 第七章特种设备管理 (18) 第一节特种设备的定义及职责划分 (18) 第二节特种设备使用的主要规定 (18) 第三节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管理 (19) 第四节厂内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管理 (20) 第五章安全附件管理 (21) 第八章设备检修管理 (22) 第一节设备检修规定 (22) 第二节设备检修的基本原则 (22) 第三节设备检修计划管理 (22) 第四节设备检修的准备工作 (23) 第五节设备检修的时间安排 (23) 第九章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管理 (25) 第一节设备大修规定 (25) 第二节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的立项 (25) 第三节申报程序及计划编制 (26)

第四节大修备件、材料的审批程序 (26) 第五节大修、更新改造资金的使用 (26) 第六节大修的组织准备 (27) 第七节施工准备 (27) 第八节施工管理 (28) 第九节竣工验收 (28) 第十节优质工程的评定 (29) 第十章备品备件管理 (30) 第一节备件管理的基本要求 (30) 第二节备件供应 (30) 第三节备件计划管理 (30) 第四节备件采购管理 (31) 第五节备件库房管理 (31) 第十一章设备事故管理 (33) 第一节设备事故鉴别与分类 (33) 第二节设备事故抢修 (34) 第三节设备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35) 第四节设备事故的奖惩 (36) 第十二章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37) 第一节基本要求 (37) 第二节运行管理 (37) 第三节电气系统检修、维护管理 (38) 第十三章能源管理制度 (40) 第一节总则 (40) 第二节水、电、汽管理的部门与职能 (40) 第三节水、电、汽计划管理 (40) 第四节供用电管理 (41) 第五节供用水、汽管理 (41) 第六节水、电、汽计量管理 (42) 附注:相关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司的部门中层领导年度工作考核表格.doc

公司部门中层领导年度工作考核表

四、被考核者意见 签名 年月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 年月 试用保证书

兹同意下列条件: 1.试用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3个月。 2.工作单位:在担任职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八小时,如需加班,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拒绝。 4.薪资:依照双方协议,月支人民币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凡缺勤或请假 均不给薪。 5.试用:试用期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则,若任何一方对其职不满,则可随时终止 试用,均无异议。 此致 公司: 立担保书人: 年月日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

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 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 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 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 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

设备管理处罚条例

设备管理处罚条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水冶厂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一.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1.考核办法 (1)该考核针对水冶厂全体员工. (2)个人满100分,以班组为单位考核,每分分值为10元。 (3)车间统一制定承包区域,将区域设备合理分配到个人。车间对个人有管理责任。 2.考核内容: (1)设备完好率 ①车间班组设备完好率95%以上,每超降1%扣车间主任(班长)2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1分; ②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或拆卸设备零部件。车间机动设备零部件缺少应及时安装,否则按以下规定处罚:少一个紧固螺栓扣1分、少一个附件扣2分、阀门少一个把手扣2分; ③备用设备一定要完好,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罚车间主任(班长)5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3分。 (2)设备保养与规范操作 ①岗位操作员工不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一般设备事故,扣责任人10分;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的3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 ②设备运行记录填写要认真、及时、准确、全面、工整,纸面要干净,违者一次扣责任人2分。 ③工作中,串岗、睡岗、脱岗的员工扣当事人2分,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事故,对当事人按修复费用的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并对班长处罚5分,车间主任处罚10分。 ④设备润滑不到位,润滑油脂添加不正确、润滑液添加不足、不及时。一次扣罚车间5分。设备责任人扣2分。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人按设备按直接损失的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1000元)。 ⑤对无操作规程的小型设备,由于人为造成电机烧毁的。扣责任者50元/次 ⑥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对设备进行现场交接,如有事提前离厂人员,由其班长负责岗位交接。不按交接班制度执行的员工,扣相关人员3分。 ⑦设备有异常现象或存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上报,造成设备故障扩大的,扣罚责任人5分。设备报修单严格按规定执行,没有按规定填写和执行的,一次扣责任人2分。扣罚车间5分。 ⑧由于工艺控制、操作不当,致使设备检修;扣责任人2分。扣罚车间5分。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1 目的 1.1 为规范本公司基础设备的正确使用,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 2.1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经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科学型管理。 3 适用范围 3.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基础设备,包括机械加工、电气等设备。 4 职责和权限 4.1 设备责任人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检查工作。 4.2 生产部各班长监督设备责任人正确使用设备;并负责监督所在班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工作。 4.3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问题的处理工作。包括建立设备台帐、设备申购、设备验收、设备故障维修、设备保养点检查监管、设备报废以及设备其它问题的检查、监督与整顿。 4.4 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的审核与批准。

