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作业

《法学导论》作业
《法学导论》作业

《法学导论》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西方法学发展史上,著名法学家著作即学理法开始成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是( )

A 古希腊

B

C D

2.17-18世纪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世界观的典型代表是( )

A 自然法学派

B

C D

3.社会学法学派产生于( )

A17-18世纪 B19世纪 C20世纪初 D20世纪后半期

4.法学体系形成的时间是( )

A B C D

5.法学体系的基本单元或细胞是( )

A法律部门 B C D

6.与法律解释学相互交错和重叠的学科是( )

A B C D

7.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占居主导地位的法律思想是( )

A 传统法律思想

B 西方法律思想

C 前苏联法律思想

D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8.把大学学士学位的获得作为接受法律专业教育条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 )

A B 英国模式 C 欧洲大陆模式 D 澳洲模式

9.法学的真理性又叫法学的( )

A B C D

10.法学方法与法学理论之间是( )

A B C D

11.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论是( )

A B C分析方法 D

12( )

A B C D

13.中国古代提出“礼主刑辅”( )

A B C D

14.开创中国法律虚无主义思想先河的学派是( )

A B C D

15.在宪政背景下,行政法的首要性质是( )

A B C D

16.下列部门法中,不属于公法部门法的是( )

A B C D

17.法律义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现在( )

A B

C D

18

( )

A B

C

D

19.习惯上升为法律规则的途径是( )

A B

C

D

20.法律规则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 )

A B

C D

21.《刑法》《民法通则》在香港地区无效,体现了法律规则效力层次中的( ) A

B

C

D

22.我国法律关于对象效力的原则是( ) A B C

D

23.法律无明文规定生效时间的,依法理应该( )

A B

C D

24( )

A B C D

25.法律规则的适用效力中,居于核心地位和基础地位的是( )

A B C D

26.一部完整的( )是由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的

A B C D

27( )

A B C

D

28.法律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理解为( )

A

B

C D

29.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生产、贩运、销售假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处5年以 上有期徒刑”。 这一条文中包括了几个法律规则( ) A B C D

30.法学研究的对象是( )

A B C D

31.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出现,表明法学与( )学科有密切关系 A B C D

32.法学是正义之学,反映了法学的( ) A B

C

D 践性

33.法学方法与法学理论之间是( )

A B C

D

34.“恶法非法”的观点反映了法学研究的哪一种方法( )

A

B

C

D

35.中国古代提出“礼主刑辅”( )

A B C D

36.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法治国”( )

A B C D

37.古希腊最早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思想家是( )

A B C D

38.以适用法律制裁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叫做( )

A B C D

39.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的法律资格叫做( )

A B C D

76. ( )

A B

C D

41. 10周岁以下公民属于( )

A B C D

42. ( )

A B法律关系客体 C D

43. 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 )

A B C D

44. 西方学者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的理论中,强调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是( )

A B C D

45. 在我国,违宪责任的认定主体是( )

A B C D会

46. 公安机关错误抓人引起的赔偿属于( )

A B C D

47. 法律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 )

A惩罚责任人 B C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权力等的生效 D保障国家利益

48. 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的分类标准是( )

A B C D

49. 法学与哲学相结合而产生的学科是( )

A B C D

50. 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之间( )

A B C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D科学性等于阶级性

51. 法学的真理性又叫法学的( )

A B C D

52. 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论是( )

A B C D

53. 最早的法学导论课程和著作是( )

A 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B 边沁的《法学总论》

C 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导论》

D 庞德的《法学肆言》 54. 行为先于规则的法律规则属于( )

A B C D

55. 依现代汉语中法律的用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属于( ) A B C

D

56. 法学产生于古罗马,当时乌尔比安对该词的定义是( ) A B C

D

57. 法学研究的对象是( )

A B

C D

58.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该规定属于( )

A B C

D

规则 59.

( )

A B C D

60. 作为人类共同理性建构的法律规则形式是( ) A B

C

D

61. 民商法调整的私人关系的突出特点是( )

A B

C

D

62. 在宪政背景下,行政法的首要性质是( )

A 控权法 B

C D

63. 经济法部门法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但在法域的划分中,它应该属于( ) A B C D

64. 下列部门法中,不属于公法部门法的是( ) A B C D

65. 权利在法律上实质是一种( )

A B

C

D

66. 法律义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现在( )

A B

C D

67. 法律关系与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 )

A B

C

D

68. 权力的内容与权利相比较,前者重( )

A B C D

69. 权力主体不包括...

