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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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金融机构会计

【发文字号】厦财资[2016]10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6.20

【实施日期】2016.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财资〔2016〕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效率,特制订《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建立财政性投融资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项目管理与资产管理相衔接,提高财政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是指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立项,全部或者部分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

金,通过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等)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道路、桥梁、管线、隧道、地块、码头、绿化、下穿通道、护岸、水库工程、轨道交通、海堤开口等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

第三条项目资产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项目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全过程管理和追踪问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即《

组织部人才工作总结

组织部人才工作总结 一、加强宏观指导,营造工作氛围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人才工作“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人才工作观念,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努力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完善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将人才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进行考核。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以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为重点,建立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发挥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的职责和各子工程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动计划落实。三是营造工作氛围。加大人才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网、人才网、组工网、科技网和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英才”、“创业尖兵”等人才工作经验和人才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区人事局利用**人才网发布人才工作政策、人才供求等各类信息763条,公布105家单位的空缺职位327个,毕业生求职登记436人,营造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快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完善了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上联系的专家、市管、区管拔尖人才人才队伍信息库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市、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调整和补充推荐工作。 二、创新培训机制,提高人才素质 根据《XX年度全区干部和社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要求,以建设创新型、实干型、知识型、专业型社会人才为目标,加快整合培训资源,构建了干部和人才培训的“高速路”,使干部和人才培训工作走上了“快车道”。一是整合资源抓培训。区委下大力气整合培训资源,搭建培训平台, 区委党校等“六校一基地”全面实现资源整合,区社会服务培训中心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人、财、物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区委成立了社会服务培训中心协调领导小组,区上四套班子领导到培训中心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为开展人才培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扩大规模抓培训。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大张旗鼓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培训对象由各级党政干部向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各类社会人才不断延伸,XX年计划办班126期,其中社会人才培训86期,计划培训各级干部、各类人才18300人,平均每月开班10期,每周开

为丰富和活跃财政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全市财政系

财党〔2012〕438号 关于全市财政系统第二届“担保杯” 羽毛球赛表彰通报 各县(市)、区财政局、宿松县财政局,局属各支部: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绩效创新年”活动各项要求,构建和谐财政机关,丰富和活跃财政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增强全市财政系统凝聚力和向心力,全市财政系统第二届“担保杯”羽毛球赛于10月19日至21日在市九牧体育馆隆重举行并圆满结束。现将在团体和单项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团体奖项 (一)团体冠军:市财政局二队 (二)团体亚军:桐城市财政局 (三)团体第三名:宜秀区财政局 (四)团体第四名:宿松县财政局 (五)团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枞阳县财政局、怀

宁县财政局、望江县财政局、潜山县财政局 二、单项奖项 (一)男子单打 1、男子单打冠军:安庆市财政局代绍磊 2、男子单打亚军:安庆市财政局李瑱 3、男子单打第三名:怀宁县财政局程小明 4、男子单打第四名:怀宁县财政局陈兵 5、男子单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 宿松县财政局何映春,潜山县财政局陈洪, 望江县财政局朱海峰,宿松县财政局汪翔。 (二)女子单打 1、女子单打冠军:桐城市财政局张泽俊 2、女子单打亚军:望江县财政局洪霞 3、女子单打第三名:桐城市财政局程敏琪 4、女子单打第四名:桐城市财政局刘恒 5、女子单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 太湖县财政局汪晓玲,望江县财政局李习梅, 宿松县财政局徐婷婷,市融资担保集团王素丽。 (三)男子双打 1、男子双打冠军:宜秀区财政局金晓峰/林伟 2、男子双打亚军:安庆市财政局何成虎/梅继庆

大连市财政局-墙改基金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财非[2007]668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2003]297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字[2003]297号)及相关行政法规,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财政部门是专项基金的征收主体,财政部门可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墙改管理部门)征收,或者经财政部门同意,由墙改管理部门再委托其他部门、单位征收。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处负责。 其它各区、市、县对各自行政区域内专项基金征收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墙改管理部门确定。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总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竣工验收前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及建筑节能效果,确定具体专项基金缴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按实际缴纳的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大连市墙改专项基金预交回执单》(见附表1)。经墙改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在主体工程完工,墙面未装饰前,建设单位应填报《大连市建筑工程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及建筑节能情况中期核验表》(见附表2),并申请墙改管理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核定(以下简称中期核验)。 第六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下列情况进行专项基金结算。 建筑工程(包括基础、临建、围墙等)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100%返退结算预缴的专项基金。使用限制使用的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上的,按照新型墙体材料实际用量50%返退额预缴的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工程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1、使用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 2、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下的; 3、竣工工程未经建筑节能核验或末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

