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2013年第01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1,2013

第29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9(总337期)

Total No .337

收稿日期:2012—09—16

作者简介:董淑超(1987—),女,辽宁朝阳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刘磊(1979—),女,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董淑超,刘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近年来,学前教育收费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制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尤为重要。本文从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出发,确定了学前教育的费用分担机制、分担主体以及学前教育的定价依据,提出学前收费标准合理与否的考核指标,明确了各分担主体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与比例,对于学前教育定价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学前教育定价;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088—02

一、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是关系学前教育费用征收与管

理的首要问题,如何界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对于学前教育定价研究尤为重要。目前,对于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主要有三种观点:学前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属于私人产品;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以上三种学前教育性质的定位是基于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依据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

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

将全部社会产品和服务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

”[1]

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政府提供的产品。私人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完全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由市场提供的产品,如冰箱等。准公共产品则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

基于上面的公共产品理论,笔者认为将学前教育服务界定为准公共产品比较恰当。宋承宪将准公共产品界定为:只具备公共产品的一个特征,或者虽然两个特征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

[2]

二、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学前教育定价依据(一)学前教育定价的教育成本依据学前教育成本是指用于培养一个幼儿所耗资源的价值总和,或以货币形态表现出来的培养幼儿时由社会和幼儿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清

晰准确地界定学前教育成本是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

费标准的关键。学前教育成本主要表现为: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教职工工资、公务费、教学设施设备折

旧费、

膳食费等用于培养幼儿所花费的财力和物力。(二)学费标准的教育收益依据

教育收益指教育服务为个人和社会带来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益处,通常分为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私人收益是教育给个人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好处,私人收益率是私人收益比上教育总收益。同理,可推出社会收益和社会收益率。

三、学前教育定价的合理性考量

(一)公平性原则

公平是学前教育定价所要遵循的原则,教育公平问题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在瑞典教育学家胡森看来其主要是指教育机会均等,

那么教育公平问题则为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表现为入园机会均等、在园所受教育均等。因此,学前教育定价一定

要公平合理,

保证学前教育机会公平,保证适龄学前儿童都能进得起幼儿园。通过控制学费标准来弥补

由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而造成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效率性原则

教育效率是经济学效率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教育效率是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效率就是实现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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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摘要]针对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收费贵问题,本文拟从学前教育准公共产品属性着手,梳理学前教育定价的原则和依据,比较了目前的4种教育定价模式,探讨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及其保障措施,以期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关键词]教育收费;生均幼儿培养成本;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定价 学前教育是具有公共性和专业性的公共资源,社会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应当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较小,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但其相对能力却在下降。为缓解这一矛盾,学前教育成本开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种成本分担定价模式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但也导致学前教育有失公平和收费贵等新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分析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1] 一、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收益范围的差别,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通常,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等基本特征。①排他性。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学前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并不是每个幼儿都能够公平地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只有受教育者付费才能消费学前教育资源。②非竞争性。学前教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只需追加相对低廉的社会成本便能连续地为追加的消费者所消费,其边际成本曲线富有弹性。③外部性。学前教育能使幼儿在将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也有利于提高一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学前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产生的外部性使受教育者个人得益;如果由私人提供,也会因学前教育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而使社会得益。从这个角度看,学前教育不论是完全由政府提供还是完全由私人提供都不合理。此外,由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稀缺,政府无法为适龄幼儿提供普遍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使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而具有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对于那些未能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幼儿来说有失公平。所以,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当形成政府、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幼儿的学费和社会的捐资助学。因此,为学前教育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补偿机制,特别是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是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键。[2] 二、学前教育定价的依据与原则

SAP标准成本核算知识

ERP中的产品成本控制 -标准成本 众所周知,ERP 系统采用模块化的结构,模块一般按企业内部的职能划分,比如从企业运作整体来看可以分物流,会计和人力资源等模块,而物流下又可以分出生产,销售,采购和储运等模块。同样的会计下也可以分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资金管理等模块。各模块之间数据是集成和共享的。在上两期我们分别探讨了ERP 中的盈利分析和企业预算,它们都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上述两个专题都涉及到了ERP 中的产品成本信息,事实上产品成本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也是ERP 的一个重要模块。 产品成本控制模块是生产和管理会计的交叉部分,本文主要介绍产品成本控制中标准成本的概念和其制定过程。和实际成本不同,这个子模块的作用主要有:<1> 计算每种产品标准的产品制造成本 ( Cost of Goods Manufactured )和产品销售成本( Cost of Goods Sold )。<2> 决定每种产品的成本构成,并计算生产过程中每一步的附加价值(Value Added)。<3>通过成本比较优化产品制造成本。<4> 给ERP 系统其他模块提供信息,比如:为和实际成本进行差异分析及生产效率控制建立比较基准;更新物料主记录中的产品成本;为盈利分析和企业预算提供产品成本信息(参见《ERP中的盈利分析》 和《ERP中的企业预算》);为销售模块设定价格底线。 在介绍具体计算过程之前,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和产品标准成本计算有关的概念和数据准备工作。

