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服务领域典型案例警示

房产中介服务领域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1:定金?订金?意向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要弄清!

案例:黄先生相中了林女士位于杭州某区的一套房屋。今年2月,黄先生与林女士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约定黄先生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这套房屋,并约定7天后签订正式房屋转让合同,购房意向金为3万元,合同签订当天,黄先生将意向金交付给了林女士。

第二天,林女士接到了另一个意向买家的电话,表示愿意以126万元的价格购买林女士的房屋。林女士很心动,联系黄先生表示希望退还3万元意向金,终止意向合同。

黄先生很气愤,表示如果林女士不愿意出售该房屋了,就按照定金规则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此时,林女士坚称3万元只是订金,无需双倍偿付。

风险点

二手房市场上涉及房屋买卖的定(订)金合同多种多样,许多购房者对于合同中意向金的含义和后果缺少认识。近期,因买家贷款失败.买家不符合限购资格、卖家不愿意卖等各种原因导致二手房交易无法履行,要求退还意向金的诉求出现不少。

提示

1.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因为目前并没有关于订金的明文规定。“订金”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的订金即可,无需双倍偿付。

2.二手房买卖时,“意向金“的含义

首先,“意向金”与“订金”一样都不是法律概念。“意向金”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关键在于意向合同中具体条款的约定。

如果意向合同中有意向金转为定金或者约定一旦违约需要双倍赔付等条款的,那么该“意向金”就相当于“定金”的概念。买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

如果意向合同中没有写明“定金”字样或者没有明确定金义务的相关条款,那么该“意向金”就不能理解为“定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

综上所述,实卖双方为各自的合法权益,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意向合同前,仔细确队定金、订金、意向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购房意向合同时,必须要谨慎核对相关条款内容,谨慎签字,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案例2:买卖二手房合同不网签? 资金不监管?贻害无穷!

案例:A某相中了房东B某位于杭州某区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A某、B某、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在正式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分期支付房款,其中首付款130万元,余款150万元均打入交易资金监管帐户,交易资金在过户当天转付给B某。

但在正式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前,房东B某私下联系了A某,要求A某将首付款打入其个人账户,用来偿还该套房屋的银行按揭。作为交换,房东B某承诺首付款打给他的当天,房屋就可以实际交付给A某使用,还承诺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个纸质的房屋转让合同。A某因急于入住,对房东B某的承诺心动不已,加之所谓转让合同的签订使A某更觉得自己的利益也有了保障。于是,几日后他便将首付款130万元打入了房东B某的个人银行账户。

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房东B某找各种理由拖延。A某等不住了,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房东B某收到钱款后一直没有去银行办理按揭还款,并且已经将130万元首付款挪作了他用。

风险点

1.买卖双方未网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房款汇入房东私人账户,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提示

二手房网签是指二手房交易中,交易双方通过杭州住保房管局的官方平台线上签订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自2006年起杭州已全面推行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工作。

买卖双方委托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可在中介公司网上签订转让合同,自行成交的可前往住保房管局办证大厅网签窗口签订转让合同。通过网签,能够有效避免“一房二卖"、责任不明确、合同不规范等风险的发生。

网签完成后就可以放宽心等待入住吗?答案是否定的,上述案例里的购房者就是轻易将房款打入房东私人账户,才导致资金无处追踪。

因此,凡是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机构、买卖双方当事人、银行在网上签订转让合同时还应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交易房款支取和转移的条件、程序。协议签订后,需将二手房交易资金打入经杭州住保房管局备案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

目前,经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相关信息可登陆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査询,搜索公司账户,就可验证您将汇入房款的银行帐号是否真实,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案例3: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让买卖双方都有了一把安全锁!

案例:市民吴先生碰上了一件闹心事,因为他发现自己买房时竟然被房产中介骗走了15万元!

据吴先生介绍,两个月前他着急买房结婚,在中介小张的牵线下,花250万买下了一套下沙的房子。后来,因为新房装修中碰到一些问题,他联系上了前房东,意外得知当时房东的出价只有235万,自己竟然多付了15万!

