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信贷行为和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管理系统是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结合我省信贷管理特点开发的,能够对贷款、票据、抵债资产等信贷业务进行统一管理、风险监控和预警,实现资源共享、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第三条信贷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险监控、强化监督”的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指信贷管理系统采用全省业务数据大集中管理模式,对系统的功能完善、网络配臵、数据存贮、系统设臵、参数维护等重要事项由省联社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指根据各级农信社(包括农商行,下同)管

理部门的职能分工,按照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各自落实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贷管理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风险监控:指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对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操作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主动预警,及时防范信贷风险。

强化监督:指各级农信社管理部门要依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信贷资产及信贷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风险。

第四条信贷业务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减少人为主观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达到操作规范、管理科学之目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信贷部门是指各级农信社信贷部、科(股);科技部门是指各级农信社科技部、网络中心、电脑科(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所有运行信贷管理系统的各分支机构、相关部门和操作人员。

第二章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第七条信贷管理系统实行省联社统一组织开发、分级运行的管理模式。

信贷管理系统的业务指导、需求设计及功能完善由省联

社信贷部负责,程序开发、版本升级和技术维护由省联社科技部负责。

第八条各级信贷管理部门、科技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信贷管理系统的培训、推广和运用,并对信贷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各级信贷管理部门是信贷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管理维护部门,负责辖区内系统数据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营业机构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客户信息、信贷管理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科技部门负责系统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保证系统、网络、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各级联社(办事处)要在信贷管理部门设立系统管理员,在科技部门设立系统维护员。

市地级系统管理员由各市地联社提出人选,省联社负责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县级系统管理员由各县(市)联社提出人选,市地联社负责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各级别系统管理员至少应指定两人,系统管理员不允许在系统中兼任其他角色。

省级系统管理员职责:负责系统机构、操作人员、系统参数、信贷模型、省联社权限范围内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维护和信贷产品配臵、跨地市联社客户管户权移交、全省范围内公告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地级系统管理员职责:负责本地市权限范围内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市联社(办事处)审批人员的维护和跨县联社客户管户权移交、市地范围内公告信息发布等工作。

县级系统管理员职责:负责本联社权限范围内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客户经理放款权、担保公司信息、行定利率、客户协办机构的维护和跨信用社客户管户权移交、户籍证明登记、个人客户类型修改、业务移交与撤销、客户类型修改等工作。

系统管理员在进行信贷产品配臵、审批流程设臵等重要操作时,需同级另一系统管理员复核。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维护员调离岗位,需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接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级系统管理员对逐级上报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要统一进行归档保管,同时登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登记薄》。

市县级系统维护员负责本辖内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省级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日常批处理操作、软硬件支持、网络安全、数据备份、应急恢复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运行日志,及时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条系统用户分为信贷管理人员和非信贷管理人员。信贷管理人员指各级农信社信贷主管领导、信贷部门所

属人员;非信贷管理人员指除此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信贷管理人员和非信贷管理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和岗位角色,由系统管理员按照本级联社的部门分工、人员岗位进行设臵。对于应用信贷管理系统的非信贷部门和人员,只设臵浏览权限。

第三章机构、人员注册

第十一条机构、人员注册

机构注册。机构的注册由省级系统管理员根据省联社人事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机构包括我省农信社所有信贷业务有权审批机构及信贷业务营业机构。

人员注册。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分系统管理员、信贷人员及非信贷人员注册)。

第十二条机构调整

机构调整包括机构新增、合并、机构拆分和机构撤销。省联社人事部门出具批准机构新增、合并、拆分或撤销的文件后,省联社系统管理员在后台进行机构合并、拆分或撤销的处理。合并、拆分或撤销机构的会计部门在操作完成后对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馈。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代码、密码管理

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代码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进行注册,两个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必须保持一致,初始化密码统一为000000。操作人员取得代码后,应当立即登录系统修改密码。操作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掌握并要定期进行修改,严禁多名操作人员使用一个操作代码、一人使用多个操作员代码和相互使用对方操作员代码。

第四章客户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信贷员,下同)负责客户信息的采集、录入及维护工作,客户信息要按客户类别进行管理。客户信息要定期进行更新,对公客户财务信息要按月、按季、按年及时录入资产负债表、财务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不允许拖延录入。

第十五条客户经理必须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对新增个人客户身份进行真实性核查,保证客户身份证的唯一性。

未能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核查但在公安部门其身份证信息真实存在的,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并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由县级联社管理员在系统中登记后,方可在系统中建立客户信息。发生身份证重号的必须到公安机关修改,否则不予受理。