顺义区财政局预算执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运作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推进依法理财,提高办公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指标管理和拨款均通过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局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以及与其相关的业务处理,对其他资金的管理暂不列入本办法。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四条预算指标根据财政决算需要和资金来源不同暂划分为:本年安排、上年结余、超收安排、市专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等六种来源类型。明年根据实际情况再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预算指标以指标通知单的形式下达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指标文件原文一律留存预算科,调整预算指标原文可先暂存业务科室,调整时由业务科作为调整预算附件。根据我局指标的层次管理,设置5种指标管理单据:

一是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业务科室指标。如预算科下达业务科室切块资金或预算指标涉及多个单位,预算科应使用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增加科室指标,由业务科室根据预算指标制作网上单位指标,同时,业务科室填制手工指标通知单,并送预算科一份存档; 二是科室指标调剂通知单,用于调整业务科室间指标调配; 三是科室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业务科室指标。主要用于收回政府采购结余和指标更正等; 四是单位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预算单位指标; 五是单位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预算单位指标。 第六条年初预算经人大批复后,统一由预算科下达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只下达预算单位项目,不下达金额,采购采购完毕后,预算科根据实际发生额下达预算单位指标。 第七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指标管理。为便于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减少中间环节,经人大批准的年初采购预算指标,由预算科统一下达政府采购办公室,并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安排采购。考虑年中追加的调整预算项目时间较紧,且多为单位工作中突发支出,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算科将指标下达业务科室,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由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协商解决。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然后进行采购,避免无指标采购或垫付资金采购。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设立青田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为保证该项资金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是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第三条县人才办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 第二章资金与使用范围 第四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主要: 财政筹集拨款;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人才培养经费:指党政高级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经费。

人才及智力引进经费:指高层次人才、除尘紧缺急需人才、中级职称人才引进活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安家补助和首次购房补贴,中级职称人才引进住房补助,本地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国外智力引进及引智成果推广示范补助,以及人才柔性引进等相关经费。 人才交流合作经费:指与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机构、相关部门开展人才交流合作或区域合作等经费。 科研资助经费:指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人员、市“138人才工程”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重点学科项目研发等科研资助经费。 人才评选、奖励及津贴:指突出贡献人才奖,十类人才、百名精英,科技新秀,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评选奖励经费,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各类人才生活补贴,以及高层次人才体检、疗养、慰问等经费。 其他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指人才规划编制和贯彻落实,人才工作调研、考核和督查,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分析系统,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等经费。 第三章资金申报与拨付 第六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每年年初由资金使用单位按第五条填写《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项目

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 项目编号:CG-AQ-2019-688 AQZB-2019-09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邀请书发出日期:2019年11月8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成交金额:2710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平台、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423864.00元,标的名称:电子证照平台(含OFD版式文件系统)、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685286.00元,标的名称:综合一窗受理系统、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680533.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雷、范耀华、龙兆良、李虎、崔晓峰、林泽明、巩绪林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吴超贤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吴阳奇电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市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执行预算计划,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资金,是指一般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 第二章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第三条年度预算要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细化的原则来编制。 第四条每年从8月份开始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由单位上报,业务科审核,预算科汇编,局预算评审小组讨论通过,报市政府批准后,预算科下达单位预算控制数给业务科,再由业务科向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据此编制部门预算并上报财政部门。财政汇总形成预算草案报市政府,报市人大审议。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市人大批准后30天内下达到单位。 第六条预算科在市人大批准预算10天内将年度预算下达业务科,业务科在收到预算14天内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将分配到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汇总表交预算科,预算科在6天内将各业务科报送的预算表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批后,作为预算科录入指标帐年初预算的依据。 第三章年度预算执行 第七条预算收入的管理。 (一)预算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缴交入库。 1、由基层单位直接缴库的,基层单位须到国库科领取《专用缴款书》,填制后到单位所在的开户银行办理缴库。 2、由业务科集中缴库的,业务科将缴库金额报请局领导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国库科填制《专用缴库书》缴库。 (二)预算收入的退库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广东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中央出台政策规定的先征收后退所得税款退库,按照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驻粤监〔2002〕294号)的规定,由区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初审,市级财政审核环节按照市财政下放区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委托区财政办理。并报市税务部门审核及签署意见后,将资料通过区财政退还申请企业。再由企业按照财驻粤监〔2002〕294号的有关规定向专员办申请退库。 (四)如属本级财政部门征收收入的退库,由申请退库单位填制《佛山市收入退库申请表》,报主管业务科审核后送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再交国库科开具《库款收入退还书》退库。 (五)对各区财政部门上报的省级固定收入退库申请,由我局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批,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局后,再由我局批复各区财政按规定办理退库。 (六)对涉及省、市、区共享收入部分,属于省委托由市财政审批的,由市财政委托区财政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后,同时报市财政备案。