震惊之下,吴先生当即决定向房管部门投诉。在房管部门的调查核实下,中介小张终于坦白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小张故意瞒着吴先生将价格抬高了15万,又假装好心,出主意让他把房屋转让合同上的成交总价由250万调低到235万元,说这样可以少交一点税费。当时手头正紧张的吴先生还觉得小张真热心,考虑事情周到,于是当小张提出让他直接把250万打入自己私人账户时,他没多想便答应了。哪里料到,小张在给了房东235万后,转身就把剩下的15万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风险点

这起纠纷正是交易资金监管环节出现了问题。

二手房交易资金存在着很多交易资金风险,例如:房源信息不真实等情况造成首付款退不回来,产权已发生转移但房款却不能及时给付等。为保障交易双方的钱款安全,防范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权属的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正确使用交易资金监管,将房款汇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这次交易中,如果吴先生将房款汇入了监管专用账户,房款的支取就可受到银行的监管,张某便无法擅自从账户中取走15万元。

提示

根据杭州现行的交易资金监管模式,房产中介公司应当在银行设立专款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在房屋交易时,买方、卖方、房产中介公司、监管银行四方要共同签订一份关于交易资金监督管理的协议,协议上明确约定了房款支取的条件和数额。受银行的监管,如果没有达到支取条件,买方、卖方、中介公司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以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

如果想了解、确认房产中介公司资金监管账户的相关信息,可以登录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查看,平台集中公示了在市住保房管局备案的中介公司资金监管账户,搜索公司账户,就可验证您即将汇入房款的银行帐号是否真实,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案例4:如何避免二手房转让被套路?

案例:胡女士通过某中介公司出售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经纪人告诉胡女士去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签窗口签约,那样可以快速拿到房款。在签约过程中,我局网签窗口工作人员再三询问胡女士是否通过中介成交二手房,如通过中介成交的应当在中介机构签约并按照中介代理二手房交易规范流程操作,房款应通过经房管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交割。但是当时胡女士听信了中介人员的忽悠,隐瞒了真实情况,按“自行成交”流程办理了网签。

结果网签和过户手续一办完,问题就来了,胡女士迟迟没收到尾款。多次联系中介公司,却被告知自行找房东处理,中介不负责,对此胡女士感到很气愤又无奈。

风险点

房屋买卖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件”,二手房买卖涉及买卖双方意向撮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权证办理、税费缴纳、房款交割、房屋交付等一系列环节。某些“黑中介”利用

普通老百姓不懂行,以“办事快、费用省”诱骗消费者。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整个交易流程无法完成,此时“黑中介”却溜之大吉,剩下消费者独自承担巨大风险。

提示

1.选择靠谱的服务一一在官方平台寻找专业的经纪公司及经纪从业人员

在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

(https://www.360docs.net/doc/4f19218461.html,/guid/index.html ),消费者可通过经纪机构及人员的实名评价排行榜、签约排行榜、挂牌房源排行榜、红黑名单信息、投诉情况、行政监管情况等检索区块全面了解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员的信用情况,快速找到诚信、专业的经纪人员。

2.遵循规范的流程——在对口平台办理规范的交易流程

杭州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的两种通道,分别为:自行成交的,在各行政服务中心网签窗口办理自助网签;通过中介成交的,在中介公司办理网签。

鉴于胡女士的类似案例偶有发生,自助网签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网签业务时会认真询问买卖双方是否通过中介机构交易,并告知自助网签资金自行交割的风险。请广大消费者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中介圈套,共同监督和规范中介行业的执业行为。

案例5:一招远离二手房源虚假信息

案例:王先生准备购买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三居室,他在房源发布网络平台上搜索了很久,对各种房源信息进行比较后,根据房屋总价、地理位置、面积、交通、户型等条件筛选出了几套自己比较中意的房屋。在逐一打电话咨询后,王先生却对这些房源信息有话要说。

第一个电话接通后,王先生被告知他所看中的房屋刚刚售出;第二个电话被告知因行情发生变化,房源实际售价比网站平台显示的多出了近二十万。终于有机会看第三套房源,王先生在经纪人的带领下去了现场,结果却大失所望,房源实际情况与网络描述的信息大相径庭。

事后,王先生又不断接到中介公司推荐其它房源的电话,令他不胜其烦。

提示

1.如何获得真实房源信息?

据了解,不少购房者遇到过像王先生这样的遭遇,的确,网上房源发布平台的大量涌现为购房者寻找房源提供了便捷途径,但信息混杂也给购房者带来了不少麻烦。

2.应该如何辩别房源的真伪呢?