客户经理必须搜集完整的客户信贷档案资料,确保客户

资料信息真实准确。个人客户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信息要搜集完整,配偶及家庭成员信息在系统中最少应录入一人。

客户的关联关系人(指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其它企业或受其它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的企业等)信息必须据实采集并录入到系统当中。

第十六条客户经理必须对录入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录入前,客户经理应对客户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更改。

第十七条信贷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实行管户权制度。客户首次与信用社发生信贷关系时,发生社即为管户机构,录入客户信息的客户经理对其拥有管户权,管户客户经理对客户的信息采集与管理负有责任,具有登记、修改客户信息和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的权限,其他人员没有此类权限。

客户经理可对本机构没有管户权的客户发放贷款,但其只拥有贷款合同维护权。

原则上只允许客户在管户机构发生贷款业务,但特殊情况下,可对客户进行跨社、跨联社放款,其中:在本联社跨社放款的,放款社需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

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县联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联社系统管理员将放款社维护为协办社后,方可办理放款手续,但受管户机构广义授信额度的控制;跨联社的,可直接对客户进行放款,但也受管户机构广义授信额度的控制。

第十八条黑名单级别

黑名单分为三个级别:完全限制级、限制级和限制提示级。其中:完全限制级客户除偿还贷款外,不允许办理授信申请及贷款新增、收回再贷、借新还旧、展期等信贷业务;限制级客户不允许办理新增贷款业务,可办理收回再贷、借新还旧、重组业务,但所办理的收回再贷、借新还旧、重组业务采取的担保方式必须为抵押或质押;限制提示级客户可办理全部信贷业务,但办理新增贷款业务时,所采取的担保方式必须为抵押或质押。

第十九条黑名单的进入

(一)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完全限制级黑名单:

1、已核销呆账贷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抵(质)押贷款本金逾期181天以上或欠息361天以上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3、被法律诉讼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和发生抵债资产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4、各类垫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贴现等)超过361

天以上未收回的申请人及保证人;

5、保证贷款逾期91天以上的借款人和保证人;

6、信用贷款逾期61天以上的借款人。

(二)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限制级黑名单:

1、抵(质)押贷款逾期91-180天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保证贷款逾期61天-90天的借款人及保证人;

3、信用贷款逾期31天-60天的借款人。

4、连续两年办理转贷(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三)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限制提示级黑名单:

1、抵(质)押贷款逾期31天-90天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保证贷款逾期31天-60天的借款人及保证人;

3、逾期的信用贷款借款人。

(四)发生以下情形时,由客户经理以人工认定的方式将客户列入黑名单,经县联社信贷部长审核后生效。

1、已被查实的各种违法骗贷的借款人和担保人;

2、恶意逃废信用社债务的借款人;

3、借款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赌博、吸毒、嫖娼、涉黑、参与邪教和反政府组织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4、借款人发生重大事件,导致经营出现严重滑坡,将

影响贷款本息偿还的;

5、在其它金融机构被列为黑名单的;

6、省联社规定其它应该进入黑名单的。

第二十条黑名单的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时,由客户经理将客户的黑名单状态更改为失效,经县联社信贷部长审核后,即可完成客户从黑名单中的退出。

1、所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2、客户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不良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3、不再被其它金融机构列为黑名单的;

4、不再属于省联社规定其它应该进入黑名单的。

第五章信用评级及授信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客户在办理信贷业务之前,必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广义授信。

第二十二条客户信用等级

对公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七级:AAA、AA、A、BBB、BB、B、C级;个人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三级:优秀、较好、一般。

第二十三条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非财务资料,并按照系统设定的信用评级模型和评级标准自动进行评定。

事业单位、微小企业、个人客户信用等级是以填制信用等级评估表的形式,并按照系统设定的的信用评级模型和评级标准自动评定。

第二十四条客户信用等级在系统中的评定结果要与信用社内部评级或委托评级的结果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每次评定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要根据客户的经营、抵(质)押物变化、重大事件、履约等情况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其中农户信用等级要定期进行维护。

第二十六条客户在进行广义授信前,要根据信贷管理系统中设定的计算项目和标准对客户的广义授信进行测算。

第二十七条广义授信额度要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履约情况、抵(质)押物情况、信用等级、偿债能力、广义授信额度测算结果以及经营者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等合理进行确定。

第二十八条客户广义授信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并要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抵(质)押物变化、重大事件、履约等情况,及时调整、冻结、注销客户授信额度。

第二十九条在未征得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及评级授信结果。

第六章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三十条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信息及担保信息、贷前调查表、项目信息、汽车信息等附属信息。

