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_李萌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_李萌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_李萌

收稿日期:2014-08-0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BHA110041]作者简介:李萌(1990-),女,河北石家庄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2014年11月第13卷第6期Vol.13No.6

Nov.,2014

2010年颁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成

为今后20年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201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开始进入工作日程。从逻辑上来看,学前教育成本应由政府、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分担。但从现实来看,家庭不仅承担了过多的学前教育成本,而且由于政府投入政策的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其分担类型也有较大不同。本文以2000~2012年①《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的公开数据为据,通过对官方数据的整理、描述,勾勒出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现实情况,分析其分担类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0~2012年),《年鉴》囊括了学前教育阶段教

育经费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具体数据。对于《年鉴》中数据的处理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整理收集后直接采用,诸如事业收入中的学杂费收入等;二是通过

计算获得,诸如成本分担比等数据。由于计算方式在下文中有所涉及,故此处不做赘述。需要特别强调的

是,本研究中,研究者的初衷本是探究《年鉴》有记录以来所有年份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情况,以获得更加全面的认识与了解,无奈1978~1998年的数据并不完整,采集起来非常困难,2012、2013年的数据暂难获得,故被迫定为研究1999~2011年13年间的具体分担情况。

2.研究内容

本文拟以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具体情况及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类型两部分为研究重点。为了明晰1999年到2011年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具体情况,文章从四个角度发力:比较家庭分担与政府、社会分担,探究家庭在成本分担结构中的地位;厘清家庭经费投入及分担比的发展变化趋势,探究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状;计算幼儿园收费所占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探究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家庭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挖掘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探究不同办园体制下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在呈现、分析家庭成本分担情况的基础之上,对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分担类型进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要:论文对《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数据做了整理与分析。研究发现,家庭是分担学前教

育成本的最大主体,承受着超负荷的经济压力。由于城乡差异和“公办园偏向”的投入差异,家庭承受的成本分担压力并不相同。依据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双重减压的家庭”、“单一压力的家庭”、“双重加压的家庭”三种类型。为减轻家庭尤其是“双重加压的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转移成本分担重担,实现家庭分担合理化;二是财政性投入有所倾斜,重点扶持低收入家庭;三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民办园市场。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家庭分担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6-0101-07

行划定。

3.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简单描述统计的分析方法描绘研究对象的数量特征及发展变化趋势。其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某些数据的计算公式。

第一,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形式为缴纳学杂费,统计年鉴中通常提供“学杂费收入”这一数据,我们可以直接借用此数据作为家庭分担的教育成本。那么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家庭分担比=学杂费/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支出。《年鉴》中部分年份还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本年实际收取学杂费”,在提供“本年实际收取学杂费”的情况下,家庭分担比例的计算方式为:本年实际收取学杂费/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支出。

第二,由于要准确测量政府财政投入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并不容易,因此,这里我们以政府拨款在幼儿园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来近似代替政府在幼儿园层面办学经费的成本分担指标[1]。即学前教育成本中的政府分担比=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②/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支出。

第三,由于《年鉴》中并没有把“社会投入经费”单列出来,因此必须借助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收入、政府财政投入经费、家庭学杂费的数据计算得出。即社会投入经费=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收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学杂费(这种计算方式也并不是准确无误的,它极易把原本隐藏在统计数据之中的家庭交纳的赞助费等纳入社会分担经费之内,扩大了社会投入的基数)。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社会分担比=(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收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学杂费)/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支出。

二、呈现与分析

在探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问题时,研究者大多把目光聚焦到政府或是社会分担的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而较少关注家庭这一分担主体。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实状况关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是否符合我国居民需求,对于家庭成本分担研究的欠缺,使得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愿景变得难以触及。因此,对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作一全方位的透视变得很有必要。

1.家庭成本分担与政府、社会成本分担的比较

虽然学前教育的成本需要各受益主体进行分担的政策已经得到研究者的普遍认同,但在各分担主体应该投入多少经费、分担多少比例的问题上尚无明确的标准。因此,探究家庭在三方分担主体中的分担地位是验证我国学前教育成本结构合理性的有效途径之一。

(1)家庭投入经费与政府、社会投入经费的比较投入经费体现了各分担主体对于教育投入的绝对量。绝对量虽不如相对量能反映出家庭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主体中的相对地位,但能反映出与政府、社会相比较,家庭投入经费的基数变化趋势。

如图1所示,1999年到2011年13年三方投入经费虽有波动,但从总体上来看呈上升趋势。家庭学杂费投入在2007年和2010年这两年发生了极为明显的变化。2007年之前,家庭经费投入低于政府和社会投入,在三方分担主体中投入经费最少。但在2007年,社会投入降到最低值604758(千元),与此同时家庭投入则依旧保持增长趋势,这就使得家庭学杂费的投入不再是最少的,而是介于政府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之间。2010年是家庭投入和政府投入发生变化的分水岭。这一年,家庭投入经费横冲直上,超越政府财政投入,成为三方分担主体中投入最多的一方。而在此之前,家庭投入经费远低于政府财政投入经费,且差距有逐年拉大的趋势。

(2)家庭分担比与政府、社会分担比的比较分担比是反映分担主体分担教育成本多少的指标,它以分担主体分担的教育金额与教育支出总金额的比率来表示,该比率越大表明分担主体承受的分担压力越大。在上文中,笔者已明确了分担比的计算方式,在计算出各分担主体的分担比例值后,得出如图2所示的比例趋势。

图21999-2011年我国学前教育政府、

家庭、

社会分担比例趋势

图11999~2011年我国学前教育政府、

家庭、

社会投入经费趋势

从整体上来看,家庭分担比一直保持着曲折中上升的趋势。与投入经费发展变化趋势相一致的是,2007年和2010年仍然是家庭分担比富有戏剧性变化的两年。

截至2006年,与成本分担比徘徊在20%的社会相比,成本分担一直不超过20%的家庭充其量只是一个配角。家庭分担和社会分担远落后于政府分担。2007年,家庭分担与社会分担发生逆转,在三方分担比中占据中间位置,此时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主角依旧是政府。

家庭一跃成为主角是在2010年,分担比例占到53%,而政府分担由前一年的历史最高值69%降到历史最低值34%。成本分担的“绝对主角”就由分担学前教育一半以上成本的政府变为家庭。

2.家庭经费投入及分担比的发展变化趋势将家庭的成本分担状况与政府、社会的成本分担状况进行比对,是把家庭成本分担置身于宏观系统中进行探究。对家庭自身的分担现状进行简要描述则是从微观系统出发,更为细致地把脉家庭分担的基本状况。家庭学杂费投入及家庭分担比是了解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现状的两个重要指标。如图3所示,家庭学杂费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以前学杂费投入变化甚微,从2007年开始,家庭对于学杂费的投入提高到4826441(千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064604(千元)。2008年、2009年两年又保持平缓趋势。2010年家庭学杂费投入急剧增长到38419749(千元),其数额是2009年的6倍,家庭学杂费投入越来越多,且涨幅惊人。

从图4中可以看出,1999年到2009年家庭分担比例一直不大,最高时为2007年的0.31,最低时为2006年的0.14,就分担比例来看,此时家庭承受的分担压力并不大。2010年,家庭分担比一跃变为0.53,成为成本分担的最大主体,情况变得不容乐观。家庭分担比在2011年虽有小幅度下降,但仍分担了总成本的一半。随家庭分担比增长的无疑是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

3.幼儿园收费所占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家庭以缴纳学杂费的形式直接承担教育成本。家庭可支配收入是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反映家庭实际收