计算产品成本的数据准备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 / BOM ) 物料清单是一个完整的,正式的,结构化的关于组成一个产品的部件清单。该清单包含每个部件的物料编号,数量和计量单位。物料 清单是MRP的基础,对于产品成本来说物料清单决定了哪些材料将被计算进产品的成本,以及计算的顺序。 物料清单中可能会包括一些半成品,这些半成品本身也有物料清单。 这样就构成了多层物料清单(Multilevel BOMs )。图1就是一个多层 物料清单。对于多层物料清单,ERP系统首先计算物料清单中最低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_李萌

收稿日期:2014-08-0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BHA110041]作者简介:李萌(1990-),女,河北石家庄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2014年11月第13卷第6期Vol.13No.6 Nov.,2014 2010年颁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成 为今后20年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201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开始进入工作日程。从逻辑上来看,学前教育成本应由政府、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分担。但从现实来看,家庭不仅承担了过多的学前教育成本,而且由于政府投入政策的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其分担类型也有较大不同。本文以2000~2012年①《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的公开数据为据,通过对官方数据的整理、描述,勾勒出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现实情况,分析其分担类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0~2012年),《年鉴》囊括了学前教育阶段教 育经费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具体数据。对于《年鉴》中数据的处理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整理收集后直接采用,诸如事业收入中的学杂费收入等;二是通过 计算获得,诸如成本分担比等数据。由于计算方式在下文中有所涉及,故此处不做赘述。需要特别强调的 是,本研究中,研究者的初衷本是探究《年鉴》有记录以来所有年份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情况,以获得更加全面的认识与了解,无奈1978~1998年的数据并不完整,采集起来非常困难,2012、2013年的数据暂难获得,故被迫定为研究1999~2011年13年间的具体分担情况。 2.研究内容 本文拟以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具体情况及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类型两部分为研究重点。为了明晰1999年到2011年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具体情况,文章从四个角度发力:比较家庭分担与政府、社会分担,探究家庭在成本分担结构中的地位;厘清家庭经费投入及分担比的发展变化趋势,探究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状;计算幼儿园收费所占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探究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家庭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挖掘家庭分担比与教办园、民办园比例的关系,探究不同办园体制下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在呈现、分析家庭成本分担情况的基础之上,对不同地区、不同体制状态下的家庭分担类型进 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李 萌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 要:论文对《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数据做了整理与分析。研究发现,家庭是分担学前教 育成本的最大主体,承受着超负荷的经济压力。由于城乡差异和“公办园偏向”的投入差异,家庭承受的成本分担压力并不相同。依据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双重减压的家庭”、“单一压力的家庭”、“双重加压的家庭”三种类型。为减轻家庭尤其是“双重加压的家庭”的成本分担压力,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转移成本分担重担,实现家庭分担合理化;二是财政性投入有所倾斜,重点扶持低收入家庭;三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规范民办园市场。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家庭分担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6-0101-07