发起贷款申请首先应选择正确的贷款品种,其次要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具体包括贷款申请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贷款用途等主要信息;最后根据所选择贷款品种情况录入担保信息、贷前调查表、项目信息、汽车信息等附属信息,从而完成贷款申请在系统中的操作。

客户经理录入的主要贷款申请信息和附属信息必须与纸质相关信息保持一致,严禁录入虚假、臆造信息。

第三十一条信贷业务审批

贷款、信用评级、广义授信、五级分类调整(不良调正常、损失类调进或调出)、抵债资产接收与处臵、资产臵换等信贷业务申请,须按照省联社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的要求,经过逐级审批咨询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属于省联社审批咨询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其审批流程由省联社系统管理员设定;属于各地市、办事处、哈城郊联社审批咨询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其审批流程由本地市系统管理员设定;属于各县级联社、信用社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由县级联社管理员设定。

审批流程一旦设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需上报省联社备案。

信贷管理系统信贷审批人员由各级联社系统管理员根据人事部门的任免文件设定。审批人员如需增加、更换、撤销,应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经信贷管理部门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

由于特殊原因审批人员需要外出时,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要进行审批授权,授权时应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经信贷管理部门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后生效。被授权人必须为本机构的其他审批人员。授权人外出归来后,要及时进行授权撤销,恢复自身审批权限。

第七章贷款发放

第三十二条贷款发放

贷款审批通过后,须对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到期进行补录更正,确保与纸质贷款合同保持一致。同时要建立附属合同信息并进行关联担保信息操作。对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要对抵(质)押登记信息、保险信息、公正信息进行补录确认,确保与实际他项权利信息、保险信息、公正信息相符。

贷款合同及抵(质)押登记信息补录确认后,方可进行

出账(借据)申请操作,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贷款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发放方式等。出账(借据)信息需换人审核后方能打印放款通知书,出账(借据)审核人员由各地市联社、办事处根据信贷管理需要自行确定。

贷款合同信息、抵(质)押登记信息补录和出账(借据)申请信息的录入必须由发起该笔贷款申请的客户经理操作,放款通知书也须由该客户经理打印,并由其持放款通知书与借款人一起到柜台办理放款手续。

第八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三条贷款五级分类

(一)在发放抵(质)押贷款后,客户经理要根据担保品的合法有效性、安全性、充足性、变现能力等,对担保品及时进行评级,为系统自动生成贷款五级分类提供依据。

(二)客户经理每个季度要根据贷后检查情况,在系统中对每笔贷款录入信贷状况表、工作底稿和认定表,确保贷款五级分类所需资料的完整性。

(三)客户经理要在每月的21日至月末,对系统五级分类初分结果进行认定和调整。对无法确认分类结果的,逐级上报进行咨询,保证系统五级分类结果与实际贷款分类状态相符。

第三十四条贷款预警

客户经理、基层信用社主任、市县信贷部门要每天查看系统提供的贷款到期、抵(质)押物到期、当月新增五级不良、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检查、保险到期等提醒信息,便于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另外,基层信用社要对通过实际调查或上级部门检查认定为冒名、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法、违规抵押、违规质押、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和其他违规贷款,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责任贷款登记,为日后追责和统计违规贷款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贷款催收

客户经理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借款人、担保公司、合作商等进行贷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到信贷管理系统中。其中:农户贷款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贷后检查;非农户自然人、对公客户贷款自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贷后检查。

客户经理要在每笔信贷款到期前的10日内,打印《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送达客户并取得回执。贷款到期后尚未归还的,应打印《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分别送达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催收,经客户签章后,将贷款催收通知书归入信贷档案妥善保管,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档案管理

客户经理在完成贷款发放后,要及时在系统中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至系统档案管理员处。系统档案

管理员对接收的信贷档案资料,要按照保管年限、贷款状态、已起诉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转入综合档案区、结清档案区、保全类档案区,并合理安排系统专柜保管。

系统档案管理员由管理纸质信贷档案资料的档案管理员担任。

第三十七条贷款信息维护

贷款信息(资金来源、是否自动结息、结息周期、复利标志、是否自动扣款、是否停息)维护和单户利率调整、按揭利率调整是与核心系统联动的交易,因此要仔细核对、谨慎操作,避免出现错误。客户经理如确需修改上述信息的,经信用社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三十八条保全管理

基层信用社对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臵、依法诉讼案件、资产臵换、不良贷款成因及处臵、逃废债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系统当中,并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第九章信贷业务移交和撤销