财政局信息化“三年行动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南县财政局信息化“三年行动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汇报材料 近年来,在省市财政信息中心指导下,我局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力度,按省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规划”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政局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实行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进程,使信息技术在财政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一、财政信息网络建设步伐逐步加快: 在实施“三年行动规划”之前,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基础较弱。随着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开展,2010年,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建立了标准化的局域网,2011年,又投入资金50万元,添置了部分网络安全设备,实现了县乡两级财政网络光纤连接,完成了财政系统内、外网络完全物理隔离,为财政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财政信息化机构人员逐步建全: 2011年前,我局在乡财局下设立了信息股,负责乡镇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因人员少,技术弱,根本无力承担全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今年,财政局将原乡财局信息股独立出来,成立财政网络信息中心,并增加了工作人员,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并逐完善信息中心相关规章制度,为信息化建设“三

年行动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财政信息化办公应用更加广泛: 近几年来,我县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财政工作得到了广泛应用。“乡财县管”、“村账乡管”、惠农补贴发放系统、非税执收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工资统发系统等应用平台逐步实施,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县乡两级财务人员工作量,促进了财务业务规范管理,极大地太高了工作效率。 我局在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规划”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但离省厅制定的“三年行动规划”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一是新的网络中心机房建设还没完成;二是还有部分硬件配置需要升级更换;三是财政业务应用大平台软件还未上线。省厅验收迫在眉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在省厅验收之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并以优良的工程质量顺利通过省厅验收。

市财政局人才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财政局人才工作情况的汇报 人才的基本情况:全市财政系统现有干部职工577人,其中在职 人员498人,退休人员7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人,本科学历121人,大专学历227人。具有中级职称的48人,高级职称5人。有党 员385人。 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后,我们围绕全市人才工作重点,着力人才队 伍建设,努力营造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加人才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广大人才参与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立和谐秀美新汉川,促进全市人才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人人才保障。 一、努力营造人才工作氛围 我们局党组从抓宣传教育入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精心制定和严格落实培训计划。每年都组织1—2次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 全了学习内容、考勤、教学等日常管理制度,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落

到实处。三是组织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电算化知识的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 一是以局党委中心学习组为龙头,建立了学习制度。我们完善了《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建立人才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对取得高级学历的学费按照制 度报销50%的学费;对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人,符合条件的做到随时聘用。局机关进人时都是采用公开考试选拔,考试考核考 察相结合的办法。对发表文章的人员按照不同档资,给予100—300 元的奖励。 三是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局机关 都安排一定数量的学习培训经费列入机关部门预算。安排党组成员、开发办主任王秋明参加省厅组织的县市财政局长培训班学习;安排了刘雄军和倪华清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安排张志和鹏参加省厅组织的在湖北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的青干班学习。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金融机构会计 【发文字号】厦财资[2016]10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6.20 【实施日期】2016.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财资〔2016〕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效率,特制订《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建立财政性投融资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项目管理与资产管理相衔接,提高财政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是指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立项,全部或者部分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