业主电梯维保费用分担机制分析

业主电梯维保费用分担机制分析 电梯维保不到位是引发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深层次原因是物业管理机制存在问题。从维保费用的来源、支出、资金维持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将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从物管电梯维保费用的角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标签:电梯;维保费用;民生工程;维保基金;机制 最近由电梯引发的侵权案件频繁发生,2013年5月19日《现代快报》报道中仅三天,四人死于非命,被称作“电梯夺命周”。为什么“上上下下的享受”却成为夺命杀手,这不得不引人深思。调查发现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调查称我国八成电梯事故因电梯维保不到位造成,可以得出电梯的维保问题是电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这也是物业管理机制中的一个小问题但是由目前的现状来看这已不是一个小问题,这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能够从维保方面解决,电梯事故发生率从理论上可以降低一半以上。笔者认为,若能解决维保费用的问题,引起业主等人对物业管理机制改革高度重视,有物质保障机制的物业管理公司也能够有动力积极服务作业,电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1电梯维保费用来源问题研究 电梯维保费用来源问题研究应该回归到物业管理机制基本层面,才能够更清楚维保费用来源存在的问题。电梯是房屋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物,无论使用与否,都是现代高层建筑商品房必备的室内通行设施,电梯维修保养属于物业管理中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领域的活动作业。同时电梯属于公共领域的共有物,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因此电梯的维保费用大多是来源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是很多低层住户业主都会以没有乘坐电梯为由拒交电梯维保费是强词夺理的做法,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选择是否乘坐是业主的权利,没有乘坐可以不交纳电梯使用费但必须交纳电梯维保费,很多业主没有认清电梯使用费与维保费的性质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目前,电梯维保费用问题的关键是其仅是物业服务费用中的一部分也即是说电梯维保费用的来源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没有脱离独立成为专门的一笔维保费用。笔者在已有的法律基础上,就电梯的专门维保费用来源范围扩大途径方面进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比来源于整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维保费用的不到位导致“电梯隐患杀手”的问题。 1.1电梯收益归入制度 电梯收益处分应该不同于一般的小区公共场所收益,应将电梯收益强制纳入电梯维保费用范畴不能分给业主。实践中,很多广告发布者愿意选择在小区张贴发布广告,不仅广告宣传效益好,而且价格低廉、投资回报率较高,这也就引发物管部门与业主就广告收益的权属争议。业主对小区广告的收益具有话语权,小

产品总成本分析

产品总成本分析 一、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产品生产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成本的报表。 该表一般分为两种:按成本项目反映和按产品种类反映。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成本项目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生产成本以及产品生产成本合计额的报表。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产品种类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的报表。 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额和降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100% 二、产品总成本分析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一般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进行分析。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法,它是通过将分析期的实际数同某些选定的基数进行对比来揭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成本管理中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 对比分析法的基数由于分析的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计划数、定额数、前期实际数、以往年度同期实际数以及本企业的历史先进水平和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对比分析法只适用于同质指标的数量对比。 2.构成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也称比重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是通过计算某项指标的各个组织部分占总体的

比重,即部分与全部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是否合理。 产品成本构成比率的计算公式列示如下: 直接材料成本比率=直接材料成本产品成本×100% 直接人工成本比率=直接人工成本产品成本×100% 制造费用比率=制造费用产品成本×100% 3.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 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是计算两个性质不同而又相关的指标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 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和成本利润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产值成本率= 成本产值×100% 销售收入成本率=成本销售收入×100% 成本利润率=利润成本×100%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docx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高等教育事关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助于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与科学文化水平的提升。教育改革的深化,已经让高等院校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就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现状而言,办学经费与办学成本问题仍然是高等学校自身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工作的开展,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1.1高等学校自身特点及运行规律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高校教育成本主要指的是高等院校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总价值。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支出可以被看做是学校管理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反映。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主要指的是学校管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方法记录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费用,并根据成本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的管理方法。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可以让高等院校更好地对教育总成本进行计算。可以说,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工作既可以被看作是高等学校会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被看作是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建设,是提升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的必然选择,也与高等学校自身特点、运行规律之间就有一定的联系。受高等学校自身特点的影响,人们大多会将高等教育视为公益事业。通过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模式进行分析,教育活动是教师利用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向受教育者传播知识与技

能的措施。教师的教学活动是生产行为,是教育的生产性的反映。故而高校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化的产业单位,高校管理人员也需要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的基础上,对成本管理问题进行关注[2]。 1.2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有助于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高等学校只有在教育生产中耗费的经济资源得到有效补偿的情况下,才能为教育的再生产提供保障。对教育生产耗费进行正确记录,可以让高等学校更好地控制教育生产耗费。为保证内部管理的效率,高等学校需要对自身的收费进行合理规范,故而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是高等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1.3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教育资源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让节约型校园建设得到了高等学校的关注。节约型校园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是高等学校构建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措施。成本控制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可以在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基础上,提升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2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的现状 2.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现状 现阶段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是事业单位性质的成本核算体系。我国高等学校是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其教学活动并不以盈利为目标。故而现阶段高等院校的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没有对成本因素对