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房源核验服务,符合“真实存在、真实产权、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的五真房源将获取唯一的房源核验编码以及二维码。

如果想买房,先登陆“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通过挂牌房源公示功能查看是否有符合您需要的“五真”房源。

也可以在其他各类渠道上获取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后登陆“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通过挂牌房源信息查询功能,验证房源的真伪。

此外,在实地看房、签订意向合同之前,请向中介机构索取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及二维码,如果中介机构无法出示的,请务必提高警惕。

房产中介八大欺诈行为及对策

房产中介八大欺诈行为及对策 买二手房大多要通过房产中介,一个好的中介会让你买得称心、放心,觉得付的佣金物有所值,一个不好的中介不仅会让你买出一肚子火,而且还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不少是上家或下家与房产中介之间产生的纠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少数房产中介利用自身的经验优势和客户对房产买卖程序的不熟悉,欺骗、引诱上下家成立买卖意向,以便获取中介佣金。下家(买方)常常是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以下是我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欺诈行为(包括不规范行为)及对策:第一类:签合同不给正本出现概率:五颗星损失程度:五颗星 案例:张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居间协议约定张小姐(乙方)以106万元向上家王先生(甲方)购买一套房屋,中介公司(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合同还约定了付款的时间和交房时间等内容,中介说这个合同一式三份,等张小姐签好后再那去给上家签字,等上家签好后再给张小姐一份。但等张小姐再拿到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原来的一段空白行里增加了一句话,写明成交价是106万元,但交易时合同做成90万元,其余16万元以装修款名义支付。中介解释说是上家想少付点营业税,张小姐提出异议,认为这一条是她没有认可过的内容,不能算数的。中介却说张小姐字也签了,也就是认可了,必须按这个条件签正式合同。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图对合同进行修改,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如果与中介签订合同后中介不肯给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如果象这个案例中所遇到的情况,中介称要将合同带到上家处让上家签了再给下家,那至少要多长一个心眼,让中介将合同复印一份,再叫中介盖个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这样就不担心中介私自修改合同了。 第二类:强制规定独家委托出现概率:五颗星损失程度:二颗星 案例:刘先生(甲方)与中介公司(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买方刘先生)本人或其亲属不得私自与出售方(即卖方王先生)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在该期间内,甲方也不得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出售方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否则甲方应按该房屋成交价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后,刘先生通过另一家中介公司也看了几套房屋,其中就包括这一套,而且后一家公司承诺刘先生中介费可以九折,刘先生于是就通过这家中介公司成交了,但前一家中介公司得知此事后,向刘先生提出要求支付2%的违约金。 对策: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买方看房后不得私下房东成效,这是中介为了避免客户“跳中介”而经常采用的做法,这样做本无可厚非,因为佣金是中介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买方通过中介认识房东后再私下与房东成交,中介公司就收不到佣金了,这对中介公司当然也不公平。不过,房东一般不会只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下家也不会只到一家中介公司了解,如果居间合同中约定下家不得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成交,这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也是无效的。 第三类:欺上瞒下吃差价出现概率:二颗星损失程度:五颗星 案例:陈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房价是95万元。等到正式签买卖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价被写成了91万元,中介告诉她合同价少写点可以少交点税,但陈女士与房东联系后才知道,房东当初的报价就是91万,很显然,多出来的4万元将全进中介公司。

(完整版)房地产中介纠纷案例分析集锦~

『中介纠纷案例分析一』一房二卖的代价 案情介绍: 2006年3月3日买受人钟先生与出卖人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刘先生将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套私有住房以120万元卖与钟先生。合同签订当日,钟先生交付了10万元购房定金。合同签订后,由于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烦琐,双方协商一次性付款。但双方对一次的付款方式以及时间并未达成一致。后刘先生发给钟先生一份电子邮件,以双方对付款方式无法达成一致为由通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将上述房屋以125万元的价格另行出售与他人,也办理完了产权过户手续。钟先生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刘先生双倍返还购房定金20万元。 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最后做出了判决,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双倍返还钟先生定金20万元。 律师分析: 此案争议的焦点是:刘先生是否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其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当事人一方如解除合同只能依当事人约定或依法律规定。法定解除的情形,按照《合同法》94条规定,有下列五种: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由于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烦琐,双方协商改为一次性付款,但如双方对变更付款方式未能达成

