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乘员头盔国标标准GB811-201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标标准GB811-201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标标准GB811-2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二者简称乘员)佩戴的头盔。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 10000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

保护摩托车乘员头部的装具。

3.2 壳体

头盔的外层结构。

3.3 缓冲层

吸收冲击能量的适体垫层。

3.4 舒适衬垫

保证头部佩戴舒适的衬垫。

3.5 佩戴装置

保证头盔牢固地佩戴于头部的部件。

3.6 护目镜

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的眼面部防护部件。

3.7 护目镜透过率

透过护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8 全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能对眼、面、下颌部起保护作用头盔。

3.9 半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的头盔。

3.10 基础平面

由左、右耳屏点和右眶下点确定的水平面,也称头水子面,即图l中O—O平面。

图1 基础平面(O—O,)侧视图,

3.11 参考平面

距基础平面以上一定距离的平面,该距离由头型型号决定,见图2及表1。

3.12 试验头型(以下简称头型)

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

3.13 试验区头盔的检验范围,即图2中的A一A/,以上部位。Z—Z/,为中央垂直轴。图2 参考平面和试验区(A一A/以上部分)侧视图

表1 不同头型型号的基础平面和参考平面

表1不同头型型号的基础平面和参考平面

头型型号YX

小12025

中13027

大14030

3.14 保护区

头盔保护头部的范围,即图3中的ACDEF上包线部分

3.15 眼顶高

眼外角点至头顶点垂距。

3.16 眼突枕突距

眼前突点至枕后突点水平距离。

不同规格尺寸头盔的保护区范围见表

规格尺寸

ACHD

小5570

中5772

大6675

4 种类和规格

头盔按结构和性髓分全盔与半盔两种,每种按GB 10000中的头围分小、中、大三个规格尺寸,应分别满足第5章规定的有关要求。见表3。

表3 头盔规格尺寸

规格头围尺寸

小540~560

中560~580

大580~600

注:头围尺寸允许小于表6头水平围20 mm。

5 技术要求

5.1 结构

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

5.1.1 壳体

a)用质地坚韧、耐用并能较多地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

b)表面涂层颜色鲜明、光洁,不易沾污及脱落;

c)在检验中壳体应保持完整无损.不得出现裂121;

d)壳体可拆卸部件取下后,不得降低其防护性能,也不得对人头、颈部造成刺伤;

e)护目镜连接件不得超分配壳体外表面7mm,系带等其他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内、外表面3mm,连接件不得有毛边;

f)壳体设通风孔时,其孔径不大于13mm;

g)边沿应镶嵌软质圆钝的缘圈,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

h)应覆盖头部保护区(含耳罩部分)。

5.1.2 缓冲层

a)用能较多地吸收碰撞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

b)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

c)如设通风孔,其孔径不大于13 mm;

d)应覆盖头部保护区(耳罩可视作缓冲层的一部分)。

5.1.3 舒适衬垫

a)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制成;

b)舒适衬垫(含标记)与缓冲层连接,不得使用对人体有毒或有腐蚀性的粘合剂制;

c)保证头盔佩戴的舒适性。

5.1.4 佩戴装置

由系带、搭扣及连接部件组成。结构应保证乘员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5.1.5 护目镜

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

5.2 性能

5.2.1 保护范围

必须覆盖图3所示的头部保护区。

5.2.2 头盔质量(含附件)

按照6.3规定进行检验,全盔不大于1.60kg;半盔不大于1.30kg

5.2.3 头盔视野

按照6.4规定呼方法进行检验,左、右水平视野不小于1050,上视野不小于7 0,下视野不小于300.

5.2.4 头盔护目镜

5.2.4.1 按照6.5.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护目镜不得被击穿或破碎。

5.2.4.2 按照6.5.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不小于85%。5.2.5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按照6.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不得出现伸长量超过25 mm或系带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松脱的现象,并在6.7规定的检验中不得出现以上现象。

5.2.6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以传递到头型上的加速度及其作用时间衡量,检验按照6.7规定的方法进行。5.2.6.1 全盔

a)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g;

b)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 ms。

5.2.6.2 半盔

a)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 g;

b)加速度超过2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 ms(加速度峰值均不超过300g,此项不作要求);

c)加速度超过150 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 ms。5.2.7 头盔耐穿透性能

按照巳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钢锥不得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

6 检验方法

6.1 实验室环境条件

温度21℃±5℃,相对湿度40%一80%。

6.2 头盔结构、规格尺寸、保护区检验

6.2.1 检验工具

分度值为0.5 mm的长度测量器具及小、中、大号标准头型。

6.2.2 检验步骤

a)用测量器具检测壳体内、外表面的连接件及通风孔等;

b)测量头盔规格尺寸及保护区,将头盔佩戴到相应规格的标准头型上盔的保护区,并标出试验区;

c)检验结果按5.1及5.2.1规定评定。

6.3 头盔质量检验

6.3.1 检验工具

分度值为0.0l ks的秤。

6.3.2 检验步骤

a)称量并记录盔质量,按kg计,有效数字取

b)检验结果按5.2.2规定评定。

6.4头盔视野检验

6.4.1 检验装置顶端加5 ks载荷,测量头

由视野计支架、角度标尺、标杆、头型及头型固定座等组成,装置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标杆旋转中心位置应处于头型中央矢状面的眼顶高114mm、眼突枕突距182 mm的前点上,以保证测量的视野为人眼水平左、右及上、下视野;

b)分度值为10;

c)量程范围应满足5.2.3要求。

6.4.2 检验步骤

a)将头盔端正地佩戴在头型上;

b)测量左、右水平视野时,将角度标尺放置水平位,转动标杆紧靠所测头盔左、右边缘,标杆在角度尺上指示的角度值即为头盔左、右水平视野;