入水平的综合性指标[2]。幼儿园收费(即生均学杂费)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数据)之比能够反映出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比值越大表明家庭承受的经济负担越重。

其中,幼儿园收费=统计年鉴中的学杂费收入/在园幼儿数。

由于支付能力的差异,幼儿园收费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情况要分城市和农村两条线进行分析。就城市居民而言,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故承受的经济负担相对要小。截至2010年,幼儿园收费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2010年以后大幅上涨到7%。这一占比,相对而言,在城市居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与之对应的农村居民的情况则并不乐观。与城市居民的情况相仿,2010年仍是一个分水岭。2010年以前,农村居民虽比城市居民教育支出负担重,但占比未出现超过5%的情况,2010年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幼儿园收费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剧增到22%。这一比值的变化,无疑使学前阶段的教育费用成为农村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

从图5中我们看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

所承受的经济负担一直较重,从2007年开始城乡差

图31999~2011

年家庭学杂费投入

图41999~2011

年家庭分担比

图51999~2011年生均学杂费和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③

距逐渐拉大,2010年差距达到顶峰状态,2011年稍有回落,但与之前几年相比,城乡之间需要填补的沟壑更深。

4.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教育支付能力有限。有限的政府财政投入不可能满足我国接近1.3亿学龄前幼儿受教育的需求,这直接导致幼儿在公办园和民办园面前的分流。由于公办园以教办园居多,故此处借用可以查明的教办园数据近似代替公办园数据。教办园大多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主,家庭的分担压力小。民办园很少或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投入,家庭的分担压力大。因此,教办园、民办园的比例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分担情况(见表1)。

由于《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数据的缺失,2001 ~2004年的教办园数量、2001年及2004年的民办园数量无从查获,但这不影响我们从剩余的数据中看出教办园和民办园数量的发展趋势。教办园的发展一直较为平缓,从1999年至2011年13年间,其在各类幼儿园中的占比一直保持在20%左右。也就是说,全国只有五分之一的幼儿园是由教育部门直接投资的。截至2011年,民办园在各类幼儿园中的比例达到69%,全国超过三分之二的幼儿园是民办性质的,而在1999年民办园只占到全国各类幼儿园的五分之一。

教办园之所以为公办园在于政府承担了其大部分办园经费,这意味着家长只需支付相对低廉的、在家长经济可承受范围内的“费用”。而对于民办园来说,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小,大部分的教育成本需要由办园者和家长承担。办园者毕竟财力有限,且其办园目的具有逐利性,因而教育成本这一重担实质上主要由家庭承担。从1999~2011年,教办园比例处于减少状态,而民办园比例处于增加状态,这无疑在加

剧家庭的经济负担。贸然下结论认为民办园比例过高是家庭分担过半教育成本的唯一原因是不明智的,但办园性质的不同无疑是影响家庭分担情况的一个重要变量。

通过对《年鉴》中成本分担数据的呈现、透视与解读,研究者发现,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不合理,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情况并不乐观,承受着超负荷的经济压力。展开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分担结构中的处境不利有研究者曾经指出,“幼儿教育不能成为家庭沉重的负担,严重影响民生的教育不可能是民众满意的教育。家庭对幼儿教育的支出与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支出应保持一个恰当的比例。”[3]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应该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家庭、社会三方以合理的方式共同建构的。

2009年以前,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超过50%的分担比是其主导地位的强有力证明。而在此期间,家庭分担最多时也不过占总成本的三分之一,更多时候其分担比低于20%。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家庭分担比超过政府,一跃成为成本分担的“龙头老大”。政府由分担最多的“主力军”转变为分担次之的“辅助者”,而家庭由分担最少的“享受者”转变为分担最多的“苦劳力”。家庭无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实力,却被迫分担最多的教育成本。主导地位的转移其实质是经济压力的转移。家庭的教育支付能力远低于政府的教育支付能力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分担结构的这一逆转,使家庭真正成为成本分担中的“苦劳力”,在分担结构中处境不利。

(2)分担比的严重超标家庭学杂费投入不仅绝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总体上看相对量亦呈上升趋势。在2007年以前,家庭分担的教育成本一直低于20%,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此时,家庭只是成本分担中的配角,享受着政府及社会提供的便利条件。2007年开始,家庭分担比在曲折中上升,且长势惊人,并在2010年达到最高点53%。

家庭承担多大比例的成本视为合理,国际上并无定例,我们可以借鉴在高等教育领域中一个相对公认的说法,即家庭分担成本不高于教育总成本的20%。如果超过这个比值,家庭的生活质量将会下降。需要指明的是,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所承担的教育成本并不相同,因而不能直接套用20%这一数据。

一方面,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教育性质不同。高等教育处于学校教育金字塔的顶端,是一种精英

表1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④

式的教育,不具备普惠性,因此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比例高;而学前教育处于学校教育金字塔的底端,是一种全社会适龄幼儿都应接受的大众式教育,具有普惠性及社会福利性,因此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比例要低。另一方面,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具体分担的教育成本不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需要额外承担个人机会成本,即法定劳动年龄段学生因上学未就业可能放弃的就业收入[4]。学龄前幼儿由于尚不具备劳动力价值,因此并不存在个人机会成本。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家庭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要低于高等教育成本。然而现实状况却是,家庭分担成本的比值远远超过了总成本的20%,严重影响着家庭的生活质量。

(3)农村家庭的不可承受之重从居民教育支出的负担率来看,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面临的经济压力并不相同。就城市居民而言,因其经济收入更多、社会福利更好故而承受的经济负担相对要小。2010年及2011年幼儿园收费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值达到最高点7%,这一占比在城市居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

相比之下,人均纯收入较少的农村居民的情况则并不乐观。幼儿园收费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值在2010年剧增到22%。这一比值的变化,无疑超出了农村老百姓的经济可承受能力,对其正常的生活消费会产生较为明显的挤出效应。学前教育学费的制定标准应该以消费者的收入情况为依据,这样才能避免因贫富差距存在、社会成员经济实力不同而导致低收入家庭无法正常消费某些准公共产品。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农村居民目前承受的学费压力已超出其承受范围。为了防止社会分配不公的进一步加剧,政府及社会应及时接手农村家庭所面临的经济压力。

(4)不同办园体制下家庭面临的待遇差异从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来看,截至2011年,全国只有20%的幼儿园是由教育部门直接投资的,民办园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教办园作为“质优价低”的代表且由于数量稀少,因而成为家长们趋之若鹜的选择。在择园竞争中,有权有势有钱的优势阶层家庭无疑占有更大的优势。在教办园竞争中败下阵来的家庭,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民办园。民办园由举办者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因而其教育成本主要是由社会办园者和消费者也即家庭承担。从上面的图表中可以看出,尽管民办园数量猛增,但社会的经费投入量并没有增多,反倒是家庭承担的部分增加,家庭成了民办园教育成本最大的分担者。民

办园在办园质量和收费标准上并无统一要求,因此市场上的民办园可谓鱼目混珠,而其中以“质优价高”园和“质低价低”园居多,当然不排除极少量的“质优价低”园及“质低价高”园。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家庭优裕的家长能为子女选择“质优价高”的民办园,而贫困家庭的子女则只能选择收费较低但质量并无保障的幼儿园。这进一步加剧了学前教育的不平等。