一致的,应当依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因此双方对变更付款方式未能达成一致,并不能成为出卖人解除合同的理由,出卖人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 相反,在钟先生与刘先生协商付款过户的过程中,刘把房屋另行出售与他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致使刘与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刘先生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钟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刘先生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而,构成根本违约的刘先生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约定就应当遵守”,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的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也给当今房屋买卖中的出卖人一个警示:不要因房价在涨就随意违约,否则,不仅仅要付出的道德上的代价,还要付出金钱上的代价。 『中介纠纷案例分析二』约定就应当遵守 案情介绍: 2005年3月10日董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董某以85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的房屋,董某应于2005年3月25日支付首付款20万,余款以商业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同时董某支付张某定金6万元。合同签订后,董某嫌价格偏高,便以自己不能办理贷款为借口,也未依约支付首付款,并于2005年4月10日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张某提出因上述原因致不能履行,要求解除该合同并退还定金6万元。2005年10月,由于房价持续上涨,该争议房屋市场价已涨至90万元左右,董某再次函告张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未获张某同意,便于2005年11月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董某违约在先,该合同已解除,其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遂驳回原告的诉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地产领域违法违 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5.06 •【字号】陕建房发〔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 案例的通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纪办〔2021〕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要求和省住建厅《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建发﹝2021﹞68号)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房地产、物业、中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等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经研究决定,现将各地查处的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房地产领

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予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附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附件 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案例 1.基本情况:2021年7月,市民于先生反映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欺骗行为,通过其居间服务购买商铺后一直未交房。经调查,于先生所购商铺实际为某开发企业所有,并未委托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中介机构未核实相关情况导致交易纠纷产生。 2.违法违规依据: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未经项目开发企业书面委托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 【引子】 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法律和法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了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公布一些典型案例,以供广大市民和从业者参考。本文将向大家介绍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和教训,并分享我个人对这些案例的观点和理解。 【正文】 1. 案例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定 在这个案例中,买房人在房屋交付后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并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中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权益,并判断了买方的索赔是否合理。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应该谨慎选择开发商和购房合同,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 案例二:关于物业管理费收取纠纷的判决

该案例涉及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情况。最高人 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物业服务费的支付义务和管理公司的法律责任,并强调了业主也有义务按时支付费用。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物业管理费 的收取不仅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也需要业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持 良好的住宅环境。 3. 案例三: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裁决 这个案例涉及一起拆迁补偿纠纷,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在这个案件中 成为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综合考量相关法律和规定,判断了 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并维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政府在推进城市更新和拆迁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 【观点与理解】 房地产领域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些典型案例 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经验和教训。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案例,我们 可以掌握一些法律原则和操作技巧,使我们在购房、物业管理和拆迁 等方面更加谨慎、合法地行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些案例也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

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检视剖析

房地产领域典型案例检视剖析 典型案例:中国房地产泡沫破裂 案例背景: 中国房地产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快速增长。在过去几十年中,房地产市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逐渐增加。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了泡沫的破裂。 案例分析: 1. 过度投资:由于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和鼓励,大量的资金涌入该行业。这导致了过度投资,即供应大于需求。许多城市的房地产项目数量迅速增长,但购房需求并没有同步增长。这种过度投资最终导致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形成。 2. 价格过高:由于过度投资和供应过剩,房地产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高价位上销售房屋,使得购房成本过高,超过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这使得许多人无法购买房屋,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3. 地方政府依赖:许多地方政府将房地产市场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他们通过土地出让和相关税收来获取收入,进而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然而,这种依赖性使得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时难以适应,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波动。

4. 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还带来了金融风险。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面临财务压力。一些开发商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面临违约风险。这可能对整个金融系统造成连锁反应,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风险。 5. 社会影响: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许多人投资房地产市场,希望通过房产升值来获得财富。然而,泡沫的破裂导致房地产价格下跌,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也导致了社会不满情绪的增加,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 结论: 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过度投资、价格过高、地方政府依赖、金融风险和社会影响等问题。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房地产市场发展中,要坚持稳健的发展理念,避免过度投资和价格过高,同时要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避免泡沫的形成和破裂对经济和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房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

房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 (以下案例仅供参考) 案例一: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房产中介公司名称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x 地址:xxxx 合同双方,甲乙双方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案例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甲方的主要职责: 1.根据乙方的需求向购房人提供适当的物业评估、房屋出售或租赁信息,提供各种房屋查询服务。