c)测量上、下视野时,将角度标尺由水平位转向垂直位,转动标杆紧靠所测头盔上、下边缘,标杆在角度尺上指示的角度值即为头盔上、下视野;

d)检验结果按5.2.3规定评定。

6.5 头盔护目镜性能检验

6.5.1 护目镜冲击强度性能检验

6.5,1.1 检验装置

由铅球(质量1 g土0.1 g、直径5.5 mm±0.1 mm)及固定头盔的专用箱组成。6.5.1.2 检验步骤

a)将配有护目镜的头盔佩戴到固定头盔的专用箱内的头型上;

b)将铅球对准护目镜检验位置,铅球以140—170m/s的速度击中护目镜,检查护目镜损坏情况:

c)在护目镜上任选三点进行检验,各点间距80mm±5mm;

d)检验结果按5.2.4.1规定评定。

6.5.2 护目镜透过率性能检验

6.5.2.1 检验装置

透过率测定装置的示值误差不大于3%。

6.5.2.2 检验步骤

a)将被检验护目镜置于测量装置上;

b)在护目镜上任选三点进行检验.各点间距80 mm±5 mm;

c)检验结果按5.2.4.2规定评定。

6.6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检验

6.6.1 检验装置

由架体、头型、标尺、砝码、加载机构及模拟下颏装置(见图4)等组成。

a)将头盔佩戴在头型上,系带穿过模拟下颏并系紧之;

b)按照表4施加初载荷,维持30 s,随即确定标尺起始零位;

c)5~10s内,将载荷加至表4规定的检验载荷后,维持2 min,随即读出标尺指示的伸长量;

d)检验结果按5.2.5规定评定。

表4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检验载荷

头盔种类初载荷检验载荷

全盔23±05136±1

半盔15±0.590±1

6.7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检验

6.7.1 头盔样品检验前处理

头盔样品必须按照表5规定处理后方可进行检验。每顶头盔样品选一项处理。

高温或低温处理后的头盔样品应在5 mln内完成一处的两次检验;第二处检验,应将头盔样品放回保温箱中再处理20rain以上,方可进行检验。水浸处理后的头盔样品,应淋干20mln后进行检验。

表5 头盔检验前处理

项目条件

温度℃ 时间h

高温50±2 4~24

低温-20±2 4~24

水浸23±5 4~24

6.7.2 检验装置

由摆头式或落头式碰撞试验台及测试分析仪器系统组成。关保证碰撞能量、碰撞效果一致的规定。

6.7.2,1 碰撞试验台

试验台应符合5

由台架、头型、头型固定架、升降释放机构、砧、砧座及座基等部件组成,其主要部件应满足以下技术

要求:

a)头型:由近似人体头部频率响应的结构及金属材料制成,频率响应l 400Hz以下平坦,zui低共振频率为2 500Hz。头型分小、中、大三个型号,见表6及图5。坠落头型的总质量(含传感器及连接件)分别为小号4+0.10,中号5+0.10,大号6+0.10kg。其中,传感器及连接件的质量不大于坠落头型总质量的25%。

表6 头型尺寸

符号名称型号误差

小中大

A 头水平围560 580 600 ±2

B 头长180 190 200

V 耳额距100 105 110

C 头宽155 166 177

D 耳顶高120 130 140

b)砧及砧座:砧系圆形平板砧,用工具钢(T10A)制成,直径127 rnm,、厚度15 mm以上,碰撞面粗糙度不低于Ra0.8、硬度不低于HRC50。砧与砧座刚性连接,砧座须刚性固定在座基上,并保证砧碰撞面与头型碰撞点法线垂直。

c)座基:由钢筋混凝土制成,座基质量不小于1.6t。

d)升降释放机构:以不影响头型(含头型固定架)佩戴被检头盔后自由坠落的结构形式制作。

6.7.2.2 测试分析仪器系统

由加速度传感器、放大器及数据处理、显示及记录等部分组成,其主要性能要求如下:

a)频率响应范围0+0.10~l 000Hz,频带截止点一3+0.5-1dB,衰减斜率一9~一24dB /OCt。

b)满足5.2,6提出的加速度值检测要求

c)测量不确定度5%。

6.7.3 检验步骤

a)将加速度传感器刚性地固定在头型碰撞检验部位,传感器敏感轴与头型碰撞点法线夹角不得大子50。

b)校准碰撞检验装置:调整碰撞试验台头型落高(落高系头型碰撞点至砧碰撞面之间垂距),使之与标准试块碰撞。加速度峰值必须达到400g,连续碰撞三次,每次碰撞加速度峰值偏差不大于3%;200星的作用时间偏差不大于0.1 ms。检验前及检验后各进行一次校准,如检验后加速度峰值和200g作用时间超出上述要求,被认为检验结果无效。

c)将经过检验前处理的头盔佩戴于相应的头型上,系紧系带,按表?检验条件进行检验。

d)检验结果按5.2.6规定评定。

表7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检验条件

砧型落高检验部位每处碰撞次数

平板砧1.830mm±5mm 试验区的前、后、左、右任选四处,相邻两处不小于120mm 每处两次,同一处碰撞点偏移不大于5mm

6.8头盔耐穿透性能检验

6.8.1 头盔检验前处理

按6.7.I规定,每顶头盔任选项处理,或在常温下进行检验。

6.8.2 坠落式穿透试验台

由坠落台架、钢锥、头型、导轨及升降释放机构等组成,应满足以下技木要求:a)坠落台架:系实现钢锥沿导轨升降、释放、定向冲击头盔的架体,应保证6.8.3c)规定的钢锥落高要求。其底部固定于质量为不小于l t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上。