SAP标准成本核算知识

ERP中的产品成本控制–标准成本 众所周知,ERP系统采用模块化的结构,模块一般按企业内部的职能划分,比如从企业运作整体来看可以分物流,会计和人力资源等模块,而物流下又可以分出生产,销售,采购和储运等模块。同样的会计下也可以分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资金管理等模块。各模块之间数据是集成和共享的。在上两期我们分别探讨了ERP中的盈利分析和企业预算,它们都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上述两个专题都涉及到了ERP中的产品成本信息,事实上产品成本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也是ERP的一个重要模块。 产品成本控制模块是生产和管理会计的交叉部分,本文主要介绍产品成本控制中标准成本的概念和其制定过程。和实际成本不同,这个子模块的作用主要有:<1>计算每种产品标准的产品制造成本(Cost of Goods Manufactured)和产品销售成本(Cost of Goods Sold)。<2>决定每种产品的成本构成,并计算生产过程中每一步的附加价值(V alue Added)。<3>通过成本比较优化产品制造成本。<4>给ERP系统其他模块提供信息,比如:为和实际成本进行差异分析及生产效率控制建立比较基准;更新物料主记录中的产品成本;为盈利分析和企业预算提供产品成本信息(参见《ERP中的盈利分析》和《ERP中的企业预算》);为销售模块设定价格底线。 在介绍具体计算过程之前,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和产品标准成本计算有关的概念和数据准备工作。

计算产品成本的数据准备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 / BOM) 物料清单是一个完整的,正式的,结构化的关于组成一个产品的部件清单。该清单包含每个部件的物料编号,数量和计量单位。物料 清单是MRP的基础,对于产品成本来说物料清单决定了哪些材料将被计算进产品的成本,以及计算的顺序。 物料清单中可能会包括一些半成品,这些半成品本身也有物料清单。这样就构成了多层物料清单(Multilevel BOMs)。图1就是一个多层物料清单。对于多层物料清单,ERP系统首先计算物料清单中最低

成本分担还是利润共享

成本分担还是利润共享?--律所发展模式刍议 引言 自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短短二十余年间,中国律师业伴随并依托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目前已初具规模。从业律师人数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均有明显的提高。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也从原来的民、刑事诉讼和一般法律咨询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服务范围全面化、服务对象国际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日趋明显。而律师事务所也由原来单一的国办所发展成为目前国办制、合作制、合伙制并行以合伙制为主的多元体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律师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发展律师业、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高中国律师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建设发展律师事务所,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也自然成为业界所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分四个部分阐述现阶段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发展模式:一、律师事务所的现状,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的两种趋向及成因;二、决定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几个重要因素,分析法律服务市场的经济规律、事务所制度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和微观层面决定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内部因素;三、利润分享制度的几个问题,分析利润共享机制下的几个主要问题;四、事务所规模与持续发展,分析事务所规模与长期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五、结语。 一、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如前文所述,我国律师业自恢复以来在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就律师事务所而言,目前我国有律师事务所近万家,分布于全国各地;受经济发展差异影响,东部沿海地区的事务所从数量、规模、业务领域、综合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均领先于西部内陆地区。从事务所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而言,近万家律师事务所中,不论是国办所、合作所还是合伙所,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成本分担制和利润共享制。 回顾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历史,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阶段。律师业恢复之初,律师事务所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律师业的主角,律师个体以其个人能力拓展业务并从业务收入中固定或按比例提取收益。客户在选择法律服务提供者时更看重律师本身的能力而并非事务所。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的合作仅限于有限的个案,而事务所的分配机制囿于当时的政策,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其后,特别是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后,律师事务所的地位逐渐提高,出现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在某些领域(涉外业务领域更为明显)形成一定的品牌优势。其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分配机制采用成本分担制,事务所各律师业务相互独立,业务创收及成本独立核算,收益分配各自为政。律师之间的合作仅限于有限的个案,事务所的知名度又主要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为主律师的知名度基础上,一旦为主的律师内部分裂,事务所也随之分崩离析,于是大所变小所、小所复而为大所,分分合合,出现“江山代有律所出,各领风骚一两年”的情况。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北京的金杜、君合为代表,又涌现出一批合作更紧密、更注重整体及事务所品牌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逐渐由成本分担制向利润共享制过渡,形成目前国内律师事务所中利润分享制与成本分担制两大主要制度。 纵观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三个阶段,应该说,促进律师事务所地位变化的核心原因在于利益分配机制的转变。各种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是当时的经济、法制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与当时的市场需求是相适应的。而事务所制度的变迁也是上述各方面因素使然。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经济实体,其内部制度的核心在于利益分配机制,其他制度(包括发展模式)均建立于并依赖于利益分配机制。采用利润分享制还是成本分担制?这是现阶段困扰着众多事务所发展的核心问题。而两种制度孰优孰劣,某一律师事务所应选择哪一种制度,并不能通过简单的比较得出直接的答案,而是要综合每个事务所的内、外各方面具体条件来判断。 二、决定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的几个重要因素 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分配制度取决于其利益趋向,而利益趋向又决定于事务所的整体价值趋向。毋庸讳言,除了立志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追求社会责任感和满足个人的成就感外,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经济实体,其在经济方面的目的在于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因此,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分配机制必然受经济规律的约束。同时,律师业又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法律制度也影响着律师事务所的根本制度。律师事务所又是人合组织,其制度的内容又受其决策者的理念、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法律服务市场 毋庸置疑,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律师业的发展得益于中国政治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如果说律师制度的恢复是政治环境的改善使然,那么,中国律师业快速发展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律师服务业作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其发展(包括律师事务所利益分配制度)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一个市场必将经历萌芽、初步成形、发展、成熟各个阶段,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也不例外。形成之初,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并无明确的细分,由于法律服务的供给总体小于需求,同业竞争相对也不激烈,使律师不必采用太多的市场开拓手段,也不必展示所在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即可获得业务。因此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不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一