( ) A

B

C

D

70. 法律特有的调整机制是( )

A B C D

71. ( )

A B C D

72. 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反映了法律制度价值目标上追求( )

A B C D

73. 权利和义务的初始形态是( )

A B C D

74. 既是权利和义务运行的终点,又是新的权利和义务运行的起点是( )

A B C D

75. 被认为“不证自明的权利和义务”是( )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

1.理论法学学科包括( )

A B C D 2.部门法学的特征表现在( )

A B C D

3.积极的法律心理状态表现为( )

A B C D

4.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有( )

A B C D

5.美国学者庞德认为,构成法的要素,除了法律技术外还包括( )

A B C D

6.法律人才又叫( )

A B C D

7.决定法律人才素质结构及培养模式的客观依据包括( )

A B律 C D

8.当代世界各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共同趋势表现为( )

A B C D

9.法的古体字具有( )等含义

A B C D

10.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法律分为( )

A B C D

11. 法学体系的特征有( )

A B C D

12. 法学体系建构的协调性原则要求( )

A B

C D

13. 法学学科的划分应坚持的原则包括( )

A B C D

14. 理论法学学科包括( )

A B C D

15. 法学理论或法理学科的特点包括( )

A B C D

16. 部门法学的特征表现在( )

A B C D

17. 根据法律意识内容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 )

A B C D位的法律意识

18. 积极的法律心理状态表现为( )

A B C D

19. ( )

A B C D

20.拉丁语系国家,法除了具有法律规则的含义外还表示( )

A B C D

21.( )

A B C D

22. 体现法学与经济学密切关系的学科有( )

A B C D

23. 法学具有( )

A B C D

24. 权利和义务从形态上讲分为( )

A B C D

25. 人身权属于( )

A B C D

26. 审判权属于( )

A B C D

27. 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和自由,属于( )

A B C D

28. 一般权利包括( )

A B C D

29. 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有( )

A B C D

30. 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包括( )

A B C D

31. 从行为模式上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 )

A B C D

32. 义务性规则的主要特征有( )

A B C D

33. 从法律规则规定的法律后果上,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 )

A B C D

34. ( )

A B C D

35. 影响法律规则效力层次的因素有( )

A B C D

36. 历史上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定义理论有( )

A B C D

37. 义务概念之中包括( )

A B C D

38.( )

A B C D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律思维方式 2.法学体系 3.法律意识 4.判例法 5. 法的溯及力四、简答题

1.简述法学的性质?

2. 法学研究中的语义分析方法?

3. 法律责任的归结应遵循的原则?

4.法律关系演变的含义及条件?

5. 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五、论述题

1.试论述

2.试论述法学现代化的必然性?

3.试论述人权的保障方式?

《法学导论》 试卷A及参考答案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 1、简述法的效力范围。 2、简述守法的概念与意义。 3、论述司法和执法的区别。 三、论述:(本题19分) 试论法律职业的特征和社会价值。

四、材料分析(每题20分) 公元前339年,古希腊雅典三位罗织罪状的检查官一位演说家,一起指控当时著名学者、哲学家苏格拉底违反法律不尊敬城邦所信奉的诸神,引进新神,蛊惑青年,使之误入歧途。经过雅典公民民主投票,以280∶221宣判苏格拉底死刑。按照雅典法律规定,所有被判有罪的人都可以请求宽恕,被判有罪的人还有自己选择某一种刑罚的自由,即在认罪的前提下交罚金或者选择被放逐处罚。但是这样做就等于承认自己有罪,他声称,他的使命是神赋予雅典的礼物,而且他应当获得更多的权利以参与到城邦的政治生活之中,因此他不能提出以流放替代死刑的方案或者承担其他任何真正的罪名,也不愿意领着妻子和孩子,在法庭垂泪乞求同情和宽恕,表示“宁愿选择死也不愿婢膝地乞求比死还坏得多的苟且偷生”。 他的倔强态度惹怒了法官,第二次投票以360∶140判处其死刑。从判决到死刑执行尚有一个月的时间,他的朋友克里同认为雅典民众受到了蛊惑,带有偏见,判决是不公正的,因而为苏格拉底安排好了越狱出逃的计划。但苏格拉底认为,死刑判决是由城邦法庭作出的,尽管该判决因指控者不实的错误描述而事实上是错误的,但它毕竟是由一个合法组成的法庭作出的合法判决,并且城邦依法有权强制执行该判决。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们一致制定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去执行,一个城邦的理想状态必须是人人从内心守法的状态,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严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强大的根本保证,他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自己作为一名雅典公民,一生受到雅典法律的保护,有义务遵守雅典的法律,服从这个城邦的公民和法官、以及陪审团所审判的结果,否则他会违反他与这个城邦的“契约”,而这样做是违背自己原则的。如果他选择逃跑,是“以错对错”,这

姜晓萍:行政法学导论重要知识点

川大考研行政管理历年真题总结——行政法学页码参考书:《行政法学》(第一版),姜晓萍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一、辨析下列名词 2012年 1.平衡论 2.行政委托 3.一事不在罚原则 4.行政裁决 2011年 1.行政关系 2.信赖保护原则 3.行政优益权 4.行政合同 2010年 1、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 2、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p107 p174 3、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 p5 4、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p28 p45 p47 2009年 1、比例原则 2、行政相对人 p68 3、行政合同 p135 4、授权立法 p82 5、执行罚p128 6、行政补偿 p206 2008年 1、法治政府 2、抽象行政行为 p74 3、行政法主体 p28 4、行政规划 p133 5、行政程序 p146 2007年 1、代执行与执行罚 p128 2、行政国与法治国 3、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与确定力 p79 2006年 1、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p91 2、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p206 3、平衡论与控权论 p26 2005年 1、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p48 2、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 p174 p107 3、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p13 2004年 1、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 2、公定力 p79 3、公共行政 4、行政规划 p133 5、《国家赔偿法》 6、控权论 p26 7、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p169 8、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p11 p128 9、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p189 p190 2003年 1、自由裁量权 p38 2、代执行 p128 2002年 1、执行罚 2、《行政处罚法》 3、行政诉讼管辖 4、行政法主体 2001年 1、职位分类 二、简答 2012年 1.执行性立法,试验性立法和补充性立法的区别 2.行政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 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行政越权 2011年 1.简要回答行政行为的效力。 2.从功能上划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美国爸爸:女儿的家庭作业让我不堪疲惫