b)钢锥:结构和尺寸见图6,材料为工具钢(T10A),质量3+0.050 kg,硬度不低于HRC50。图中上为参与穿透部分的高度,应大于40mm。

c)头型:须符合6.7.2.1a)有关头型尺寸的规定,并刚性地固定于坠落台架底部基础上。

6.8,3 检验步骤

图6 钢锥

a)将经过检验前处理后的头盔佩戴于相应的头型上,系紧系带;

b)在3。13规定的试验区内选择穿透检验部位;

c)按照表8规定的检验条件进行检验;

d)检验结果按5.2.7规定评定。

表8头盔耐穿透检验条件

头盔种类检验条件

检验次数钢锥落高两次检验部位间距

全盔 2 3000mm±5mm 不小于75 mm

半盔2000mm±5mm

注:落高系钢锥尖至头型试验点间的垂距。

7 检验规则

鉴于该行业产品特点,本标准不规定检验类别,仅规定有关基本要求,是对企业各类检验或国家监督检验的起码要求。企业须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企业及产品情况,对检验类别、项目等有关抽检方案在企业标准中作出具体检验规定。

7.1 头盔(全盔或半盔)按结构、材料、规格尺寸相同的为一品种,每一品种按 2 000顶为一检验批(不足者按一批计算),每批抽样盔6号.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场合不限.

7.2样盔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9。样盔检验分配,第1至6项和第8项每批抽取的6项样盔全检,第8在第7项检验后进行。

表9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

顺序检验项目要求章条号检验方法章条号

1 结构、规格尺寸 5.1.1、5.1.2、5.1.3、与表36.2

2 保护范围5.2.1 6.2

3 质量5.2.2 6.3

4 视野5.2.3 6.4

5 护目镜5.2.4 6. 5

6 佩戴装置强度5.2.5 6. 6

7 吸收碰撞能量5.2.6 6. 7

8 耐穿透性能5.2.7 63.8

注:第7项高温、低温、水浸各检二顶。

7.3 不合格判定

7.3.1 样盔检验中,一项性能的一个单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不合格。7.3.2 当判定检验批产品不合格盾,允许改进产品,提交第二次检验;但抽取样盔数量为*次的两倍。则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每顶头盔应有以下*性标志: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和厂址;

c)商标;

d)产品种类;

e)产品型号、规格;

f)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或编号;

g)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h)合格标志。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8.2.1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8.1规定的有关标志。

8.2.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注明防止碰撞、受潮和有机化学物品的侵蚀

8.2.3 应附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i,至少应说明以下几点内容:

a)应提醒购买煮拂选适合自己头型尺寸的合格的头盔;

b)使用时必须系紧系带;

c)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或送工厂鉴定是否可继续使用;

d)注意保管,不要用有腐蚀性溶剂拣洗头盔外表,不要撞击头盔;

e)使用期限由工厂根据产品情况提出。

(完整版)安全帽佩戴管理制度

安全帽佩戴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保证作业人员人生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提高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帽的规范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分色及标识 一、所有安全帽分为四种颜色:红色、兰色、黄色、白色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机械管理员、施工员、业主及上级来访人员等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1.2、从事生产作业的砖工、木工、泥水工、油漆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绿化种植工等一线操作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1.3、临时来工地访问人员、分供方、材料供应运输人员、甲方直接或指的分包单位人员一律佩戴蓝色安全帽。 1. 4、安全员或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佩戴黄色安全帽。 1. 5、监理为白色安全帽。 所有安全帽的帽沿上都要贴(或印)有“安徽水利”的标识,如在使用过程中标识和公司名称被损坏或被污染出现不清晰时,安全帽使用人或单位要到我单位器材部门来免费更换标识(业主及监理除外)。 二、安全帽的佩戴 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 2、临时来工地访问人员、分供方、材料供应运输人员。 3、从事生产作业的砖工、木工、泥水工、油漆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绿化种植工等一线操作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不佩带安全帽: 项目办公楼、餐厅等没有危险操作区域。 四、安全帽的管理 安全帽的管理由项目部器材科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台帐(班组也可自行采购,提供安全帽合格证件,存档)。 2、安全帽的使用周期为一年,使用到期的可到项目器材科领取。 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帽由项目统一配发,在过程丢失后,项目统一补发,费用自理。 4、供应商、运输及其它非直接分包单位领用时一律按20元/人收取抵押金,项目指定部门以现金的方式在收取押金后向缴纳单位或个人开据出据收费凭证。 5、完好的安全帽由使用单位统一在我单位项目指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并退押金; 6、破损的安全帽由公司回收修整,借(领)用人按要求把安全帽给予退换,如:破损、或缺少零部件,将按安全帽原价给予赔偿。 五、处罚 1、未按照本规定佩戴安全帽的,参照《安全奖罚制度》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罚款200元/次,其中100元由当事人承担。禁止将全部罚款转嫁给当事人,如有违规将对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点名批评。 2、外来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时,其罚款由公司招入单位负责落实。 3、项目安全科负责佩戴安全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动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报批稿)