第三十九条信贷业务移交

(一)管户权移交

因信用社内部重新分配客户资源或客户提出到其他信用社办理信贷业务时,需要对客户管户权进行移交。客户管

户权在县联社内移交的,需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级联社系统管理员对管户权进行移交即可;跨县联社、跨地市联社移交的,客户必须将原管户机构的贷款还清,并将一般高额合同、高额循环合同和核心系统额度注销,由接收社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经上一级联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上一级联社系统管理员进行管户权移交。

(二)合同移交

因信用社内部发生信贷业务调整且不需要移交客户管户权时,需要对贷款合同维护权进行移交。移交前信用社需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级联社系统管理员对贷款合同维护权进行变更。合同移交只能在同一信用社内进行。

(三)业务移交

因管户客户经理发生岗位轮换、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形时,需要对客户管户权和贷款合同维护权一并进行移交,即业务移交。移交前信用社需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级联社系统管理员对业务进行移交。业务移交只能在同一信用社内进行。

第四十条业务撤销

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业务操作时,如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录入的数据信息不准确时,需要进行业务撤销。业务撤销按照发生信贷业务种类和发生阶段的不同,划分为借据撤销、合同撤销、审批撤销、展期撤销、核销调整撤销、抵债资产登记撤销、票据臵换撤销、自助合同撤销。

业务撤销须由客户经理填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并经信用社主任或县级联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信用社主任或县级联社系统管理员进行撤销。

第十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为保障网络安全,防止“黑客”入侵,严禁在安装信贷管理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严禁用信贷管理系统用机上互联网,严禁信贷管理系统网络与其他任何外部网络连接。

第四十二条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和网络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和网络,保持设备网络的良好状态。凡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和网络损坏的,由损坏人员赔偿。

第四十三条信贷管理系统和数据信息是农村信用社机密,严禁信贷管理系统技术设计管理人员对外泄露系统信息,严禁信贷管理系统用户对外泄露从信贷管理系统中获取的借款人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

第四十四条使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信贷业务操作的用户要对操作员代码及密码严格保密,谨防泄露。严禁盗用他人操作员号。替代他人操作时须经授权,授权人、被授权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对以本人代码登录系统的信息和提出的决策管理意见负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接入信贷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每周至少要用防病毒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病毒查杀。严禁无关人员在信贷微机上操作。

第四十六条当各级操作员发生岗位轮换、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形时,应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由上级部门系统管理员对操作员代码进行限制或冻结。

第四十七条检查监督。县级联社由信贷、科技部门每季度对辖内信贷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年终组织一次全面性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操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二)用户密码的使用和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三)输入的客户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与纸质客户档案相符;

(四)信贷业务授权和系统操作授权是否按规定进行,

有无未授权、超授权、转授权操作业务现象;

(五)客户基本信息、客户信用等级、对客户授信额度等是否根据实际变化而随时更新修改;

(六)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使用信贷管理系统的各级农信社信贷部门,要加强对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的检查监督,并依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处理信贷管理系统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十九条所有的信贷业务必须纳入信贷管理系统管理,未纳入的视同账外经营,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条信贷管理系统应用联社出现下列行为的,对该联社和联社主任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上级联社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一)未在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完成信贷管理系统的建设,影响信贷数据的传输,造成数据严重缺漏、失实的;

(二)对系统管理、维护不力,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数据丢失、数据严重失真的。

第五十一条应用信贷管理系统的客户经理对分管的客户信息、决策信息、贷后管理信息、贷款分类信息等不能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第一条为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辖内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许可下开办电子银行业务。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存款管理、转账汇款、自助缴费、网上支付等服务。 第三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电子银行客户及电子银行交易的其他参与方,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四条电子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并按照客户签约方式和申请项目,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客户按照客户类别和签约注册方式的不同,分为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客户、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和手机银行客户。客户办理电子银行签约时,应保证所提供和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与农村信用社签订服务协议。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客户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签约并负责保管其银行卡、用户名、数字证书及相关密码。监护人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金融交易负责。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以客户的登录名、动态口令、数字证书及相应密码作为识别客户有效身份的标识,并以客户发出的电子交易指令作为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合法有效依据。农村信用社为客户提供不同安全策略和身份识别标识组合,以确保客户资金、信息等安全。 数字证书是指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该文件存放在USBKEY等介质中;动态口令是指按照一定规则随机变化且可作为识别客户身份的字符,生成及存储字符信息的介质为动态令牌;密码是指用于确认客户身份的数字或字符信息。 第七条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客户使用密码验证,只能办理账户信息查询等非账务性业务;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客户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使用密码加数字证书验证,手机银行客户使用密码加动态口令验证,与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客户相比,可以享受更全面的电子银行服务。 第八条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农村信用社有关交易规则,并根据交易提示进行正确操作。 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账户支付能力范围内进行支付,账户状态应正常,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对农村信用社验证无误并已执行的电子支付指令,客户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