美国爸爸:女儿的家庭作业让我不堪疲惫要记性,不要理性。当我绞尽脑汁想要理解出自她为了即将要到来的,有关于矿物的地球科学学科测验所做笔记中的一段话时,艾丝米,我13岁大的女儿,给了我这样的建议。“矿物拥有以轴线的和贯穿晶面的轴长而界定的晶系。”这是笔记的开头,而在这之后,它们只有变得更加晦涩难懂。当我请教艾丝米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时,她给了我她的功课信条。 艾丝米在纽约合作研究实验初级中学读八年级,这是位于毗邻曼哈顿的,切尔西市内的一所精英公学。自从去年二月份她开始在那儿上学起,我和妻子俩就注意到了她有很多的家庭作业要做。我们从加利福尼亚州的太平洋帕丽萨德斯搬过来,那儿在布伦特伍德的保罗里维尔特许高中,艾丝米同样有一大堆的家庭作业。我发现不管什么时候我和这两所学校的老师们和管理人员提起这个家庭作业问题时,他们的回答都是:这是州里的要求,要求要覆盖一定数量的教学内容。还存在着标准化测试,让每个人,包括学生和老师,还有学校都成了这些测试的评估对象。但我感兴趣的不是对应试教育或者《有教无类法》法案的争论,而是从晚上八点到半夜里,艾丝米总算能爬上床之前这段时间里,她都在做着些什么。在学周之内,她平均一晚上要做三到四个小时的功课,睡六个半小时的觉。 有些晚上,当我们硬要她上床睡觉时,她会假装去睡,然后爬起来继续再做一个小时的功课。接下来的早上就该不妙了,女儿两眼酸涩潮湿,疲惫不堪,但依然要步履维艰地去上学。 我感到困惑:这么多个早上把她变成了缺睡的呆若木鸡样十来岁少年,这样的功课它的确切本质是什么? 我决定找个有代表性的一周来做一做我女儿的家庭作业。 星期一 傍晚,在修整完一篇临近截止日期的杂志文章之后,我有些累,并不期待着家庭作业的到来。当我比艾丝米早几分钟到家时,正想着是不是要推迟我的家庭作业周,但随后就意识到艾丝米可从来不能推迟她的家庭作业周。 所以当她告诉我今晚没有很多的功课时,我松了口气。我们要做11个代数方程组。(艾丝米的代数课上到了多项式分解,这个词我几十年来也没有听到过。)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法学导论重点

法学导论重点 第一章 1、古“法”字的解释P29 “法”的古体是“”。“,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这一解释表明,第一,在古代,法和刑是通用的。第二,“平之如水,从水”意味着法有“公平的”象征性意义。第三,廌据说是一种神兽,在审判时被廌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所以“去之,从去”,这显然有神明裁判的意思。 2、广义和狭义法的概念的区别P30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例如,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论,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的基本特征P39-42 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②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③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④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 4、法的要素及其理解P42-51 法的要素是指法有哪些基本因素或者元素构成。一般认为,法由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三个要素构成。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原理,或是为其他法的要素提供基础的综合性原理。 5、如何理解法的本质P31-38 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主观)

①法是一种意识形态。 ②法体现的不是全社会意志而是“统治”阶级意志。 ③法反映统治“阶级”共同意志。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客观) 6、法律规范(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7、法律规范(规则)的逻辑结构P43 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说明:假定→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行为模式→法律规则中指出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部分,分为: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的部分,分为合法后果、违法后果。) 8、义务性法律规则、授权性法律规则、强制性法律规则、任意性法律规则、确定性法律规则、委托性法律规则准用性法律规则的概念,并举例P43-46 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所使用的术语是“应当”“应该”“必须”“不得”“禁止”“严禁”等。) 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主体可为或可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所使用的术语是“可以”“有权”“有……的自由”“不受……干涉”“不受……侵犯”等。) 强制性规则为社会关系参加者规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而不得自行变更其内容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则的规定。 确定性规则是明确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而不必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规则。