ICS 备案号: QC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 电动机及其控制器 Motors and controllers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 (报批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品型号编制 (1) 5 要求 (2) 6 试验方法 (6) 7 检验规则 (10)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前言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并规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的生产,促进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产品质量的提高。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童晓敏、贾爱萍、何云堂、陈明均、黄晓东、王强、叶建军、姚湘江、赵春明、黄金权、王业明。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动机(包括含减速器的电动机)及其控制器的产品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及其控制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部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EQV) GB 14023—2006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 12:2005,IDT)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5-1995,IEC 60068-2-27:1987,IDT)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2423.10-1995,IEC 60068-2-6:1982,IDT) GB/T 4942.1—200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IEC 60034-5:1991,IDT)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IEC 947-1:1988,EQV) GB/T 5171—2002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1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ISO 1680:1999,MOD) GB/T 13202—1997 摩托车轮辋系列(ISO 4249-3:1990,EQV) 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95/94/EC,NEQ)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一体轮 wheel with the outer shell of motor integrated 轮毂和电动机外壳做成一个整体的摩托车主动轮。 4 产品型号编制 4.1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的型号,由机座号、产品名称代号、性能参数代号和派生代号四个部分组成。 例如: 20 ZW-J 4835310 YA 派生代号; 性能参数代号(额定电压48V,额定转速350r/min, 额定转矩10N·m); 产品名称代号; 机座号。

安全帽佩戴标准

安全帽的正确佩戴方法及注意事项 1、安全帽在佩戴前,应调整好松紧大小,以帽子不能在头部自由活动,自身又未感觉不适为宜。 2、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问供发组成,帽衬必须与帽壳连接良好,同时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该间隙一般为2-4cm(视材质情况),当有物体附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3、必须栓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附落或二次击打时,不至于脱落。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4、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女生配戴安全帽应将头发放进帽衬。 5、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6、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7、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8、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9、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10、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11、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12、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安全帽试验方法

安全帽试验方法 GB2812—89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01批准 1990—08—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873—1977《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 1 主题容与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物理性能和技术性能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及GB2811中所指出的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帽。 2 引用标准 CB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2811 安全帽 3 试验样品 3.1 数量 试验样品应是供出售用的安全帽。数量应按安全帽分类要求的试验项目确定,并加两顶备用。所需样品如表1: 3.2 试验前的处理 3.2.1 高温处理 将安全帽置于加热箱,温度为50±2℃,用于煤矿井下的安全帽,温度为35土2℃,恒温3 h,取出后在1 min做完试验。 3.2.2 低温处理 将安全帽置于低温箱,温度为-10±2℃,用于低温工作场所的安全帽温度为-20±2℃,用于煤矿井下的安全帽,温度为0土2~E,恒温3h后在1 min做完试验。 3.2.3 淋水处理 将安全帽放在固定的支架上,用每分钟1L流量的水喷淋安全帽表面2h,取出后擦干立即进行试验。 4 冲击吸收性能试验 4.1 试验设备(如图1)。

图1 冲击吸收性能试验示意图(采用压电式力传感器) 1—混凝土基座;2—底座;3—压电式力传感器;4—头模; 5—钢锤;6—安全帽;7—力传感器配套装置;H—冲击距离 4.1.1 基座:重量不小于500 kg的混凝土座。 4.1.2 头模(见GB2811附录A)。 4.1.3 冲击台架:是一台能提升和释放钢锤,并使之能自由或加导向下落的试验台架,加导向钢锤的冲击速度应等于自由落体速度。 5 kg,锤头为半球形,直径96mm。4.1.4 钢锤:外形对称均匀,材质为45号钢,重量为01.0 4.1.5 力传感装置 a.力传感器(压电式、电阻应变式、半导体应变式等)测量围0~30 000N,频率响应5~1000 Hz。 b.力传感器配套部件:与力传感器相配套,起导向、传递力、联接头模和底座等作用的部件。 4.1.6 底座:安装力传感器,支承头模和力传感装置的钢座。 4.1.7 放大器:与力传感器配套,放大信号的仪器。 4.1.8 记录显示仪器,可记录显示放大信号大小的仪器。 4.2 试验方框图 4.3 试验方法 将头模、力传感装置及底座垂直安放在坚固的基座上,力传感装置安装在头模与底座之间(如图1),安全帽的帽衬调至适当位置后戴到头模上,钢锤从1 m高度(锤的底面至安全帽顶的距离) 自由或加导向落下冲击安全帽。钢锤重心运动轨迹应与头模中心线和传感器敏感轴重合,通过记录显示仪器测出头模所受的冲击力。 5 耐穿透性能试验 5.1 试验装置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编制过程等 1.1 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其便捷、省力、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的特点,作为短途代步工具,自然而然受到工薪阶层和广大农村居民的青睐。在当前“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政策下,电动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其节能环保的特点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随着电动车的爆发式发展,电动车行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使用电动车而发生的各类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规范电动摩托车行业,促进电摩行业的健康发展,2009年11月国家标准委正式出台了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四项国家标准。由于国际上没有电动摩托车方面的标准,当时标准的起草主要参照了GB/T 18384.1~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并结合我国电动摩托车的产品实际状况形成了电动摩托车有关标准。在这些年的实际应用及行业发展中,《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及ECE R136e 均对电动车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因此,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修订计划,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2016]63号文,关于下达《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23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由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号20160971-Q-339。 1.2 工作过程 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即已着手开展了相关标准预研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并安排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编写标准草案及立项材料。 2016年9月29日,国家标准委下达《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编制任务,任务编号20160971-Q-339。 2016年12月,在广州召开首次会议,成立《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标准编制组。会议确立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及基本框架,决定本标准适用范围不包含混合动力摩托车,整体框架沿用2009版标准中电安全及操作安全两大块。 2017年3月,在广州召开了电动摩托车标准研究工作组成立会暨第二次工作会议,正式开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三项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会后形成了本标准第二稿草案。工作组由19家行业相关单位22位专家组成(包括摩托车企业、电动

安全帽正确佩戴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帽正确佩戴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646安全帽正确佩戴规范 Code for correct wearing of helme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帽的作用,是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受伤害或减轻伤害。 下例几种情况下,可以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 1、高空落物击向头部时。 2、作业人员从2米以上高处坠落下来时。 3、走路摔倒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5、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安全帽的正确佩戴: 1、检查安全帽。佩戴安全帽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帽是否完好: (1)帽体是否有裂纹、变形