三、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类型

政府本应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最大主体,是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家庭反倒成了成本分担的最大主体,政府和家庭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主次错位[5]。整体看来,家庭分担比严重超标,且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结构中处于处境不利地位。具体而言,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家庭的承重大小并不相同。上文通过比较幼儿园收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发现,农村家庭承受的成本分担压力大于城市家庭;通过分析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发现,子女身处民办园的家庭其经济负担重于子女身处教办园的家庭。这就意味着,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多少受到城乡差异和园所性质的双重影响。根据城乡结构和办园性质这两个维度,可以把承受经济压力不同的家庭划分成三种成本分担类型,即城市、公办园下“双重减压的家庭”,农村加压、公办园减压及城市减压、民办园加压下“单一压力的家庭”,农村、民办园下“双重加压的家庭”(如图6所示)。

1.双重减压的家庭

“双重减压的家庭”即是身居城市,且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发展格局导致城乡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又导致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正如上文中的数据分析所示,在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过程中,城市家庭较之于农村家庭经济负担更轻一些。

公办园的性质本身就意味着该幼儿园在政府的财政庇护下,这对于家长的经济负担亦是一种解脱。有研究者对不同类型幼儿园之间政府财政投入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大约66.2%的公办幼儿园能够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只有3.7%的民办幼儿园获得了政府的财政拨款[6]。这一强烈的数据差彰显出政府对于公办园的经费支持力度,从这一角度来看,公办园在经费来源上具有民办园无法比拟的优势。

城市与公办园的双重减压,使得此类家庭成为“双重减压的家庭”。

2.单一压力的家庭

笔者将“城市+民办园”与“农村+公办园”组合的家庭称为“单一压力的家庭”。因为在城乡差异和办园结构的双重压力下,他们既占有一定的优势,又不得不面对一定的劣势。“城市+民办园”这一组合的家庭,虽身处城市,具有较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因为子女身处民办园而不得不承担高额的学费;“农村+公办园”这一组合的家庭,子女虽就读于公办园,但由于家庭身处农村人均纯收入低这一窘境,因而公办园的学杂费对于整个家庭来说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城市的相对高收入与公办园的相对低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得此类家庭只需面对民办园的高收费或是农村的低收入这一单一的经济负担,故而是“单一压力的家庭”。

3.双重加压的家庭

三种类型中压力最大的是这样一类家庭:一方面不得不正视家庭收入低这一事实,另一方面还要忍受民办园过高的学杂费。在收入低、教育消费高的双重压力下,经济负担可想而知。“双重加压的家庭”即是此类的代表。

我国城乡发展一直遵循着先城市后农村的步调,甚至城市的发展是建立在牺牲农村发展的基础之上,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造成城乡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从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来看,如果扣除农民用于扩大再生产费,再把城市居民各种福利也计算进来,那么中国的城乡差距实际已达5:1或6:1,这个数字差不多居世界之首[7]。农村经济的落后致使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少,且远低于城市居民。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已属不易,投资学前教育的经费更显不足。

民办幼儿园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由举办者自筹资金、自负盈亏[6]。如果说公办园在于凸显其普惠性,那么民办园则更多的表现为营利性。民办园由于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只能自筹资金。办园者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不可能完全支付办园经费,而是把办园所需资金转嫁到家长身上,家庭为民办园的运转所付出的经济代价不言自明。

较低的家庭收入和高昂的教育成本是此类家庭遇到的最大障碍。然而他们的付出与他们承受的经济压力并不成正比。公办园作为“优质优价”的代表,被少数优势阶层所霸占;“质优”的民办幼儿园虽然存在,但也都是建立在高价的基础之上。农村中大部分低收入家庭只能选择收费相对较低,但质量也相对较差甚至不合格的幼儿园。面对这类承受着最多的经济负担,但其子女却接受着质量最差的教育的家庭,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的问题不得不再次引起我们的重视。

四、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家庭投入过高,严重超出居民的支付能力范围,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减轻家庭的分担负担成为当务之急。由于各分担主体的财政能力有大有小、城乡居民的收入有多有少,所以各主体及各家庭的成本分担能力并不相同。鉴于此,在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时,应重点考虑能力支付原则。

1.转移成本分担重担,实现家庭分担合理化

学前教育投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政府、社会及家庭既是教育投资的共同受益者,也应当是教育投资的共同主体[8]。《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规定:“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在此,我们有必要强调家庭在成本分担中秉承合理分担的原则,而非扮演首要分担主体的角色。根据能力支付原则,财政能力较强的政府应当成为学前教育成本的主要分担者。出现“政府分担过低、家庭分担超负荷”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责任的缺失。

若要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就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着力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完善学前教育专项投入经费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统计幼儿园的各项支出,进行成本核算,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幼儿园所需的成本,并以成本核算为基准,进行财政划拨,使政府投入有标准可依。

社会的投入是图6家庭类型图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一个强有力支撑,社会力量的注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成本分担的压力。当政府及社会对于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力度增大时,家庭投入在学前教育总成本中的占比就会相应降低,家庭面临的过重的经济负担亦会减轻,最终实现家庭成本分担的合理化。

2.财政性投入有所倾斜,重点扶持低收入家庭

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不平衡的现象,导致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使得在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过程中,农村家庭比城市家庭承受着更大的经济压力。政府“马太效应”式的倾斜于城市的投入方式更加剧了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当前,政府经费投入体系还不够完善,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小且集中于城市地区,致使乡村地区的学前儿童及家庭享受到的政府财政支持明显不足。这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成为阻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绊脚石。

在居民收入存在差距这一问题上,按照能力支付原则,收入高的家庭需多支付学前教育费用,而收入低的家庭则可少支付些费用。通过为不同收入家庭设立不同的收费标准,从而实现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之间的平衡。

政府的财政性投入,归根到底应该是以“补差”为根本要义的,也就是说在解决城乡差距的问题上,政府要做的是给乡村地区“雪中送炭”,而非给城市地区“锦上添花”。政府在财政投入上应体现出其公平性原则,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对乡村地区有一定力度的倾斜性。对于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扩大财政支持比例;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减少财政支持比例。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结构的调整,减轻乡村家庭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压力,并着重解决农村中子女入读民办园家庭支付能力不足这一问题。通过降低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的差异,确保乡村及贫困地区的学龄前幼儿都能享受到与城市幼儿教育质量相当的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条件,从而凸显出学前教育的普惠性,体现教育公平。

3.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民办园市场

由于政府的财政扶持与政策倾斜,公办园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具有民办园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成为家长们心之所向的最优选择。当所有家庭都把目光聚焦到公办园时,导致的后果必然是优质教育资源被少数优势家庭所“截获”。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期不足,教育资源配置的“扶优强优”,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和优先扶持力度不

够[10],更是进一步加剧了低收入家庭的处境不利地位。因而调整“公办园偏向”、“优质园偏向”的不合理分配结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保障公办园良好运作的前提下,发挥其对民办园的辐射和示范作用,同时加大对社会办园、低质量园的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园,从而减轻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负担,实现教育过程的公平化。

由于民办园是自筹经费且以营利为目的的,这一方面使“天价园”、“贵族园”的出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使低收费低质量园有机可趁。目前市场上民办园收费标准不一,严重影响着民办园质量与居民生活质量。规范民办园收费,设立民办园收费标准是改善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规范民办园的收费不能无视民办园的运作成本,也不能不顾及民办园举办者适当追求合理回报的心理预期,这就涉及到一个良性运作的民办园其办园成本到底是多少的问题,而这需要通过相关研究才能测算出来[10]。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民办园办园成本的核算既要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实际情况,最终实现办园者利益、民办园质量、受教育者权益的三方共赢。

注释:

①由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是对上一年全国教育经费

来源和使用情况的反映,因此本研究虽是整理、分析2000~2012年《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但实际上研究的是1999~2011年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数据。