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

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 第一章 1.法的基本定义: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法有哪些基本的表现形态: ①制度的法(法最基本的存在与表现形态,即以制度状态存在的法) ②观念的法(是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存在的法;包括应然的法:人们关于法的状况的期待模型;认识的法:人们对现实的法的主观映像。) ③现实的法(以现实状况存在的法) 3.法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①法是广义上的法律。②狭义上的法律不同于法(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法的基本属性有哪些及其各自的基本含义: ①特殊规范性(规范性:法具有能够指引人们行为,并作为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具有能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的属性+可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的规定得知国家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所持有的态度。) 5.法的本质包括哪几个层次的基本内容: ①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 ②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 ③法的最终根据和决定因素。 第二章 1.法律体系的基本含义: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2.法律部门的含义及其与法律体系的关系: ?含义:法律部门即失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同类法律法规的统称。 ?关系:①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元素,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及其主导下的各个部门法律所构成的法律部门体系);②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 3.法律部门划分的依据与相关因素: ?依据:①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相关社会关系的性质,是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②法律调整方法是法律部门划分的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 ?相关因素:①法律部门的划分要注意各个法律部门中法律法规的数量;②要注意到人们对法律部门的归类习惯;③要注意到法律部门的发展趋势。 4.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新部编版一年级语文下册《姓氏歌》家庭作业及答案

新部编版一年级语文下册《姓氏歌》家庭作业及答案 一、看拼音,写词语。 mùtou shūběn lìzhèng shàng yīxiày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zìjǐhuíqùkěshìyòng xīn dōng x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____”画出加点字正确的读音。 阴.天(yīn yīng)孙.子(sūn shūn)让.座(ràng làng)下令.(lìn lìng)秋霜.(suāng shuāng)落.叶(nuò luò) 三、比一比,再组词。 江(_______)湖(_______)童(_______)语(_______)千(_______)红(_______)活(_______)意(_______)话(_______)干(_______) 四、选择关联词填空。 无论……都……虽然……但是……如果……就…… 只有……才……既……又…… 1.学习(___)要刻苦努力,(___)要勤学好问。 2.明天(___)下雨,运动会(___)不开了。 3.她(___)说得很好,(___)从没做到过。 4.(___)保护好环境,(___)能更好的保护地球。 五、我会连一连,给水果找名字。

jú zi lí zǐmí hóu táo xiāng jiāo 六、我会填。 1.“几”共有几画(),第二画是(),组词()。 2.“牙”共有几画(),第二画是(),组词()。 3.“冬”共有几画(),第三画是(),组词()。 七、延伸小阅读。 你姓啥?我姓李。什么李?木子李。他姓啥?他姓张。什么张?弓长张。 你姓啥?我姓胡。什么胡?古月胡。他姓啥?他姓吴。什么吴?口天吴。 木子李,弓长张,古月胡,口天吴。中国人,百家姓。百家姓,一家人。1.文中说了_________种姓氏,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2.这些不同的姓氏出自《_________》。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 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 3C; 4C; 5B; 6B; 7D; 8A 9B; 10C; 11A; 12B; 13A; 14D; 15A; 16D; 17B; 18A; 19B; 20A; 21 B; 22D; 23B; 24C;25A; 26B; 27D; 28C; 29C; 30D; 31C; 32A; 33C; 34B; 35A; 36C; 37 B; 38C; 39B; 40B; 41A; 42B; 43B; 44 B; 45 D; 46 B; 47 C;48C; 49B; 50A; 51B; 52A 53A; 54 D; 55 C;56 C; 57D; 58C; 59A; 60B; 61A; 62A; 63A; 64D; 65D; 66B; 67C; 68B; 69D; 70C; 71C; 72D; 73A; 74D; 7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ACD; 5.AB; 6.AB; 7.ABCD; 8.ABCD; 9.ABC; 10.AC; 11.ABC;12.ABCD;13.ABC;14.ABD;15.ABCD;16.ABCD;17.BC;18.ABCD;19.CD;20.ABC; 21.ABC;22.ABC;23.ABC; 24.ABCD; 25.ACD;26.BCD; 27.AB; 28.ABC;29.ABD;30.ABD; 31.ABD; 32.ABC; 33.ABD;34.AC;35.ABCD; 36.ABCD; 37.ABD; 38.ABCD; 三、名词解释 1.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群体(共同体)特有的处理法律专业问题的意识模型和心理态势,是法律意识的特殊形式。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所形成的合乎逻辑、反映法律现象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法律思维方式的产生是法治进化的标志,是法学走向独立、法律事务日益专业化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法律职业群体(共同体)的出现而形成。 2.法学体系即法律科学体系或法学知识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具体说,是指在一定原则指导下,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法学内部出现分支学科始于古罗马。法学内部有明确的学科划分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 3.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态。法律意识属于历史范畴,它伴随着法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的发展而变化的。法律意识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结合、阶级性与共同性相统一、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结合、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等特征。根据法律意识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社会法律意识。根据法律意识的内容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公众法律意识。根据法律意识的社会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占统治地位(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从属地位的法律意识。 4.判例法指法官或法院在处理案件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它是法官所创立的法律规则。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 5.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是规范和指引人们的现时行为的准则,未公布前,人们不可能明了将来的法允许哪些行为、禁止哪些行为,也谈不上去按尚未制定的法去行为。因此,一般说法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不应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法学导论重点