(2)帽内缓冲圈、下颌带是否完好联接是否牢固 (3)是否受过重击 (4)是否超过使用期(玻璃钢安全帽使用期为3年半,从出厂之日起计算) (5)新安全帽是否有生产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有以上问题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2、调整安全帽内衬缓冲圈的大小,直到对头部稍有约束感,但不难受的程度,以不系下颌带低头时安全帽不会脱落为宜;人的头顶与帽体内顶的空间垂直距离不少于32㎜,以保证头顶上有足够的缓冲空间,也利于通风。 3、戴正安全帽。不要歪戴安全帽,不要把帽缘戴在脑后。女职工的长头发必须盘在帽内。 4、系好下颌带。下颌带应紧贴下颌,松紧程度以下颌有约束感但不难受为宜。这样可以防止安全帽被大风吹掉,或被其他物体碰掉,或头部摇摆时落掉。 5、取放安全帽。安全不用时取下后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不能放在高温、嘲湿的地方。不能把安全帽当凳子坐,以防安全帽受损。

安全帽常用材料及性能

安全帽常用材料及性能 生产安全帽的材料有很多,目前国内外生产安全帽帽壳的常用材料主要有:ABS 材料、HDPE 材料、PC 材料、FRP 材料等;内部结构的帽箍,主要由LDPE、PA 等材料生产;顶衬由HDPE 或海绵复合材料锦纶材料生产,吸汗带由PVC 膜、腈纶或毛巾布海绵复合等材料制作,腈纶与绦纶带做相应的帽箍连接件。现将目前世界各国生产的几种主要安全帽产品简述如下:(根据国际惯例,以安全帽壳材料分类) 1.ABS 安全帽 ABS 塑料的全名为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树脂,即英文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的缩写,此工程塑料具有耐热、表面硬度高、尺寸稳定,耐化学性好。同时电绝缘性能良好,很少受温度、湿度的影响,而且在很大的频率变化范围内保持恒定。另外其化学性能也很好,对水、无机盐、碱及酸类几乎没有影响。 ABS 材料的抗冲击强度好,且在低温时也不会快速下降。当然,适合安全帽生产的材料,一般主要使用超高冲击型的ABS 材料,否则冲击测试为不合格。这种材料除了北美等小部分国家不用此材料生产安全帽,其他国家广泛使用。 2.HDPE 安全帽 HDPE 塑料为高密度聚乙烯材料(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此材料具有较高的表面硬度和较好的耐热性、电绝缘性和尺寸稳定性,广泛用于安全帽生产。但是此材料耐压强度差,如果帽壳内部结构及产品壁厚设计未加改善,往往侧压试验不合格,所以这种材料的安全帽帽檐必须要加强抗侧压设计,否则在欧洲、澳洲、日本及中国标准中很难通过。由于北美标准没有侧压这一项,因此HDPE 安全帽在美洲广泛应用,而在日本、韩国等国家基本上不用HDPE 生产安全帽。 3. PC 安全帽 PC 塑料为聚碳酸酯材料(Polycarbonate),此材料钢硬而有韧性,具有高抗冲击性、高度的尺寸稳定性、良好的电绝缘性能和耐高温的性能。由于其材料价格昂贵,因此除了日本外,其他国家很少使用这种材料。当然,因为PC 中有部分专用材料耐温性能好,很多的金属冶炼行业需求这种耐高温PC 安全帽。 4.FRP 安全帽 FRP 材料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简称玻璃钢(Fiberglass ReinforcedPlastics)。此材料纤维强度较高,耐热性和电绝缘性能优良,同时具有优良的耐酸和耐水性、阻燃、变形小等特点,

安全帽国家标准

安全帽国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2 引用标准 GB 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 2812 安全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 3.1.1 帽壳 安全帽的帽壳包括帽舌、帽沿、顶筋、透气孔、插座、栓衬带孔及下颏带挂座等。 a. 帽舌:帽壳前部伸出的部分; b. 帽沿:帽壳除帽舌外周围伸出的部分; c. 顶筋:用来增强帽壳顶部强度的部分; d. 透气孔:帽壳上开的气孔; e. 插座:帽壳与帽衬及附件连接的插入结构; f. 连接孔:连接帽衬和帽壳的开孔。 3.1.2 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包括帽箍顶带、护带、托带、吸汗带、衬垫及栓绳等。 a. 帽箍:绕头围部分起固定作用的带圈; b. 托带:与头顶部直接接触的带子; c. 护带:托带上面另加的一层不接触头顶的带子,起缓冲作用; d. 栓绳(带):连接托带和护带、帽衬和帽壳的绳(带); e. 吸汗带: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带状吸汗材料; f. 衬垫:帽箍和帽壳之间起缓冲作用的垫; g. 后箍:在帽箍后部加有可调节的箍; h. 帽衬接头:连接帽衬和帽壳的接头。 3.1.3 下颏带:系在颏上的带子。

3.1.4 锁紧卡:调节下颏带长短的卡具。 3.1.5 插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插合联接的方式。 3.1.6 栓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栓绳联接的方式。 3.1.7 铆接:帽壳和帽衬采用铆钉铆合的方式。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01批准1990-08-01实施GB 2811-89 3.2 水平间距: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周围空间任何水平点间的距离。 3.3 垂直距离: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与帽壳内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包括顶筋空间)。 3.4 佩戴高度: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边至头顶部的垂直距离。 3.5 头模:试验安全帽时,使用的人头模型(见附录A)。 4 结构形式要求 4.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4.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4.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4.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4.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5 尺寸要求 5.1 帽壳内部 a. 长:195--250mm; b. 宽:170--220mm; c. 高:120--150mm。 5.2 帽舌:10--70mm。 5.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5.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 5.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5.6 垂直间距