2.与乙方签订不动产中介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通过网络、广告、报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推销房屋租售信息,并尽力推销乙方委托出售或出租的房屋,提供专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对于与房屋租售或不动产交易相关的各种问题,以及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甲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对于乙方的委托事务保密,并不得向与此事情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或乙方委托事务的内容。 乙方的主要职责: 1.正当、合法的方式委托甲方协助自己出售或出租房屋,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房产产证、权证、租赁合同等资料以协助甲方完成委托事务。 2.不向其他中介公司或个人委托类似的租售事宜,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3.如乙方自己卖房或出租,乙方也应告知甲方,以免甲方花费不必要的劳动力和时间。 4.尽可能及时配合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及资料以便甲方完成委托事项。 5.严格保守委托期间存在的所有经济、法律、财务等相关信息及资料,并严禁泄露或传播。

时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租售完成之日止。 2.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提前或延迟解约,并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违约或欺诈行为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向对方作出书面或口头道歉并预先承认其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不再重犯、支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等。 4.因非甲方过错造成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及时提供协助支持乙方维权。 案例三:需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1.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应当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 无果,双方将在争议解决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按照约定全力配合履行各自负 责的职责及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否则应对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并 实现共同的利益。因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互对等、相互尊重、互相补充的。

中介服务行业的行业案例分析

中介服务行业的行业案例分析我将为您提供一份关于中介服务行业案例的分析报告。以下是对该行业的详细研究和案例调查的结果。请注意,本报告将根据行业的性质以及提供的信息进行适当的格式化。 案例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 背景信息: 该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他们为买家和卖家提供房屋交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服务,包括房屋评估、法律事务协助和金融咨询等。 行业分析: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作为一个关键的支持部门,为房地产市场的买卖双方提供了便利。该行业以合同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并且需要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合作。 挑战与机遇: 该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市场激烈竞争,许多新的中介公司进入市场。因此,为了保持竞争力,他们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另一个机遇在于使用新技术和在线平台,以提升效率和增加市场份额。 解决方案: 该公司采用以下策略来应对挑战和利用机遇:

1. 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培训和发展专业团队,提供高质量的房地产 中介服务,从而获得客户的口碑推荐和忠诚度。 2. 利用数字化平台:建立一个用户友好、便捷且安全的在线房地产 平台,使用户能够在线查找房屋信息、预约看房以及进行在线交易。 3. 扩大合作网络:与相关的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建 立合作关系,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 案例二:就业中介服务公司 背景信息: 该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就业中介服务的机构。他们连接求职者和雇主,帮助求职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为雇主提供找到合适员工的渠道。 行业分析: 就业中介服务行业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缩小 求职者与雇主之间的信息鸿沟,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人才招聘服务。该 行业需要与教育机构、企业和政府机构等紧密合作。 挑战与机遇: 该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影响。随着在线招 聘平台的兴起,公司需要采取灵活的策略来保持竞争力。另一个机遇 是与教育机构合作,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咨询,以满足市场对高素质 人才的需求。 解决方案:

石家庄中院发布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石家庄中院发布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07.04 •【分类】其他 正文 石家庄中院发布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被告人任某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18日,任某以河北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另外两个房地产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建设霍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被告人任某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2017年8月份,任某将霍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命名为盛世天下城,在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盛世天下城项目的商品房。 2017年8月16日,任某将所持河北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任某不再在该公司任职。但被告人任某在其已不在该公司任职、且退出霍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之后,仍利用POS机继续销售盛世天下城项目商品房。经审

计,自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3月23日之间,任某非法收取36户购房款810.9057万元,该款项均由其支配使用,致使36户购房款无法退还。 【裁判结果】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所在公司合作开发的盛世天下城房产项目无任何手续无法履行,且在退出公司经营之后,仍继续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供自己挥霍或处分,导致购房款不能退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故以被告人任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任某违法所得 810.9057万元追缴后返还焦某某等36名被害人。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鹿泉区人民法院该刑事判决。 案例二:被告人廖某、张某某 挪用资金案 【基本案情】 2010年3月,被告人廖某、张某某成立河北灵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开发四季花城项目。2014年、2017年、2020年廖某陆续从公司以借款名义挪用资金3120万元,用于投资及个人使用。截止到立案时,廖某尚有1720万元没有归还。2017年、2020年、2021年张某某先后从公司以借款名义挪用资金929万元。截止到立案时,张某某有917万元未归还。该案移送起诉前,张某某已退还917万元全部款项至上述公司的政府监管指定账户,廖某仍未退还。 【裁判结果】