《法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没用红字的地方是不考简答题的地方,但会考选择题。其中的司法解释是司考的重点,考试也会考到点,以及名词解释也很关键。 第一章、法与法律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2、法的表现形态:制度法、观念法、现实法 3、法的基本属性:1、法的特殊规范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明确公开性 4、法的国家强制性、 5、法的普遍约束性 4、法的本质:一、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二、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三、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二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1、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 1、依据:根本依据:法律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法律调整方法 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 法律体系的建构: 内容上完备、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 第三章、法律要素 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也被称为法律规则或发的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是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假定条件 2、适用主体 3、行为模式 4、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 一、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指定一定主体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义务性规范:规定一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二、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三、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附加:法律要素

今天的语文作业是

今天的语文作业是:和家长一起订正练习册P14-15页,一定不要做其他没做的哈。家长可以给他打个分,那个是综合测试,一百分自己算。 2、背三字经3-16页。 3、预习第五单元,自己先学着认字读课文。 今天孩子们的数学课堂作业上来看,李鑫楠、宋钊易、董阳红、孙喜悦、毛心怡、尹显枫的作业有明显的进步,字也写好了,写干净了,而且还都做正确了。 邓林峰、陈酿、黄思瑜、董红漫的书写需要特别加强。 这个星期主要的数学作业是: 1.在家里和爸爸妈妈说说“谁比谁高”“谁比谁矮”“什么比什么多”“什么比什么少”。 2.比较10以内数的大小,并且能熟练运用大于号和小于号。很多孩子是会用符号的,但是让读一读式子他们就会读错。 3.家庭作业在符号两边填上数字,孩子们已经把符号抄在本子上了,写好数字后和爸爸妈妈读一读。 4.读一读背一背数字的组成,下星期我会抽背哈。 5.相信周末两天的时间,孩子们练习册应该可以用废旧纸包好了吧?另外把书本的角理平。

2011-9-26 上周第四单元的书写,以下娃娃完成得比较好,顺利通过,他们是: 张鹏程、郭贾松、尹显枫、廖新阳、何若昕、敬嘉欣、沈耀鹏、郭鑫垚、钟袁西洋、张杰瑞、陈思涵、李星澜。 其余的娃娃都有个别字没有写好需要重新写。晚上请家长督促改错。明天把本子交回来。 张诵宸同学提出特别批评,上课时候去玩,已经两次课堂作业没完成,老师叫补也不补。 今天的语文作业是: 1、背诵《三字经》到17页。 2、背诵《小小的船》请娃娃给你讲清楚,太阳、地球、月亮之间的关系:谁绕着谁转,地球自转一圈是多久,月亮绕着地球转一圈是多久,地球绕着太阳转一圈是多久,地球在哪个星系…… 3、预习《太阳》一课。基本会读就行。 4、书写不过关的娃娃,改错。 练习册还没检查完,明天公布检查结果。 今天课堂表现都还比较乖,杜政霖有明显进步。除了李浩杰、郭贾松、李杰、董洋宏还稍微有点坐不住之外,其他娃娃都比较乖。 今天还有一个男生穿凉鞋,家长要注意给孩子换了,每天都要跑步。 明天是伙食费的最后截止日期。 代老师3小时前 1.今天上课和孩子们一起做了练习册上的8、9页,家长和孩子们用红笔一起批改,并改正。 2.练习册上一页,如果没有完成,就请孩子完成,完成了的就批改。 3.读一读,背一背数字组成。 4.今天发现很多孩子才发的练习册已经褶皱了,希望孩子的书能够包起来

浅谈中国法治--被告山杠爷

浅谈中国的礼治到法治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一国的法治总是由已过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法治”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及“礼治”而言的。然而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旧有的社会传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依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提倡建设“法治国家”大背景下,我们要在尊重原有社会秩序的基础上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单纯的抛弃旧有传统或是简单照抄照搬都是行不通的,必须在继承中寻求新发展。 电影《被告山杠爷》就在礼治与法治上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 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被告山杠爷》中的堆堆坪是一个乡里公安很少去的村庄,因为这个村庄一直很太平,一切事务都有山杠爷在主持大局,完全不可能出什么乱子。即使村里出了什么悍妇刁民,也有山杠爷,这位正义与权威的化身,来用他自己的方法教育甚至惩罚他们。 看完这部影片,首先我觉得这是一部普法影片,特别是影片借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而也正是孙子这个正在接受教育的角色,看到了村子中现实的现状与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之间的矛盾,才写了一封信给《法制报》,想要弄清到底是老师说的对还是爷爷说的对,才引出了故事后来的发展。影片想要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面对国家法律,就连村民们奉为权威的山杠爷也不例外。的确,普及法律知识在当今社会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特别是在乡土社会,普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急切。诚然,堆堆坪是一个特殊的村庄,堆堆坪的山杠爷更是一个特殊的村支书,我们可以说这不具有普遍代表性,但是,像堆堆坪这样的农村在中国还有许多,像堆堆坪的村民那样不懂法、不知法的农民在中国还有很多。可见,在中国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其次,这部影片更是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在堆堆坪,我看到了当今中国部分乡土社会所遇到的困惑与矛盾,那就是乡土社会奉为经典的传统村规与现代化法律之间的冲突。堆堆坪、山杠爷、山杠爷处理村内各项问题的方法,使我想了许多。我不禁要问,当一种据说是更为现代、更加关注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开始影响中国农村时,给农民带来了什么,给农村的管理带来了什么?这种“现代的”的法治究竟是否适合在农村运行,法治取礼治、硬控制取代软控制,其代价又是什么? 山杠爷出事了,检察院的苏琴在乡王公安的陪同下来到了堆堆坪,对山杠爷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苏琴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强英因虐待婆婆引起公愤,山杠爷为惩治歪风邪气,在强英的父母和全村人面前罚她放电影。强英既不服处罚,还变本加厉,于是山杠爷将她捆绑游街示众。当晚,脾气倔犟的强英就上了吊。对强英的死,山杠爷虽感意外,但自觉心中无愧,当孙子告诉山杠爷他的做法是违法时,山杠爷语重心长的说道:“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孙子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问下去。在接下来一系列调查中,苏琴对山杠爷的了解也随着一个个故事的回忆而渐渐清晰起来。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村里有什么重大决策时,山杠爷总是站出来主持大局,用他的方法将问题解决,无论谁有意见,山杠爷都会要求村民按照村里的规矩办事,因为这是老百姓们普遍认同的根本规范,这都是为老百姓好,为堆堆坪好。 在影片中,极少数泼妇刁民不服管教被山杠爷惩罚游村。在中国农村这样一个熟人社会,游村对于当事人来讲,是极其丢“面子”的。在乡土社会传统的礼俗与道德观念的熏