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1

附件: 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合肥市 刘兵安徽新长江投资集团财务总监、会计师 李道芳合肥学院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朱晓玲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会计师王强合肥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师 任淑权肥西县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会计师 张大勇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会计师 淮北市 王学平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主任、副教授 王祥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总会计、会计师 念于玲淮北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会计师 范博安徽口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亳州市 杨佩成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教师、助教 韩峰利辛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资金会计、会计师 冯凯亳州市谯城区地方税务局计财股股长、经济师 葛凤生蒙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宿州市 刘雪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讲师会计师 胡涛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张梅灵璧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蒋峰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会计师 蚌埠市 安广实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宋雪侠怀远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局资金会计、助理会计师 徐晓莉蚌埠市财政局会计科副主任科员 张舜蚌埠市交通局财务科副科长、会计师 王开孝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 阜阳市 汤玲安徽省阜阳商业学校教师、会计师 李先堂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会计、会计师 罗安民临泉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胡宏太和县交通局总会计师、会计师

淮南市 王翠珍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副教授 龚瑞芳淮南中北巴士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会计师 任新敏淮南市交通学校财务科科长、助理会计师 刘忻淮南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师 张瑞昌淮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滁州市 陈继东安徽科技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讲师 余礼培滁州市南谯区国库支付中心会计、会计师 董庆保来安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顾炜冈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六安市 张士范六安市财政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叶玉军应流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会计师 陆峰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会计统计评价股股长 李素霞六安卫生学校财务科科长、高级会计师 马鞍山市 王锴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钱红梅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高级会计师罗秀玲马鞍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会计师 戴文道马鞍山市公安局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杨丽华马鞍山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高级审计师 巢湖市 宋风长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副教授 张训祥安徽省含山中学财务经办员、会计师 汪华安徽省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助理会计师 吴子云庐江县会计中心总会计师、会计师 芜湖市 丁增稳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缪增海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会计师 秦贤科南陵县财政局许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助理会计师 曹霖芜湖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 钟令托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 宣城市 吴绪建广德县横山职业高级中学教师、中学一级会计师 鲍敏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师 吴小云泾县财政局会计股副股长、经济师

大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大财文字[1996]250号) 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重新制定的《关于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大连市财政局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在180元以上(含1 80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的,现工资等级未达到五级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第四条住宿费的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住宿费限额等级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二)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 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四)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包干按公出往返的自然天数计算。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含随行一人)公出,其市内交通费均凭据报销。 (五)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包括支援“三辽”地区)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 2.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各种训练班、学习班的人员;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4.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第六条乘坐火车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位票价(另外加收的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下列比例计发给个人补助费: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7-1 执行日期:2008-7-1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及2012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同安、翔安区政府: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0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下称“区域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启动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区域资金项目验收 (一)验收时间及程序 1.2011年11月11日之前,区经贸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专项审计,并提交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2011年11月18日之前,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2011年11月25日之前,区经贸局组织项目单位提交完整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4.2011年11月30日之前,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会,完成项目验收。 (二)验收内容 1.审查项目申请书中所列各项指标是否完成;新增设备是否与项目有关,是否到位并正常运行。

2.审查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经济指标是否实现;是否给企业带来较好的出口效益,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有利于增加社会效益。 3.审查项目执行中政府扶持资金的落实、使用是否得当,相关会计凭证、财务帐目是否完整、准确,财务决算报表是否规范。 (三)申请验收项目提供的审核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执行总结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与项目验收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明材料(如:海关出口证明、项目成果证明、完税证明、产品检测测试报告、专利证书等)。 (四)验收形式 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成立项目验收专家小组,指定验收组长1名,听取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质疑、讨论和评价,并形成专家鉴定意见。 二、2012年度区域资金项目申报 请两区根据《厦门市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积极筛选推荐2012年度区域资金项目,并请于2012年3月底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市商务局规财处。 项目验收及申报联系人:黄慧菁电话:5302626 特此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卫基妇[2009]44号 【发布部门】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03.24 【实施日期】2009.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 知 (宜卫基妇[2009]4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卫生局 安庆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新农合工作得到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庆的高度出发,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为核心,最大程度地惠及农民,最大程度地方便农民,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农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扩大补偿受益面,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全市参合率、受益面和受益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初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 在2008年人均筹资标准100元的基础上,随着国家要求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调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作相应调整。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逐步建立新农合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 四、扩大新农合制度覆盖范围 坚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