基于准公共产品和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一) 〔摘要〕针对近年来学前教育的收费贵问题,本文拟从学前教育准公共产品属性着手,梳理学前教育定价的原则和依据,比较了目前的4种教育定价模式,探讨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及其保障措施,以期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关键词〕教育收费;生均幼儿培养成本;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定价 学前教育是具有公共性和专业性的公共资源,社会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应当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较小,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但其相对能力却在下降。为缓解这一矛盾,学前教育成本开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种成本分担定价模式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但也导致学前教育有失公平和收费贵等新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分析基于生均幼儿培养成本的学前教育定价模式。〔1〕一、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收益范围的差别,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通常,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等基本特征。①排他性。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学前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并不是每个幼儿都能

够公平地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只有受教育者付费才能消费学前教育资源。②非竞争性。学前教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只需追加相对低廉的社会成本便能连续地为追加的消费者所消费,其边际成本曲线富有弹性。③外部性。学前教育能使幼儿在将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也有利于提高一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学前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产生的外部性使受教育者个人得益;如果由私人提供,也会因学前教育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而使社会得益。从这个角度看,学前教育不论是完全由政府提供还是完全由私人提供都不合理。此外,由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稀缺,政府无法为适龄幼儿提供普遍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使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而具有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对于那些未能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幼儿来说有失公平。所以,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当形成政府、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幼儿的学费和社会的捐资助学。因此,为学前教育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补偿机制,特别是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是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键。〔2〕二、学前教育定价的依据与原则 由于学前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能给个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机会,这是个人的直接收益;对社会而言,由于受教育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收益。因此,学