讲义1立法学导论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们今天要开始的课程名称是立法学。立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第一,同学们最关心的问题,它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在这里告诉大家,它属于考查课,属于院系选修课程。学时是32学时,每周一次,16周的时间。我们选用的教材是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的教材。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门课最后不会以闭卷考试的方式来进行考核。不用考试,我们会觉得很轻松,其实这里一定要纠正一个观念,就是考试课一定比考查课重要,考试课难考查课容易。考试课需要认真听讲做笔记,考查课,简单多了。带着耳朵来就行了,或者人来了,耳朵也没有带来。如果是这样就大错特错了。我们的这门考查课可不轻松。这是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它的学科性质。立法学这门课程属于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有人认为立法学属于法理学,也有人认为立法学属于宪法学。同学们前面已经学过法理学和宪法学这两门课程,对其中讲到的立法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确实是在这两个学科中都出现有关立法的内容。在法理学课上,我们应该学过法的基本概念、法的要素、法的渊源、法律部门的划分,特别是在法的运行这一部门会讲到立法、法的实施、法的解释。这些我们在立法学的课程中还要涉及。但是角度会不一样。在法理学上还应该讲过法与社会的理论。有一句话我们肯定很熟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可能脱离社会生活独自存在。这句话是孟子说的,记载于《孟子*离娄上》,这句话完整的是: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是亚圣在政治的高度阐释作为工具的法律和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相互作用。这个问题我们一会也会讨论,意义很深远。好了,回忆了这么多,我们看到立法问题是法理学中的重要的基本问题。宪法学中也有很多涉及到立法的问题。宪法学的精神大家还记得吗?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怎么限制权力,简单的办法就是将权力这个大蛋糕分成小分,使得没有人能够独揽绝对的权力。否则的太可怕了。历史上我们看到专制主义给我们带来的多少灾难。即使是现代,个人独裁权力集中造成的灾难还是有发生呢。卡扎菲倒台了,郭老师写了一副对联和大家分享:独裁者如雨后春笋,生生不息;共和国似堂前秋燕,去去复来。横批:还有几个?我们不多举例子了,大家可以去收集。宪法当中对于权力的划分首先是对三权的分配。立法权就是其中之一。哪些机关拥有立法权。人大、政府、司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九权分立这是我们在立法学课上首先要树立的基本理念。立法权的划分以及各自的立法权范围,以及法律的渊源之间的效力等级都在宪法当中有所规定。立法的问题也是宪法学的基本问题。立法学的性质,有学者认为是属于法理学的分支学科,有人认为是属于宪法学的分支学科。就我个人而言,以及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把立法学归属与法理学领域。那么可想而知立法学绝对不是一门容易学习的课程。需要你有文学的敏感、数学的逻辑、哲学的思辨、史学的厚重才能在立法学课程上收获智慧。希望同学们和我一起来啃立法学这根硬骨头。好,第三点,立法学和司法考试的关系。我们院大概在06年之后就提出了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的教学指导思想,我个人也是非常赞同的。毕竟,我们来上大学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就业。就业问题解决不了更谈不到救国救民、经世致用。司法考试的确是法科学生的不二法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直接针对立法学的分值是有限的,还是我在上面讲到的。大多数立法学的试题都是放在法理学、宪法学当中考。对于教学来说倒是一种解脱。重点法条:最主要的是2000年的立法法。另外是两个同一天颁布的条例《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希望大家上课时要带上这几个重点法条。 第一章立法学导论 这一章我们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立法学为什么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第二,立法学的现实意义;第三,立法学的发展历史。 第一节立法学的价值和地位 我们回答第一个问题:立法学为什么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一般来说,一门独立的学科基本标志是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我认为还有一点就是这门学科的形成有着它对于社会进步独立的价值(目的)。什么是价值,就是将一个东西的有用性。 一、法治时代与立法学研究 1.宪政和法治是世界潮流。 现代国家应当是法治国家。事实上今日世界除个别国家外,各国都有法制,许多国家早已形成或正在