4.5 公司总经理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最终批准。 5 设备管理 5.1 设备的申购 5.1.1 设备需求人根据现场对生产设备的需求,上报班组长申购所需设备。 5.1.2班组长同意申购后,由设备需求人到设备管理员处领取《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并详细填写申购原因。 5.1.3设备管理员根据生产需求列出所需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以便采购部购买。 5.1.4 设备需求人交《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于班组长、设备管理员签字同意,分别上报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审核后,将申请单交设备管理员。 5.1.5 设备管理员凭手续齐全的《设备/工具购置申请单》于ERP系统内申购,并跟踪审核、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厂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管理政策和机构职责以及关键环节控制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属设备。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 3.1.1 负责充分发挥机电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3.1.2 负责对机电设备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甲醇厂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1.3 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1.4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3.1.5 负责组织机电、运输等专业管理和中长期规划工作; 3.1.6 负责设备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3.1.7 负责机电业务保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3.1.8 负责设备及大型配件采购的技术把关; 3.1.9 负责机电设备的调拨、调剂; 3.1.10 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技术问题; 3.1.11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工作; 3.1.12 参与重、特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3.1.13 负责专项资金中机电业务的管理、监督、协调、检查; 3.1.14 根据本厂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落实; 3.1.15 正确掌握、安排设备维简、折旧、安技措和大修资金,负责现场核查各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更新设备的采购技术要求的审定和技术协议的签订; 3.1.16 协助采购中心对购进设备进行验收; 3.1.17 负责协调管理设备维修事宜。 4 控制要求 4.1 设备前期管理 4.1.1 设备购置计划 设备使用或占有单位根据本厂年度规划和下一年度生产接续计划,结合设备使用、库存、大修情况,编制上报设备更新计划,经生产设备技术部、甲醇厂、西来峰煤化工公司的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下达设备购置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原因、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4.1.2 设备选型

(完整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为科学地进行设备管理,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保证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前期管理、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检修、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的停用及报废等。 二、设备的前期管理 1、设备定购。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报常务副经理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1)申报,首先分公司先向总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设备申请,其中包括所需设备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体费用(包括设备价格、设备安装费用、防腐保温、新增管材费用、土建费用、吊装费用等)。待总公司批复后可按相关程序办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设备满足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参数,然后总公司根据参数选择制造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2-3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比从选定(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 3)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可签订采购合同并建立设备台帐,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补充完善,签订合同后应随时了解设备制做进度并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4)设备到厂后,由各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装箱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如固定资产和压力容器台帐)。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2、新设备安装及验收。 1)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具体实施,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就位、调试,总公司同时需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2)安装调试结束后,可由总公司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各车间)。车间对该设备按照本车间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各分公司生产科统一整理归档。