成本核算相关问题实例解答

成本核算相关问题(实例解答) 关于成本核算方法、步骤、成本分析的简单回复 成本核算的方法根据企业生产产品的特点来定:主要看产品是否是多步骤生产(生产工艺的特点);半成品是否有销售的情况(如果有销售,可能需要采用分步核算,以便准确核算半成品的成本);工作(成本/生产)中心是按照产品来分还是工艺来分。 如何核算成本:首先归集产品的材料成本,一般都需要技术部门提供产品的BOM(物料清单),以确保按订单或者生产计划生产的时候领料的准确。(一般会问生产线出现来料不良和损坏怎么处理:退仓并补领即可,损坏部分需要当月预提计入制费,损坏材料报废的时候,冲预提,并将报废材料的价值从原材料科目转出,来料不良属于供应商的责任,退返供应商有退货和换货两种处理方式)。 接下来是直接人工的分摊:选择投入工时或者完成工时来分摊当月的人工费。在线是否分摊人工,可根据公司的在线是否比例小,而且在线的量较稳定,一般公司都希望不要将费用分摊给在制品,如果核算在制品的人工,可以根据投入工时、完工程度、投料的比重作为依据来分摊。 制费的分摊:选择投入工时或者完成工时或者机器工时来分摊当月的制费,也可选择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并行的办法(部分费用采用机器工时分摊,部分采用人工工时分摊)。在线是否分摊,同直接人工的做法。 成本分析:可按当月销售分析毛利率、净利率;完全成本法(做分产品损益表将期间费用选择一定标准分摊给产品)下的净利率;可按当月生产当月全部销售的假设做以上两个成本分析表(因为当月的实际业绩并未在销售中全部体现,当月的生产全部销售与当月投入的成本费用配比,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费用的分析,可以做当月的人工、制费、期间费用除当月的投入工时、销售工时,以便与以前月份的单位工时费用比较。发现费用异常需要查找原因,给管理提供有用的信息。 一、库存物流与总账信息流的对应关系表 物流(材料/人工/费用状态)信息流(总账) 材料采购入库/退货应付账款、原材料增加/减少 材料的报废申请/退港或者作为废品出售费用预提,材料转入报废仓,不涉及材料/原材料减少冲预提 直接材料的领用原材料减少,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增加 辅料的领用(产品上不直接体现,价值低)制造费用增加,原材料减少 生产线材料损坏退损坏仓/来料不良仓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减少,原材料增加 来料不良退返供应商(退货/换货)原材料减少,应付账款减少/从来料不良仓调拨到换货仓直接工人劳动的消耗应付工资,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增加 制费的归集、分摊制造费用转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增加 成品半成品完工入库半成品、库存商品增加,生产成本的三个明细科目转出 成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结转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库存商品减少 全年销售成本结转金额的核实与总账主营业务成本勾稽(成本倒扎表) 工单在制明细表(ERP系统可提供)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二、库存账与总账对账:库存材料/辅料于总账原材料科目一致;半成品仓半成品于总账半成品一致;成品仓成品与库存商品科目一致;在线的材料及工单(生产任务书)投入未结转部分的人工制费与总账生产成本科目余额一致。 *物流与信息流的对应,如出纳的现金与现金日记账必须对应同理,故所有物流的转移、领用、报废、入库、退货、销售、处置都需要在总账做相关的分录。

各国学前教育投入方式研究

各国学前教育投入方式研究 一、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基本情况分析 本文主要从学前教育公共投入占GDP的百分比、学前教育公共投入占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比、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中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的比例三个方面,将各国对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一)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占GDP的百分比 有关学前教育对国家、社会、家庭和儿童个体发展价值的一系列实证研究,使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加大对学前教育这一阶段的投入的重要价值。1996年欧盟委员会保育协会就建议欧洲各国对早期保育和教育的投入总额至少要占GDP的1%。目前,欧洲少数国家已超过或接近达到这一水平。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投入的水平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十分巨大,学前教育经费在GDP中所占比例仅0.036%左右,投入不足是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② (二)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比 西方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额中所占比例的差异很大,但总体来看,多数国家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在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都超过6~8%。与之相比,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额中所占比例长期在1.2~1.4%,水平极低。[1] (三)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中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的比例 西方国家对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在学前教育发展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有着不同的观点,而这种不同与各国社会价值观密切相关。自由国家认为,只有市场失灵时,政府才要进行干预,因此,这些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非常强调家长和私营部门在学前教育提供上的作用;而在社会民主传统的国家中,学前教育是所有劳动公民都可享受的服务(如北欧国家)。虽然各国情况不同,但从OECD公布的一些世界发达国家在2000年~2005年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公共投入与私人投入之比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些市场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公共投入比例均远大于私人投入,多数国家公共投入在生均经费中所占比例在50%以上。[2] 二、公共投入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方式分析 公共资金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支出为基础(expenditure-based)的资助,即政府直接为早期保育和教育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二是以税收为基础的资助(tax-based),即政府通过税收抵免、为雇主减税和允许雇员使用税前税收支付儿童保育费用。本文以两类资助体系为线索,贯穿政府分担成本的不同比例,对政府具体的资助方式进行分析。 (一)以支出为基础的成本分担方式分析 以支出为基础的成本分担方式包括以下七种具体途径: 1.将某一年龄段的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提供免费服务 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实行免费的学前教育是很多国家公共投入学前教育的做法。在义务教育方面,荷兰和英国将儿童的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即儿童从5岁起享受义务教育;墨西哥从2009年开始实施学前三年义务教育;在免费教育提供上,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提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爱尔兰和荷兰提供学前两年的免费教育;美国、瑞典和丹麦的部分地区开始在5岁免费的基础上向3~5岁幼儿提供免费教育;提供三年及以上免费学前教育的国家有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葡萄牙等。[4] 2.举办公立幼儿园 公共财政直接用于举办托幼机构,家长缴纳部分费用是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做法,尤其是在欧洲。据有关欧洲39个国家的数据显示(5个国家是2004年和2005年的数据,其余均为2006年的数据),其中有23个国家入公立幼儿园的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0%以上。具体来讲,公共财政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因国家的经济状况和社会价值观念而有所不同。据OECD的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欧洲16国公共财