黑龙江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驻省部队及武装警察部队基础设施及装备投资项 目; (五)跨地区跨范围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投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 府支持 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 (一)地方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地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推进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 项目; (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应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根据省 政府确 定的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公正、 高效的原则, 认真安排好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项目。 第六条 直接投资资金应按照项目安排,并明确资金用 途。投 资补助资金可按项目单独安排,也可根据政策规定统 一集中安排。 第七条 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项目的投资资金最低 限额原 则上不低于50万元。直接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研报 告,投资补助项目按有关规枣由省、市、县级 发改部门审批可研报 告或核准、备案。 安排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省预算山投资资余在200万元及以 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超过200 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按 直接投资方式管理,由 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2020年最新]

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 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 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 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 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 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 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 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 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的思考 电子时代促发展的银行、金融行业的竞争越演越烈,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等一系列电子银行产品和渠道,在其他银行机构已经是成熟产品,也成为其他银行实现业务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主要手段,农村信用社也到了奋起直追的时刻了。 农村信用社先后推出了POS机、ATM、助农取款、便民存取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但农村信用社的这些产品同其他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为了适应时代与业务发展需要,农村信用社仍需继续加大电子银行业务创新力度。 一、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到位,没有打开市场。 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等产品还处于新发展阶段,电子产品功能不够齐全,宣传攻势不大,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宣传投入乏力,立体营销格局尚未形成,因而市场认知度较低,客户“认购”热情不高。 接下来,将逐步建立一个由内到外的宣传途径,从内部员工自身做起,全部员工开通所有我社电子产品,并且每月交易量必须达到固定要求;对外,加大宣传力度,以自身使用的亲身经历来感染客户,从手把手教、一对一的解答问题等细节来引导客户,只要客户使用方便、快捷、高效,不用我们多说,客户自己就会为我们的产品与服务代言做宣传。 (二)目标客户结构差异化比较大。 农村信用社大部分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主,面

对电子银行低端客户占比较大的现实,其电子银行市场细分不足,客户结构调整不力,存在畏难情绪。 针对目前情况,通过我们的分层营销、区域精管进行分类,有选择的筛选出一部分资金流加大、业务量发生频发的客户,积极做好营销,从手把手教、一对一的解答问题等细节来引导客户,让客户亲自操作、逐步熟练操作流程,督促客户在电子银行上解决自己的业务,也为我们前台柜员减轻了压力。 (三)营销电子化产品主动性不强 鉴于电子银行培训不够多,许多人包括我们的员工、客户,对电子产品的使用、流程、问题解答等了解不够,导致其营销和使用电子产品的热情不高。 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首先解决电子银行产品的业务培训与熟练问题,做到人人可以熟练操作、人人可以解答问题。其次,市场的打开与维护,我们不仅要引导客户使用,更重要的是要给客户带来意想不到的方便、快捷、高效,足不出户处理好自己的业务需求。 (四)产品出现问题缺乏后台处理支持 目前,我们并没有建立专门的人员或者团队,来处理该系列问题,缺乏有效的跟踪和售后服务体系。相当一部分客户在初次使用电子银行时会存在疑惑,如果在最需要帮助时无法得到支持,将会极大挫伤客户的使用热情,导致客户开户后放弃使用,造成银行系统资源的浪费。 (五)专业人才匮乏 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基层信用社业务和技术骨干不足。有的网点让