②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2005~201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的数据可直接采用,1999~2004年的数据则需通过计算获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内事业性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基建拨款。

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5e792530.html,.

cn/tjsj/ndsj/2012/indexch.htm;搜索路径为:国家统计局网站——

—中国统计年鉴——

—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人均家庭收入及恩格尔系数。

④教办园比例=教办园数量/幼儿园总数;民办园比例=民

办园数量/幼儿园总数。园所数量的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教育统计数据(1999~2011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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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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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UniversityAutonomy:theOderParameteroftheSystem

ofGovernment-UniversityRelationship

HE Xiu-yan

(Shenzhen Polytechnic ,Shenzhen ,Guangdong ,518055,China )

Abstract :Oder parameter is a concept of the system self-organization theory ,and it is also a state parameter in the course of system evolution.University autonomy has several meanings.When it is regarded as a measure parameter ,it is a conception of degree ,that is a university autonomy degree and so on.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order parameter ,uni-versity autonomy has all sorts of characteristics of as an oder parameter of government-university relationship of China ,and it plays a critical role usually in it.In the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course of government-university relationship of China ,sticking to the idea of university autonomy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continuous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university au-tonomy is the radical ,and gradually expanding the degree of university autonomy is the key.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is attributable to university ,and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last is attributable to government.But comparative-ly ,expanding the university autonomy degree is the key of the key.

Key words :university autonomy ;system of government-university relationship ;oder parameter

TheStudyofFamilyCost-sharinginPreschoolEducationinChina

LI Meng

(Colle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7,China )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data of family cost-sharing in preschool education in “China Education Finance Statistical Yearbook ”has been sort out and analyzed.The study finds that family has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cost-sharing in preschool education ,withstanding overloaded economic pressure.The urban-rural differences and public kindergartens orient-ed result the divergence of sharing levels between families.According to the economic pressure they stand ,familie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type :they are “the family with little economic burden ”,“the family with single economic burden ”and “the family with double economic burde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ree recommendations to reduce the economic burden of the families ,especially for “the family with double economic burden ”.First ,to transfer cost-sharing burden from family to government so that families share the cost reasonably.Second ,government's financial investment leans to the vulnerable groups ,especially to the low-income families.Third ,to balance the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standardize the market of private kindergartens strictly.

Key words :pre-school education ;cost-sharing ;family sharing

(上接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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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课程实施的影响因素研究

学前教育课程实施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学前教育面对的学生差异性比较大,导致 了学前教育是一项复杂的教育工作。在实施学前教育的过程中,要运用动态的教学方法,并且要借助人文教育的方法,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在学前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幼儿是课程实施的主要对象,教师是课程实施的执行者。影响学前教育课堂实施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外在因素,也有内在因素。 【关键词】学前教育;课程实施;影响因素 在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学前教育的实施是关键, 在学前教育实施中,应该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并且实现幼儿的素质教育,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该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对学前教育的实施进行科学的评价。现在,幼儿园教育中般都是采用认知技能培训的方式,让幼儿学习一些基础知识,但是在教学中游戏性不强,幼儿的情感不能得到培养。单的培养模式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在学前教育课程实施中,对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教师因素 在学前教育课程的实施中,教师是主要的执行者,教师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前教育课程是否可以有效的实施。在幼儿园课程设置中,教师能够起到多个环节的连接作用,幼儿教育的理念需要通过教师去落实和贯彻,幼儿教育的目标也是通过教师才实现的。通常情况下,教师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对学前教育课程实施的效果影响非常大,因此,幼儿教师不仅仅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而且还应该具备敬业的精神。 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幼儿教育的效果, 但是,现在我国在对幼儿教师的考核方面还没有指定统一的标准,在幼儿课程的设置中也没有相关的标准,学前教育中不能使用统一的教材,学前教育课程的安排一般是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计划》落实的,幼儿园教育的课程设置一般都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课程的内容和教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摘要]针对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收费贵问题,本文拟从学前教育准公共产品属性着手,梳理学前教育定价的原则和依据,比较了目前的4种教育定价模式,探讨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及其保障措施,以期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关键词]教育收费;生均幼儿培养成本;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定价 学前教育是具有公共性和专业性的公共资源,社会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应当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较小,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但其相对能力却在下降。为缓解这一矛盾,学前教育成本开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种成本分担定价模式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但也导致学前教育有失公平和收费贵等新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分析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1] 一、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收益范围的差别,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通常,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等基本特征。①排他性。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学前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并不是每个幼儿都能够公平地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只有受教育者付费才能消费学前教育资源。②非竞争性。学前教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只需追加相对低廉的社会成本便能连续地为追加的消费者所消费,其边际成本曲线富有弹性。③外部性。学前教育能使幼儿在将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也有利于提高一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学前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产生的外部性使受教育者个人得益;如果由私人提供,也会因学前教育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而使社会得益。从这个角度看,学前教育不论是完全由政府提供还是完全由私人提供都不合理。此外,由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稀缺,政府无法为适龄幼儿提供普遍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使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而具有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对于那些未能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幼儿来说有失公平。所以,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当形成政府、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幼儿的学费和社会的捐资助学。因此,为学前教育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补偿机制,特别是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是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键。[2] 二、学前教育定价的依据与原则

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与小学生学校适应的关系

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与小学生学校适应的关系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颁布,国家和各级政府已将“发展学前教育”提上日程。为更好地发展我国学前教育,有必要深入了解当前我国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现状,以及儿童的学前教育经历与儿童后期发展结果的关系。全文包括三个子研究,其中研究一以东北地区某城市3所小学的一年级小学生为研究对象,以“未曾换过幼儿园”为筛选标准,企图反映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与城市小学生学校适应之间的关系。研究二和研究三以东北地区的7所乡镇中心校的一年级小学生为研究对象,并以“源自乡镇中心园&未换过幼儿园&学前教育时间不超过46个月”为筛选标准,企图反映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与农村小学生学校适应之间的关系。以方便取样的方式,采用回溯研究的方法,利用问卷法和同伴提名法测查了农村和城市小学生的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以及学校适应各指标上的表现。其中,学前教育时间是幼儿园毕业时间(2011年7月)与入园时间的差值;家庭环境特点调查表包含父母受教育水平和人均月收入等信息;学校适应问卷包含学业成绩、社会行为、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和问题行为五个维度。研究结果表明:(1)学前教育经历能够影响小学生的学校适应。在城市地区,小学生的学前教育时间越长(不超过46个月),他们的攻击冒犯行为、冲突师生关系和问题行为就越少;毕业于示范园比毕业于非示范园的小学生更多地表现出积极社会行为和亲密师生关系;在农村地区,小学生的学前教育时间越长(不超过46个月),他们一年级秋季学期的

积极社会行为就越多,问题行为和冲突师生关系就越少。具体来看,与学前教育年限“不超过3年”的小学生相比,学前教育年限“3-4年”的小学生在一年级秋季学期越多地表现出积极社会行为,越少地表现出问题行为和冲突师生关系,但到一年级春季学期,这些优势不再明显。(2)家庭环境特点能够影响小学生学校适应。在城市地区,与母亲“高中、中专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相比,母亲“大专、本科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越少地表现出攻击冒犯行为;与父亲“高中、中专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相比,父亲“大专、本科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越多地表现出积极社会行为、亲密师生关系和受欢迎同伴关系;在农村地区,与母亲“初中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相比,母亲“小学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更容易受到同伴拒绝;小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越高,他们的积极社会行为越多,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越融洽。(3)学前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特点在影响小学生学校适应过程中存在交互作用。在城市地区,学前教育年限与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能够共同影响小学生的问题行为。具体来看,人均月收入“超过1000元”的小学生中,学前教育年限“不超过3年”的小学生比学前教育年限“3-4年”的小学生更多地表现出问题行为,这种关系在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000元”的小学生中不明显。在农村地区,在控制学前教育质量后,学前教育年限与母亲受教育水平能够共同影响小学生的攻击冒犯行为。具体来看,在母亲“初中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小学生中,学前教育年限“不超过3年”的小学生比学前教育年限为“3-4年”的小学生更多地表现出攻击冒犯