运营费用分摊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全成本核算目标,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成本意识,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运营费用的定义及分摊范围 第三条运营费用是指通过运营服务公司统一采购或办理的集团公司与集团公司外部单位结算的款项费用,以及运营服务公司为委托单位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固定分摊费用和变动分摊费用两类。 第四条固定分摊费用指:1、办公楼租赁费;2、物业费(保洁、维修);3、水电费; 4、固定电话费;5、办公用品费。 变动分摊费用指:1、手机费;2、快递费;3、机票费; 4、住宿费; 5、餐饮费; 6、礼品费; 7、会务费; 8、中转房房租费; 9、仓储运杂费用;10、小车经费等。 第三章运营费用分摊原则 第五条运营费用按谁委托,费用就归属于谁的原则进行分摊。 第六条为确保费用分摊准确无误,费用项目核算完整及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费用发生时,注明费用所属部门、区域、项目、井号,便于运营服务公司财务资产部在核算分摊时,选择相应的会

计科目和费用计划号。 第七条根据X [2008]第32号文件《财务部、行政部关于加 强各单位委托后勤部工作时所发生费用的报销签字管理的通知》,所有费用分摊前,需由委托方签字确认或经费用发生的单位和个人OA 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费用分摊。 第八条运营费用分摊以会计期间为周期。 第四章运营费用分摊标准 第九条运营服务公司财务资产部制定出《费用分摊价格标准》,各业务部门对应价格标准,分摊计算相关费用项目。 第十条固定分摊费用由运营服务公司费用会计按各单位、各部门占用工位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一条变动分摊费用,按委托单位实际签单,以受益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或OA的形式确认分摊。 1、手机费:运营服务公司费用会计每月依据发票上的手机号码,按机主归属单位、部门进行分摊。 2、快递费:运营服务公司接待中心每月按快递公司提供的发件明细表,依据费用归属部门进行分摊。 3、机票费:运营服务公司接待中心每月依据机票姓名,按人员归属单位、部门进行分摊。 4、住宿费:运营服务公司接待中心每月依据各家酒店提供的入住人员表,按人员归属单位、部门进行分摊。 2

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运行机制探讨

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运行机制探讨 摘要:从我国学前教育的属性定位、收益公平等方面来观察,政府应该对学前教育的成本进行分担,并且在其中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了进一步保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应该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科学核算学前教育成本,预估成本分担比例,实现地域性差异和补偿性的成本分担模式,建立第三方财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政府;运行机制 近些年“人园难、入园贵”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2010年我国政府关于教育提出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提出了:合理制定成本分担机制,对家庭和经济存在困难的幼儿提供适当的补助,有效针对入园难和入园贵这一问题的解决。随后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对学前教育成本加大投入力度的文件,其中指出要建立社会、政府和家庭三者学前教育投入合理分担机制,但该文件并没有详细说明对如何建立同我国国情和地区发展具有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机制最初是针对高等教育的,而学前教育除了教育功能外,保育功能也很重要,这两项造成了学前教育成本较高,对学前教育建立成本分担机制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梳理,以期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一、实行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产品理论 20世纪中期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纯理论》中提出了公共产品理论。这一理论的提出主要是根据消费和服务是否具有竞争性以及排他性来区分,并在这一区分的标准上将全部的社会产品和服务分为私人、公共和准公共产品三类。公共产品主要是由社会成员的均等消费形成,具有消费中的无竞争和排他性。一般意义上,公共产品主要是指没有竞争性的消费品,并且其自身会产生其他经济效益,因此这类产品由政府免费提供比由市场提供效益更高。对于私人产品来讲,消费是存在竞争的,一个人增加消费会导致另一个人消费减少。如果一种产品具有以上两种特征,则是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所提供的利益在个人看来是可分的,在这一点上有着私人商品的性质,但是其提供的另一部分利益又是不可分的,并且有着显著的外部效益,就像学前教育,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都会从中获益,实现身心的有效发展;并且幼儿的发展还会对全社会带来一定的益处,全面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成本分担机制的分析 成本分担理论最初应用于高等教育,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美国的教育财政学家约翰-斯通。他对教育成本的构成进行分析,随后确认了教育成本的分担主体,他是最先研究教育成本分担主体的学者,为今后相关研究奠定了雄厚的基