电动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 6项电动摩托车标准 1 工作形式和内容 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AC/SC27)与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SAC/SCl)共同组成标准制订工作组,并吸收部分电动车及摩托车生产企业参加。对应的ISO下属部门是: ISO/TC22/SC22(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ISO/TC22/SC23(轻便摩托车分技 术委员会)、ISO/TC22/SC21(电力驱动道路车辆分技术委员会)。 工作周期为3~4年,第1年初步完成准入急需的项目,接下来逐步完善本标准体系。其中急需的标准包括: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通用技术条件(GB/T);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试验方法(GB/T);4)电动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5)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QC/T);6)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机及控制器技术规范(QC/T)。 2 电动摩托车定义及制订标准基本原则 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50 km/h的两轮机动车,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 kg的三轮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是由电力 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50 km/h的两轮机动车,或最高设计车速<50 km/h 的三轮机动车,不包括最高车速≤20 km/h、整车质量≤40 kg、能实现人力骑行功能的两轮电动车辆。 制订标准的基本原则: a) 电动摩托车是电动车辆的一种,为保证标准间互相协调,凡是能 够引用电动汽车标准的一些基础内容,不再另行编写。

b) 目前的电动摩托车标准体系主要局限于纯电动摩托车,应用其它驱动技术(如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等)的电动摩托车标准,待技术相对成熟后再制订。 c) 标准中与普通摩托车相同的其它安全要求,可直接引用已有标准内容。 d) 尽可能使确定的标准要求项目与国际上或其它地区的要求相协调。 3 6项电动摩托车标准(讨论稿)内容概要 3.1 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讨论稿) 范围: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 技术要求: a) 基本要求:1)电动机总成应符合QC/T××××——××××《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机及控制器技术规范》的规定。2)蓄电池应符合 QC/T742《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T 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规定,企业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埘蓄电池的回收处理作规定,要求客户将废电池送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回收处理。3)控制器应符合 QC/T××××——××××《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机及控制器技术规范》规定,控制器应有制动电气连锁功能,以防止车辆被意外驱动;操纵加速器和制动装置时,不应产生不期望的响应(制动时未松开加速器,随后松开制动时,车辆不应意外加速);应具有行驶定速装置(无论采取何种定速方式)控制器,前、后轮中任一车轮制动时,定速装置应立即失效,电动机不再输出动力。4)符合普通摩托车传统要求,如灯光、制动等。 b) 装备要求:1)电源指示灯颜色应为绿色;2)应有蓄电池剩余电能指示装置。 c) 性能要求: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车速、爬坡能力、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续驶里程、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应符合本标准所引用的有关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规定;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可靠性应符合GB/T××××——××××《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试验方法》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d) 防漏电(绝缘性能)要求:应符合GB/T××××——××××(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的规定。

安全帽的要求与规定

我个人的见解是:首先我们做一些PPE规定之前是要先对作业本身及环境风 而是要从实际出发,目的是确保员工的操作安全。关于PPE的佩戴规定,第 第三步,我们首先从设备本身的安全防护装置出发,如果安全防护装置已经控制住了风险,我们没必要去规定必须戴PPE,如果确实是安全防护装置无法完全避免风险的话那就必须佩戴。其实佩戴PPE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防止风险,控制风险,真正实现不发生伤害事故。当然我们这些同行所在的公司性质不一样,公司或老板对于安全的态度不一样,如果公司整体安全意识和素质高的话,可以在规定上做的严格点,详细点,如果公司里整体的安全素质不是很高的话,建议先把关键性的风险高的操作要求包括PPE佩戴要求做的严格点,而且必需通过一些事故案例来触动领导层及每一个操作员工,这样效果会不错的。我目前在一家美资企业,以前在台企,对比了一下,其实两家公司的管理及对安全的要求差别很大,这也就要求必须把关键问题点找出来,从前事故出在哪里,哪些区域或设备操作风险高,先把这些解决掉,其他的一些要求及规定要慢慢去做,而且必须要实际有效,老板其实真正不在乎在安全上投入多少,他只要一点,实际有效。关于行车操作的话,以前我在的那家台企时,我们是要求在下面的操作人员必需要佩戴安全帽的,如果是在驾驶室里呆着那倒没必要;而叉车司机操作时具体看其操作的环境,如果经常在堆高货物的环境中工作那还是要戴的,如果只是在平地上或者堆高很少的地方作业那其实也没那必要,具体情况要根据现场来决定。尤其是跟老板提出一些新的建议的时候必需把实实在在的风险让他看到或者让他一听就很明白,我相信,这样做一

些规定会得到很大的支持。以上只是个人工作中的一些小的心得,您可适当参考,仅作交流之用。 叉车司机专用的安全帽,这个问题的提出较为人性化。但叉车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有司机室的,司机不需要佩戴安全帽;二是无司机室的,司机需要佩戴安全帽。但佩戴安全帽在某种情形下或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不方便,夏天会感到很热等,这些问题并非叉车司机专有,在生产现场作业的所有人员(有空调的现场除外)都会有这些问题。需要适应,但不能作为不佩戴安全帽的理由。 虽然叉车有门架保护,但不排除有小物件坠落伤人 从安全起见,戴安全帽好 必须带,防范于未然。 我这的叉车司机必须戴规范管理预防为主 叉车叉的货物会比较高,有倾倒的可能,需要戴安全帽。 还是觉得要戴,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公司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员工好。 叉车司机佩戴安全帽,是我推行遇到另一个困难。当时我要求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但安全帽被抑制了。从丰田叉车的视频资料里,所有操作,人员都是戴安全帽。因此,我跟管理层商量后,直接实施这项规定。与安全带不同,安全帽,我告诉他们是为了防止高空叉物时掉物砸伤,而司机认为这样太影响脖子和堆物的准确性,或者说夏天太热,等理由,不想带。最后我同意不需要戴是因为,叉车司机上方是有挡物架的,而且很坚固。不知各位有什么高见?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