关于填写《年度考核表》的几点说明

关于填写《年度考核表》的几点说明 各单位上报材料前,请务必要认真核对,保证做到每个人考核表不得遗漏,如出现遗漏或错定等次情况的,将会影响次年教职工工资晋升。 几点填写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打印填写,也可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中: ①“现聘岗位”栏,因此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所以仍以之前的岗位即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比如“此次应聘上五级副教授岗的,仍填写为‘副教授’”; ②“聘期”填写“(从获聘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始)X年X月---至今; ③“主管领导或党组织意见”栏(可只签名不盖章):院系部可由教研室或办公室签名填写;其他单位直接由部门党政主管签名填写; ④“考核委员会(小组)意见”栏:由上报人事处备案的本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填写,并加盖单位章,组团考核单位可加盖组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所在部门章; ⑤“确定年度(任期)考核等次意见”栏:统一由学校填写; ⑥“本人意见栏”请务必由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此为今年新表改动之处,请注意)。 3、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 ①“岗位及职务”栏,因此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尚在进行中,所以仍以之前的岗位及职务填写;“聘现岗时间”栏,仍以取得现岗位或职务时间填写; ②“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可只签名不盖章):由所在单位签名填写,并注明建议“等次”;处级以下人员由上报人事处备案的本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填写,并加盖单位章,组团考核单位可加盖组团“年

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所在部门章; ③“单位意见”栏:统一由学校填写; ④“本人意见栏”请务必由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设备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

设备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1 第一条:设备完好率: 1、设备完好率按季度考核,标准为:主设备95%以上,辅机设备90%以上。因管理不善达不到标准的,按责任划分原则,主机设备考核当事责任单位(或主要当事人)100-500元,辅机设备考核当事责任单位(或主要当事人)50-300元。 因具备条件超过一个班次不去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或条件不具备时在三个班次既不制订防范措施,又不制订处理意见,导致在生技科规定时间内处理不好,达不到完好标准的,考核当事责任人及车间主管负责人各100元。 2、三类及以下设备因管理不善达不到标准者每台套考核当事责任人50元。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仍处理不好,达不到完好标准者考核当事责任人及车间主管领导各50元。 3、因设备完好率不达标,运行巡检、维护保养及消缺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者,由生技科按事故责任划分原则进行通报考核。 第二条:设备泄漏率: 1、泄漏发现率100%,泄漏处置消除率100%(主要指用于生产及生活的电、水、汽、气、油及生产原料和产品等介质的泄漏)。 2、生产现场每发现一个渗漏点超过3小时未上报通知检修的考核运行专责10元。超过4小时不进行消缺处理或条件不具备没有制订处置措施(或方案)的,考核检修专责10-50元。 3、杜绝严重泄漏点(指需停机、停窑影响正常运行的泄漏点),每发生一个考核当事单位领导100-200元,并责令其限期处理。因严重泄漏造成各类事故的,油生技科按责任划分进行通报考核。 4、总体指标完不成者,按照分属责任和造成的后果分别考核所属车间50-200元、考核检修专责30-100元、检修车间主管领导50-100元。 第三条:设备缺陷消除率: 设备缺陷消除率按月考核。考核标准按100%(需停窑停机处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者除外,但必须挂牌,否则按不处理论处)。总指标完不成者考核主任检修主任绩效工资100元,考核车间主任绩效工资50元。 第四条:设备缺陷管理 1、对设备发生的缺陷,运行人员负责排查并及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当班调度和检修人员处理。每推迟一班通知,考核责任运行班10元。检修人员接到通知不及时处理考核10元。车间检修主任(或车间主任)、检修班长每天上午10时前必须查看《设备缺陷记录本》,并签署处理意见。否则每项考核当事责任人10元。各设备专责人每周至少两次对所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缺。对既无充足理由又不能负责到位者,考核责任人10元。 2、检修班应组织力量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凡具备处理条件的,小型缺陷的处理不能超过12小时,大型缺陷不能超过24小时。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当即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在接通知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车间和值班调度讲明原因,同时与运行单位制订防范措施,积极准备,一旦条件许可立即消缺,否则一次考核当事人20元。 3、检修人员设备缺陷处理后,应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人员共同验收,试运合格后,可终结工作票,双方签字,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因运行管理或维修管理不到位,导致在同一设备上同一缺陷连续发生,造成设备完好率下降,考核当事专责人50元,考核责任车间主管领导50-100元。 5、设备点检不到位对责任人每次考核1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和考核。 6、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到设备检修周期而重修的,每次考核专责人50元,主管主任20元。 7、检修设备时,没有按所开工作票内容全部检修造成漏项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考核主管主任20元。 8、设备需加班抢修,但接通知后现场无人职守,造成处置落空的,考核责任人10—30元,考核主任20元。