恒大欠佣金成功案例

恒大欠佣金成功案例 恒大欠佣金是指恒大集团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费用的行为。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中,佣金一般是由买卖双方各自支付给中介机构,作为其服务的费用。然而,由于某种原因,恒大集团未能履行支付佣金的义务,导致中介机构维权与恒大对簿公堂。 恒大欠佣金成功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1.广东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欠佣金案:该案以恒大集团旗下的广东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欠佣金为主要争议焦点。中介机构作为该房地产交易的服务提供者,完成了购买者与恒大集团之间的买卖协议的达成。然而,恒大集团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引发了纠纷。中介机构通过合法途径聘请律师,将恒大集团诉至法院,最终获得了胜诉,并成功收回了欠佣金。 2.恒大地产欠佣金案:该案件是恒大集团在与中介机构进行合作中,未支付佣金费用。中介机构通过律师代理提起诉讼,以要求恒大集团支付佣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恒大集团存在欠佣金的事实,并要求恒大集团支付佣金。此案件成功为中介机构争得了应有的佣金权益。 3.恒大房地产欠佣金案:该案件中,恒大集团与中介机构签订了购房合同,其中明确了支付佣金的义务。然而,在交易完成后,恒大集团未能履行支付佣金的承诺。中介机构认为恒大集团的行为构成违约,并开始诉讼程序,要求恒大集团支付欠佣金。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恒大集团支付佣金,且一审判决生效。 以上三个案例是恒大欠佣金成功案例中的典型代表,这些案例的成功源于中介机构坚守合同的权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些案例中,中介机构通过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成功轮候了法院的支持,并最终获得了胜诉。这些案例表明,在商业交易中,中介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有权依法要求恒大集团支付佣金。当恒大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9.11.29 •【字号】晋建房函〔2019〕897号 •【施行日期】2019.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中介机构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晋建房函〔2019〕897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曝光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第一批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后,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公布各市在整治乱象中查处的第二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太原市创世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克扣出租人租金,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并将案件转送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调查处理。 2.太原市易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克扣押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 3.山西得舍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建立信用档案,拒不退还租房押金,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

管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4.山西腾伟隆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不退租房押金,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注销营业执照,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5.山西千元伟业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未建立信用档案,未按规定对通过其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备案,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山西暄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建立信用档案,未按规定对通过其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备案,涉嫌提供虚假注册地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7.大同馨冉房产婚介不提供任何证件执照,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进行曝光。 8.大同广居房产二部未办理营业执照,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进行曝光。 9.大同手机维修房屋中介未办理营业执照,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进行曝光。 10.大同家美房产超范围经营,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进行曝光。 11.大同福泰房产振华街店超范围经营,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 12.朔州金海岸房产中介有限公司怡家园店未办理营业执照,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13.朔州金海岸房产中介有限公司梁郡路生活区五区墙外店未办理营业执照,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曝光,并将案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

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的提升方法与案例分析

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的提升方法与案例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住房需求的增加,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也日趋火热。而在这个行业中,房地产中介服务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房地产交易的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的 提升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探讨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提升的 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来具体说明。 一、优化信息流程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效率首先取决于信息的快速流通。为了提高信息 流程的效率,中介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引入科技支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开发智能化平台,实现信息的快速获取和传递。例如,通过建立房源信息数据库,中介 机构可以更快速地了解市场动态,为客户提供更准确的服务。 2. 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与开发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及 时获取最新的楼盘信息,并优先为客户提供。通过与开发商的紧密合作,中介机构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房产信息,提高服务的效率。 3. 推广在线交易平台:建立在线交易平台,提供线上签约、线上支 付等便捷服务。这样可以大幅减少中介服务过程中的繁琐环节,提高 交易效率。 二、提高服务质量