学前教育与社会因素的关系分析(同名11487)

第二章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第一节学前社会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导语: 学前教育的本质特征是学前教育理论中重要的问题。其本质特征从两方面来探讨,一方面是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是学前教育与儿童大发展的关系。研究和认识这两方面的本质特征,才能使我们认识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才能在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中有正确的方向,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了研究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首先要了解学前教育的历史和现状,现以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为线索,对学前社会教育的发展描绘一个简单的历史轮廓。 一、学前社会教育的产生 学前社会教育产生十八世纪后,在很长历史时期中,学前儿童是完全由家庭抚育、培养。人类社会经历漫长的岁月,从教育系统赖以运行的时间标准以及建立于其上的产业技术和社会形态,我们可以将教育形态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原始教育 原始教育指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同使用石器工具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原始教育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独立性。 2.贫乏性。 3.无阶级性。 (二)古代教育 古代教育是指存在于古代社会的教育,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古代教育的特征有这样几个方面: 1.学校教育的产生,有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和专职的教育者 2.有相对稳定、丰富的教育内容 我国在奴隶社会,教育的内容有礼、乐、射、御、书、数等方面;而在封建社会,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儒家的经典著作“四书”和“五经”及相关的伦理知识。从总体上来看,封建社会的教育在内容上比奴隶社会更加丰富一些。 3.教育同生产劳动严重脱离 4.教育的阶级性和等级性 (三)现代教育 1.现代学校的出现和发展 现代学校最早出现在18世纪,是应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要求而产生的。从类型上说,现代学校既包括一些专门传递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为现代工业训练劳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_李萌

收稿日期:2014-08-0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BHA110041]作者简介:李萌(1990-),女,河北石家庄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2014年11月第13卷第6期Vol.13No.6 Nov.,2014 2010年颁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成 为今后20年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201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开始进入工作日程。从逻辑上来看,学前教育成本应由政府、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分担。但从现实来看,家庭不仅承担了过多的学前教育成本,而且由于政府投入政策的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其分担类型也有较大不同。本文以2000~2012年①《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的公开数据为据,通过对官方数据的整理、描述,勾勒出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现实情况,分析其分担类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0~2012年),《年鉴》囊括了学前教育阶段教 育经费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具体数据。对于《年鉴》中数据的处理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整理收集后直接采用,诸如事业收入中的学杂费收入等;二是通过 计算获得,诸如成本分担比等数据。由于计算方式在下文中有所涉及,故此处不做赘述。需要特别强调的 是,本研究中,研究者的初衷本是探究《年鉴》有记录以来所有年份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情况,以获得更加全面的认识与了解,无奈1978~1998年的数据并不完整,采集起来非常困难,2012、2013年的数据暂难获得,故被迫定为研究1999~2011年13年间的具体分担情况。 2.研究内容 本文拟以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具体情况及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类型两部分为研究重点。为了明晰1999年到2011年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具体情况,文章从四个角度发力:比较家庭分担与政府、社会分担,探究家庭在成本分担结构中的地位;厘清家庭经费投入及分担比的发展变化趋势,探究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状;计算幼儿园收费所占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探究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家庭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挖掘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探究不同办园体制下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在呈现、分析家庭成本分担情况的基础之上,对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分担类型进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李 萌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 要:论文对《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数据做了整理与分析。研究发现,家庭是分担学前教 育成本的最大主体,承受着超负荷的经济压力。由于城乡差异和“公办园偏向”的投入差异,家庭承受的成本分担压力并不相同。依据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双重减压的家庭”、“单一压力的家庭”、“双重加压的家庭”三种类型。为减轻家庭尤其是“双重加压的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转移成本分担重担,实现家庭分担合理化;二是财政性投入有所倾斜,重点扶持低收入家庭;三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民办园市场。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家庭分担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6-0101-07

业主电梯维保费用分担机制分析

业主电梯维保费用分担机制分析 电梯维保不到位是引发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深层次原因是物业管理机制存在问题。从维保费用的来源、支出、资金维持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将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从物管电梯维保费用的角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标签:电梯;维保费用;民生工程;维保基金;机制 最近由电梯引发的侵权案件频繁发生,2013年5月19日《现代快报》报道中仅三天,四人死于非命,被称作“电梯夺命周”。为什么“上上下下的享受”却成为夺命杀手,这不得不引人深思。调查发现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调查称我国八成电梯事故因电梯维保不到位造成,可以得出电梯的维保问题是电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这也是物业管理机制中的一个小问题但是由目前的现状来看这已不是一个小问题,这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能够从维保方面解决,电梯事故发生率从理论上可以降低一半以上。笔者认为,若能解决维保费用的问题,引起业主等人对物业管理机制改革高度重视,有物质保障机制的物业管理公司也能够有动力积极服务作业,电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1电梯维保费用来源问题研究 电梯维保费用来源问题研究应该回归到物业管理机制基本层面,才能够更清楚维保费用来源存在的问题。电梯是房屋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物,无论使用与否,都是现代高层建筑商品房必备的室内通行设施,电梯维修保养属于物业管理中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领域的活动作业。同时电梯属于公共领域的共有物,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因此电梯的维保费用大多是来源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是很多低层住户业主都会以没有乘坐电梯为由拒交电梯维保费是强词夺理的做法,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选择是否乘坐是业主的权利,没有乘坐可以不交纳电梯使用费但必须交纳电梯维保费,很多业主没有认清电梯使用费与维保费的性质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目前,电梯维保费用问题的关键是其仅是物业服务费用中的一部分也即是说电梯维保费用的来源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没有脱离独立成为专门的一笔维保费用。笔者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上,就电梯的专门维保费用来源范围扩大途径方面进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比来源于整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维保费用的不到位导致“电梯隐患杀手”的问题。 1.1电梯收益归入制度 电梯收益处分应该不同于一般的小区公共场所收益,应将电梯收益强制纳入电梯维保费用范畴不能分给业主。实践中,很多广告发布者愿意选择在小区张贴发布广告,不仅广告宣传效益好,而且价格低廉、投资回报率较高,这也就引发物管部门与业主就广告收益的权属争议。业主对小区广告的收益具有话语权,小

学前教育评价

期末作业考核 《学前教育评价》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自我评价 答:自我评价就是被评者对自己进行的评价。 2.“八年研究” 答:美国教授泰勒于1934年开始的历时八年的课程与评价研究,就是教育评价史上著名的“八年研究”。3.外貌评价模式 答:就是心理测量学家斯塔克在泰勒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主张评价应包括描述和判断两个方面,而且不论是描述还是判断,都要搜集被评价对象如教育计划或方案的先在因素(前提)过程因素(前提)和结果因素(成果) 。 4.教育评价信息的汇总 答:教育评价信息的汇总就是把按指标体系末级指标逐项赋值得到的信息进行综合。汇总就是把零碎的评价信息进行系统地整理、组合及综合分析,以显示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结果,为下一步的评价结果的处理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教育目标与教育评价的关系。 答:(1)教育评价应以教育目标体系为依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结构、运行情况极其效果等进行科学的判定或估量。 (2)教育评价要从所要实现的目标出发去把握现实状态,作出某种判断。(3)教育评价可以不断加深对教育目标的认识,利用评价的调控机制,促进教育目标的达成。 2.当代学前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 答:(1)评价目的强调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学前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水平,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发展,这是由学前教育评价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学前教育评价工作进行得好,可以起到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而如果学前教育评价工作进行得不好,则会妨碍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2)重视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现代学前教育评价主张让被评价者参与评价的过程,强调被评者通过自我分析、自我认识达到自我提高,以及评价者和被评者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对话,互相修正,使结果