设备管理 标准

前言 目次 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 第一章设备的管理方针目标 1、设备管理的方针 科技进步、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为公司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国家局《设备管理办法》,紧紧围绕重庆市局《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打叶复烤企业设备管理达标考核项目》及《打叶复烤企业设备管理达标考核细则》,依靠强化管理、预防为主、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努力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水平,切实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 2、设备管理主要目标: 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9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设备完好率 100%) 2.生产设备故障率<5%。 3.生产设备有效作业率≥90%。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年度设备管理目标。 3、设备管理的具体任务是:在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的领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按规定选购设备;搞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登记、建档、保管及迁移、调拨、封存、报废工作,合理使用设备,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第二章设备与基础设施的全过程管理 一设备与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执行。二设备与基础设施的购置 1、职责 1.1综合部负责单纯设备设施的购置和基础建设项目的实施。 1.2生产部负责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1.3安保部负责安全环保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2、固定资产设备与设施的概念 同时具备下列两种条件者,均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1、单台设备设施购价满2000元以上者。 2、属生产经营用设备使用寿命一年以上者,属非生产经营设备及物品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者。 3、自制设备经使用满一个月,效果良好,制造成本在2000元以上者。 4、与主机一同购入的附件(包括部件)随主机一并列入固定资产,随机配件不列入固定资产。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293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Model of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YC/T384.1-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 YC/T384.2-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

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GB/T3787-2006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18831-2010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GB16754-2008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8001、AQ/T9006、YC/T384.1、YC/T384.2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不断加

部门年度考核表使用说明

部门年度考核表使用说明 《四方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表》使用说明朴智管理咨询公司《四方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表》使用说明 一. 基本信息部分 1.编号(以SFKH-2002-X-A-1为例):1. 1.SFKH:为“四方考核”的拼音开头字母的缩写; 1.2.2002:为进行考核的年度;1.3. X:为部门编号,部门编号参见部门职能说明书;1.4. A:表示考核类别为年度考核; 1.5.1:为年度考核表的总序列编号,如修改年度考核方案,新方案可延续编号。 2. 考核部门:指被考核的部门。 3. 部门负责人:被考核部门的部长。 4. 部门主管领导:被考核部门的分管所级领导。 5. 考核周期:指本次考核的有效执行期限。 6. 考核起止时间:指本次考核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7. 考核领导部门:所内领导考核的最高权利机构,如“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8. 考核管理部门:指组织进行考核的职能部门,根据当前部门职能,应为发展计划部。 9. 考核管理员:指考核管理部门中具体组织执行本次考核的职能管理人员,负责本表的编制.汇总.核查.打分。