除了信息流程的优化,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还需要改善服务质量。以下是几种方法: 1. 客户需求分析: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进行个性化的服务,提 供更固定的解决方案。通过专业的需求分析,中介机构可以快速找到 客户的痛点,并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提高效率。 2. 优化业务流程:对中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避免因人为原 因导致交易延误。例如,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和规范操作手册,提高工 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团队协作:建立高效的团队合作机制,通过任务分工和协作,提升工作效率。不同岗位的员工可以以协作的方式共同完成任务,减 少沟通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三、案例分析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效率的提升方法。 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发现他们的客户往往需要通 过多次交流来明确自己的需求,而这会导致服务的延迟和效率的降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公司进行了以下优化: 1. 引入在线预约系统:中介公司开发了一个在线预约系统,客户可 以在系统中准确填写自己的需求,并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咨询。这样 一来,中介公司可以提前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咨询会议做好充分准备,缩短咨询时间,提高效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通报7起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通报7起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4日公布了各地在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中查处的7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6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联合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以来,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和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一、深圳市龙岗区住房租赁“黑中介”恶意克扣押金租金,暴力驱逐承租人。 深圳市龙岗区以王某群、赵某为首的团伙,承租一栋楼房并经简易装修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对外出租。租赁过程中蓄意制造房源紧张假象,在租赁合同中设置明显不利于承租人的条款,骗取承租人交纳多种押金。房屋出租后,又采取雇人酒后滋事等方式,故意逼迫承租人提前搬离,制造承租人违约,达到克扣押金、租金的目的。该团伙行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项犯罪,群众反映强烈,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深圳市公安局开展“清房”专案行动,将6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后移送司法机关。 二、上海“安居客”网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上海市委网信办接到群众投诉后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动,责令“安居客”网站落实平台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对信息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全面清理不实房源信息。“安居客”网站已将问题房源下架,禁止相关经纪人在安居客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并对平台上的其他房源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在“聊天场景”和“房源详情”页面中增加不实信息举报入口。 三、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违规开展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低租金方式吸引承租人,在承租人有承租意向后,要求承租人先签订“定金合同”;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又以只能通过第三方平台“会分期”支付租金和之前已签订“定金合同”为由,诱导承租人签订嵌套租赁消费贷款条款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时,无法自行与“会分期”解约,“会分期”仍每月按时扣除承租人租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调查核实后,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将该公司纳入合肥市经纪行业“黑名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四、西安小青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违规为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 西安小青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某小区住房出租信息,经查,该小区住房为不能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该公司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19年7月,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向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中介服务行业的客户案例分享

中介服务行业的客户案例分享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中介服务行业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房产中介、招聘中介还是婚介服务,这些中介机构都扮演着连接供需双方的重要角色。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分享一些中介服务行业的客户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个行业的运作和价值。 案例一:房产中介 小明是一位工薪阶层的年轻人,他近期决定购买一套自己的住房。然而,他对于房市和购房手续并不了解。于是,他决定寻求房产中介的帮助。小明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家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仔细倾听了小明的需求,并根据他的预算、所需面积和地理位置等要求,为他提供了几个合适的房产推荐。在小明选中一套心仪的房子后,中介公司负责与房东进行谈判,并协助小明完成所有购房手续,包括合同的起草、资金的安全保管以及房产证的办理等。 通过与中介公司的合作,小明顺利地购买了自己心仪的房屋,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房产中介在客户购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二:招聘中介

小红是一家外资企业的招聘负责人,她面临着长时间招聘岗位却无法找到适合人选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她决定寻求招聘中介的帮助。 招聘中介先与小红进行了沟通,明确了公司的需求和招聘标准。接着,中介公司收集了大量的简历,并根据小红提供的要求筛选出了一批合适的候选人。中介公司与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将优秀的候选人推荐给小红。 通过中介公司的专业服务,小红成功招聘到了一批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这不仅缩短了招聘周期,还减轻了小红的工作压力。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招聘中介在帮助企业招聘合适员工方面的价值。 案例三:婚介服务 小丽是一位年龄逐渐增长的单身女性,她渴望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伴侣。然而,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使得她无暇顾及恋爱事宜。于是,她决定尝试使用婚介服务。 小丽通过婚介公司提供的平台注册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并进行了心理测试和配对。婚介公司根据小丽的需求和个性特征,为她推荐了几位合适的候选对象。小丽在婚介机构的协助下与这些候选人进行了相亲。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和了解,小丽最终在婚介服务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活伴侣。这个案例展示了婚介服务在为客户创造婚姻幸福的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房产中介案例