学前教育的论文题目参考

学前教育的论文题目参考 又到了我们写论文的时刻了,大家知道学前教育的论文怎么写吗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学前教育的论文题目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幼儿园生成课程及实施策略研究 幼儿园言语教育整体构想 幼儿园音乐浸润式欣赏教学的研究与实验 幼儿园英语教育现状分析和实践探索 幼儿园游戏活动中师生互动现状研究 终身教育与学前教育一体化的建构 综合式美术活动与幼儿的健康成长 论艺术能力及其对儿童艺术教育的启示 试析幼儿园新教师的角色适应 试论幼儿发展为本的幼儿园课程改革观 语用核心观学前言语教育浅论 赞比亚幼儿教育发展的思考与研究 职前与在职幼儿教师课程观评价研究 自失与重构——入托危机及其策略的研究 蒙台梭利教育模式对幼儿社会适应行为发展影响的实验研究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传播及本土化初探 当代美、日、中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的比较研究 幼儿园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思考与实践 郑州市城市幼儿园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儿童在向社会情境中的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 幼儿甲骨象形识字教学可行性研究 罗杰斯人本主义心理学对幼儿教师角色转变的启示 幼儿探究性活动及其指导策略研究 城市示范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的研究 多球训练对提高少年儿童启蒙训练阶段乒乓球基本技术的分析研究 self-regulated preschool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 我国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 论后现代课程观对我国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启示 洛温菲尔德的沙盘游戏治疗理论及其在幼儿园中的应用 论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层次的提升 儿童的道德语言 集体舞学习对5-6岁幼儿时—空推理能力的影响 游戏的秘密与美好的教育 绵阳市城市幼儿园师幼关系的个案研究

学前教育与社会因素

第二章学前教育与社会因素 学前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与众多的社会因素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学前教育的发展受到社会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学前教育的实施又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下面我们将通过对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与学前教育的关系的分析来诸多社会因素与学前教育的关系。 第一节学前教育与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类型 以生态学的观点看待事物和人类,最初是由布朗芬·勃伦纳在他的著作《人类发展生态学》一书中所提出来的。从生态学的角度看,环境就是生物栖息地,是由自然界的光、热、空气、水分以及各种有机和无机元素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空间,泛指生物有机体生存空间内各种状况和条件的总和。其中生物有机体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比如生长在森林里的植物,它的环境就包括它周围的各种有机和无机因素,象植物生长所需要的阳光、土壤、温度及周围的各种植物、动物等因素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空间。其中,阳光、土壤、温度及周围的各种植物、动物等因素是生态因子。生态环境是指各种生态因子综合而成的影响各种生物(包括人类)的个体、种群或某个群落的环境。 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和活动,也有与其发生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且彼此间存在着协同进化的关系。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一种以教育为中心且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着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多层次、多方位、多特性的环境系统。在以教育为中心的这一教育生态系统中,包含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环境系统,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又包含了许多更为具体的环境,这些环境又形成了各种错综复杂的联系。在人类发展生态学的视野里,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可分为四个层次。 (一)、微观系统 微观系统(Microsystem)是发展中的个体在特定的环境中对活动、角色及人际关系的体验范型(总和)。这里的环境,是指人们可以有准备地参与其中面对面地发生相互作用的地方,如家庭、幼儿园、游戏场地等。活动、角色和人际关系的诸因素构成了微观系统的要素或建筑模块。 1、微观系统的要素 微观系统的要素有:活动、角色、人际关系。微观系统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就是通过这三个要素发生作用的。 ①活动 它是一种处于不断发展中的行为。“不断发展中的”术语常用以强调活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比如幼儿看图书这一活动,从幼儿选择图书到翻开书页、观察图片、讲述内容或者自言自语,再到合上图书、书中的内容在幼儿头脑中产生印象,这个看图书的活动就表现为连续的过程。生态环境中的活动有的能够促进个体发展,有的则是阻碍发展。我们下面主要分析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活动。 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活动具有如下特征: 它是一个延续的过程,不是一个单独的动作,如搭积木、挖泥沟等; 它具有一种“劲”量,即具有一个目标,表现在能排除干扰,坚持到底,直到活动完成,实现这个目标;也就是说具有目标并且坚持实现目标的活动能够促进发展。比如孩子画画,有的孩子乱涂乱画,根本没有想自己要画什么;而有的孩子喜欢画画,比如他出去玩回来后,往往愿意画下自己所看到的,事前会想想自己要画什么,并坚持画完。显然,具有目标并坚持画完的孩子的绘画活动更有利于促进他的绘画技巧、绘画兴趣的发展。 在时间上,跨越当前行动的边界,延伸到过去或将来; ②角色 角色是指在社会中处于一定地位的个体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成员所期望的一系列活动和联系。比如学生。辨别不同的角色通常是通过某一文化中对各种社会地位的人所赋予的特定标签。角色也与社会意识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docx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高等教育事关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助于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与科学文化水平的提升。教育改革的深化,已经让高等院校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就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现状而言,办学经费与办学成本问题仍然是高等学校自身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工作的开展,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1.1高等学校自身特点及运行规律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高校教育成本主要指的是高等院校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总价值。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支出可以被看做是学校管理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反映。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主要指的是学校管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方法记录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费用,并根据成本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的管理方法。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可以让高等院校更好地对教育总成本进行计算。可以说,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工作既可以被看作是高等学校会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被看作是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建设,是提升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的必然选择,也与高等学校自身特点、运行规律之间就有一定的联系。受高等学校自身特点的影响,人们大多会将高等教育视为公益事业。通过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模式进行分析,教育活动是教师利用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向受教育者传播知识与技

能的措施。教师的教学活动是生产行为,是教育的生产性的反映。故而高校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化的产业单位,高校管理人员也需要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的基础上,对成本管理问题进行关注[2]。 1.2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有助于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高等学校只有在教育生产中耗费的经济资源得到有效补偿的情况下,才能为教育的再生产提供保障。对教育生产耗费进行正确记录,可以让高等学校更好地控制教育生产耗费。为保证内部管理的效率,高等学校需要对自身的收费进行合理规范,故而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是高等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1.3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教育资源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让节约型校园建设得到了高等学校的关注。节约型校园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是高等学校构建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措施。成本控制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可以在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基础上,提升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2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的现状 2.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现状 现阶段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是事业单位性质的成本核算体系。我国高等学校是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其教学活动并不以盈利为目标。故而现阶段高等院校的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没有对成本因素对