习作《今天没有家庭作业》(范文5篇)

1今天没有家庭作业 今天没有家庭作业,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因为我们总玩得欢天喜地,乐极忘形。到了临考试的时候,又后悔自己为可当初没有复习,导致成绩下降。总之,今天没有家庭作业我们认为是一件好事。确实,在平常的学习中,我们的确很不喜欢做作业,做作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遇到一些难,就说扔笔扔作业本。由事实上看来,没有家庭作业,并不是一件好事。 我喜欢做语文的难题,这样可以从困难中找出原因。知道结果,下次遇到这些题,就能迎刃而解。今天没有家庭作业,就不能从困难中争取知识。今天没有家庭作业,老师评讲时更加不能明白。今天没有家庭作业,考试时肯定说不会做。今天没有家庭作业……更重要的是,同学们听到这消息,更无心向学、勤奋。这一切“今天没有家庭作业”,只会带给同学们害处。我提醒同学们,不要以为今天没有家庭作业是一件好事,你们应该虚心向学,积极向上,做个文明、勤奋、活泼,向上的三好学生,为自己以后的生活打下基础。 同学们,紧记我的说话,做个出色的三好学生! 2今天没有家庭作业 随着一阵下课铃声,教室里静悄悄的,等候老师来布置作业。在安静的教室里,老师脱口而出:“今天没有家庭作业。”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教室里像炸开了锅似的,议论纷纷。 一路上,我心里既高兴,又轻松。 回到家,我望着客厅,无所事事,不知该干什么好。刚才还觉得轻松呢,现在可真无聊。我坐在沙发上,拿起摇控器打开电视,一看,除了电视剧就是动画片。奇怪,平时看电视我都是津津有味的,而且是苦苦哀求妈妈才看的,但这时看又觉得没什么有趣。这时,我发起愁来啦,平时老师不是布置一大堆令人心烦的作业吗,今天怎么不布置啦。 这回我可有事做喽。我捧着书入神的看了起来,书内精彩的内容吸引我看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课后习题(第一章 法 学——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圣才出品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 1.什么是法学? 答: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学与相邻学科之间的关系? 答:(1)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 ①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来说明法律现象,从而使它能够深入到法的本质和价值基础中,解答法的外在方面,同时也以自己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和新学科的产生。 ②在现代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关法律现象的许多问题不是纯粹的法学问题,而是属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双边问题或多边问题。 ③在法治时代,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并提交给法律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比较广泛的知识,以至要求法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人才。 (2)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法学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

逻辑学的联系尤为突出。 ①法学与哲学 哲学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和概括。在思想史上,哲学曾经包容法学在内的一切学科。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在法理学(法哲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反思。 ②法学与政治学 政治学是以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由于法是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工具,因而政治和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学和政治学有着内在的联系。 ③法学与经济学 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密切,表现为: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界定的权利和义务,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既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能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c.民主和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d.将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可以加深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有助于说明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 ④法学与社会学 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相互交错的关系。一方面,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研究;另一方面,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

读《法学导论》后的一些感想和启示

读《法学导论》后的一些感想和启示

摘要 《法学导论》是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代表作之一,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之外最负盛名、最有成果的一部书,其以“科学的法律思想和诗人般的语言”著称于世,它是为“处于职业选择阶段的未来法律工作者们服务”的一本法律科学理论书籍。本文是在阅读《法学导论》之后所的到的一些想法和启示。 关键词: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启示