【2019年整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文件号:黑建造价[2005]2号 日期:2005-8-1 各市(行署)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第六条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备案。 第七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八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需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第九条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二) 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三) 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四)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五) 担保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 , 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 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使用支持手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 使用支持手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个人网上银行......................................................- 3 - 一、开通(注册/签约).......................................................- 3 - 1、如何做才可以享受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服务? (3) 2、注册中提示“未安装控件”,怎么办? (3) 二、登录....................................................................- 3 - 1、为什么无法登陆网上银行? (3) 2、为什么无法输入密码? (6) 3、登录时的用户名及密码是什么? (6) 4、如果忘记了登录用户名称或密码,应当如何处理? (6) 5、WIN7如何登录网上银行 (7) 三、证书(USBKEY/数字证书).................................................- 7 - 1、提示无法找到USBK EY (7) 2、数字签名错误 (10) 3、客户端证书无效 (10) 4、我持有的USB KEY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11) 5、USBK EY为什么会被锁? (11) 6、USBK EY被锁后怎么办? (11) 四、使用...................................................................- 11 - 1、在使用过程中碰到问题应该怎么办? (11) 2、为什么网上银行账号会被冻结? (11) 3、我是否可以查询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 (12) 4、我可以查询多久之前的交易记录? (12) 5、办理转账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 (12) 6、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转账服务的到账时间是怎样的? (12) 7、什么是加挂/解挂账户功能? (12) 8、什么是收款人管理? (13) 9、当我确认交易或选择服务后而系统没有立即响应,我该怎么办? (13) 10、我可以用关闭窗口的方式退出网上银行网页吗? (13) 11、跨行转账网银提示交易成功,为什么不能即时入账? (13) 12、什么是行内多笔转账? (14) 五、安全...................................................................- 14 -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如何保证? (14) 2、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需注意什么? (15) 3、如何确认我进入的是正确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站? (16) 六、其他...................................................................- 17 -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网上银行提供什么服务? (17) 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是否有时间限制? (17)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2)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服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区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是辖内农村信用社、营业部,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和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制度。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经营社是指全辖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各信用社、营业部。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六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不含信贷员受权额度内的农户贷款)。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核准)、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七条区联社要设立信贷管理部,信用社相应设立信贷部门或

信贷岗位负责辖内信贷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信贷业务调查岗、信贷业务审查岗。信贷业务调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业务审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基层信用社管户信贷员即为信贷业务调查岗,主管信贷业务副主任为审查岗,主任为审批岗。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小组)制度。联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基层信用社设信贷审查小组(简称贷审小组,下同)。贷审会(小组)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小组)审议的事项,对有权审批(核准)人(指各级行政主任或被授权人,下同)进行制约及专业支持。。 第二十条农户以外的其他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十一条农户以外的其他借款人申请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在基层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信用社信贷监督和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基本涵盖了现行贷款种类(不含农户小额贷款),是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从而实现信贷操作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客户申请。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五条贷款业务的受理。信贷部门(或岗位)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借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由省联社统一制式的《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3.合资、合作的合同和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

黑龙江省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消毒工作及消毒药械、医疗用品、卫生用品的卫生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以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三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消毒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等系统的主管机构对本系统的消毒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设置消毒科,并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辖区内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的消毒、疫源地消毒、预防性消毒、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及消毒药械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等系统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消毒监测管理,并接受当地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省对生产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医疗用品、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对经销上述外省产品实行准销证制度。 凡生产上述产品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按卫生部《消毒药

械和医疗卫生用品审批程序》办理。 凡在我省生产并销售上述产品的,按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消毒服务和从事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医疗用品、卫生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消毒的场所。 第二章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的消毒 第六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预防医院感染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消毒管理人员,消毒管理人员须经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预防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职责范围: 1. 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制定医院控制感染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医疗、保健人员定期组织消毒技术培训与业务考核。 2. 负责本单位新建设施卫生学标准的审定,消毒设施管理及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3. 审查本单位消毒药械和医疗卫生用品的订购,并组织对其消毒效果的考核。 4. 负责提出预防院内感染对策及发生院内感染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5. 组织对本单位消毒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定期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农户评级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合理“量化”信用指标,实现适度授信,促进农户提高诚实守信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提高信贷支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和国有农场、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对于非本地户口居住一年以上、能够提供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的,属于本机构信贷服务范畴的农户。对于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以及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的耕地均不属于本机构信贷服务范畴的农户。 第三条信用评级级次。由高到低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四个信用等级。B级农户只评级,不授信。 - 1 - 第四条评级授信基本原则是一次评定结果、三年有效,其间可按年根据信用转变情况进行修正。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评级授信对象、方式及程序 第五条评级授信对象。是已经与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信用社)建立或有意愿建立信贷关系的农户。 第六条评级授信方式。集中评级授信、随时评级授信和按年修正评级授信。

