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企业或者机构取得的一种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是指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或者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并发放证书,证明具有甲级资质资格的资质等级。

获得甲级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有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职称。

二是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和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三是资质等级符合条例的要求。

四是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专业的施工管理团队,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履行能力。

五是完成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口碑。

获得甲级资质的企业和机构除能够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外,还可以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咨询、地质灾害处理方案研究、地质灾害遥感监测、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综合评估等工作。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相关职责,严格遵守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定期参加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举办的资质等级考核,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及时整改,并向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报告。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获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4年,4年后应重新进行认证,以确保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是国家重要防护对象,其负责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成功和社会安全有重要影响,因此,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质量,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地质灾害资质

地质灾害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是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的资历,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工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等级: 1、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甲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10年以来独立承担过一项(含)以上大型或二项(含)以上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单位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8%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人员所占比例均不低于二分之一。技术人员中短期(一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5、单位注册资金1200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0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持有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是指通过有效地质工程手段,改变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的资历、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企业或者机构取得的一种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是指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或者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并发放证书,证明具有甲级资质资格的资质等级。 获得甲级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有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职称。 二是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和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三是资质等级符合条例的要求。 四是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专业的施工管理团队,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履行能力。 五是完成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口碑。 获得甲级资质的企业和机构除能够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外,还可以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咨询、地质灾害处理方案研究、地质灾害遥感监测、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综合评估等工作。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相关职责,严格遵守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定期参加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举办的资质等级考核,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及时整改,并向中国水利部地质调查院报告。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获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4年,4年后应重新进行认证,以确保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 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是国家重要防护对象,其负责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成功和社会安全有重要影响,因此,甲级资质企业或者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质量,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甲级、乙级、丙级资质条件如下: 1、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2、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3、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申报相应资料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

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见附件);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九)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四、申报地点 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五、有效期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条件的,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 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取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换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全国地质灾害甲级施工资质名录

全国地质灾害甲级施工资质名录 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我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了规范和管理,设立了地质灾害甲级施工资质名录。 地质灾害甲级施工资质是指具备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能力和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该资质,企业或个人可以承接各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括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 甲级施工资质的设立旨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备甲级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地质灾害治理方法和技术,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 甲级施工资质的获得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首先,申请者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其次,申请者必须具备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资金和设备保障能力;再次,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后,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业绩。 甲级施工资质名录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的,其中包括了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或个人的名单。名录的设立有助于规范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具备甲级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招投标和承接工程项目。同时,他们还可以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优惠,如税收减免、贷款支持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甲级施工资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持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定期进行年度审查和监督检查。只有在持续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够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地质灾害甲级施工资质名录的设立对于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持有甲级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减轻做出贡献。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甲级施工资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有效进行。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 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 第 1 页共7 页

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工程,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工程,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第六条除本方法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平安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平安、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 第七条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第 2 页共7 页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xxxx 年5 月12 日国土资源部第1 次部务会议通过,xxxx 年5 月20 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1 号发布,自xxxx 年7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第六条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

自然资源部关于撤销滇一建工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

自然资源部关于撤销滇一建工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2.04.13 •【文号】自然资发〔2022〕76号 •【施行日期】2022.04.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撤销滇一建工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 自然资发〔2022〕76号滇一建工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你单位向我部申请办理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532020140025)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前单位名称是云南先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云南先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向我部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中,通过伪造乙级资质证书,欺骗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532020140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等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自然资源部2020年4月批准你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行

政许可,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4月、2020年12月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532020140025)自始无效。涉及失信惩戒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然资源部 2022年4月13日

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指南-V1

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审批服务指南-V1 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指南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快,然而,地质灾害对于建设安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监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为了让更多的人深入了解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简单易懂的指南。 一、资质审批准备 1. 查看资质要求。资质申请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格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写申报书。这里首先需要做的便是认真阅读《办法》相关章节,了解申请资质的具体要求。 2. 整理申请材料。根据《办法》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审查规定的程序准备申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工程代表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等,根据申报材料清单逐一准备。 二、申请递交 1. 提交申请材料。资质申请材料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并交付资质审查机构。资质审查机构应当及时核查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确实缺少的材料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2. 缴纳申请费用。资质审查机构应当明确资质审查费用标准,并要求 企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三、现场审核 1. 现场审核。资质审查机构应邀请单位监理人员参加现场审核。现场 审核主要包括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工作经历、项目验 收记录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审核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各 项业务能力检测试题的答题纸以及现场口试。 四、审批结果 1. 审批结果。资质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资质审核结果。审核意见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审核结 论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盖章并由签字人亲自签字。 2. 不合格反馈。如资质审查机构对相关资质申请信息或申请单位能力 存在异议或超出资质等级,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并告知 申请人对此的申诉渠道及期限。 总之,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是非常重要的 一环,申请单位应当秉持诚信守法的原则,与资质审查机构不断沟通、配合,共同努力推进建设。希望本篇文章可以为读者提供实用有效的 参考,更好地了解内蒙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

内蒙古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指南-V1

内蒙古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指南-V1 内蒙古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审批服务 指南 在广大的自然环境面前,人类是渺小的存在。特别是地球上的地质变化,常常会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我们生活、经济、社会和国家的安全等方面。因此,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地质 灾害,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出台了许多规定和服务政策。本文将为读者 介绍内蒙古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服务指南。 一、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 印发地质勘查合同资格评定标准的通知》(附第727号文件)对内地 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审批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 二、评审标准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拥有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或洛阳大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或双千人工程等级专职研究人员1名以上; 3.在内蒙古自治区从事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工作的从业

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其中省级及以上级别资深工程师、高工不少于5人; 4.具备5项以下的勘查设计成果:海绵状城市低标准地处理一期项目 合理性设计,一般地质环境下钻孔灌注桩、隧道内支架的暂时支撑、 地下工程涌水治理、锚杆支护及降水沉水排放排水和抽水及其安装和 维修,特别地质环境下隧道、挡土墙、固结高边坡治理设计。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携带如下凭证,递交到地质勘查资格审定委员会: 1.企业申请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原件)、法人代表及负责 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现金流量表、状况说明书、银行存款证明)、公 司章程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组织机构码证)。 2.参评人员身份证、章程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或程序证书、 从业经历及获得的荣誉证书、优秀科研成果证书和明确的展示和评价 评估方法与工具的详细申请材料。 3.评审交叉考察,通过独立评审机构评审后,可颁发资质认证证书, 证书有效期以所属的资质单位甲级资质为准。 四、相关政策建议 1.加强关于内蒙古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 质服务的宣传和交流,深入推进资质审批机制改革。 2.落实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各项Regulations,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检查、考核及反馈制度。对查出的问题给予纠正、限期整改。构建内蒙古地 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甲级资质市场相互监管和诚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31 号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文盛 2005年5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审批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返回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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