离出来。19世纪的科学取向被历史法学派采纳后,法学家参与立法越来越多,习惯法逐步受到排斥。这才使法律作为社会措施及社会目的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出现。 国家和国家法并不是两类不同事物,不是单纯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而是因为,观察视角的不同以至于得出的内容有所差异。第二章以神圣罗马帝国为例,从欧洲宪法形式的开端—等级国家开始分析,围绕国家活动与公民自由界限的历史演变过程,阐述了立宪国家产生的过程。从君主制国家到议会制国家、联邦制国家,以及后来的共和制国家。拉德布鲁赫选取欧洲各国的典型政体的案例分析,其中重点以俾斯麦宪法向魏玛宪法的发展为例,做了大量比较分析。 从法律产生的根本来看,国家法是所有其他法律的源头。但以历史的思考方法来看,这种关系恰恰相反。涉及普通民众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规则总是有一个稳定的基础,相比之下国家法却会市场发生变化,这个基础就是私法。拉德布鲁赫认为日耳曼法的基础是公法,而罗马法的基础是私法。第三章对私法从文艺复兴的个人主义思想运动为切入点,以罗马法为基础,阐述了权利、权利主体等概念的出现,以及后来的物权、债权的分化和形式平等的法律秩序原则。这就构成了后来私法体系的核心。在私法领域中,有这么一批人,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最大化的攫取到属于自己的利益,并且会因此时常规避法律,这个群体就是商人群体。第四章以商业的历史发展为视角,阐述了商号、惯例的出现。商号使该名义与其创设人分离。惯例奠定了契约自治的秩序原则。这些就构成了后来商法体系的核心。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无法区分一些公法和私法之间的区别,于是产生了全新的第三法域:经济法和劳动法。第五章从私法的视角出发,发现意思自治与形式平等的观点忽视了一个在任何经济关系中都是最大的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于是国家不再单纯地遵循意思自治和形式平等的原则,“强制契约”越来越常见,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核心。此外,形式平等的私法不过问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服从关系,也不过问工人阶级的联盟和企业主联盟。因此要通过国家对契约自由的限制,重新将劳动关系作为人身权利关系设立,以实现对劳动者的人身保障。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修订稿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法学导论作业 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 习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 1.法学161 2.法律权利132 3.法律体系22 4.法律渊源45 5.司法154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 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 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 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 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 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 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 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 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三、分析题(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简要回答材料后面的问题。3问共24分) 英国着名法学家哈特在其《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一文中论述道:“有一个法律规则禁止将车辆开进公园。很显然,它禁止机动车辆,但是,它禁止自行车,带轮溜冰鞋和玩具汽车吗还有,如果是飞机,又该怎么办呢依据规则的目的,这些可不可以被称做‘车辆’……它必须有一个确定的意义中心,同时它又有可争议的阴影地带,在这里,词语既不是确定无疑的适用,也不是绝对地不予适用,这些情形与标准情形都有某种相同点;但同时它们有都缺乏标准情形所具备的某些特征,或者它们具备某些标准情形所不具备的特征。这种变种随着人类之发明和自然之演化将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试图说,某些事实符合或不符合既定的规则,那么我们所做的决定会背叛我们的目的,因为,我们词语和规则所要描述和适用的事实和现象是不会说话的哑巴。玩具汽车不会为自己提供证明,说‘根据这个法律规则的目的,我不是一个机动车辆’;带轮滑

对家庭作业的看法

对家庭作业的看法 首先,要改变对家庭作业的认识。家庭作业不是课内作业的量的追加,而应当是知识的发展和深化,是学习能力的改善,是掌握课堂知识的准备,应当让学生在课外去观察自然界的事物和劳动想象,发展个人的爱好和需要,满足和发展个人的多方面的智力需要。这些都是苏霍姆林斯基老师通过研究,分析总结给我们的金玉良言,可我们做得怎么样呢?经常有老师布置学生把生字抄写五遍,十遍,这样机械重复地不知抄了多少遍,学生的学习热情在熬更打夜中没了,学生的健康体质在熬更打夜中没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熬更打夜中没了……我们的学生变成了作业的奴隶,作业成了我们学生的仇敌。这就是现在的作业现状,也许还能有几个学生对作业的态度比较冷静,但大多数的心里是多么的不情愿。可是,学生为了更好地习得知识,做一些家庭作业也是无可厚非的,那老师如何去布置我们的家庭作业呢? 其次,家庭作业的布置要把积极的脑力劳动贯穿其中。比如,在一节新课的教学之前,老师会布置学生预习课文,那么就要在学生阅读教材的时候,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一边阅读一边思考这些问题。不要,为了图省事,就说今天预习第多少课,然后完事,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无从下手。如果是一些巩固类的作业,也不应该是一遍遍的机械重复,而应当是知识的应用和深化。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不要让学生太轻易地就摘到果子,这样学生没有成就感,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兴趣。一切太过于简单,也就没有了上进的动力。因此,布置

家庭作业,既要让它与课内的知识相通,而又要让他们在跳一跳的情况下才能摘到果子,永远保持这种想摘到果子的热情,也就培养了学生对学习的热情。 另外,家庭作业的布置要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俗话说,五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一样长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水平也是存在着差异的。我们教师在教学中要研究每一个学生的力量、可能性和能力。通过对学生脑力劳动特点的研究,教师会发现:有的学生记得快,忘得慢;有的学生记得慢,忘得慢;有的学生记得快,忘得快;还有的学生记得慢,但忘得快。不管是知识的遗忘,还是技能的遗忘,都是教师布置作业应该考虑的范畴,因此,教师在布置作业的时候要布置一些个别性的作业。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让我想起“一刀切”布置作业的方式的弊端,好的学生吃不饱,困难的学生没法吃。 作为家长,应当怎样做才好呢? 首先,是要调整对孩子的期望值。就我自己而言,我的孩子在实验小学上三年级,他不是班里最优秀的,最完美的,甚至学习也不是最好的,但我对孩子的期望是:健康、上进,善良,合群,能思考,会改错。我认为,从小就给孩子定下过高的人生目标,只是家长的一厢情愿而已。 其次,家庭作业的辅导,应低下身来,把自己当做是孩子的同学,共同“研究”问题,尽量不直截了当地告诉孩子答案。很多时候,孩子问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我经常从孩子的角度思考,有时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与孩子一起摆桌子,操剪刀,弄得满地纸屑,但孩子的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