(一)集中评级授信。是指根据信贷业务管理需要,县级联社(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联社,下同)以普查方式制定农户评级授信工作方案、成立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农户广泛开展评级授信工作。 (二)随时评级授信。是指在集中评级授信时未能参与评级授信的农户,在非集中评级授信期间向信用社提出评级授信申请或信用社信贷业务拓展需要,信用社成立评级授信工作小组随时开展的评级授信工作。 (三)按年修正评级授信。是指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对评级授信满一年以上的老客户,根据其家庭基础信息、信用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原有评级授信结果按年修正。 第七条农户信用评级授信程序。 - 2 - (一)集中评级授信:制定评级授信工作方案(成立各级评级授信领导组织及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市地联社(含办事处,下同)方案审核→评级授信工作动员→基础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初步评级结果公示→相关信息录入信贷业务管理系统→评级授信结果审批。 (二)随时评级授信。县级联社制定随时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并成立若干评级授信工作小组→信用社负责受理和统计有意愿建立信贷关系农户→评级授信小组入户采集信息→信用等级评定→初步评级结果公示→信管系统内建立经济档案及评级信息→向风险管理部报送《基础信息采集表》、《信用等级评定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资料及完成评级授信结果审批。 (三)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县级联社制定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并成立若干评级授信工作小组→信用社调查统计需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入户采集信息→信用等级评定→修正后信用等级公示→信管系统内修正评级授信信息→风险管理部负责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审批。 第八条农户授信。分为基础授信和专项授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黑建造价[2004]3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委(建设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2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和仿古建筑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和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和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简称《费用计算规则》)和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及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第七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是指构成工程实体消耗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A、B、C、D、E 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关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doc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推进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问题。 当今,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论是推行股份商业化经营体制,或是推行了以县联社为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信贷管理依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 为此, 本文拟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问题、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略作探讨。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 1、信贷管理运行体制。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运行推行的是集体管理决策、分级授信授权体制,从省级联社到基层信用社都相应成立了信贷管理审查(咨询)、审批委员会(信用社设立审贷小组),各委员会下面还专业设置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并辅助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长的否决作用。 从程式上看,信用社为贷前调查岗,县联社信贷管理与风险管理部门为贷中审查、评估岗,委员会(包括省、市两级咨询委员会)则为贷款的最终审批岗。 这种采取民主化集约管理、程式化审查审批的模式,对于超过授

信授权的贷款的确取到了规避信贷风险、防止“一长独大”、控制操作风险的效用。 2、信贷管理运行规则。 农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靠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管理——资金利润的经营规则来生存和发展。 准确的说,负债经营决定信贷资产扩张的规模和扩张的数量,资金运用决定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周转质量,信贷管理决定信贷资金的安全和质量,资金利润则是信贷管理运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赢利性。 LocA明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在整个信贷资金管理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贷资金,也就管好了一盘棋和走活了一盘棋。 3、信贷管理评级授信流程。 信用社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首先得予以评级,其次再给授信,并套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测算与认定→授信额度测算与认定”设定的格式,这是对原来只凭一份申请书、一页调查表、一张借据合同就决定贷款的是否发放,无疑是很大的进步。 因为评级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来综合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的。 而授信则是以评级为依据和基础,来确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内申请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额度。

农村信用社信贷题库 最新

农村信用社信贷题库 信贷业务类试题(500道题) 一、多选题(共175道题) 1.《贷款通则》中规定的贷款可分为( )。 A.自营贷款 B.委托贷款 C.特定贷款 D.一般贷款。 正确答案:ABC 2.《贷款通则》中对贷款人的权利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可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B.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C.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D.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正确答案:ABCD 3.《贷款通则》中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提供的资料有( )。 A.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B.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C.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D.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正确答案:ABCD 4.《贷款通则》中对逾期贷款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B.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 C.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 D.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依法起诉 正确答案:ABCD 5.《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A.没有公布所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的 B.没有公开贷款条件和发放贷款时要审查的内容的 C.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借款人贷款申请的 D.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 正确答案:ABC 6.《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

2021年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前景分析

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前景分析 -07-22 摘要:电子银行是金融机构通过手机、电话等电子设备或网络等媒介,觉得顾客提供自助式、开放式服务为目一种金融服务。各大商业银行电子银行迅速发展对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产生了很大冲击,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电子银行发展概述基本上,分析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呈现状和发展方略,从而对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 核心词: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前景 引言 随着手机、电话等电子设备普遍应用,互联网日益普及以及人们对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需求,电子银行逐渐兴起并普及。电子银行作为一种新兴金融自助服务方式变化了老式银行运营模式,在当代化城乡中受到顾客欢迎并已经在金融业务中占据了了比较重要地位,但是对于对某些网络普及不普遍,人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农村金融机构却导致了某些冲击。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农村金融中心,在电子银行日益普遍今天依然面临许多“瓶颈”,本文旨在分析农村电子银行发展“瓶颈”,并依照其发呈现状提出自己某些建议,对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一、电子银行发展概述 电子银行发展历史虽然不长但发展迅速,电子银行发展是银行金融业务改革催化剂,在一定限度上决定了银行发展前景。20世纪70年代末在北欧国家一方面浮现了电话银行,到80年代中后期电话银行在西方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大背景下,国际各金融机构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网站,也就演变成了日后网上银行。国内银行业电子化到了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在1996年一方面