近二十年我国学前教育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近二十年我国学前教育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07学前教育鱼婷妮40715050 【摘要】学前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学前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教育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的必要手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就已受到广泛关注并迅速发展。进入90年代,为促进《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实施,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就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进行了探索,使评价的主要方法从“描述性”转变为“量化”的方式;注意了“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进入21世纪,在新的教育思想的冲击下,我国学前教育评价的研究和实践逐步拓展了原有的范围、功能和意义。由于我国近二十年学前教育评价方面的范围广、内容多、时间跨度大,本文从幼儿发展评价、教师工作评价和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评价三个方面着手,对我国近二十年学前教育评价研究综述如下。 【关键词】幼儿发展评价教师工作评价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评价 一、关于幼儿发展评价 幼儿发展评价作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主要反馈信息,对幼儿园教育活动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对于幼儿发展评价的研究成为幼教各界重要的研究内容。近二十年来,幼儿发展评价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1、注重介绍西方先进教育理念和文化思想潮及对我国幼儿发展评价的启示。如适宜发展性教育和后现代主义思潮对我国幼儿发展评价改革的启示为: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评价观,注重差异性评价;构建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统一的评价内容;采用个体化的评价标准;倡导以观察和描述为基础的评价方法等。2、幼儿发展评价从注重结果评价渐渐转向注重过程评价,从关注定量评价到关注定性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我国幼儿发展评价发展的历程中,最初的幼儿发展评价是简单的定性描述,到20世纪80年代引进泰勒的目标导向评价模式和西方的标准化测验以后,定量评价代替了定性评价,实证化方法垄断了整个教育评价领域包括幼儿发展评价领域。就这样,幼儿发展评价在定量和定性之间徘徊,要么强调定量,要么强调定性,非此即彼,把两者对立起来。近二十年,在先进教育理念,尤其是适宜发展性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幼儿发展评价渐渐地从关注定量评价走向定性评价,体现出过程取向的评价理念。在幼儿发展评价方式上出现了个案观察记录、时间观察、档案袋记录、轶事记录等多种评价方式,这些评价方式都是通过不断的观察,对幼儿自然流露的行为进行原始的真实的记录,保存幼儿的学习过程和“作品”,获得大量具体真实的信息,进而对幼儿各方面的发展进行非统一标准的描述性评价。3、提倡真实评价或情境化评价模式,即在幼儿真实生活情境中和幼儿园所提供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对所在。4、美国教师档案袋评价对我国幼儿园教师评价的启示。美国教师档案袋评价超越了传统的教师评价方式,较之以前的测验测量、课堂听课,它使教师评价更具真实性、全面性、发展性,便于展现教师的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关于教师工作评价 教师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计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保证幼儿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因此,教师所具有的专业化程度直接影响到幼儿教育质量。近年来,随着对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离不开对教师的评价,教师需要通过评价,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理念,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因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已成为教师评价的主要目的。在教育评价发展史上留下了斯塔弗尔比姆的一句名言———“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传统的幼儿园教师评价多以“证明”为取向,它往往将自身功能仅仅定位于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业绩进行鉴定和甄别,大多以对教师进行

成本分担还是利润共享

成本分担还是利润共享?--律所发展模式刍议 引言 自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短短二十余年间,中国律师业伴随并依托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目前已初具规模。从业律师人数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均有明显的提高。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也从原来的民、刑事诉讼和一般法律咨询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服务范围全面化、服务对象国际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日趋明显。而律师事务所也由原来单一的国办所发展成为目前国办制、合作制、合伙制并行以合伙制为主的多元体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律师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发展律师业、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高中国律师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建设发展律师事务所,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也自然成为业界所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分四个部分阐述现阶段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发展模式:一、律师事务所的现状,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的两种趋向及成因;二、决定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几个重要因素,分析法律服务市场的经济规律、事务所制度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和微观层面决定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内部因素;三、利润分享制度的几个问题,分析利润共享机制下的几个主要问题;四、事务所规模与持续发展,分析事务所规模与长期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五、结语。 一、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如前文所述,我国律师业自恢复以来在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就律师事务所而言,目前我国有律师事务所近万家,分布于全国各地;受经济发展差异影响,东部沿海地区的事务所从数量、规模、业务领域、综合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均领先于西部内陆地区。从事务所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而言,近万家律师事务所中,不论是国办所、合作所还是合伙所,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成本分担制和利润共享制。 回顾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历史,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阶段。律师业恢复之初,律师事务所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律师业的主角,律师个体以其个人能力拓展业务并从业务收入中固定或按比例提取收益。客户在选择法律服务提供者时更看重律师本身的能力而并非事务所。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的合作仅限于有限的个案,而事务所的分配机制囿于当时的政策,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其后,特别是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后,律师事务所的地位逐渐提高,出现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在某些领域(涉外业务领域更为明显)形成一定的品牌优势。其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分配机制采用成本分担制,事务所各律师业务相互独立,业务创收及成本独立核算,收益分配各自为政。律师之间的合作仅限于有限的个案,事务所的知名度又主要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为主律师的知名度基础上,一旦为主的律师内部分裂,事务所也随之分崩离析,于是大所变小所、小所复而为大所,分分合合,出现“江山代有律所出,各领风骚一两年”的情况。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北京的金杜、君合为代表,又涌现出一批合作更紧密、更注重整体及事务所品牌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逐渐由成本分担制向利润共享制过渡,形成目前国内律师事务所中利润分享制与成本分担制两大主要制度。 纵观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三个阶段,应该说,促进律师事务所地位变化的核心原因在于利益分配机制的转变。各种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是当时的经济、法制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与当时的市场需求是相适应的。而事务所制度的变迁也是上述各方面因素使然。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经济实体,其内部制度的核心在于利益分配机制,其他制度(包括发展模式)均建立于并依赖于利益分配机制。采用利润分享制还是成本分担制?这是现阶段困扰着众多事务所发展的核心问题。而两种制度孰优孰劣,某一律师事务所应选择哪一种制度,并不能通过简单的比较得出直接的答案,而是要综合每个事务所的内、外各方面具体条件来判断。 二、决定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几个重要因素 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分配制度取决于其利益趋向,而利益趋向又决定于事务所的整体价值趋向。毋庸讳言,除了立志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追求社会责任感和满足个人的成就感外,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经济实体,其在经济方面的目的在于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因此,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分配机制必然受经济规律的约束。同时,律师业又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法律制度也影响着律师事务所的根本制度。律师事务所又是人合组织,其制度的内容又受其决策者的理念、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法律服务市场 毋庸置疑,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律师业的发展得益于中国政治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如果说律师制度的恢复是政治环境的改善使然,那么,中国律师业快速发展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律师服务业作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其发展(包括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一个市场必将经历萌芽、初步成形、发展、成熟各个阶段,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也不例外。形成之初,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并无明确的细分,由于法律服务的供给总体小于需求,同业竞争相对也不激烈,使律师不必采用太多的市场开拓手段,也不必展示所在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即可获得业务。因此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不