10. 考核办法:指对已确定的考核内容和事项,采用多大的权重和怎样的记分办法来进行考核。 1 1.考核总分:指本年度被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最终得分,记分按百分制。 12. 制表时间:指年度考核期开始前,考核管理部门与被考核部门对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进行有效确认,考核管理员根据四方所的规定期限,正式编制本表的时间。 13. 考核时间:指年度考核期结束,考核管理部门对被考核部门的考核工作完成,考核管理员根据四方所的规定期限,正式汇总.编制本表的时间。 二. KPI考核部分 1.KPI项总权重:指发展计划部根据当年的《四方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初确定的各部门工作重点,经过综合评定,并与被考核部门沟通确认后,确定的被考核部门KPI项考核在整个考核评分(百分制)中的总的权重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2. 分项:指发展计划部根据当年的《四方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初确定的各部门工作重点,为被考核部门确立的.被考核部门认同的各个KPI单项指标。 3. 执行时间:指发展计划部根据当年的《四方所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经过与被考核部门沟通确认,确定的各个KPI单项指标的具体的执行时间.时段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 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所从事的设备规 划、设计、制造、销售、购置、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 机 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国务院设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国 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设备管 理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守依靠技术进步、保障生产经营与专业服务活动和安全运行的方针,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 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从事设备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应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应用相 关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提高设备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设备所有者和使用者获得良好的投资效 益或使用效果。 第七条国家支持设备管理与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鼓励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的业务、技能培训。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 第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采用以下先进方法与手段: (一) 计算机辅助管理 (二) 寿命周期费用理论与方法; (三) 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四) 以修复性技术为主的设备修理方法; (五) 以微电子技术为重点的设备改造技术; (六) 其他设备管理先进方法与手段。 第九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与维修机构和人员。国 家倡导优先利用设备资源市场和专业化维修服务。 第十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 规程与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凭证管理、数据管理、定额管理和 档案资料管理,建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单位规划、决策和改进设 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的规章,对本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指导和管理。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设备管理行业的全国性、 工 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 对 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性社会团体,负责相关的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规定(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规定设备的采购、使用、维修和保管的管理,以确保设备能满足产品质量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管理? 3、职责分配: 3.1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日常保养工作。 3.2 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过程的统筹管理。 3.3 总经理负责设备采购申请的批准。 4、作业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使用部门需增加或更新现有设备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总经 理批准后交有关人员采购。设备采购时,采购人员应对设备供应商进行考察,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 设备购置时,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备件、图样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4.1.2 设备购回后,应通知设备管理员对购置的设备按说明书及装箱单(如有的 话)逐一进行清点,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存档。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设备部负责,需供应商安装调试时,由采购人员负责

联系。 4.2.2 设备安装试机后由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在确认设备没有制造问 题,能正常运行后,由设备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与使用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按《设备编号办法》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编号并记入台账。 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3 设备的使用 4.3.1 设备部负责编写必要的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规程。 4.3.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操作要领及日常保养方法;必须经 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3.3 对公司内的主要生产设备,应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需借用设备时,必 须征得负责人同意,并服从其管理。公用设备应落实维护人员,明确维护责任。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台长制,由机台长负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 4.3.4 交接班制。多班连续运作的主要设备,应实行交接班制。交接人需把设备 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接完毕后在记录本上签字。如不能当面交接,接班人可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填好交班记录交有关负责人签字代接。 4.3.5 长期闲置(闲置时间1年以上)而有不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应通知设备 部,设备部对设备进行封存并在设备上挂上闲置设备牌。闲置设备启封时应经过设备部人员同意。 4.4 设备的维护保养

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

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10-1-19 16:44:36 一、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县乡机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按分工分别组织实施。乡镇三套班子、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县人事局负责。 乡镇农技站、计生站、村建站、畜牧兽医站、社保站由所在乡镇组织实施;中小学、卫生院、水务站、文广站、国土站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事局职称科组织实施。 二、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1、工作人员认真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述职、评议和测评; 3、科、室主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4、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对考核拟定等次进行公示; 6、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最后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 7、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8、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组织人

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求 1、所有年度考核登记表都用16K纸张打印,表格可登录县人事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88488517.html,下载专区)下载。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用钢笔(碳素水)填写,一式一份。不得用签字笔(包括用碳素水的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填写。 2、表中“**年度”填“2009”,“单位”要填全称(不需盖章)。个人总结要简明扼要,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空话套话连篇,几张纸都写不下;二是寥寥数行,几十个字。 3、“单位评鉴意见”栏:由单位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及等次意见,等次一般签“同意为**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乡镇的盖党委章,县直的盖行政章。乡镇党委书记的评鉴意见由乡镇长签。县直各单位一把手的评鉴意见由党组书记、党委书记签。 4、“审核机关意见”栏: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签。 5、“被考核人意见”栏:由被考核人签署是否同意单位考核意见和结果的意见,一般填“同意”,并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6、“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意见”栏和“备注”栏: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本表由各单位统一填报,一式三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汇总表》需同时报县委组织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