总公司各部门费用分摊至各店制度样本

总公司各部门费用分摊至各店制度 由于公司成立总部, 总部组成的部门有: 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物资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部、市场开拓部。为了能加强总部建设, 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不断强化总部各部门, 努力把总部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部门、每一岗位; 做一个真正能够站在团队的后面, 推动前进的领导团队。当然建设总部在日常工作中是会产生一定经费, 前期总部的大部份费用由西丽店、南郊店共同分摊, 由于现在总部的管理范围已遍及到康宁公司的每一分店, 将总部建设产生的成本、费用合理划分到各店使之更公平、公正、透明化已迫在眉睫, 现将费用的细化规范如下: 一、总部费用发生的范围: 1、总公司人员工资 ( 包括基本工资、电话补助、出差补贴等) 2、接待费( 包括处理相关部门公关关系发生的费用、业务、合作洽谈产生的费用) 3、差旅费 ( 出外考察、学习等费用) 4、物资采购费( 包括因采购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 5、活动经费( 包括会议餐费、组织活动餐费及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经费) 6、项目经费( 包括因研发新项目产生的产品采购费、参与人员项目补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信息费( 组建公司信息平台, 与客户、内部员工沟通的信息费等) 8、车务费( 现阶段总公司使用车辆为456车865车及935车, 基本用于办公及物资采购、派送等, 包括三车的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年审费) 9、办公费用( 包括场地租金、水、电; 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与日常保养) 10、人力输入输出费( 因招聘、输出人员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等) 11、软件费( 包括购买、研发费) 12、管理费用( 因管理而发生的其它费用)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2013年第01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1,2013 第29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9(总337期) Total No .337 收稿日期:2012—09—16 作者简介:董淑超(1987—),女,辽宁朝阳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刘磊(1979—),女,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董淑超,刘 磊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近年来,学前教育收费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制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尤为重要。本文从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出发,确定了学前教育的费用分担机制、分担主体以及学前教育的定价依据,提出学前收费标准合理与否的考核指标,明确了各分担主体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与比例,对于学前教育定价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学前教育定价;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088—02 一、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是关系学前教育费用征收与管 理的首要问题,如何界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对于学前教育定价研究尤为重要。目前,对于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主要有三种观点:学前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属于私人产品;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以上三种学前教育性质的定位是基于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依据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 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 将全部社会产品和服务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 ”[1] 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政府提供的产品。私人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完全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由市场提供的产品,如冰箱等。准公共产品则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 基于上面的公共产品理论,笔者认为将学前教育服务界定为准公共产品比较恰当。宋承宪将准公共产品界定为:只具备公共产品的一个特征,或者虽然两个特征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 [2] 二、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学前教育定价依据(一)学前教育定价的教育成本依据学前教育成本是指用于培养一个幼儿所耗资源的价值总和,或以货币形态表现出来的培养幼儿时由社会和幼儿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清 晰准确地界定学前教育成本是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 费标准的关键。学前教育成本主要表现为: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教职工工资、公务费、教学设施设备折 旧费、 膳食费等用于培养幼儿所花费的财力和物力。(二)学费标准的教育收益依据 教育收益指教育服务为个人和社会带来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益处,通常分为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私人收益是教育给个人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好处,私人收益率是私人收益比上教育总收益。同理,可推出社会收益和社会收益率。 三、学前教育定价的合理性考量 (一)公平性原则 公平是学前教育定价所要遵循的原则,教育公平问题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在瑞典教育学家胡森看来其主要是指教育机会均等, 那么教育公平问题则为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表现为入园机会均等、在园所受教育均等。因此,学前教育定价一定 要公平合理, 保证学前教育机会公平,保证适龄学前儿童都能进得起幼儿园。通过控制学费标准来弥补 由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而造成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效率性原则 教育效率是经济学效率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教育效率是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效率就是实现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的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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