房产中介案例 在房产交易领域,中介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作为买卖双方的桥梁,通 过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帮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房产中介案例,了解中介公司在房产交易中的作用。 某天,小王决定卖掉自己的房子,于是他找到了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委托他 们帮忙出售房产。中介公司派出了经验丰富的中介人员,对房子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与小王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了他的需求和期望。随后,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的广泛资源和渠道,将小王的房子进行了有效推广,吸引了众多潜在买家的关注。 不久之后,一位买家通过中介公司的推广渠道找到了这套房子,并表达了购买 意向。中介公司及时地将买家的信息传达给了小王,双方很快就进行了详细的房产交易谈判。在中介公司的协助下,买卖双方达成了满意的价格,签订了正式的买卖合同。 在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还协助双方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提供了法律咨询 和金融服务。他们的专业团队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使整个交易过程顺利进行,大大减轻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压力。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介公司在房产交易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不仅仅是推销房产,更是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充当着协调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使整个交易过程更加顺利和高效。 因此,对于房产交易双方来说,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支持,帮助他们达成满意的交易。同时,中介公司也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为房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规制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规制 一、问题的提出 有一则案例。2001年10月6日,经某房产经纪公司牵头,原告李某 与被告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一套住房 售予被告,价款121000元,被告应在立约时给付定金1500元,房款 应在同年12月30日前付清。协议签订后,被告依约给付了定金,并 与同年12月26日将20000元房款交至中介公司,后被告又分两次将 其余购房款及中介费共计103000元交至中介公司。原告迟迟未收到房款,遂找被告索要,方知房款已交至中介公司。经多次催要,中介公 司仅出具欠条一份,表示暂无力偿还房款,原告遂诉至法院。无独有偶。日前,某国家级权威媒体披露了一则消息。何某花费毕生积蓄30 余万元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手中购得一套集资房,因其对相关法律不 甚了解,只好求助于某房地产咨询公司的律师。律师收取了3200元的 律师见证费,出具了律师见证书和声明书。在律师的见证下,何某放 心地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楼房转让合同》。一年后,何某因故 欲转让该房,才被专业人士告知原购房合同系无效合同。 以上两则案例,仅仅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中再普通不过的情形。我们 知道,中介机构应当忠实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的约定义务,为当事人 之间民事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做出引导。不过,中介违规屡屡发生,对类似行为应该如何规制?对中介公司挪用或侵占房款的行为,除依 法追究相对应刑事责任外,民事责任该如何认定,赔偿范围该如何划分?对收取了高额见证费的律师及咨询机构未尽到注意义务存有明显 过错的,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其法律依据又何在呢?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况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种类

房地产经纪案例集

《房地产经纪》案例集 案例1 据调查,在美国的二手房交易中,约82% 的买主利用了经纪人提供的服务,85% 的卖方通过经纪人帮助他们实现销售,只有15% 的卖方没有雇佣经纪人。实际上,即使没有雇用经纪人,也有人在扮演着类似于经纪人的角色。经纪人成为美国人居家理财不可缺少的好帮手。举例来说,如果委托人希望出售其房产,他的单方经纪人就会凭借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市场信息,详细地为委托人规划一下,欲出售的房产有多少价值?有多少的投资回报?怎样操作最划算?需要交哪些费用?有什么具体手续?如果委托人下一步需要购置新房,应该选哪儿的房子?多大的户型适合?什么房屋适合委托人需要? 怎样从大量的供应体系中选中最理想的房屋?选中的房屋合理价位是多少?需要考虑哪些实际问题?要交多少钱?怎样办理等。所有这些繁琐又专业的环节都由经纪人全权负责落实打理,委托人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避免了相当大的房产投资风险。从某种角度上来看,经纪人的定位实际上是类似于私人律师性质的房地产私人顾问,担负着真正的代理责任。经纪人由于其高水平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准,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尊重与信赖。 在当今的西方发达国家,经纪业相当发达,经纪机构林立,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他们涉足的领域包括商品和证券买卖、劳动雇佣、房地产交易、融资借款、保险,甚至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图书出版等各个领域。在西方相当多的国家,生产厂家的对外销售都是

通过经纪人来完成的,经纪人在制造商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买卖关系。这些国家的国际分销系统机制发育完善,制造商可以通过委托代理方式与国际贸易中间人及他国进口中间人签定销售合同。这种业务一般都是通过本国出口商和他国进口商达成商品所有权交割协议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纪业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思考与讨论】 1、经纪有哪些作用?你如何认识房地产经纪的作用? 2、经纪有哪些特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