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 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v≤2.5 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 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 如各种轿车, 轻型越野汽车, 微型 货车, 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 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 pickup), 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行管理, 但是这里归类为越野车·越野车包括国产吉普和进口吉普等型号, 以及其它品牌越野车·旅行车举例:松花江、昌河、长安、大发、柳州五菱、天津华利等属于7座以下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指凯特、海玉、中联等类型的小客车,中华子弹头也属于轻型小客车, 小客车的分类似有难以界定,主观上也归并到旅行车一类·小货车,如小轿车旅行轿车station wagon 小轿车厢式轿车旅行车吉普车jeep等越野汽车越野车厢式货车小货车轻型小货车pickup 小货 车国汽车分类标准中国汽车分类标准(gb9417-89)将汽车分类为8类:

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计算模型_张安祥

第21卷 第1期1999年2月 武 汉 汽 车 工 业 大 学 学 报 JO U RN A L O F W U HAN A U T O M O T IV E PO L Y T ECHN IC U N IV ER SIT Y Vol.21No.1 Feb.1999 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计算模型 张安祥 (汽车工程学院) 摘 要 为取得电动摩托车的蓄电池、电动机及整车之间的最佳动力匹配关系,按动力与整车的功能关系,分成蓄电池、电动机和整车3个部分,分别建立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动力性能计算数学模型,以确定蓄电池、电动机的最佳工作参数和工作特性并可模拟整车动力性能。 关键词 电动摩托车;蓄电池;电动机 中图法分类号 U266.2 在世界各国日益高涨的开发污染小的摩托车的热潮中,电动摩托车的研究与应用最为深入和广泛。与内燃机相比,电动摩托车的蓄电池及电动机的工作特性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建立正确的理论计算模型,模拟其性能,以便在电动摩托车的初步设计中,合理设计与整车动力性能相匹配的蓄电池和电动机工作参数。同时,也可以通过计算模型模拟整车的一次充电行驶距离、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和加速度等性能,以利于改进和提高电动摩托车性能。 按动力与整车的功能关系,笔者将电动摩托车分成蓄电池、电动机和整车等3个子系统。1 蓄电池系统特性 1.1 蓄电池性能指标 ①质量能m d(W·h/kg),表示一次充电车能够行驶的距离。 ②体积能l d(W·h/L),决定了蓄电池所占车内空间的大小。 ③质量功率p d(W/kg),是整车最高车速和加速度的决定因素。 ④充电次数(次),表示蓄电池的寿命。 ⑤能量价格(元/W·h),表示电池成本。 1.2 蓄电池的工作参数 ①蓄电池放电时的端电压U d U d=U0-R i I d 式中,U0为蓄电池的开路电压;R i为蓄电池的内阻;I d为蓄电池的放电电流。 蓄电池的电压应与电动机的电压相匹配。为保证车用电动机调速控制元器件带来的压降(ΔU),蓄电池的端电压应高于电动机的输入电压;否则,电动机的实际端电压降低,势必要增加电流,各项损耗随之增加,蓄电池的放电效率下降。 ②蓄电池输出功率P d 稿件收到日期:1998-09-23. 张安祥,男,50岁,副教授,现从事内燃机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武汉,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汽车工程学院(430070).

安全帽的使用标准

安全帽的使用标准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3873-1977《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2 引用标准 GB 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 2812 安全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 3.1.1 帽壳 安全帽的帽壳包括帽舌、帽沿、顶筋、透气孔、插座、栓衬带孔及下颏带挂座等。 a. 帽舌:帽壳前部伸出的部分; b. 帽沿:帽壳除帽舌外周围伸出的部分; c. 顶筋:用来增强帽壳顶部强度的部分; d. 透气孔:帽壳上开的气孔;

e. 插座:帽壳与帽衬及附件连接的插入结构; f. 连接孔:连接帽衬和帽壳的开孔。 3.1.2 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包括帽箍顶带、护带、托带、吸汗带、衬垫及栓绳等。 a. 帽箍:绕头围部分起固定作用的带圈; b. 托带:与头顶部直接接触的带子; c. 护带:托带上面另加的一层不接触头顶的带子,起缓冲作用; d. 栓绳(带):连接托带和护带、帽衬和帽壳的绳(带); e. 吸汗带: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带状吸汗材料; f. 衬垫:帽箍和帽壳之间起缓冲作用的垫; g. 后箍:在帽箍后部加有可调节的箍; h. 帽衬接头:连接帽衬和帽壳的接头。 3.1.3 下颏带:系在颏上的带子。 3.1.4 锁紧卡:调节下颏带长短的卡具。 3.1.5 插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插合联接的方式。 3.1.6 栓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栓绳联接的方式。 3.1.7 铆接:帽壳和帽衬采用铆钉铆合的方式。 3.2 水平间距: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周围空间任何水平点间的距离。 3.3 垂直距离: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与帽壳内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包括顶筋空间)。 3.4 佩戴高度: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边至头顶部的垂直距离。

国家标准分类的基础知识

国家标准分类的基础知识 基础分类 国家标准分类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的分级 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

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此外,围绕当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标委目前还正在酝酿开展联盟标准试点工作。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试点联盟,探索开展联盟标准化与当前标准体系并存互相补充的标准管理方式。