近十年我国学前教育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近十年我国学前教育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关于学前教育评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备受幼 教工作者的关注。从幼儿发展评价、教师工作评价和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三个方面的研究来看,我国近十年学前教育评价研究成果颇丰,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总体特点为:注重理论研究,忽略实证研究;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方面的研究较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较少;缺少对评价指标的再评价。 关键词:幼儿发展评价;教师评价;托幼机构评价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 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 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广大幼教工作者越来越意识到教育评价在教育活动中的重要性,因而关于学前教育评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备受幼教工作者的关注。本文以1998)2008年见载于《学前教育研究》《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刊物上的评价类文章为对象,并辅以《教育导刊》《幼儿教育》的评价类文章,从幼儿发展评价、教师工作评价和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评价三个方面着手,对我国近十年学前教育评价研究做一综述。通过检索,截至2008年10月,上述各类期刊所载关于幼儿发展评价、教师评价和托幼机构评价研究的文章约为105篇,成果颇丰,呈现出的总体特点为: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方面的研究较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较少;缺少对评价指标的再评价。 一、关于幼儿发展评价 幼儿发展评价作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主要反馈信息,对幼儿园教育活动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对于幼儿发展评价的研究成为幼教各界重要的研究内容。近年来,幼儿发展评价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1、注重介绍西方先进教育理念和文化思潮及对我国幼儿发展评价的启示。如适宜发展性教育和后现代主义思潮对我国幼儿发展评价改革的启示为: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评价观,注重差异性评价;构建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统一的评价内容;采用个体化的评价标准;倡导以观察和描述为基础的评价方法等。2、幼儿发展评价从注重结果评价渐渐转向注重过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一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一) 〔摘要〕针对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收费贵问题,本文拟从学前教育准公共产品属性着手,梳理学前教育定价的原则和依据,比较了目前的4种教育定价模式,探讨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及其保障措施,以期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关键词〕教育收费;生均幼儿培养成本;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定价 学前教育是具有公共性和专业性的公共资源,社会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应当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较小,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但其相对能力却在下降。为缓解这一矛盾,学前教育成本开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种成本分担定价模式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但也导致学前教育有失公平和收费贵等新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分析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1〕一、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收益范围的差别,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通常,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等基本特征。①排他性。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学前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并不是每个幼儿都能

够公平地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只有受教育者付费才能消费学前教育资源。②非竞争性。学前教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只需追加相对低廉的社会成本便能连续地为追加的消费者所消费,其边际成本曲线富有弹性。③外部性。学前教育能使幼儿在将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也有利于提高一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学前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产生的外部性使受教育者个人得益;如果由私人提供,也会因学前教育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而使社会得益。从这个角度看,学前教育不论是完全由政府提供还是完全由私人提供都不合理。此外,由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稀缺,政府无法为适龄幼儿提供普遍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使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而具有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对于那些未能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幼儿来说有失公平。所以,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当形成政府、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幼儿的学费和社会的捐资助学。因此,为学前教育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补偿机制,特别是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是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键。〔2〕二、学前教育定价的依据与原则 由于学前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能给个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机会,这是个人的直接收益;对社会而言,由于受教育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收益。因此,学

家庭教育与幼儿教育

家庭教育与幼儿教育 一、家庭对幼儿教育的意义 (一)家庭是幼儿成长的最自然的生态环境 现代教育生态学的研究认为,对于幼儿来说,家庭是最自然的生态环境,与父母共同生活是最基本的,幼儿的成长不能欠缺家庭天伦和乐的生活气氛。家庭这个以血缘关系组成的、人一出生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群体是幼儿最重要的安全基地。人类最初的幼儿教育是家庭承担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责任转移到幼儿园。幼儿教育发展到今天,从“还幼儿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态”的观念出发,家庭的重要性又重新受到重视。在现今的社会情况下,幼儿园不能消亡,但却不能以幼儿园来取代家庭。 (二)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心理学家艾里克森认为,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给孩子以后对社会的态度奠定了基础。“在个性、社会性、智力发展和文化特征方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和最重要的环境影响因素。”(瑞典•贝肯罗斯博士)。我国的研究(IEA,1992)也证明,在幼儿的社会性发展方面的效果,家庭并不亚于幼儿园。当然两者的特点、长处不同,不能互相替代。在城市,尤其是父母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家庭在幼儿认知发展中的作用大大超过了幼儿园的影响。幼儿入园前在家庭里生活的经历、积累的经验、形成的行为习惯、获得的能力、特别是语言等对幼儿园教育有重大影响和制约作用,入园后的教育效果也离不开家庭的配合。 (三)家长是重要的教育力量 首先,家长参与极有利于幼儿的发展。有研究表明,家长直接参与幼儿园教育对幼儿有良好而持久的影响。家长参与幼儿的在园活动能够大大地提高幼儿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能够改善幼儿在家中的行为和密切其与家人的关系;家长参与的本身能够让幼儿体会到“幼儿园多么重要!”从而学习的态度更认真。其次,家长是教师最好的合作者。没有谁比父母更了解自己的孩子,因此,家长是教师了解幼儿的最好的信息源。 家长与教师的配合使教育计划的可行性、幼儿园课程的适宜性、教育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等等都有更好的保证。此外,家长本身也是幼儿园宝贵的教育资源。如各种不同职业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家长可以带给幼儿园丰富的教育内容,并能为幼儿园的教育需要提供多种支持和服务等等。 二、家庭教育的特点 家庭教育特点是家庭教育特有规律的体现。家庭作为一个教育环境,与社会学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早接触而又生活时间最长的社会场所。家庭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天然的情感作用是任何其它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家庭教育对于个体品德、行为习惯以及个性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各国学前教育投入方式研究

各国学前教育投入方式研究 一、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基本情况分析 本文主要从学前教育公共投入占GDP的百分比、学前教育公共投入占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比、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中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的比例三个方面,将各国对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一)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占GDP的百分比 有关学前教育对国家、社会、家庭和儿童个体发展价值的一系列实证研究,使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加大对学前教育这一阶段的投入的重要价值。1996年欧盟委员会保育协会就建议欧洲各国对早期保育和教育的投入总额至少要占GDP的1%。目前,欧洲少数国家已超过或接近达到这一水平。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水平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十分巨大,学前教育经费在GDP中所占比例仅0.036%左右,投入不足是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② (二)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比 西方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额中所占比例的差异很大,但总体来看,多数国家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在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都超过6~8%。与之相比,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额中所占比例长期在1.2~1.4%,水平极低。[1] (三)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中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的比例 西方国家对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在学前教育发展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有着不同的观点,而这种不同与各国社会价值观密切相关。自由国家认为,只有市场失灵时,政府才要进行干预,因此,这些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非常强调家长和私营部门在学前教育提供上的作用;而在社会民主传统的国家中,学前教育是所有劳动公民都可享受的服务(如北欧国家)。虽然各国情况不同,但从OECD公布的一些世界发达国家在2000年~2005年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之比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些市场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公共投入比例均远大于私人投入,多数国家公共投入在生均经费中所占比例在50%以上。[2] 二、公共投入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方式分析 公共资金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支出为基础(expenditure-based)的资助,即政府直接为早期保育和教育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二是以税收为基础的资助(tax-based),即政府通过税收抵免、为雇主减税和允许雇员使用税前税收支付儿童保育费用。本文以两类资助体系为线索,贯穿政府分担成本的不同比例,对政府具体的资助方式进行分析。 (一)以支出为基础的成本分担方式分析 以支出为基础的成本分担方式包括以下七种具体途径: 1.将某一年龄段的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提供免费服务 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实行免费的学前教育是很多国家公共投入学前教育的做法。在义务教育方面,荷兰和英国将儿童的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即儿童从5岁起享受义务教育;墨西哥从2009年开始实施学前三年义务教育;在免费教育提供上,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提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爱尔兰和荷兰提供学前两年的免费教育;美国、瑞典和丹麦的部分地区开始在5岁免费的基础上向3~5岁幼儿提供免费教育;提供三年及以上免费学前教育的国家有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葡萄牙等。[4] 2.举办公立幼儿园 公共财政直接用于举办托幼机构,家长缴纳部分费用是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做法,尤其是在欧洲。据有关欧洲39个国家的数据显示(5个国家是2004年和2005年的数据,其余均为2006年的数据),其中有23个国家入公立幼儿园的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0%以上。具体来讲,公共财政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因国家的经济状况和社会价值观念而有所不同。据OECD的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欧洲16国公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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