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规程

广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规程 穗财预〔2004〕28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预算管理工作,体现公共财政和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财政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分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信息中心。 第三条本规程以预算管理系统为操作平台,实行规范运作。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综合规划处负责非税收入的监交和管理,土地出让金支出计划以及土地出让金中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外的支出管理,核拨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二)预算处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全市、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预算外资金、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拟定市本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管理市本级财政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项目库;负责预算内、外支出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指标管理工作。 (三)国库处负责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账户、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市本级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账务,审核财政资金拨款,负责各业务处拨款(含转移支付)凭证的打印及送单;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负责财政收入退库和按国家规定先征后返还的管理工作。 (四)支出业务处负责指导并审核经管部门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下达、分解和回收经管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支出指标,

监督管理经管部门预算单位专项资金(含基金)的使用情况。支出业务处逐步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预算。 (五)统计评价处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制订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牵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六)监督检查处和财政监督分局负责市本级预算内、外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市本级财政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会计核算、拨款凭证打印及送单;汇总和登记政府采购、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明细账。 (八)财政信息中心负责财政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安全、维护和技术咨询,负责在财政信息系统中导入数据,整理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每年8月31日前,预算处完成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布置工作。内容包括: (一)提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二)拟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车辆运行费等定额标准; (三)提出项目经费的审核原则; (四)修改和完善部门预算软件和报表; (五)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控制数分配意见(见表一); (六)组织部门预算培训工作。 第六条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进度 (一)每年10月15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完成“一上”工作。 (二)每年11月15日前,各支出业务处审核、汇总经管部门预算单位的“一上”数据,并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抄送预算处(列出经常性和一次性专项明细,见表二)。各部门预算单位,按照中央、

财政局网络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财政局财政网络需求分析 (2) 第二章财政网络系统设计 (3) 2.1总体架构设计 (3) 2.2外网设计 (3) 2.2.1 外网核心层部分设计 (4) 2.2.2 外网汇聚层部分设计 (5) 2.2.3 外网接入层部分设计 (5) 2.2.4 外网防火墙设计 (5) 2.3内网设计 (6) 2.4网络管理 (8) 2.5网络安全 (9) 2.5.1 物理隔绝 (9) 2.5.2 设备访问控制安全 (9) 2.5.3 防火墙 (9) 第三章设备的性能指标和报价 (10)

第一章财政局财政网络需求分析 财政局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担负着在全县范围内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等职能。因此,实现全县财政系统的信息化是财政搞好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财政信息化建设就是要把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到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业务流程和工作方式中去,从而全面实现财政管理电子化。 财政局网属于国家机关网性质,与市局财政网直接相连,间接连接省和国家财政网,对财政内网安全的最高要求是内网的信息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如新闻发布)传播,决不允许内网信息与外网信息有任何交换,外网的信息不允许进入内网,内外网之间的绝对物理隔离是保障政府机关网络安全性的唯一途径,内网的信息在公安部门的监控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财政局局域网是财政局内部信息高速路。连接对象是本单位的计算机,局域网的功能是实现本单位计算机的联网,同时在该局域网上运行各种财政应用系统。 财政局主要有18个科室股,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预算科、农财科、农税科、企财科、社保科、政府采购办、监督检查科、国库资金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培训中心、会计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会计管理办公室、农业税收稽查大队、招商办、信息中心。 共有职工人数人,共计有PC机台。 对网络的要求: 1. 平时办公文件的共享传输; 2. 需要连接国际互联网进行一些资料数据的相关查询; 3. 需要连接财政内网进行资料数据的上传下载; 4. 对内网的带宽要求至少100Mbps; 5. 外网内网物理隔绝,绝对禁止内外网之间进行通信。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8.26 【实施日期】2016.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本市会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上海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规划(2014-2020年)》(沪财会〔2014〕33号)工作要求,决定启动2016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并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努力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上海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青年会计拔

尖人才开发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输送后备力量。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参加会计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基本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底); (四)集团公司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经理)或单位后备及业务骨干。 三、选拔程序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上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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