安全帽管理规定

安全帽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为结合我单位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保证作业人员人生安全,现要求进入我三江至柳州施工工地现场的所有人员需佩戴安全帽。 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分色及标识 1、所有安全帽分为四种颜色:红色、黄色。 1.1、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人员、机械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1.2、从事生产作业的机械操作人员、钢筋工、模工、起重工、混凝土工、电工、焊工、防水工、防护工、绿化种植工等一线操作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第二章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凡我单位或进入我单位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单位、作业班组或建设单位分包的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的所有人员均要实行统一管理,必须配备合格有标志的安全帽。 3、安全帽的采购,应在开工之初提需用计划,尽量统一采购。 3.1、采购时应预备足量的配件及备用量,以备坏损时更换配件和补领。 3.2、安全帽的额定使用年限为两年。 4、工作期间安全帽如丢失或破损,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配件或补领整个安全帽。 5、在额定使用期内安全帽或配件一律实行有偿更换; 6、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要离开或调离本项目部而无法交还安全帽者,须按原价赔偿。

7、安全帽的管理由项目部材料部统一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同时质安部备份。 第三章使用和发放 8、劳务作业班组以及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可自行采购安全帽,但需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若不合格,不得发放使用;在我项目部统一领取的,按照采购价由领用人承担,项目部出具收款收据。 9、供应商、运输及其它非直接分包单位借用时一律按20元/人收取抵押金,综合部以现金的方式在收取押金后向缴纳单位或个人开据由项目部统一出据的收费凭证。 10、借用者使用完毕后需归还项目部材料部,完好的安全帽由使用单位统一在我单位项目材料管理部门办理退料手续并退还押金; 11、未退还者或破损者按20元/顶收取赔偿金。 第四章临时访客 12、临时来访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询问及引介到材料部借发安全帽。 12.1、借用时一律收取20元/顶抵押金或质押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向缴纳单位或个人开据由项目部统一制作的收据。 12.2离开工地时,安全帽要完好地归还方能退还押金或证件。否者按本规定第11条所列内容对应赔偿。 第五章其它 13、非本公司直接发包的供应商、运输人员、分包作业队伍如使用的安全帽不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4、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事项,项目部应于24小时内处理至符合。 15、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可要求其在我单位购买或租用合格并有统一标识

电动车里程表技术资料(Word)

电动车里程表技术资料 一、技术参数 1.采用专用测速微电脑芯片。 2.工作电压:5V。 3.速度显示:0~99.9km/h。 4.里程数计数范围:0~9999km。 5.适用轮胎尺寸:A型:16吋、18吋、20吋、22吋。 B型:22吋、24吋、26吋、28吋。 6.感应器:干簧管或霍尔元件。 7.显示器:4×0.56吋LED数码显示器。 8.里程数掉点保存,保存时间大于30年。 9.停车时自动延时关闭显示器,进入节电方式。 二、主要特点: 本里程表主要为电动摩托车以及电瓶车而设计,具有外形美观、结构紧凑、安装方便等特点。该表采用单片机芯片开发的专用芯片,集测速、里程累加、显示、保存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检测电动车的状态,自动转换显示的各种方式。在电动车行进期间,显示行进速度,单位为km/h;单电动车停下时,自动显示里程,并自动保存里程数;如果车子停止时间超过8秒钟,则停止显示,以减少用电及延长显示器使用寿命;当车子重新移动时,立刻进行显示。 三、接线方法:

里程表上边有三个接线端子,接线时将电源线以及感应器接入相应的端子就能工作,接线示意图如图1(a)、图1(b): 图1(a)图1(b) 四、参数设置 在里程表首次使用时,需根据电动车轮胎尺寸设置相应的参数,设置方式如下:首先关闭电源,根据轮胎尺寸,参照表1,用镊子短路相应的引脚(操作时要特别小心,不要碰到其它引脚,以防损坏芯片),接通电源,看显示器的显示值跟要设置的轮胎代码是否一致,如果一致,断开短路点,参数设置完毕,关闭电源,重新打开电源,就可使用。注意,设定参数时,里程数也被请零。 表1:轮胎尺寸代码表 A型B型短路点显示 16吋22吋10脚-11脚个位显示“1” 18吋24吋10脚-9脚十位显示“2” 20吋26吋10脚-8脚百位显示“3” 22吋28吋10脚-7脚千位显示“4”五、 DC-DC转换器 为了配合电动车直流电源,本里程表配备专用DC-DC转换器,可以

安全帽标准

安全帽标准 百科名片 安全帽标指安全帽生产规格要求、技术要求、标记要求及检验规则。一般指最新国家标准GB2811-2007。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引用标准 规格要求 技术性能 标记要求 检验规则 重量 术语 展开 引用标准 规格要求 技术性能 标记要求 检验规则 重量 术语 展开 编辑本段引用标准

GB 1410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GB 2812安全帽试验方法 编辑本段规格要求 2.1垂直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25-50MM之间。 2.2水平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5-20MM之间。 2.3佩戴高度: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80-90MM之间。 2.4帽箍尺寸:分下列三个号码 小号:51-56CM 中号:57-60CM 大号:61-64CM 2.5重量:一顶完整的安全帽,重量应尽可能减轻,不应超过400G。 2.6帽沿尺寸:最小10MM,最大35MM。帽沿倾斜度以20°-60°为宜。 2.7通气孔:安全帽两侧可设通气孔。 2.8帽舌:最小10MM,最大55MM。 2.9颜色:安全帽的颜色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编辑本段技术性能 3.1基本要求: 安全帽分别在50±2℃(矿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种情况下处理,然后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500KG。 ±2℃、-10±2℃及浸水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处理,然后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2其他要求(根据需要增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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