开创国内网上银行先河,标志着国内网上银行发展开始。而后随着网路和科学技术普及各大银行纷纷效仿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网上银行,而后形成了如今以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以及自助银行客户端或终端等为主较为全面电子银行业务体系。 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起步较晚,且客户以公司为主,电子银行运用率较低,加之农村信用社客户群体特殊性及对电子银行安全性考虑,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总体较为缓慢。 二、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呈现状 近年来,国内各大国有银行电子银行发展已初具规模,客户群已基本稳定,但是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由于客户群体特殊性、电子银行安全隐患、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业务水平等因素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缓慢。 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客户群体特殊性。农村信用社是以服务“三农”为目金融机构,其客户群体重要为对先进信息技术、电子设备、客户终端等不熟悉农村人口,农村人口因自身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对于这些先进信息技术、电子设备、客户终端等接受能力有限,导致了大某些客户在电子银行系统较为健全状况下依然只能选取老式金融服务柜台办理业务,在一方面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发展。 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许多客户对便捷电子银行“望而却步”。众所周知,计算机、智能手机等信息技术电子银行服务由于系统故障、黑客袭击、电子病毒、数字证书等存在诸多不拟定因素,电子银行系统安全存在某些隐患,保守客户依然会放弃使用电子银行而倾向于老式银行柜台服务。再者,客户从众心理也对电子银行使用产生一定影响。 再次,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业务水平有限,在操作时也许导致业务损失及安全隐患。农村信用社职工由于某些人员技术业务水平较低或不纯熟,很也许在电子银行操作过程中浮现某些业务错误,也许会导致某些泄露客户资料及密码等事件,给某些不法分子盗取客户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总结】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总结】农村信用社网 上银行 聚力三农发展助推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紧紧围绕各级政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立足“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在不断深化自身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截至9月末,XX联社各项存款余额255,733万元,较2012年初增长147,220万元; 各项贷款余额146,132万元,较2012年初增长82,133万元; 不良贷款余额3,869万元,较2012年末下降23,999万元。 一、以兢山沃土为根基,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XX联社扎根兢山沃土,务实求效,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地政府的整体发展思路,积极稳健开展信贷投放,认真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措施,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坚持先农业后其他资金的投放顺序,优先保证和全力支持全县农业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信贷资金逐步向现代农业产业链倾斜,积极支持“三农”发展。2012年初至今,我社累计投放各类贷款458,300万元,其中累计投放涉农贷款320,800万元,占全县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的80%以上。二是倾情帮扶小微企业发展。为支持小微企业及商户发展,2012年初至今共发放十年期按揭消费类贷款42,069万元; 发放商品房抵押3年循环使用贷款260,990万元。三是我社累计投放大学生创业贷款、妇

女创业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20,247万元,解决当地就业问题的同时,盘活县域经济。四是充分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网络连接城乡的优势,2012年初至今,全辖18个营业网点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县财政工资、惠农直补资金等各项惠农资金11,5000万元,为民排忧解难,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五是2012年初至今,努力为县域106名大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当地大学生的就业压力。 二、以“两权”抵押贷款为契机,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近年来,XX联社按照上级联社的工作要求,围绕当地政府的工作思路,紧跟政策部署,积极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通过“合作社+金融”的新型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模式,助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2012年初至今,我社累计向78个农民合作社投放贷款21,332万元,余额4,344万元。二是专门制定了《XX联社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和《XX联社村集体用房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两权”抵押贷款发放模式,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发放“两权”抵押贷款。截至9月末,我社累计投放土地经营权贷款41,566万元,农房抵押贷款5,247万元,两权抵押贷款余额8,490万元。 三、以支农扶贫为纽带,活化“精准扶贫”。 近年来,XX联社充分发挥支农扶贫主力军作用,聚力精准扶贫,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与县扶贫办、县就业局、县妇联合作,向有支付能力、诚实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对有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发放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妇女发放妇女创业贷款,千方百计,为贫困户提够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为贫困户量身定做信贷产品,扶贫贷款执行年利率1.75%的优惠政策,让贫困户减少利息负担,并在营业网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为贫困户办理贷款结算业务,为贫困户提供一站式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咨询责的信贷治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治理水平和资产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治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本方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咨询责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调查岗职责。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一)调查人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办法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应直接参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并且应组织或直接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审查岗职责。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查专员。 (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接受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操纵风险的措施。 (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办法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应直接参与对大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 (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接受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操纵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 (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 (二)贷审会主任委员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 (三)联社理事长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降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 (二)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三)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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